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检各项制度
婚前检查制度

婚前检查制度婚前检查制度是指在结婚前,夫妻双方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的一项制度。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预防遗传疾病的传播,以及确保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一、婚前检查的内容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方面的检查,以评估双方的基本身体状况。
2. 常规血液检查:包括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脂、血糖等方面的检查,以了解双方的健康状况。
3. 传染病筛查:包括艾滋病、梅毒、乙肝、丙肝等传染病的检查,以确保夫妻双方没有传染病,避免传播给下一代。
4. 遗传病筛查:包括地中海贫血、先天性耳聋、脊柱裂等常见遗传病的检查,以评估夫妻双方是否存在遗传病风险。
5. 妇科检查:对女方进行妇科检查,包括妇科疾病、子宫畸形、卵巢功能等方面的检查,以评估生育能力和妇科健康状况。
6. 繁殖系统检查:对男方进行精液分析、睾丸超声等检查,以评估生育能力和繁殖系统健康状况。
二、婚前检查的意义1. 保障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婚前检查可以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及时进行治疗,确保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
2. 预防遗传疾病的传播:通过遗传病筛查,可以评估夫妻双方是否存在遗传病风险,避免将遗传病传给下一代。
3. 提高生育率和生育质量:通过婚前检查,可以评估夫妻双方的生育能力和繁殖系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治疗,提高生育率和生育质量。
4. 促进婚姻的稳定和幸福:婚前检查可以增加夫妻双方对彼此身体健康状况的了解,减少因身体问题引起的婚姻纠纷,促进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三、婚前检查的实施1. 自愿参预:婚前检查应该是夫妻双方自愿参预的,没有强制性要求。
2. 专业医疗机构:婚前检查应该在专业医疗机构进行,由医生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制定检查方案,并进行检查和解读结果。
3. 保密性:婚前检查的结果应该保密,惟独夫妻双方和医生知道,不得泄露给其他人。
4. 心理辅导:婚前检查过程中,医生可以提供必要的心理辅导,匡助夫妻双方消除焦虑和疑虑,增强婚姻的信心和稳定性。
婚前检查制度

婚前检查制度婚前检查制度是指在准备结婚的夫妻双方在婚姻登记前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相关的婚前医学检查的一项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预防遗传疾病的传播,保障婚姻的稳定和家庭的幸福。
一、婚前检查的内容1. 身体健康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肺功能等常规体检项目,以评估夫妻双方的身体状况。
2. 婚前医学检查:包括遗传病检查、性病检查、乙肝病毒携带者筛查、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筛查等项目,以排除患有遗传疾病或传染性疾病的风险。
二、婚前检查的目的1. 预防遗传疾病:通过遗传病检查,可以排除夫妻双方患有遗传疾病的风险,降低子代患病的可能性,保障后代的健康。
2. 预防传染性疾病:通过性病、乙肝病毒和艾滋病病毒的检查,可以排除夫妻双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风险,保障夫妻双方的健康。
3. 保障婚姻稳定:婚前检查可以帮助夫妻双方了解对方的身体状况,避免因身体健康问题引发的婚姻纠纷,保障婚姻的稳定和幸福。
三、婚前检查的程序1. 咨询与登记:夫妻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婚前检查的相关事宜,并进行登记。
2. 体检与检查:夫妻双方按照登记机关的要求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和婚前医学检查。
3. 结果通知与咨询:医疗机构将检查结果通知夫妻双方,并根据检查结果提供相关的咨询和建议。
4. 结婚登记:夫妻双方根据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携带婚前检查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结婚登记手续。
四、婚前检查的保密性和隐私权1. 保密性:婚前检查的结果应当严格保密,只有夫妻双方和相关医务人员可以知悉。
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检查结果。
2. 隐私权:婚前检查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的隐私权,医务人员在进行检查时应当保护夫妻双方的隐私,确保检查过程的尊重和保密。
五、婚前检查的法律法规1. 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了婚前检查的相关内容和程序,夫妻双方应当按照法律的要求进行婚前检查。
2. 医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法》保障了婚前检查的保密性和隐私权,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婚前检查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婚前检查制度

婚前检查制度婚前检查制度是指在结婚前,夫妻双方需进行一系列的身体健康检查,以确保双方的身体状况良好,预防遗传疾病传播以及婚姻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
这一制度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健康和幸福,为未来的婚姻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婚前检查的内容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体检: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基本指标,以评估双方的身体健康状况。
2. 血液检查:检查血型、血红蛋白水平、血糖、肝功能、肾功能等指标,以排除可能存在的遗传性疾病、传染病以及慢性疾病。
3. 婚前遗传咨询与检测:通过遗传咨询和基因检测,了解夫妻双方是否存在遗传疾病的携带者,以减少遗传疾病在后代中的发生率。
4. 心理评估:通过心理测试和咨询,评估夫妻双方的心理健康状况,以确保他们具备婚姻生活所需的心理适应能力。
5. 传染病筛查:检查夫妻双方是否感染了性传播疾病,如艾滋病、梅毒等,以保护双方的身体健康。
6. 婚前保健教育:提供关于婚姻生活中性健康、家庭生活、孕育后代等方面的健康教育,帮助夫妻双方更好地适应婚姻生活。
婚前检查制度的实施有助于保护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减少婚姻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同时也有助于保障未来子女的健康。
通过婚前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存在的健康问题,采取相应的治疗和预防措施,避免将疾病传播给配偶或后代。
此外,婚前检查制度还可以为夫妻双方提供婚姻生活的准备知识和技巧,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婚姻生活。
通过婚前保健教育,夫妻双方可以了解性健康知识、家庭生活技巧、孕育后代的注意事项等,从而在婚姻生活中更加和谐幸福。
在一些国家和地区,婚前检查制度已经成为法律或政策的要求。
例如,中国大陆的婚前检查制度在2003年开始实施,旨在保障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和后代的健康。
根据相关规定,未经婚前检查的夫妻不得登记结婚。
总之,婚前检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健康保障措施,能够确保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减少婚姻生活中可能出现的健康问题。
通过婚前检查,夫妻双方可以及早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健康问题,为未来的婚姻生活奠定良好的基础。
婚检科工作制度范文(二篇)

婚检科工作制度范文一、工作目的和原则1. 目的:建立健全婚检科工作制度,确保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实施,促进婚姻质量的提高,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2. 原则:科学、严谨、公正、保密。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1. 婚前健康检查:(1)初婚夫妇应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主要包括身体健康状况、传染性疾病、遗传病等方面。
(2)复婚夫妇应到指定医疗机构提供离婚证明及离婚后体检的结果。
(3)体检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人,保护双方的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2. 婚姻情况调查:(1)仔细核实申请人提供的婚姻信息,确保申请人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配偶情况调查主要包括对双方婚姻状况、财产情况、职业状况等方面的核实。
(3)调查结果应及时反馈给申请人,保护申请人的隐私,确保信息安全。
3. 婚前心理咨询:(1)为申请人提供婚前心理咨询服务,帮助夫妻了解婚姻的责任和义务,提醒申请人冷静思考婚姻的重要性。
(2)心理咨询师须具备相关资质,保证咨询过程的专业性和保密性。
4. 婚前教育:(1)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情况,开展婚前教育课程,包括夫妻沟通、家庭责任、家庭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2)婚前教育课程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经验的人员承担,确保培训质量。
5. 婚前登记:(1)核查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婚前检查结果,确保符合法定登记条件。
(2)进行合法合规的婚前登记操作,保证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工作流程和要点1. 婚前健康检查流程:(1)申请人预约婚检科体检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2)医疗机构核实申请人身份,进行相关体检项目。
(3)医疗机构向申请人提供体检报告,保护申请人隐私。
(4)婚检科对体检结果进行审核和记录,确保信息准确性。
2. 婚姻情况调查流程:(1)申请人提供婚姻信息和相关材料。
(2)婚检科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真实有效。
(3)婚检科对配偶情况进行调查,保护申请人的隐私。
(4)整理调查结果,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
婚检科工作制度范文(4篇)

婚检科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规范婚检科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婚检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婚检科是负责婚检工作的专门部门,主要职责是为结婚登记的申请人提供婚前健康检查和婚检辅导服务。
第三条婚检科的工作目标是贯彻国家卫生政策,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幸福,提高婚姻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四条婚检科是建立在医院或卫生院的基础上,由专业医生和护理人员组成,负责婚检工作。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婚检科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1. 组织和开展婚前健康检查工作,包括疾病筛查、身体功能检查和遗传病检查等。
2. 提供婚检辅导服务,包括性知识、家庭生活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
3. 制定婚检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实施,并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4. 开展婚姻家庭健康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民群众对婚姻家庭健康的关注度和认识度。
5. 负责婚检相关资料的管理和统计工作,确保信息安全和准确性。
6. 协助处理婚检工作中的突发事故和问题,保障婚检工作的安全和稳定。
第六条婚检科的具体工作流程如下:1. 申请登记:申请人通过书面或在线方式向婚检科提出结婚登记申请。
2. 预约婚检:婚检科根据申请人的情况和婚检工作的安排,预约婚前健康检查和婚检辅导的时间和地点。
3. 婚前健康检查:申请人按照预约的时间和地点到达医院,接受婚前健康检查。
4. 婚检辅导:婚前健康检查结束后,申请人接受婚检辅导,包括性知识、家庭生活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指导和咨询。
5. 婚检报告:婚检科根据申请人的健康检查结果和婚检辅导的情况,填写婚检报告并交予申请人。
6. 结婚登记:申请人携带婚检报告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第三章工作要求第七条婚检科的工作要求如下:1. 必须具备中级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称,且经过婚检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
2. 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护申请人的隐私和权益。
婚检科的工作制度

婚检科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婚姻登记管理,提高婚姻质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婚检对象1. 男女双方均为未婚成年人。
2. 男女双方自愿结婚。
3. 男女双方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
三、婚检程序1. 男女双方在办理婚姻登记前,应当共同到婚检机构进行婚前医学检查。
2. 婚检机构应当对男女双方进行健康检查,包括询问病史、体格检查、辅助检查等。
3. 婚检机构应当在检查结束后,向男女双方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4. 男女双方应当持有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四、婚检内容1. 询问病史:了解男女双方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疾病史、遗传病史等。
2. 体格检查:对男女双方进行全身检查,包括内科、外科、五官科等。
3. 辅助检查:进行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如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心电图等。
4. 专项检查:针对性地进行遗传病、传染病、精神病等专项检查。
五、婚检机构1. 婚检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和设备。
2. 婚检机构应当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 婚检机构应当遵守医学伦理,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六、婚检费用1. 婚检费用由男女双方共同承担。
2. 婚检费用标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3. 婚检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不得自立名目收费。
七、婚检服务1. 婚检机构应当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提高婚检覆盖率。
2. 婚检机构应当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婚检的认识和重视。
3. 婚检机构应当加强与婚姻登记机关的协作,做好婚检与婚姻登记的衔接。
八、监督管理1.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婚检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婚检质量。
2. 各级民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婚姻登记机关的监督管理,确保婚姻登记质量。
3. 各级价格部门应当加强对婚检费用的监督管理,防止乱收费现象。
九、法律责任1. 违反本制度,未进行婚检或者出具虚假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婚检科工作制度范文(3篇)

婚检科工作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1.2 适用范围1.3 定义与缩写1.4 责任及权限第二章工作程序2.1 接待与登记2.2 婚检咨询2.3 体格检查2.4 实验室检查2.5 咨询与辅导2.6 婚检报告2.7 数据统计与分析第三章工作要求3.1 服务质量要求3.2 机构安排要求3.3 婚检记录要求3.4 保密要求3.5 业务指导要求3.6 维护工作秩序要求3.7 自我规范要求3.8 不得承揽其他业务要求第四章工作措施4.1 前期准备工作措施4.2 婚检服务流程措施4.3 婚检宣传措施4.4 服务质量措施第五章工作制度5.1 接待与登记制度5.2 婚检咨询制度5.3 体格检查制度5.4 实验室检查制度5.5 咨询与辅导制度5.6 婚检报告制度5.7 数据统计与分析制度第六章附则6.1 工作纪律6.2 工作奖惩6.3 附加条款6.4 实施与解释第一章总则1.1 目的与依据婚检科工作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婚检科工作程序,提高婚检质量,保障受检者权益,维护婚姻家庭稳定。
本制度的依据包括《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与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婚检科的所有工作人员,在婚检科内进行的所有婚检工作。
1.3 定义与缩写1.3.1 婚检科:指承担婚检服务的医疗科室。
1.3.2 受检者:指进行婚检的双方当事人。
1.4 责任及权限1.4.1 主任负责本科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督导与管理。
1.4.2 婚检医生负责进行体格检查、分析检查结果并制定咨询方案。
1.4.3 实验室技师负责实验室检查结果的分析。
1.4.4 咨询师负责提供婚前咨询和辅导,就婚检报告结果进行解读。
第二章工作程序2.1 接待与登记受检者在婚检科前台进行接待,并根据受检者提交的身份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进行登记。
2.2 婚检咨询咨询师根据受检者的需求,提供关于婚检的相关知识和法律规定,解答受检者的疑问。
2.3 体格检查婚检医生根据受检者的年龄、性别等指标进行体格检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血压等,同时进行相关系统的检查。
婚前检查制度

婚前检查制度婚前检查制度是指在结婚前夫妻双方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的一项制度。
通过婚前检查,可以及时发现和诊断潜在的健康问题,为夫妻双方提供健康保障,保证婚姻生活的顺利进行。
下面将详细介绍婚前检查制度的内容和重要性。
一、婚前检查的内容1. 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血压、视力、听力等基本指标的测量,以评估个体的身体状况和健康水平。
2. 血液检查:检测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血脂等指标,以筛查慢性疾病和传染性疾病。
3. 乙肝病毒检测:乙肝病毒表面抗原(HBsAg)、乙肝病毒e抗原(HBeAg)、乙肝病毒表面抗体(HBsAb)等指标的检测,以排除乙肝病毒感染。
4. 艾滋病病毒检测:艾滋病病毒抗体(HIV抗体)的检测,以排除艾滋病病毒感染。
5. 遗传病检查:对夫妻双方进行遗传病基因检测,以评估生育后可能出现的遗传病风险。
6. 妇科检查:对女方进行妇科检查,包括妇科疾病筛查、宫颈涂片、乳腺检查等。
7. 生殖系统检查:男方进行精液分析,评估生育能力和精子质量。
二、婚前检查的重要性1. 保障夫妻双方身体健康:婚前检查可以及早发现潜在的健康问题,及时进行治疗和干预,保障夫妻双方的身体健康。
2. 预防遗传病风险:通过遗传病基因检测,可以评估夫妻双方生育后可能出现的遗传病风险,为夫妻双方提供科学的生育建议。
3. 防止传染性疾病传播:乙肝病毒、艾滋病病毒等传染性疾病的检测可以排除感染风险,避免疾病传播给配偶和下一代。
4. 提高生育成功率:婚前检查可以评估夫妻双方的生育能力和生育障碍风险,为生育提供科学的指导,提高生育成功率。
5. 促进家庭和谐稳定:通过婚前检查,夫妻双方可以共同面对健康问题,增强夫妻间的沟通和理解,促进家庭和谐稳定。
三、婚前检查的实施方式1. 法定要求:一些国家或地区对婚前检查制度有法定要求,夫妻双方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检查。
2. 自愿参与:即使没有法定要求,夫妻双方也可以自愿参与婚前检查,以确保婚姻生活的健康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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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检查转珍、会诊制度1、婚检医师必须坚持质量第一,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守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
2、经婚前医学检查出现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首先应由主检医师和相关科室人员在一起会诊。
还可请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的专科医师进行会诊。
3、对于会诊意见进行详细记录,认真执行。
4、经婚前医学检查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及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转诊到市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确诊。
5、对下级婚检机构婚检转诊来的疑难病症,认真检查、咨询,并将确诊结果书面反馈到转诊单位。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疑难病例讨论制度1、对《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暂缓结婚和不宜生育的疾病以及不能确诊的疾病,作为特殊病例进行登记。
2、每半年组织一次疑难病例讨论,同时作好讨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讨论的疑难病例由婚检医师提供,主检医师组织实施。
4、参加讨论的医师要熟悉疑难病例的病史及阳性体征,辅助检查等,讨论时有理论、有分析、有婚育指导意见。
5、做好每次讨论的详细记录,并从中获取收益。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主检医师质量检查审核制度1、实行主检医师负责制,主检医师应对婚前医学检查体检表进行复查,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指导意见后签名。
2、主检医师每月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登记,进行一次质量检查和技术指导。
3、主检医师每月对男、女婚前医学检查表进行审阅,包括填写是否规范,疾病诊断名称和医学指导意见是否正确、恰当,对错、漏项及漏诊情况进行纠正、记录并反馈给婚检医生。
4、每季度组织一次本单位的婚检质量分析会,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5、每月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和统计报表,负责资料汇总,并进行分析总结。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质量分析控制制度1?、质量分析是对婚检技术人员执行婚前保健规范的情况及反映其技术水平的资料记录、特殊病例的处理、辅助检查的准确程度(包括人员技术和设备的完好状态)等,进行的分析总结。
2?、定期对原始资料进行完整准确的整理和分析,对质量检查及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及分析,并做好总结反馈。
3?、每半年由主检医师对本院婚检质量进行分析。
4?、每年组织一次全县婚检质量分析。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疑难病例讨论随访制度1、对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疑难病例要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提出正确的治疗方案,对影响婚育的异常病例(包括:严重的遗传病、指定的传染病、有关的精神病以及影响婚育的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器官发育障碍和畸形),应详细记录。
2、由主检医师进一步审核、咨询,向服务对象提供知情选择及恰当的婚育意见,帮助服务对象作出正确决定。
3、约定随访日期,以便追踪其所作出的决定是否已履行、已选择的方法是否能正确使用。
4、对于可以治疗或矫治的异常病例,应随访到该随访者恢复正常、婚育指导意见已落实为止,并有随访过程的详细记录。
5、对于患有严重的遗传病,后代再发风险高的异常病例应做长期随访。
6、随访方法可根据具体情况,采取门诊来访、电话询问、信函追踪和上门访视等。
7、定期对随访情况做总结分析,不断提高随访质量。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检查健康教育制度1、设有婚前卫生指导宣教室及必备的宣教设备、宣教材料等。
并提供个别指导和宣教书册。
2、婚前卫生指导宣教室内应有专职医务人员负责管理,做好解答具体问题、帮助加深理解的服务工作。
3、负责宣教的专职医务人员应及时做好原始登记和统计工作,并在宣教前后进行问卷调查以测定宣教效果。
4、主检医师不定期的检查宣教情况,以不断提高宣教质量。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对不宜生育者落实长效避孕措施工作制度1、《母婴保健法》第10条规定:“经婚前医学检查,对诊断患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的,医生应当向男女双方说明情况,提出医学意见;经男女双方同意,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施行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
2、婚检医师在对上述人员进行医学指导时,必须表示同情,耐心解释,使之主动接受指导,并付诸实施。
3、婚检医师对于不宜生育者应提供“知情选择”,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咨询服务,帮助服务对象决定采取何种长效措施达到避孕目的。
4、婚检医师应看到有关“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实行结扎手术”的证明后,方可出具《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婚检单位应及时和计生部门联系,确保计划生育措施的落实。
6、对于上述人员应制定随访计划,进行长期追踪,了解其执行情况,如已生育,应调查其下一代的健康状况。
7、对于严重疾病,妊娠后可能危及孕产妇生命安全的,医师也应提出“不宜生育”的医学意见。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信息资料管理制度1、婚前保健信息资料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统计、汇总,按基本公共卫生常规统计报表要求,按时逐级上报,并做好信息反馈。
2、男女双方婚检体检表、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婚检合格证统一归档管理。
3、建立"婚前医学检查登记本"、"婚前医学检查疾病登记和咨询指导记录本"、"婚前保健业务学习、讨论记录本"等原始本册,并根据记录,及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
4、婚前医学检查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对个人隐私保密。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医师职责1、按照《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从事婚前医学检查,不得擅自增加或减少服务项目。
2、在婚前保健服务中,遵循“严肃、亲切、认真、守密”的工作原则,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不得弄虚作假。
3、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应认真核对服务对象的证件和照片,以防冒名顶替。
4、检查生殖器官应由同性别的医师实施。
5、严格遵守操作规范,确保医疗质量,防止医源性交叉感染。
6、在服务对象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后根据结果为其提供婚前卫生咨询服务。
对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或异常,应征求主检医师意见后,提出医学意见。
对出现的异常情况,应由当事人自己向对方说明。
在受检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向受检双方详细说明可能发生的后果,并指导双方采取有关措施。
7、按照统一规范,认真逐项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字迹清楚。
8、对不能诊断的疑难病症,应请主检医师复查后,转指定的上级医疗、保健机构会诊,并进行随访。
9、经婚前医学检查发现可以矫治的疾病,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处理,或转至有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进一步诊治。
10、做好登记和统计报表工作,保证各种原始资料内容齐全。
11、加强业务学习,重视积累病例,及时分析研究,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主检医师职责1、依据《婚前保健工作规范》,除承担婚前保健医师的职责外,还应负责婚前保健工作的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
2、负责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复审并签字。
3、对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或影响婚育的疾病进行复查,记录补充病史及体征,复核诊断依据和医学意见,向受检当事人说明后签字。
4、对婚前医学检查中不能确诊的疑难病症及不宜生育的严重遗传性疾病,审核后转诊,依据反馈的确诊结果,如实填写《婚前医学检查证明》。
5、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暂缓结婚”、“不宜生育”或“建议采取医学措施,尊重受检双方意见”的服务对象,应耐心讲明科学道理,提出医学意见,进行重点咨询指导;对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应提供以知情选择为原则的长效节育措施。
6、对《婚前医学检查表》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并记录;每季度进行质量分析,组织讨论,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改进措施。
7、审核检查各种登记资料及统计报表,定期分析总结,提高工作质量,并随时接受考核。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专科工作制度一、婚前医学检查是婚前保健的核心,必须坚持质量第一,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主检医师负责制,实行全程质量控制。
二、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和《湖南省婚前保健工作规范(修定)》的补充意见及有关规章制度是质量标准的依据。
三、检查内容与标准:1、婚前医学检查实行免费、自愿的原则。
2、疾病诊断准确有据,病名规范有序,与异常正确区分。
3检查表书写符合要求,无缺项、无涂改,辅助检查项目符合要求。
4、婚检证明书写正确,项目齐全,医学指导科学正确。
5、婚检医学检查体检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有主检医师审核、签名。
6、各种登记本及时、正确、内容完善。
7、宣教室按时宣教,形成多样化,效果好。
定时进行宣教效果评估,有记录。
8、做好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工作。
9、坚持无菌观念,用具消毒,污物处理合格。
10、婚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保证婚检质量。
四、检查方法和时间1、定期检查各种表格登记本。
2、婚检医生每天对婚检情况进行自查,及时纠正错误,当日工作进行完结。
3、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工作检查,结合检查结果进行评议、分析,质量检查记录完善,资料及时归档。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医学检查专业章的管理制度1、婚前检查医学证明章由婚前检查室负责人专人保管。
印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科室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
2、印章保管必须安全可靠,须加锁保存。
3、印章应妥善保管。
保管的印章有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领导及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印章遗失,要立即到属地派出所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宝丰县妇幼保健院婚前保健卫生咨询制度一、切实重视婚前保健对公众健康的重要作用,大力开展公众教育和宣传,提高对婚前保健重要性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农村的宗旨,经常性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充分发挥各地妇儿工委、妇联、工会、社会团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开展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健康教育,使公众了解婚前保健的主要内容和对自身的益处,提高自觉婚前保健的积极性。
积极主动与民政部门及婚姻登记机构联系,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共同做好新婚人群的健康教育,在群众集中地共同开展大型宣传活动等。
? 二、积极组织开展针对新婚人群的免费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 改进服务模式,向新婚人员推出免费婚前咨询和指导服务。
要把提高婚前保健服务质量放在首位,强化医疗、保健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
加强医务人员培训,保证婚前保健咨询和指导的科学性和实效性。
在培训中要注重对新婚人群心理保健咨询以及咨询技巧和能力的培训。
要选择医德、医风好、责任心强、专业水平高的医务人员承担咨询和指导工作。
改善婚前保健服务的环境,为新婚人员营造温馨的咨询环境。
要结合新婚人员自身需要,提供针对性强、科学实用的知识和信息。
三、要率先向公众提供免费婚前保健的咨询和指导,要将免费提供咨询和指导作为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内容向公众推出。
同时,要在社会宣传和动员中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