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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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是医疗缺陷。

因此应加强医疗缺陷的管理,减少和避免并发症、医疗意外的发生,防范医疗事故的发生,确保医疗安全。

为加强对医疗活动中医疗缺陷的管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医疗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医疗缺陷主要是指医疗、护理、服务及管理过程中的不完善,而形成的质量不足或服务不满意。

根据判定角度不同可分为自查缺陷、投诉缺陷和鉴定缺陷。

医疗缺陷分为轻度缺陷、中度缺陷、重度缺陷。

二、医疗缺陷的预防及报告
各科室应加强对医务人员进行依法执业的教育与培训;在医疗活动中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加强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管理,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执行防范、处理医疗缺陷的规定与预案,加强内部质量评价,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对重度医疗缺陷、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及医疗事故应严格贯彻执行《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逐级进行报告。

三、医疗缺陷的处理
未引起医疗纠纷的自查缺陷,按照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和质量改进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根据缺陷的等级、情节、本人态度和一贯表现,分别给予点名批评、通报批评、警告等行政处分。

引起医疗纠纷的投诉缺陷按医疗投诉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如果是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个人必须承担一定比例的赔偿金。

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规定,暂停责任人的执业许可;构成医疗事故罪的,给予开除公职的处分。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医疗缺陷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疗人员、设备、药品等原因显现的对患者造成损害或潜在风险的不良事件。

医疗缺陷具有不可推测性、危害性和多而杂性,对医疗安全造成了威逼。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至关紧要。

一、医疗缺陷管理制度1. 建立医疗缺陷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对发生的医疗缺陷进行记录、分析和评估,适时实行措施防范和避开仿佛事件再次发生。

要保护医疗缺陷信息的机密性,对医疗工作的质量和安全起到积极的保障作用。

2. 建立医疗缺陷防备和防控责任制。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防备和防控责任制,明确医疗缺陷防范的实在责任部门和人员。

医疗机构领导要落实医疗缺陷管理工作的责任,设立专职或专门的管理团队,引导和督促医疗缺陷管理工作。

3. 建立医疗缺陷排查和分析机制。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排查和分析机制,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排查工作,发觉和排查存在的医疗缺陷和潜在风险,订立对策和措施,加强医疗质量和安全的管理。

同时,还要强化事故报告和案例分析,总结医疗缺陷发生的原因和特点,提高医疗缺陷防范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4. 建立医疗缺陷质量反馈制度。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质量反馈制度,对医疗过程中发生的医疗缺陷适时收集反馈患者看法和建议。

医疗机构应适时向患者进行说明、解释和赔偿,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充足度。

二、医疗缺陷防范措施1. 加强医疗安全宣扬教育。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安全宣扬教育,让患者和家属了解常见的医疗缺陷及发生的原因和防备的方法,提高患者的医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同时,也要加强医护人员医疗安全学问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医术水平。

2. 加强医疗质量管理。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医疗质量掌控体系,对医生、护士和其他医务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削减医疗风险和人为失误,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特别是在高危科室和手术室等重点领域,要加强管理和监督。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活动中发生的错误、疏忽、过失等导致患者损害的行为或结果。

为了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各级政府制定了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本文将对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进行详细介绍,全文长度为1200字以上。

一、医院责任:医院是医疗活动的实施者,在医疗缺陷管理中承担重要责任。

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规范医疗行为。

一旦发生医疗缺陷,医院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患者的权益。

医院还应建立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医患纠纷,减少不良影响。

二、患者权益保护:医疗缺陷给患者造成了伤害,因此也要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患者有权获得合理的医疗服务和质量保障,有权知情、选择、同意或拒绝医疗行为。

对于医疗缺陷,患者有权投诉、举报,并要求医院进行赔偿。

三、医疗缺陷处理机制:医疗缺陷处理机制是指在发生医疗缺陷时如何进行处理的具体规定。

医疗缺陷处理机制应包括医疗缺陷的申报、鉴定、赔偿等环节。

医院应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疗缺陷的处理工作。

同时,要建立医疗纠纷调解仲裁机构,解决医患之间的争议。

四、处罚制度:对于涉及医疗缺陷的责任人,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医疗缺陷导致患者死亡、重伤、感染等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应承担刑事责任。

医院也可能面临经济处罚、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此外,还应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高医疗质量安全水平。

五、法律保护: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还要求加强法律保护,防范医疗纠纷的发生。

医院应严格执行医疗相关的法律法规,尊重医疗道德规范,确保医疗质量安全。

政府也要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医疗乱象。

六、宣传教育: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患者的知识水平。

医疗机构应通过多种形式,向患者普及医疗知识、讲解医疗风险,提高患者的自我保护能力。

政府也要加大对医疗缺陷管理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全民对医疗缺陷的认识。

总结起来,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是为维护医疗秩序,保护患者权益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三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三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错误、违规行为或不良事件等,严重影响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是为了提高医疗质量、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措施。

下面就详细介绍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一、医疗缺陷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医疗质量评估、事故报告、事后评估和问责等,对医疗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

2.人员培训制度:医疗机构应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提高医疗技能和知识水平。

3.医疗质量评估制度: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应定期向公开,并采取改进措施提升医疗质量。

4.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设立事故报告和处理机构,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向患者家属完整、真实地告知事故原因和处理结果。

5.医疗纠纷处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医疗纠纷,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纠纷,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6.信息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管理制度,加强医疗信息的收集、传输和保护,确保患者信息的安全和隐私。

二、医疗缺陷防范措施1.完善医疗流程:医疗机构应制定详细的医疗操作流程和规范,明确医务人员的职责和工作程序,避免操作疏漏和错误。

2.加强治疗流程控制:医疗机构应加强对临床治疗过程的监控和控制,建立规范的治疗指南和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减少错误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3.提高药物管理质量: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药物管理制度,包括药品采购、存储、分发和使用等环节的管理,避免药品差错和滥用的发生。

4.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培养: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强调医务人员的责任和职业操守,使其养成良好的医疗行为和习惯。

5.加强设备管理与维护: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及时修复和更换老旧设备,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避免设备故障对医疗质量的影响。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4篇)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文医疗缺陷是指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疏忽、不当操作等导致患者遭受损害的情况。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是指医疗机构为预防和处理医疗缺陷而制定的规章制度和操作方法。

下面是一个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范本,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确保患者的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及其人员。

第三条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发生的错误、疏忽、不当操作等导致患者遭受损害的情况。

第四条医疗缺陷的分类包括:诊断错误、治疗错误、药物错误、手术错误、设备故障、感染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医疗缺陷管理规定,统一协调处理医疗缺陷事件。

第二章医疗缺陷预防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疗质量控制,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和规范,确保医疗过程的安全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提供全面的培训和教育,增强医护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药物管理制度,确保药物的正确使用和储存,避免药物错误事件的发生。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避免设备故障对患者的影响。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强化感染控制措施,制定和执行预防感染的规范和流程,减少感染事件的发生。

第三章医疗缺陷事件处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缺陷事件后,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尽快调查事件原因,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减少患者的损害。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与患者进行积极沟通,向患者及其家属说明事件的原因和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对涉案人员进行问责,依法追究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第四章医疗缺陷事件的监督和报告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制度,严格按照规定报告医疗缺陷事件。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及时上报医疗缺陷事件的相关信息,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医疗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由于医护人员的错误行为、技术问题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害患者身体或健康的情况。

为了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各国纷纷制定了医疗缺陷管理办法,以规范医疗机构的行为,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一、医疗缺陷管理的背景与意义近年来,医疗缺陷事件频发,引发了社会对医疗质量和患者权益的关注。

患者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质量和安全问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建立科学、完善的医疗缺陷管理办法。

医疗缺陷管理旨在加强对医疗机构行为的规范,完善医疗质量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效率,保护患者的权益。

二、医疗缺陷的分类与判定标准根据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缺陷可以分为两类:一是错误使用执业资格证明、执业许可证明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二是医疗活动中发生的实际损害患者的行为或事件。

医疗机构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医疗缺陷的判定标准,明确医疗缺陷的行为要素和结果要素。

三、医疗缺陷管理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要求医疗缺陷管理办法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主体责任和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包括明确医疗缺陷的报告、处理和整改流程;建立医疗缺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报告医疗缺陷情况;加强医疗缺陷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确保医疗服务安全和质量。

四、医疗缺陷的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医疗缺陷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缺陷的投诉与纠纷解决机制。

患者发现医疗缺陷后,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投诉或索赔要求,医疗机构应积极予以处理和回应,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在纠纷解决方面,可以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途径解决医疗缺陷纠纷,维护患者的正当权益。

五、医疗缺陷的预防与改进医疗缺陷管理办法强调了医疗缺陷的预防与改进。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监控,确保其安全有效;加强医疗质量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强患者教育,增强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患者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质量缺陷的概念医疗质量缺陷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务人员、设备、药品、环境等因素造成的,可能导致患者损害或者损害患者权益的行为、事件或现象。

三、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缺陷报告制度(1)医务人员发现医疗质量缺陷时,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向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2)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2.医疗质量缺陷调查与分析(1)调查: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人员对医疗质量缺陷进行调查,查明原因,明确责任。

(2)分析: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查找管理漏洞。

3.医疗质量缺陷整改(1)对发现的医疗质量缺陷,医疗机构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对因医疗质量缺陷导致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疗质量缺陷信息公开(1)医院应定期对医疗质量缺陷进行调查、分析和整改情况,并向社会公开。

(2)对涉及患者隐私的医疗质量缺陷,应采取保密措施。

5.医疗质量缺陷培训与教育(1)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质量意识和责任感。

(2)对发生医疗质量缺陷的医务人员,应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专业技术考核。

四、责任追究1.医疗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医疗质量缺陷负有直接责任。

2.医务人员因医疗质量缺陷造成患者损害的,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对隐瞒、谎报医疗质量缺陷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医院医疗质量缺陷管理制度旨在提高医院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防止医疗事故的发生。

各科室、各部门应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医疗质量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

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是医疗机构为了规范医疗工作、保障患者权益而建立的一套制度,目的是及时发现和纠正医疗行为中的缺陷,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下面将就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及防范措施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医疗缺陷管理制度应该包括以下内容:1.缺陷发现和纠正:医疗机构应设立专门的部门或岗位,负责患者投诉、事件报告和医疗差错的发现和处理。

这些部门或岗位应该有相应的权力和授权,能够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纠正医疗缺陷,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医疗差错报告和案例分析: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差错的报告制度,鼓励医务人员和患者及时报告医疗缺陷的信息。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案例分析制度,对医疗差错进行详细分析,并提出改进的措施。

3.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责任追究和赔偿机制,对医疗差错造成的损失给予赔偿。

同时,对涉及医疗差错的医务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罚和教育,以防止同样的错误再次发生。

其次,医疗缺陷的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机构应根据相关标准和规范,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疗质量。

2.完善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医疗机构应对医疗流程和操作规范进行梳理和修订,确保各项工作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同时,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加强医患沟通和信息共享: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患沟通,为患者提供详细的治疗方案和风险提示,并听取患者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医疗机构应建立信息共享的渠道,及时将患者的病历资料和医疗信息共享给其他医务人员,确保医疗工作的连续性和准确性。

4.加强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医疗设备和药品管理制度,对设备和药品进行严格的验收、操作、维护和管理。

同时,加强对医疗设备和药品的质量监测和检测,确保其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定。

5.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道德和法律教育,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加强对患者权益的保护,遵守医疗伦理和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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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缺陷管理办法第一部分:医疗缺陷管理第一条:医疗缺陷的分类和程度区分一、医疗缺陷的定义: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护理过失的行为,是由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包括医疗缺点、差错、事故的总称。

临床上的任何医疗不安全因素,都可能导致医疗过失,造成医疗缺陷,发生医疗差错,事故。

医疗缺陷管理广义上包括医疗技术风险管理、医疗技术损害管理。

从医疗行为对患者有无人身损害的角度对医疗缺陷进行区分,其中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非事故性医疗缺陷,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的为医疗事故。

二、医疗缺陷的分类:据临床工作的特定阶段和特点,分为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药学,抢救及病历书写等其他方面的缺陷。

三、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的程度区分:根据其对患者或医疗工作的影响程度,可分为重、中、轻三度。

1,重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对医疗工作造成重大影响,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2,中度缺陷:影响疗效,延长疗程,增加患者痛苦与医疗费用,或构成明显的安全隐患,对患者或医疗工作有一定影响。

3,轻度缺陷:对患者或医疗工作不造成影响,或有轻微影响而无不良后果。

四、医疗事故的定义: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五、医疗事故的程度区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第二条:医疗缺陷管理的组织结构医院设立由院、科两级组成的医疗缺陷管理体系(附件3),由医院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负责(附件4)全面管理,医务部,护理部,门诊办,感染办,药学部,设备科等相关部门主任为部门第一责任人。

一、医疗缺陷信息来源1、责任人或责任科室的报告;2、各级各类查房或检查:医师三级查房、护理查房、临床药师查房、院长查房、每月专项检查或季度检查等;3、职能管理部门日常检查、监督、考核、评价、分析、反馈;4、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日常工作中的反映和积累;5、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领导机关监督检查提示或通报;6、患方反映、投诉、举报;7、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启示等;二、医疗缺陷管理小组职责:1、负责组织医院专家委员会对较为严重的医疗缺陷进行界定;对重度缺陷,督促所涉及部门、科室的相关人员进行事实调查,督促科室拟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必要时及时会同相关科主任、主治岗位人员或医技科室专业组组长拟定处理方案,预防医疗纠纷。

2、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医院涉及医疗缺陷预防,处理等各项规章制度提出制订和修改建议。

3、参与院内医疗缺陷质询会,医疗纠纷听证会。

4、发布医疗技术风险预警并督促整改。

5、组织重大医疗技术损害的处理。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1、全面负责本部门管辖范围内的医疗缺陷管理工作,制定本部门预防、处理医疗缺陷的具体措施。

2、接受科室工作人员的汇报或其他部门的通报,主持本部门相关医疗缺陷的初步界定和处理工作,协助全院医疗缺陷的管理工作。

3、负责总结、归纳、分析本部门相关医疗不良事件,向医疗质量监控委员会提供相关报表,提出处理方案及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四、科室管理机构职责1、科主任:为科室医疗缺陷管理负责人,主持制定及落实本科室预防、处理医疗缺陷的具体措施,在接到相关报告后,应视问题的性质及时作出积极反应。

若属于程度较轻的医疗过失,未对患者或医院造成伤害或形成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整改并记录在案,及时上报;若属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可能或已经导致不良后果时,应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理流程,协助相关部门对涉及本学科专业的医疗行为的医疗缺陷的程度做出初步判断。

2、主治岗位人员或相应岗位人员:负责协助科主任、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医疗缺陷管理。

第三条:医疗缺陷的处理程序医务人员在对病人进行诊疗操作时,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以免对病人造成进一步伤害并防止不良后果的扩大,并立即逐级上报。

一、立案在医疗缺陷立案的同时,启动医疗技术风险预警,立案人员应当根据所报告的医疗缺陷的风险程度作出相应的反应,必要时启动医疗技术损害处理流程。

1、自查立案各职能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药学部及其他有关部门日常工作中检查发现医疗缺陷项目内容,均有权利和义务报告相关部门,提请立案。

2、投诉立案职能管理部门接到投诉,经核实确系医疗缺陷项目内容时,应立即立案。

3、各职能部门须建立有关登记及档案管理制度,并将相关资料分类备案,定期汇总,一般与医院的医疗质量评价同步。

二、调查核实1、科主任在接到医疗缺陷相关信息后,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事实经过及科室的初步处理意见,整改措施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涉及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要有书面意见。

2、对于情况复杂,涉及到多学科的医疗缺陷案例,应由医务部组织多科合议,必要时应组织相关专家讨论、以拟定解决方案,主治岗位人员或相应岗位人员、当事人及相关科主任必须参加讨论,特殊情况下,科主任无法到场的,应指定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医师代理,并预告告知医务部。

三、性质与程度的界定1、非事故性医疗缺陷的界定(1)界定范围:不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

(2)界定标准:医疗护理缺陷的界定标准(附件1)、医技工作缺陷界定标准(附件2)。

(3)界定主体:一般情况下,较为严重的医疗过失须交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讨论进行界定;程度较轻的医疗过失可由相关职能部门及医疗缺陷管理小组界定。

2、医疗事故的鉴定(1)界定范围:已构成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

(2)界定标准:见“医疗事故的程度区分”,涉及法律诉讼的,以医学会的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为准。

(3)界定主体:不涉及法律诉讼的,根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界定。

第四条:医疗缺陷的处理一、处理原则: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以追求“零缺陷”的方针为主导,积极防范医疗风险,主动报告医疗不良事件,公开公平公正处理医疗缺陷。

1、一旦发生医疗不良事件,坚持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

2、区别医疗缺陷中涉及人员所负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给予相应处罚,并与个人及科室的绩效挂钩。

3、对于及时发现安全隐患,积极设法补救并及时上报的个人和科室,视缺陷程度适当减轻处罚或不予追究。

若其积极处理为医院改进相关工作作出贡献的,视具体情况给予表扬或一定的奖励,对隐瞒不报者加重处罚。

4、对造成医疗纠纷的医疗不良事件,应组织医疗纠纷听证会;对可能构成医疗事故者,应组织医疗缺陷质询会;对发生问题较集中的科室应在召集科室人员召开医疗质量分析会,对有典型意义的可能存在医疗缺陷的案例,应在全院范围组织医疗工作经验分享会,使各级医务人员能在医疗缺陷的分析,处理中吸取经验教训。

5、属于自查立案的,应当限期整改并做好记录,属于投诉立案的,直接在受理投诉后48小时内通知被投诉单位并限期整改。

二、一般处理1、医疗事故或非事故性重度缺陷:责任科室应组织案例讨论分析,从不同的层面查找原因,指出危害,拟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填写好《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在一周内交回相关部门。

2、轻度到中度缺陷,科室应立即现场纠正,由科室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纠正并报告的,一般不作处理,由其他渠道发现的,则由相关职能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及时向责任科室发出通知,科室应根据医院的要求,作出相应的反馈。

一般轻度缺陷,可以口头、网络、或书面形式通知科主任及责任人;中度缺陷,则以《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的形式发到科室,科室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调查,组织讨论、查找原因、拟出整改措施,填写好《医疗缺陷整改通知书》在一周内交回相关部门。

3、涉及医疗赔偿和欠费的按湖南省中医院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处罚措施1、一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

(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则扣除10%奖金;科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1-3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

(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1-3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

(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全部奖金,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三个月全部奖金。

2、二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1-2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

(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1-2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

(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50%,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两个月全部奖金。

3、三/四级医疗事故(1)全院通报批评。

(2)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

(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

(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10%,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扣发直接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

4、重度缺陷(1)全院通报批评。

(2)每出现一份丙级病历,或其他重度缺陷一项并导致不良后果(如纠纷赔偿金额≥10万),当事科室降为C级;如当事科室为C级科室的,扣除10%奖金,科室主任改聘为负责人,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

(3)直接当事人属高级职称者,予保留职称资格低聘一级使用;属于主治岗位人员则停止聘用主治岗位;属已转正人员则延期参加职称晋升;处理时限:半年-1年,根据医疗过失行为在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而定,属培训期人员,则终止培训。

(4)扣发当事科室当月奖金5%,扣发科室主任(含大科主任)当月岗位津贴的50%,扣发直接当事人当月全部奖金50%。

2、中度缺陷(1)每月医疗质量小结公布及办公会医疗质量点评分享;(2)每项扣罚当月奖金500-2000元(根据三级相关人员责任按比例分摊);扣罚科主任岗位津贴300元,大科主任岗位津贴100元。

3、轻度缺陷(1)每月医疗质量小结公布;(2)每项扣罚当月奖金200~1000元(根据三级相关人员责任按比例分摊);扣罚科主任岗位津贴100元,大科主任岗位津贴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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