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合集下载

2011-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011-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011-2019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序号所在地区或所属企业企业名称
北京市
1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3 北京智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市
4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河北省
5 石家庄四药有限公司
6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
7 辽宁三三工业有限公司
8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大连市
9 中国华录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
附件:
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
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015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
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
2013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
2012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附件:
201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条件
1.具备强大的自主创新能力和实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知识产权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

2.有较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能力,能够持续推出具有重要技术创新和示范作用的新产品、新工艺或新材料。

3.拥有完善的企业管理体系和质量体系,并通过国家认证或行业认证等。

4.在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方面表现出较强的实力,具备较好的商业发展前景和稳健的财务状况。

5.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声誉,能够成为行业内做大做强、具有示范意义的领先企业。

6.符合国家有关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政策规定,且能够全面、真实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序号 52
所在地区或所属企业 重庆市 四川省
企业名称 西南铝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五七一九工厂 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3 54 55 贵州省 56 云南省 57 陕西省 58 59 甘肃省 60 61 62 宁夏自治区 63 新疆自治区 64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65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66 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67 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 68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 69 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70 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附件:
2014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序号 1 2 3 天津市 4 5 河北省 6 7 8 9 山西省 10 辽宁省 11 12 上海市 13 14 江苏省 15 16 17 18 19 浙江省 20 21 22 宁波市 23 安徽省 24 25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江淮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奥克斯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大全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博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江苏通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南车南京浦镇车辆有限公司 展讯通信(上海)有限公司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特变电工沈阳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 本钢集团有限公司 晋西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华北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戴卡股份有限公司 东旭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曙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或所属企业 北京市 企业名称 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大北农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华虹集成电路有限责任公司
中色奥博特铜铝业区或所属企业 中国南车集团公司
企业名称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南车戚墅堰机车车辆工艺研究所有限公司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标准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2.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3.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4.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

5.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6.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7.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8.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9.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10.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这些标准旨在推动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国家级荣誉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国家级荣誉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定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是指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通过独立开发或联合开发,实现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的企业。

这些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市场拓展等方面具有突出的表现,得到国家认可,并被授予国家级荣誉称号。

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条件1.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在相关行业具有较高的竞争力;2. 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和应用方面取得明显成果,产品质量和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3. 企业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良好的经济效益;4. 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取得了国家专利、国际专利或其他技术成果奖项;5. 企业在科研人员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基础。

三、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评选程序1. 企业自愿申报,并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初步审核;2. 审核合格的企业提交申请材料,经过专家评审和公示程序;3. 最终由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评定,授予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荣誉称号。

四、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意义1. 对企业的激励作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对企业具有很强的激励作用,可以促进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研发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2. 对市场的引导作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产品和技术具有较高的行业地位和市场认可度,可以引导行业发展方向,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3. 对国家经济的推动作用: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兴起,将提升国家的整体科技创新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对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案例分析以某知名企业为例,该企业通过持续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成功研发出一系列领先的产品,并获得了国家专利和相关荣誉。

该企业在市场上的表现也非常突出,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

该企业被评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成为行业的领军企业,对整个行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引领作用。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不仅对企业本身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能够推动整个行业的发展,促进国家科技创新水平的提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2011年)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2011年)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2011年)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布日期】2014.07.02
•【文号】工信厅科[2014]125号
•【施行日期】2014.07.0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一批(2011年)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考核评价结果的通知
(工信厅科[2014]125号)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1年认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3]789号)有关要求,我部对2011年认定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组织开展了考核评价,55家认定企业通过考核(名单见附件)。

希望通过考核评价的示范企业继续加大研究开发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引导作用,真正成为创新的主体。

附件:通过考核评价的第一批(2011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4年7月2日附件:。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指标评分计算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指标评分计算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指标评分计算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评分计算可以根据一系列指标来进行。

具体的评分计算方法可以包括以下步骤:
1. 定义评分指标: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要求,确定评分指标,例如创新能力、科研成果、专利技术、科研经费支持、高级人才队伍等。

2. 设定评分权重:给每个评分指标设定权重,权重可以根据不同指标的重要性进行分配。

3. 收集企业数据:对评分指标进行数据收集,企业应提供相关的数据证明,如科研成果证书、专利证书、科研项目经费支出、人才队伍信息等。

4. 数据加工和标准化:对企业提供的数据进行加工和标准化处理,例如对科研成果进行行业内的比较,对经费投入进行与企业规模的比较等。

5. 评分计算:根据设定的评分指标和权重,对加工和标准化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得出每个指标的得分。

6. 综合评分:根据每个指标的得分和权重,计算企业的总评分。

可以使用加权平均法或其他方法来计算总得分。

7. 结果分析和评价:根据企业的总评分,对其技术创新水平进
行评价和分析,可以对不同指标的得分进行展示,并给出改进建议。

需要注意的是,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评分计算方法可能因国家政策和要求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因此,在具体计算时,需要根据国家相关文件和指南进行具体的设定和操作。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考核从创新投入、人才激励、创新合作、创新队伍建设、创新条件建设、技术积累储备、技术创新产出、技术创新效益等方面,对企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价。

共有55家认定企业通过考核。

中文名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公布
2011年
考核内容
创新投入、人才激励、创新合作等
简介
第一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
公布
2011年,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公布首批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

[1]
参考资料
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20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经审核,认定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63家企业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评价一次,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撤销称号。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有关中央管理企业要认真做好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同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积极做好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把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引向深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促进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的建设,做好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工作,鼓励工业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产业技术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是指工业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

第三条示范企业认定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统筹规划,合理配置资源,规范、有序推进。

第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负责示范企业认定的相关管理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示范企业的申报工作,并做好对示范企业的指导
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五条示范企业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

第六条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第七条认定基本标准
(一)具有核心竞争能力和领先地位。

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技术水平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

积极主导或参与国际、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工作。

(二)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

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发机构或与国内外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在领先的技术领域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

重视科技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引进和使用。

(三)具有行业带动作用性和自主品牌。

在行业发展中具有较强的带动性或带动潜力。

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创新,通过竞争发展,形成了企业独特的品牌,并在市场中享有相当知名度。

(四)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企业近3年连续盈利,整体财务状况良好,销售收入和利润总额呈稳定上升势头,现金流量充足。

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五)具有较强应用新技术能力。

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节能减排降耗具有较强示范作用。

(六)具有创新发展战略和创新文化。

重视企业经营发展战略创新,努力营造并形成企业的创新文化,把技术创新和自主品牌创新作为经营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八条认定申请
地方企业向其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报材料。

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

并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及审核意见在规定时间内一起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管理企业可按要求将推荐企业的申报材料直接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九条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2.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3.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有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申报材料中的有关数据以各级统计机构、职能部门公开数据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表为准。

(三)上述申报材料要求提供原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第十条组织评审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初评。

(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对初评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进行综合审查,或组织必要的实地考察,提出审核意见,并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公示15个工作日。

第十一条认定及授牌
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认定,并授予“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称号。

每年集中认定和授牌一次。

第四章示范企业管理
第十二条示范企业名录及发展情况将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有关部门门户网站公布。

第十三条示范企业每年4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情况通过其所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十四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在产业技术创新方面,对示范企业予以指导和支持。

第十五条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依据本办法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价,对合格的示范企业予以确认,对不
合格的撤消称号、发布有关公告并摘牌。

第十六条对已经认定的示范企业,如发现弄虚作假,除撤销批复文件、称号外,暂停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一年度的申报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联合同级财政部门可比照本办法,组织开展省级示范企业认定工作。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写提纲
2.企业基本情况表
3.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附件1: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书》编写提纲
一、企业(集团)的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等基本情况。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3.企业在本产业领域技术创新中的作用和竞争能力。

二、企业技术创新工作的基本情况
1.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发展规划及中长期目标。

2. 目前企业技术研发机构的组织机构及运行机制,包括:各项制度建立,组织建设、研发经费的保障,激励机制,创新环境,产学研合作等。

3.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及试验的基础条件。

4.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原创性创新、自主开发、引进技术消化吸收、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技术合作等。

5.企业研究开发人员情况,技术创新带头人及创新团队的情况,以及创新人才培养情况。

6.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采取的独特措施、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3年之内)及其经济效益。

三、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的推荐意见(中央管理企业可直接申报)。

附件2:
企业基本情况表
附件3:
企业技术创新评价指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