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审计机关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思考
基层审计机关如何实现审计全覆盖

基层审计机关如何实现审计全覆盖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法制环境的完善,以及政府职能的转变,国家、民众以及网络监督都对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我国的审计机关通常情况下被看作是我国公共资金的“守护者”,在我国国家治理中起到免疫系统作用,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国审计机关运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国的稳定法制。
因此,通过充分分析了解目前我国基层审计机关在实现审计全覆盖过程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并针对这些相应的问题进行具体的分析,讨论出具体的针对性对策,对促进我国基层审计机关的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的社会稳定,保证我国经济发展具有及其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基层审计机关实现审计全覆盖一、引言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党和国家把审计监督放在了国家治理的一个高度里。
再加上今年初,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同志在听取了我国审计署的年度工作汇报时,他提出了“要实现审计全覆盖,凡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项目,都要接受审计监督”的工作要求。
所谓审计全覆盖,指的就是要对法定审计对象及范围进行全面的覆盖,实行审计的全覆盖,有利于进一步坚定不移的实施依法治国的国策,同时也有利于提高我国人民的生活水平。
由于我国的具体国情,使得我国基层审计机关在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因此,了解这些问题,旨在为促进我国基层审计机关实现审计全覆盖提供理论依据。
二、我国基层审计机关实现审计全覆盖过程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基层审计机关部分工作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基层审计机关在实行审计全覆盖的过程中,部分工作人员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部分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相关知识。
由于有些基层审计机关相关领导对实现审计全覆盖工作的不太重视,导致有些基层审计机关只是按照国家的最低要求,在人员配套上要有,但是并不一定会特别的专业,也不一定会特别合理;在岗位设置上面,有些基层审计机关并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要求,导致了基层审计机关相关工作人员在实际的工作过程中得不到锻炼,自身的专业素质就会越来越低,这样一来,就导致了基层审计机关审计全覆盖的工作质量及效率较差。
浅谈如何实现审计全覆盖

理论依据
审计全覆盖是审计理论发展的必然结 果,是审计理论在实践中的具体应用 。
政策依据
国家政策对审计全覆盖提出了明确要 求,要求审计机关对所有公共资金、 国有资产、国有资源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全覆盖的原则和方法
突出重点原则
在全面覆盖的基础上,要突出 重点,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 、重点项目进行重点审计。
01
02
03
培训和学习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学习, 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知识 和技能,增强其审计能力 和判断力。
选拔和招聘
选拔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 技能的审计人员,同时积 极招聘具备相关背景和技 能的优秀人才。
激励机制
建立激励机制,鼓励审计 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和 能力,为审计全覆盖提供 有力的人才保障。
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提高审计效率
审计全覆盖的流程和规范
制定审计计划
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实际 情况,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
02
开展审前调查
对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业务情况 、财务情况等进行深入了解,为后续 审计工作做好准备。
01
整改落实
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 实,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05
03
实施现场审计
按照审计计划和审前调查结果,开展 现场审计工作,收集相关证据和资料 。
社会审计全覆盖案例
某会计师事务所对某上市公司进行财务报表审计,同时对其内部控 制进行审计,实现全覆盖。
审计全覆盖的实践经验总结
制定详细计划
在实施审计全覆盖前,需要制 定详细的计划,包括审计对象 、审计内容、审计时间和人员
安排等。
加强沟通协调
在实施过程中,需要加强与被 审计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审 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与方法

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与方法当今社会,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和社会制度的完善,促使了社会考核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审计监督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考核方式,涵盖国家机关、企业、社团等社会实体,并发挥重要作用。
审计监督作为一种有效的方式可以帮助社会维护正义,保护合法权益,改善社会组织管理和协调关系,从而达到社会稳定,企业运作有序,政府社会实体能正常运行的效果。
审计监督有着广泛的覆盖面,从法律监管、政府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到审计组织的监督等都可以涵盖。
审计监督覆盖的范围应该是全面的,从政治、法律、经济、文化等方面全面考察,确保各方面均能受到监督,同时又要坚持独立性,确保客观公正。
审计监督的思考应充分考虑到道德因素。
审计监督的含义不仅仅是监督,还寄托着更深层次的社会价值观,包括正义、公平、正确等。
只有加强对社会道德要求的审计监督,发挥正确的协调作用,才能确保社会秩序,保护公民利益。
审计监督也应当有具体的执行方式。
一方面,审计监督应采用符合法律法规的方法,例如建立审计组织,形成专业的审计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审计监督应增强社会参与,从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的社会参与者的角度出发,在政府的监督之外,增加社会力量的监督,对目标对象进行全面监督。
最后,审计监督应当加强社会信息的发布。
审计监督应当发布报告、记录公开发布,让社会可以全面了解审计体系的建设过程及具体内容,保证公众了解审计监督情况,确保审计监督过程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综上所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与方法是要确保审计监督过程客观公正,能有效地推动社会的发展,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谐,构建良好的社会结构,圆满实现社会的发展。
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与方法可以从法律监管、政府监管、行业协会监管、审计组织的监督等方面来考虑,通过加强对社会道德要求的审计监督、采用法律法规的审计方法、增加社会力量的监督、公开发布审计报告等方法来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与方法。
地方审计机构实施全面审计覆盖的调查与思考.doc

地方审计机构实施全面审计覆盖的调查与思考对地方审计机构实施全面审计覆盖的调查与思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审计覆盖。
结合“三严”和审计机关推进全面审计覆盖实施的工作要求,市审计局组织了对县级审计机关全面审计覆盖实施情况的实地调查。
调查采取面对面讨论和现场审计走访的形式,形成对地方审计机构的理解、思考和建议,促进审计全覆盖。
一、对审计全覆盖的理解(一)界定审计对象、内容和范围的法律依据。
《审计法实施条例》第2条明确定义了《审计法》中提到的审计: 指审计机关独立检查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他与财务收支有关的信息和资产,监督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的行为。
《审计法》第2条规定了明确的审核内容:国家实行审计监督制度。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设立审计机关。
国务院各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财务收支,国有金融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以及依照本法规定应当审计的其他财务收支和财务收支,依照本法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依法对前款所列财政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法》指定的审核对象是:审计机关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决算及其他财务收支实施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实施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使用财政资金的国家机关和其他机构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国有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实施审计监督;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审计监督,由国务院规定。
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和政府委托的其他单位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基金及其他相关基金和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受审计机关审计监督的国家机关和其他单位在任期内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审计法》第28条规定审核范围如下: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被审计单位的财务、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确定审计管辖范围。
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

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思考1. 引言1.1 背景介绍背景介绍:近年来,我国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由于基层审计机关资源有限、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监督范围和深度存在差距等问题,导致审计监督全覆盖依然存在一定难度。
随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实现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全覆盖具有重要意义。
如何在政策法规支持的基础上解决实施难点、探讨推进方式、评估监督效果并提出改进建议,将是当前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全覆盖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字数:137】1.2 问题提出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由于基层审计机关在人力、财力、技术等方面的限制,导致审计监督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不足。
一些地方基层审计机关存在审计资源分配不均衡、审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影响了审计监督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由于一些地方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存在不规范、不透明、不公正等情况,容易引发舆论质疑和社会不满。
如何解决基层审计机关在审计监督工作中所面临的问题,提升审计监督工作的效能和质量,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问题提出】1.3 意义说明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全覆盖的意义在于确保国家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推动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方面,全覆盖审计监督可以有效监督政府各级各部门在资金使用方面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防止腐败和浪费现象发生;审计监督可以帮助政府及时发现和解决财政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全覆盖审计监督也有助于增强政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社会对政府的信任度,促进社会经济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全覆盖对于完善国家治理体系、建设法治政府具有重要意义和价值。
2. 正文2.1 政策法规支持政策法规的支持是基层审计机关审计监督全覆盖的重要保障。
国家相关法规对审计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基层审计机关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支持。
关于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思考

ACCOUNTING LEARNING129关于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的思考杨琳 雅安市雨城区审计局摘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开展,强化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体制愈来愈重要,政府各级部门针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质量与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全覆盖机制的建立,不仅能够强化审计体系的建立,还能够推动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主要通过阐述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职权责任的审计工作,明确不足,提出对应的解决方式,推动审计全覆盖体系的建立健全。
关键词:基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机制引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推动了政治体制的不断创新发展,针对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各项改革措施也在逐步深入推进,政府各级领导干部身上肩负的经济责任愈来愈重,需要履行的责任相对而言也是很大。
从现如今基层干部在经济责任审计方面的工作来看,实际上诸多的领导干部整体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过程中表现的还是比较好的,但是有好的就有不好的,少数领导干部对于自身肩负的责任重视度过低,奢侈浪费,甚至知法犯法。
所以针对这些负面现象,国家审计机关要将审计全覆盖机制深入贯彻落实到基层机关中,强化对领导干部在重大决策、用权用人用财等方面的监督与管理,促进廉洁风气在基层机关单位中的形成。
一、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特征分析(一)权责范围过大,责任履行影响面广党政机关体系下,最核心的人员就是领导干部,他们是整个基层政务工作有序顺利开展的核心力量,在机关单位的经济、责任、权利的管理约束中,领导干部的职权相对而言是更大的,对于一些人事调动、经济管理、体系制度健全完善、经济资源分配、经济项目立项实施起着关键的决定性作用。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的履行,尤其是对一些重大经济项目的实施开展、经济事项的商议决策,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甚至有的直接关系到基层地区的经济发展,机关单位的事业建设、廉洁风气建设,以及机关单位的长远发展,都有着积极、深远的影响[1]。
审计全覆盖的理解和认识

审计全覆盖的理解和认识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和市场竞争的加剧,企业的经营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各种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了保障企业的发展和稳定,审计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近年来,随着审计全覆盖的提出和实施,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审计工作,但是对于审计全覆盖的理解和认识还存在一定的误区和不足。
本文将从概念、意义、实施和存在问题等方面对审计全覆盖进行深入探讨。
一、概念审计全覆盖,是指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对所审计对象的全部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计检查。
简单来说,就是对企业的所有业务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
二、意义审计全覆盖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1.提高审计质量审计全覆盖可以确保审计人员对企业的所有业务都进行了审计检查,避免遗漏和疏忽,提高审计质量。
2.降低审计风险通过对企业的全面检查,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减少审计风险,防范企业经营风险。
3.提高企业信誉度审计全覆盖可以保证企业的财务报表真实、准确、完整,提高企业信誉度,增强投资者信心。
4.促进企业发展通过审计全覆盖,可以发现企业的优点和不足,及时进行改进和调整,促进企业发展。
三、实施审计全覆盖的实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确定审计范围确定审计范围是审计全覆盖的前提。
审计人员需要了解企业的业务范围和财务状况,确定需要审计的范围和重点,确保审计全覆盖的实施。
2.制定审计计划制定审计计划是审计全覆盖的关键。
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审计范围和重点,制定详细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时间、人员分配、审计方法等,确保审计全覆盖的高效实施。
3.开展审计检查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审计计划,对企业的所有业务、财务、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深入的审计检查,如审核会计凭证、查看原始凭证、核对账簿、检查财务报表、审查内部控制制度等。
4.编制审计报告审计人员需要根据审计检查的结果,编制详细的审计报告,包括审计意见、审计结论、审计建议等,为企业的管理和决策提供参考。
浅议内部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

浅议内部审计实现审计“全覆盖”国家审计机关提出审计全覆盖,不留盲区和死角。
对于内部审计来说,要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难度似乎更大一些,因为各个企业、组织的内部审计发展阶段不同,审计特点不同,行业特点也不同。
然而,审计全覆盖是实现内部审计发展的一条可实现的重要路径。
下面从:审计全覆盖的背景、什么内审全覆盖、实现内审全覆盖的方法,三个方面进行讨论。
一、背景1.审计机关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明确要求审计机关要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
审计署原审计长刘家义指出:“必须努力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不断增强审计的威慑力和实效性,依法使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都在审计监督之下,不留盲区和死角。
”2.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是实现审计全覆盖的需要2018年9月11日,审计署审计长胡泽君在全国内部审计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作出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审计监督体系,更好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审计机关的一项重大任务,也是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的必然作用。
审计全覆盖对审计监督的力度、广度和深度提出了很高的标准和要求,这就必然要求加强内部审计工作。
内审部门是补充国家审计力量、实现审计全覆盖的一支生力军,整合内审资源、统筹内审力量、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实现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优势互补,能够减少审计监督盲区,有力拓展审计监督深度和广度。
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上层次、上水平,不仅能够强化各单位自身的风险防控,而且能够为国家审计监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为审计机关防范审计风险、提高工作效率提供有力支撑,有效提升审计全覆盖的质量。
”二、什么是内部审计全覆盖内部审计与国家审计有明显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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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基层审计机关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思考对基层审计机关实现审计全覆盖的思考审计全覆盖是新形势下国家审计参与完善国家治理的更高要求,是审计工作科学转型升级的现实需要,也是审计机关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免疫系统”功能的必然选择。
当前,在基层审计机关普遍存在人员少、知识更新慢、任务重等现实问题情况下,如何实现审计全覆盖是新形势下基层审计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审计全覆盖的内涵和基本要求(一)审计全覆盖的内涵。
概括地讲,全覆盖核心在于“全”,体现在对法定审计对象、审计领域、审计范围和审计内容的全面覆盖监督。
审计全覆盖,就是指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的审计,做到一定周期内对所有被审计对象的全覆盖。
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其内涵包括:一是被审计对象的全覆盖,即对所有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留盲区和死角;二是审计内容的全覆盖,即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全方位审计;三是审计过程的全覆盖,即对所有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筹集、管理、分配、使用、绩效各个环节实行全过程审计监督。
其目的在于从不同角度审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促进规范、正本清源,以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有力支撑。
(二)审计全覆盖的基本要求。
一是要有广度。
审计范围要涵盖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二是要有深度。
对每一个审计项目不能走马观花,一味追求数量,要做到审深审透,力争反映情况准、查出问题深、原因分析透、审计建议实。
三是要有重点。
要紧紧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以及公众关切,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资金、重点工程和领导干部等分别采取不同的审计频次,确定审计的重点领域和关注的重点问题,积极推进审计全覆盖。
四是要有步骤。
要根据实际情况,分行业、分领域的统筹部署,分清轻重缓急,本着有所为、有所不为,有所先为、有所后为的工作思路,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审计全覆盖,确保实现对重点对象每年审计一次,其他对象五年至少审计一次。
五是要有成效。
对审计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作出处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建议,推动完善各项政策和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的建设性作用。
二、审计全覆盖存在的瓶颈制约由于受到审计体制机制的影响和制约,以及基层审计机关自身的情况和所处的环境,审计监督覆盖面还不能有效满足国家治理需求,仍然存在很多的瓶颈问题亟待解决,严重制约了审计全覆盖的实现,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审计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是审计执法的刚性和独立性不足。
当前,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审计执法独立性仍然存在不足和缺陷。
按照《宪法》和《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我国省以下地方审计机关实行的是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的体制,向政府和人大的双重报告体制,其均影响和削弱了基层审计机关执法的独立性,同时,对审计结果公告的权利未给予充分的支持。
在实际工作中,基层审计机关带有很强政府内控机构性质,除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的审计项目外,绝大部分审计项目计划受地方党委和政府所左右,自定项目是少之又少,有的年度当中自定项目为零,在一定程度上出现部分有权单位不能监督或不敢监督、大量权小单位监督不完的窘境,导致审计全覆盖的重点不够突出。
此外,在执法时一定程度上把地方利益放在第一位,或不可避免要考虑各方面因素,使得许多问题在地方进行“内部消化”,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有时不能严格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影响了推进审计全覆盖的深度。
二是审计工作激励机制缺乏。
目前,基层审计机关激励机制存在激励方式单一、内在激励不足、绩效考核不够科学三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导致“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极大地挫伤了审计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审计人员长期从事单一、重复、枯燥的工作,容易使审计人员产生职业厌倦感,工作动力不足,效率不高,影响了审计全覆盖的推进。
(二)审计人力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
国家审计、内部审计、社会审计之间的力量整合,审计机关上下级之间纵向力量的整合,基层审计机关内部之间横向力量的整合,还没有达到科学的程度,特别是基层审计机关审计资源不足的情况一直存在,繁重的审计任务与有限的审计资源之间的突出矛盾一直是审计工作的主要矛盾。
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进步,党委和政府赋予审计职能的日益拓展,社会各界对国家审计的需求急剧提升,导致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或授权的审计项目数量和工作量激增,地方党委、政府和其他相关领导机关交办的审计任务也大幅增加,审计力量薄弱、审计资源匮乏的问题逐渐呈现出来。
以应城市审计局现状来看,在编审计人员36人,且不考虑人员结构还存在人员老化和知识结构单一等问题,但要面对的是新知识经济时代审计工作出现的新任务、新情况、新特点、新要求,对于种类日益繁多、信息量日益庞大的审计业务也是杯水车薪。
所以,以现有的审计力量,要在3至5年内难以做到对所有被审计对象轮审一遍,很难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目标。
(三)审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是人员结构老化。
受机构编制、待遇、招录干部年龄等方面的限制,审计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
以应城市审计局为例,目前在职36人中,30岁以下人员仅占22.22%,45至55岁人员比例偏高,到达72.22%以上,平均年龄达到43.83岁,呈现“青黄不接”。
二是专业人员严重匮乏。
审计人员以审计、会计、经济等专业为主,法律、计算机、工程等专业严重匮乏。
从目前应城市审计局审计人员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职称来看,中级以上职称的只有15名,其中:高级审计师2名、审计师和会计师10名、工程师2名、经济师1名,中级以下3名,仅有4名计算机和审计专业的人才,很难达到审计全覆盖下的审计质量要求。
(四)审计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是审计组织方式陈旧。
随着审计顺应国家经济管理目标产生的一系列新变化,基层审计机关在进行审计项目组织时,仍然是采取职能型和金字塔型审计组织方式,审计时没有完全做到审计资源优化组合、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构建数据集中处理平台,而被审计对象业务种类繁多,职能部门相互交叉等,导致传统的审计组织方式已经不适应时代的发展,难以实现审计全覆盖领域更大的突破。
二是审计方法模式滞后。
目前,基层审计机关仍以过去传统的账项基础和制度基础审计方法为主,主要审计目的是“查错防弊”,审计模式严重滞后于国外先进审计模式,对审计的控制力度严重不足。
况且,随着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广泛应用和发展,导致各种舞弊技术翻新,而云计算、大数据、联网审计和一些专业性强的高技术领域对一些基层审计机关来说十分陌生,落后的审计技术方法无法满足审计全覆盖的需求。
(五)审计整改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一是审计整改工作缺乏法律支持和评判标准。
目前,审计整改工作没有真正纳入法律轨道,缺乏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予以支持,更没有具体的操作细则、评判标准予以规范,对一些能够整改而被审计对象又拒不整改的问题缺乏强制性的法律手段,导致审计建议的具体成效大打折扣。
二是落实审计整改机制和制度尚未健全。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审计整改工作没有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部门联动机制和科学的问责机制、长效机制,导致部分被审计对象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不容乐观,没有达到应有的整改效果。
三是审计跟踪不到位。
基层审计机关普遍存在重审计而轻整改的现象,除对上级审计机关明确发文要求跟踪回访的项目进行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外,其他项目的审计回访率非常低,即使进行审计回访也只是蜻蜓点水,敷衍了事,导致审计结论和决定只停留在纸上、屡查屡犯。
四是被审计对象缺乏整改落实意识。
被审计对象的整改意识缺位,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部分被审计对象采取避重就轻的方式,不及时、不彻底,整改浮于表面,或是有选择性的整改,影响了审计全覆盖的成效。
三、审计全覆盖实现的路径和方法审计全覆盖,不能片面的理解为数量上的扩大,而是按“五有”要求,即:有广度、有深度、有重点、有步骤、有成效,有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形成与审计职能相适应的全覆盖监督框架。
为此,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着眼:(一)推行审计体制机制改革,为审计全覆盖提供组织保证。
独立性被视为审计的灵魂,审计监督唯有保持独立性,才有可能更加客观、公正,才有可能得到社会公众的信任。
一是实行垂直领导体制。
要实行省以下审计机关垂直领导体制,切断基层审计机关与地方政府的组织设置、人员任免、经费来源等行政关系,审计计划、审计资源、审计业务等由省级统筹和管理,形成独立的审计监督体系。
二是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
对拒不接受审计监督,阻扰、干扰和不配合审计工作,或威胁恐吓、打击报复审计人员的,要依纪依法查处;做到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确保审计工作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三是建立健全激励机制。
所谓激励机制,就是通过利益分配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规范人的行为的机制。
审计机关激励机制是指调动审计人员积极性并对其行为目标的选择起引导作用的一系列制度性措施。
为此,基层审计机关要着重把握四个方面:首先,强化自我激励机制,实现自我价值;其次,完善竞争激励机制,鼓励岗位竞争;第三,健全目标激励机制,注重实绩考核;第四,完善监督激励机制,提倡优胜劣汰。
只有这样,才能激发审计人员的工作热情,充分调动审计人员创造性和主动性,适应审计全覆盖的需要。
(二)合理配置审计资源,为审计全覆盖提供力量保证。
一是加强审计计划管理。
基层审计机关要以审计项目无重复、审计监督无盲区为目标,坚持“滚动计划、有效整合、区别对待、循序渐进”的原则,科学统筹、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尝试建立独立的审计计划部门,负责全面摸清被审计对象的底数,实现分类管理,公开征集审计项目,制定5年审计项目总体规划和分领域审计项目滚动计划,做好年度审计计划与长远规划的衔接,以提高审计计划立项的统筹性、科学性和针对性,有效地节约审计资源。
二是整合国家审计力量。
要按照“上下协同、横向协作、内部协力”的原则,科学有效地优化整合审计资源,切实提升审计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效能。
基层审计机关内部应根据新时期的审计工作重点,撤并和调整审计业务部门,打破行业分工,不再严格按照行业分工归口安排审计项目,采取以审计项目为中心,坚持小项目“各个击破”和重大项目“大兵团作战”相结合的审计方式,实行主审指派和竞争上岗相结合,整体推进审计工作,做到审计项目同步安排、协同实施、成果共享。
三是充分利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