1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规程SOP-JF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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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

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规程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对进厂的原辅材料、过程产品及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2、管理职责质检科和化验室是检验和试验活动的归口管理部门。

其他部门配合质检科和化验室的检验和试验活动。

3、程序要求进货检验和试验采购产品进厂后,采购部通知品控部进行检验。

质检科按照检验规程或采购文件,验证产品是否符合或要求,并出具《原辅材料验收记录》,传递给采购部。

确定进货检验和试验的数量和性质时,应考虑供方处所进行的控制程度和所提供的安全卫生证明合格证据。

顾客提供产品的检验和试验以确定取样的数量和性质时,也按该检验规程进行。

经检验、试验或验证合格的产品,采购部凭《原辅材料检验验收记录》办理入库手续。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写验证或检验、试验时,由使用部门报告质检科长,并经分管经理批准后使用。

例外放行产品山使用部门做岀明确标识,并作好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立即追回或隔离。

过程检验和试验加工过程中,验收半成品时,车间负责人和质检员对每批次的半成品要认真检查验收,验收合格的半成品方可进一步使用。

生产过程中各职能车间(研磨工序、分装工序、包装工序)质检员必须对该车间生产运作进行检查,并记录《质检日报表》°质检员为监督和指导加工车间的生产作业情况,每天不少于1次,对其前后相关儿道工序进行取样抽检。

该车间对抽验范圉的产品记录并标识。

化验员半成品及成品按规定要求进行取样做理化与微生物实验。

生产过程中,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未完成或必须的检查报告未收到前,因生产需要,生产部门通知品控部批准后,方可放行。

检验人员对例外放行的产品标识和记录,可行时,进行边放行边检验,以便发现不合要求,立即追回或隔离。

最终检验和试验品控部质检员负责对成品外观、质地、形状、色泽、异物的检验。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

原材、产品、半产品的检查、验收制度1. 引言本制度旨在确保企业在采购原材料子和生产产品、半产品的过程中,能够对产品进行有效的检查和验收,以保证产品质量和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项目和部门,并要求全部相关人员严格遵守。

2. 术语解释•原材料子:指用于生产产品的未经加工或处于初级加工阶段的料子。

•产品:指经过生产加工或处于最终产品形态的产品。

•半产品:指经过部分生产加工但尚未实现最终产品形态的产品。

3. 原材料子的检查、验收流程3.1. 供应商评估与选择在与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之前,公司应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供应商的信用情形和信誉度;—供应商的生产本领和资质证明;—供应商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检验设备;—供应商的价格和交货本领;—供应商的环境保护和社会责任。

3.2. 原材料子的检查工作•公司应设立特地的原材料子检验部门,负责原材料子的质量检查工作;•在原材料子到达公司之前,采购部门应向供应商索取相关证明文件,如原材料子的质量合格证明等;•原材料子检验部门应依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公司内部标准,对原材料子进行抽检;•抽检的原则是:按抽检比例和频次进行,抽检样本代表原材料子的整体质量;•若原材料子不合格,公司应立刻通知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进行整改或退回原材料子;•检验部门应对原材料子的抽检结果进行记录和上报。

3.3. 原材料子的验收工作•到达公司的原材料子应与合同中所商定的规格和数量进行比对;•原材料子接收人员应对原材料子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和标志齐全性检查;•若发现原材料子有质量问题,接收人员应立刻通知检验部门,并将原材料子短时间隔离起来;•检验部门对受到质量问题影响的原材料子进行进一步检验,并做出相应的处理决策;•检验部门应对原材料子的验收结果进行记录和上报。

4. 产品、半产品的检查、验收流程4.1. 工艺过程中的质量掌控•公司应依据相关的产品质量标准和工艺流程,进行产品的生产掌控;•在各个生产环节,工艺操作人员应依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过程的严格掌控;•工艺操作人员应对产品进行质量把控,包含但不限于尺寸、外观、结构等方面;•如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刻停工,并通知质量部门进行处理。

质检部原材料、半成品检验规范制度

质检部原材料、半成品检验规范制度

质检人员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企业的核心是人,以人为本创和谐是企业的根本理念。

为规范职员的行为,确定工作标准,提高员工的敬业精神,倡导员工进行精细化操作,使质检员工的个人素质得以提高,有利于团队建设,树立部门的良好形象,特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质监部门人员管理规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质检部门质检人员管理可分为行为规范、组织计划与管理、质量监控、工作总结四部分。

一、行为规范●着装整洁,举止得体,语言、行为规范,严禁以语言或其它形式损害公司利益和形象。

●遵守上班时间,因故迟到或需要请假的,必须事先电话联系或提前填写请假申请,不无故旷工。

●不脱岗、睡岗、串岗。

●在工作场所,保持秩序,不打私人电话,不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私人事务,不打闹、喧哗。

●养成维护良好卫生环境的习惯,不在办公范围内抽烟,不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杂物等。

在工作场所发现纸屑、杂物要随手捡起来,放入垃圾筒,保持公司清洁。

●同事关系懂得“理解与尊重”肯定他人的长处和业绩,对他人的短处,进行忠告和鼓励。

虚心接受他人的意见,不感情用事。

在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下,要相互沟通理解,寻求最佳解决方案。

●对领导的决策要坚决执行,有保留意见的,可择机反应。

但不能消极应付。

●真诚对待他人,不评议领导、同事,更不能恶语伤人。

不挑拨事端、聚众闹事,故意打架斗殴,影响正常生活秩序。

●服从工作分配和调动,听从指挥,不在部门内煽动部属或他人不服从规定,扰乱人心。

●办公用品和重要的记录、证据等文件妥善保管,使用后马上归还到指定位置。

●未经允许,不向公司内部不相干员工或外部人员泄露公司经营、技术等秘密事件。

●下班时,关闭电器、门窗等,收拾好文件、文具,桌椅归位。

二、组织计划与管理●品质主管必须管理好整个质检部员工。

●品质主管应按时主持部门工作例会,协调好各人员日常工作。

●质检人员接到会议通知时,应按会议通知要求,会议开始前5分钟到场。

●会议期间,任何人不从事于会议无关的事情。

半成品及成品检验规程

半成品及成品检验规程

半成品及成品检验规程招聘(广告)1.目的:为确保公司质量检验活动有效开展并促进公司半成品及成品质量不断提高、,特制订本规程。

2.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对公司半成品及成品制造过程开展的质量检验活动进行控制。

3.职责:3.1 科技部是本规程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规程的制定、修订和监督管理。

3.2 质检员负责专检活动的具体实施。

3.3 制造部和车间负责产品自检、互检活动的开展和管理。

3.4 车间班组长负责自检、互检活动的日常检查。

3.5 操作工负责自检、互检活动的具体实施。

4. 程序和要求:4.1 半成品检验4.1.1 自检4.1.1.1 操作工在进行加工前首先要对前道工序转来的零部件进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加工,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要及时进行标识并隔离存放。

随后,操作工要立即报告检验员以进行处置。

4.1.1.2 各装配工序在装配完工后必须由装配者本人在部件规定位置上打上工号钢印。

4.1.1.3 装配组长按照装配过程质量控制规程和产品技术要求对装配产品进行检查验收并核对工号钢印。

4.1.1.4 组长在验收时要填写相应总成件的检测记录,如吊臂装配完工检查时填写《吊臂总成检测记录》RCDA-111等。

检测记录内容中除检验员、检验时间、专检情况、总体判定栏由质检员填写外,其余内容都由组长填写。

产品检查情况如实填写在记录自检情况一栏内。

4.1.1.5 组长在检查产品符合要求并填好记录后立即将记录交质检员进行专检。

4.1.2 专检4.1.2.1 质检员在接到组长交来的完工装配检测记录并确认记录符合要求后即可进行实物质量检查。

4.1.2.2 质检员要将检查结果填写在检测记录的专检情况栏内,并签署姓名和检验日期。

合格产品要填写总体判定合格,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控制程序处置。

4.2 成品检试验4.2.1 自检总装完毕进入试验技术状态前试验员要进行检查验收,符合试验大纲要求方可进行试验。

4.2.2 专检试验由试验员操作,试验情况由质检员填写在《出厂试验记录表》RCDA-1014中。

原材、成品、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

原材、成品、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

原材、成品、半成品检查、验收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和说明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制度。

通过建立和遵守这些制度,可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提高生产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环节,包括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半成品和成品的生产过程中的检查、最终成品的出厂前验收等环节。

2. 原材料的采购验收制度2.1 采购前的准备在进行原材料采购前,必须进行以下准备工作:•制定采购计划,并明确原材料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要求;•确定供应商,并进行供应商的资质评估;•制定原材料的技术要求和接收标准。

2.2 采购验收过程在采购到原材料后,需要进行以下验收过程:•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包括材料的颜色、形状、表面是否有损坏等;•检查原材料的标识是否清晰可读,并与采购订单一致;•进行物理性能的检测,例如强度、密度等;•进行化学性能的检测,例如含量、溶解度等;•进行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的检测,确保原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2.3 验收标准对于不同种类的原材料,可以制定相应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可以包括以下内容:•外观要求:例如颜色、形状、表面是否有损坏等;•标识要求:要求清晰可读,并与采购订单一致;•物理性能要求:例如强度、密度等;•化学性能要求:例如含量、溶解度等;•微生物和有害物质的检测要求:例如微生物限度、有害物质的含量限制等。

3. 半成品和成品生产过程中的检查制度3.1 生产前的准备工作在生产半成品和成品之前,应进行以下准备工作:•制定生产计划,并明确半成品和成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要求;•制定生产工艺和工序,并明确检查点和检查内容;•为生产过程中的检查准备必要的检查工具和仪器。

3.2 生产过程中的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应按照工艺流程和检查计划进行检查。

检查的内容可以包括:•检查原材料的使用情况,确保符合要求;•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正常运作;•检查工艺参数的控制情况,例如温度、压力等;•对半成品进行外观检查,确保符合要求;•进行必要的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测试,例如强度、含量等。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三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三篇)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是企业生产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减少不合格产品的产生,提高生产效率和客户满意度。

下面将详细介绍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

一、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制度原材料是生产过程中的第一道环节,其质量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质量。

因此,原材料的检查、验收制度非常重要。

1. 原材料的供应商评估与选择企业应建立一套供应商评估与选择的制度,总结供应商的历史产品质量信息,评估其质量管理体系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确保所选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可靠。

2. 原材料进货检查原材料进货时,应按照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规定,对进货的原材料进行检查。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外观质量、尺寸、物理性能等。

对于关键原材料还需要进行化学成分分析和物理性能测试。

3. 原材料的分类和标识对于进货合格的原材料,应按照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并标识其相关信息,如名称、批次、供应商、生产日期等,以便于追溯和管理。

4. 原材料的质量评估和接收企业应制定原材料的质量评估标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品和不合格品的接收标准。

对于原材料的接收,应进行合格品的接收检验,并记录相关信息。

二、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成品是企业最终交付给客户的产品,其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声誉和市场竞争力。

因此,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对于企业来说非常重要。

1. 成品的检查和测试成品在生产过程中应进行多道工序的检查和测试,包括外观检查、尺寸测量、功能测试等。

同时,还应进行关键性能测试和可靠性评估,以确保产品符合设计要求和客户需求。

2. 成品的包装和标识成品在出厂之前,应进行包装和标识,以保护产品的质量和完整性。

包装应符合相关标准,标识应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批次号、生产日期等信息。

3. 成品质量的评估和接收对于成品质量的评估应根据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客户需求,确定相应的评估标准。

对于合格的成品,应进行接收检验,并记录相关信息。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模版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模版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制度是保证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为您介绍一份模板,包括标准操作程序和相关措施。

一、目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检查和验收旨在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和客户要求,降低产品不合格率,提高生产效率。

二、适用范围该检查和验收制度适用于所有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进货和生产过程。

三、定义1. 原材料: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直接加工和转化为成品的物质。

2. 成品:指完成加工和装配的最终产品。

3. 半成品:指在生产过程中已经完成部分加工和转化,但仍需进一步处理才能成为最终产品。

四、检查和验收程序1. 原材料检查和验收程序4.1.1 进货前检查:对每批原材料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重量测量等,并检查随货提供的检验证书和合格证书。

4.1.2 规格和要求比对:对进货的原材料进行与规格和要求比对,包括成分分析、物理性质测试等。

4.1.3 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和供货商,如发现不合格项需要及时反馈和处理。

4.1.4 验收:验收合格的原材料进行入库,并标示清晰的批次信息和关键参数。

2. 成品检查和验收程序4.2.1 检查样品:从每批成品中随机选取样品,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测量、重量测量等。

4.2.2 功能性测试:对成品进行功能性测试,确保其符合产品规格和要求。

4.2.3 抽样检验:通过抽样检验方法,对成品进行质量检测,包括化学分析、物理性能测试等。

4.2.4 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和生产负责人,如发现不合格项需要及时反馈和处理。

4.2.5 验收:验收合格的成品进行包装和发货,确保产品不受损坏。

3. 半成品检查和验收程序4.3.1 过程检查:在生产过程中对半成品进行监控和检查,确保各个工序符合规格和要求。

4.3.2 抽样检验:通过抽样检验方法,对半成品进行质量检测,包括成分分析、物理性能测试等。

4.3.3 检查报告:对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并报告相关部门和生产负责人,如发现不合格项需要及时反馈和处理。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

原材、成品、半成品的检查、验收制度
1. 原材料检查:在采购原材料时,应根据产品要求制定相应的检查标准。

原材料应进行外观检查、尺寸检查、化学成分分析等。

通过检查,确认原材料的质量符合产品要求,方可进行验收。

2. 成品检查:成品是指经过生产过程完成的最终产品。

对成品进行检查是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功能测试等。

成品检查应根据产品特点和标准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对合格的成品进行验收。

3. 半成品检查:半成品是生产过程中的中间产品,未经最后一步加工或组装完成的产品。

对半成品进行检查是为了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以确保最终产品质量。

半成品检查内容包括尺寸检查、工艺流程检查、材料组成检查等。

半成品经检查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或组装。

以上检查和验收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以提供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

制定和执行这些制度是公司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检查和评估来不断提高产品的质量水平和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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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方法和操作规程

水、沉降菌、浮游菌、悬浮粒子检测法规、指南取样指令:1、当原辅料或包装材料到货时,评价室应收到发自物料部的一份化验申请单、一份厂商的化验证书。

成品生产实现后,评价室应收到生产部的化验申请单。

评价人员检查过这些资料后根据化验申请单在批化验记录相应地位上填写代号、批号、名称,并将化验申请单和批化验记录发至取样员。

对于增补取样,由评价室填写化验申请单,在备注栏内注明“增补取样”。

2、取样员根据化验申请单所记载的来料包装数目预备留检标签、留样标签和清洁干燥的取样容器(对无菌罐装产品用原辅料,取样器具灭菌后应保留在密闭的无菌容器内,超过两周应从新灭菌)。

粘好留检标签后,即可着手取样。

取样方法:1、对原辅料、半成品(中间产品)、成品、副产品及包装材料、工艺用水都应分辨制定取样办法。

2、对取样环境的洁净要求、取样人员、取样容器、取样部位温柔序、取样方法、取样量、样品混合方法、取样容器的清洗、保存、必要的留样时间以及对无菌及麻毒、精力药品在取样时的特别要求等应又明白的规定。

3、原辅料、内包装材料,可在仓储区原辅料取样间或支架式层流罩内取样。

4、取样环境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与生产要求一致。

5、中间品、成品取样可以在生产结束时进行,也能够在生产过程的前、中、后期取样。

(1)原则:根据取样规划单进行取样,取样时,应留神样品的代表性。

如非均一的物料(如悬浮物)在取样前应使其均一;如不可能这样做或不懂得物料是否均一,则应注意从物料不同部位取样;如取样不能达到物料的所有部位时,应随机地在可到达的部位取样;物料表面和物料主题可能会存在差别,抽样时,不应只从表面抽取样品。

对于混合样品,如某批号有2个混合样品,则每一个留样样品应由等量的混合样品混合组成。

(2)取样个别由专职取样员进行。

也可由车间工人或者中控人员根据相应的BPR或SOP取样,然后由取样员进行收集,但抽样人员必需经由恰当的培训和考察,以避免差错,保障抽样的代表性。

(3)一定要做到某一个时间只取一个样品,样品容器在取样前即应帖上事先准备好的取样标签,免得产生差错。

原料半成品成品抽检方案规程作业指引要求

原料半成品成品抽检方案规程作业指引要求1.0目的对抽样方案的使用要求进行说明,确保各阶段抽样检验的顺利进行。

2.0范围适用于公司对来料、半成品、成品的检查抽样作业要求。

3.0定义3.1单位产品:指为实施抽样检查的需要而划分的基本单位。

3.2样本数:指构成样本数量的大小。

3.3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不合格的单位产品。

不合格品分类(nonconformingitem classification):本公司将不合格品按不合格的严重程度分为:3.3.1致命缺陷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以上致命缺陷,也可能还含有严重或轻微缺陷的单位产品。

3.3.2严重缺陷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以上严重缺陷,也可能还含有轻微缺陷的单位产品。

3.3.3轻微缺陷类不合格品:有一个或以上轻微缺陷的单位产品。

3.4抽样方案: 样本大小或样本大小系列和判定数组合在一起。

3.5正常检查: 当过程平均地接近合格质量水平(AQL)时所进行的检查。

3.6加严检查: 当过程平均地劣于合格质量水平(AQL)时所进行的检查。

3.7检查水平: 指提交检查批的批量与样本之间的等级对应关系。

3.8缺陷(defect):不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

3.9缺陷分类(defect classification):按缺陷的不同性质,本公司将缺陷分为:3.9.1 致命缺陷(CRITICAL):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规定,对产品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缺陷。

3.9.2严重缺陷(MAJOR):重要的质量特性不符合要求的缺陷。

3.9.3轻微缺陷(MINOR):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的轻微外观缺陷。

3.9.10可接受的缺陷(ACCEPTABLE):非常轻微的外观缺陷。

3.10批(lot ):汇集在一起的一定数量的某种产品/材料或服务。

对本公司IQC而言应把每一次所送检的同类(同型号、同尺寸、同成分)产品作为1个批量。

3.11批量(lot size):批中产品的数量。

3.12样本(sample):取自一个批并且提供有关该批的信息的一个或一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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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化验人员接到样品时,首先应复核随货的厂方合格报告单,经检查无误后,在样品分发台帐上签字验收(原辅料由专人检验可不作样品分发台帐)。
1.3取样需具有代表性,按取样规程取样。
2化验
2.1按化验品种的编号或品名选定检验方法。准备好检验需要的仪器、试液、标准药液及其它必需品。如果规定了化验周期,就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化验。
3.4各种数据的准确度
3.4.1样品称量的有效数字应与所用天平的精度保持一致。
3.4.2标准溶液消耗的ml数应读到0.01ml。
3.4.3在数据处理过程中,对有效位数之后的数字的修约采用“四舍六入五留双”的规则。
3.4.4最后报告的检测结果的有效数应与方法要求相一致。在运算过程中,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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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2.4化验完毕后应及时清理使用过的仪器,以备下一个化验员使用。所有的玻璃器具都应在使用后冲洗掉实验样品,以免样品干燥后难以清洗,然后将其清洗。对易挥发物品进行处理和化验时,应在通风柜内进行,应使用适当的方法处理挥发和有毒物品。
2.5样品检验过程中及时填写检验记录,检验结束后,半成品化验员应及时出具检验报告单,一份交车间,一份贴于检验记录上;成品检验员应将成品检验记录,交检验主管或授权人审核。
4检验报告单的分发及存档。
4.1原辅料报告共计三份,一份交仓库作发货依据;一份交供应部作为付款凭证;一份化验室存档,报告单保存到用该原料制成的最后一批成品有效期后一年。
4.2成品报告单共计四份,生产部门一份,质量部一份,市场部一份,一份化验室存档。成品报告保存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
2.6复检检品首检不合格时按检验管理规程下“检品复检工作程序”复检。
2.7重新检验对库存较久的原辅料、成品应按检验管理规程下“物料重新检验管理规程”重新检验。
2.8检验员应对检验质量及检验中的错误负责,复核人也应对计算中的错误负责。
2.9检验应及时完成,以免延误生产。
3检验报告:样品分析检测的全过程均应填写原始记录。记录应准确、完整、及时。其具体要求是:
内容:
1取样
1.1取样人员接到请检单后根据请检目的准备取样容器,按规定对原辅料或半成品、成品进行取样。取样后,成品取样员应及时填写取样记录并由班组复核签字;原辅料取样员应及时填写取样证,做好取样台帐,由仓库保管员复核,并在取样处贴上取样证。取样量不得少于三倍化验量,对需留样观察的产品必须按规定取足留样量。
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文件名]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检验规程
编码:SOP-JF05/0
起草人:
日期:
原编码:新增
审核人: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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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人:
日期:
执行日:
分发单位:质量部
目的:为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检验规定一个标准的程序,以便获得质量方面的可靠数据。
范围:原辅料、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检验。
责任人:检验员、质检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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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位数可适当保留,而后根据有效数字的修约规则,修约至规定有效位。再将修约后的数值与标准规定的限度数值进行比较,以判定实际指标或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3.4.5制剂含量分析的相对误差的要求:
HPLC法:≤1.5%
UV法:≤1%
滴定法:≤0.5%
原料的含量化验均不得超过上述方法相对偏差的50%。
3.1记录应字迹清晰、工整,遇有数据或文字写错之处,不得涂改、不准用涂改液。应在写错之处划“----”,并在上面填写更正的数据,然后签上姓名、日期备查。
3.2原始记录应包括样品名称、批号、规格、数据记录、计算、检测结果,实验中使用的试剂和对照溶液均应有配制记录。化验结果应有化验员及复核者的签名。
3.3化验记录应包括分析图谱及其它记录,这些都应同化验报告附在一起,图谱上应注明品名、批号、项目、日期及操作者的签名。
2.2严格按规定的检验标准进行操作,不得修改检验方法。如果检验方法有问题,应通知质检负责人,但未经质检负责人允许,不得对化验方法做任何更改。
2.3在需较长时间使用仪器(如HPLC、紫外分光光度仪)时,可将一“仪器正在使用”的标签挂在仪器上。待仪器使用完毕后,及时取下,并填写使用记录,使用时应按相应的操作规程操作。如果仪器不正常,使用人应及时挂上“请勿使用”的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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