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学习
解读新《节约能源法》

解读新《节约能源法》作者:赵雷来源:《投资北京》2008年第04期修改后的《节约能源法》于2008年4月1日起施行。
业内人士认为,新的节约能源法为我国科学发展增添了新的法律利器,将有助于解决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及环境之间日益尖锐的矛盾。
四大原因“迫使”我国修订节能法原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指出,我国现行节约能源法自1998年1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推进全社会节约能源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我国能源消费增长很快,能耗高、利用效率低的问题比较严重,经济发展与能源资源及环境的矛盾日趋尖锐,现行节能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及今后节能工作的要求,需要修订。
修改节能法的主要原因包括:节能法调整范围需要扩大。
现行法律重点对工业节能作了规定。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建筑、交通运输和公共机构等领域的能源消费增长很快,已经成为节能工作的薄弱环节,需要在进一步规范工业节能基础上,对现行法律的调整范围加以扩展,对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作出规定。
操作性需要增强。
根据立法调研和节能法执法检查中了解的情况,原节能法的一些倡导性条款和原则性要求难以落到实处,需要针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一些规定加以细化,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一步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
节能监管主体需要明确。
目前基层普遍存在节能工作主管部门不够明确、节能管理职责交叉的问题,造成节能监管工作有所削弱。
傅志寰表示,有必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节能监管主体,理顺相关部门在节能监管中的职责。
需要更好地发挥经济手段作用。
中国节能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室主任张超说,加强节能工作需要更好地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合理用能。
因此有必要修订节能法,从法律层面进一步明确有关节能的政策措施,着力构建促进节能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傅志寰介绍说,从当前情况看,实现“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要内容(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要内容(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要内容一、法律的目的和适用范围•目的:为了加强能源管理,促进节能减排,保障能源安全,推动可持续发展。
•适用范围: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境内的单位和个人。
二、能源利用的主要原则1.综合利用:充分利用各种能源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2.节约优先:节约能源是首要任务,鼓励推广节能技术和措施。
3.合理配置:合理配置能源资源,优化能源结构。
4.保障安全:确保能源供应和能源设施的安全。
三、能源管理1.能源管理制度: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制定能源利用规划和目标。
2.能源统计和监测:建立能源统计和监测体系,提供能源数据。
3.能源审查评估:进行能源审查评估,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4.能源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能源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广节能技术和装备。
四、节能措施1.能源审计:对企业、行业和地区进行能源审计,查找节能潜力。
2.能源计量: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实时监测能源消耗。
3.节能技术和装备:推广使用节能技术和装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能源服务公司:鼓励发展能源服务公司,提供节能改造和管理服务。
五、能源宣传和培训1.能源宣传教育:开展能源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节能意识。
2.能源培训和人才建设:组织能源培训,培养能源管理和节能技术人才。
3.能源科普:开展能源科普活动,普及节能知识。
六、法律责任和监督1.法律责任:违反节约能源法的单位和个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监督检查:建立节约能源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和检查。
培训课件关于节约能源法

对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改善建筑物的保温、 隔热性能,降低能耗。
节能材料
推广使用节能材料,如保温材料、隔热玻璃等, 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
交通领域
公共交通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鼓励市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私家 车出行。
新能源汽车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减少燃油消耗和排放。
交通管理
加强交通管理,优化交通信号灯控制,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消耗不断增加,能源短缺和环境污染问题日益 突出,因此,制定节约能源法对于推动我国能源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节约能源法的意义
促进能源节约
通过立法手段,强制要求企业和个人 节约能源,减少浪费,提高能源利用 效率。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节约能源有助于降低对外部能源的依 赖,提高国家能源自给自足的能力, 保障国家能源安全。
监管措施与手段
定期检查
对企事业单位的能源利用情况进行定 期检查,确保节能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
信息公开
奖惩机制
对节能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 励,对浪费能源 接受社会监督。
违法行为与处罚
违法行为
包括浪费能源、超标排放、违规 使用等行为。
处罚措施
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采取 罚款、责令整改、吊销执照等处 罚措施。
保护环境
减少能源消耗和浪费,可以减少对环 境的污染和破坏,保护生态环境。
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节约能源有助于降低生产成本,提高 经济效益,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
节约能源法的发展历程
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正式颁布实施。
2007年
对《节约能源法》进行了修订 ,强化了节能管理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主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是中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旨在加强能源管理,促进
能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
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和范围:该法明确了对节约能源的定义和范围,并指出节约能源是国家
的重要战略,涉及所有行业和领域。
2. 能源管理机构和责任:该法设立了能源管理部门,并规定了能源管理机构的
职责和权力,包括能源节约规划的制定、监督和评估等。
各级政府依法对能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3. 节约能源的措施和标准:该法要求各行业和单位制定节约能源的措施和标准。
企事业单位应制定并执行能源使用计划,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 节能装备和技术:该法鼓励研发和推广节能装备和技术,支持能源的可再生
利用和清洁能源的发展。
同时,对达到一定节能标准的装备和技术给予奖励和扶持。
5. 能源审计:该法规定各行业和单位应定期进行能源审计,评估能源使用情况,并提出节能改造的措施。
能源审计结果应报送能源管理部门并公开。
6. 节约能源宣传教育:该法要求加强节约能源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能源意识,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等环保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能源的节约和可持续发展提
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经济的绿色发展和环境的改善。
各行业和单位应积极响应和执行该法,共同努力实现国家节能减排的目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pdf 42页)

答:不断增加,能源已经成为影响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节能工作面临更加形势严峻,《实施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节能法》,保证法制统一,同时适应新时期节能工作的更高要求,北京市有关部门决定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一、《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1.为什么要重新修订《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原《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办法》(简称原《实施办法》)自1999年12月1日施行。
为促进本市节能工作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全市能耗水平逐年降低。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能源需求量不断增加,能源已经成为影响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节能工作面的更加严峻的形式,《实施办法》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当前以及今后节能工作的需要。
2008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简称《节能法》重新修订施行,新修订的《节能法》在节能基本制度、法律调整范围,激励政策、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较大修改。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节能法》,保证法制统一,同时适应新时期节能工作的更高要求,北京市有关部门决定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订。
节约能源法〉办法》热点解读20问本次修订《实施办法》的突出特点是什么?修订工作全面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落实“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发展要求,重点突出以下四个特点:一是全面贯彻《节能法》,维护法制统一性;二是细化《节能法》规定 ,增强《实施办法》可操作性;三是结合北京实际和特点,突出《实施办法》针对性;四是兼顾当前和长远,提高《实施办法》前瞻性。
答:2.《节能法》与本市《实施办法》之间有什么关系?《节能法》是本市《实施办法》的上位法,是《实施办法》的基本依据。
在遵守《节能法》的前提下,结合本市具体情况,可以依据《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节能管理、能源使用和节能技术开发、利用等活动进行相关监督管理。
环境法课件 专题讨论7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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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1997年11月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998年1 月1日起施行。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 2008 年4月1日起施行。增加为7章87 条。
• 明确要求,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的公共建筑应当实行室内 温度控制制度;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 户计量、按照用热量收费的制度;严格控制公用设施和大 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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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加强建筑节能
• 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 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等中 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 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 节能信息作虚假宣传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 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 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 正;已经建成的,不得销售或者使用。
• 明确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 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 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 产工艺。
• 进一步规定:“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 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 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 责令限期治理。”
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 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如有违反,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款。 • 节能法还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 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 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解读一、介绍1. 节约能源的重要性“能源是国民经济的命脉”,这句话常常挂在我们的嘴边。
能源作为现代社会发展的支撑,对于国家的经济和人民的生活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全球能源资源的消耗速度加快,能源危机逐渐成为摆在人类面前的一道难题。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制定了《节约能源法》,旨在加强对能源的合理利用和节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出台背景1. 能源供需矛盾加剧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能源消耗量持续增加,能源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这不仅对我国经济发展构成了制约,也对我国的能源资源造成了严重的浪费。
2. 能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能源消耗与环境问题密不可分,过度的能源消耗将直接导致环境污染问题的恶化。
为了有效地保护环境,我国必须加快推进能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主要内容1. 法律适用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在生产、经营、生活等活动中的能源资源利用和节约行为。
2. 能源节约的基本原则法律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节能技术的应用,推动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3. 能源评估和监测根据实际情况,相关部门要对单位和个人的能源消耗进行评估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调整并给予指导。
4. 能源节约的经济激励和约束措施对能源节约行为给予一定的经济激励,并在能源浪费行为上进行相应的约束措施。
四、个人理解和观点在当前社会背景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的出台,为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通过这部法律的落实,我们可以有效地强化对能源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合理管理,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回顾通过本文的详细讲解,我们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
可以看出,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能源节约和资源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能源法律法规

1、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和用能结构
《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国务院和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推进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和合理 配置,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优化用能结构 和企业布局”。
根据本条规定,结合国家《“十二五”节能减排规 划》提出的具体工作任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具体要作好以下几项工作:
1、优化能源开发利用和用能结构
(1)推进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和合理配置 ①制定煤炭、石油、天然气、水电、核能等能源资源的综合开 发利用计划和规划;优化煤、电、气、核能等多种能源的合理配 置;对能源从开发、运输、储运、加工、转换、燃料替代等各个环 节进行全盘考虑,科学统筹规划;从而实现能源利用的最佳效益。 ②提高煤炭和石油天然气的高效开采和利用。发展煤炭大规模、 集约化开采技术,按品位开采,提高回采率。加大原煤入洗比例, 加快煤层气的开发利用。原油开采行业全面实施抽油机驱动电机节 能改造,推广不加热集油技术和油田采出水余热回收利用技术,提 高油田半生气回收水平。
二、工业节能
工业是我国能源消耗最大的产业,其能源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 总量的70%,因此,国家把工业节能作为全国节能工作的重点。 《节约能源法》第二十九条到第三十三条,对工业节能涉及的行业 结构、主要高耗能行业节能技术政策、节能技术、节能发电调度管 理、电力节能等主要方面都做了相应的具体规定。“十二五”期间, 将进一步加强工业节能减排。重点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 属、石油石化、化工、建材、造纸、纺织、印染、食品加工等行业 节能减排,开展智能电网试点。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 比例,实行电力、钢铁、造纸、印染等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新建燃煤机组全部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 脱硫设施,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进行更新改造。单机容量30万千 瓦及以上燃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钢铁行业全面实施烧结机烟 气脱硫,新建烧结机配套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石油石化、有色金属、 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脱硫改造。以湘江领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染 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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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在节能方面加大政策激励力度
• “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 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 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 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
• 节能法用“激励措施”一章,明确了国家实行 促进节能的财政、税收、价格、信贷和政府采 购政策 等。
• 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 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 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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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将纳入地方政府考 核评价内容
•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编制和实施 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年度节能计划。并向本 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节能工作。
• 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 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 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 用能产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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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立法严禁“免费能源福利”
• 修改后的节能法规定,能源生产经营单位 不得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任何单 位不得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 如有违反,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 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款。
8.地方政府可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
• 节能法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 准”
• “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 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 “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严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地方建筑节能标 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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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机构被列入节能法监管重点
• “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 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 率。”
• 节能法还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进 行能源审计,并根据能源审计结果采取提 高能源利用效率的措施。
• 规定: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 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 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 任的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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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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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鼓励在农村推广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
• 国家鼓励、支持在农村大力发展沼气,推广生 物质能、太阳能和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利用技 术。
• 支持、推广在农业生产、农业产品加工储运等 方面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鼓励更新和淘 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
• 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出行,鼓励使用非机动 交通工具出行。
• 鼓励开发、生产、使用节能环保型汽车、摩托 车、铁路机车车辆、船舶和其他交通运输工 具。
• 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 燃料、石油替代燃料。
• 制定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的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 不符合标准的,不得用于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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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节能法还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加强能源计 量管理,按照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 合格的能源计量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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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 生产工艺
• 明确规定: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 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 设备;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生 产工艺。
• 进一步规定:“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 产单位,应当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对 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 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 责令限期治理。”
• 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大的用能产品, 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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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落实、能源利用效 率低的重点用能单位,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开展现 场调查,组织实施用能设备能源效率检测,责令实施能 源审计,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
• 节能法还规定,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 节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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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加强”一节 :年综合能源消 费总量5000tce以上的用能单位均为重点用能单位。
• 重点用能单位应当每年向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 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未报告或报告内容不实的,由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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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鼓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
• “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限 制发展高耗能、高污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 业。”
• 应当加强节能工作,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企业结构、 产品结构和能源消费结构,推动企业降低单位产值 能耗和单位产品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