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管理办法
国网能源公司专家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

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网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有效提升公司专业技术管理水平,确保专业技术决策咨询建议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先进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家委员会是公司决策咨询机构,其宗旨是发挥多学科、多专业的综合优势,根据公司决策咨询需要,负责优化重大技术方案,提供战略决策咨询,对项目初可研、可研、初步设计、标准化设计以及其他需要审查的技术方案进行内审,确保项目技术经济先进性和适用性,提高公司综合经营效益,推动专业化、现代化能源企业建设。
第三条成立专家委员会的基本原则:(一)辅助决策、注重实绩(二)专业管理、行业领先(三)外部专家为主、内部专家为辅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专家委员会办公室,是专家委员会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主任,发展策划部、人力资源部主任担任副主任。
公司发展策划部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专业方向管理,对咨询成果水平、价值进行评估。
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和活动细则的制定,专家委员会专用人才库(简称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专家委员会会议筹备等工作。
各有关专业部门负责与专家建立联系机制,起草、下发会议纪要及相关文件。
第五条专家库是公司内外部专家的集合。
专家库的建立以专业管理、行业领先为原则,综合考虑专家的专业方向、专业水平、工作经验、社会资源和技术团队支撑等。
专家库进行内部专业划分,其中,电源方面应包括汽机、锅炉、电气、热工、化学、除灰、输煤、环保、土建、金属等专业;煤炭方面应包括地质、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防、防治水、矿建等专业。
各专业至少具备2名以上内外部专家,遇到涉及多领域问题时,可组织多专业专家参会。
第六条项目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向专家委员会办公室上报计划内审的技术方案报告,并按公司审查通过后的方案报告组织实施。
第三章任职条件和聘任管理第七条专家库专家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有本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印发稿)

附件:国家电网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推进公司“两个转变”,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优化农电工人才队伍结构,培养和建设一支“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结构合理、服务优质"的高素质农电工队伍.加快建设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培养选拔机制,充分调动农电工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励农电工各类人才脱颖而出,促进农电工人才队伍建设。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人资〔2007〕553号),结合农电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实施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活动,从农电工队伍中培养选拔200名优秀供电所管理人才;400名优秀配电运检技能人才;400名优秀营销服务技能人才.第三条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和管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以促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根本出发点。
(二)以品德、业绩、能力、学识、廉洁为主要衡量标准。
(三)拓宽员工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岗位成才。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五)实行评选与待遇、使用、培训、考核相结合。
(六)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和动态管理。
第四条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
农电工优秀人才资格年限(亦称管理期限或任期)为三年。
任期届满,资格自动取消,重新评选.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网、省公司管辖的市、县供电企业聘用的在岗农电工。
第二章工作机构及职责第六条为加强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农电工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负责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工作,审查决定有关优秀人才评选的重要事项。
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公司领导担任,成员包括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评选机构及职责(一)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农电工作部,具体负责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组织工作,指导各网、省公司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工作。
主任由农电工作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主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担任,成员由公司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各网、省公司成立农电工优秀人才管理工作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农电工优秀人才评选和推荐实施细则。
关于提升电力企业高端人才选拔实效的探索

高端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从国家层面来看,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人才是第 一资源”“人才强国战略”“人才引领驱动”等关于人 才的重要论述,将人才工作提到新的战略高度。全面建 设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 复兴需要大量拔尖创新人才的有力支撑。2021 年,中 央人才工作会议召开,系统总结了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 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进一步深化了对我国人才事业发展 的规律性认识,并提出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 重要指标,人才是自主创新的关键,顶尖人才具有不可 替代性,推进高端人才队伍建设是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 要抓手。
提升高端人才选拔质效的措施与建议
发挥专业选用主体作用。结合电力企业的专业构成, 应将人才建设的主导权交给专业的业务部门,并从专业发 展、业务实际出发,打造经受过企业实践的历练、熟悉专 业业务领域、具有战略思维和国际视野、能带头破解难题 的高端人才队伍,为实现企业战略目标发挥带动作用。企 业需认真分析其在高端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劣势,做好内部 和与其他同行业企业的优势专业的对比分析,锚定特定重 点领域,精准确定高端人才逐步选拔的方向。对于确定的 重点领域和专业,要多科会诊,以重大科技项目攻关、重 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隐患治理等业绩成果为导向,挖掘 出最有潜力和竞争优势的拔尖人才。
专业选人育人目标不够聚焦。随着人才强企战略在电 力企业内部的部署和推进,同一企业内部专业间也开启人才 资源的竞争,各专业本应协同合作的关系逐渐转变成非良性 竞争。对企业内各专业、同业而不同分支方向的人才发展 缺乏综合考量和年度规划,选拔目标与选拔标准难以明确,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高端人才选育质量。
电力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吸引培养和保留优秀人才

电力行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吸引培养和保留优秀人才在电力行业这个竞争激烈的行业中,人力资源管理对于吸引、培养和保留优秀人才至关重要。
一个优秀的团队能够有效地推动公司的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本文将探讨如何在电力行业进行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以吸引、培养和保留优秀人才。
一、激励机制的建立在电力行业中,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对于吸引优秀人才至关重要。
首先,公司应该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适当的薪酬奖励。
通过将薪酬待遇与绩效绑定,可以激励员工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潜力,提高工作效率。
此外,还可以设立丰富的福利制度,如员工培训、健康保险等,从而增加员工的幸福感和归属感。
二、全面的人才培养计划为了吸引和培养优秀人才,电力企业应该制定全面的人才培养计划。
首先,公司应该注重员工的技能培训。
通过为员工提供相关的培训课程和机会,能够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公司的需求。
其次,公司还应该注重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
通过制定明确的职业发展路径和晋升机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员工的工作动力和忠诚度。
三、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优秀人才往往更加注重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
为了吸引和留住这些人才,电力企业应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企业文化。
首先,公司应该提供良好的办公条件和设施,使员工能够在舒适的环境下工作。
其次,公司应该倡导开放、合作的企业文化,鼓励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从而培养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四、定期的员工评估和激励措施定期的员工评估能够帮助公司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以及他们是否符合公司的期望。
通过这种方式,公司可以针对员工的不足之处提供适当的培训和发展机会,帮助他们提升工作能力。
此外,公司还应该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如晋升、奖金等,以激励员工在工作中的优秀表现。
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良好的沟通渠道对于人力资源管理至关重要。
公司应该建立多样化、便捷的沟通渠道,以便员工能够与管理层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反馈。
通过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公司可以及时调整和改进自己的管理策略,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参与度。
RL-05-0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顾问(专家)管理办法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顾问、专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广泛吸纳社会各类高级管理、专业人才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提供咨询服务,提高公司在税务、财务、投资、融资、工程建设及资产经营等方面的决策和管理水平,公司根据需要可聘请顾问或专家。
为规范顾问、专家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政府、管理部门担任副局级及以上领导岗位;集团公司系统、国电电力系统担任了副主任级以上领导职务退出领导岗位后,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为公司顾问。
其他在某一专业方面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社会知名度和较强学术影响力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评聘为公司专家。
第三条公司聘请顾问、专家的原则是:工作需要、专业对口、广开视野,择优聘用。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及系统聘任的顾问、专家。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划分第五条顾问、专家聘请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业务工作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根据专业对口的原则,由对应业务部门联系。
第六条公司顾问、专家的基本条件:(一)在公司经营或开拓领域、企业管理、法律等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家、学者、企业家;(二)热心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支持、帮助;(三)年龄原则上应在65岁以下,身体健康。
(四)诚信公道,能够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七条公司顾问、专家的职责:(一)对公司的发展战略与规划、产业结构调整等重大经营管理工作提供咨询意见。
(二)对公司重大工程、投资项目或重大技术问题提出咨询或评议意见。
(三)对公司的重大科技攻关、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等措施、计划进行评审,确定推进技术进步的重大措施并提出咨询或评议意见。
(四)承担专题性调查研究和咨询。
(五)承担公司交办的有关工作。
第八条根据顾问、咨询工作需要采取灵活的工作方式。
根据工作需要,顾问、专家可参加有关的专业办公会议。
顾问、专家应定期向公司有关领导或部门沟通、交流工作情况。
供电公司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范文

供电公司后备人才选拔实施方案一、选拔目的和原则本实施方案旨在选拔优秀的后备人才,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选拔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注重德才兼备,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
二、选拔标准和流程1. 选拔标准: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道德素质;具有创新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沟通能力;在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发展潜力。
2. 选拔流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
三、选拔方法和工具1.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候选人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2.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候选人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等。
3. 考察:通过查阅档案、走访调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候选人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四、培养计划和措施1. 制定个性化的培养计划,包括培训课程、实践锻炼、导师制度等。
2. 为后备人才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和学习机会,不断提升其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3. 建立导师制度,为后备人才提供实践指导和职业规划。
五、评估和反馈机制1. 定期对后备人才进行评估,包括工作表现、能力提升等方面。
2. 建立反馈机制,及时了解后备人才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培养计划和措施。
六、激励和约束机制1. 给予优秀的后备人才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激励其不断进取。
2. 建立约束机制,对表现不佳的后备人才进行约谈和调整,确保其能够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七、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1. 制定选拔计划和方案,明确选拔标准和流程。
2. 发布选拔公告,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3. 组织笔试和面试,进行考察和公示。
4. 确定录用名单,办理入职手续。
5. 制定培养计划和措施,开始培养工作。
6. 定期进行评估和反馈,不断完善培养计划和措施。
7. 根据评估结果,对优秀的后备人才给予奖励和激励。
8. 对表现不佳的后备人才进行约谈和调整,确保其能够适应公司的发展需求。
9. 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选拔和培养工作机制。
10.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变化情况,及时调整选拔和培养工作方向和重点。
廊坊供电公司电力技术院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

廊坊供电公司电力技术院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为了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工作,实施人才强企战略,为员工成长开辟新的通道,落实“四个100工程”,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的高素质人才队伍,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专家选拔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廊坊供电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直属直管各单位、机关各部(室)、廊坊电力实业总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一、专家系列及分类专家分经营管理专家、专业管理专家、技术管理专家和生产技能专家四个系列。
1.经营管理专家是在企业中负责经营决策和各项工作组织实施的具有明确的直接下属和相应的管理职责的管理岗位,从事专业管理或综合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经营决策和综合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经营管理人员。
2.专业管理专家是指在专业管理岗位,从事专业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专业管理知识与实践经验并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管理人员。
专业管理专家分四个专业组:财务与资产管理专业组、企业战略与人力资源专业组,行政与党务管理专业组及其他管理专业组。
3.技术管理专家是指运用电力相关知识和技术,负责企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及相关业务技术管理人员,其工作内容、对象及方法通常具有明显的电力技术特征。
技术管理专家分五个专业组:电力系统专业组、高电压技术与高电压设备专业组、电力系统自动化与通信专业组、信息与电力市场专业组及土木、环保与金属专业组。
4.生产技能专家是指在生产一线岗位,具有一定的专业理论知识,技能高超,能够解决生产实际中重大难题的生产技能人员。
生产技能专家分五个专业组:变电专业组、输电专业组、调度专业组、用电专业组及电力施工专业组。
二、专家级别及管理组织1.专家级别分A级专家和B级专家二个级别,A级专家占30%,B级专家占70%,四个系列的专家最多分别择优选拔100名。
2.专家每两年改选一次。
3.电力技术院负责组织公司专家的选拔管理工作,国家电网公司专家、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专家由电力技术院专家库推荐上报。
辽宁省电力专家人才评选办法最新

辽宁省电力专家人才评选办法最新人才资源是企业第一资源,企业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其关键是必须有优秀的人才队伍。
专家人才是企业人才资源的核心,对于企业创新与发展至关重要。
基于此,多年来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专家人才队伍的选拔与培养高度重视,不断建设专家人才管理体制机制,在专家人才培养、选拔、考核、激励等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
科学设置专家人才发展通道公司专家队伍包括专业管理、工程技术和生产技能三个方面优秀人才。
实行分级管理,设置国家及省部级、国家电网公司级、公司级、地市公司级四个级别。
公司级专家设置首席、一级和二级专家。
公司人才队伍构成金字塔式结构,形成明晰的各类各层次优秀人才逐级发展的通道。
为特别强调优秀专家人才的突出地位和作用,畅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鼓励广大专业技术人员走专家成才的道路,从而实现人生价值,特在重点成熟专业实行首席专家制。
首席专家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必须是各专业领域的出类拔萃者,得到最广泛的认可,以增强其权威性。
形成能上能下的动态管理机制采取聘任制公司专家队伍采取聘任制,每届任期三年,届满自动解聘,重新组织评审聘任工作。
专家聘任制有效避免专家任职终身制,保证专家队伍动态更新,保持专家队伍创新活力。
形成逐级发展机制专家在其相邻的下级专家中产生,原则上不允许跨级别发展。
专家原则上需届满后才能申报上一级专家。
如专家任期满两年且两年的考核业绩均为优秀,可申报上一级专家,专家任期满两年且两年的考核结果均为优秀,同时获得公司科技创新特等奖或更高级别奖项,可跨一个级别申报专家。
建立动态晋升和退出机制依据年度及届满考核结果动态调整专家队伍,形成能上能下的专家队伍管理格局。
年度考核“不称职”,取消专家称号,连续两年考核为“称职”,首席、一级专家自动降级,二级专家取消专家称号;根据年度考核专业排名,并经考核委员会评议,动态调整首席、一级、二级专家队伍,形成优胜劣汰机制。
优秀专家优先获得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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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07-7-26 0:00:0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人才强企战略,培养和造就适应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一强三优”现代公司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优秀专家人才是指由公司遴选产生的专业管理专家、工程技术专家和生产技能专家。
第三条优秀专家人才遴选活动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第四条优秀专家人才遴选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注重业绩。
第二章遴评范围
第五条专业管理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公司总部副局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和公司系统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第六条工程技术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公司总部副局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网省公司本部副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和公司系统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第七条生产技能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岗位从事生产技能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包括从事工程技术和专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三章遴选条件
第八条专业管理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思想道德素质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作风正派,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掌握现代管理知识,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与管理创新能力,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知名度。
3、具有较强的传授知识经验的能力和培养人才的能力,承担过人才培养工作
任务。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管理岗位工作五年及以上。
5、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解决了本单位管理工作中的复杂问题,创新了管理方法,提升了管理水平,取得了显著效果。
(2)承担或主持过重大管理课题研究,获得省公司级及以上的成果奖,实施
后成效显著。
(3)主持或主要参与过省公司级及以上企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改革方案、
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后成效显著。
(4)制定的管理制度、总结的管理经验在公司系统处于先进水平,被公司系统
推广应用。
(5)出版过专著,编著或修订过公开出版发行的管理教材、管理手册,被公司
系统采用,并取得良好效果。
(6)在管理方面提出重大的合理化建议,被省公司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并取
得显著成效。
第九条工程技术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德才兼备,崇尚科学,团结协作,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奉献
精神。
2、具有深厚的基础理论与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解决重大技术难题的
能力,专业技术水平在公司系统内得到公认。
3、具有较强的传授知识技术的能力和培养人才的能力,承担过人才培养工作
任务。
4、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5、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单位技术创新、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改造革新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主持或主要参与重大技术课题研究,获得省公司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
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主持或主要参与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调试,并做出突出贡献。
(4)在专业技术方面有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在核心科技期刊上发表过具有较
高学术水平的论文,或正式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
(5)主持或主要参与编写、修订了公开出版发行的技术规范、技术规程、技
术标准、技术手册等,被省公司级及以上单位采用,并取得显著效果。
第十条生产技能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1、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2、勤奋好学,技艺精湛,获得同行公认。
3、具有较强的带徒能力和一定的带徒经历,或担任兼职培训师承担过教育培
训工作任务。
4、一般应具有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有五年及以上本专业(工种)工作实践
经历。
5、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至少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本单位生产运行、设备安装、调试、检修等工作中,解决了重大技术问题,做出了突出贡献。
(2)在本专业(工种)工作中总结出先进可行的技能操作方法,被省公司级及以上单位推广应用并取得显著效果。
(3)在重大事故处理中,方法得当,操作准确,使事故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4)获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能手称号;在国家电网公司及以上技能竞赛中获前十名;在区域公司、省公司技能竞赛中获前三名。
(5)在工作实践中总结编写了操作规程、技术标准等,被省公司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并取得显著效果。
(6)在技术改造革新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7)在生产实践中,提出了具有重要影响的合理化建议,被省公司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并产生显著效果。
第十一条业绩特别突出者,可不受学历、资历限制,破格参加优秀专家人才的遴选。
第四章遴选组织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优秀专家人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各类专家遴选工作。
第十三条优秀专家人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
主要负责公司专业管理、工程技术和生产技能专家遴选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管理、培养和考核等工作,指导各单位做好优秀人才遴选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在优秀专家人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根据评审需要,分类组建专业管理、工程技术、生产技能专家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优秀专家人才候选人的审核与遴选工作。
第五章遴选程序
第十五条优秀专家人才遴选按照逐级推荐、评委会遴选、组织审定的程序进行。
第十六条公司所属单位按照公司的统一部署和遴选条件,组织选拔并向公司推荐优秀专家人才候选人。
第十七条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审核、评审,评审结果报公司党组研究确定。
第六章考核与管理
第十八条国家电网公司对评审产生的各类专家给予奖励,实行动态考核管理。
第十九条对专家的奖励采取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方式,由国家电网公司颁发专家证书,并给予每人每月 3000 元专家津贴,津贴由国家电网公司核拨,在各单位应付工资中列支,由各单位考核后发放。
第二十条公司对专家实行动态考核管理。
专家任期四年,任期届满自动解聘,重新遴选。
专家所在单位对专家进行年度考核,专家的年度考核结合各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一并进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上报公司取消其专家称号并停发相应津贴。
同时,公司每两年对专家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届中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实行淘汰,取消其专家称号并停发相应津贴。
第二十一条专家办理退休手续的同时解除聘任。
专业管理和工程技术专家在
任期内调离选拔范围或所从事专业、生产技能专家在任期内调离生产一线或所从事工种,不再享受专家津贴,保留专家称号。
第二十二条专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查实,取消其专家称号并停发相应津贴:
1、对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危害国家利益、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利益和荣誉的;
2、因工作失误,玩忽职守,给公司带来重大经济损失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弄虚作假,隐瞒真相,骗取荣誉的;
4、因其它原因应该取消资格的。
第二十三条专家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其所在单位负责。
各单位要加强专家的培养与使用,积极安排他们参加技术革新、科技攻关、管理创新以及人才培养等工作。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关心专家的成长,在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办公条件等方面给予其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五条公司优先推荐专家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考察进修等活动,为专家成长创造有利条件。
第二十六条公司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两院院士”、“突贡专家”、“百千万人才”
和“特贴专家”候选人时,将优先从各类专家中选拔。
第二十七条专家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和义务,按照公司及所在单位的工作安排,做好课题研究、管理咨询、技术攻关、技术推广、技能革新以及知识技术传授、后备人才培养等工作,每人每年至少应有一项重要成果,应担任兼职培训师不少于 80 学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在岗且符合遴选范围的“两院”院士、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不再参加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申报和遴选,自然当选为公司工程技术专家或生产技能专家,享受相应待遇,并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司以往制定的相关制度与本办法不符的,按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优秀人才遴选管理办
法。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