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管理办法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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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

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基本原则为了规范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活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维护个人信息和重要信息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涉及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本单位管理的各类电子数据和所有其他信息载体中的信息内容。

本办法的基本原则是:安全优先、防范为主、合法合规、持续改进。

第二条合用范围合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内所有信息系统和网络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包括硬件、软件、网络等所有方面。

第三条责任制1. 信息安全管理是公司全员责任,公司信息技术部门主管负责本办法实施的具体工作,各部门负责人应配合信息技术部门做好本部门信息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2. 全员参预、分工负责。

具体员工应当按照工作岗位职责,认真履行信息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在其工作范围内实现信息安全目标。

第二章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信息安全政策1. 公司应定期审查并完善本单位的信息安全政策,整合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等要求,制定符合公司情况的具体信息安全管理政策。

2. 具体信息安全政策包括:信息安全目标、信息安全组织机构、信息安全机构、信息安全活动、信息安全投入费用等各方面内容。

第五条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1. 为了保证本单位信息资产安全,公司应实行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过程,应当遵循国家相关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同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信息系统对重要信息资源的价值、影响和安全风险等因素加以评估,划定各信息系统的等级。

2. 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后需经公司领导审批,实施与维护由信息技术部门执行。

第六条信息资源分类及保护制度1. 公司应制定信息资源分类及保护制度,将本单位管理的所有信息以保密程度、敏感程度、业务重要性等多个维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确保关键信息、核心业务等在存储、传输、使用等方面的安全合规。

2. 信息资源分类及保护制度具体指导、程序及工具应予以明确并加以具体实施,保障其合理有效。

(完整版)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完整版)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

信息化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利用信息技术,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司竞争力,充分发挥信息化在企业决策、管理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达到信息技术和生产经营的相互融合,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网络、硬件、软件、系统、数据和数据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信息化工具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建设应当遵循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效益驱动、重点突破的方针和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系统相关人员职责第四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技术保障部设置负责公司信息化工作。

负责企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信息化设备管理第七条本规定所指企业信息化设备包括信息终端设备和网络设备等:(一)信息终端设备包括:服务器、计算机、显示器、打印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机、不间断电源、主机配件等。

(二)网络设备包括:防火墙、路由器、交换机、无线设备、光纤设备、网卡网线等。

第八条技术保障部应建立全公司所有信息化设备的台账,健全设备配置、采购和使用时间、供应商信息等各项记录。

负责保存、管理大型设备的技术资料,并建立相应的设备档案。

第九条相关部门有配备信息化设备的需求时,需求部门应提交固定资产购置书面申请,经主管领导签批后,由技术保障部对拟增配设备的配置方案进行分析审定,优先由公司内闲置设备调剂,确需购买的,应统一采购,安装调试。

采购信息化设备应选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服务优良的供应商,坚持比质比价比服务的采购原则。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促进信息资源合理利用,确保信息系统安全可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涉及信息系统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网络、数据库、软件系统等。

第三条信息系统管理应遵循合法、安全、便捷、高效的原则,确保信息系统运行的稳定性和可用性。

第四条信息系统管理的职责包括:制定信息系统管理规章制度、信息系统建设规划、信息安全策略等;组织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开展信息系统培训与技术支持等。

第二章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第五条信息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规划、设计、开发和实施。

建设过程中应注重系统安全性、稳定性和可扩展性。

第六条信息系统建设应明确责任分工,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需求分析、系统设计、编码开发等工作。

第七条信息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与升级,确保系统功能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漏洞和故障。

第三章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第八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包括技术防范与管理防范两方面。

第九条技术防范主要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措施,确保信息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

第十条管理防范主要包括: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培训与演练,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等。

第四章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第十一条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应包括:备份与恢复、系统巡检与性能监测、问题排查与解决等工作。

第十二条信息系统的维护与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术能力,依据规定的流程和方法进行操作,并及时记录和反馈运维情况。

第五章信息系统的培训与技术支持第十三条信息系统的培训与技术支持应针对使用人员的实际需求,开展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支持工作。

第十四条培训内容包括信息系统的基本操作、常见问题解决方法、使用技巧等。

第六章附件附件一、信息系统建设规划附件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附件三、信息系统维护记录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信息系统:指由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设备等组成的,用于信息处理、存储、传输和使用的一种系统。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作者 : 来源 : 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字体:大中小国务院信息工作办公室时间:2007-06-2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信息管理办法6篇

信息管理办法6篇

信息管理办法6篇信息管理办法1一、公司信息的定义信息平台指公司对外宣传的窗口:包括公司网站、各类广告宣传、新闻发布、经营资料及照片、信息群发、微信群发、邮件群发、论坛发帖、淘宝以及阿里巴巴等经营性网站产品发布与更新等业务所涉及的内容。

二、管理目的为了提高各部门对企业对外宣传的重视程度,保守企业经营机密,避免无序发布带来的不良后果,扩大企业知名度、宣传企业形象、推广企业产品。

三、信息发布规定1、公司的所有对外宣传信息,由销售部门按照公司发展方向统筹规划执行。

对外宣传口径和文字内容、图片内容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核。

2、未经允许,任何部门、员工不得以个人名义对外宣传、发布和公司相关的各类信息。

3、除指定发布信息的部门外,各部门需要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宣传信息时(含短信、邮件推广中的图片、影视、文字等内容),必须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详细列明发布信息的主题、内容、数量、对象及发布方式等。

4、信息发布平台由销售部负责管理与监督,所有发布内容须销售部负责人审核并批准。

5、发布信息内容要求以简单、表述清晰为原则,杜绝过多的修饰语句,避免使用夸大性宣传语和广告语。

6、信息的起草、审核:信息撰写人按照规定格式起草信息后,应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并附信息内容,由本部门负责人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签字,以确保信息的内容真实、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7、信息的审批:经审核后的《信息发布管理表》报主管领导进行审批签字后对外予以发布。

8、信息的删除与更改:因各种原因需要删除或更改的信息,由信息起草职能部门填写《信息发布管理表》,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将信息予以删除或更改。

9、所有的发布信息者发布的同题材的内容要保持标准性和一致性,不得有明显性差异。

10、对需要注册的网站,统一使用公司名称作为用户名,需要上传头像的,以公司logo作为头像,对于登陆密码尽量使用统一密码。

密码要做到妥善保管,不得对外泄露或遗失。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

7月24日,公安部网站发布四部门联合制定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提高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保障和促进信息化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通过制定统一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信息系统分等级实行安全保护,对等级保护工作的实施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公安机关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国家密码管理部门负责等级保护工作中有关密码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涉及其他职能部门管辖范围的事项,由有关职能部门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管理。

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及地方信息化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等级保护工作的部门间协调。

第四条信息系统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办法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检查、指导本行业、本部门或者本地区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第五条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及其相关标准规范,履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的义务和责任。

第二章等级划分与保护第六条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坚持自主定级、自主保护的原则。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应当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信息系统遭到破坏后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

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信息系统在企业和组织中的作用日益重要。

为了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高效运行,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一、信息系统的规划与建设1、需求分析各部门应根据自身业务发展需求,提出信息系统建设的需求。

需求应明确、具体,并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论证。

2、规划制定信息化管理部门应根据各部门的需求,结合企业战略和信息技术发展趋势,制定信息系统的总体规划。

规划应包括系统的目标、功能、架构、技术路线、实施计划等。

3、项目建设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招标、采购等工作。

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和质量标准进行管理,确保项目按时、高质量完成。

4、测试与验收信息系统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充分的测试,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

测试通过后,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二、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1、日常运行管理(1)建立信息系统运行值班制度,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值班人员应及时处理系统运行中的问题,并做好记录。

(2)定期对信息系统进行巡检,检查系统的运行状态、设备的工作情况等,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故障隐患。

2、数据管理(1)建立数据管理制度,明确数据的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使用等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2)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对重要数据应定期进行备份,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数据丢失、泄露。

3、设备与设施管理(1)对信息系统的设备和设施进行登记、编号和管理,建立设备档案。

(2)定期对设备和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及时更换老化、损坏的设备,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故障处理(1)建立故障报告制度,当信息系统出现故障时,相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故障的影响。

(2)信息化管理部门应组织技术人员尽快排除故障,分析故障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改进措施。

三、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1、安全策略制定信息系统安全策略,明确安全目标、原则和措施。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

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信息系统管理办法1.引言1.1 背景和目的1.2 适用范围1.3 定义和术语2.管理框架2.1 组织结构①负责人角色和职责②信息管理部门③安全团队2.2 政策和流程①审批流程②监督和评估机制③决策和责任3.信息系统安全①风险评估②风险处理计划③业务连续性计划3.2 访问控制①用户身份验证②访问权限管理③审计和监控3.3 数据保护①数据备份策略②数据加密③数据恢复计划3.4 网络安全①防火墙配置②网络入侵检测系统③漏洞管理4.信息系统运维①资产管理②设备保养和维修③巡检计划4.2 网络管理①网络设备配置②网络监控③网络故障处理4.3 应用程序管理①更新和升级策略②应用程序测试③应用程序备份5.培训和意识5.1 安全培训计划①培训内容②员工考核5.2 安全意识活动①员工宣传活动②安全演习和模拟6.附件注释:1.风险评估:评估系统可能面临的各种威胁和潜在风险,以确定适当的安全策略和控制措施。

2.业务连续性计划:针对系统中断或灾难情况下的业务恢复计划。

3.用户身份验证:验证用户身份,确保系统只能被授权用户访问。

4.数据加密:使用加密算法来保护敏感数据的机密性。

5.漏洞管理:定期检查和修复系统中的安全漏洞,以减少系统受攻击的风险。

6.资产管理:管理和追踪系统中的各种硬件和软件资产。

7.应用程序备份:定期备份应用程序以确保在系统故障或数据丢失的情况下能够快速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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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办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信息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信息管理是公司的一基基本管理制度,是企业正确决策的
前提和依据。

为使公司的信息管理规范化、系统化,特制定本办法。

二.管理原则和体制
1.公司按集中与分散结合、纵向与横向结合的原则建立信息
管理系统。

]
2.公司级信息管理由公司信息部统筹和协调。

各部门负责各
职责范围内的信息管理工作。

三.管理分工和内容
1.综合信息系统由信息部负责。

主要范围为国家、地方法律
法规、政策文件,国家、地方社会经济、科技发展动态,本公司及上级企业经营管理,公司整体规划、计划及有关综合统计汇总信息、材料,公司订阅的图书、报刊、杂志资料。

2.行政信息系统。

由行政部负责,主要范围为地方政府、上
级企业文件、指示,公司各类公文、来函电记录,办公用品功能和市场价格,车辆运行、维修及消耗情况。

3.人事信息系统。

由人事部负责,主要范围为国家、地方劳
动人事,工资福利,社会保障政策,人才市场信息,人
事、工资档案,以及人员培训、考核、考勤等人事执行情况。

4.财务信息系统。

由财务部负责,主要范围为国家财务、会
计、税收、利率、汇率制度、政策,公司上级、本部和下属企业财务报表,资金使用状况,国家通用的会计、审
计、税收惯例、准则,公司融资、社会资金走向,金融、货币、财政信息。

5.发展信息系统。

由发展部负责,主要范围为投资环境,投
资项目,技术专利市场,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企业成功、失败案例汇集等。

6.其他信息系统。

根据实际情况可由各部门建立。

四.信息处理程序
1.公司信息处理流程包括信息的收集、加工、传递、贮存、
使用等几个环节。

2.信息的收集。

五.信息收集来源:
1.公司内部各部门已有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所记载的;
2.公司外部公共图书、情报信息机构收集的;
3.通过社会调查、外出考察获得的专题信息。

六.信息媒体:
1.统计报表;(2)报纸、期刊;(3)年鉴;(4)书籍;
(5)论文与报告;(6)原始记录和文件。

七.信息收集方式:
(1)原件;(2)剪贴复印;(3)文摘卡片;(4)简录。

八.信息的加工。

(一).加工方式:
1.筛选。

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参考价值大、有前瞻性和启
发作用的原则进行选择。

2.鉴别。

核实和查证,去伪存真,衡量效用。

3.分类。

按公司需要分类。

4.综合。

对信息进行定性定定量分析,对其进行编辑和研
究。

九.信息媒体:
(1)文字;(2)表格;(3)图式;(4)影像、录音。

十.信息传递。

传递方式:
1.空间传递。

通过阅读、宣传、会议、电话、邮政等传递信
息。

2.时间传递。

通过写字、印刷、影像、录音等媒体随时间流
逝而传递。

传递方向:
1.公司内部传递。

在公司内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平行、交
叉传递信息。

2.公司内外传递、
传递时间:
各种信息传递可规定其时限。

十一.信息的存储。

1.建立信息档案;
2.信息存储电子化,即通过运用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技术。

十二.信息的使用。

1.为领导决策服务,即信息自下而上的传递,提供决策依
据、素材;
2.为贯彻公司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服务,即信息自上而
下的传递;
3.为公司各部门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服务,由各个信息系统自
行使用信息或上下传递;
4.为公司协调工作服务,即信息平行的传递;
5.为特定的咨询问题服务;
6.为适应上级领导部门和有关部门需要服务;
7.为公共关系目的服务。

十三.信息的反馈。

建立信息反馈机制,评估信息管理效果、效率,改进信息管理作业。

1.建立信息管理保密制度,制定信息管理流程的权限和责任
体制。

2.信息系统需要投资,耗费人力,公司建立信息系统需要在
完备性、先进性、现代化、适用性、效果间权衡。

3.信息系统建立本着一次规划、分步实施原则,高起点计
划,逐步由小到大实现现代化、正规化。

十四.附则
1.本办法未尽事项,依其他办法、规定配套使用。

2.本办法由信息部门解释、补充、执行,经总经理办公会议
批准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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