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艾滋病梅毒转诊方案及流程(优.选)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与媒体合作
与主流媒体合作,制作和发布有关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公益广告、新闻报道等,扩大宣传覆盖面。
02
方案实施措施
制定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中长期规划
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组织领导
完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政策制度
建立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体系
开展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要点三
加强医疗设施建设,提高医疗机构的诊断和治疗能力。
医疗设施
医护人员
药品保障
培养和引进专业的医护人员,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质量。
确保预防和治疗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所需的药品供应充足,价格合理。
03
医疗资源保障
02
01
社会宣传
鼓励社区参与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加强社区力量的动员和利用。
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宣…
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广泛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的认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要点一
要点二
开展专业培训
针对医务人员、社工、教师等重点人群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专业培训,提高其防治意识和能力。
加强学生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
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相关课程纳入学校教学计划,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社区参与
媒体支持
社会参与和支持
发挥媒体作用,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加强社会宣传,提高公众对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预防和治疗的认知和意识。
THANK YOU.
谢谢您的观看
通过官方网站、新闻媒体、宣传册等多种渠道进行公布,提高公众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公布方式
每年至少公布一次实施效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东莞曙光医院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图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
确认试验、CD4T淋巴细胞计数及病毒载量检测均在疾控中心进行。
孕期每三个月和产后4-6周对孕产妇各进行一次CD4T淋巴细胞计数的检测,同时在发现孕产妇感染艾滋病时和孕晚期各进
行一次病毒载量的检测。
图2. 孕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说明:# 再次确认结果阴性报告“阴性”,结果阳性报告“阳性”,结果仍为“不确定”继续随访, 4周后再次进行确认试验;仍为不确定结果,报告“阴性”。
必要时可进行HIV核酸检测作为辅助诊断。
图3 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适用于孕期未接受HIV检测的产妇)
附件4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
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
图 4.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感染早期诊断检测及服务流程
附件5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
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图5. 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
附件6
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
梅毒阳性孕妇每月监测RPR1次,监测治疗效果
图6.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
附件7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与
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
梅毒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随访时间3、6、9、12、15、18月龄
*非梅毒螺旋体试验包括RPR、TRUST等方法
#梅毒螺旋体试验包括TPPA、TPHA及应用该原理的快速检测等方法
图7. 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随访及先天梅毒感染状态监测
图。
艾、梅、乙、检测服务流程图附件1--9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服务流程孕产妇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产时艾滋病抗体检测及服务流程说明:# 再次确认结果阴性报告“阴性”,结果阳性报告“阳性”,结果仍为“不确定”继续随访, 4周后再次进行确认试验;仍为不确定结果,报告“阴性”。
必要时可进行HIV核酸检测作为辅助诊断。
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抗艾滋病病毒用药方案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抗病毒药物的应用可分为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和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对于处于艾滋病临床I期或II期,免疫功能相对较好,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预防性抗病毒用药方案;对处于艾滋病临床Ⅲ期或Ⅳ期,CD4+T淋巴细胞计数≤350/mm3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建议采用治疗性抗病毒用药方案。
一、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一)孕产妇预防性应用抗病毒药物。
1.孕期和分娩时。
从妊娠14周或14周后发现艾滋病感染后尽早开始服用齐多夫定(AZT)300mg +拉米夫定(3TC)150mg +洛匹那韦/利托那韦(克力芝)(LPV/r)400/100mg,每天2次;或者AZT300mg+3TC150mg,每天2次,依非韦伦(EFV)600mg,每天1次,直至分娩结束。
2.分娩后。
若选择人工喂养,产妇可在分娩结束后停止抗病毒药物的应用;若选择母乳喂养,产妇持续应用抗病毒药物至停止母乳喂养后1周。
(二)婴儿应用抗病毒药物。
婴儿可以选择应用以下两种抗病毒药物方案中的任一种。
1.奈韦拉平(NVP)方案: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NVP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NVP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1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NVP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1次;至出生后4~6周。
2.齐多夫定(AZT)方案: 新生儿出生体重≥2500g,服用AZT 15mg(即混悬液1.5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500g且≥2000g,服用AZT 10mg(即混悬液1.0ml),每天2次;出生体重<2000g,服用AZT 2mg/kg(即混悬液0.2ml/kg),每天2次;至出生后4~6周。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措施
(二)信息管理
•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预防三病母婴传 播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本地区相关信息互通共享与 信息安全机制。
•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管理工作, 做好相关登记。定期收集、整理、填报预防三病母 婴传播工作月报表及个案登记卡,及时进行网络报 告。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疫情报告。
一旦发现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当及时将艾滋 病感染孕产妇的疫情信息报告属地县级疾控机构, 由属地县级疾控机构负责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抗艾滋 病病毒治疗转介工作,同时将艾滋病感染孕产妇相 关信息转介属地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纳入预防艾滋 病母婴传播管理。
工作内容
(三)实行属地管理,为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提供 服务 提供安全性行为指导、感染症状和体征监测、 营养支持、心理支持、性伴告知与检测等服务。 给予感染孕产妇安全助产服务,提倡自然分娩, 不应将感染作为剖宫产指征。
——②为梅毒感染母亲所生儿童提供 预防性治疗
治疗对象:
• 孕期未接受规范性治疗
➢ 包括孕期未接受全程、足量的青霉素治疗 ➢ 或接受非青霉素方案治疗,或在分娩前1个月内才进行
抗梅毒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 ➢ 孕期接受过规范性治疗,出生时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
学试验阳性、滴度不高于母亲分娩前滴度的4倍的儿童。
——③妇所生儿童自出生时开始,定期 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测和随访,直至排除或诊断先天 梅毒。由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负责。 经费支持:全省所有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 (1)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及所生儿童先天梅毒防治补
助:200元/对母子 (2)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随访管理补助:
在孕早期或初次产前检查时,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及 相关检测的信息提供适宜、规范的检测,依据检测结 果提供检测后咨询。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为了全面推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提供综合防治服务,我们制定了XXX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以下是我们的策略和措施:一、策略: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我们认识到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重要性,将这项工作纳入日常工作日程,进行科学规划,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监督考核,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我们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项目工作的检查、督导等工作,组长为XXX (业务副书记),副组长为XXX(医务科科长)和XXX(护理部主任),成员包括XXX、XXX、XXX、XXX、XXX、XXX、XXX和XXX。
二)开展全院动员,促进广泛参与:我们将广泛开展全院动员,采取板报、标语、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艾滋病、梅毒和乙肝防治知识的健康教育,为感染者及其家庭提供关怀和支持,减少歧视,营造良好的综合防治氛围。
三)整合服务资源,提高干预效果:我们将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为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孕产妇提供全面、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干预服务。
我们将严格执行技术服务标准,建立适宜的检测、咨询、干预、随访等服务流程,健全防治物品及时供应和合理应用制度,提高干预效果。
四)扩大覆盖范围,促进常规开展:我们将不断扩大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覆盖面,在婚前保健、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儿童保健、性病防治、计划生育等服务领域,开展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服务,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
我们将促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的常规化和持续开展。
二、措施:在开展常规孕产期保健服务的同时,我们将为孕产妇提供全面、综合、系统的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干预服务。
一)广泛开展健康教育,预防育龄妇女感染:我们将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如孕妇学校讲堂、制作并张贴宣传栏、宣传画、咨询等活动,为育龄妇女、孕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知识的宣传,提高大众防治知识水平。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制度【精品】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制度一、管理对象辖区各级医疗保健机构二、管理目的规范艾滋病、梅毒、乙肝各种信息资料管理程序,提高信息管理质量。
三、管理要求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记录艾滋病、梅毒、乙肝检测咨询信息的婚前保健、孕产妇保健、产时保健等相关登记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每月5日将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检测、咨询信息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3、各级医疗机构对检测发现的艾滋病或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随访和个案信息调查,按照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相关报表上报要求及时填写上报县妇幼保健院。
4、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应当认真核对各类原始登记与记录,确保相关报表信息符合逻辑、完整、准确。
5、县妇幼保健院汇总、审核各医疗机构的月报和个案卡上报到市妇幼保健院。
6、确保信息的保密性。
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医护人员职业暴露及防护工作制度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服务流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检测服务流程为了更好地为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综合防治服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因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造成的儿童感染,改善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及健康水平,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随访,使更多育龄妇女、孕产妇及其家庭受益,从而规范我院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服务流程,服务流程及措施如下:1、产科门诊接诊医师,要对来院初次产前检查的孕妇进行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有关知识宣传,对有需求的服务对象要单独进行咨询和指导,提高服务对象对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及母婴传播服务的认识和利用。
实行首诊负责制。
2、产科门诊接诊医师开具检验申请单,由孕妇到收费处付款后到检验科验血。
3、检验科依据申请单如实检验,当出现疑似阳性的结果时,要及时复检,结果仍然疑似阳性时,要通知科主任,不能消除疑似阳性结果的,要及时与送检医师联系,做好沟通与准备工作,选择合适的理由为受检者作进一步复检和确定实验。
4、对于已经证实的阳性结果,检验科工作人员要直接将报告单送交送检医师,有送检医师处理。
5、送检医师要为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孕产妇提供改变危险行为、避免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感染等重要信息;为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孕产妇提供保密的咨询服务,告知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信息,与感染孕产妇商讨并由其知情选择妊娠结局,提供必要的转介服务等,与感染孕产妇沟通,在其同意情况下进行配偶/性伴的告知和检测指导。
要认真做好登记工作。
6、检验报告单应采用向内对折的方式相互递送,检验人员与医师的告知应在保密的状态下进行。
有关工作人员不得对检验结果进行相关人员以外的交流。
7、妇产科、检验科要将登记本进行保密性保管,无关人员不得翻录查阅。
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孕妇产前检测流程图产科医师开具检验申请单——受检孕妇或其家人到收费处交费——持交费后的检验申请单到检验科采血——(检验结果为阴性的由孕妇自行取报告就诊)检验结果疑似或确证为阳性的,检验人员直接与送检医师联系。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整合服务流程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整合服务流程图1. 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整合服务流程附件2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服务技术要点一、孕产妇艾滋病检测参照《全国艾滋病检测技术规范(2015年修订版)》中临床诊断相关的检测策略进行孕产妇艾滋病检测。
(一)检测方法。
孕产妇艾滋病检测方法包括抗体筛查试验和补充试验。
抗体筛查试验包括快速检测(RT)、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明胶颗粒凝集试验(PA)等。
补充试验包括抗体补充试验和核酸补充试验等。
建议首选抗体补充试验,如蛋白免疫印迹试验(WB,原确证试验)。
(二)检测流程。
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首先进行艾滋病抗体筛查试验。
筛查试验结果有反应者,使用原有试剂和另外一种筛查试剂进行复检,也可使用原有试剂双份进行复检。
根据复检结果,确定是否进行补充试验。
依据补充试验结果,判定感染状况(详见图2)。
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需同时应用两种不同的快速检测试剂进行筛查,根据筛查检测结果,及时提供后续服务(详见图3)。
图2. 孕期艾滋病检测及服务流程图3. 产时艾滋病检测及服务流程(适用于孕期未接受艾滋病检测的产妇)二、孕产妇梅毒血清学检测(一)检测方法。
梅毒血清学检测方法包括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和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
1.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常用方法包括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T)、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等;2. 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常用方法包括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TPPA)、酶联免疫吸附试验(ELISA)、免疫层析法-快速检测(RT)、化学发光免疫试验(CLIA)等。
(二)检测流程。
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建议首选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进行筛查。
检测流程详见图4。
*说明:有条件地区首选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进行筛查。
图4.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三、孕产妇乙肝检测(一)检测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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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城市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
转诊制度及流程
为了最大限度的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对妇女儿童的危害,提高妇女儿童的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制定转诊制度和流程。
一、兴城市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职责。
1、各级医疗保健要结合孕产期保健和助产服务,主动为所有孕产妇提供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的检测与咨询服务。
在孕产妇初次接受孕产期保健时,同时提供艾滋病、梅毒和乙肝的相关检测,尽早明确感染状况,尽早为感染孕产妇提供干预措施;要确保临产时才寻求助产服务的孕产妇及时获得相关检测与咨询,并可获得干预服务。
2、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对于确诊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应及时转至葫芦岛市中心医院传染科治疗,到葫芦岛市级以上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对于确诊的梅毒感染孕产妇可转诊至兴城市人民医院传染科或葫芦岛市中心医院皮肤科治疗。
兴城市人民医院作为兴城市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治疗机构,可以收治梅毒感染孕产妇住院分娩,为孕期没有经过规范治疗的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的儿童提供预防性用药。
各助产机构为乙肝表明抗原阳性孕产妇所生儿童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3、有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和儿童,各医院必须及时与市妇幼保健所取得联系,并做好登记。
二、兴城市妇幼保健所职责。
1、对于需要转诊的孕产妇和儿童,市妇幼保健所需要掌握患者基
本信息,做好登记。
2、妇幼保健所定期向兴城市卫计局和葫芦岛市妇幼保健院上报。
3、
4、最新文件---------------- 仅供参考--------------------已改成word文本--------------------- 方
便更改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