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docx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

5、《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6、《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则》(GB/T11651-2008)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文件或资料
*2
建立健全粉尘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的培训和考核记录
3
存在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是
□否
目测检查
8
通风系统管道及部件等是否采用金属材质或防静电材料制造。
□是
□否
目测检查
9
通风系统管道及收尘设备结构形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夹角采用不容易造成粉尘沉降的圆弧设计。
□是
□否
目测检查
*10
通风系统的风机是否采用防爆型,相关联的电气线路设计安装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是
□否
目测检查
11
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作业岗位粉尘堆积严重(堆积厚度最厚处超过1mm)时,操作人员是否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岗位。
*6
粉尘作业人员是否采取有效的防静电措施。
□是
□否
目测检查
*7
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劳保用品上岗。
□是
□否
目测检查
*8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员工是否按照规定,穿着防静电工装。
□是
□否
目测检查
检查结论
备注:
(一)凡表中带“★”为否决项,凡达不到以下要求的,一律依法取缔。
(二)凡表中带“*”项达不到要求的,要立即停产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复产。
3、《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检查表

确清理范围、清理周期、清理方式和责任人员,并在相关粉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
尘爆炸危险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并如实记录清理记录,保证 全规定》第十八条
每班清理一次。
通风除尘、粉尘爆炸预防及控制等安全设备设施应确保持续
有效,未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或安全负责人批准,不应更换 GB15577-2018 4.6
或停止使用。
GB15577-2018 4.8
粉碎、研磨、造粒、砂光等易产生机械点燃源的工艺,是否 规范采取杂物去除或者火花探测消除等防范点燃源措施,并 定期清理维护,做好相关记录。
《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 全规定》第十六条
粉尘防爆相关的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 、维修、改造和报废,相关设计、制造、安装单位是否提供 相关设备安全性能和使用说明等资料
粉尘防爆专项安全检查表
检查内容
参考标准
检查方式
是否辨识所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确定可燃性粉尘爆炸 危险性以及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数量、位置、危险区域等, 分析存在的粉尘爆炸危险因素,评估粉尘爆炸风险,并制定 能消除或有效控制粉尘爆炸风险的措施。 是否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 操作规程应包含防范粉尘爆炸的安全作业和应急处置措施等 内容。 安全生产责任制中是否明确主要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 生产车间负责人及粉尘作业岗位人员粉尘防爆安全职责。 是否组织相关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 训,并经考试合格后上岗。是否如实记录粉尘防爆专项安全 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及考核等情况,纳入员工教育 和培训档案。 是否为粉尘作业岗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 戴、使用。
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安全检查表

23
收尘器应设防静电直接接地设施,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Ω
24
收尘器与进、出风管及卸灰装置的连接宜采用焊接;如采用法兰连接,应用导线跨接,其电阻应不大于0.03Ω
25
明火作业应按相关条款执行
以上检查依据《铝镁粉加工粉尘防暴安全规程》、《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15
采暖管道和散热器及其连接处,不应有漏水、漏气现象发生
16
除尘器系统保持良好的电接触并接地
17
除尘器显示仪表及超温报警装置完好有效
18
生产人员禁止贴身穿用化纤材料制做的衣裤
19
收尘器应有良好的气密性,在其额定工作压力下的漏风率应不高于3%
20
应避免收尘器内部零件碰撞、摩擦
21
收尘器宜在负压下工作
22
相关条款要求。记录为手写。
检查结果:
存在主要问题
整改措施
被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签名:
年 月 日
检查单位:
检查单位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6
厂房内有无漏水现象且相对湿度不得超过75%;雷、雨、风天气应关闭门窗,防止产品潮湿和粉尘飞扬
7
门、窗框架金属材料有无损坏
8
地面或平台有无积尘接缝
9
清扫、维修工具是否为防暴工具
10
明火作业是否按要求进行
11
粉尘容器是否为不产生火花的金属材料制作,且加盖密封完好
12
轴承密封完好
13
各项接地完好
14
泄爆口是否完好,有无遮挡
粉尘防暴安全管理检查记录表
检查日期:检查部位:编号:序号检查内容检查法检查记录文件查阅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是否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是否停止作业,并停产撤人;
《企业严防粉尘爆炸五项规定》
4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其表面允许温度是否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设备表面温度是否过高;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GB15577-2007
第6.3.1条
10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是否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是否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是否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是否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是否采取防静电措施(防静电服);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四、防爆电气
1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是否安装防爆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6.3.3条
1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是否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440-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9.1.3条
检查人:检查日期:(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
工作区设置的疏散通道,是否有堵塞现象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2
疏散路线设置的路标清晰,应急照明是否正常;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平安检查表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平安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21〕38号)?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平安规程?〔GB17269-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68号〕培训与教育1. 企业从业人员经平安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2. 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平安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 企业应教育和催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平安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 企业必须对所有员工进展平安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平安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4.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顿、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展检维修作业;严禁穿插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那么,确定符合平安要求后,方可进入。
5.?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平安监管总局令第6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平安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21〕38号)清扫制度1•作业场所沉积的粉尘是引发连锁爆炸、大爆炸的主要因素,企业应按照GB15577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全面标准清理。
2. 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展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展清理;3. 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GB15577-2018
第6.3.1条
20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第8.4.3条
七、作业安全
39
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4.1条
40
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4.4条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3.2.1、6.3.2.2、6.3.2.3、6.2.2.4、6.3.2.5条
四、防爆电气
2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5.2条
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5.3.1、5.3.2、5.3.3条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检查人:检查时间: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备注1公司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防止爆炸控制的措施。
2爆炸危险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作业场所通道畅通。
3 爆炸危险场所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清楚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部位,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 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防爆安全装置运行是否良好。
1)氮气保护。
2)出粉岗位防爆防烫伤。
3)筛分车间收尘装置。
4)除尘系统内的防爆安全。
5)收尘装置是否定期进行清理。
6)防止产品接触水的措施是否有遗漏。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
6 防爆区内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满足防爆安全要求。
7 锌粉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防止粉尘外逸的措施是否有效;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聚积。
8 避风除尘系统:1)安装相对独立的避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2)收尘器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并有防雨措施,回收的粉尘应当存储在干燥的堆放场所;3)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9生产、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发火工具敲击各金属部件。
10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满足下列规定: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1 每天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清扫方法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12 工作人员操作中是否认真贯彻减少粉尘的作业方法,检查人员对工作场所定置管理、生产秩序的评价。
整齐有序缺乏专门的措施脏乱差13 工作人员按照要求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人员对员工工作状态的评价。
优良一般1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可能减少同时作业的人数,避免粉尘产生量大的设备同时运行,生产安排是否遵守这一原则。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序号检查内容检查依据检查结果检查说明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1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1条2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2条3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3.1、5.3.2、5.3.3条4梁、支架、墙及设备等应具有便于清扫的表面结构。
工房内墙表面应采用平整不易积尘和易清扫的结构,且不应向上拼接。
非整料构筑的墙体,墙面应用砂浆抹平,不得留有孔隙。
工房、成品库房的地面、工作平台应采用硬质防滑导静电的非燃性材料制作,且不应有积尘接缝。
工、库房屋顶不应漏水,同时应防止室内漏水及外部水流入。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栓。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5条《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2.3、5.2.4、5.2.5、5.3.1、5.3.2条5疏散通道要求如下: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
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6.1条《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第5.3.3条6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号结果第5.6.2条二、工艺设备7如厂房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在建筑物内较高的位置,并靠近外墙。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4条8有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宜设置在建筑物外的露天场所《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5.7条9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如光源、加热源等),其表面允许温度应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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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日期:检查人: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及意见
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1)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尘口罩、防静电鞋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
1( 2)作业人员身上禁止佩戴钥匙等金属饰物。
(3)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
(4)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
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场所清洁制度:
( 1)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旋风分离器、
2滤筒过滤器、加粉器及管道堆积的粉尘进行清理。
(2)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3)现场张贴粉尘定期清扫制度。
场所建筑结构:
3
生产场所应当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通道确保畅通。
现场作业:
( 1)作业场所严禁各类明火。
需要在作业场所进行动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
4
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 2)作业场所内不应有非生产性明火存在,不应存放煤油、氧气、乙炔等易燃物。
注:1、此表每月由 **** 车间安排专人进行点检,点检后及时将存在问题向车间主任进行反馈。
2、点检表点检后应留存,以备安监部门检查。
序号检查内容及要求检查情况及意见
5 6 7消防措施:
(1)根据不同的作业条件与环境,配备消防器材,灭火设施与灭火器应随
时可用。
(2)粉尘燃烧时必须使用消防沙灭火,严禁使用普通灭火器灭火,不应使
用使积尘撬起的灭火方法;不应使用水、泡沫或二氧化碳灭火器。
(3)喷涂区域应急疏散通道禁止圈占、堵塞。
电气安全:
(1)生产场所电气线路应当采用镀锌钢管套管或铠装式保护,并在爆炸危
险性较小的位置敷设,严禁采用绝缘导线或塑料管明设。
(2)设备、电源开关应当采用防爆防静电措施。
(3)生产场所投入使用后,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4)作业场所应尽量减少插座和照明灯具。
必须安装时,插座和照明灯具
应布置在爆炸性粉尘不易积聚的地点,照明灯具应是防爆灯具。
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旋风分离器、滤筒净化器简称除尘系统)
(1)粉尘收尘器脉冲装置是否正常运行。
(2)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内设置的风机电机应是防爆电机。
(3)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不得作为电气设备的接地导体。
(4)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使用材料应为防止产生静电的材料。
(5)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是否密封完好,有无泄露。
( 6)除尘系统、加粉系统及管道法兰是否进行防静电跨接,跨接线完好有效。
( 7)泄爆装置是否完好可用。
注:1、此表每月由 **** 车间安排专人进行点检,点检后及时将存在问题向车间主任进行反馈。
2、点检表点检后应留存,以备安监部门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