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3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一、本市场(超市、商场)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自我检查管理制度,自觉履行食品质量管理职责。
建立食品质量管理机构,配备检测仪器,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岗位,指定有业务水平的人员担当食品质量管理工作。
二、根据季节变化、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和相关行政部门要求,及时制定检测工作计划,调整和规范检测的品种、数量、批次。
三、每日营业前对蔬菜、水发食品、腌制品、米、面、豆制品等食品的甲醛、甲醛次硫酸氢钠(吊白块)、二氧化硫、亚硝酸盐、残留农药等指标重点检测。
检测品种、数量、项目、结果等在醒目位置公示。
检测资料妥善保存,检测结果及时登记台帐,台帐保存期限不少于____年。
四、通过对食品质量进行常规抽检,发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要立即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同时通知柜台暂停销售,经确认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的,应及时移交工商部门处理。
五、对经抽检判定为不合格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协助工商部门追查进货源头。
对已经销售的食品,应迅速采取措施召回。
六、有计划地邀请法定检验机构,对场内仪器进行抽样检验、质量判定,公布食品质量信息,指导消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2)1.背景本公司作为一家食品生产企业,为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和质量,需要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公司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2.目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生产的食品安全,减少食品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提升企业的信誉和竞争力。
3.内容3.1 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公司成立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明确食品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并制定食品安全目标和策略。
3.2 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公司根据食品生产流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3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并不断改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制定食品安全管理手册、程序文件、记录表等,确保所有相关人员了解和遵守相关制度。
3.4 原料采购管理与供应商建立健全的原料采购管理制度,包括对供应商的评估和审核、原料的检验和验收等程序。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贮存散装食品的,应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____等内容。
(五)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
(七)工作人员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是指为确保食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卫生和质量方面的要求,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生产许可制度:要求所有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企业必须先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证明其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2.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食品生产企业及相关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要求企业要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和措施。
3. 食品原料及供应商管理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原料采购和供应商管理制度,确保原料的安全和质量。
4. 食品生产工艺控制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生产加工工艺控制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包括对生产设备、操作方法、生产环境等方面进行管理和控制。
5. 食品质量检测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原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进行检测,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6. 食品追溯制度:要求企业建立食品追溯制度,对食品原料的来源、生产加工过程、销售渠道等进行记录和追溯,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进行快速回溯和处理。
7.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要求企业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技能。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三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卫生性和质量稳定,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规范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活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下面是一个大致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草稿,共计约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障食品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术语定义1. 食品安全:食品在生产、流通、消费过程中,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的状态。
2. 食品安全生产:食品生产过程中,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保证食品安全的一系列措施。
3.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对食品安全生产过程中各项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不断改进的过程。
第二章食品生产许可第四条食品生产许可证1. 从事食品生产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必须先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方可开展食品生产活动。
2. 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许可证的规定,从事食品生产活动。
第五条许可条件1.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
2. 生产场所、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且能够满足食品生产的要求。
3. 各类原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并有合法的购进途径。
第六条许可程序1. 申请单位和个人,需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书及相关材料。
2.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对其进行审核,组织现场检查,评估其食品安全生产能力。
3. 根据审核结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并发给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七条设备设施管理1. 生产企业必须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业设备和设施,且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设备设施管理应有备案登记制度,记录设备设施的情况、检测结果和维护记录。
第八条原辅材料管理1. 原辅材料采购必须遵循“谁购买、谁使用”的原则,确保原辅材料的来源合理可靠。
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8篇

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文8篇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
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确保食品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活动及相关场所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条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五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编制安全生产计划、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
第九条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完好、有效。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一条企业应加强对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制定危险源辨识、评价和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二条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员工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五条对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种作业培训和取证,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六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和考核,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理,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
第四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确保具备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格和条件。
第二章食品生产管理第五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并配备相应的生产设备和设施。
第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保证原材料和辅料的质量安全,采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原材料和辅料,并建立供货商的食品安全档案。
第七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贮存管理,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定期检查和清理仓储环境,并妥善处理过期或受污染的食品。
第八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留存相关生产和销售信息,以便在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能够及时追溯产品来源。
第三章食品卫生监督第九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安全监督员,负责监督和管理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条食品安全监督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监督执法能力,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处罚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食品安全监督员有权要求查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照、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等相关文件,抽样检验食品质量,并查封、扣押、没收违法行为所涉及的食品和设备。
第十二条食品安全监督员应主动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食品安全问题,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的调查和处理。
第四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制度的规定,应依法被处以罚款、停产整顿、吊销许可证照等相应的处罚。
第十四条食品安全监督员依法履行职责,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应获得相应的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须于一定期限内完成相关配套工作。
第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确保员工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篇)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篇)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篇)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欢迎阅读借鉴!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1】1、认真学习贯彻《食品卫生法》,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并将食品卫生许可证悬挂于醒目处。
2、生产企业周围环境良好,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3、严把食品及原料采购关,采购员采购食品必须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食品仓库内应防鼠、防潮,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5、食品加工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良好的生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各工序连续进行,严禁往返,防止交叉污染。
6、加工后的废弃物存放设施应密闭或带盖,存放应远离生产车间,且位于生产车间的下风向;废弃食用油脂专人管理,盛放于标有“废弃食用油脂专用”字样的密闭容器内,定期按有关规定及时清理。
7、食品加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防止人为因素造成的食品污染。
8、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按照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投产前的原材料、半成品和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保证每批产品检验合格后出厂。
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2】一、目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产品防护,防止食品出现污染或损坏。
二、职责2.1仓库负责辅料、包装材料防护工作。
2.2生产车间负责生产加工过程中产品及源水防护工作。
2.3仓库负责成品防护工作。
3原辅料包装材料防护3.1运输辅料、包装材料所用的容器、工具和车辆必须清洁,辅垫物、遮盖物应干净卫生,不能将食品与有害、有毒、有异味的物品同车运输。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6篇)对于管理制度,是对肯定的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它是实施肯定的管理行为的依据,是社会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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裱花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篇一为规范餐饮服务面点加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各种食品原材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未用完的点心馅料、半产品,应冷冻或冷藏,并在规定存放期限内使用。
三、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清洗干净,定位存放。
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四、当餐未用完的面点,应妥当保管,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水分含量较高的含奶、蛋的点心应当在10°C以下或60。
C以上的温度条件下贮存,注意生熟分开保管。
五、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需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应严格依照标识上标注的使用范围、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禁止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使用完后,由专人专柜保管。
六、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
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晒干备用。
七、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合,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
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餐饮服务凉菜加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订立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便进出凉菜间,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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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单位就促进日常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科学管理,制定本制度,本单位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食品销售卫生制度第一条食品销售工作人员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洗手消毒后上岗,销售过程中禁止挠头、咳嗽,打喷嚏用手捂口。
第二条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必须有完整的包装或防尘容器盛放。
第三条食品销售设有专柜或专间,专柜、专间以及库存食品要必须保持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食品要分类、分架、离地、离墙存放,做到先进先出。
第四条销售散装未包装食品必须用专用工具取货,取货工具存放在洁净的容器中保存,做到货、款分开。
第五条销售食品用工具、称重衡器、柜台、盛器等要专用,定时消毒,保持清洁。
第六条销售的定型包装及散装食品应标明厂名、厂址、品名、生产日期和保存期限(或保质期)等。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第一条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
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
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第一条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2.检验(检疫)证明;3.销售票据;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进销货台帐制度第一条由专职员工(质量检查员)负责填写《商品进货台帐》、《商品销售台帐》,督促销售人员填好《销售流水帐》,并按工商部门的要求装订成册,建好档案。
(上述两套台帐一式二份,一份本店存档,一份送报工商部门,涉及商业秘密的名目不予报送)第二条《进货台帐》主要内容有:①进货时间;②商品名称;③商品规格;④商品数量;⑤商品来源(供货单位、联系电话);⑥索证种类(营业执照、检疫检验报告、商品合格证、税票或进货单等)。
第三条《销售流水帐》主要内容有:①产品名称;②产品规格;③产品数量;④产品单价;⑤销售去向(购货单位、联系电话);⑥售后服务记载;⑦质量跟踪情况。
不合格食品退市管理制度第一条对不合格食品实施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并在经营场所或市场公示栏上公告召回、退出市场的管理制度。
第二条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市场:(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九)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三条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下架停止销售该食品,召回已售出的食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单位员工发现不合格食品时要立即停止销售,退出市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五条本单位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商品质量信誉卡。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第一条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
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食品用具管理制度第一条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第一条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
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消费者投诉处理制度第一条为了构筑入市商品质量安全防线,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及时公正处理消费者投诉,特制定投诉处理制度。
第二条本店特设立投诉处,在市消费者协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具体工作由本店质检员负责承担。
第三条质检员负责消费者投诉接待、记录、调查、处理、反馈等投诉事宜。
第四条要认真作好投诉记录,并开展调查工作,及时向店主汇报情况,主动处理投诉事件。
第五条对于消费者投诉应登记投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单位名称、联系方式、投诉事件等一切与投诉事件有关的资料。
第六条对于投诉事件,质检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店主请示,在做出处理意见后再作处理。
第七条对投诉者的书面答复应载明下列事项:1、被投诉事由;2、调查核实过程;3、基本事由及证据;4、责任及处理意见。
第八条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要定期向工商部门报告。
第九条消费者直接投诉到市消费者协会的,质检员应积极配合市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环境卫生检查制度第一条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