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

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和《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的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实施与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包括绿色建筑设计标识(以下简称设计标识)和绿色建筑标识(以下简称运行标识),其中改建、扩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仅能申报运行标识。
第四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以下简称市规划委)共同负责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定、颁发和日常管理、监督工作。
第六条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以下简称市建设科技中心)和北京市勘察设计与测绘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勘设测管办)受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和市规划委的委托,具体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主要包括: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推广宣传工作,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受理、评审组织及监督管理工作;组建“北京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 (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和选择技术依托单位等工作。
第七条专家委员会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评审工作和指导绿色建筑评价技术标准的编制工作。
专家委员会分为规划与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建材、建筑物理七个专业组。
专家应具有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比较丰富的绿色建筑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在本专业领域有一定的学术影响;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八条技术依托单位主要负责申请标识建筑的能效测评和检测工作,提供绿色建筑设计、运行的咨询和服务,开展绿色建筑专题研究等工作。
技术依托单位应具有从事绿色建筑设计与研究的能力,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低于30%。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5.10.21•【文号】建办科〔2015〕53号•【施行日期】2015.10.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15〕5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精神,促进绿色建筑快速健康发展,积极转变政府职能,逐步推行绿色建筑标识实施第三方评价,现就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住房城乡建设部不再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评价机构审定的绿色建筑标识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和统一颁发证书、标识。
各评价机构对自愿申报的项目,在进行科学、公开、公平、公正评价的基础上,可以以评价机构的名义对通过审定的项目进行公示、公告和颁发证书、标识。
二、各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的管理,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逐步推进绿色建筑评价向第三方评价方式转变。
要加强对绿色建筑评价机构的管理,严格要求,明确责任,并随时对标识项目进行抽查检查,督促评价机构提高评价工作质量。
三、开展第三方评价的省市,要充分发挥现有评价机构的作用,在本地区开展评价活动的评价机构数量原则上应不少于两个。
各地新增评价机构应及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四、新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4)(以下简称新国标)已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各评价机构在具体评价工作中,应严格按新国标进行评价。
五、绿色建筑项目取得设计标识后,一年内未开工建设或发生设计变更导致绿色建筑相关要求降低的,评价机构应重新进行评价,并及时重新公告评价结果。
国家级绿色建筑三星级评价标识

国家级绿色建筑三星级评价标识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 they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materials, 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 appreciation, sentence excerpts, ancient poems, classic articles, topic composition, work summary, word parsing, copy excerpts, 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 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pay attention!是我国建筑业的一项重要标准,它的推出标志着我国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2023年度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

2023年度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摘要:一、引言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介绍1.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定义2.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评选标准三、2023年度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评选结果四、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意义五、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六、结语正文:一、引言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重,绿色建筑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果。
2023年度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评选结果近日揭晓,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二、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介绍1.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定义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是由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负责评审的一种荣誉。
该标识旨在表彰在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中,充分体现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理念的建筑项目。
2.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评选标准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评选标准涵盖了建筑的各个方面,包括节能、节水、节材、室内环境质量、运营管理等方面。
只有满足这些严格的标准,建筑项目才有资格获得这一荣誉。
三、2023年度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评选结果2023年度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评选结果近日揭晓,共有100个项目获得了这一荣誉。
这些项目分布在各个省份,包括住宅、办公、商业、公共建筑等多种类型。
这些项目的获奖,充分展示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成果。
四、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意义获得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不仅是对项目本身的肯定,更是对绿色建筑理念的推广和普及。
这些获奖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营等环节中,充分体现了绿色、低碳、节能、环保的理念,为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五、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随着我国绿色建筑政策的不断完善,绿色建筑的发展趋势将更加明显。
未来,我国绿色建筑的发展将更加注重质量、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在这个过程中,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将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六、结语2023年度第一批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的评选结果,展示了我国绿色建筑发展的成果。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

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公共建筑)申报项目名称:深圳市**工程申报单位名称:深圳市**中国**科学研究院**分院参与单位名称:深圳市**建筑设计事务有限公司深圳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自评星级:★★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制二〇一一年四月填写说明1.本报告适用于申请国家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阶段评价标识的公共建筑,由申报单位填写。
2.“达标判定”项的填写方式: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满足要求的项在□中填写“×”;不参评的项在□中填写“○”,设计阶段不参评的项已用“—”标出。
3.“实际提交材料”中列表填写对应条文实际提交的材料的全称、查阅路径。
4. 本报告封面的“项目名称”和“申报单位”请务必认真、仔细填写,并与申报书保持一致,如因笔误造成评审或证书制作问题,后果自负。
5.若采用本报告参考样式,可进行编辑性修改,但不应自行删除技术内容和要求。
目录一、自评总述 (1)二、自评总述 (1)三、自评内容 (1)5.1节地与室外环境 (2)5.2节能与能源利用 (29)5.3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675.4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885.5 ............................................................. 室内环境质量1065.6 ..................................................................... 运营管理133四、附录 (I)附录一节能计算报告要求 (I)附录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计说明要求 (IV)附录三非传统水源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V)附录四可再循环材料利用率计算书要求 (VII)一、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规划设计阶段应满足标准中所有控制项的要求,并按满足一般项数和优选项数的程度,划分为三个等级。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自评估报告

简要说明避免以上威胁或危险源的措施。(300字以内)
场地附近不包含以上污染源,并且地处于安全区域,所以可以避免威胁或危险源
0.18
—
公共建筑权重
0.16
0.28
0.18
0.19
0.19
—
加权得分
12
22
19
13
10
10
自评总分:87;
本项目星级:★★★;
二、项目效果图(需标示申报范围)
项目地理位置、建筑面积、层数、高度、主要功能等概述:项目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华北科技学院综合楼,建筑面积为22352,层高为8层,主要功能为办公。
一、 项目概况
项目的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华科绿建模型分析
2、项目地址:河北省廊坊市三河市华北科技学院
3、项目建设单位:
4、项目建筑类型及数量:
建筑类型:□住宅、√办公、□商业、□旅馆、□养老、□幼儿园、□医院、□其他
数量:1栋
5、建筑面积:
项目用地面积:281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2352(平方米),
5、证明项目符合城乡规划要求的文件,可提供城市(镇)总体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图纸及文件,如总体规划的“土地利用规划图”或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建设项目的规划图纸,或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带的规划设计条件。
实际提交材料:
4.1.2
1)达标自评
☑达标;□不达标
2)评价要点
场地选址附近是否有以下威胁或者危险源:
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

安徽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健康发展,规范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7]206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建科综[2008]61号)及《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建科[2009]109号)等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指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要求,对申请进行绿色建筑星级评定的建筑物,确认其等级并进行信息性标识的评价活动。
第三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设计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以下简称“运行标识”)。
其中:“设计标识”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依照程序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有效期为1年,颁发证书。
“运行标识”是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依据程序对其进行评价标识,有效期为3年,颁发证书和标志(挂牌)。
第四条绿色建筑等级由低至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三个等级。
本细则适用于我省范围内住宅建筑与公共建筑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组织管理与实施,以及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初审。
第五条评价标识的申请遵循自愿原则,评价标识工作遵循科学、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六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是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管理全省范围内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本地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申请、初审和标识的使用监督工作。
第八条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安徽省绿色建筑协会作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受理、咨询服务、形式审查、组织评审、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公告及证书发放等具体工作;负责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初审等工作;负责专业评价与专家评审等有关工作程序的组织和衔接;建立并管理评价工作档案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据库;负责绿色建筑宣传与培训;并接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监督与管理。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建科(2007)206号

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管理,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以下简称《技术细则》),修订《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细则(试行)》。
第二条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分为“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对处于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2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是依据《标准》、《技术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行使用部分)》,对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按照《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标识。
标识有效期为3年。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负责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具体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和三星级绿色建筑的评价工作,并成立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绿标办),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监督与管理。
第四条绿标办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工作规程(试行)》组成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提供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技术支持。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委托具备条件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开展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受委托的地方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组成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辖地区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
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组织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申报、专业评价和专家评审工作,并将评价标识工作情况及相关材料报绿标办备案,接受绿标办的监督和管理。
第六条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机构应聘请工作经验丰富、熟悉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相关管理规定和技术标准的专业人员进行一星级和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专业评价工作。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申报时间: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公室编制
二○○八年十月
填写说明
1、申报书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申报书封面的“项目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名称”一致;
3、申报书封面的“申报单位”名称应与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名称一致;
4、“申报建筑面积”指参加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的建筑面积;
5、对于非住宅类建筑,“住区绿地率”、“住宅建筑是否符合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两项不必填写;
6、基本材料的纸质材料,按A4规格装订成册,文件名为“基本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7、基本材料列表中“是否提交”按提交情况填写,已提交的材料打“√”,不提交的材料打“×”;
8、评价材料的纸质材料,应包括自评报告中涉及到的所有材料。
按7类“材料分类”装订成7册,文件名分别为:“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暖通设计”、“给排水设计”、“电气设计”、“其他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9、纸质材料具体要求:所有材料必须为有签字和盖章的有效文件;
10、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