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处坠落专项应急预案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高处坠落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高处坠落事故的防范,并对可能引起高处坠落因素进行分析,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危害程度,及时、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发生后的抢险救灾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降低事故损失,编制本预案。

1.2 适用范围

本预案为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响应、救援、恢复等措施的程序性文件,结合事故特征编制。项目要根据具体情况全面考虑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项目及所辖施工现场在高处坠落事故发生时采取的应急准备与响应的指导性措施。

1.3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最新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4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7)《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GB/T28001-2011;

(8)国家、行业、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和强制性条文、标准;

(9)《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

2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危险源辨识应全面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和六种类型,经过对施工生产全过程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确认可能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作业活动和作业内容等因素。

表2-1

一旦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可能造成人员重伤,甚至发生死亡事件。

3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资源共享,应急迅速”

的基本方针,实行先近后远、先重后轻、先抢救后治疗基本原则。

4 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应急组织体系

XX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安全总监、项目总工、生产经理任副组长,成员由项目综合办、工程部、物资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财务部、技术部等部门成员组成,担负相应应急职责。组织机构图见图4-1。

图4-1

4.2 指挥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的监控和应急准备、响应、救援、恢复、演练工作。对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实施应急救援。

(1)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根据事故发生状态,具体全面部署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快速有效实施;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迅速开展抢险救灾,救治伤员。并对应急行动中发生的不协调采取紧急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

2)根据事故灾害发展情况,对危及到的周边单位和人员,及时指挥、组织疏散工作。

3)密切注视安全事故控制情况,组织召开事故现场会议,做好信息处理,同时协调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4)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应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和补充,确保应急救援预案不断得到规范和完善。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项目安全部。

(2)组长的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工作。根据事故情况,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组织力量,全面指挥、开展应急救援;

2)负责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根据事故灾害与发展情况,决定停止初始扑救,紧急撤离等措施,依据

事态扩展状况,决定请求外部援助。

(3)副组长的主要职责

1)协助组长,具体负责应急响应救援行动。向应急小组组长提出控制事故扩大的应急救援对策和建议;

2)协调、组织和获取应急救援所需的资源,迅速有效的组织现场应急救援行动,努力降低事故损失,减少事故影响;

3)负责与项目外部应急人员、部门、组织和机构进行联络与沟通,协调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事故影响区域的安全性,最大程度地保证现场人员、外援人员及相关人员的安全。

(4)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事故报告工作;负责向上级汇报和向有关单位通报事故情况;执行、传达应急救援命令,组织、实施应急救援行动;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物资部: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救援,协调社会关系,必要时发出救援请求;负责组织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的调配和项目应急物资、器材、设备的准备。

3)技术部:负责组织现场抢险、排险技术方案的拟定,提供技术支持;参与重特大事故技术性调查处理工作。

3)财务部:负责组织应急资金的储备和落实工作。

4)工程部:负责组织现场伤员的抢救和医疗救治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与治安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现场危险区域人员的疏散与安置和协调现场周围重要物资的转移;负责阻止未经批准的现场拍摄、采访。

5)综合办:负责应急人员培训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及接待工作;负责应急指挥车辆的准备和协调及调度工作。

5 预防与预警

5.1 危险源监控

(1)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重大危险源信息的收集、调查、处理、统计、分析、总结和报告,建立生产安全事故监测、预警等资料信息。

(2)各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有关规定,做好本部门事故预防工作,防止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重点监控,及时分析

重点监控信息并跟踪整改情况,报公司安全保障部备案。

5.2 预警行动

针对生产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突发紧急事件,结合实际情况,进行风险分析和安全评价工作,当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时,以隐患整改通知、通报等形式传递危险预警信息,并责令责任单位立即进行隐患整改,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消除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实现事前预防控制、降低损失的目的。

6 信息报告程序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项目负责人报告;项目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实施现场处置。如发生死亡、重伤或重大经济损失事故时,应立即向公司应急指挥中心报告,指挥中心或事故责任单位应于接到事故报告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单位名称及工程详细名称;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3)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7)事故的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时间。

(2)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的扩大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识、拍照、录像、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封存内业资料,为事故调查提供原始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谎报;

(3)当自有应急无法保证控制事态发展时,应寻求外部支援。

(4)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准确,应急小组须保持通讯通畅。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