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电焊工资格的编制方法与适用范围HAF603与国核安发28号
2.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操作技能考试要求介绍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操作考试技术要求2019年12月二 修订思路 三 焊接人员操作考试技术要求 一 编制背景和依据 主要内容一编制背景和依据1、编制背景2007年版《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HAF603)不但包含了焊工资格许可的管理性要求,同时,也包含了操作考试技术要求。
2018年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的要求,修订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3),2019年发布。
但:新修订的HAF603明确规定了资格许可的管理性要求,不再规定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操作考试的具体技术要求,操作考试技术要求将作为法规的配套性文件需要单独编制、发布并根据运行情况实时更新。
新版HAF603将于2020年1月1日施行,为了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完善法规体系,编制用于指导和规范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操作考试的技术要求。
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2)《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3)《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4)《关于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发 [2010]28号)(5)《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TGZ 6002-2010);(6) Qualification testing of welders — Fusion welding —Part 1: Steels(ISO 9606-1:2012);(7) Welding personnel—Qualification testing of welding operators and weld setters for mechanized and automatic welding of metallic materials(ISO 14732:2013);(8)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 IX 焊接 (2007版);(9)《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调研报告》(16-954);(10)《关于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优化调整方案的建议》(18-463);(11)《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考试典型试件考试方案的建议》(18-572);(12)《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环办核设函[2018]499号)二修订思路落实简政放权、优化资格考核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要求和国家核安全局特种工艺人员优化调整方案要求,精简考核焊接方法,优化资格考核管理。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程序

十三、连续操作记录管理 13.1 连续操作记录的适用 聘用单位应按照 HAF603 和《焊工项目考试合格项目代号编制方 法及其适用范围》的规定给出焊接活动的等效项目代号。等效项目 代号应与焊工所持合格项目附页中的项目代号相互适用。 13.2 连续操作记录的报告 聘用单位每三个月向国家核安全局书面报送连续操作记录�并 抄送国家核安全局监督单位。格式见下表。
论考试�接受国家核安全局检查。
对于考试合格的�国家核安全局通知聘用单位焊工理论考试合
格名单及其焊工理论考试合格编号�并抄送考核中心。
焊工理论考试合格编号为�L+聘用单位代号+三位流水号�+意
为不空格�。
焊工理论考试合格编号有效期为三年。
—5—
九、焊工项目考试 对于具有有效理论考试合格编号的焊工焊接操作工�由聘用单 位填写《焊工项目考试报名表》�见附表二��向考核中心报名参 加焊工焊接操作工专项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焊工项目考 试�。 考核中心根据《焊工项目考试程序》�附件二�以及国家核安 全局批准的《焊工项目考试质量保证分大纲》�实施焊工项目考试� 接受国家核安全局检查。 考核中心负责根据相关要求�确定焊工项目考试合格项目代号 适用范围表。 十、专项焊接考试考点 对于因设备原因不能在考核中心申请单位进行焊工项目考试 的�考核中心申请单位可申请设立专项焊接考试考点�简称为�Y 类 考点�。Y 类考点应设置在持有核安全许可证的单位。 考核中心申请单位应与 Y 类考点所在单位协商�参照《焊工项 目考试程序》编制《Y 类考点控制程序》�并由考核中心申请单位向 国家核安全局提出申请�报送该程序。 在得到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后�可开始焊工项目考试。考核中心 申请单位负责保证考试质量。 十一、 焊工资格证书的颁发 对于第一次通过焊工项目考试的焊工、焊接操作工�国家核安 全局颁发焊工资质证书。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核安函〔2019〕102号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正文:----------------------------------------------------------------------------------------------------------------------------------------------------关于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核安函〔2019〕102号各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修订后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无损检验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2)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自2020年1月1日起取得我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证书的,应按照修订后的规定要求开展相应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
二、2020年1月1日前取得我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证书的,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可继续按照原许可范围开展相应的民用核安全设备活动。
三、已取得我局颁发的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申请其他焊接方法的资格证书时,应按规定通过我局组织的相应焊接方法操作考试。
其他情形的,由聘用单位按要求进行技能评定。
焊接方法对照表见附件。
四、我局成立民用核安全设备特种工艺人员资格考核秘书处(挂靠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具体组织实施资格考核。
聘用单位应统筹做好特种工艺人员的培养、使用和管理,保证其满足核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确保核安全设备质量。
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焊接方法对照表国家核安全局2019年12月4日附件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证书焊接方法对照表序号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生态环境部令第5号)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45号)1焊条电弧焊(SMAW)焊条电弧焊(HD)2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手工)(GTAW)手工钨极氩弧焊(HWS)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自动或机械化)(GTAW-A或GTAW-M)自动钨极氩弧焊(HWZ)管子-管板的钨极惰性气体保护电弧焊(自动或机械化)(GTAW-A或GTAW-M)热交换器或蒸汽发生器管板焊接(Z2)中的自动钨极氩弧焊(HWZ)3熔化极气体保护电弧焊(GMAW)熔化极气体保护焊(HRZ、HRB)药芯焊丝电弧焊(HYZ、HYB)4埋弧焊(SAW)埋弧焊(HM)带极堆焊(HJD)5电子束焊(EBW)电子束焊(HE)6激光焊(LBW)激光焊(HJG)——结束——。
(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核安全局)于2008年颁布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HAF603),明确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进行许可管理,统一组织理论考试,监督操作技能考试,向考核合格人员颁发资格证书,并对持证人员开展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为提升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和意识,保证核设备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技术进步和理念的转变,HAF603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发展要求。
为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体系,突出资格许可的门槛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18年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修订了HAF603,新修订的HAF603中明确了资格许可的管理性要求,不再具体体现与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有关的技术性内容。
根据HAF603修订的总体思路,焊工焊接操作工在取得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资格许可后,由聘用单位按照产品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
考虑到核电设备国产化和核电“走出去”的需要,同时便于聘用单位对焊工焊接操作工进行技能评定工作,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以原HAF603中的技术内容为基础,参照RCC-M、ASME等国际通用的标准规范,总结提炼了近十年的实践经验,在充分调研行业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要求》,指导和规范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技能评定工作。
二、主要依据和参考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主席令第七十三号);(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三)《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3)》(2018年修订);(四)TG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五)GB/T5185-2005《焊接及相关工艺方法代号》;(六)GB/T3375-1994《焊接术语》;(七)GB/T16672-1996《焊缝-工作位置-倾角和转角的定义》;(八)ISO9606-1:2017《Qualification testing of welders —Fusion welding—Part1:Steels》;(九)ISO14732:2013《Welding personnel—Qualification testing of welding operators and weld setters for mechanized and automatic welding of metallic materials》;(十)ISO6947:2011《Welding and allied processes—Welding positions》;(十一)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第IX卷(2017版)。
核电焊工资格的编制方法与适用范围HAF603与国核安发28号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10]28号 号 国核安发 关于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我局已选定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并制定了具体管理 要求(见附件)。 2010年3月1日以后,各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以及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聘用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民用核安 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工作。 附件:1.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程序 2.焊工项目考试质量保证补充要求 3.焊工项目考试合格项目代号编制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焊工资格编制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项目代号(焊工资格)编写方式为:焊接方法分类号、 项目代号(焊工资格)编写方式为:焊接方法分类号、试件 形式代号、焊缝形式代号、母材类别号、焊接材料、 形式代号、焊缝形式代号、母材类别号、焊接材料、焊缝金 属厚度和管材外径、焊接位置代号、焊接要素代号。 属厚度和管材外径、焊接位置代号、焊接要素代号。例: GW t8(1.5/6.5) HHWS/HD T GW Ⅱ 02/c t8(1.5/6.5)D57 H-L045 ss nb
变素 焊接方法 试件形式 焊缝形式 母材类别 焊接材料 焊缝金属厚度 管材外径 焊接位置 焊接要素 代号 HWS T-T GW I 02 t5 D60/20 а=45° PF ss nb 含义 手工钨极氩弧焊 管-管接管焊接 坡口焊缝 I 带填充金属 焊缝金属厚度5 mm 主管外径D1为60mm 支管外径D2为20mm 支管角度为45° 向上立焊 单面焊 无衬垫 适用范围 手工钨极氩弧焊 P-T、T-T接管焊接 坡口焊缝或角焊缝 仅限I类材料 带或不带填充金属均可 HWS:3~10 20≤管径≤40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2014年第二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2014年第二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公布日期】2014.02.17
•【文号】国核安发[2014]29号
•【施行日期】2014.02.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核能及核工业
正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2014年第二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
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4]29号)
各相关聘用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6家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组织的焊工项目考试(考试编号见附件1)进行了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现批准向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等9家聘用单位、苟福生等130位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见附件2),共计192项合格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1.项目考试编号
2.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表
国家核安全局2014年2月17日。
项目管理-焊工项目考试合格项目代号编制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适用范围 气焊 焊条电弧焊 手工钨极氩弧焊 半自动熔化极气体保护焊 手工等离子弧焊接 半自动药芯焊丝电弧焊
备注 将等离子弧焊接区分手工和自动两种
5.3 焊接操作工焊接方法代号:
— 63 —
02 t5 D200 PA ss nb 和 HD T GW VI C t15 D200 PA ss mb。 对于采用 5.2、5.3 节列表以外的焊接方法的情况,聘用单位应
将新增的焊接方法代号报国家核安全局备案,由国家核安全局发文 后统一使用。
5.2 焊工焊接方法代号
代号 HQ HD。除普通焊工项目考试外,焊工项目
考试还包括焊工专项考试和专用焊工项目考试。
z 焊工专项考试
以下三类有特殊要求的焊工项目考试称为焊工专项考试:
(1)X 类专项考试-HAF603 附件 1 表 1 中未列的特殊焊接方法
以及 HAF603 附件 1 表 2 所列Ⅸ类母材的特种金属焊接活动为 X 类专
附件三:
焊工项目考试合格项目代号编制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一、目的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的 附件 1、附件 2 和附件 3 确定了针对特定的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的操 作技能考试的考试和检验要求以及考试合格项目代号。为便于核安 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和聘用单位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 理工作,保证核安全设备焊接活动的顺利进行,本文件根据 HAF603 及其附件确定的原则,给出焊工项目考试合格项目代号(简称项目 代号)编制方法和适用范围。 本文件是对 HAF603 的补充和解释,适用于聘用单位选择焊工项 目考试申请项目代号、考核中心确定考试项目代号以及聘用单位为 持证焊工、焊接操作工安排焊接活动。聘用单位以及考核中心在焊 工项目考试时应根据 HAF603 和本文件确定焊工项目考试合格项目代 号。 二、技能变素与适用原则 与焊接活动有关,其变化会影响焊工项目考试结果适用性的近 似因素或参数的综合叫做技能变素,在 HAF603 中简称变素。为了便 于管理,HAF603 将技能变素归纳为八个类别:焊接方法、试件形式、 焊缝形式、母材类别、焊接材料、焊缝金属厚度与管材外径、焊接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专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基本要求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专项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考试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基本要求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资格管理,保证民用核安全设备的焊接质量,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特制定本基本要求。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要求规定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在组织实施焊工焊接操作工专项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试(简称焊工考试)时应遵循的质量保证管理要求和应建立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三条 职责(一)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考核中心的选定;(二)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考核中心质量总监审核批准;(三)依托单位对考核中心的焊工考试质量负责;(四)考核中心在国家核安全局的指导和依托单位的管理下履行焊工考试职责。
第四条 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质量保证体系建立依托单位在申请选定考核中心之前,应当按照HAF603的要求,针对本单位考核中心的焊工焊接操作工焊工考试,依据《核电厂质量保证安全规定》(HAF003)编制发布质量保证大纲概述,以及必要的支持性管理程序,建立健全的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质量保证体系。
焊工考核质量保证大纲概述应当报国家核安全局核准,该大纲中除满足HAF003的相关要求外还应当明确以下内容:(一)考核中心依托单位的最高管理者应当发表政策声明,至少应包括:(1)对所任命的考核中心主任和质量总监进行授权;(2)明确考核中心主任和质量总监代表最高管理者对于焊工考试工作向国家核安全局负责,质量总监应接受国家核安全局的指导和培训;(3)保证考核中心与本单位资源共享和与相关部门间接口顺畅,使焊工考试顺利进行;(4)任何人发现焊工考试存在质量问题,有权直接向最高管理者、考核中心主任和质量总监。
(二)组织机构考核中心应明确组织机构,建立组织机构图,并根据组织机构图对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加以确定。
组织机构和职责权限,应包括(但不限于):(1)依托单位总经理,主要职责如下:对焊工考试的质量向国家核安全局负总责;负责任命考核中心主任和推荐质量总监人选,经国家核安全局批准后负责任命;考核中心主任和质量总监职责权限进行授权;批准依托单位公文;保证考核中系与焊工考试工作其它相关部门间的接口顺畅及资源配置满足要求;负责对重大问题的解决协调工作。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2014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2014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核安全局
•【公布日期】2014.01.17
•【文号】国核安发[2014]14号
•【施行日期】2014.01.17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核能及核工业
正文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批准颁发2014年第一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
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的通知
(国核安发[2014]14号)
各相关聘用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我局组织有关单位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等6家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组织的焊工项目考试(考试编号见附件1)进行了监督检查。
根据检查结果,现批准向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聘用单位、朱姣等38位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颁发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见附件2),共计79项合格项目。
特此通知。
附件:
1.项目考试编号
2.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证书基本信息表
国家核安全局2014年1月17日。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要求(征求意见稿
附件3《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编制目的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国家核安全局)于2008年颁布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以下简称HAF603),明确对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进行许可管理,统一组织理论考试,监督操作技能考试,向考核合格人员颁发资格证书,并对持证人员开展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为提升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和意识,保证核设备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
随着技术进步和理念的转变,HAF603中的部分内容已不能适应发展要求。
为贯彻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进一步优化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体系,突出资格许可的门槛作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018年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修订了HAF603,新修订的HAF603中明确了资格许可的管理性要求,不再具体体现与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有关的技术性内容。
根据HAF603修订的总体思路,焊工焊接操作工在取得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颁发的资格许可后,由聘用单位按照产品依据的标准规范进行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
考虑到核电设备国产化和核电“走出去”的需要,同时便于聘用单位对焊工焊接操作工进行技能评定工作,生态环境部(国家核安全局)以原HAF603中的技术内容为基础,参照RCC-M、ASME等国际通用的标准规范,总结提炼了近十年的实践经验,在充分调研行业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技能评定要求》,指导和规范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技能评定工作。
二、主要依据和参考文件(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主席令第七十三号);(二)《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0号);(三)《民用核安全设备焊接人员资格管理规定(HAF603)》(2018年修订);(四)TGZ6002-2010《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核细则》;(五)GB/T5185-2005《焊接及相关工艺方法代号》;(六)GB/T3375-1994《焊接术语》;(七)GB/T16672-1996《焊缝-工作位置-倾角和转角的定义》;(八)ISO9606-1:2017《Qualification testing of welders —Fusion welding—Part1:Steels》;(九)ISO14732:2013《Welding personnel—Qualification testing of welding operators and weld setters for mechanized and automatic welding of metallic materials》;(十)ISO6947:2011《Welding and allied processes—Welding positions》;(十一)ASME锅炉及压力容器规范第IX卷(2017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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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心焊丝和药芯焊丝不能互相等效。 熔化衬环:当使用熔化衬环时,熔化衬环的形状和 截面变化时要进行重新考试。 当采用奥氏体不锈钢焊接材料进行耐蚀堆焊时,堆 焊金属的类别号用“A” 表示。采用镍及镍合金的 焊接材料堆焊时,堆焊金属的类别号用“Ni” 表示。 耐磨堆焊用“H”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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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缝金属厚度和管材外径
以上四条内容列表示意
(5)焊接操作工 焊接操作工采用某类别任一钢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 焊接操作工 合格后,适用其他类别钢号。例:HM P GW PA bs ml 05
28号文规定焊接操作工项目代号不列母材分类代号,(采用任一钢 28号文规定焊接操作工项目代号不列母材分类代号,(采用任一钢 号文规定焊接操作工项目代号不列母材分类代号,( 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考试结果使用所有母材(IX类母材除外 类母材除外)。 号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考试结果使用所有母材(IX类母材除外)。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资格编制方法 及其适用范围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 资格管理规定( 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 关于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 格管理的通知(国核安发〔2010〕28号) 格管理的通知 )
45号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45号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
焊接操作工采用管材坡口焊缝或角焊缝考试时, 管外径自定,经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管材 坡口焊缝和角焊缝试件管外径的最小值为试件外径, 最大值不限。 对于接管焊缝,表4中的管材焊缝金属厚度和表5中 的管材外径是指: (1)骑座式(坡口开在支管上) :支管焊缝金属 厚度及外径; (2)插入式(坡口开在主管上):主管或壳体焊 缝金属厚度及支管外径。 手工焊角焊缝试件的材料厚度的适用范围见表6。 堆焊试件材料厚度的适用范围见表7。
焊工资格编制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项目代号(焊工资格)编写方式为:焊接方法分类号、 项目代号(焊工资格)编写方式为:焊接方法分类号、试件 形式代号、焊缝形式代号、母材类别号、焊接材料、 形式代号、焊缝形式代号、母材类别号、焊接材料、焊缝金 属厚度和管材外径、焊接位置代号、焊接要素代号。 属厚度和管材外径、焊接位置代号、焊接要素代号。例: GW t8(1.5/6.5) HHWS/HD T GW Ⅱ 02/c t8(1.5/6.5)D57 H-L045 ss nb
主管直径与支管直径比值评定的适用范围为: 主管直径与支管直径比值评定的适用范围为:大于或等于考试试 件直径的比值。 件直径的比值。 支管角度评定的适用范围为:大于或等于考试试件支管的角度а。 支管角度评定的适用范围为:大于或等于考试试件支管的角度 。 例:HWS T-T GW I 02 t5 D60/20а45 PF ss nb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已 于2007年12月25日经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7年第四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995年6月6日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民用核承压设备焊工及焊接操 作工培训、考试和取证管理规定 (HAF603) 》同时废止。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长 周生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国家核安全局文件 国核安发[2010]28号 号 国核安发 关于加强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规定》(HAF603), 我局已选定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并制定了具体管理 要求(见附件)。 2010年3月1日以后,各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考核中心以及 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的聘用单位应根据相关要求开展民用核安 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工作。 附件:1.民用核安全设备焊工焊接操作工资格管理程序 2.焊工项目考试质量保证补充要求 3.焊工项目考试合格项目代号编制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焊工采用坡口焊缝试件进行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 试件焊缝金属厚度的适用范围见表4。t为每名焊工 采用一种焊接方法在试件上的坡口焊缝金属厚度 (余高不计),当某焊工用一种焊接方法考试且试件 截面全焊透时,t与试件母材厚度T相等。 焊接操作工采用坡口焊缝或角焊缝试件考试时,母 材厚度T自定,经焊接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 于焊件焊缝金属厚度t不限。 焊工采用坡口焊缝试件进行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 管材外径的适用范围见表5。
变素 焊接方法 试件形式 焊缝形式 母材类别 焊接材料 焊缝金属厚度 管材外径 焊接位置 焊接要素 代号 HWS T-T GW I 02 t5 D60/20 а=45° PF ss nb 含义 手工钨极氩弧焊 管-管接管焊接 坡口焊缝 I 带填充金属 焊缝金属厚度5 mm 主管外径D1为60mm 支管外径D2为20mm 支管角度为45° 向上立焊 单面焊 无衬垫 适用范围 手工钨极氩弧焊 P-T、T-T接管焊接 坡口焊缝或角焊缝 仅限I类材料 带或不带填充金属均可 HWS:3~10 20≤管径≤40
代号 GW FW D
适用范围 GW焊缝 FW焊缝 FW焊缝 D焊缝
1.4.5 产品以接管焊接为主或者涉及到复杂的接管焊接,焊 产品以接管焊接为主或者涉及到复杂的接管焊接, 工应进行接管焊接的考试。焊工进行操作技能考试时, 工应进行接管焊接的考试。焊工进行操作技能考试时,在 符合下列条件时,应附加接管典型试件: 符合下列条件时,应附加接管典型试件: 与支管的外径D2 (1)对全焊透接管焊缝,主管外径 与支管的外径 )对全焊透接管焊缝,主管外径D1与支管的外径 的比值小于5。 的比值小于 。 (2)接管焊接的支管角度小于 °(主管轴线或支撑 )接管焊接的支管角度小于75° 板平面与支管轴线的角度)。 板平面与支管轴线的角度)。
焊工资格编制方法及其适用范围
技能变素: 技能变素: 与焊接活动有关, 与焊接活动有关,其变化会影响焊工项目考试结 果适用性的近似因素或参数的综合叫做技能变素, 果适用性的近似因素或参数的综合叫做技能变素,在 HAF603中简称变素 中简称变素。 HAF603中简称变素。 为了便于管理, 为了便于管理,HAF603将技能变素归纳为八个 将技能变素归纳为八个 类别:焊接方法、 类别:焊接方法、试件形式 、焊缝形式 、母材类别 、 焊接材料 、焊缝金属厚度与管材外径 、 焊接位置和 焊接要素。 焊接要素。
国家核安全局简史
1998年机构改革,国家核安全局并入国家环保 年机构改革, 年机构改革 总局,设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 总局,设立核安全与辐射环境管理司(国家核安全 ),负责全国的核安全 辐射安全、 负责全国的核安全、 局),负责全国的核安全、辐射安全、辐射环境管 理的监管工作。 年以后, 理的监管工作。2003年以后,国家环保总局对外保 年以后 留国家核安全局的牌子。 留国家核安全局的牌子。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任国 家核安全局局长。 家核安全局局长。2008年3月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 年 月国家环保总局升格为 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 环境保护部,对外保留国家核安全局牌子。环境保 护部副部长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护部副部长任国家核安全局局长。
T P-T T-T
试件外径大于25mm 25mm的 试件外径大于25mm的,适用于 管-管的对接接 T接头和P接头 接头和P 头和搭接接头 试件外径小于25mm适用T 25mm适用 试件外径小于25mm适用T 接头 管-板接管焊接 P-T接管焊接 接管焊接; 管-管接管焊接 P-T接管焊接;T-T接管焊接
焊接方法 试件形式 焊缝形式 母材类别 焊接材料
焊缝金属厚度和管材外径 焊接位置 焊接要素 项目代号示例 考试项目代号示例 焊工项目考试的分类 焊工资格的有效期及其维护
焊接方法
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安装和维修中常用的焊接方 法的分类和代号见表1,表1中的各类焊接方法之间 不能互相代替。 组合焊接方法的代号可用每种焊接方法的代号并列 表示。例如:手工钨极氩弧焊打底,其余层采用焊 条电弧焊的组合方法表示为“HWS/HD”。
45° ≤ а ≤ 90° T-T时:D1/D2≥3
PA、PB、PD、PE、PF
单面焊或双面焊,无衬垫或带衬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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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材料
焊接材料分类同母材组别,见表2 。如填充材料与 母材同组别时,无需单独在项目代号中注明,如填 充材料与母材不同组别时,应在考试项目代号中母 材代号后以括号注明焊接材料的代号。 电焊条根据涂料的特性分类见表8 。进口焊条可参 照本规定进行。 焊丝的制品型式:采用无填充焊丝、实心焊丝的代 号分别为01、02(药芯焊丝代号可通过焊接方法代 号体现)。 带填充金属的考试合格后,不带填充金属的焊接可 免考,反之则需重新考试。
28号文 6.2 焊接操作工试件形式代号 号文 焊接操作工试件形式代号
代号 P T P-T T-T 含义 板-板接头 管-管的对接接 头和搭接接头 管-板接管焊接 管-管接管焊接 P接头、T接头 接头、 P-T接管焊接 P-T接管焊接; 接管焊接; T-T接管焊接 HAF603附件1 HAF603附件1第 附件 1.6.2条 1.6.2条 适用范围 备注
(3)焊工 焊工采用Ⅵ(注:可能是Ⅴ)~Ⅸ类材料的考试不能 焊工 由其它类别材料互相代替。 (4)对于异种材料的焊接,焊工 焊工若采用母材中的两类材料 焊工 均包括在表2中第Ⅰ—Ⅳ类别内,并且对两者中较高类别的材 料已考试合格,则可免考;若采用两类材料中有第Ⅵ类,且已 对两类母材分别考试合格,则可免考,但焊接材料采用镍基合 金材料时,仍须考试。
焊接操作工采用管材坡口焊缝或角焊缝考试时,管外径自定, 焊接操作工采用管材坡口焊缝或角焊缝考试时,管外径自定, 经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 经操作技能考试合格后,适用于管材坡口焊缝和角焊缝试件 管外径的最小值为试件外径,最大值不限。 管外径的最小值为试件外径,最大值不表2。表2的分类适用于 轧制、锻造和铸造等材料。 焊工、焊接操作工在操作技能考试时应符合下列 规定: (1)焊工 焊工采用同类材料中任一钢号考试合格后可 焊工 免去该类其它材料的考试。 (2)焊工 焊工采用Ⅰ~Ⅳ类材料中类别较高的考试合 焊工 格后,可免去类别较低材料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