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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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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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导则1总则1.0.1根据《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要求,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站、室,以下统称“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水质检测中心的建设。

1.0.3水质检测中心的主要任务是,对本区域内规模较大集中式供水工程开展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自检,对区域内设计供水规模20m3/d 以下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进行水质巡检,为供水单位和农村饮水安全专管机构提供技术支撑,保障供水水质安全。

1.0.4 本导则的引用标准主要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 GB/T 5750-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07)1.0.5水质检测中心的建设,除考虑本导则要求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2水质检测机构布设2.0.1各地水质检测中心建设以省为单位统筹规划布局实施,具体建设方式和地域单元根据各区域农村供水工程和现有相关水质检测能力分布、拟建水质检测中心检测任务和服务范围等合理确定。

2.0.2水质检测中心可依托规模较大水厂化验室组建,由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指导和管理;也可依托卫生、水利、环保、城市供水等部门的现有水质检测、监测机构合作共建,接受各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管机构等提供技术服务。

3水质检测要求3.1检测指标和频次3.1.1各水质检测中心的水质检验项目和频率根据原水水质、净水工艺、供水规模等合理确定。

在选择检测指标时,应根据当地实际,重点关注对饮用者健康可能造成不良影响、在饮水中有一定浓度且有可能常检出的污染物质。

必要时,可在进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106项指标全分析的基础上,合理筛选确定水质检测指标。

村镇供水工程建设质量检测规范山东标准2020版

村镇供水工程建设质量检测规范山东标准2020版

村镇供水工程建设质量检测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村镇供水工程建设项目质量控制中施工自检、监理平行检测、第三方检测的内容,明确了第三方检测的检测项目、频次。

本标准适用山东省境内新建、改扩建、巩固提升等村镇供水工程项目建设的质量检测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T 14848 地下水质量标准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93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268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5 风机、压缩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T 50625 机井技术规范JGJ 79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340 建筑地基检测技术规范SL 105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蚀规范SL 317 泵站设备安装及验收规范SL 352 水工混凝土试验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于本文件。

3.1村镇供水工程village water supply works向县(市、区)以下(不含县城城区)的乡镇、村庄、学校、农场、林场等居民及分散住户供水的工程。

3.2质量检测quality detection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工程实体以及用于工程的原材料、半成品、金属结构和机电设备等进行的检查、测量、试验或者度量,并将结果与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工程质量是否合格所进行的活动。

3.3施工自检construction self-inspection项目施工单位根据规范及设计文件的要求,对用于工程的材料、中间产品及工程实体进行的检测活动。

3.4抽样检测sampling inspection结合实际需要对工程项目中部分检测单元和检测项目进行的检测,简称抽检。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

全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规划(2011-2020年)
第一章 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现状 第一条 概述 城市饮用水安全是指饮用水具有合格的水质,充足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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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良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供水能力。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 是指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供应活动应当符合国家卫 生规范,饮用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杜绝因饮用水 引起的重大传染病和中毒疾病的发生。
我国城市饮用水的供给方式以集中式供水为主,同时为 补充集中式供水水量和水压还采用了二次供水。目前,我国 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供水污染事件时 有发生。目前对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影响较大的是各种原因 造成的供水污染事件,平均每起污染事件至少影响 2000 人 的正常饮水,与水有关的肠道传染病在全国传染病病例中占 有较大比例。二是城市供水的卫生监督监测合格率偏低。由 于水源、水处理工艺、供水设施等方面的问题,造成城市饮 用水水质合格率偏低。近年来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对城市供水 的卫生监督抽检结果显示,全国城市供水单位监督抽检集中 式供水水质合格率仅为 83.4 %,供水单位卫生管理尚需进一 步规范。
(二)饮用水水质卫生安全检测能力较低。《生活饮用水 卫生标准》(GB5749)修订后,水质控制指标大幅增加,各 地实施情况存在很大差异,普遍存在基层单位人力资源不 足,检测能力不足,检验设备不配套等问题,导致难以开展 全部项目的检测。目前的检测能力和水平已经难以满足全面 开展饮用水监督工作的要求,严重影响饮用水卫生安全的有 效监管。据近期卫生部组织全国饮用水卫生专项监督检查结 果表明,在全国 32 个省级疾控机构中,具备 GB5749-2006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要求的全项水质指标检测能力的 仅有 5 个实验室,占 15.6%;检验能力在 80-106 项之间的 实验室为 13 个,占 40.6%;80 项以下的实验室为 14 个,占 43.8%(详见附表 1)。地市级和县级实验室的检测能力更不 容乐观,平均检测能力仅为 47 项和 30 项,其中常规指标的

城市供水工程试验方案

城市供水工程试验方案

城市供水工程试验方案概述本文档旨在规划城市供水工程的试验方案,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运行安全。

该方案适用于城市供水工程建设和改造。

试验目的本次试验的目的是:1.验证城市供水系统是否能够符合设计要求,包括供水能力、稳定性和安全性;2.检测供水管道的耐压和耐腐蚀能力;3.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水质标准。

试验对象本次试验对象包括:1.城市供水系统的道路、输水管、水泵和阀门等;2.供水系统的维护管理设备和防护设备;3.供水系统中的水质和供水能力等。

试验内容1.现场勘察:开展供水系统的现场勘察,确定供水系统的构成及其特点,并对供水系统各关键元器件进行检查和核对。

2.活动试验:根据供水系统的设计要求,对供水系统进行活动试验,包括水压试验、稳定性试验和操作性试验等。

3.水质检测:对供水系统中的水样进行取样和检测,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水质标准。

4.故障模拟:对供水系统进行故障模拟,包括泄漏试验、防爆试验和意外停电试验等,以验证系统对不同故障的应对能力。

5.安全评估:根据试验结果,进行供水系统的安全评估,并提出整改措施和改进建议。

试验方法1.现场勘察:由工程师对供水系统进行现场勘查,记录供水系统的构成、技术参数、安装情况和运行情况等。

2.活动试验:将供水系统按照设计要求进行调试和运行,监控供水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水质检测:对供水系统中的水样进行取样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水质检测和水源检测。

4.故障模拟:根据不同的故障情况,采取不同的模拟方法进行试验。

5.安全评估:根据实际测试结果和监测数据进行安全评估,提出涉及到设施和管理措施所需的意见和建议。

试验时机1.城市供水系统安装完毕:在供水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试验。

2.城市供水系统升级改造期间:如对供水系统进行升级改造,试验在升级改造完成后进行。

试验结果1.活动试验结果满足设计要求,测试数据符合规定标准。

2.水质检测结果符合国家水质标准,水源符合污染标准。

3.故障模拟得到适当排除和控制,相关管线耐腐蚀性能稳定可靠,能满足正常使用的要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2]14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2]14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城[2012]149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海南省水务厅,北京、上海、天津市水务局,重庆市市政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加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对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近日,我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全国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以下简称《规划》),为贯彻落实《规划》,现通知如下:一、尽快开展前期工作(一)分解落实规划任务。

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地区城镇供水设施改造与建设规划,明确辖区内各市县近远期的建设任务。

市县供水主管部门要将规划任务逐一落实到工程项目,并组织和监督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要求认真实施。

(二)加强项目技术论证。

抓紧组织编制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

项目立项审批前,要根据水源水质、供水设施状况、地质条件等,参照《城镇供水设施建设与改造技术指南》制定技术对策与方案,并充分进行技术论证,确保工程技术适用、建设规模合理,满足抗震设防要求。

水厂改造项目应考虑水质检测和应对突发性水源污染的要求,配置必要的水质检测设备和应急净水设施;管网改造项目应采用优质管材和配件,有条件的地区应同步建设水量、水压及关键水质指标的在线检测设备。

(三)加快工程项目实施。

要加快工程项目的实施,定期汇总项目建设情况并加强监督指导。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 Z322-2005)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 Z322-2005)

总则1 总则1.0.1根据《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5号),为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工作,指导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和审查。

1.0.3水资源论证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理开发、节约使用和有效保护水资源。

2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

3 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标准与规范、规程。

4 符合流域或区域的综合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

5 遵守经批准的水量分配方案或协议。

1.0.4 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 - 2002);《污水再生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535 - 2002);《供水水文地质勘察规范》(GB 50027 - 200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 - 93);《天然矿泉水地质勘探规范》(GB/T 13727 - 92);《企业水平衡与测试通则》(GB/T 12452 - 90);《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GB 11615 - 89);《水利水电工程水文计算规范》(SL 278 - 2002);《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 252 - 2000);《水资源评价标准》(SL/T 238 - 1999);《水文调查规范》(SL 196 - 97);《水利工程水利计算规范》(SL 104 - 95)。

1.0.5 水资源论证除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水资源论证内容、等级、范围与程序2.1 水资源论证内容与等级2.1.1水资源论证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建设项目所在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

2 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

3 建设项目取水水源论证。

4 建设项目取水和退水影响论证。

2.1.2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由分类等级的最高级别确定,分类等级由地表取水、地下取水、取水和退水影响分类指标的最高级别确定。

水资源论证分类分级指标见表2.1.2。

城市规划中给水工程规划编制的探讨

城市规划中给水工程规划编制的探讨发布时间:2021-04-06T12:57:58.350Z 来源:《基层建设》2020年第29期作者:孟运斌[导读] 摘要:水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要素。

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570100摘要:水是城市生存和发展必不可少的支持要素。

城市给水工程是城市最基本的市政工程,它直接关系着城市建设和发展以及城市文明、安全、居民的生活质量,也关系着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城市给水工程规划,就是为了经济合理地、安全可靠地供给城市居民的生活和生产用水,及用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消防用水,并满足他们对水量、水质和水压的要求。

关键词:水量指标、水源、水压、流量、管径。

引言:城市给水工程大致可分为三部分,即取水工程、净水工程和输配水工程,并用水泵联系,组成一个供水系统。

内容包括确定用水量标准,预测与计算城市总用水量,进行区域水资源与城市用水量之间的供需平衡分析;研究各种用户对水量和水质的要求,合理地选择水源,提出水源保护及其开源节流的要求和措施;确定水厂位置和净化方法;确定给水系统组成;布置城市输水管道及给水管网。

一、城市总用水量的估算城市总用水量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规划期内由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的各类用水量的总和,第二部分为城市给水工程统一供给以外的所有用水量的总和。

在市政工程规划中,城市总用水量系指第一部分用水量。

1、城市用水分类进行用水量预测时,根据用水目的不同,以及用水对象对水质、水量和水压的不同要求,将城市用水分为四类: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工业企业生产用水、消防用水和市政用水等。

2、确实用水量指标用水量指标是指城市规划期内不同供水对象单位人口、单位用地面积或单位产值、单位产品等所采用的水量定额,它是给水工程规划中的一项基本数据。

用水量指标应根据城市的地理位置、水资源状况、城市性质和规模、产业结构、国民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等因素,在一定时期用水量和现状用水量调查基础上,结合节水要求,综合分析确定。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办法的通知-鲁水规字〔2021〕2号

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办法的通知正文:----------------------------------------------------------------------------------------------------------------------------------------------------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办法的通知各市水利(水务)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属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用水总量控制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工作,省水利厅对《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办法》进行了修订。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水利厅2021年7月27日山东省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办法第一条为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规范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工作,根据《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山东省水文管理办法》《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试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工作,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区域用水总量监测,是指通过对区域内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等各类取用水单位(或个人)取用的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外调入水和其他水源水量进行监测,结合有关用水典型及水平衡要素的施测和调查统计,确定区域用水总量的行为。

第四条开展区域用水总量监测工作,应当统一规划、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监测方法科学合理、监测数据准确可靠。

第五条省水文机构负责全省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外调入水用水量监测、调查组织工作;负责编制全省区域用水总量监测统计技术方案、核定全省用水总量成果。

设区的市水文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地表水、地下水、区域外调入水用水量的监测、调查,以及用水总量的复核。

设区的市、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督本行政区域内取用水单位(或个人)实际取用水量的计量监测,做好用水总量的汇总、审核、汇交与报送工作。

鲁水建字19号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

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山东省水利厅2014年12月前言为规范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行为,提高项目法人、监理、施工、检测等单位现场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安全,实现工地建设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依据《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水利建设项目项目法人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省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适用于本省大中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小型水利工程标准化工地建设参照执行。

在使用《指南》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及发现的问题,请函告山东省水利厅,以便在后续工作中予以修正和改进。

目录1 制度标准化1.1建设管理四项制度1.1.1项目法人制1.1.2招标投标制1.1.3建设监理制1.1.4合同管理制1.2法人管理四项制度1.2.1执业证书暂存保管制度1.2.2考勤制度1.2.3签字签章制度1.2.4公示制度1.3开工管理三项制度1.3.1开工前交底制度1.3.2开工报告制度1.3.3开工后检查制度1.4其他工作制度1.4.1质量管理制度1.4.2安全生产制度1.4.3财务管理制度1.4.4档案管理制度1.4.5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职业卫生制度1.4.6廉政制度1.4.7工程审计制度1.4.8工程验收制度1.4.9稽察制度2 人员标准化2.1机构组建标准化2.1.1 项目法人2.1.2 监理项目部2.1.3 施工项目部2.2人员管理标准化2.3岗位责任和工作制度标准化2.4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3 施工场所标准化3.1项目法人驻地标准化3.1.1场地选址3.1.2办公室、会议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1.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2监理单位驻地标准化3.2.1场地选址3.2.2办公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2.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3施工单位驻地标准化3.3.1场地选址3.3.2办公室、试验室、生活用房设置标准3.3.3消防治安、卫生防疫3.4质量检测单位驻地标准化3.5生产加工场所标准化3.5.1场内交通布置3.5.2材料存放3.5.3机械设备管理3.5.4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管理4 施工流程标准化4.1安全生产标准化4.1.1 安全报监4.1.2 目标责任4.1.3 安全检查4.1.4 安全教育培训4.1.5 班前安全活动4.1.6 特种作业管理4.1.7 安全事故处理4.1.8 安全资料管理4.1.9 施工用电4.2文明施工标准化4.3.1文明施工方案4.3.2现场及建筑物围挡4.3.3安全警示4.3.4现场作业管理5 标识、标牌标准化5.1项目法人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5.2监理单位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5.3施工单位驻地标识、标牌标准化附件:1.项目法人执业证书暂存保管记录2.项目法人考勤记录3.设计交底记录4.图纸会审记录5.××会议记录6.××培训记录7.××检查记录8.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9.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10.项目法人驻地标识标牌标准11.监理驻地标识标牌标准12.项目经理部标识标牌标准13.合同工程标识牌标准14.拌和站标识牌标准1 制度标准化1.1建设管理四项制度1.1.1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主管部门应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及时组建项目法人。

城市供水排水规划方案编制要点

城市供水排水规划方案编制要点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供水排水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保障城市居民的生活用水和环境的卫生状况,制定合理的城市供水排水规划方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城市供水和排水两个方面,探讨城市供水排水规划方案的编制要点。

一、城市供水规划方案编制要点1. 水资源调查和评估城市供水规划方案的编制首先需要进行水资源调查和评估。

这包括对城市周边水源的调查,如河流、湖泊、地下水等,以及对城市内部水资源的评估,如雨水资源、再生水资源等。

通过全面了解水资源的分布、质量和可利用性,可以为供水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2. 供水需求预测和分析供水规划方案的编制还需要对城市的供水需求进行预测和分析。

这包括对人口增长趋势、经济发展水平、用水结构等因素的考虑。

通过科学的数据分析和模型预测,可以准确估计未来城市的供水需求,为供水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参考。

3. 水资源配置和优化在编制供水规划方案时,需要对水资源进行合理的配置和优化。

这包括确定供水的水源、水源的保护措施、水源的取水方式等。

同时,还需要考虑供水的输送方式和管网布局,以确保供水的稳定性和高效性。

通过科学的水资源配置和优化,可以最大程度地满足城市的供水需求。

4. 水质保障和水环境治理供水规划方案的编制还需要考虑水质保障和水环境治理。

这包括对供水水源的水质监测和治理,以及对城市排水的处理和回用。

通过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和水环境治理设施,可以保障供水的水质安全,同时减少城市对水资源的消耗。

二、城市排水规划方案编制要点1. 排水系统调查和评估城市排水规划方案的编制需要进行排水系统的调查和评估。

这包括对城市排水系统的结构、布局、容量等进行详细了解,并评估其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通过全面了解城市排水系统的现状,可以为排水规划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2. 排水需求预测和分析排水规划方案的编制还需要对城市的排水需求进行预测和分析。

这包括对城市的降雨量、污水产生量等因素的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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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导则
为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管理,做好我省城市供水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导则,供各地申报项目时参考。

一、基本目标
通过加强水质检测能力建设,为2012年实现全省设市城市及县城(城关镇)供水水质达到新国标106项规划目标,构建完善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

二、编制依据
《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检验法》(GB5750-2006)及其他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规范。

三、编制内容
按照规划的基本目标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要求,水质检测实验室所需仪器设备分如下三个级别配置:基本配置:满足浑浊度、色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CODMn、氨氮、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耐热大肠菌群、余氯、pH等11项常规指标所需的检测仪器设备。

适用于全省所有供水厂和自建设施供水单位。

常规配置: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42项常规检验指标和《地(GB3838-2002)水源地水质29项常规检验指标检测能力所需仪器设备。

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于有条件的县级及设区城市的公共供水企业。

完整配置: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中106项常规检验指标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水源地水质109项常规检验指标检测能力所需仪器设备。

适用于存在水源污染风险和有条件的设区城市供水企业以及国家级城市供水水质监测机构。

实验室水质检测仪器设备参考配置表详见附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二日
水质检测机构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表
等级
仪器设备
功能
建议品牌
市场价格(元)
基本配置
1.余氯比色器
余氯测量
申水、哈希
800-6000
2.浊度仪
浊度测量
国产、哈希
5000
3.超净工作台/培养箱/干燥箱
微生物检测基础条件
国产
10000
4.显微镜
微生物检测
国产
4000
5.分光光度计(或紫外分光光度计)氨氮等
北京普析、上海欧陆
18000 -60000
6.电子天平(万分之一精度)
称量
国产、梅特勒
6000-12000
7.酸度计
pH值
国产
3000
常规配置
8.气相色谱仪
农残、消毒副产物及痕量有机物
岛津、安捷伦等
300000
9.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重金属元素
北京普析、岛津
200000-500000
10.原子荧光分光光度计
汞、砷、硒等
国产(吉天、海光)
100000-200000
11.红外测油仪
石油类
上海欧陆、吉林北光
50000-80000
12.低本底放射性测定仪
放射性
国产
150000
完整配置
13.液相色谱仪
多环芳烃、藻毒素、高沸点有机物岛津、安捷伦等
400000-600000
14.TOC分析仪
TOC
岛津、OI等
200000-300000
15.荧光显微镜
两虫
奥林巴斯、蔡斯等
300000-600000
16.离子色谱仪
阴离子及消毒副产物
戴安、万通
200000-600000
17.气质联用仪
有机物定性定量
热电、安捷伦、岛津
800000-1000000
18.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大量元素同时快速分析
热电、安捷伦等
800000-1000000
19.流动注射分析仪
挥发酚、氰化物等
美国Lacht
600000-1000000
20.全自动固相萃取器
样品前处理
美国Zymark
400000-600000
21.吹扫捕集器/顶空自动进样器
样品前处理
安捷伦/意大利丹尼
200000-300000
备注:基本配置为满足基本11项指标检测要求必配仪器设备,常规配置加基本配置可满足42项指标检测能力,全部配置可满足106项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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