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

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
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
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
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
特此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
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
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
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
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加盟店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5篇

加盟店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5篇第1篇示例:加盟店签合同是加盟经营的一种法律文件,它规定了加盟商和加盟总部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双方约定并遵守的基准。
在签署加盟店签合同之前,加盟商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事项。
加盟店签合同应明确加盟商和加盟总部之间的权责义务。
合同应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加盟费用、管理费用、抽成比例等方面内容的详细规定,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加盟店签合同应注明经营地点及经营范围。
明确经营地点有助于避免后期纠纷,确保双方能够按照约定开展业务。
同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经营合法合规。
加盟店签合同中应明确产品提供和售后服务。
加盟产品的来源、质量、价格等方面应在合同中规定清楚,以避免后期纠纷。
售后服务内容、责任划分也是合同中需要考虑的重要方面。
加盟店签合同中还应包括违约责任与解决纠纷的条款。
双方应明确合同的解除条件、违约责任及解决纠纷的方式,以确保双方在发生纠纷时能够依法解决。
加盟商在签署合同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可以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核对合同内容。
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签署之后坚守合同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签署加盟店签合同是一项重要的法律行为,加盟商在签约之前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真诚合作,共同维护合同的有效性,共同发展加盟店业务。
【2000字】第2篇示例:加盟店签合同要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要清晰地规定加盟店的经营范围、经营地点、加盟店名称、加盟费用、保密义务、商品或服务质量要求等内容。
加盟店作为加盟总部的一部分,在合同中应明确其需履行的义务和责任,以确保加盟店能够按照总部的要求进行经营。
加盟店签合同要注意费用问题。
合同中要明确加盟费用、保证金、管理费、广告费用等各种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以便双方明确财务责任。
合同中还应明确加盟店的收益分成或提成方式,以及合同期限和条件。
加盟店签合同要注意保密事项。
加盟店合同一般都包含了保密协议,加盟店需要保护总部的商业秘密以及品牌形象。
加盟店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5篇

加盟店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5篇篇1加盟店签合同是加盟经营的重要准备工作之一,合同的签订内容直接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对于加盟店业主来说,签订合同时要格外慎重,避免因为一些瑕疵导致之后的纠纷。
那么,在签订加盟店合同时,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呢?首先,要明确加盟合同的双方主体。
加盟店签约主体通常是加盟店业主和加盟总部。
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必须确认自己的身份和权利,以免在后续的合作过程中发生混淆。
通常,加盟店业主是指拥有某个品牌加盟店经营权的投资者或经营者,加盟总部则是品牌方或总部方。
其次,要明确加盟店的加盟条件。
加盟店签合同时,要明确加盟条件和要求,包括店铺选址、装修要求、人员培训、运营标准等内容。
只有明确了这些条件,加盟店业主才能清楚自己在合同期限内需要做出的努力和投入。
再次,要明确加盟店的经营权利和义务。
在签订加盟合同前,要明确加盟店的经营权利和义务,包括经营期限、专营权、利润分成、保密义务等内容。
只有明确了这些权利和义务,双方才能在合作中以合法、公平的方式进行经营。
此外,要注意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
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双方要明确合同的终止和解除条件,包括经营期限届满、经营业绩不达标、违反合同条款等情况。
只有明确了终止和解除条件,才能在遇到问题时有明确的处理措施。
最后,要注意合同的补充和变更条款。
在签订加盟合同时,双方要注意合同中的补充和变更条款,包括合同变更的程序和方式、变更后的权利义务等内容。
只有明确了这些补充和变更条款,双方才能在合作过程中灵活应对变化。
总之,签订加盟店合同是加盟经营的第一步,要慎重对待合同内容,确保双方权益和责任明确,合同规范和完善,避免发生纠纷和损失。
希望以上几点注意事项能帮助加盟店业主在签订合同时更加谨慎和全面。
篇2加盟店签合同是一个企业加盟的重要环节,合同的签订涉及到双方的权益和责任,需要双方慎重考虑。
在签订加盟店签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要清楚合同的内容和条款。
加盟店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

加盟店签合同有哪些注意事项一、合同引言本合同旨在明确加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双方利益得到合法保护。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双方应充分了解彼此的需求和期望,确保合同内容的完整性和严谨性。
作为加盟店合同的签订双方,请注意以下重要事项。
二、主要条款与内容1. 合同双方的识别与确认合同中应明确标明加盟方和被加盟方的全名、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并对双方的企业资质和经营资格进行确认。
双方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其他资质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以确保合法经营。
2. 合同期限及续签条款明确合同的起止日期,以及合同续签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合同期限应合理设定,以便双方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合作与经营。
对于合同续签,应提前约定好续签的通知期限和审查流程。
3. 加盟费及相关费用明确加盟费的具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细节。
此外,还需明确其他可能的费用,如培训费、广告费、管理费等,并规定相应的收费标准及支付方式。
双方应确保费用透明、合理。
4. 品牌授权与保护加盟方需获得被加盟方的品牌授权,并明确品牌的使用范围、使用期限以及保护措施。
双方应共同维护品牌形象,确保品牌价值的提升。
同时,合同中应明确防止品牌滥用和侵犯的措施。
5. 产品质量与标准确保加盟店的产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合同中应明确产品质量要求、检验方法、违规处理等内容。
双方应共同遵守,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6. 知识产权条款明确双方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
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确保双方在技术研发、产品设计等方面的知识产权得到合法保护。
7. 保密条款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可能接触到对方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合同中应设立保密条款,明确保密信息的范围、保密措施以及违约责任。
8. 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违约责任,包括违约情况、违约赔偿方式等。
对于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可约定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提交至仲裁机构或法院解决。
三、合同的修改与补充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需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双方应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协议进行变更。
签订合作协议10大注意事项

签订合作协议10大注意事项合作协议对于所有合作方都非常重要,因为它规范了各方之间的权益和责任。
在签订协议之前,以下是10个需要注意的事项:1. 明确目标和方向:确保协议涵盖了合作的目标和方向,以便双方都清楚合作的目的和预期结果。
明确目标和方向:确保协议涵盖了合作的目标和方向,以便双方都清楚合作的目的和预期结果。
2. 明确权益和责任:确保协议清楚地规定了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任何疑义或争议。
明确权益和责任:确保协议清楚地规定了各方的权益和责任,以避免任何疑义或争议。
3. 条款和条件:仔细审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确保它们合理且符合双方的利益。
条款和条件:仔细审查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确保它们合理且符合双方的利益。
4. 冲突解决机制:确保协议包含了适当的冲突解决机制,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快速解决。
冲突解决机制:确保协议包含了适当的冲突解决机制,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快速解决。
5. 保密条款: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合作,确保协议包含了保密条款,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和信任。
保密条款: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敏感信息的合作,确保协议包含了保密条款,以维护双方的利益和信任。
6. 合作期限:明确规定合作的期限,以便双方都清楚合作的时间范围。
合作期限:明确规定合作的期限,以便双方都清楚合作的时间范围。
7. 资金和资源分配:确保协议明确规定了资金和资源的分配方式,以避免合作期间的纷争。
资金和资源分配:确保协议明确规定了资金和资源的分配方式,以避免合作期间的纷争。
8. 违约责任:确保协议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以减少合作过程中的风险。
违约责任:确保协议明确规定了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以减少合作过程中的风险。
9. 知识产权: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合作,确保协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措施。
知识产权: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合作,确保协议规定了知识产权的归属和保护措施。
10. 解除协议:明确规定协议的解除条件和程序,以便双方都知晓如何结束合作关系。
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项

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项
以下是 9 条关于加盟店合同注意事项:
1. 合同条款要仔细看呀,可别像逛街一样走马观花!就好比你买衣服,不认真看尺码、材质,穿起来不合适咋办?比如说加盟条件,那可得看清楚咯,到底有啥要求。
2. 加盟费用得搞清楚啊,这可不是小数目!你想想,这就好比你花钱买个大件儿,总不能稀里糊涂吧?要明白都包括哪些费用,有没有隐藏收费。
3. 品牌授权期限很重要哇!就像你租房子,要是租期太短,你刚装修好就得搬,多不划算!得清楚能使用品牌多久,别到时候措手不及。
4. 区域保护有没有哇?这可关系到你的生意会不会受影响!就好像你种了块地,总不希望别人老来抢你的地盘吧?所以这方面一定要弄明白。
5. 合同里的培训支持写清楚没?你加盟不就是想有人带带嘛!好比你学游泳,有个好教练是不是安心多啦?要明确能得到哪些培训和支持。
6. 供货渠道要靠谱哇!这可不能开玩笑,要是货物质量不行,那不就砸了招牌嘛!就好像你开饭店,食材不行可怎么行?得保证供货稳定可靠呀。
7. 违约责任得重视起来呀!要是违约了咋办?这可不能当儿戏!好比你跟朋友约定好了,你失约了,朋友能不生气嘛?清楚双方的责任很关键。
8. 合同变更咋处理得知道吧!世事难料哇,要是有变化咋办?就像天气突然变了,你得有应对措施呀!把这些细节都搞明白。
9. 终止合同的条件不能忽略哇!万一经营不下去了,得知道怎么全身而退呀!好比你坐火车,得知道在哪里下车吧?对这些条款一定要心知肚明。
总之,加盟店合同可不是小事,一定要瞪大眼认真看,别让自己吃了亏还不知道!。
加盟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

加盟时签订特许经营合同要注意什么?按照合同洽谈、签订、审查、履行等阶段,被特许人加盟某一特许人时,应该注意以下方面:1、招商洽谈阶段:首先,在取得特许人招商资料、加盟资料后,不要轻易签订任何协议或者交付定金、保证金,在招商阶段,尤其应该冷静应对。
需要根据特许人的情况考察特许经营的市场竞争力、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市场经营难度、拟开设的特许经营区域商圈情况、经营本钱等。
第二,通过工商局网站、商标专利网站核实特许人是否合法注册、是否享有相应特许的商标、专利等。
第三,通过媒体、网络查询特许人的商誉是否存在瑕疵或者是否陷入较大的危机事件。
尤其是关于特许人资质、资信的考察有利于防止陷入诈骗门,有些特许人根本不具备特许的条件、资质或者经营实力,而通过夸大宣传、虚假宣传等来吸引被特许人,一旦被特许人缴纳定金、保证金或者局部特许费用后,特许人便转移财产改头换脸另行其道,此时,被特许人再报警或者起诉已经非常被动了。
2、合同洽谈阶段:如果特许人的资质、资信不存在问题,那么需要详细了解合同中的效劳范围、特许费用、广告营销费用、供货效劳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理以及是否有对应较为平衡的违约责任约束,如果没有聘请专业律师的,那么建议对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有关特许人应该告知以及被特许人应该享有的权利,切忌不要轻信任何特许人招商人员的口头承诺,因为特许人是公司、企业主体,特许人招商人员的口头承诺很容易被特许人否认反悔。
合同的签订是双方自愿的,只要被特许人不要冲动的去签署或者缴纳费用,特许人也强迫不了被特许人,但反过来,一旦签订了合同被特许人才后知后觉要提出异议,此时将会相对被动,甚至需要诉至法律解决。
3、合同审查阶段:除了上述洽谈阶段需要注意的,还得注意合同里违约责任的约定是否对应了彼此的权利义务。
由于特许经营合同很多是特许人拟定的格式合同,往往会偏向特许人而有意的增加被特许人的责任。
4、合同履行阶段:这个过程关键是保存所有可能的书面材料,一方面是自身权利维护可能需要的证据,另一方面是抗辩对方追究自身违约责任所需要的证据,因为发生纠纷时协商不了走向诉讼时,都是靠证据来支持各自的诉求或者抗辩的合法合理性的。
签加盟合同注意事项

签加盟合同注意事项
合同范本专家建议:
在签署加盟合同之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以下是一些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
1. 加盟费用,确认加盟费用的支付方式、金额和时间安排。
确
保费用的支付与加盟合同中的条款一致。
2. 经营范围,明确加盟商可以经营的产品或服务范围,以及是
否有地域限制。
确保经营范围符合自身的经营需求。
3. 知识产权,加盟合同中应包含知识产权的相关条款,如商标、专利和版权等。
确保加盟商在经营过程中不会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4. 保密条款,加盟合同中通常包含保密条款,加盟商需要注意
保护加盟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5. 终止合同,了解加盟合同的终止条件和程序,以及可能产生
的后果。
确保在合同终止时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以上是签署加盟合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更多详细的合同范本或法律咨询,请随时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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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加盟合同需要注意的十大事项加盟者在签立加盟合约之前,应深入了解合约内容,以确保自身权益。
切莫以为加盟合约都是总部制式的范本不可修改。
其实合约应该是透过彼此双方协议之后做成的。
换句话说,加盟者不仅该睁大眼睛看清楚内容,更有权利要求修改内容。
特此提供以下十点注意事项,供加盟者做为签约时的参考。
第一、应要求加盟总部出示服务标章注册证。
因为所谓加盟,就是总部将品牌授权给加盟店使用,换句话说,总部必须要先拥有这个品牌,才能授权给加盟店。
也就是说,总部必须先取得中央标准局,所颁发的服务标章注册证才行。
前一阵子即发生某中式餐饮连锁体系的纠纷案,新旧二个体系闹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后来败诉的一方被迫更改品牌名称,连带使已经加盟该体系的加盟店也被迫改名,真是何其无辜啊!所以加盟者在加盟前,务必要先确认总部的确拥有此一品牌,才能放心地加盟。
第二、权利金的支付方式。
一般而言,总部会向加盟者收取三种费用,分别是加盟金、权利金及保证金。
所谓的加盟金,指的是总部在开店前帮加盟者做整体的开店规划,及教育训练所收取的费用。
而权利金指的是加盟店使用总部的商标,以及享用商誉所需支付的费用,这是一种持续性的收费,只要加盟店持续使用总部的商标,就必须定期付费。
支付期限可能是一年一次、按季或是按月支付。
至于保证金,则是总部为确保加盟者会确实履行合约,并准时支付货款等所收取的费用。
其中,由于权利金是持续性的收费,某些加盟总部会在签约时,要求加盟者一次开出合约期限内全额权利金的支票,例如合约期限为五年,权利金采取年缴方式,某些总部便要求加盟者将五年的权利金,一次开齐五张支票缴交总部。
后来曾有这样的案例发生,某一体系的加盟者开店二年,因为生意不佳而关门大吉,但是却早在签约时,已开齐五年权利金的支票缴交给总部了。
按理说,后面三年既然已经收店不再使用总部的商标、商誉,就不需再支付权利金,然而总部却仍将已收取的支票轧进银行取款,害得这位加盟者,不仅赔了二年生意,还得另外支付这些已开出的支票金额!所以,加盟者若遇总部要求一次开齐合约期限内,全部权利金的支票面额时,务必记得在合约上加注一点,当加盟店收店不再开店时,总部必须退回未到期的权利金,以保障自身的权益。
第三、总部供货的价格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中,总部都会要求加盟者一定要向总部进货,不得私下进货。
这点往往是总部与加盟店纷争最多的一环。
因为加盟店经常认为总部的供货价格偏高,于是纷纷自行向外采购。
但是总部基于连锁体系品质的一致性,不得不要求加盟店必须统一向总部采购,于是争端便产生了。
较为合理的方式是加盟者在签立合约时,即应事先要求总部供货的价格不得高于市场行情,或是高出市场行情百分之多少是可以接受的,以免事后双方为了价格问题争执不休。
第四、商圈保障问题。
通常加盟总部为确保加盟店的营运利益,都会设有商圈保障,也就是在某个商圈之内不再开设第二家分店。
因此,加盟者对保障商圈的范围有多大,必须十分清楚。
不过常见的情形,是总部在保障商圈以外不远处的距离,再开设第二家店时,影响到原有加盟店的生意而引发抗议。
其实,总部若是开在保障商圈以外的地方,加盟店并没有抗议的权利。
但值得一提的是,某些连锁体系因为加盟店增多或已达饱和状态时,在商圈的保障下,已很难再开新的加盟店,于是便取巧发展第二品牌。
意即使用另一个新的品牌名称,而营业内容与原来的品牌完全相同,这样就可以不用受限于原有品牌的商圈保障限制了。
例如曾有某个房屋仲介连锁体系就是如此,最后当然就会招致加盟店的群起抗争。
因此,加盟者为保障自身权益,在签约时,最好载明总部不得再发展营业内容完全相同的第二品牌。
第五、竞业禁止的条款。
所谓竞业禁止,就是总部为保护经营技术及智慧财产,不因开放加盟而外流,要求加盟者在合约存续期间,或结束后一定时间内,不得从事与原加盟店相同行业的规定。
此一规范旨在保护总部的智慧财产权,并无可厚非,公平交易委员会亦认为此举不致违法。
但是竞业禁止的年限究竟应该多久才合理?如果太长,恐会影响加盟者往后的工作权益。
对此,曾有某连锁体系的竞业禁止条款规定为三年,被加盟店告进公平交易委员会,公平会认为竞业禁止条款乃属合理,惟认为三年是否过长?后来该总部也很识相地把三年改为一年。
所以加盟者在签约时必须考虑清楚,以免影响日后生计。
第六、管理规章的问题。
一般的加盟合约内容少则十几二十条,多则七、八十条上百条,不过通常都会有这样一条规定,「本合约未尽事宜,悉依总部管理规章办理。
」如果加盟者遇到这样的情形,最好要求总部将管理规章附在合约后面,成为合约的附件。
因为管理规章是由总部制定的,总部可以将合约中未载明事项,全纳入其管理规章之中,随时修改、为所欲为,届时加盟者就只好任由总部摆布了。
第七、关于违约罚则。
由于加盟合约是由总部所拟定,所以会对总部较为有利,在违反合约的罚则上,通常只会列出针对加盟者的部份,而对总部违反合约部份则只字未提。
加盟者对此应可提出相对要求,明定总部违约时的罚则条文,尤其是规定总部应提供的服务项目及后勤支援方面,应要求总部确实达成。
第八、关于纠纷之处理。
一般的加盟合约上都会明列管辖之法院,而且通常是以总部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管辖法院。
为的是万一将来有需要时,总部人员来往附近法院比较方便。
值得一提的是,曾有某加盟总部在合约中规定,加盟者欲向法院提出诉讼前,需先经过总部的调解委员会调解。
遇此状况时,应先了解调解委员会的组成成员为那些人?如果全是总部的人员,那么调解的结果当然会偏坦总部,而不利于加盟者。
碍于合约,加盟者又无法忽略调解委员会,而直接向法院诉讼。
因此笔者建议加盟者在遇到类似的条款时,应要求删除。
第九、合约终止之处理。
当合约终止时,对加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要取回保证金。
此时,总部会检视加盟者是否有违反合约或是积欠货款,同时,总部可能会要求加盟者自行将招牌拆下,如果一切顺利且无积欠货款,总部即退还保证金。
但若是发生争议时,是否要拆卸招牌往往成为双方角力的重点。
某些总部甚至会自行雇工拆卸招牌,加盟者遇此情况,需视招牌原先是由何者出资而定。
若由加盟者出资的话,那么招牌「物」的所有权就应归加盟者所有,总部虽然拥有商标所有权,但不能擅自拆除。
若真想拆,就必须透过法院强制执行,如果总部自行拆除,即触犯了毁损罪。
第十、这是最后一点应注意事项,就是在合约签立之后,双方务必要各执一份。
曾经有某超商连锁体系与加盟者签约之后,总部留二份合约,并未留一份给加盟者,后来被一状告到公平交易委员会才改正。
所以加盟者一定要切记自己保留一份,才能清楚了解合约内容,确保自身权益。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把合约内容看清楚再签,逐一了解内容,若有任何不明了或不明确的地方,都应该向总部人员询问清楚。
因为唯有在签约前,仔仔细细了解合约,才能减少日后的纷争产生。
特许经营合同是规定一定时期内总部与加盟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
在关于特许经营合同发生争执时,司法审判中,不会将总部与加盟者的关系视为经营者与普通消费者(弱者)的关系。
双方同是经营者,加盟店对签订合同、店铺经营承担自己的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加盟店应详细地阅读特许经营合同书。
对于不给予充分时间检讨合同内容、急于签约的总部,要警惕。
(1)法定开示事项基于《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要求应当作为开示事(本文来源:中国县市经济交流网)项的事前说明与特许经营合同内容,实际上是否相符。
(2)商圈调查、销售预测总部应当进行店铺定点调查、商圈调查,并提示包括销售预测、盈利预测内容在内的选址调查报告和经营计划书。
加盟志愿者应当确认的是,总部进行的有关该店铺销售预测,是单纯作为参考呢,还是在合同中约定保证该销售额(保证加盟店的最低收益)?如果总部基于客观且合理的资料进行了销售预测,并且合同书中总部没有保证最低销售额约定,那么,即使当该店铺的销售额达不到预测销售水平,也不能追究总部的法律责任。
(3)各种应付费用特许加盟涉及各种名目的费用。
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时,加盟志愿者应检查各种名目费用的报偿对象究竟为何。
例如,加盟金通常不返还,但保证金主要是担保加盟店对总部的债务的,在特许经营合同终止时,如果加盟店没有债务,则应当返还。
因此,应当检查确认支付的款项,哪些要返还,何时返还。
(4)违反合同时的损害赔偿与中途解除合同时的违约金无论加盟店还是总部有违反合同行为时,对方均可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通常,特许经营合同规定有定额赔偿制,比如,加盟店违反合同时,应支付30个月的使用费作为赔偿金。
这种约定如无特别例外,法院不会裁定为无效。
因此,签订特许经营合同时,应当检查确认损害赔偿额及违约金数额。
(5)竞业禁止义务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大都有合同履行期间加盟店不得从事同种经营,并且合同终止后一定期间(一年至几年不等)加盟店也不得从事同种经营等以保护经营专业技术、从前的商圈为目的的竞业禁止规定。
这样,即使加盟店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想要转换到其它特许连锁系统,如果是同种行业,将受合同约定的限制不能进行经营。
因此,在加盟新特许连锁系统时应充分重视此项规定。
(6)区域特许(territory区域限定)邻近既存加盟店,总部又开设新的直营店或允许开设其它加盟店,这将影响既存加盟店的经营业绩。
这种场合,在特许经营合同中,如规定有一定的排他的区域限制,既存店可以对总部以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追究总部的法律责任。
如果只是加盟活动推动人员口头承诺而合同实际上没有相关约定,在诉讼中,加盟店以区域特许侵害为由向总部提出损害赔偿是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