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最新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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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是指在建筑工程领域具有较高资质的企业,能够承担各类建筑工程的总包业务。

特级资质的企业在施工管理、技术实力、质量控制等方面具有较高水平,能够承担复杂、大型的建筑工程项目。

下面将从企业规模、管理体系、技术实力、质量控制等方面介绍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标准。

首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标准之一是企业规模。

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较大的注册资本和完善的组织架构,能够承担复杂项目的施工任务。

企业规模的扩大意味着其在资金、人才、设备等方面的实力更为雄厚,能够更好地满足大型工程项目的需求。

其次,管理体系是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重要标准之一。

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系,包括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等各个方面。

良好的管理体系能够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高施工效率,确保工程质量。

另外,技术实力也是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重要指标之一。

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具有一流的技术团队和先进的施工技术,能够应对各种复杂的工程施工问题。

技术实力的提升可以提高施工企业的竞争力,赢得更多的工程项目。

此外,质量控制也是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重要标准之一。

特级资质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或超过规定标准。

只有具备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标准涉及企业规模、管理体系、技术实力、质量控制等多个方面。

只有在这些方面具备较高水平,企业才能获得特级资质,并且能够在建筑工程领域中占据一席之地。

因此,施工总承包企业在提升自身实力的同时,也应不断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质量控制水平,以满足市场需求,赢得更多的信任和合作机会。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一、背景介绍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是指承包方在建筑工程范围内承担从工程设计、工程勘察、物资供应、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安全生产以及竣工验收等全部或者部分的全部责任并取得一定利润的施工模式。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的最高资质等级,代表了该企业在建设工程领域中的专业水平和资质实力。

二、特级资质获得条件1.注册资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获得的一个基本条件是注册资本要求较高,通常要求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

2.资质等级:获得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需要企业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前一级别资质,并且在该资质等级下有一定的工程业绩和信誉。

一般需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且有较为突出的工程管理、技术力量和财务实力。

3.管理体系: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获得条件之一是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和环境管理体系,并且有相应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施工队伍。

4.技术实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获得需要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和创新能力,可以独立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管理,并且在同行业有一定的声誉和影响力。

5.经营能力: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获得还需要企业具备良好的经营能力和商业信誉,可以独立参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投标、谈判和合同签订,并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稳定性。

6.合法经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获得需要企业具备合法合规的经营条件和资质要求,并且在企业经营过程中没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和记录,并具有良好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形象。

三、特级资质管理1.资质认定: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是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最高资质等级,获得资质之后企业可以承担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的总承包业务,但是需要遵守各类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保障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保护。

2.资质监督: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获得后,企业需要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进行年度资质评估和复核,确保企业在资质范围内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开展工程施工业务,避免违规行为和违法行为。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实用标准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实用标准内容

最新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参考资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资质相关文件,整理制作:度川管理研究部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我国建筑业开始实施以资质管理为主的市场准入制度以来,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历经多次调整与修改。

目前执行的特级与一级、二级、三级资质标准为:2007年3月13日颁布的《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和2014年11月6日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

十八大三中全会指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此为纲领,并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了《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两个重要文件,对资质标准内容进行调整与简化,根据这两个重要文件内容,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度川管理研究部整理出调整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资质标准内容,仅供参考!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申请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企业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解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解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解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解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6月7日,住建部在网上公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我们都知道建筑企业的发展都离不开资质的落实。

今天店铺就带大家主要看看住建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迎重大变革!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解读《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变动内容主要体现在:1.逐渐淡化企业人员资质新标准取消了对企业人员资质、企业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要求,只保留技术负责人一项要求。

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15年以上从事本类别工程技术管理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2项符合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代表工程。

2.继续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对企业资信能力要求大幅提高,出现企业信用等级相关要求。

如:新增要求企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未被列入行hui犯罪档案等。

新增申报公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当期信用评价等级为优良(AA级或A级);申报港口与航道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未被行业主管部门评为过最低信用等级;申报铁路工程特级资质的企业,近三年在国家级信用平台没有严重失信行为记录。

3.重视企业核心竞争力建设新标准看重企业对科技的重视性,要求申请企业拥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均达到营业收入的0.8%以上。

同时,新标准对企业的净资产和银行授信额度也进行了提高。

在“建筑工程”业绩考核上,还增加了工程总承包、装配式的要求。

新标准的变化,与住建部早前发布的《建筑业“十三五”规划》要求逐步构建资质许可、信用约束和经济制衡相结合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等措施一脉相承。

未来,资质制度将如何发展?政府层面:从简政放权的角度看,政府不断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建筑业科学发展,职能部门的转变“有放有管”,排除行政权力对市场资源配置的干预;同时,强调建筑企业施工行为的合法化、规划化要求,监管职能下放。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是国家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质评定的一项重要标准,具有特级资质的企业在施工项目中具有更高的信誉和竞争力。

特级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一、资质申请条件。

1.注册资金,特级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的注册资本,以确保企业在承担大型工程项目时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

2.管理人员,企业应具备一定数量和专业水平的管理人员,包括工程技术人员、财务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以保证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管理工作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3.施工能力,企业应具备承担大型工程项目的施工能力,包括技术水平、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方面的实力。

二、资质评定程序。

1.申请资料准备,企业在申请特级资质前,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证明、管理人员资质证书、施工项目业绩等。

2.资质评审,资质评审是特级资质申请的重要环节,评审机构会对企业的资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的管理水平、施工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定。

3.资质颁发,经过资质评审合格的企业,将获得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这将是企业在工程市场竞争中的重要凭证。

三、资质管理。

1.资质监管,国家对特级资质企业进行定期监管,确保企业在施工过程中能够遵守相关法规,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

2.资质升级,特级资质企业应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施工能力,争取更高级别的资质评定,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

3.资质公示,特级资质企业的资质证书应当向社会公示,让业主和建设单位能够了解企业的实力和信誉,选择合适的施工总承包企业。

四、资质标准的意义。

特级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是对施工企业的一种规范和约束,更是对建筑市场的一种保障和促进。

只有通过严格的资质评定,确保施工企业具备足够的实力和信誉,才能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推动建筑行业的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资质要求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特级资质标准:
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3、企业近3年年平均工程结算收入15亿元以上。

4、企业其他条件均达到一级资质标准。

一级资质标准:
1、企业近5年承担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

(1)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
(3)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5)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
(6)单项建安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建筑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总经济师具有高级职称。

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300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工程技术人员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

企业具有的一级资质项目经理不少于12人。

3、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以上,企业净资产6000万元以上。

4、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收入2亿元以上。

5、企业具有与承包工程范围相适应的施工机械和质量检测设备。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

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领域内,具备一定规模、业绩和技术能力的企业所具有的资质等级。

特级资质是对企业综合实力的认可,也是企业参与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必备条件。

特级资质标准的制定和认定,对于规范施工总承包企业的市场行为,提升行业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资金实力。

企业注册资本是企业经营活动的保障,也是企业承担工程风险的重要依据。

特级资质标准对企业注册资本的要求往往较高,这既是对企业自身实力的要求,也是对企业履约能力的保障。

此外,特级资质标准还要求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流动性,以应对工程施工中的资金需求。

其次,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具备丰富的施工业绩和技术经验。

企业的施工业绩是企业实力的重要体现,也是企业获得特级资质的重要依据。

特级资质标准通常对企业历年的施工业绩和技术经验有着明确的要求,要求企业具备多项重点工程或大型工程的施工经验,以及一定数量和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

这些要求既是对企业施工能力的考核,也是对企业技术实力的保障。

另外,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还要求企业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质量和安全是工程施工的两大关键,也是企业获得特级资质的重要考量因素。

特级资质标准往往对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着严格的要求,要求企业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组织和安全生产组织,制定科学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

总的来说,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是对企业综合实力的全面考量,是对企业施工能力、技术实力、质量管理能力和安全生产能力的全面要求。

企业要想获得特级资质,必须具备一定的注册资本和资金实力,具有丰富的施工业绩和技术经验,同时还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只有满足了这些要求,企业才能获得特级资质的认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一席之地,为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工程项目的建设提供有力支持。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篇)

第1篇一、资质等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是我国建筑业最高等级的资质,企业具备此资质意味着其综合实力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根据我国相关法规,特级资质企业可以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资质条件1. 企业资信能力:企业注册资本金需在3亿元以上,净资产在3.6亿元以上,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2. 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企业经理需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需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财务负责人需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以及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3. 科技进步水平:企业需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

三、业务范围1. 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业务,包括住宅、商业、办公、酒店、医院、学校、体育场馆等。

2. 参与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设施、能源设施等领域的工程建设。

3. 承担工程项目管理、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业务。

四、优势与作用1. 优势:特级资质企业具备较强的技术实力、丰富的施工经验以及良好的市场信誉,能够为业主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施工服务。

2. 作用:特级资质企业在我国建筑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提高工程质量,保障工程建设安全。

总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是我国建筑业中的佼佼者,具备强大的实力和广泛的影响力。

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特级资质企业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为我国建筑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第2篇一、资质等级划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级、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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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最新解读2007年3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建市[2007]72号,以下简称新《特级标准》),引起行业极大震动。

三年多来,几乎所有的特级企业都在为资质就位工作而忙碌,并翘首以盼与新《特级标准》配套的实施办法。

2010年11月30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终于印发了《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笔者将新《特级标准》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融合在一起,对照标准,根据实施办法逐条进行解读,并有选择地进行点评,以期对企业理解、掌握政策并做好资质就位工作提供一些帮助。

一、关于资质申请及审核新出台的《实施办法》对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申请和审核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关于适用范围《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前取得特级资质的企业(以下简称原特级企业),以及符合新《特级标准》条件的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按新《特级标准》申请特级资质。

(二)关于申请时间原特级企业应在2011年12月31日之前提出特级资质申请;经审核未达到新《特级标准》要求的,2012年3月13日前保留其原特级资质。

原特级企业2012年3月13日之前未提出特级资质申请的,2012年3月13日后其特级资质自动失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注销其特级资质并予以公布。

点评:应广大企业的要求,2009年8月4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了《关于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第一条就是将新《特级标准》的过渡期延长至2012年3月13日。

《实施办法》再次确认了这一重要时间节点,“保级”的后门已经关死,企业别无选择,要么努力“保级”,要么干脆等待降级。

(三)关于申请多类特级资质申请多类特级资质的,其企业“注册资本金”“净资产”“银行授信额度”和“科技进步水平”中的各项指标及企业应具有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总数不需叠加计算;每增加一类特级资质申请,企业建筑业营业税增加5000万元;企业代表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各类资质标准要求;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设计专业技术人员和个人代表工程业绩应分别满足相应设计资质标准要求。

点评:《实施办法》中的这一条,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利好”,不但有利于减轻企业压力,而且有利于企业的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

(四)关于企业分立后的资质核定自《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实施之日起,原特级企业因企业分立而申请资质的,应按照当时有效的资质标准对原特级企业的全部资质重新核定。

点评:设立特级资质的初衷,就是要鼓励一少部分企业做大做强。

不论什么原因导致的企业分立,势必导致原企业各方面资源的分散,总体上来讲不利于企业做大做强,而且分立后的企业可能无法满足新《特级标准》要求。

对原特级企业的资质重新核定,不但是对企业资质实施动态管理的具体措施,也有助于企业做大做强。

(五)关于实地核查制度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的许可实行实地核查制度。

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实地核查,其中涉及铁路、交通和水利的,由其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地核查。

点评:从以前单一的资料审查到资料审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是行政许可的重大变化。

实地核查是落实新《特级标准》中关于信息化考评的需要,也有利于维护行政许可的严肃性。

二、指标说明(一)关于企业的资信能力1.企业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企业注册资本金指企业工商注册的实收资本,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2.企业净资产3.6亿元以上。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企业净资产以企业申请资质前一年度或当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均在5000万元以上。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企业近三年上缴建筑业营业税以企业提供的建筑业营业税票为准;以境外工程项目申报的,可按结算当期(日)汇率,将境外工程项目的结算收入折算成国内工程结算收入,再按国内税率计算建筑业营业税。

企业应同时提供境外工程结算资料、工程所在地国家(地区)的当期(日)汇率及工程所在地使领馆经商处的相关证明或合同及业主证明。

资料为外文的,应附中文译稿。

4.企业银行授信额度近三年均在5亿元以上。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企业银行授信额度以企业与银行签订的年度授信协议书为准。

多家银行的年度授信额度不能累加计算,以其中的最高额度为准。

(二)企业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要求1.企业经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管理工作经历。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企业经理工作经历以企业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企业经理简历为准。

2.技术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及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完成过两项及以上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的技术工作或甲级设计资质要求的代表工程或合同额2亿元以上的工程总承包项目。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技术负责人从事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以企业提供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为准。

职务、职称及注册资格以企业提供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和加盖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个人业绩证明以任命文件、施工或设计工程项目合同、图纸及竣工证明资料为准。

3.财务负责人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及注册会计师资格。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财务负责人指主管财务工作的负责人,可为企业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或财务主管。

以企业提供的任职文件、职称证书、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考试合格证书为准。

4.企业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一级项目经理)50人以上。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企业具有与申报类别相对应专业的注册建造师数量不得少于该类别总承包一级资质标准对注册建造师数量的要求,且企业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50人以上。

以企业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身份证、养老保险证明和加盖印章的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为准。

5.企业具有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1)“本类别相关的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标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应满足《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类别对应工程设计资质所需设计类型对照表》中的“设计行业”甲级资质或“设计专业”各专业甲级资质标准所要求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配备要求。

(2)企业申请特级资质及工程设计资质,需办理注册执业人员变更的,应提供原注册企业及申请资质企业以及原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申请变更的证明材料;已取得执业资格尚未注册的人员,应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省级执业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已申请初始注册的证明材料;调入本企业的技术人员及注册执业人员均需提供原聘单位解聘证明,离退休人员应提供离退休证明。

(3)工程设计人员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等文件中的相关要求考核。

(三)科技进步水平1.企业具有省部级(或相当于省部级水平)及以上的企业技术中心。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企业技术中心是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或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为符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3号)规定的认定标准,并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含分中心)。

省部级企业技术中心为省部级相关主管部门按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制定相应政策和程序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

以企业提供的批准文件或认定证书为准。

2.企业近三年科技活动经费支出平均达到营业额的0.5%以上。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包括科技开发经费(一般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各类试验费、技术资料购置费、研究机构人员工资以及科技研究相关的其他经费或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信息化建设经费、科技培训经费和科技开发奖励经费。

企业近3年科技活动经费每年不低于800万元,以企业财务报表中“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栏目或科技经费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点评:很明显,《实施办法》降低了对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的要求。

假设一家企业的营业额为100亿元,按照新《特级标准》,每年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要高达5000万元;而按照《实施办法》,只要达到800万元即可,降幅还是相当大的。

3.企业具有国家级工法3项以上;近五年具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能够推动企业技术进步的专利3项以上,累计有效专利8项以上,其中至少有一项发明专利。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国家级工法指根据《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定和公布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工法,工法不受企业资质申报专业的限制。

工法的第一或第二完成者为资质申报企业。

以企业提供的国家级工法批准文件或证书为准。

专利指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专利。

专利的所有权人应与申报企业名称一致。

共有的专利权人予以认可。

经受让获得的专利,受让满2年后认可。

以企业提供的专利批准文件或证书为准;受让专利的,以企业提供的受让专利转让确认书、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备案等为准。

点评:新《特级标准》中对于工法和专利的要求,令不少企业颇为头痛,反映也非常强烈。

《通知》中对工法做了一些说明,这次维持了通知的内容,并补充了对专利的解释。

对于企业受让获得的专利予以认可,对原特级企业而言也许意义不是很大,但对于正在准备“冲击”特级资质的一级企业来讲应该是一个不错的消息。

4.企业近十年获得过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或主编过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科技进步奖以企业提供的国家级科技进步奖项批准文件或获奖证书为准。

主持编制过国家或行业标准以企业提供的主持编制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次、前言和引言等资料为准。

5.企业已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了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已建立并开通了企业外部网站;使用了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了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

(新《特级标准》要求)《实施办法》:信息化考评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信息化考评表》执行。

企业的信息化以应用为主、功能为辅进行考评,不限定任何软件和实现形式。

考评原则:一是应用为主,信息化考评重在考察企业信息系统的应用情况。

对于不具备上网条件的偏远地区、境外工程,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行确定数据的填报方式及录入时间。

二是强调效果,企业应重视信息化建设规划及标准体系建设,重点考察企业信息化应用成效、系统功能和工作效率、管理水平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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