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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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为了促进我院群众性体育运动的蓬勃发展,发扬我院学生优良的体育运动传统,丰富同学们的文化生活,培养大学生的竞争意识,全面推动《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实施,贯彻“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特举办学院第六届田径运动会。

一、宗旨:友谊第一重在参与

二、运动会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10月17—18日(如因天气原因改期另行通知)

地点:学院田径场

三、比赛项目

1、三年制:

男子组(10项):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4×100m接力,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5kg)

女子组(10项):100m, 200m ,400m, 800m, 1500m, 4×100m接力,

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kg)

2、五年制:

男子组(7项):100m, 400m, 1500m, 4×100m接力,跳高,

跳远,铅球(5kg)

女子组(7项):100m, 400m, 1500m, 4×100m接力,跳高,

跳远,铅球(4kg)

4、(1)100m至400m的径赛项目分道进行,800m及800m以上的径赛项目均不分道;预赛道次由大会统一编排,决赛道次根据预赛成绩排定;

(2)100m、200m按预赛成绩取前8名参加决赛;400m预赛成绩取前6名参加决赛;800m及800m以上的径赛项目按预决赛成绩取前8名。

(3)4×100m接力赛,三年制按预决赛成绩取前3名;五年制按预决赛成绩取前6名.

(4)田赛项目预赛三次,取前8名进入决赛;预赛成绩带入决赛。

5、按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最新田径规则执行。

四、录取名次及计分办法

1、团体名次

三年制:以系为单位,取团体总分前2名,颁发锦旗及奖金。如遇积分相等,按个人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五年制:以班为单位,取团体总分前3名,颁发锦旗及奖金。如遇积分相等,按个人第一名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2、个人名次

三年制:各单项录取前8名,按9,7,6,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分别发给证书及奖品;破纪录加9分(一个运动员在同一项目的各赛次中,无论几次破纪录,只加计一次奖励分)。

五年制:各单项录取前6名,按7,5,4,3,2,1计分,接力项目加倍计分,分别发给证书及奖品;破纪录加7分(一个运动员在同一项目的各赛次中,无论几次破纪录,只加计一次奖励分)。

3、评选体育道德风尚优秀代表队一个,颁发锦旗及奖金;按不超过参赛总人数2%的比例评选体育道德优秀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和纪念品。

五、有关事宜

1、不得冒名顶替参加比赛,违者取消比赛资格,同时按每项(次)扣该系团体总分9分;发现带跑者,每人次扣该系团体总分1分。

2、径赛项目在该项目检录处检录,田赛项目在各比赛场地点名,运动员须配戴号码布并携带学生证及参赛证,否则一律不准参赛。检录、点名3次未到者,作弃权处理(如因比赛项目冲突,应当事先请假),并扣该系团体总分1分。

3、号码布由大会统一准备。比赛结束后,将号码布交系部;由各系部统一将号码布送交学院体育部,丢失一块号码布收取成本费5元。

4、任何情况下,任何人不得干扰裁判员的正常工作,凡对裁判工作有争议的,应由各系部领队找总裁判长进行裁决,否则一律维持原判。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院体育部

2014.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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