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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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3
二、必须按标准规范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通风除尘系统,每班是否按规定检测和规范清理粉尘,在除尘系统停运期间和粉尘超标时是否停止作业,并停产撤人;
《企业严防粉尘爆炸五项规定》
4
与粉尘直接接触的设备或装置,其表面允许温度是否低于相应粉尘的最低着火温度。设备表面温度是否过高;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GB15577-2007
第6.3.1条
10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是否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是否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是否采用金属材料制成;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是否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是否采取防静电措施(防静电服);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四、防爆电气
1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是否安装防爆型;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6.3.3条
1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是否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7440-2008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9.1.3条
检查人:检查日期:(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一次)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结果
检查说明
一、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1
工作区设置的疏散通道,是否有堵塞现象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第5.6.1条
2
疏散路线设置的路标清晰,应急照明是否正常;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粮食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专业部分)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清洁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8.3.1条
(5)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应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应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查文件:受限空间作业审批记录】
【查文件: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第第7.1.2条
(9)爆炸危险场所应配备干粉灭火器,在附近区域设置消防栓。
【现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消防设施】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
三、汇总意见
检查人员签名:
(2)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必须停止生产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并取得动火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并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
3)进行明火作业的区段应与其他区段分开或隔开;
4)进行明火作业期间和作业完成后的冷却期间,不应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查文件:动火作业票证审批记录】
【现场检查: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安全标志】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安全导则》(GB/T29304-2012)附录F
3
防爆电气
设备
(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必须采用防爆电气,铭牌标识清楚,有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号,外壳无裂缝、损伤,电机不得漏油。
【现场检查:电气设备设施防爆标志、防爆合格证】
《粮食加工、储运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440-2008)第6.2条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第4.1.8条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场所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3.1条
20
当存在静电危险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一般应采用防静电直接接地;不便或工艺不允许直接接地的,可通过导静电材料或制品间接接地;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第8.4.3条
七、作业安全
39
粉尘云能够被碰撞产生的火花引燃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发生,同时,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4.1条
40
没有与明火作业等效的保护措施不应使用旋转磨轮和旋转切盘进行研磨和切割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4.4条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6.3.2.1、6.3.2.2、6.3.2.3、6.2.2.4、6.3.2.5条
四、防爆电气
21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5.2条
3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18
第5.3.1、5.3.2、5.3.3条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检查人:检查时间: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备注1公司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防止爆炸控制的措施。

2爆炸危险场所有两个以上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疏散门向外开启,作业场所通道畅通。

3 爆炸危险场所从业人员均经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清楚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部位,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4 爆炸危险场所设置的防爆安全装置运行是否良好。

1)氮气保护。

2)出粉岗位防爆防烫伤。

3)筛分车间收尘装置。

4)除尘系统内的防爆安全。

5)收尘装置是否定期进行清理。

6)防止产品接触水的措施是否有遗漏。

5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严禁烟火;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电气。

6 防爆区内电器线路采用镀锌钢管套管保护,在车间外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设备、电源开关满足防爆安全要求。

7 锌粉密封在防止粉尘泄漏的容器内,防止粉尘外逸的措施是否有效;所有产尘点是否装设吸尘罩;风管中是否有粉尘沉降聚积。

8 避风除尘系统:1)安装相对独立的避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2)收尘器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并有防雨措施,回收的粉尘应当存储在干燥的堆放场所;3)除尘设施是否保持正常使用运行。

9生产、检修时应使用防爆工具,不应发火工具敲击各金属部件。

10 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满足下列规定:1)有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

2)明火作业开始前,应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

3)进行明火作业期间,严禁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11 每天对生产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理,使作业场所积累的粉尘量降至最低,清扫方法符合安全要求,禁止使用压缩空气进行吹扫。

12 工作人员操作中是否认真贯彻减少粉尘的作业方法,检查人员对工作场所定置管理、生产秩序的评价。

整齐有序缺乏专门的措施脏乱差13 工作人员按照要求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检查人员对员工工作状态的评价。

优良一般1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尽可能减少同时作业的人数,避免粉尘产生量大的设备同时运行,生产安排是否遵守这一原则。

木材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木材加工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
第8.3.1条
(5)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粉尘清扫,严禁使用压缩空气正压吹扫。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粉尘清扫工具】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8.3.1条
(6)企业应为可燃粉尘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防静电手套、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棉布工作服、防尘服、阻燃防护服等个体防护装备。
【查文件:粉尘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具)发放台账;现场检查:作业人员个体防护用品(具)穿戴情况】
【查文件:除尘器设备日常维护保养和清灰记录】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
(GB/T17919-2008)
第4.3.1条、第6.1条
6
作业安全
(1)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作业及检修应使用防爆工具。
【现场检查:作业场所日常使用工具情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6.4.1条
(2)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遵守下列规定:
【现场检查:静电跨接】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第6.3.2条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木材加工系统粉尘防爆安全规范》(AQ4228-2012)第5.15条
5
通风、除尘
(1)处理有爆炸危险粉尘的除尘器、排风机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与其它普通型的风机、除尘器分开设置;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第4.1.4条
(5)疏散路线应设置明显的路标和应急照明。
【现场检查:生产区域疏散路线、路标和应急照明】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第5.6.2条
2
爆炸危险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14964

粉尘防爆安全专项检查表14964
(G12158-2006)□是
□否
目测检查
*
5
生产场所电气线路、设备等应当由专业电工安装,严禁乱拉私接临时电线、增加设备。
□是
□否
目测检查
*
6
粉尘车间内设备、灯具、及电源开关等是否防爆。
□是
□否
目测检查
7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是否按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是
□否
要求提供相关检
□是
□否
目测检查
第五条、制度的规定
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防护制度,严禁员工培训不合格和不按规定佩戴使用防尘'防静电等劳保用品上岗。
序号
检杳内容
检杳依据
检杳结果
参考值
备注
*
1
企业应当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保证作业和施救人员掌握相关应急预案内容。
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文件或资料
*
3
安装相对独立的通风除尘系统,并设置接地装置。收尘器设置在建筑物外,并有防雨措施,离明火产生处不少于6米,回收的粉尘应当储存在独立干燥的堆放场所。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收尘器防爆导则》(GB/T17919-2008)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条文释义》
3、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
□是
□否
目测检查
*
2
企业应当定期进行粉尘防爆检杳,并做好记录。
□是
□否
目测检查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粉尘防爆专项检查表

气设备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表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第 1 页
32条;70号令GB 15577



第 2 页
检查意见:
检查负责人(签字):
说明:
1.粉尘是指粒径小于75μm的固体悬浮物。

粉尘类型:涉爆粉尘可以分为铝粉、镁粉、铁粉、锌粉、钛粉、锆粉
、炭黑粉等金属粉尘;煤粉、焦炭粉、木炭粉等燃料粉尘;玉米粉、黄豆粉、面粉、淀粉、糖粉、奶粉等农产品粉尘;血粉、鱼骨粉、烟草、棉花、茶叶粉、纤维粉、木粉、纸粉等纤维鱼粉类粉尘;聚苯乙烯粉、橡胶塑料粉等合成树脂类粉尘、染料粉等化学类粉尘以及其他类粉尘。

具体填写请填写具体粉尘名称,比如铝粉。

2. 所属行业:产生涉爆粉尘的行业可以分为冶金煤粉制备、金属制品加工、粮食加工、饲料加工、食品加工、
纺织品加工 、皮革羽毛制品加工、木材家具加工、纸制品加工、橡胶及塑料加工、烟草加工、其他。

第 3 页。

防尘防毒安全检查表

防尘防毒安全检查表

查现

1要选用优质

的、符合现场工
问、检
定期
作使用的劳保用
查现
3
询问
品。
场及
反馈
2、定期按要求发
相关
放劳保用品。
记录
1、作业人员要按
要求正确佩戴劳
作业
保用品,要会使
检直
4
人员
用应急防护设

施。
2、作业人员要持
证上岗Q
5




1、灭火器压力正常、无破损并定期检测、充装;消防箱等器材要完好可用;消防泵随时可用保证有水。
内容
见检查项目
计划
每年不少于两次检查
序号
检查
项目
检查标准
检查方

检查
结果
存在问题
整改措施
及验证情
1
厂房
内情

1、厂房内通风要良好。
2、杜绝有毒有害物品的跑冒滴漏现象。

查现

2
应急
设施、
防护
用品
1、岗位要配备必要的应急防护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2、按要求为岗位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检查部门:检查人:
检查时间:编号:
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可能存在的火灾隐患、有害危险因素、缺陷≡a彳道正,蹴榜酒蔚用彼⅛行为,以确定e≡或爵、同佥因素趣陶盖婚,以及它H熏化为事故的条件,以制定整班昔施,消踞嫡嗨群昭害与危险因素,确保⅛?法全,使企业符合《安全标准(抬见范》的要求。
要求
按照《安全标准化规范》的要求认真检查,不放过任何可疑点。对查出问题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处理,暂时无法处理的应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并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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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 食 加 工 、 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GB17440-2008
24.
设备的运转部件间应运转灵活,不得有刮、碰、卡、擦现象。
《粮 食 加 工 、 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GB17440-2008
25.
工艺设备的强度不足以承受其实际工况下内部粉尘爆炸产生的超压时,应设置泄爆口,泄爆口的尺寸宜符合GB/T15605。
工房、成品库房所有门、窗框架均应采用金属材料制作。
窗扇应向外开启,且不得设中挺并配有摩擦式窗栓。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7269-2003
12.
疏散通道要求如下:
工作区应有疏散通道。疏散通道的数目和位置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门应向外开启,并不得设门槛。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19.
在工艺流程的进料处,应安装能除去混入料中杂物的磁铁、气动分离器或筛子,防止杂物与设备碰撞。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0.
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铝、镁、钛、锆等金属粉末或含有这些金属的粉末与锈钢摩擦产生火花。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37.
配线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38.
钢管与钢管、钢管与电气设备、钢管与钢管附件之间的连接,应采用螺纹连接。不得采用套管焊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螺纹加工应光滑、完整、无锈蚀,在螺纹上应涂以电力复合脂或导电性防锈脂。不得在螺纹上缠麻或绝缘胶带及涂其它油漆。
4.检维修作业:生产系统完全停止、现场积尘清理干净后,方可进行检维修作业;严禁交叉作业;检维修作业如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必须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原则,确定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进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2.要定期排查设备设施故障,并将排查情况登记建档;
3.应明确排查故障的方式方法,例如,识别粉尘除、排尘系统吸排风机电机是否产生运行异响等。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
(安委办〔2012〕38号)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直接用于盛装起电粉末的器具、输送粉末的管道(带)等,应采用金属或防静电材料制成;
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操作人员应采取防静电措施;
不应采用直接接地的金属导体或筛网与高速流动的粉末接触的方法消除静电。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30.
在静电危险场所,所有属于静电导体的物体必须接地。对金属物体应采用金属导体与大地做导通性连接,对金属以外的静电导体及亚导体则应作间接接地.
3.企业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4.企业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粉尘防爆教育,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安全法规,使员工了解本企业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爆措施。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安委办〔2012〕38号)
3.应当采用不产生火花、静电、扬尘等方法清理生产场所。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国务院安委会办》
(安委办〔2012〕38号)
6.
隐患排查治理
1.应建立起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定期检测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并将检查记录登记建档的工作制度。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9号)
5.
清扫制度
1.作业场所沉积的粉尘是引发连锁爆炸、大爆炸的主要因素,企业应按照GB15577规定建立定期清扫粉尘制度,每班对作业现场及时全面规范清理。
2.定期对生产场所残留的粉尘进行清理,清洁作业场所地面粉尘,及时对收尘器、吸排尘管道等设备的粉尘进行清理;
21.
爆炸时实现保护性停车。
应根据车间的大小,安装数个能互相联锁的动力电源控制箱;在紧急情况下,应能及时切断所有电机的电源。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2.
工艺设备的接头、检查门、挡板、泄爆口盖等均应封闭严密。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3.
设备外壳应由非燃材料制成。
2.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粉尘防爆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3.
培训与教育
1.企业从业人员经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企业负责人、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掌握铝镁粉尘的危害性及防爆措施。
3.作业安全:作业人员作业前,要先检查各类仪器、仪表、装置是否正常,并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作业人员作业前,必须首先开启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进行排风运行10分钟后,方可进行打磨抛光加工作业;作业人员作业后,必须在铝镁制品机加工作业完全停止,粉尘除、排尘系统的排风风机继续运行15分钟后,排风风机方可停机,然后要切断岗位所有电源开关。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18.
存在可燃粉尘的场所,其设备和装置的传动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工艺设备的轴承应防尘密封;如有过热可能,应安装能连续监测轴承温度的探测器;
——不宜使用皮带传动;如果使用皮带传动,应安装速差传感器和自动防滑保护装置;当发生滑动摩擦时,保护装置应能确保自动停机。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9.
建筑物宜为单层建筑,屋顶宜用轻型结构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10.
多层建筑的结构要求如下:
多层建筑物宜采用框架结构;
不能使用框架结构的建筑物应在墙上设置符合要求的泄爆口;
如果将窗户或其他开口作为泄爆口,应经核算并保证在爆炸时其能有效的进行泄爆。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 12158 --2006
31.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所有金属设备、装置外壳、金属管道、支架、构件、部件等,应按照GB15577和《防静电事故通用导则》(GB12158-2006)规定采取防静电接地。所有金属管道连接处(如法兰)应进行跨接。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92
36.
电气设备应依据GB12476.1的规定选用尘密型(DT)防爆电器;处理设备故障时的照明电压应为12V。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用电安全导则》
GB/T13869-2008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五、防爆电气
32.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用电气设备应符合GB12476.1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33.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电力设计应按GB50058的有关规定执行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
GB15577-2007
34.
防爆电气设备应根据爆炸危险区域的等级和爆炸危险物质的类别、级别和组别选型。
GB 50257—96
40.
在20区、21区和22区内不宜用移动式电气设备。若必须使用移动式电气设备时,导线应选用YC或YCW橡胶电缆。
《粮 食 加 工 、 储 运 系 统 粉 尘 防 爆 安 全 规 程》
GB17440-2008
六、通风、除尘
41.
宜按工艺分片设置相对独立的除尘系统;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6.
泄爆口的位置应靠近可能产生引爆源的地方;应尽量在围包体顶部或上部开设,不得泄向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以免点燃其他可燃物;不得泄向公共场所以免泄爆伤人。
《粉尘爆炸泄压指南》GB/T15605-1995
四、防雷防静电
27.
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应按GB50057中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雷措施;
《铝镁粉加工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 17269-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
4.
岗位操作规程
1.安全操作规程主要包括通风除尘系统使用维护、粉尘清理作业、打磨抛光作业、检维修作业、动火作业等。
2.个体防护措施:作业人员应佩戴好防护眼镜、护耳器、防尘口罩等个体劳动防护用品;作业人员的衣服应选用耐火、不易产生静电的棉布制作,同时应易清洁和易脱下。
(GB 17269-2003)
7.
应急预案
依据生产经营单位风险评估及应急能力评估结果,组织编制应急预案。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二、建(构)筑物的结构与布局
8.
安装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艺设备或存在可燃粉尘的建(构)筑物,应与其它建(构)筑物分离,其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016的相关规定
《粉尘防爆安全规程》GB15577-2007
28.
粉尘爆炸危险作业场所的厂房(建构筑物)必须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规定设置防雷系统,并可靠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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