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疫主体责任承诺书
养猪场安全环保承诺书范文

养猪场安全环保承诺书
尊敬的有关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确保养猪场的安全环保工作落到实处,我们特此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
二、加强养猪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完善的安全生产设施,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三、加强养猪场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保法规,确保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等排放符合国家标准,努力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四、加强养猪场生物安全管理,严格执行生物安全制度,做好疫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的发生和传播。
五、加强养猪场环境卫生管理,定期清理猪舍,做好卫生消毒工作,确保猪场环境卫生达标。
六、加强养猪场安全生产投入,及时更新安全设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养猪场环保投入,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提高环保设施水平,减少环境污染。
八、认真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环保意识。
九、建立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激励机制,对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十、认真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养猪场安全环保工作不断改进和提高。
我们将认真履行以上承诺,努力提高养猪场安全环保水平,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出贡献。
同时,也请有关部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支持,共同促进养猪场安全环保工作的持续发展。
此致
敬礼!
(养猪场名称)(承诺日期)。
家庭农场生猪养殖环保安全承诺书(模板)

家庭农场生猪养殖环保安全承诺书
XX公司:
本人(身份证号码)已经详细了解公司对环保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做好环保安全的重要性。
本人作为经营主体,与公司合作的过程中,遵守肉猪委托养殖合同的基础上,对环保安全工作作出以下承诺,并履行以下责任和义务:遵守国家环保安全管理条例,配备粪污收集池、异位发酵床、雨污分流等环保设施设备,保证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作,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的零排放,杜绝偷排、直排,并认真做好环保运行记录。
本人承诺,对以上环保安全事项内容均已学习和知悉,并予以遵守,如违反本承诺,因环保排放不达标或环保事故导致政府或环保部门作出处罚,本人作为责任主体,愿意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并接受公司的处罚。
本承诺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一式两份,自签字日生效。
承诺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养殖地址:
日期:年月日。
动物防疫责任书

动物防疫责任书动物防疫责任书1为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确保不发生重大动物疫情,保障畜牧业持续良性发展和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动物养殖场所必须符合动物防疫条件。
二、养殖场户是动物防疫的责任主体,应在当地畜牧兽医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免疫程序做好强制性免疫工作,并按要求建立健全免疫档案、加挂畜禽标识,适时监测免疫抗体效价。
要求动物强制免疫率、免疫标识佩戴率均达100%。
对新补栏畜禽应及时上报当地畜牧兽医部门,以便做好强免疫苗计划供应和补免工作。
三、养殖场应当健全动物防疫责任制度,确保防疫制度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保证养殖场日常防疫管理到位。
四、建立健全动物防疫消毒制度,厂门口、生产区、消毒池内的消毒液确保有效,定期对生产区及周边环境进行消毒。
五、充分发挥防疫主体作用,密切配合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做好日常监督和免疫抗体、药残监测等具体工作。
六、自购兽用生物制品,必须经正规渠道采购具备相关生物制品生产资质厂家的疫苗,并符合我省强制免疫要求。
七、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官方登记记录。
八、发现疑似疫情及时向当地畜牧兽医部门报告,同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疫情扩散并做好自身防护,不得私自散布疫情信息,有责任和义务无条件服从当地政府按程序进行疫情处置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畜牧兽医部门(盖章):养殖场(盖章):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和养殖场各持一份。
动物防疫责任书2为了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作用,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防疫工作和动物防疫秩序,有效的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发生和蔓延,切实加强对村级防疫人员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宁夏回族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中宁县重大动物疫病免疫计划》等文件通知和“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切实做好全镇动物防疫工作,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充分发挥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优势,根据本镇实际,对本镇动物村级防疫员防疫工作做出如下工作安排和计划。
养猪入场生物安全承诺书

养猪入场生物安全承诺书
尊敬的养猪场负责人:
为了确保养猪场生物安全,防止疫病传播,保障猪只健康和人类生命安全,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有关生物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养猪场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在进入养猪场之前,必须进行彻底的清洗和消毒,确保身上不携带任何病原体。
三、自觉接受养猪场的生物安全培训和教育,了解并掌握养猪场生物安全知识和操作规程。
四、进入养猪场后,严格遵守场内生物安全规定,不随意触摸猪只,不携带外来物品进入猪舍。
五、严格按照消毒程序和要求,对猪舍、用具和设备进行定期消毒,确保猪舍环境卫生。
六、做好个人卫生,进入猪舍前更换干净的工作服和鞋子,出猪舍后立即洗手消毒。
七、密切关注猪只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配合场方进行隔离和处理。
八、配合养猪场做好疫病防控工作,积极参与疫苗接种和疫病监测,提高猪只免疫力。
九、不私自引进或携带外来猪只、饲料、药品等物品进入养猪场,确需引进的,提前向场方申报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十、不泄露养猪场的生物安全信息,保护场内疫病信息的安全。
十一、在养猪场内不吸烟、不饮酒,不从事与养猪无关的活动,确保养猪场秩序井然。
十二、积极参与养猪场的生物安全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断提高生物安全水平。
我深知养猪场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承诺将以上事项认真履行,如有违反,愿意接受相应的处罚和责任追究。
承诺人:(签名)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非洲猪瘟承诺书

非洲猪瘟承诺书
尊敬的相关方:
我们郑重承诺,在非洲猪瘟疫情期间,将严格遵守以下措施,以确保畜禽养殖业的稳定和安全:
一、加强防控措施
我们将严格执行农业部门发布的非洲猪瘟防控指南,做好养殖场的封控工作,确保生猪养殖场环境卫生,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二、加强监测和报告
我们将及时监测生猪的健康状况,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将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疫情扩散。
三、严格控制人员流动
我们将限制人员进出养殖场的次数和范围,要求所有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防疫规定,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养殖场的安全。
四、加强消毒和隔离
我们将定期对养殖场进行全面消毒,加强隔离措施,避免疫情通过物品传播,确保生猪的健康和安全。
五、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
我们将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主动向政府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数据,共同努力应对非洲猪瘟疫情,保障畜禽养殖业的发展。
我们郑重承诺,以上措施将严格执行,不折不扣,确保生猪的健康和安全,保障畜禽养殖业的稳定发展。
特此承诺书。
签署单位:XXX养殖场
日期:XXX年XX月XX日。
畜禽屠宰场(户)承诺书(精选5篇)

畜禽屠宰场(户)承诺书(精选5篇)第一篇:畜禽屠宰场(户)承诺书承诺书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履行法宝义务,诚信经纪、守法经营,保障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正常秩序,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我做出如下承诺:一、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从业。
二、屠宰生猪时按时报检。
三、如发现所屠宰经营的的动物及动物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停止经纪活动,并向当地邹平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报告:(一)与封锁区内所发生动物疫病有关的;(二)染疫的;(三)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四)依法应当检疫而不经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五)依法应当报批报验而未经报批报验的;(六)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规定的。
四、我如未兑现上述承诺,自愿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所的处理处罚。
承诺人(签名):2013年 1月 11日第二篇:养殖场(户)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养殖场(户)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根据《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已知道生产者是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对自己所饲养的畜禽产品质量安全负责。
保证我场(户)饲养和上市的畜禽及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现承诺如下:一、按照动物防疫条件的要求建好养殖场,配备必须的生产、防疫设施设备。
在畜禽养殖生产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养殖、逐步实施标准化养殖。
所养殖的畜禽按照国家要求进行强制免疫。
二、建立健全畜禽来源、兽药、饲料、防疫、检疫、诊疗、免疫监测、抽样检测、消毒等养殖档案,并如实记录。
在牛、猪、羊指定部位加戴耳标。
保证做到科学、健康、标准化养殖,为畜禽提供良好的生长环境。
三、保证在养殖过程中,严格执行兽药用药期、休药期的规定。
不在规定的用药期、休药期内屠宰和出售所饲养的畜禽及生鲜乳。
坚决做到不滥用抗菌药物、不使用非法兽药生产企业的产品、不使用人用药物、不使用过期药物和假劣药物,不使用原料药、不购买和使用无饲料生产许可证号的饲料产品、不购买和使用无生产许可证号和批准文号的饲料添加剂产品。
非洲猪瘟给广大生猪养殖场户的一封信

非洲猪瘟给广大生猪养殖场户的一封信广大生猪养殖场户:为了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规范病死及死因不明生猪的报告和处置,及早发现和处理可能发生的疫情,阻断泔水进入养殖场户,防止疫情扩散蔓延,保障生猪正常生产,根据《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发生生猪不明原因死亡报告和处置告知如下:一、广大养殖场户及时报告生猪不明原因死亡,是非洲猪瘟等疫情早发现、早处置最关键的环节之一。
同时,也是《动物防疫法》规定养殖场户的法定责任。
二、养殖场户发现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时,要立即向县畜牧中心,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乡镇畜牧兽医站(动物防疫站、动卫分所)报告,三、报告的形式可以电话报告,也可以到当地畜牧善医站的办公地点,向有关人员报告,也可以传真、书面报告。
四、养殖场户在报告的同时,要采取措施将病死或死因不明生猪隔离,对有关场所和用具消毒,不得随意处置及出售,转移该场所生猪,不得抛弃死亡生猪,更不得加工、食用,防止疫情扩散,防止危及公共卫生安全。
五、县畜牧善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或乡镇畜牧善医机构接到养殖场户报告后,将立即派员到现场及时组织开展死亡原因或流行病学调查,掌握疫情发生、发展和流行情况,为疫情的确诊、控制提供依据。
六、养殖场户的死亡生猪,要在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监督下,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处置。
国家给予每头X元无害化处理补助。
七、广大养殖场户要坚决做到禁用泔水喂猪,并积极举报泔水喂猪的生产场户,阻断泔水传播疫情的途径,严防疫情发生。
八、广大养殖场户要加强饲养管理,提高生物安全水平,实行封闭管理,建立养殖档案,认真执行强制免疫、异地调运落地报告、消毒灭源等各项制度,保障养殖场生产安全。
X县畜牧中心生猪不明原因死亡报告、举报电话: X-XX X县畜牧中心泔水喂猪举报电话: X-XX。
非洲猪瘟调运承诺书

非洲猪瘟调运承诺书我们,以下简称“承诺方”,郑重承诺,在非洲猪瘟疫情的严峻形势下,认真履行以下承诺:一、全面贯彻防疫政策承诺方将认真贯彻中央、地方政府防疫部署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猪场管理和生猪调运程序,确保疫情发生风险最小化,并及时向防疫部门上报相关信息,全力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二、加强猪源管理承诺方将进一步规范生猪出入库记录,完善猪只身份追溯制度,确保生猪来源可追溯。
同时,禁止购进、存栏或销售来源不明的生猪,并对投药、饲喂等工作进行科学、规范管理。
三、严格生产检验承诺方将加强生猪生产检验工作,对生猪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健康、无病毒的猪只参与调运。
同时,对猪舍、存栏设施、饮水等进行认真消毒、清洗,防止病毒扩散。
四、严格生猪调运程序承诺方将严格执行猪只进出口检疫制度,确保健康合格猪只进入调运程序,并在猪只的运输过程中保证适度的密闭和通风、适量的水和饲料。
五、加大疫苗和药物投放力度承诺方将按照规定加大疫苗和药物投放力度,全面加强生猪防疫工作。
同时,应急时刻及时组织受污染区域的生猪隔离和消杀工作,以降低病毒传播风险。
六、加强员工培训承诺方将定期开展员工培训,加强员工防疫意识、技能和管理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到位。
同时,确保员工安全、健康,为员工提供完善的卫生防护设施和措施。
七、接受监管和检查承诺方将诚信履行销售合同,不隐瞒和伪造相关信息。
同时,全面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及抽样检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积极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工作。
以上承诺自本承诺书签字之日起生效,承诺方应当严格按照本承诺书内容执行,并对其承诺内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如未能履行承诺,愿意承担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承诺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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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猪场(户)非洲猪瘟防疫主体责任
承诺书
养殖场基本情况:
名称:地址:东营市垦利区镇村联系电话:。
存栏生猪头,其中:种猪头,母猪头,仔猪头,育肥猪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及国家、我省关于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本场(户)自愿承诺如下:
一、建立动物防疫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
建立健全各项登记制度,完善生产记录、引进和调出记录、诊疗和用药记录、消毒记录、免疫记录、无害化处理记录等,各项记录规范、全面、详实。
二、加强动物防疫条件建设,场内生产区和生活区分开,生产区内净道和污道分开,生物安全防线尽可能推到生活区以外较远的便于消毒的区域,装猪台远离养殖场,并及时清洗消毒;采取科学管理、封闭饲养措施,有条件的实行“自繁自养、全进全出”的饲养模式;严禁一切外来车辆、人员,特别是经纪人、生猪保险理赔工作人员和病死猪收集人员进入生产区,场内人员不得串舍,兽医串舍诊疗必须着防护服、戴鞋套。
三、规范生猪调入调出,调出生猪提前申报检疫,检疫合格后方可调出;调入生猪严格落实落地报告、补栏隔离和空栏管理制度,引进种猪的保证手续齐全。
不从高风险区购入生猪、生猪产品、猪源饲料及饲料原料。
不使用未经备案的生猪运输车辆运输生猪。
四、不散放散养,不使用泔水饲喂生猪,严禁外来猪及其制品进入猪场。
五、配建进场消毒池,配备场区消毒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场内消毒制度和操作技术规范,定期对场内外彻底消毒。
认真做好进、出场区人员及其携带物消毒,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洗澡消毒;认真做好进、出场区生猪运输车辆消毒,特别注意车辆底部清洗消毒。
六、主动开展猪群健康状况日常巡查排查,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当地畜牧兽医部门,同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不出售、不丢弃病死猪,对病死猪、粪便及污染物实施无害化处理。
七、规模养殖场配备专职兽医,坚持科学饲养、规范管理。
主动做好周围3公里范围内生猪养殖场户的引导宣传,普及防控技术和措施,共同做好非洲猪瘟防控。
中小规模养猪场(专业户)要聘请有技术资质的兽医,进行动物疾病防治,禁止使用假冒伪劣兽药及生物制品。
八、严格执行无害化处理管理制度,认真做好病死猪、排泄物、垫料等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坚决不出售、贩卖病死猪。
委托专业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集中处理的,病死猪运输车辆在生物安全防线以外交接,交接病死猪后严格清洗消毒。
九、主动配合畜牧兽医等监管部门开展疫情排查、监督、抽样等工作。
十、本场(户)负有动物防疫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非洲猪瘟防控部署要求,自觉开展各项防控工作。
如因防疫主体责任不落实、自身生物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不执行动物防疫相关规定造成疫情发生传播的,不享受国家扑杀补助政策,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疫情报告电话:
排查监督责任人:(签字)电话:
承诺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字:
承诺日期:2019年月日
承诺书一式3份,养殖场、防控所(工作区)各1份,区畜牧业服务中心存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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