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新产品标准

合集下载

关山樱花等32种“三新食品”公告文本

关山樱花等32种“三新食品”公告文本

附件1关山樱花等2种新食品原料一、关山樱花中文名称关山樱花英文名称Kanzan flower基本信息来源:蔷薇科李亚科樱属关山樱(Cerasus serrulate ‘Sekiyama’)的花。

采集花期为花蕾开放3/4以上至全开。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2.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其他蔬菜制品的规定执行。

二、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中文名称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英文名称Pyrroloquinoline quinone disodium (PQQ)salt基本信息CAS:122628-50-6分子式:C14H4N2Na2O8分子量:374.17结构式:生产工艺简述以6-氨基-5-甲氧基-1H-吲哚-2-羧酸乙酯和2-氧代戊烯二酸二甲酯为原料,经偶联成环反应、喹啉环的形成、氧化反应、酯水解反应以及精制等工艺制成。

推荐食用量≤20毫克/天质量要求性状红棕色粉末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含量(以干基计),g/100g≥98.0水分,g/100g≤12.0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使用范围和最大使用量:饮料(40 mg/kg,固体饮料按照冲调后液体质量折算)。

2.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标签、说明书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

3.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的含量检测方法见附录A,两种杂质(3-氯-4,5-二氧-4,5-二氢-1H-吡咯[2,3-f]喹啉-2,7,9-三羧酸和4-硝基-5-甲氧基-1H-吡咯[2,3-f]喹啉-2,7,9-三羧酸)的检测方法见附录B。

4.食品安全指标须符合以下规定:铅(Pb),mg/kg≤0.5砷(As),mg/kg≤ 1.0镉(Cd),mg/kg≤0.1汞(Hg),mg/kg≤0.13-氯-4,5-二氧-4,5-二氢-1H-吡咯[2,3-f]喹啉-2,7,9-三羧酸,g/100g≤0.84-硝基-5-甲氧基-1H-吡咯[2,3-f]喹啉-2,7,9-三羧酸,g/100g≤0.5附录A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的检测方法A.1原理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经溶解,采用反相高效液相色谱分离,紫外检测器检测,标准曲线法定量。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12 三新(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应用12.1 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运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出现越来越多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给施工单位带来了很大的方便。

12.1.1 采用新标准全面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包括:《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12.1.2 石材阳角45度拼角在以往的施工中,墙面石材阳角一般都以转接处两板中,一板侧边抵至转角平面,另一板侧边抵柱板背的方法,由于板材的厚薄不会完全一致或因板材侧边不完全方正,使转角处的接缝参差不齐,且棱角过于尖锐,即使经打磨抛光处理,也难免会因光泽度的不同而有失精细,我司在石材墙面的阳角处理上经过不断的摸索和实践,大量采用两板45度切边,再用角向磨光机细细打磨,使侧边形成大于45度的锐角,然后将两板对拼的工法,经过细致的拼接、固定,再调同色浆进行嵌缝处理,修正平齐,这样处理的墙面阳角,使角缝从上至下垂直一线,线条清晰,棱角分明不失圆润,不需要再经打磨而影响光泽和质感,使石材墙面在效果上更趋完美。

12.1.3 石材背加附涂层保护膜的施工工艺根据我公司大量的施工实践和经验积累,在石材铺贴施工中,因石材的结构特性,化学成分不同,某些石材会对水泥的碱性环境产生不良反应,具体表现为反碱、咬色、翘曲变形等情况。

针对这样一些石材,为保证在使用后不影响装饰效果,需在施工前在其板背涂加不同性质的涂层,形成保护膜,以防止这些石材产生反应。

我司在长期的施工过程中积累了相关的处理经验,能够避免上述情况的产生。

12.1.4 墙面石材胶粘法近两年来,在天然石板铺贴施工中越来越多地采用了胶粘法的干挂工艺。

这种施工新工艺操作简单,不仅解决了传统灌浆安装作业工艺所产生石板材变色、锈斑及表面挂流污染等质量问题,也取代了以前的复杂金属构件干挂作业,从而大大提高了石材装饰立面的施工质量和施工速度。

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食品安全法  第九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

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三条的内容、主旨及释义一、条文内容: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由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并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依照本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办理。

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对前款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进行检验。

检验结果应当公开。

二、主旨:本条是关于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或者进口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进口食品添加剂新品种、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应当符合的要求的规定。

三、条文释义:本条对原法第63条作了较大幅度的修改。

一、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按照前条规定,进口的食品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首先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标准,如对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不得超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的规定。

其次应当符合按照食品的分类制定的分类标准,如进口的伏特加酒除不仅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标准,还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2757-2012)。

如果进口的某种食品,国家通用标准中没有包括或者尚未制定食品安全标准的分类标准,那么境外出口商、境外生产企业或者其委托的进口商应当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交所执行的相关国家(地区)食品安全标准或者国际标准。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对相关标准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决定暂予适用,该食品就可以进口到中国来。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例如我国消费者食用燕窝已有很多年的历史,但我国不自产燕窝,这种食品主要从马来西亚等东南亚国家进口。

建设部三新实施细则

建设部三新实施细则

“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实施与监督,规范“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事项的管理,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建设部机关直接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有关规定和内容的公告》以及《建设部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核准”行政许可(以下简称“三新核准”)事项的申请、办理与监督管理。

本实施细则所称“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与现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相抵触,或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共利益,且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没有规定又没有现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可依的情况。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单位,当采用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当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按照行政许可决定的要求实施。

未取得行政许可的,不得在建设工程中采用。

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负责“三新核准”的统一管理。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当对“三新核准”的审核意见负责。

第六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七条申请“三新核准”的事项,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事项不符合现行相关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申请事项直接涉及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公共安全以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三、申请事项已通过省、部或国家级的鉴定或评估,并经过专题技术论证。

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标准化管理机构应在指定的场所、网站上公布审批“三新核准”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所需提交的全部资料目录以及申请书示范文本等。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的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的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公布日期】2023.10.07•【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解读《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3年第8号)一、新食品原料解读材料(一)桃胶桃胶是以蔷薇科李属植物桃树(Prunuspersica(L.)Batsch)分泌的胶状物为原料,经采摘、分选、晾晒、清洗、干燥等工艺制成。

主要营养成分为膳食纤维、多糖、水分、蛋白质和维生素等。

桃胶在我国湖北、江苏及浙江等地区有一定的食用历史,食用方式主要有做汤、粥、羹、甜品等。

本产品推荐食用量为≤30克/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桃胶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鉴于桃胶在婴幼儿、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人群中的食用安全性资料不足,从风险预防原则考虑,上述人群不宜食用,标签及说明书中应当标注不适宜人群和食用限量。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公告规定执行。

(二)油莎豆本产品的基源植物为莎草科莎草属植物油莎草(CyperusesculentusL.var.sativusBoeck.),原产于中非洲,在地中海地区被广泛种植,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引入我国,目前在我国河北、甘肃和山东等地区种植。

申报产品油莎豆为其地下块茎,主要营养成分为碳水化合物、脂肪、膳食纤维、水分和维生素等。

欧洲将油莎豆作为普通食品管理;加拿大认为油莎豆奶具有作为食品安全食用的历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托审评机构依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对油莎豆的安全性评估材料审查并通过。

新食品原料生产和使用应当符合公告内容以及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要求。

该原料的食品安全指标按照我国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坚果与籽类食品的规定执行。

三新 标准 研制

三新 标准 研制

“三新”标准研制是指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项目中,制定和实施新的标准。

这些标准通常是为了满足特定领域的需求,提高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安全性,促进技术的进步和产业的发展。

在“三新”标准研制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范,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通常,标准的研制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需求分析:明确标准研制的目的和需求,了解相关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标准研制提供依据。

2.调研分析:收集相关领域的资料和数据,分析现有标准和技术的优缺点,为标准研制提供参考。

3.起草标准:根据需求分析和调研分析的结果,起草标准草案,包括标准的名称、范围、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等内容。

4.评审修改:将起草的标准草案提交给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对标准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5.发布实施:经过评审修改后的标准草案经过批准后,正式发布为标准,并开始实施。

在“三新”标准研制过程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确保标准的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现技术上的错误和缺陷。

2.确保标准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能够在实际应用中得到广泛应用和推广。

3.及时更新标准,适应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总之,“三新”标准研制是推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需要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技术发展趋势,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的标准,为相关领域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
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3.09.22
•【文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8号
•【施行日期】2023.09.2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
正文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告
2023年第8号
关于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审评机构组织专家对桃胶等4种物质申请新食品原料、丝氨酸蛋白酶等6种物质申请食品添加剂新品种、C.I.颜料黑7等5种物质申请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的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

特此公告。

附件:桃胶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文本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3年9月22日。

消毒产品资质审核标准操作规程

消毒产品资质审核标准操作规程

消毒产品资质审核标准操作规程一、定义:1.第一类消毒产品:具有较高风险,用于医疗器械的高水平消毒剂和消毒器械、灭菌剂和灭菌器械、皮肤/黏膜消毒剂、灭菌生物指示物、灭菌效果化学指示物。

2.第二类消毒产品:具有中度风险,需要加强管理以保证安全、有效的消毒产品,包括除第一产品外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化学指示物,以及带有灭菌标识的灭菌物品包装物、抗(抑)菌制剂。

3.第三类:具有低风险,除抗(抑)菌制剂外的卫生用品。

4.定制消毒器械:为单一项目设计制造,没有批量生产的非定型消毒器械。

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感染管理部门对消毒产品资质的审核。

二、产品责任单位相关的材料应提供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产品责任单位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国产产品责任单位为生产企业,委托生产加工时,特指委托方;进口产品的责任单位为在华责任单位。

2.《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3.《消毒产品卫生安全评价报告》。

(1)基本要求:①第一类、第二类产品首次上市前经过卫生安全评价合格;②第三类产品无须办理许可或卫生安全评价即可上市;③“三新”消毒产品应取得卫生许可批件;(2)需要卫生安全评价的消毒产品:①卫生用品中用于皮肤黏膜抗抑菌制剂;②消毒剂,如空气消毒剂,皮肤黏膜消毒剂、物体表面消毒剂;③消毒器械,生物、化学指示剂,灭菌包装物;(3)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包括:①评价报告封面;②产品标签(铭牌)、说明书;③检验报告(含结论);④国产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⑤进口产品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证明文件及报关单。

三、消毒产品经营单位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证。

2.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本企业公章的授权书原件。

授权书应当载明授权销售的品种、地域、期限,注明销售人员的身份证号码。

3.产品责任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

四、医疗机构审核内容卫生安全评价报告核查。

1.产品名称:必须一字不差(包括品牌名)。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判定依据
(征求意见稿)
利用新材料、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应当在消毒灭菌功能、对人体安全、对环境污染等方面较常规产品具有同等性能或更加完善。

一、新材料
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在国内首次生产、销售、使用;未列入下列消毒剂原料清单(表1—表3);未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的原料清单;未列入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消毒剂的原材料。

表1 消毒剂原料活性(有效)成分清单*
表1(续)
表1(续)
表1(续)
表1(续)
表1(续)
注:表内任何原料之间的复配均不作为新材料。

表2 消毒剂原料惰性成份清单*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表2(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