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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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是指企业或政府为了扩大投资和发展经济,采取种种措施,吸引国内和国外的投资者到本地区投资、创业、开办企业的一种法规。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是地方政府为引进外资,提供最佳信息和优惠政策的桥梁,是国家政策的执行细则。

下面,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解说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一、招商引资的特点招商引资是一种主动吸引外来资本的经济活动,其特点如下:1、针对性强,区别于一般的市场拓展;2、大力宣传,包括广告宣传、招商推介、财经媒体宣传等等,吸引广大投资者的眼球;3、政府在引进企业和资本时具有相当的话语权和关键作用,政策在其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4、目标明确,引进一定形式和门类的企业和项目;5、与经济发展的方向和规划密切相关。

二、招商引资的流程1、项目审批首先需在政府相关部门申报项目,经过审核同意后才可落地。

2、市场调查拓展为了招募符合要求的投资者,需要做详细的市场调查和拓展工作。

3、招商推介确定投资领域后,吸引投资者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通过各种方式(如:网站、展览、社交媒体等),进行招商推介。

4、投资者交流一旦达成合作意向,开始与潜在投资者建立联系,为投资者提供全面、优质的咨询服务,让他们更加深入认识投资环境和投资政策,全面了解项目的风险和收益。

5、合作谈判此环节中,需双方明确合作内容、合作方式、合作期限等详细事项,并明确项目投资的具体计划。

6、合同签署项目商议后,需签署商务合同,明确各项协议内容、责任法律关系等。

三、招商引资的优势1、形成良性循环引进优秀企业或项目,既能引进资本、技术、人才、市场等各类资源,又能形成一定的产业链,使本地区的工业结构、产品结构、市场结构等发生相应变化,促进各类影响因素、条件因素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有序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2、促进就业引进的企业和项目,能够带来一定数量的就业机会,特别是高技术企业和高端服务业,对降低城镇就业率、缓解就业压力有着积极意义。

3、推动区域经济发展招商引资的活动是基于地方条件和优势展开的,招商引资活动也将使得本地区的资源、资本、人才、技术等各类优势能更好地满足经济发展,进而推动整个地方的经济发展。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0.05.29•【字号】青财工字〔2020〕705号•【施行日期】202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QHFS10—2020—0007青财工字〔2020〕705号各市(州)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工业园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持续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青政〔2017〕70号)的规定,我们制定了《青海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0年5月29日青海省招商引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省级招商引资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创新招商引资模式、增强招商引资实效,持续推动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意见》(青政〔2017〕70号)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专项资金是指通过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对成功引进并落地建设的重大和关键项目(含技术创创新项目),举办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开展招商引资项目策划和编制、项目评审及信息化建设等基础性工作进行奖补的扶持性专项资金。

第三条招商引资专项资金奖补扶持遵循公开透明、重点突出、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四条专项资金由省政府招商引资业务主管部门统一管理。

省财政厅为资金主管部门,负责预算管理、资金拨付以及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招商引资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招商活动和基础工作计划的拟定、项目评审及项目的实施等管理工作。

四川省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办法

四川省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办法

四川省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大我省对外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提高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竞争力,依据《四川省招商引资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工作管理。

第三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指投资额超过1亿元,对我省经济发展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较高的示范引领作用和较大的溢出效应的项目。

第四条我省将积极加强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和推介,通过展览展示、媒体宣传、网络推广等方式全面推广我省优质招商环境和项目优势,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投资者关注和参与。

第五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应当坚守市场化原则,依法依规进行招标、拍卖等竞争性方式确定合作伙伴。

第二章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流程第六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引进流程分为项目规划、项目推介、项目征集、合作洽谈、投资协议签署等五个阶段。

第七条项目规划阶段包括项目的初步调研、可行性研究、项目定位、项目需求确定,确保项目在征集阶段能够明确需求、明确目标。

第八条项目推介阶段,省级招商引资机构按照招商引资工作要求,对项目进行全面推介,包括拟投项目的介绍、项目所需资金、项目预期效果等内容。

同时,组织项目路演、投资者对接会等活动,向国内外投资者进行项目推介。

第九条项目征集阶段,省级招商引资机构按照征集规定,设立征集平台,接受国内外投资者的招商引资项目登记,对登记项目进行初步审核,确保项目符合省级招商引资政策和征集条件。

第十条合作洽谈阶段,省级招商引资机构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合作协议要求,与项目申报人进行具体合作洽谈,包括项目投资额、股权结构、经营模式等具体事项。

第十一条投资协议签署阶段,省级招商引资机构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律师团队对投资协议进行评审,并协助项目申报人与投资者签署投资协议。

第三章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支持措施第十二条对于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本省将给予政策、财税、土地、用能等方面的支持,具体包括但不限于:1.法律法规、政策支持:依法享受国家和省级有关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

新洲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

新洲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办法

新洲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商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招商引资工作机制,提高招商引资整体水平,根据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通过招商引资方式引进的区外投资者或经济组织在我区投资的工业、农业、物流及商贸服务等项目(不包括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

第三条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内容包括信息收集、项目策划、推介、洽谈、初审、决策、签约以及跟踪促进等。

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应遵循规划引导、科学决策、既重引进更重落实的原则。

第四条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各街镇场区要注重质量意识,加强成本意识,提升效率意识。

第五条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收集、动态跟踪等管理职能。

各街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第二章项目策划与信息处理第六条各街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明确招商引资信息联络员和分管负责人,并与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信息传递渠道,定期、及时沟通招商引资信息。

第七条各街镇场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策划招商引资项目,并将策划项目报送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区域定位和产业规划进行比较筛选、补充完善,在此基础上建立区招商引资项目库。

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省、市、区举办的招商和经贸洽谈等活动,依托网络平台、利用招商项目册等多种形式,对入库项目进行全面推介。

第八条街镇场区应于每月25—30日向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招商引资项目洽谈信息。

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信息进行集中归并后,定期向街镇场区反馈有价值的信息,协助相关街镇场区了解投资业主投资意向。

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信息,由区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规定时间内甄别整理后按程序上报区人民政府,并根据区领导的批示抓紧办理。

第三章初审第九条由街镇场区对拟入驻园区项目信息进行初步判断,对明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当即予以告知;对基本符合入驻园区条件的项目,应与投资方进行沟通和洽谈。

招商管理办法

招商管理办法

招商管理办法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招商引资已成为各地政府和企业争相采取的重要措施之一。

然而,招商并非一蹴而就,它需要一套成熟的管理办法来确保有效和有序进行。

本文将探讨招商管理办法,旨在为相关方提供参考并促进招商工作的高效推进。

1. 招商前准备在进行招商工作前,相关方需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以确保各项条件得到妥善安排和准备。

首先,要明确招商的目标和方向。

招商引资可以涉及多个行业和领域,不同地区和企业可能有不同的目标和需求。

因此,对于招商引资的目标和方向要有清晰的定位,以便更好地吸引和促进投资。

其次,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库和数据库。

招商需要大量的市场数据和信息,这些信息对于决策和引进投资者至关重要。

相关方应建立起一套健全的信息采集、整理和管理机制,以确保及时准确地获取关键信息。

2. 招商方式招商方式的选择对于招商工作的成效至关重要。

在选择招商方式时,需要根据企业特点和招商目标来进行综合考量。

一种常见的方式是通过展会和洽谈会来与潜在投资者进行互动和交流。

这种方式有效地打破了地域限制,增加了投资者的选择和参与度。

另一种方式是通过在线平台进行招商推广和宣传。

这种方式可以更加广泛地覆盖潜在投资者,并提供了便捷的交流渠道。

除了以上方式,还可以采取招商代表团访问、招商路演等方式,以增加影响力和吸引力。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需要在宣传推广上进行精准定位和精心策划,以确保招商工作的顺利展开和成功进行。

3. 招商服务一项成功的招商工作不仅仅是吸引投资者来投资,还需要提供优质的服务和环境来支持和推动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招商管理办法的一个关键方面就是招商服务,它涉及到招商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方面。

首先,要提供全程投资咨询和指导服务。

潜在投资者在决策投资前,需要了解项目的各个方面和相关政策,还需要对当地的市场情况和环境有全面的了解。

因此,招商工作人员需要提供专业的咨询和指导,帮助投资者解决问题和疑虑。

其次,要为投资项目提供协助和支持。

建筑和房地产业招商管理办法

建筑和房地产业招商管理办法

建筑和房地产业招商管理办法一、引言建筑和房地产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推动经济增长、改善居民生活条件、促进城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和房地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提高招商质量和效益,促进产业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招商管理办法。

二、招商原则1、规划引领原则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建筑和房地产业的发展方向和重点区域,有针对性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

2、质量优先原则注重引进具有较强实力、良好信誉和先进技术的企业,提高产业的整体素质和竞争力。

3、效益为本原则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项目经济效益为目标,合理配置资源,确保招商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4、公平公正原则营造公平竞争的招商环境,对所有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一视同仁,依法依规进行招商活动。

三、招商流程1、项目策划(1)结合城市发展需求和市场趋势,制定建筑和房地产业招商项目规划。

(2)明确项目的定位、规模、功能和预期效益等。

2、信息发布(1)通过政府网站、招商平台、行业媒体等渠道,广泛发布招商项目信息。

(2)组织招商推介会、座谈会等活动,向潜在投资者宣传项目优势和投资环境。

3、项目洽谈(1)对有投资意向的企业进行初步接触,了解其投资需求和实力。

(2)就项目的具体细节进行深入洽谈,包括土地价格、优惠政策、建设要求等。

4、项目评估(1)对拟引进的项目进行综合评估,包括企业实力、项目可行性、环境影响等。

(2)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形成评估报告。

5、项目签约(1)根据评估结果,与符合条件的企业签订投资协议。

(2)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6、项目落地(1)协助企业办理项目审批、土地出让等相关手续。

(2)提供全程跟踪服务,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四、优惠政策1、土地政策(1)对于重大投资项目,优先保障土地供应,并给予一定的土地出让价格优惠。

(2)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企业对土地进行合理的整合和开发。

2、税收政策(1)对新引进的建筑和房地产企业,根据其投资规模和纳税贡献,给予一定期限的税收减免或奖励。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招商引资活动,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区域竞争力,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招商引资范围
招商引资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招商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对外投资、引进外资、合作开发等活动。

三、招商引资流程
1. 招商引资需求确定
在招商引资活动之前,需明确招商引资的具体需求,包括招商引资项目的类型、规模、投资额等。

2. 招商引资宣传推介
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招商引资项目的宣传推介工作,吸引更多投资者关注。

3. 招商引资项目评审
对投资者的资质、实力等进行评审,确保能够达到招商引资的预期效果。

4. 招商引资协议签订
双方达成共识后,签署招商引资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投资额、项目进度、风险控制等内容。

5. 招商引资项目实施
按照协议内容,实施招商引资项目,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6. 招商引资项目监督检查
定期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

四、招商引资管理机构
设置专门的招商引资管理机构,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五、招商引资风险防控
建立风险防控机制,对招商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分析,及时制定风险防控措施,保障招商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

六、招商引资成果评估
定期对招商引资项目的成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优化招商引资工作。

七、其他
本管理办法经单位X审核通过,并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文档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相关内容说明,详细实施细节请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充。

招商引资项目退出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退出管理办法

招商引资项目退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工作机制,促进招商引资项目履约落地、加快建成投产见效,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项目是指根据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重点招引县外企事业法人、自然人等投资方来我县投资建设的实体产业项目。

第三条以下招商引资项目退出适用于本办法:(一)签订的招商引资项目;(二)签订的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招商引资项目;(三)其他纳入市县考核管理的招商引资项目。

第四条投资促进中心负责全县招商引资项目退出综合管理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负责退出项目的土地、海域等处置工作;财政部门负责退出项目各级财政补助等处置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对退出项目缴税情况进行核查;司法部门负责对项目退出合法性提供法律支持;经信、生态环境、统计、审计等部门,按各自职责对招商引资项目退出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招商引资重大项目退出机制流程分为项目退出申请、项目退出评估、项目退出执行三个主要环节。

第六条招商引资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未达到整改目标要求的,实行退出。

(一)签订投资协议后未按时注册属地项目公司或未实体运作项目公司的;(二)未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参与海域、土地使用申请或招标、拍卖、挂牌的;—1—(三)未按照投资协议约定开工建设的,或虽已开工但无实质进展,符合《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闲置土地认定标准的;(四)超过投资协议约定时间1年未竣工投产的,且无双方认可的项目调整计划的;(五)投产后未达到投资协议约定的生产能力、税收额度等经济指标的;(六)投产后能耗指标超标或环保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的;(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拒不整改的;(八)擅自以直接或间接方式转让项目建设主体或股权的;(九)其他未履行投资协议行为的。

第七条非投资方原因,造成项目建设或投产运营滞后的,需要项目退出的,本着实事求是原则,实行“一事一议”协商解决。

第八条招商引资项目退出程序分为约谈、整改、退出三个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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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街镇招商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合理引导外资投向,提高外资利用质量,促进我镇招商引资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镇行政区域内投资的经镇招商办确认的镇境外投资商或企业回乡创业的个人或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招商引资是指在发展本镇经济过程中,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以经济资源优势激发投资者的投资欲望,吸引投资商或资本扩张企业的资金、人才、技术、设备、产品、市场和管理等生产要素,促进全镇经济发展的活动。

第四条招商引资必须坚持“六结合”的原则:
(一)招商引资要与发展本镇特色经济相结合;
(二)招商引资要与推进产业化(集团化)建设相结合;
(三)招商引资要与盘活存量资产相结合;
(四)政府招商要与全民招商、以商招商相结合;
(五)引进资金要与引进人才、技术、市场、管理经验相结合;
(六)当前招商要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领导,成立镇小街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招商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日常事务。

领导小组组长为镇党委书记、镇长,副组长为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镇长班子成员。

第六条镇招商办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文件精神;
(二)对全镇对外开放、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
(三)制定全镇招商引资中、长期规划和实施意见;
(四)检查、指导全镇的招商引资工作。

第七条镇招商办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全镇招商引资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全镇招商引资的登记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招商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编制下达年度计划及考核指标。

(二)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立及资金、技术、人才的引进工作,向外征集、储存、编印、推介项目,做好引进、洽谈、签约和落实工作。

(三)负责为外来投资企业开展全方位服务,检查投资环境情况,处理投资商的投诉案件,保护外来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负责制定各部门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组织年度检查考核和年终责任目标的奖罚兑现;
(五)负责筹办镇内重大招商活动,搞好各类经贸招商洽谈会议的组团及展馆展销工作;
(六)负责跨区域、跨行业的经济联合协作,结交友好关系,开展信息交流,搞好网上招商和对外宣传;
(七)研究分析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新情况、新问题,代镇政府拟定招商引资的规定、办法等,并监督实施。

(八)落实县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承办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招商引资工作流程
第八条为进一步提高小街镇招商引资工作的质效和水平,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确保招商引资项目顺利落户,实现合作共赢。

按照“理顺流程、明确职责”的原则,现就规范小街镇招商引资工作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

(一)项目洽谈
1、信息处理。

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小街镇发展定位的项目,引荐单位(或个人)应及时将意向性投资项目信息通报县镇招商办,并进行项目初步了解,包括拟投资项目概况、投资者背景资料等内容。

5个工作日内,镇招商办进行
初审,认为项目可行的,及时向招商引资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汇报。

2、前期洽谈。

镇招商办对项目情况进行初步分析,向客商介绍镇情概况、投资环境、优惠政策等情况,投资方需向镇招商办提供拟投资项目的投资意向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方背景资料。

投资意向书主要包括: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概况;项目用地、用电、用水等需求;项目选址意向;投资方优惠条件意向及需求等。

投资方背景资料主要包括:投资者基本情况;若属企业投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等;若属自然人投资,需提供个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镇招商办与投资方洽谈了解项目产业类型、工艺流程、装备情况、技术水平、投资额、环境影响等基本情况;了解对方投资实力、市场前景、投资计划、投资要求、投资诚意等情况以及选址要求以及与项目建设相关的其他内容。

配合投资方到项目拟实施地点进行踏看。

洽谈中凡涉及土地价格、财政扶持、减免收费、政策配套等主要政策条款时,镇招商办初谈后应及时上报镇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

(二)项目准入
1、准入论证。

经过前期洽谈,对有明确投资意向的项目,镇招商办要围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立项、
选址、用地、环评以及项目的可行性与预期效益等方面,根据项目涉及内容,征求发展改革、住建、国土、环保、财政、工商科信、政府法制办等相关部门意见,进行准入论证。

必要时,召开招商引资领导小组会议,形成是否准入的意见。

2、签订意向协议。

对准入的项目,根据行业类别,可由镇主要领导与客商签订投资意向性协议。

意向协议签定后,投资方在镇招商办协助下开展企业名称预核准登记、预选址地点踏勘、环评预审、土地预审等工作,到发改局等部门进行前期备案登记,开展项目建设的其他前期工作。

(三)规划选址
对准入的项目,根据项目类型和建设要求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按行业类别,分管建设规划、国土的政府领导、招商引资领导小组领导召集国土资源、住建、作等相关部门以及项目拟选址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项目选址方案,进行选址定点。

选址确定后迅速启动土地报批等前期工作,交纳履约保证金,预付土地征地款,具体数额在协议或合同中明确。

(四)综合审批
1、协议文本审定。

引资单位与投资方深入洽谈协商,意见基本达成一致后,双方参照小街镇招商项目意向协议书内容拟定投资合作协议,明确项目预期产出效益与政府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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