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教程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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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材

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材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六、主要内容和作用 1.利于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增 强公民法律意识。 2.确定立法的三大目标
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保护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3.规定了国家保障安全生产的运行机制
包括如下五个方面: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 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 员工权益与自律(八项权益和三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 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等方式)。
§2.1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
三、地方性法规 地方性法规由具有立法权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制定和发布。它是在原则上与法律和国家行政法规保持高度一致的 前提下,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与地方实际情况相结合而制定 的可操作性的详细规定。地方性法规在所属地区内适用。
如:《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5年3月31日通过,2005年7月1日起施 行)。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六、主要内容和作用 7.明确了从业人员的权利和义务 八项权利: 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 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批评权和检举、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能的应 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
《建筑工程座安课全件法律法规》讲
目录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概述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实施与执行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 •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未来发展与展望
01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概 述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定义与重要性
定义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是规范建筑行业安全生产行为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总称 ,旨在保障建筑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建筑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提高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对行业发展的影响与作用
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完善的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能够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 业健康,提高从业人员的归属感和工作积极性。
提升工程质量
严格的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能够促使企业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工 程质量,减少安全隐患和事故的发生。
促进产业升级
重要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建筑工程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 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建筑行业 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的发展经历了多个阶段,从最初的建筑法、安全生产法等 基础法律,到针对建筑行业的专门法规,再到目前更加全面、严格的法律法规体 系。
建筑施工企业应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 保安全生产投入和培训。
预防为主
社会监督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应以预防为主,加强事 前监管和隐患排查治理,降低安全事故发 生的概率。
社会各界应对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进行监督 ,鼓励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舆论 监督。
02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规章

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规章

现行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规程一、法律1、《建筑法》(主席令46号,2011-7-1施行)2、《安全生产法》(主席令70号,2002-11-1施行)3、《社会保险法》(主席令35号,2011-7-1施行)4、《消防法》(主席令6号,2009-5-1施行)5、《劳动法》(主席令28号,1995-1-1施行)6、《劳动合同法》(主席令41号,2011-5-1施行)7、《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47号,2011-5-1施行)8、《刑法修正案八》(主席令41号,2011-5-1施行)二、法规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79号,2000-1-30施行)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2004-2-1施行)3、《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549号,2009-5-1施行)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2004-1-13施行)5、《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586号,2011-1-1施行)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2007-6-1施行)7、《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101号,1992-8-1施行)8、《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302号,2001-4-21施行)9、《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国务院令423号,2004-12-1 施行)10、《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466号,2006-9-1 施行)1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91号,2011-12-1 施行)三、部门规章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号,2009-10-19施行)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81号,2000-8-25施行)3、《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09号,2001-11-29施行)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24号,2004-4-1施行)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2004-7-5施行)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34号,2004-8-23施行)7、《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43号,2006-1-1日施行)8、《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66号,2008-6-1施行)9、《市政公用设施抗灾设防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1号,2008-12-1施行)10、《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5号,2010-9-1施行)11、《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106号,2009-5-1施行)12、《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107号,2009-5-1施行)1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16号,2008-2-1施行)1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7-1施行)1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0号,2011-7-1施行)四、国务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规范性文件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2004-1-9)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010-7-19)3、《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2005-9-1)4、《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2006]291号,2006-12-5)5、《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号、2007-11-5)6、《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2008-6-1)7、《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2008-6-1)8、《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2008-5-13)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10、《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2009-10-26)11、《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质[2010]52号-2010-4-11)1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强化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和责任的通知》(建市[2010]68号,2010-5-4)13、《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使用钢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1]26号-2011-2-21)14、《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2011-7-22)15、《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58号,2011-10-8)五、湖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规范性文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的规定》(湘建[2001]255号)2、《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通知(湘建[2010]142号)3、《湖南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1992]管字第467号)4、《湖南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1]26号)5、《湖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9]304号)6、《湖南省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建[2009]303号)7、《关于印发湖南省工程建设违法违规行为社会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09]262号)8、《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行业劳保基金统筹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湘建建[2003]265号)9、《湖南省建筑劳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5]384号)10、《福建省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的通知(湘建建[2006]23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和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与管理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6]25号)12、《湖南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6]108号)1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比对抽检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8]424号)14、《关于严格执行建筑企业劳动保险基金计取标准的通知》(湘建建[2006]213号)15、《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专职人员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06]395号)16、《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消防设计管理的通知》(湘建设[2008]45号)17、《湖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09]340号)18、《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建建[2010]109号)19、《关于切实做好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生活保障和劳动保护以及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湘建建[2007]292号)20、《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导则》的通知(湘建建[2007]331号)21、《湖南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湘建建[2008]15号)2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的通知》(湘建建[2010]111号)23、《关于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通知》(湘建建[2008]77号)24、《湖南省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意见》的通知(湘建科[2001]第50号)25、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意见的通知(湘建建[2008]154号)26、《湖南省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及使用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湘建价[2006]451号)27、《关于强化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的通知》(湘建建[2008]175号)六、安全管理类标准1、《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 5306-85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86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4、《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 50502-20095、《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 50656-20116、《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审核规范》GB/T 28001-2001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8、《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JGJ/T 185-20099、《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10、《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 184-200911、《施工企业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化管理规范》JGJ/T 198-20101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13、《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 13-81-200614、《建设工程施工重大危险源辨识与监控技术规程》DBJ 13-91-2007七、文明施工类标准1、《安全色》GB 2893-20082、《安全标志》GB 2894-20083、《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4、《建筑灭火器配置验收及检查规范》GB 50444-20085、《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6、《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 146-20047、《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 188-2009八、高处作业类标准1、《高处作业分级》GB/T 3608-20082、《安全帽》GB 2811-20073、《安全网》GB 5725-20094、《安全带》GB 6095-20095、《高处作业吊篮》GB 19155-2003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安全技术技术规范》JGJ 80-91九、脚手架、支架类标准1、《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20062、《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3091-20083、《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20084、《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105、《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6、《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 162-20087、《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4-2008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9、《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83-200910、《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JGJ/T194-2009)11、《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202-201012、《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231-2010十、塔式起重机类标准1、《塔式起重机》GB/T 5031-2008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 5144-20063、《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T 5972-20064、《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规程》JG/T 100-19995、《塔式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JGJ/T 187-2009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 189-2009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196-20108、《混凝土预制拼装塔机基础技术规程》JGJ/T 197-2010十一、施工升降机类标准1、《施工升降机》GB/T 10054-20052、《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 10055-20073、《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84、《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 215-20105、《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20106、《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全检测规程》DBJ/T 13-67-20107、《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报废规程》DBJ 13-89-2007十二、施工用电、机具类标准1、《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 50194-932、《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063、《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5、《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6、《钢筋机械连接技术规程》JGJ 107-20107、《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用技术规程》JGJ 85-2010十三、建筑基坑、土方、拆除类标准1、《爆破安全规程》GB 6722-20032、《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023、《锚杆喷射混凝土支护技术规范》GB 50086-20014、《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47-20045、《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 120-19996、《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基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JGJ 167-20097、《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 180-20098、《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标准》DBJ 13-97-2008欢迎您下载我们的文档,后面内容直接删除就行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资料可以编辑修改使用致力于合同简历、论文写作、PPT设计、计划书、策划案、学习课件、各类模板等方方面面,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ppt课件设计制作,word文档制作,图文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等,公司秉着以优质的服务对待每一位客户,做到让客户满意!感谢您下载我们文档。

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

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

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教材第一章引言建设工程B的安全法律法规培训是保障工程建设过程中人员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教材旨在全面介绍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提供详细的培训材料。

第二章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概述2.1 建设工程B安全意识及其重要性2.1.1 安全意识的定义2.1.2 建设工程B中安全意识的重要性2.1.3 安全意识的培养方法2.2 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的分类和层级2.2.1 国家层面的法律法规2.2.2 地方性法律法规2.2.3 行业性法律法规2.2.4 企事业单位内部法规第三章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的基本要求3.1 安全行为的基本准则3.1.1 安全行为的定义3.1.2 安全行为的基本要求3.1.3 安全行为的违反与处罚3.2 建设工程B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3.2.1 安全管理制度的定义3.2.2 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和层级3.2.3 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第四章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的重点内容 4.1 建设工程B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1.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概述4.1.2 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及其职责4.1.3 安全生产责任的监督与追究4.2 建设工程B施工现场管理4.2.1 施工现场的安全要求4.2.2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4.2.3 施工现场的事故应急预案4.3 建设工程B施工设备和材料的安全管理 4.3.1 施工设备的选用与安全检查4.3.2 施工设备的操作与维护4.3.3 施工材料的质量安全要求第五章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与考核 5.1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的内容与形式5.1.1 培训内容的设计与组织5.1.2 培训形式的选择与实施5.2 安全法律法规培训的考核与评估5.2.1 考核方法的选择与设计5.2.2 考核结果的反馈与分析第六章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的推广和应用 6.1 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推广6.1.1 宣传形式的选择与实施6.1.2 推广效果的监测与评估6.2 安全法律法规的应用和执行6.2.1 应用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与对策6.2.2 建立安全法律法规执行的监督机制结语本教材通过对建设工程B安全法律法规的全面介绍,旨在提高建设工程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法规遵从能力,进一步促进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单

1.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单工程名称:郑州金马凯旋家居CBD项目(一期)序号名称编号发布单位施行日期备注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质【2004】148号)9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1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11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12 《浙江省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浙建建【2005】41号注:请罗列出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资料现场备查。

填写人:填写日期:1.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单工程名称:郑州金马凯旋家居CBD项目(一期)序号名称编号发布单位施行日期备注13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建质【2005】232号)14 《浙江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实用手册》15 《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浙建建【2012】54号)1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17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18 《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19 《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规定》(建质【2007】255号)20 《关于加强工程建设安全质量技术责任制暂行规定》(浙建建【2003】35号)21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质【2004】75号)22 《浙江省建筑业系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置紧急预案》(浙建管【2005】7号)23 《浙江省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生产销售租赁使用管理管理》(浙建建【2004】62号)注:请罗列出本工程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相关资料现场备查。

最新《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

最新《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讲座课件

第三十九条 建筑施工企 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 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 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 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 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 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 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 措施。
第四十条 建设单位应 当向建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 工现场相关的地下管线资料,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 加以保护。
《建筑工程安全法律法规》讲 座课件
第一章 绪 论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的主要内容
(见P10-12)
关于施工单位安全责任 (见P11-12)
一是 施工单位在申请领取资质证书时,应当 具备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专业技术人员和安全 生产条件。
二是 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 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 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 安全检查,并明确规定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 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主要负责 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负责,项目负责人 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 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 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 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 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 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 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 付保险费。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 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 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 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 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 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 不得施工。
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 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 建筑施工单位承担,由建筑 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
第三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P59)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

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文档一、培训目的旨在对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详细介绍和培训,以提高施工人员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理解和遵守能力。

二、培训内容1. 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1.1 建造施工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概念1.2 相关法律法规的合用范围1.3 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重要性2. 建造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2.1 建造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2.2 建造施工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及其职责2.3 建造施工安全管理的制度与措施3. 建造施工安全操作法律法规3.1 建造施工安全操作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3.2 建造施工安全操作的要求及程序3.3 建造施工现场安全操作注意事项4. 建造施工事故处理法律法规4.1 建造施工事故处理法律法规的程序与要求4.2 建造施工事故调查与责任追究4.3 建造施工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措施5. 建造施工安全监督法律法规5.1 建造施工安全监督法律法规的执行机构与职责5.2 建造施工安全监督的程序与要求5.3 建造施工安全监督中的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三、培训时间安排本次培训估计为期3天,具体安排如下:第一天: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概述第二天:建造施工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与建造施工安全操作法律法规第三天:建造施工事故处理法律法规与建造施工安全监督法律法规附件:1. 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的附件12. 建造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的附件2法律名词及注释:1. 监督机构:指建造施工安全监督的执行机构,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和执法。

2. 责任主体:指建造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相关工程人员对建筑施工安全负有的法律责任。

3. 案件调查组:指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对建造施工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的机构。

艰难及解决办法:1. 施工现场管理不规范导致安全隐患较多。

解决办法: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监督,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

1.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单

1.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单
建设部令第128号
建设部
2004年6月29日
8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
建质【2004】148号
建设部
2004年8月27日
9
《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
建质【2004】59号
建设部
2004年4月8日
10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建质【2004】75号
建设部
22
《浙江省建筑业系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及处置紧急预案》
浙建管【2005】7号
浙江省建筑业管理局
23
《浙江省建筑施工用钢管扣件生产销售租赁使用管理管理》
浙建建【2004】62号
浙江省建设厅
2004年7月12日
24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建办【2005】89号文
2012年7月1日
4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2010年11月1日
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国务院令39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2004年1月13
6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493号
国务院
2007年6月1日
7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
1.2.1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单
工程名称:
序号
名 称
编 号
发布单位
施行日期
备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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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建筑施工安全法律法规什么是安全生产法规❖法规(法律规范)——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

❖安全生产法规——是指国家关于改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生产,为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而制定的各种规范性文件的总合。

❖即通过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行为规则,具有普遍的约束力和强制性。

是必须执行的法律规范。

安全法规的作用:1、安全法规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有效保障。

2、安全法规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和健康的重要手段。

3、安全法规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技术保证。

企业负责❖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是企业开展安全达标活动的具体执行人,对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责.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因为企业是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的重心在企业。

所以企业“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控制施工伤亡事故发生。

落实对总包、分包和专业、劳务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责任。

实行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

行业管理•(建设部、建设厅、建设局)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行业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的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加强行业安全生产的法规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大行业管理的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组织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的研究工作,总结交流经验,预防施工伤亡事故发生。

国家监察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监察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对安全生产行使国家监察职权,即对国务院各部门行使协调、监督检查职能。

群众监督(包括企业职工,广大群众)开展广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工作,培养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提倡和鼓励广大群众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法律第一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

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

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国家提倡公司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就业训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第五十二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建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五十三条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五十五条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五十六条劳动者在劳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第九十二条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设施和劳动卫生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未向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设施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决定责令停产整顿;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劳动者生命和财产损失的,对责任人员比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十三条用人单位强令劳动者违章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一、《建筑法》实施的重大意义——《建筑法》的颁布实施,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更加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为建筑施工行业及其主管部门搞好安全工作,依法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为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为建立和完善建筑安全法规体系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

二、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建筑法的重点之一为确保安全生产,本法规定了建筑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明确了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负责制和职工对危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的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承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设施的义务、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的义务;而职工必需承担不得违章作业的义务等。

更重要的是对于违章指挥、劳动安全设施不合格的法律后果作出了严格规定,使建筑安全生产有了可靠的保证。

《建筑法》为以下内容作出了法律上的规定:(可归纳为如下几个方面)•一个方针•二种关系•三个落实•四个环节•五个制度•六项法律责任贯彻一个方针: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三十六条)处理好两种关系: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分工关系;(第四十三条)2) “扰民”和“民扰”关系;(第四十一条;总则中的第五条第二款)落实三个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单位(第四十二、四十九条)设计单位(第三十七条)施工企业(第四十四、四十五、五十条)加强四个环节的安全管理:1)施工前(第三十八、四十九条)2)施工作业(第四十、四十七、五十条)3) 施工现场(第三十九条 1,2款,第四十一条)4)发生事故如何处理(五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五个基本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三十六条、第四十四条)2)群防群治制度(第三十六、四十七条)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第四十六条)4)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第四十八条)5)伤亡事故报告制度(第五十一条)六项安全生产法律责任(第七章)1)责令改正2)处以罚款3)责令停业整顿4)降低资质等级5)吊销资质证书6)追究刑事责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体系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检查与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组织管理技术管理场地设施安全管理安全纪律管理一、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及有关单位对建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监督等五系列的管理活动。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了国家对建筑安全生产过程中“以人为本”,保护劳动者权益,保护社会生产力,保护建筑生产的高度重视,确定了建筑安全生产管理在建筑活动管理中的重要位置。

1、工程建设安全责任制 (第四十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是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2)是企业岗位责任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3)是企业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4)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措施。

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逐级建立安全责任制度。

1)企业经理(厂长)和主管生产的副经理(付厂长)对本企业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2)企业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对本企业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技术责任;3)工区(工程处、厂、站)主任、施工队长、车间主任对本单位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4)工长、施工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机构,并按照职工总数配备相应的专职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监督工作。

企业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范,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3、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总结与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4、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

5、领导并支持安全管理人员或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定期向企业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和措施。

6、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对承包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在项目施工生产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特点,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安全考核指标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3、认真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接验收使用制度;4、领导、组织施工现场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生产中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5、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包施工队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报,严格用工制度与管理,适时组织上岗安全教育,要对外包施工队的安全负责,加强劳动保护工作;6、发生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与抢救工作,及时上报,组织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落实制定的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

2. 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教育的目的和作用是使企业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 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对象和内容:(l)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和代培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教育内容包括: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纵规程、安全制度和严禁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操纵岗位。

(2)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操工及起重工、打桩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殊工种工人,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可独立操作,每年还要进行一次复查。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操作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未经教育不得上岗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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