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基础: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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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长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航天长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公告编号:2020-040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723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公告如下: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结合行业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从经营业务、财务情况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行业及经营1.关于整体盈利情况。

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为安保科技、电子信息、医疗器械、电源四大业务板块。

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25.92亿元,同比增长10.00%,而公司归母净利润为0.43亿元,同比下降58.02%,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0.37亿元,同比下降158.7%。

公司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方向相背离且差异较大。

请公司结合业务板块、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成本、费用变动等,说明公司在报告期内营业收入稳定增长的背景下,扣非前后归母净利润均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

2.关于安保科技业务。

年报显示,安保科技业务以系统集成为主,面对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毛利率逐年降低。

报告期被,公司安保科技业务营业收入14.92亿元,占总收入57.55%,因管理费用、研发投入的增长,毛利率同比下降20.81个百分点。

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该业务收入、成本费用、研发投入等因素分析说明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该细分领域的行业发展、竞争格局、公司核心竞争力、说明公司安保科技业务是否存在收缩风险,业绩下滑是否具有持续性。

鄂尔多斯: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鄂尔多斯: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2.铁合金业务情况。年报显示,公司铁合金业务为硅铁和硅锰合金产品的 生产销售,该业务在报告期内相关财务指标出现下降,硅铁营收和毛利率分别 同比减少 14.52%和 0.54%;硅锰合金营收和毛利率分别同比减少 25.36%和 16.20%。请结合行业竞争格局、公司业务开展、成本价格变化等,分析说明铁 合金各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均出现下降的原因、合理性及应对措施。
电力冶金化工板块的产业布局:公司积极响应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充分利 用当地的资源优势和地域优势,以建设高科技清洁循环经济产业为目标,依托当 地丰富的煤炭、硅石、石灰石、天然气等资源,以资源深加工转化提升价值为主 线,按照循环经济产业链模式,以矿产资源开发为基础,电力产业为能源中枢, 围绕铁合金、氯碱化工和“三废”综合利用,形成较为完整的“矿产资源开发— 发电—硅铁合金、氯碱化工、环保综合利用”产业链。目前公司已实现了电力冶 金化工业务上下游产品有序链接、多层次利用、转化增值的模式,打造了一个以 资源转换升级为主导的配套完善、结构合理、链条丰富的产业集群。
【回复说明】
2
1、铁合金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下降的原因 2018 年在全球经济整体回暖的大背景下,作为铁合金主要消耗的下游钢铁、 铸造、金属镁等行业,大幅增加产量的同时带动了铁合金使用量的增加,导致 2018 年铁合金量价齐升。但进入 2019 年,伴随全球经济下行,钢铁行业市场不 景气,行业利润大幅缩水,也对上游原材料铁合金产品价格形成倒逼,再加上国 内、国际铁合金市场均有新增产能投产,全年整体呈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市场价 格全年弱势运行。 (1)硅铁产品: 公司硅铁产品 2019 年销量较上年减少 5.12 万吨,不含税销售均价较上年 下降 722 元/吨,降幅 11.6%,导致硅铁产品营业收入减少。2019 年产品成本较 同期下降 517 元/吨,降幅 10.96%,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下降 185.98 元/吨;电 力成本下降 305.08 元/吨;折旧及制造费用下降 25.80 元/吨。售价下降幅度略 大于成本下降幅度,因此硅铁毛利率下降 0.54%,波动幅度不大。 (2)硅锰产品: 公司硅锰产品 2019 年销量较上年减少 5.73 万吨,不含税销售均价较上年 下降 752 元/吨,降幅 9.9%,导致硅锰产品营业收入减少。2019 年产品成本较同 期增长 483 元/吨,增幅 7.68%,其中主要为:原材料上涨 404 元/吨;由于炉台 维修改造导致产量较上年减少 4.16 万吨,形成折旧等固定费用上涨 65.09 元/ 吨,售价下降及成本上涨,同时影响硅锰毛利率下降 16.2%。 综上所述,铁合金各产品营业收入、毛利率同比均出现下降主要是市场价 格变化引起的。 2、应对措施 硅铁、硅锰作为钢铁行业的刚需产品,虽然 2019 年度市场表现相对疲软, 行业竞争更为激烈,但公司作为全球规模最大的硅铁生产企业,在行业中处于显 著领先地位,具有强大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 公司及时关注国家相关环保政策、出口政策、行业政策及市场动向,加大信 息采集力度,针对行业政策的变化、期货交割情况、钢厂减(限)产等各类影响 市场及决策的因素,开展专题调查研究,确保精准施策。同时,公司加大对采购 端实施精益管理,降低采购成本;对销售端大力拓展市场,寻求更多的战略合作

克劳斯: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克劳斯: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克劳斯编号:2020—026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473号), 公司披露了《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3)。

公司在收到上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问询函回复工作。

因问询函所涉及的相关数据需经审慎核实,并由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重组独立财务顾问、评估机构、审计机构发表意见,公司预计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问询函回复。

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

在问询函延期回复期间,公司将积极协调推进问询函回复相关工作,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3日。

海航投资:2019年度业绩快报

海航投资:2019年度业绩快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海航投资公告编号:2020-005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告所载2019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9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348.41万元,实现营业利润444.4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3,084.62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67.40万元。

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基本每股收益下降幅度较大的主要原因为本报告期公司股权转让实现的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本次业绩快报披露的经营业绩与公司2020年1月23日披露的《2019年度业绩预告》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四、备查文件
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

海航基础: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海航基础: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公告编号:临2020-073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公告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0】0545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现将《监管工作函》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公司业绩1. 关于信用减值损失。

年报显示,公司2019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3亿元,较上年度减少近31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达18.7亿元,其中,计提应收账坏账损失11.47亿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6.17亿元。

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大幅计提减值是业绩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

请公司:(1)列示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欠款方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及形成原因、计提比率及合理性;(2)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收款项回款追偿方案和实施措施,采取必要措施切实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回复:(1)公司单项50%比例计提坏账准备的各类应收款项账面余额、欠款方及关联关系、交易背景及形成原因具体明细如下:①应收账款明细②其他应收款明细计提比率及合理性:关联方海航集团自2017年末爆发流动性风险以来,在各方支持下虽积极开展“自救”,但未能彻底化解风险。

2020年初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航空主业、机场、商业、旅游、酒店、服务等行业的收入及现金流均大幅下降,海航集团流动性风险有加剧的趋势,应收款项回款难度增加。

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对关联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按以下原则计提,计提比率合理:①对航空主业板块下的海航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600221.SH,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海南美兰国际空港股份有限公司(00357.HK,以下简称“美兰空港”)两家上市公司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关联方参照非关联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金利华电: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金利华电: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199.51
510.47
单位:万元
可进一步加工形成的 主要产成品型号
LXP1-70、LXP2-70、LXP-80、 LXP-80Z LXP-120、LXP-120Z、LXP1-70
LXHP4-120、LXHP5-70、 LXHP4-100、LXHP4-120Z、 LXHP5-70Z、LXHP4-100Z LXHP6-160、LXHP5-160
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20-040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24 日收到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312 号),经认真核实,已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回复并发布了《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报问询函的回 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37);为进一步说明问询函中相关问题的情况,公 司于 2020 年 6 月 15 日补充回复并发布了《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报 问询函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0-039)。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司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84 号)。经认真核实,现将有关 情况回复说明如下:
回复:
(一)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的主要存货信息
公司 2019 年度因实现销售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总体情况如下:

杭萧钢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杭萧钢构: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77 证券简称:杭萧钢构编号:2020-024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30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要求公司对2019年年度报告的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补充披露,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经公司认真核实,将问询函中相关问题回复如下:一、关于技术许可模式业务你公司自2015年开始开展技术许可模式,将技术、品牌、管理等技术许可给合作方,收取资源使用费,同时出资与合作方成立参股公司。

2015-2017年你公司技术许可模式业务快速增长,是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增长163.34%、283.07%、77.03%的主要原因,但2018-2019年上述业务迅速萎缩,是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下滑28.45%、40.17%的主要原因。

1.年报披露,公司2019年主动放缓技术许可模式业务的节奏,全年实现收入约1.8亿元,较2018年减少6.13亿元,较2017年减少约10.53亿元。

请公司补充披露:(1)请公司详细分析2019年行业环境变化情况,阐述技术许可模式业务迅速收缩的具体原因;(2)结合公司2015-2017年业绩大幅增长、2018-2019年业绩却不断下滑的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前期出售核心技术导致核心竞争力逐步下降、业务模式难以维持的情形;(3)公司收取金额较大的一次性资源使用费,是当期全部确认收入还是分摊至后续年度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中关于使用费收入确认相关规定,收入确认方式是否为导致公司近年业绩波动的主要原因。

海航控股: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海航控股: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代码:600221、900945 公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B股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有效□无效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是√否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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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海航基础公告编号:临2020-076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
监管二次问询函的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基础”、“公司”)于2020年
7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0】0905号,以下简称“《监管二次问询函》”),现将《监管二次问询函》涉及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公司回函,截止2019年12月31日,你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定期存款39.5亿元为受限资金,其中,存放在盛京银行22.5亿元、存放在长安银行17亿元。

截止2020年2月底,上述资金分别永久补流和临时补流,你公司称上述资金已解除受限。

截止回函披露日,上述资金已使用39.21亿元,仅剩0.29亿元。

一、根据回函,已使用资金中,归还大额往来欠款金额共计19.99亿元,收款方为海南福缘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悦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隆投资有限公司和海南福瑞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福公司),上述往来欠款系公司前期设立上述公司时未实缴的出资额,共同投资方为海南禧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禧越)。

请公司:(1)结合四福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海南禧越注册资金、出资款缴纳情况及其经营范围,说明大额资金支付的合理性;(2)结合海南禧越的股权结构,说明海南禧越是否与公司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款项支付是否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3)说明上述投资是否履行相应的合规决策流程。

公司回复:
(1)结合四福公司的业务开展情况、海南禧越注册资金、出资款缴纳情况及其经营范围,说明大额资金支付的合理性。

①四福公司业务开展情况和注册资本缴纳情况
公司下属子公司海南海航美兰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兰临空”)
自2014年起作为项目业主负责美兰临空产业园项目的一二级联动开发。

2015年美兰临空分别出资5亿元成立海南福缘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悦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隆投资有限公司、海南福瑞投资有限公司四家公司(以下简称“四福公司”),具体负责美兰临空产业园二级开发建设。

2016年7月,海航基础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四福公司作为重组标的资产的一部分自此注入海航基础。

经公司进一步核实,根据相关验资报告,四福公司的注册资本均已于2016年1月27日前缴足。

因工作疏忽,公司在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回复函及2016年重组报告书(草案)中涉及四福公司注册资本未实缴的信息不准确。

2018年海南自贸港政策颁布后,政府成立江东新区管委会,美兰临空产业园开发改为由政府主导的模式,并于同年6-7月期间退还美兰临空前期的投资款。

因上述开发模式的改变,四福公司暂无投资需求,四福公司将资金拆借给美兰临空,形成美兰临空应付四福公司往来欠款19.99亿元。

2020年公司拟用四福公司与海南禧越共同参与万宁水镇花街项目的开发建设,该项目总规划用地面积1728亩,规划建设用地总面积993.3亩,总投资预计超40亿元。

2020年6月,海南禧越分别对四福公司各增资5.8亿元,持股53.7%,已完成股权增资款实际缴纳和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目前四福公司的控制权转移至海南禧越,公司不再合并四福公司,因此在公司合并报表上形成“其他应付款”,并于2020年6月归还前述美兰临空对四福公司的应付款项金额19.99亿元。

②投资项目风险控制措施
美兰临空与海南禧越签订了《增资协议》、《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同时在四福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后续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约定,通过向四福公司分别派驻董事、监事、财务经理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控制项目投资风险,具体如下:1)四福公司股东会会议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美兰临空分别持有四福公司46.3%股份,根据股东会议事规则,美兰临空拥有对股东会决议事项的一票否决权。

2)四福公司董事会成员均设三人,其中海南禧越推荐董事2名,美兰临空推荐公司总裁助理杨晓强先生担任四福公司的董事,董事长由海南禧越推荐董事担任,公司董事会决议由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当董事意见不一致导致无法做出董事会决议时,应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召开不超过三次董事会议定。

根据董事会议事规
则,美兰临空推荐董事能够对四福公司董事会决议发表重要意见。

3)四福公司均设监事2名。

其中海南禧越推荐监事1名,美兰临空推荐监事1名。

4)美兰临空向四福公司均派驻财务经理1名,负责监督四福公司的资金运营管理,确保资金安全。

5)若四福公司在2021年6月30日前未能如期完成万宁水镇花街项目土地摘牌并支付竞买尾款,美兰临空拥有退出该项投资的权利,海南禧越需无条件配合美兰临空,包括但不限于美兰临空在四福公司减资并收回投资款、海南禧越购买美兰临空所持四福公司剩余股权等形式。

③相关风险提示
如上所述,美兰临空与海南禧越签订了《增资协议》、《增资协议补充协议》,同时在四福公司《公司章程》中对后续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约定,通过向四福公司分别派驻董事、监事、财务经理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管理控制项目投资风险。

经进一步了解,海南禧越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仅1000万元规模较小,且无过往项目开发经验,公司与海南禧越共同参与的万宁水镇花街项目开发建设可能受资金投入、市场环境、政府审批等因素影响,导致项目是否能如期完成土地摘牌并支付竞买尾款、按计划推进后续项目开发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后续公司将严格落实风险控制措施,确保投资项目风险可控。

(2)结合海南禧越的股权结构,说明海南禧越是否与公司存在潜在关联关系,款项支付是否存在相关利益安排,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海南禧越股东为冯忠、张淑凤,各持股50%,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如上所述,四福公司与海南禧越共同投资开发项目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不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3)说明上述投资是否履行相应的合规决策流程。

因公司与海南禧越不存在关联关系,四福公司与海南禧越共同投资开发项目属非关联交易,该交易金额19.99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8.55%,未达到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标准,未触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根据《海航基础项目投资立项审批规程》,于2020年5月27日就万宁水镇花街项目召开了总裁办公专题会议,会议由公司总裁主持,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总裁助理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与了审议,对四福公司投资事项履行了合规决策流程。

二、请公司列示除上述投资外,剩余投资相关的前十大收款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
系、往来款项金额以及性质;是否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截止前次回复问询函披露日,公司永久补流和临时补流的39.5亿元募集资金中,已根据资金需求支付39.21亿元,除上述投资外,剩余投资相关的前十大收款方名称、与公司关联关系、往来款项金额以及性质如下:
特此公告。

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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