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CW101-2008《列车运行图编制管理规则》铁运[2008]206号
车站行车工作细则

TG/CW201-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铁道部车站行车工作细则编制规则总则 (8)第一篇行车工作组织 (10)第一章车站概况和技术设备 (10)车站的位置、性质、等级和任务 (10)第1条车站的位置、性质和等级 (10)第2条车站工作量 (12)第3条车站示意图 (12)线路、道岔、调车设备 (13)第4条办理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和客、货运业务及其它用途的线路 (13)第5条道岔 (15)第6条调车设备 (16)信号、联锁、闭塞 (18)第7条进、出站(进路)固定信号 (18)第8条调车固定信号 (20)第9条联锁 (20)第10条闭塞 (20)车站信息系统 (21)第11条车站行车信息系统 (21)第12条票据传输设备 (21)通信、照明、供电、给水设备 (21)第13条车站通信设备 (21)第14条站场照明 (22)第15条供电给水设备 (22)第16条站内机车整备设备 (22)第17条侵入建筑限界的设备 (23)第18条与行车有关的其它设备 (23)客运、货运设备 (23)第19条客运、货运设备 (23)第二章日常作业计划及生产管理制度 (24)班计划、阶段计划和调车作业计划 (24)第20条组织指挥系统 (24)第21条班计划的内容、编制、审批和下达办法 (24)第22条阶段计划的内容、编制和下达办法及时间 (24)第23条调车作业计划的内容、编制和有关标记符号的规定 (25)日常生产管理制度 (25)第24条现在车掌握办法 (25)第25条列车预确报办法 (25)第26条各种技术作业表填记要求的补充规定 (25)第27条车流去向代号的规定 (25)第28条货运单据的传递、保管和交接办法 (26)第29条计划人员交接班制度 (26)第30条班工作总结制度 (26)第31条日常运输分析、考核制度 (26)第32条站车交接的补充规定 (26)第33条列尾装置使用和管理规定 (26)第34条设备施工、维修登记制度 (26)第35条车站管理道口及平过道的规定 (27)第36条道岔清扫制度 (27)第37条各行车地点有关行车备品管理的补充规定 (27)第38条地区联劳组织 (27)第39条其它 (27)第三章接发列车工作 (27)正常作业 (27)第40条组织指挥系统 (27)第41条接发列车作业程序及用语 (27)第42条接发列车进路准备办法 (28)第43条各方向停止影响接发列车进路上调车作业时机的规定 (28)第44条信号开放、关闭时机和确认开闭状态的办法 (28)第45条车站直接发车办法 (28)第46条接发旅客列车的规定 (29)第47条接发超长、超限和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列车的办法 (29)第48条相对方向同时接车和同方向同时发接列车的规定 (29)第49条车列编成后报告的规定 (29)第50条行车人员交接班制度 (30)第51条其它规定 (30)非常办法 (30)第52条无联锁条件下接发列车办法: (30)第53条电话中断时的行车补充办法 (30)第54条天气恶劣时接发列车办法 (31)第55条电化区段接触网停(断)电的接发列车组织办法 (31)第56条其它规定 (31)第四章调车工作 (31)第57条组织指挥系统 (31)第58条调车工作管理制度 (31)第59条调车区域的划分及调车机的分工 (31)第60条计划的下达和变更 (31)第61条使用无线调车电台调车的规定 (32)第62条出站调车的有关规定 (32)第63条接发旅客列车时调车作业的规定 (32)第64条到发线调车作业办法 (33)第65条转线、转场、越区作业办法 (33)第66条调车工作方法 (33)第67条驼峰与牵出线作业的有关规定 (33)第68条铁鞋制动的有关规定 (34)第69条使用人力制动机制动的有关规定 (34)第70条使用其它调速设备的规定 (34)第71条要道还道办法 (35)第72条限制机车类型及调车速度的规定 (35)第73条联系信号的补充规定 (35)第74条同一线路上的同时作业办法 (35)第75条天气不良时的作业办法 (36)第76条禁止溜放线路及其作业的规定 (36)第77条停留车辆的防溜办法 (36)第78条调动、停留装载特种货物车辆的有关规定 (37)第79条装载超限货物车辆调车的规定 (37)第80条电化区段内调车作业的规定 (37)第81条调车作业连结车辆软管的规定 (37)第82条排风作业的规定 (37)第83条货物线、段管线、岔线取送车办法 (38)第84条手推调车办法 (38)第85条本务机车、企业自备机车在站内作业的规定 (38)第86条调车机车整备、替换办法 (39)第87条机车出入段办法 (39)第88条其它规定 (39)第五章客货运工作 (40)客运工作 (40)第89条与行车有关的组织指挥系统 (40)第90条与行车有关的作业办法及联系制度 (40)货运工作 (40)第91条与行车有关的组织指挥系统 (40)第92条货物检查办法(包括到达、出发、装载和加固) (40)第93条货物装卸作业的防护办法 (40)第94条货位、装卸作业能力 (40)第95条直达、成组装车组织办法 (41)第96条鲜活货物运输作业、货车洗刷消毒的作业条件和联系办法 (41)第97条其它 (41)第六章军事运输工作 (42)第98条组织指挥系统 (42)第99条接发军运列车前的准备、联系工作 (42)第100条接发军运列车办法 (42)第101条检查列车运行和装载加固的规定 (42)第102条接发军用列车线路的规定 (42)第103条军用列车编组、隔离、补轴的规定 (43)第104条军运调车作业计划的编制及有关标记符号的规定 (43)第105条军用车辆调动的有关规定 (43)第106条军事专用线取送作业的规定 (43)第107条其他特殊规定 (43)第二篇各项技术作业程序和时间标准 (44)第七章车站行车量及车场分工 (44)第108条邻接区段牵引定数和通过能力 (44)第109条各方向行车量 (44)第110条车场分工 (46)第111条调车场(编发线)线路固定使用方案 (47)第八章列车技术作业程序及机车出入段、整备时间标准 (47)第112条各种货物列车技术作业程序及时间标准 (47)第113条各种旅客列车技术作业程序及时间标准 (50)第114条列车机车出入段程序及时间标准 (53)第115条调车机辅助生产时间标准 (54)第九章列车解体、编组时间标准 (55)第116条列车解体时间标准 (55)第117条各种列车编组时间标准 (57)第十章集结及各种等待时间标准 (58)第118条集结时间标准 (58)第119条各车场间转场(交换)及其他作业时间标准 (58)第120条各种等待时间标准 (59)第十一章各种车辆停留时间标准 (60)第121条中转车停留时间标准 (60)第122条货物作业车停留时间标准 (61)第123条车辆停留时间标准及历年完成情况汇总表 (64)第124条车站最高限额现在车数 (64)第三篇车站通过能力和改编能力 (65)第125条计算车站通过能力和改编能力的基本规定 (65)第十二章咽喉通过能力 (67)第126条各项作业占用咽喉道岔组的时间标准 (67)第127条咽喉道岔组的选定 (68)第128条咽喉通过能力 (70)第十三章到发线通过能力 (71)第129条各种列车占用到发线时间标准 (71)第130条到、发车场(或到发线)通过能力 (72)第131条编发线的发车能力 (74)第十四章改编能力 (75)第132条驼峰解体能力 (75)第133条调车场尾部编组能力 (76)第134条既担当解体又担当编组作业的驼峰或牵出线的改编能力 (77)第135条调车线能力利用率 (78)第136条改编能力的确定 (78)第十五章车站最终能力 (79)第137条车站通过能力及改编能力的汇总与分析 (79)第138条车站最终能力 (83)附件:有关单位向车站提供的技术资料 (84)总则《车站行车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站细》)是车站行车工作组织的基本规章,是车站编制日常作业计划,执行接发列车、调车作业和各项技术作业,进行日常运输生产分析总结、铁路局下达技术指标任务的主要依据。
14.铁运(2008)142号文《铁路信号维护规则》Ⅰ

《铁路信号维护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满足铁路运输生产的需要,确保铁路信号设备的正常运用,加强信号设备的维护管理工作,特制定《铁路信号维护规则》。
第2条铁路信号设备是指挥列车运行,保证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改善行车组织方式,实现行车指挥现代化的关键设施。
电务部门必须贯彻国家有关政策,坚持以运输生产为中心,做好维护管理工作,保证信号设备处于良好运用状态(原为:正常运用)。
第3条铁路信号维护工作是铁路运输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涉及运输安全。
信号工是铁路主要行车工种。
信号维护工作必须严格执行铁路有关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认真执行标准化作业,保证行车、设备及人身安全。
第4条铁路信号设备技术密集、科技含量高,具有点多线长、设置分散、布局成网、不间断运用、结合部多、易受外界影响等特点。
其维护工作技术要求高,既相对独立,又相互联系,因此,各级电务部门必须加强对职工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电务职工队伍素质。
参加信号工作的新职工必须经过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纪律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第5条信号维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预防与整修相结合的原则,确保信号设备运用状态良好。
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器材、新工艺,提高信号设备的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要积极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优化维护作业方式方法,推进修程修制改革,提高劳动生产率,要全面落实责任制,完善考核制度,提高维护管理水平。
第6条《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是做好信号维护工作的基本规则,电务及有关部门制定的细则、标准、办法等,必须符合本规则的规定。
第二章管理第一节通则(全部内容进行修改、增加)第7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由维修、中修、大修三部分组成,测试工作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包含在维修、中修、大修之中。
第8条铁路信号设备维护工作应贯彻按期大修、强化中修、确保维修的指导思想,坚持以安全和质量为主的原则,依据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和磨损程度做好大修、中修和维修工作,保证信号设备符合技术标准,在规定的寿命期内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地运用。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区间逻辑检查功能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16】63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区间逻辑检查功能运用暂行办法》的通知(铁总运【2016】63号)TG/CW301-2016区间逻辑检查功能运用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等有关规章制度和区间逻辑检查有关技术条件,结合实际作业组织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分为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和自动闭塞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两部分。
其中,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部分适用于具备列控中心区间逻辑检查功能的高铁线路,具备列控中心区间逻辑检查功能的普铁线路可参照执行;自动闭塞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部分适用于自动闭塞区段具备区间继电式逻辑检查功能的线路。
第二章列控中心区间占用逻辑检查功能运用办法第一节功能及说明第三条列控中心根据列车占用、出清闭塞分区的顺序关系及区间闭塞方向,对区间闭塞分区的状态进行逻辑判定。
第四条闭塞分区包括空闲、正常占用、故障占用、占用丢失四种状态。
空闲状态:表示列车未占用该闭塞分区、且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空闲;正常占用状态:表示列车占用该闭塞分区、且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占用;故障占用状态:表示列车未占用该闭塞分区、但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占用;占用丢失状态:表示列车占用该闭塞分区、但该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所反映的线路状态为空闲。
第五条列控中心进行区间占用逻辑检查时,以闭塞分区为单元进行判断,无配线车站站内区段按区间闭塞分区进行处理。
第六条区间内任意闭塞分区处于占用丢失或故障占用状态时,无法办理区间正常改方操作。
区间内闭塞分区处于故障占用或占用丢失状态时,办理辅助改方操作成功后,将分别处于故障占用或空闲状态。
第七条当正常占用的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恢复空闲,而区间闭塞方向前方相邻闭塞分区轨道电路未被正常占用时,列控中心判定该闭塞分区为占用丢失。
列控中心对判定为占用丢失的闭塞分区进行安全防护:该闭塞分区后方轨道电路发红黄码,防护信号机点亮红色灯光(常态灭灯区段除外)。
4.-列车图运行的编制解析

3.3.2与其他城市公共设施的衔接
城市中有大量客流聚集的公共设施,如大型体育场、娱乐、商业中
心、大型工矿企业等,这些场所经常会有短时间的大量的突发客流,对
城市轨道交通的正常运营带来一定的考验,造成一时的运力和人力的紧
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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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其他要素
3.3.3列车试车作业 检修完毕的车辆,应首先在车辆检修基地的试验线上进行试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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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时间要素
3.1.2 停站时间 ◦ 指列车停站作业(包括加减速、开关车门),乘客上下车等所需要时间的总和。 ◦ 列车停站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旅客乘降的需要,它与车站客流量的大小、客车车门 数的多少、车站的疏导和管理有关。 ◦ 为了保证乘客的安全,车辆只有在停妥的情况下才能开、关车门,车门开关的时 间与车辆的类型有关,一般开门大约在5秒左右,关门在3-5秒左右,如果站台 上采用屏蔽门设置,还要考虑屏蔽门与车门之间的时间差。 ◦ 乘客上、下车的时间与乘客数量多少(主要考虑高峰期人数)、车辆车门数和宽 度,站务员的疏导管理有密切的关系。根据统计资料,每位旅客上下车约需0.6 秒。
原则上使交会的 两列车中一列通 过车站。因此在 运行图上较常采 用一列停、一列 通过的不同时到 达间隔时间。
τ不 (a)一列停车、一列通过
图1—22 不同时到达间隔时间
τ不 (b)两列都停车
2、会车间隔时间全是车站办理各项作业所需要的时间。 主要作业包括:确认先到列车的到达或通过的时间,与来车方向的邻站 办理闭塞的时间,准备发车进路及开放出站信号机的时间,发车作业时 间等,其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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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上下 = 0.6 Q上下 (秒) N列 M
式中:t上下:乘客上下车时间; Q上下: 高峰小时内一个方向本站上下客人数之和(人); N列:高峰小时通过本站的列车对数(对); M:每列车的车门数(个)。
高级工

2008版信号工车站与区间信号设备维修高级工部分填空题1、每一个道岔区段和列车进路中咽喉区无岔区段都应选用一个(区段)组合。
2、双线单向运行区段的进站信号机,应选用(LXZ和YX)组合。
3、当进站信号机内方第一区段轨道电路发生故障而不能及时修复时,应采用(引导进路锁闭)方式进行引导接车。
4、联锁表是根据车站(信号平面布置)图展示的整个站场的线路、道岔、信号机、轨道电路区段的情况,按照规定的原则和格式编制出来的。
5、站内电码化己发码的区段,当区段(空闲)后,轨道电路应能自动恢复到调整状态。
6、6502电气集中电路DCJ或FCJ在该道岔区段的(SJ)落下时复原。
7、在股道有中间道岔的情况下,接车进路的最末一个道岔区段是指(中间道岔区段)。
8、在6502电气集中选岔网路上,二极管的作用是(堵截迂回电流)。
9、进站信号机电路在LXJ和ZXJ吸起时,说明向(正线)接车。
10、在信号机和轨道区段比较多的线路上,调车信号复示器及其按钮应(共用)1个单元块。
11、ZFD-380型防雷组合单元,用于(380)V交流电源雷电防护。
12、一送多受区段受电端(端电压)相差不超过1 V。
13、双向运行的自动闭塞区段,在同一线路上,当一个方向的通过信号机开放后,相反方向的信号机应在(灭灯)状态。
14、FZh-CTC型分散自律调度集中系统用于(计算机联锁)站时,自律机从联锁控显机获得信息。
15、控制台零层一块18柱定型端子板,可供(一组单动道岔)(包括道岔区段)和一架信号机使用。
(进站信号机除外)16、由于无岔区段没有接条件电源(JZ-TGJ),因此当按下接通光带按钮时,无岔区段不亮灯。
17、6502电气集中电路SJ平时处于(吸起)状态。
18、控制台全站共用的按钮及表示灯的单元块应布置在控制台的(中部)。
19、进路(接近锁闭(完全锁闭))是指信号开放后且接近区段有车占用时的锁闭。
20、向同一无岔区段排列两条相对的调车进路为(敌对进路)。
铁道部技术规章目录(截至2009年12月31日)

铁路牵引供电验收工作规定(试行)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事故抢修规则 内燃,电力机车检修工作要求及检查办法 韶山 1 型电力机车大修规程 SS3 型电力机车大修规程 韶山 4 型电力机车大修规程 韶山 6 型电力机车大修规程 韶山 8 型电力机车大修规程 韶山 7C 型电力机车轻大修规程 韶山 7D 型电力机车轻大修规程
起草部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运输局装备部
技术规章编号
TG/JW144-2008 TG/JW145-2008 TG/JW146-1998 TG/JW147-2008 TG/JW148-2008 TG/JW149-1999 TG/JW150-1990 TG/JW151-1993 TG/JW152-1994 TG/JW153-1999 TG/JW154-2002 TG/JW155-2000 TG/JW156-2005 TG/JW157-2000 TG/JW158-2004
文件编号
铁运〔2008〕211 号 铁运〔2008〕211 号 铁运〔2008〕211 号 铁机[1991]166 号 铁运[1999]108 号 铁运[2004]12 号 铁运[2004]105 号 铁运[2006]122 号 铁运[2002]82 号 铁运[2006]6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5 号 铁运〔2008〕215 号
东风 4D 型内燃机车轻大修规程 东风 11G 型内燃机车轻大修规程 内燃,电力机车段修管理规程 ND5 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 东风 4 型内燃机车段修规程 东风 4C 等五种内燃机车段修规程 东风 4D 型内燃机车段修技术规程 东风 7C,7D 型内燃机车段修技术规程 东风 11 型内燃机车段修技术规程 东风 11G 型内燃机车段修技术规程(试行) N160t 铁路起重机大修规程 160t 铁路起重机中修规程(试行稿)
上铁运发[2008]92第三次行规修改内容
![上铁运发[2008]92第三次行规修改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53964d25a5e9856a561260ae.png)
— 1 —上铁运发〔2008〕92号关于修改(第三次)《行车组织规则》部分内容和重新公布行车规章有效文电目录的通知局内各单位,各合资铁路公司、工程指挥部:为认真贯彻落实部、局对局界调整规章制度对接工作的要求,保证局界调整后行车规章平稳过渡,减少对运输生产秩序的影响,解决对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路局经研究决定,现将修改(第三次)《行规》部分内容和行车规章有效文电目录进行公布,自2008年5月15日18:00起实行。
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同时,要求各有关站段、合资公司(地方铁路)对以前公布的行车规章文件(电报)也进行一次清理和公布,并对生产岗位的行车规章及时做好修改、调整工作。
一、前发路局《关于修改(第二次)《行车组织规则》部分内容和重新公布行车规章有效文电目录的通知》(上铁运函〔2008〕156号)中附件2同时废止。
二、自2008年5月15日18:00起,徐州地区站段有关行车作业办法和规定统一切换对接路局《行规》、《站细》及行车规章文电。
三、鉴于徐州地区部分站段行车设备配置、改造一时不能到位的情况,特准徐州地区站段执行下列作业办法:1.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未调整到位前,调车作业中须按规定呼叫和显示“十、五、三、一车”距离信号时,“一车”距离信号可不呼叫和显示。
2.在行车凭证携带器未配备到位前,按规定须纳入行车凭证携带器的行车凭证可不纳入,停车徒手交给司机。
3.在车辆乘务员代值乘条件具备前,跨徐州地区的管内旅客列车(列车运行图文件已有规定的除外)仍比照直通列车指派运转车长。
附件:1.行车命令第3号《行车组织规则》修改内容对照表2.继续有效的前发行车规章文件(电报)目录(一)和废止的前发行车规章文件(电报)目录(二)—2 —二○○八年四月三十日—3 —附件1:行车命令第3号《行车组织规则》修改内容对照表—4 ——5 ——6 ——7 ——8 —附表1:附录21:各客运段(车务段)运转车长乘务分工跨局旅客列车运转车长原则上由担当机车牵引的路局负责,运转车长乘务分工需要发生变化时,由相关路局按照铁道部规定的原则协商确定。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

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铁道部重新修订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技术规章编号为:TG/CW106-2012,请各铁路局制定实施细则,认真贯彻执行。
铁道部前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1〕63号)同时废止。
TG/CW106-2012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确保行车、人身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200~250km/h既有线技术管理办法》、《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200~250km/h部分)、《铁路客运专线技术管理办法(试行)》(300~350km/h部分)、《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铁路及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邻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
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按组织方式、影响程度分为施工和维修两类。
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第3条本办法将铁路营业线分高速铁路和普速铁路进行管理。
高速铁路相关联络线及动车走行线、新建设计速度200km/h 的铁路及相关联络线和动车走行线按高速铁路管理。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按普速铁路管理。
普速铁路分为繁忙干线、干线和其他线路,繁忙干线及干线名称见附件1。
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铁路营业线施工分类、天窗和慢行规定、等级划分、施工组织领导、施工方案审核、施工计划编制及审批、集中修和维修天窗组织实施,明确了施工过渡工程、验收交接的要求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明确了施工考核及奖惩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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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车运行图编制管理规则一、总则第1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列车运行图(含机车周转图,下同)的编制和管理工作,提高列车运行图的质量,充分发挥列车运行图的作用,确保运输安全,制定本规则。
第2条列车运行图是铁路运输工作的综合计划和行车组织工作的基础。
科学合理地编制列车运行图,对保证行车安全,适应市场需求,提高运输能力、效率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第3条列车运行图分为基本列车运行图(简称基本图)和分号列车运行图(简称分号图)。
基本图是指经过重新编制或调整,正在实施并持续到下次重新编制或调整为止的列车运行图。
调整后的基本图又称调整列车运行图(简称调整图)。
分号图是指为适应短期运输、应对突发事件或施工等需要,短时间实行,实行完毕又恢复到基本图的临时性列车运行图。
第4 条基本图的变更通过编制或调整来实现。
编制需重新确定各项技术作业标准、重新构建旅客列车运行框架、重新铺画全部客货列车运行线、在全路范围同时实行。
调整则是在各项技术作业标准和旅客列车运行框架不做大的变动的基础上,对基本图做的局部变更。
全路基本图原则上每两年编制一次,宜在春季或秋季实行。
铁道部、铁路局要根据铁路运输市场需求、铁路技术装备或运输组织方式发生的变化及时编制列车运行图。
列车运行图编制实行两级管理,跨局列车由铁道部组织铁路局编制,局管内列车由铁路局负责编制。
第5 条基本图的编制、调整和分号图的编制原则上以会议的方式进行。
列车运行图编制、调整及确定的相关事项,以铁道部或铁路局的正式文电公布实行。
第6条列车运行图必须符合下列各项基本要求:1.保证列车运行安全;2.符合各项技术作业标准;3.适应客货运输市场需求;4.经济合理地运用机车车辆;5.做好列车运行线与客流、车流结合;6.充分利用线路通过能力,合理安排施工、维修天窗;7.努力实现各站、各区段间列车运行的协调和均衡;8.合理安排乘务人员作息时间;9.提高铁路应急处置能力。
第7条列车车次编排按下列规定:一、旅客列车1.高速动车组旅客列车G1-G9998 “G”读“高”其中:跨局G1-G5998管内G6001-G99982.城际动车组旅客列车C1-C9998 “C”读“城”其中:跨局C1-C1998管内C2001-C99983.动车组旅客列车D1-D9998 “D”读“动”其中:跨局D1-D3998管内D4001-D99984.直达特快旅客列车Z1-Z9998 “Z”读“直”5.特快旅客列车T1-T9998 “T”读“特”其中:跨局T1-T4998管内T5001-T99986.快速旅客列车K1-K9998 “K”读“快”其中:跨局K1-K6998管内K7001-K99987.普通旅客列车1001-7598⑴普通旅客快车1001-5998其中:跨三局及其以上1001-1998跨两局2001-3998管内4001-5998⑵普通旅客慢车6001-7598其中:跨局6001-6198管内6201-75988.通勤列车7601-89989.临时旅客列车L1-L9998 “L”读“临”其中:跨局L1-L6998管内L7001-L999810.旅游列车Y1-Y998 “Y”读“游”其中:跨局Y1-Y498管内Y501-Y99811.动车组检测车DJ5501-DJ5598 “DJ”读“动检”12.回送出入厂客车底列车001-0029813.回送图定客车底在车次前冠以“0”14.因故折返旅客列车原车次前冠以“F”读“返”二、行包专列1.行邮特快专列X1-X198 “X”读“行”2.行包快运专列X201-X998三、货物列车1.直达货物列车80001-8799810001-19998其中:货运五定班列80001-81748快运货物列车81751-81998煤炭直达列车82001-84998石油直达列车85001-85998始发直达列车86001-86998空车直达列车87001-87998技术直达列车10001-199982.直通货物列车20001-299983.区段货物列车30001-399984.摘挂列车40001-449985.小运转列车45001-499986.超限货物列车70001-709987.万吨货物列车71001-729988.冷藏列车73001-749989.军用列车90001-9199810.自备车列车60001-6999811.抢险救灾列车95001-97998四、单机和路用列车1.单机50001-52998其中:客车单机50001-50998货车单机51001-51998小运转单机52001-529982.补机53001-549983.试运转列车55001-559984.轻油动车、轨道车56001-569985.路用列车57001-579986.救援列车58101-58998为确保列车车次全路统一性及有关行车设备和信息系统正常运行,列车车次编排仅限于使用大写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总位数原则不得超过7位。
列车编用车次,旅客列车在全路范围、货物列车在铁路局管内不得重复,旅客列车车次由铁道部确定。
各铁路局不得超出上述车次规定范围擅自编造、自造使用车次。
季节性、特定时间段开行的动车组、全程客运机车牵引的临时旅客列车,可使用相应等级图定车次。
列车运行方向,原则上以开往北京方向为上行。
全国各线的列车运行方向统一规定见附件。
枢纽地区的列车运行方向,由铁路局规定。
列车须按规定编定车次,上行列车编为双数,下行列车编为单数。
在个别区间的列车,如按规定运行方向变更车次有困难时,可与规定方向不符。
第8条编制列车运行图列车运行线的表示方式如下:⑴旅客列车红单线—————————————————⑵临时旅客列车,旅游专列红单线加红双杠—‖—‖—‖—‖—‖—‖—‖—‖—⑶行包专列蓝单线加红圈—○—○—○—○—○—○—○—○—⑷五定班列蓝单线加蓝圈—○—○—○—○—○—○—○—○—⑸快运货物、直达列车蓝单线—————————————————⑹重载列车蓝色断线————————————⑺直通、自备车、区段、小运转列车黑单线—————————————————⑻摘挂列车黑单线加“+”“|”—+—|—+—|—+—|—⑼路用列车黑单线加蓝圈—○—○—○—○—○—○—○—○—⑽单机黑单线加黑三角————-⑾冷藏列车黑单线加红圈—○—○—○—○—○—○—○—○—⑿回送客车底列车红单线加红方块—□—□—□—□—□—□—□—□—列车运行图列车时刻的表示记号规定如下:小时格、10分格列车运行图,列车时刻的分秒均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秒的字号要小于分的字号。
列车始发、到达时刻填记在列车运行线与车站中心线相交的钝角内,列车通过车站的时刻填记在列车运行线与车站中心线相交出站一端的钝角内。
小时格:10分格:列车始发:列车终到:列车通过:列车由邻接区段转来:列车开往邻接区段:列车越行:二、组织领导第9条为加强列车运行图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铁道部、铁路局应成立编图委员会和编图工作组。
铁道部编图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铁道部部长副主任委员分管运输副部长,总调度长,运输局局长委员办公厅主任,运输局各部正副主任,计划、建设、劳卫、财务、科技、安监司司长,公安局局长,信息、统计中心主任。
铁道部编图委员会的职责是,负责确定全路列车运行图的编制方针、原则、任务,决策重大技术问题,批准新列车运行图。
铁道部编图工作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分管运输副部长副组长总调度长,运输局局长,运输局各部正副主任组员运输局相关各处处长及有关工作人员。
铁道部编图工作组的职责是,在铁道部编图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重点列车牵引试验,审定主要技术作业标准,具体组织运行图的编制、审核和实施工作。
铁路局编图委员会,由下列人员组成:主任委员铁路局局长副主任委员分管运输副局长,总工程师委员铁路局办公室主任,总工程师室主任,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计划、劳卫、财务、建管、信息技术处处长,安监室主任,公安局局长。
铁路局编图委员会的职责是,根据铁道部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局情况负责确定全局管内列车运行图的编制方针、原则、任务,拟定具体实施计划,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全面领导并按时完成本局的编图工作。
铁路局编图工作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总工程师室主任,运输、客运、机务处处长组员总工程师室,运输、客运、货运、机务、车辆、工务、电务、信息处主管领导及相关人员。
铁路局编图工作组的职责是,在铁路局编图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有关列车运行图的技术业务问题,组织调查研究和牵引试验,提出、查定各项技术作业标准,核定并按时上报编制资料,具体负责列车运行图的编制、审核和实施工作,严格执行编图技术标准,保证安全。
编图委员会和编图工作组,必须贯彻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工作原则。
有关全局性的重大问题,由编图委员会研究决定;技术业务问题,由编图工作组协调各业务部门处理。
铁道部和铁路局编图工作组,在列车运行图编制并实施后,负责列车运行图的调整和分号运行图的编制,直到下次重新编制列车运行图组成新的编图工作组为止。
三、技术资料技术标准第10条铁路局各业务处室负责提出、收集、整理、核定列车运行图编制资料,做到准确、完整、及时。
由铁路局总工程师室汇总,经铁路局编图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报铁道部。
铁道部编图委员会各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审核、汇总各铁路局上报资料。
铁路局业务部门在列车运行图编制资料准备工作方面的分工如下:1.计划部门负责提出新图短平快建设项目、新线、新设备投产计划等;2.工务部门负责提出各线单双线、区间距离、车站中心里程、线路允许速度、车站过岔速度,以及线路慢行资料,特殊施工天窗,既有线线路进行技术改造工程需在运行图上考虑的封锁线路施工计划等;3.电务部门负责提出闭塞方式、信号机坐标、信号联锁方式、追踪间隔时间标准等;4.基建、工程部门负责提出可以纳入新图的工程及相关技术资料等;5.机务部门负责提出各线各种列车的牵引机型(动力牵引方式)、担当区段、机车运用方式、乘务方式及一次乘务工作时间标准、牵引重量、各项技术作业标准、区间运行时分、起停车附加时分、牵引变电所供电范围和方式及单元供电臂范围,供电天窗时间、停电方式及供电能力等;6.车辆部门负责提出各种车辆构造速度,列检布局、作业方案,各种列车技术作业站及作业时间标准等;7.客运部门负责提出新运行图实行期间预期客流密度,旅客列车、行包专列开行方案,动车组运用交路安排,客运停车站名和技术作业时间标准等;8.货运部门负责提出新运行图实行期间快运货物列车、五定班列和直达货物列车开行方案等;9.运输部门负责提出新运行图实行期间各线(包括分界口)的预期货运量、各区段货流密度、主要站分品类方向别发送量,车流径路、货物列车编组计划,货物列车行车量,区段管内工作方案,运转车长接运地点,列尾配置类型及摘挂地点,列车间隔,车站间隔时间及加强通过能力的措施和方案等;10.信息技术部门负责为业务部门资料准备工作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