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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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及解读《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

针对工业、城镇生活、农业农村和船舶港口等污染来源,提出了相应的减排措施。

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合理确定产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以工业水、再生水和海水利用等推动循环发展。

三、着力节约保护水资源。

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用水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加强水量调度,保证重要河流生态流量。

四、强化科技支撑。

推广示范先进适用技术,加强基础研究和前瞻技术研发,规范环保产业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

五、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加快水价改革,完善收费政策,健全税收政策,促进多元投资,建立有利于水环境治理的激励机制。

六、严格环境执法监管。

严惩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和违规建设项目,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

七、切实加强水环境管理。

强化环境治理目标管理,深化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各类环境风险,全面推行排污许可。

八、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科学防治地下水污染,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加强良好水体和海洋环境保护。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九、明确和落实各方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排污单位主体责任,国家分流域、分区域、分海域逐年考核计划实施情况,督促各方履责到位。

十、强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国家定期公布水质最差、最好的10个城市名单和各省(区、市)水环境状况。

加强社会监督,构建全民行动格局。

解读一个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5.04.02•【文号】国发〔2015〕17号•【施行日期】2015.04.0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污染防治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2015年4月2日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2023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23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23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3年是全球水污染防治的关键年份,为了解决全球范围内水污染问题,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将进行一系列行动计划。

以下是2023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内容。

1. 制定全球水污染防治目标:各国政府将共同制定2023年至2030年的全球水污染防治目标,包括降低水体污染物排放量、改善水质状况、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

2. 促进水质监测和评估:各国政府将投入更多资源,加强水质监测和评估工作。

建立健全的水质监测网络,定期公布水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水污染问题。

3.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是水体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

各国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工作,推广农业生态工程技术,改善农业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提高农业产业可持续性。

4. 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城市污水是水体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各国政府将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提高污水处理率。

同时,推动先进的污水处理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污水处理的效果和能源利用率。

5. 限制工业废水排放:工业废水是水体污染的重要来源。

各国政府将加强工业废水排污许可和监管工作,推动工业企业采取减量化、分类化、资源化的废水处理措施,降低工业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

6. 加大生态修复力度:生态修复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手段。

各国将加大生态修复力度,恢复和改善受污染水体的生态系统功能,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

7. 强化跨国合作:水污染是跨国性问题,需要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的共同合作。

各国政府将加强跨国合作,共享水污染防治经验和技术,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全球合作。

8. 加强公众宣传和教育:水污染防治需要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参与。

各国政府将加大对公众的宣传和教育力度,提高公众对水污染问题的认识和重视,倡导环保意识和行为。

9. 提高政府责任和监管力度:各国政府将加强水污染防治的政府责任和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打击力度。

10. 加强科技创新:科技创新是水污染防治的重要保障。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首先,我们要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估。

建立健全水环境监测网络,加强对水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水质变化情况,为
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其次,要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

对于工业企业排放的废水,
要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监管,推动企业进行污水处理,减
少对水环境的影响。

同时,加强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推进
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污水得到有效处理,不再直排河流,
避免对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此外,要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推广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技术,减少农业化肥、农药对水体的污染,保护农田水利设施,改善农田
水质。

另外,我们还要加强水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保护水体生态系统完整性,提高水体的自净能力,维护水生态
平衡。

最后,要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建设。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严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推动水污染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我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
指导文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这
一计划,不断加强水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好我们的水资源,让人民
群众能够享受清洁的水环境,健康地生活。

希望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能够有效防治水污染,为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 简介水是人类生活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然而,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迅速发展,水污染成为全球性问题。

为了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制定并执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至关重要。

本文将介绍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背景、目标和计划内容,并提出一些具体措施。

2. 背景由于工业废水、农业排放、城市污水等原因,水资源遭到了严重污染。

水污染不仅破坏了水生态系统,还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经济发展造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应对这一问题,制定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必要的。

3. 目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主要目标是:•提高水体质量:通过减少工业废水和农业污染物的排放,恢复河流和湖泊的生态系统健康。

•保护水生态系统: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加强对水生物的保护和恢复。

•提高公众意识:加强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加强法律和监管:制定和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加强对水污染的监管和执法力度。

4. 计划内容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将采取以下措施:(1) 加强工业污水治理加强对工业企业的监管,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减少工业废水的排放。

建立和完善工业废水治理设施,促进水回用和循环利用。

(2)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的防治,推广农田水利和农业生态工程技术。

控制农业农药和化肥的使用量,优化施肥制度,减少农业污染物的排放。

(3) 改善城市污水处理加大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投资,建设更多的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率。

推广污水资源化利用技术,促进城市污水的资源化和循环利用。

(4) 建立水资源保护区划定水资源保护区的范围,严格限制在水源地周围的人类活动。

加强监测和保护水资源,制定激励措施,鼓励保护水资源。

(5) 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估建立完善的水环境监测和评估体系,定期对水环境进行监测和评估。

及时发现水污染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6) 提高公众意识开展水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水资源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2024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一、背景分析随着全球气候变暖的影响,我国各地水资源问题日益凸显,水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严重。

同时,全球范围内频繁发生的洪灾、旱灾以及突发性水污染事件,也给我国的防治水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水资源状况,制定2024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十分必要。

二、总体目标2024年度防治水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防范水灾、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

三、具体措施1. 加强水资源管理(1)完善水资源管理制度,提升水资源管理效能。

建立健全水资源调度和分配机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加强水资源监测和调查,及时掌握水资源情况。

加强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水资源意识。

2. 保护地表水和地下水质量(1)加强工业废水、农村污水和生活污水治理。

推动企事业单位和农村建立垃圾分类和处理制度,减少污染物排放。

加强水源保护区管理,防止污染物侵入水源地。

加强水域环境保护,增加湿地保护面积。

3. 防范水灾(1)加强流域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防治措施。

加强河段巡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推动水库泄洪调度和排涝工程建设,提高防洪排涝能力。

加强气象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洪水和暴雨预警信息。

4.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益(1)推动农业节水技术应用,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效率。

优化农业供水结构,发展节水农作物和高效农业经营模式。

加强水产养殖管理,减少养殖过程中的水资源浪费。

5. 加强水环境治理和保护(1)加强河流湖泊水质监测,及时发现和治理水体污染。

推动河湖整治工程,恢复和改善水体生态环境。

加强水生态补偿机制建设,提高生态保护效益。

四、工作措施1. 落实责任。

各地要建立和落实防治水工作的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2. 加强组织。

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组织专业队伍,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 强化监督。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都是为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提高人
民生活质量而制定的计划。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减少水源、河流、湖泊和地下水的污染,提高水的质量
和可持续利用。

以下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些重点措施:
1. 加强水资源保护:保护水源地,加强水资源的开发和管理,确保可持续利用。

2. 改善供水设施:改善城乡供水设施,减少饮用水污染风险。

3. 加强污水治理:推动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4. 促进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加强农田和农业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减少农业面源污染。

5. 加强湖泊和河流治理:对于已受污染的湖泊和河流,进行治理和修复,恢复其生态
功能。

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减少土壤污染,保护农田和生态环境,提高粮食安全
和环境质量。

以下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些重点措施:
1. 加强土壤污染源控制:加强工业和农业的土壤污染源治理,减少土壤污染的排放量。

2. 促进土壤农业利用:推动科学合理的农业生产模式,减少使用农药和化肥,保护土
壤质量。

3. 进一步完善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及时掌握土壤污染状况,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4. 推动土壤修复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和开发土壤修复技术,对受污染的土壤进行修复和恢复。

以上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一些常见措施,具体的执行细节和措施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调整。

2024考研政治: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2024考研政治: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各位考研的小伙伴们,大家好!今天我们要一起来探讨一下关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那些事儿。

在这个话题之前,我们先来一个小测验,请问在座的各位,有多少人是知道我们国家目前水污染的现状的?举手让我看看。

嗯,看来大家都比较关心这个问题,那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相关内容吧!我们得知道,《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啥?这是我国为了改善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

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国家为了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制定了一个行动计划,那么这个行动计划都有哪些具体措施呢?我们要明确一点,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目标是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人民群众饮水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那么,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们需要采取哪些措施呢?第一,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

我们知道,工业污染是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

第二,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农业面源污染也是水污染的一个重要来源,所以我们要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比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减量增效等技术,减少化肥、农药的用量。

第三,加强城市污水处理。

城市生活污水是水污染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所以我们要加强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确保污水排放达到标准。

第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是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重要任务之一,所以我们要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那么,作为考研政治的学习者,我们应该怎样去理解和把握这个行动计划呢?我们要认识到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国家为了改善水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水安全而采取的重要举措。

这是我们作为一个公民应该有的环保意识。

我们要了解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具体内容,知道我们国家在防治水污染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和把握这个行动计划。

2023年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2023年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背景水污染是当前全球面临的严峻环境问题之一,也是我省发展中面临的重大挑战。

为了加强我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水环境的质量,制定了2023年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该计划旨在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推动水环境质量的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和生态健康。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2023年底前,实现我省水环境质量稳定提升,确保重点水功能区水体达到或超过国家和省定的水质标准要求。

2. 任务(1)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价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全省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水质监测数据的时空分辨率和准确性。

(2)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严控工业废水、城市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水污染源,推动重点流域和水功能区的水污染治理任务完成。

(3)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培育节水型社会,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

(4)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恢复河湖生态功能,保护水生物多样性,提高水生态系统的韧性和抗干扰能力。

三、重点工作内容1. 加强水环境监测和评价(1)建立健全全省水环境监测网络,提高监测点位的密度和覆盖率,确保水质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2)加强水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提高监测设备和技术水平,推动自动化、智能化水质监测技术的应用。

(3)完善水质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划定水质分区,及时发布水质监测结果,提供科学依据支持水质改善和污染治理决策。

2. 加大水污染治理力度(1)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工业废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推动工业企业实施减污措施,提高治污效果。

(2)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和升级,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效果,确保达标排放。

(3)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控,推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非点源污染治理,减少农业养殖废水的排放和农药农化物的使用。

3. 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1)加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制定并实施水资源合理利用和节约的措施,优化水资源配置,推动供需平衡。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一、背景分析水污染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生态环境、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重大课题。

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水资源污染问题日益严重。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为此,我们特制定本方案,以确保水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总体目标1.到2025年,全国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污染防治能力显著提升。

2.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提高农村饮用水水质。

3.加强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三、具体措施1.加强工业污染源治理(1)严格环境准入,提高工业项目环评标准,杜绝污染严重的企业入驻。

(2)加大工业污染源治理力度,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减少污染物排放。

(3)开展工业园区污染集中治理,提高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效率。

2.生活污染治理(1)推进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2)加强城市排水管网改造,提高雨污分流比例。

(3)推广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

3.农业面源污染治理(1)推广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

(2)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田灌溉水利用率。

(3)推广生态农业,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4.水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1)加强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安全。

(2)加强湿地保护,恢复湿地生态功能。

(3)开展河流、湖泊综合治理,提高水生态系统稳定性。

5.水资源利用效率提升(1)推广水资源节约技术,降低水资源消耗。

(2)加强水资源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

(3)推进水价改革,引导合理用水。

四、保障措施1.政策支持(1)完善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确保政策落地。

(2)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水污染防治工作。

(3)建立水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引导各方参与水污染防治。

2.监督管理(1)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合力。

(2)加强水污染防治监管,严格执法。

(3)定期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及时掌握水环境状况。

3.社会参与(1)加强水污染防治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环保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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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事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

当前,我国一些地区水环境质量差、水生态受损重、环境隐患多等问题十分突出,影响和损害群众健康,不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保障国家水安全,制定本行动计划。

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贯彻“安全、清洁、健康”方针,强化源头控制,水陆统筹、河海兼顾,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科学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

坚持政府市场协同,注重改革创新;坚持全面依法推进,实行最严格环保制度;坚持落实各方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坚持全民参与,推动节水洁水人人有责,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多赢,为建设“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工作目标: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严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剧趋势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水生态环境状况有所好转。

到2030年,力争全国水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

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主要指标:到2020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等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达到7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控制在10%以内,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高于93%,全国地下水质量极差的比例控制在15%左右,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达到70%左右。

京津冀区域丧失使用功能(劣于V类)的水体断面比例下降15个百分点左右,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力争消除丧失使用功能的水体。

到2030年,全国七大重点流域水质优良比例总体达到75%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总体得到消除,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总体为95%左右。

一、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一)狠抓工业污染防治。

取缔“十小”企业。

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

2016年底前,按照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要求,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能源局等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均需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

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

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

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环境保护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参与)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染治理。

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环境保护部牵头,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等参与)(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

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

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求,到2020年,全国所有县城和重点镇具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县城、城市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85%、95%左右。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

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

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应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难以改造的,应采取截流、调蓄和治理等措施。

新建污水处理设施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

除干旱地区外,城镇新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有条件的地区要推进初期雨水收集、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到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其他地级城市建成区于2020年底前基本实现。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非法污泥堆放点一律予以取缔。

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等参与)(三)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

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

自2016年起,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

(农业部牵头,环境保护部参与)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

制定实施全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

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使用补助试点经验,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

实行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

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等标准规范,明确环保要求,新建高标准农田要达到相关环保要求。

敏感区域和大中型灌区,要利用现有沟、塘、窖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净化农田排水及地表径流。

到2020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

(农业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等参与)调整种植业结构与布局。

在缺水地区试行退地减水。

地下水易受污染地区要优先种植需肥需药量低、环境效益突出的农作物。

地表水过度开发和地下水超采问题较严重,且农业用水比重较大的甘肃、新疆(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山东、河南等五省(区),要适当减少用水量较大的农作物种植面积,改种耐旱作物和经济林;2018年底前,对3300万亩灌溉面积实施综合治理,退减水量37亿立方米以上。

(农业部、水利部牵头,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等参与)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农村污水处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

深化“以奖促治”政策,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到2020年,新增完成环境综合整治的建制村13万个。

(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部等参与)(四)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积极治理船舶污染。

依法强制报废超过使用年限的船舶。

分类分级修订船舶及其设施、设备的相关环保标准。

2018年起投入使用的沿海船舶、2021年起投入使用的内河船舶执行新的标准;其他船舶于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要求的,限期予以淘汰。

航行于我国水域的国际航线船舶,要实施压载水交换或安装压载水灭活处理系统。

规范拆船行为,禁止冲滩拆解。

(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质检总局等参与) 增强港口码头污染防治能力。

编制实施全国港口、码头、装卸站污染防治方案。

加快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及污染事故应急能力。

位于沿海和内河的港口、码头、装卸站及船舶修造厂,分别于2017年底前和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

港口、码头、装卸站的经营人应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关活动污染水环境的应急计划。

(交通运输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等参与)二、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五)调整产业结构。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自2015年起,各地要依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结合水质改善要求及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并实施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备案。

未完成淘汰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和核准其相关行业新建项目。

(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等参与)严格环境准入。

根据流域水质目标和主体功能区规划要求,明确区域环境准入条件,细化功能分区,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建立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实行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已超过承载能力的地区要实施水污染物削减方案,加快调整发展规划和产业结构。

到2020年,组织完成市、县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现状评价。

(环境保护部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海洋局等参与)(六)优化空间布局。

合理确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

充分考虑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

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鼓励发展节水高效现代农业、低耗水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生态保护型旅游业,严格控制缺水地区、水污染严重地区和敏感区域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减量置换。

七大重点流域干流沿岸,要严格控制石油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医药制造、化学纤维制造、有色金属冶炼、纺织印染等项目环境风险,合理布局生产装置及危险化学品仓储等设施。

(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水利部等参与) 推动污染企业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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