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处罚相关文书
市地方税务局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三、你认为本案的执法人员与本案存在某种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的,可以向本税务机关负责法制监督的综合业务科提出回避申请,我们将在3日内就该执法人员是否回避进行答复。
2.更为详尽地对违法事实、理由及依据进行了说明,使相对人陈述、申辩权的行使更有针对性。
3.对陈述、申辩权的告知充分考虑到了相对人行使该项权利的现实途径,对权利行使的时间、地点、对象都进行了明确的交代。
4.对听证权的告知也考虑到相对人行使该项权利的方式,并根据《行政处罚法》第32条取消了要求相对人书面提出听证申请这一限制相对人权利行使方式的做法。同时由于拟做出的处罚决定是针对个人做出的100元罚款,无须告知相对人听证权,因此本文书没有像现行的告知一样将听证的内容整合进来。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节约执法资源、提高执法效率的同时,也可以避免给相对人可能带来的误导。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_____市地方税务局_____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地税 罚告字〔 〕第 号
_____:
对你的税收违法行为已经调查终结,即将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拟做出的处罚决定:
5.根据正当程序原则,补充了相对人申请对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执法人员回避的权利。当然,根据本书的总体思路,这一工作可以交由税务检查通知书完成。但如果在检查通知书中没有列示这一内容,此时亦可补充进去。
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精选合集

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市地方税务局****局税务行政惩罚打算书****地税****罚字〔****〕第****号当事人姓名(名称):****市****有限公司地址:****大道****号你(单位)未根据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现对该单位的违法行为依法做出如下惩罚打算一、违法事实和理由你(单位)已于****年****月****日在****市工商局****分局领取了营业执照,依据《中华久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应于****年****月****日前来我分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但你(单位)未根据规定期限依法履行该项义务,截至本文书做出之日,已逾期****天。
二、惩罚种类和依据依据《XX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之规定,打算对你(单位)处以****元罚款。
三、惩罚履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打算书之日起15日内到我分局办税服务科缴纳罚款。
告知事项:1.如不服本行政惩罚打算,自收到本打算书之日起,可以在60日内依法向****市地方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打算不服,可以自收到复议打算之日起15日内向****区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自收到本打算书之日起3个月内依法直接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2.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逾期一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惩罚款。
3.对本惩罚打算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XX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实行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地方税务局****局(章)****年****月****日****市地方税务局****局****(科)室印发****年****月****日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第二篇)合同范文标题: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模板摘要: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是税务机关对涉嫌违反税法规定的行为作出的决定书。
为了使合同内容简洁明了,特制定了如下模板。
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反税收法行为通知

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反税收法行为通知尊敬的纳税人,根据税务部门的监管职责,我局发现贵公司在近期存在违反税收法的行为。
为了维护税收秩序,保障公平竞争环境,特向贵公司发出本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反税收法行为通知。
根据税收法第XX条的规定,我局责令贵公司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停止以下违法行为:1. 偷逃税行为:在贵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现存在规避税款缴纳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虚报减免税申报、隐瞒应纳税款等;2. 虚开发票行为:贵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即非实际交易情况下开具发票,以谋取税务减免或获得非法利益;3. 假冒伪造票证行为:在贵公司经营活动中,涉及使用假冒伪造票证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假冒他人名义开立银行开户证明、出具虚假的购销合同等;4. 不按规定开具税务票证行为:贵公司存在未按照税务规定要求开具税务票证的行为,如未按规定时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5. 其他与税收法相关的违法行为:我局发现贵公司还存在其他未经合法授权的税务行为,可能违反了税收法的相关规定。
为了治理此类违法行为,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1. 现场检查与调查:我局将安排税务人员前往贵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和调查,以全面了解和掌握相关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况和证据;2. 税款追缴与罚款:根据税收法的规定,贵公司应承担相应的税务追缴责任和罚款责任,以补偿税款损失,维护税收秩序;3. 提请行政处罚:我局将根据现场检查和调查结果,提请上级税务部门对贵公司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以依法惩处违法行为,确保税收法的执行。
贵公司应严格遵守本行政处罚责令要求,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消除违法行为的影响。
同时,贵公司有权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或提交相关证据,如实陈述违法行为的原因和申辩意见。
我局将在收到申诉后,依法进行复核,并及时回复处理结果。
在整个处罚期限内,贵公司应主动与税务部门合作,配合提供相关资料和记录。
如贵公司不配合整改或继续违反税收法规定,我局将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大处罚力度、限制营业资格等。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执法文书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执法文书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17.09.15
•【文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33号
•【施行日期】2017.09.1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部分失效
•【主题分类】税务其他规定
正文
本篇法规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3号)自2021年8月11日起废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税务行政处罚(简易)执法文书的公
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要求,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提高办税便利化程度,国家税务总局对适用简易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执法文书进行了修订,现公告如下:
一、税务机关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使用修订后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见附件),不再另行填写《陈述申辩笔录》和《税务文书送达回证》。
二、本公告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
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附件1中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国家税务总局
2017年9月15日。
税务行政处罚文书

税务行政处罚文书一、案件基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依法对被罚单位/个人进行税务行政处罚。
现将案件基本情况及处罚依据予以公示。
二、案件事实被罚单位/个人未按照规定申报或者申报不完整、不准确的纳税情况。
经我局核实,被罚单位/个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 XXXX(违法事实1)XXXX(违法事实1补充说明)2. XXXX(违法事实2)XXXX(违法事实2补充说明)三、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XX条第X款,我局对被罚单位/个人下达如下处罚决定。
四、处罚决定对于被罚单位/个人存在的上述违法事实,我局依法做出如下处罚决定:1. 罚款: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被罚单位/个人处以罚款XX万元。
2. 限期整改:被罚单位/个人须于决定下达之日起XX天内完成整改,并于期限届满前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五、申请复核和应诉期限被罚单位/个人如对本处罚决定不服,可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局提出复核申请或者申请减轻、豁免税务行政处罚。
同时,被罚单位/个人如需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依法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六、处罚生效方式本决定自送达之日起生效。
七、履行方式被罚单位/个人须于决定生效之日起XX天内,将罚款汇入我局指定的处罚款账户,并将汇款凭证副本交至我局。
同时,被罚单位/个人还应按照要求履行限期整改义务,并及时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
八、处罚期限罚款履行期限为本决定书生效之日起XX天。
九、违法行为的警示经查,被罚单位/个人的违法行为已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损害了税收征管秩序和公共利益。
提醒其他纳税人要自觉遵守税收法律法规,履行纳税义务,减少税收风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十、附件无十一、公告期限本公示自发布之日起公告2个月,即XX年XX月XX日至XX 年XX月XX日止。
附注:本文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申请书尊敬的受理单位:我是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于贵单位向我们发出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我深表遗憾并对罚款数额提出异议。
为了维护我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单位提出听证申请,并对相关事实和理由进行阐述如下:一、申请事由根据《税收征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税务机关可以对违反税收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但在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前,纳税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请求进行听证。
我公司收到的行政处罚通知书未提供相关的陈述申辩和听证环节,因此,我特此申请进行行政处罚听证。
二、申请理由1.不正当行政处罚的理由据我公司了解,行政处罚的依据是对我公司进行的税务检查,然而在税务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存在一系列不当行为。
首先,税务机关没有遵循法定程序,未经妥善通知我公司进行检查,也未提供有效的法律依据。
其次,税务机关对我公司的检查没有充分考虑到公司实际情况,对于公司所提供的合理凭证和解释,也没有予以认真审查和回应。
因此,我公司对行政罚款提出强烈异议。
2.关于罚款数额的异议贵单位在行政处罚决定中,对我公司的罚款数额进行了高额处罚,但没有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合理的解释。
根据我的计算和核查,我发现税务机关在计算我公司的税收违法金额时,存在错误和遗漏。
在相关税务申报期间,我公司已经如实申报并缴纳了相应的税金,并没有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报的情况,因此,对于罚款数额,我坚决提出异议。
三、听证请求1.听证时间和地点请贵单位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合理的听证时间和地点,并提前通知我公司。
2.听证组织方式请贵单位组织公正、公平的听证过程,并聘请合适的听证员,确保听证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3.听证申请及备案请贵单位及时收到本申请书,并依法备案,确保听证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申请材料1.本申请书原件一份。
2.相关税务处理的证据材料复印件。
3.我公司的相关证照复印件。
五、申请人联系方式申请人:XXX公司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XXXXXXXX联系地址:XXXXXXXXXX六、结束语我公司对于税务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感到不满和遗憾,我希望通过本次听证,能够表达我公司的合理诉求,并得到公正的处理。
常用税务文书的使用区别

常用税务文书的使用区别能否正确使用税务文书,是检验税务机关税收征管工作质量的重要尺度之一。
如果税务文书使用不加以区别,发生混淆,就会给工作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发生错误,给税收工作造成损失。
因此,税务机关对税务文书的使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让每一个税收征管人员都能正确熟练地使用税务文书,以保证税收执法不出现偏差。
一、《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区别两者送达程序不同。
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然后才能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税务机关在举行听证会以后,才能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不要求举行听证的,也必须在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3日后,才能送达《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务处理决定书》的作出,就不必事先告知,可以直接送达当事人。
如果当事人对《税务处理决定书》有异议,应当依照新《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履行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等程序。
二、《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和《催缴税款通知书》的区别《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和《催缴税款通知书》都是在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情况下,税务机关向当事人送达的限期纳税文书,但使用中不能混淆。
1、两者下达的顺序不同。
只有在当事人未按《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规定的期限缴纳税款的前提下,才能向当事人下达《催缴税款通知书》。
如果已经下达了《催缴税款通知书》,就没有必要下达《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
2、两者对当事人处理的程度不同。
《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只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缴清税款。
税务行政处罚陈述书范文

有没有人有税务行政处罚申诉书的范文呀求大神帮助记得采纳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告知书、申辩书、陈述书怎么写你可以参考一下这个执法文书使用的一般要求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是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活动的重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执法文书使用的各项要素,确保执法文书的使用质量,是对每个执法监察人员的基本要求。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全部都是填充式文书,分为一联式和两联复写式两种,一联式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两联复写式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相关方如被检查单位、被处罚当事人、被询问人、申请人等。
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使用蓝色或黑色水笔、签字笔或打印填制,要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书面清洁,语言规范、简练、严谨、真实。
文书栏目应逐项填写,不得有空项。
摘要填写的,应简明、准确、完整。
2、文书中当事人情况应当按如下要求填写: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的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等事项应与工商登记注册信息一致,并填写全称。
3、设定文号的,应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填写相应的文号,文号形式为:(地区简称)+安监管+文书类别+[年份]+(序数)号,文书类别已在文书上印出,序数按各自单位的统一排序填写。
4、文书首页不够记录时,可另附页,但应注明页码并由当事人签名并注明日期,当事人如对文书有意见,先签署意见,后签名,均填在“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名)”一栏。
5、当场制作的文书,应当场交有关当事人审阅或者直接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逐页签字确认。
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
当事人认为内容真实无误的,应在文书上注明“以上属实”等内容并签名。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横杠线划去需修改处,在其上方或其后续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由对方当事人按手印。
对以上7条行为中1~4、7条已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文书号),要求2 月 5 日前整改完毕,对第6条问题下达了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文书号),对第5条行为提出了改进建议,并对第3、4条违法行为予以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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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税罚告〔〕号
:
对你(单位)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年月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
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罚款2000元(含2000元)以上,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可自收到本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告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税收违法行为调查取证后,依法应给予行政处罚前使用,依法当场给予行政处罚决定的除外。
3.本告知书由税务人员在对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根据拟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
4.本告知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5.文书字轨设为“罚告”,稽查局使用设为“稽罚告”。
6.本告知书为A4竖式,一式二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装入卷宗。
CF004
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税听通〔〕号
:
根据你(单位)提出的听证要求,决定于年月日时在举行听证,请准时参加。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本次听证由主持,如你(单位)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需要申请回避的,请在举行听证的3日前提出,并说明理由。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通知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实施办法》(国税发〔1996〕190号)第五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通知当事人参加听证时使用。
3.抬头:填写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4.本通知应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送达当事人。
5.本通知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6.文书字轨设为“听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听通”。
7.本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送当事人,一份装入卷宗。
税务局(稽查局)
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不罚〔〕号
:
经我局(所)
,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上述行为违反规定,鉴于上述税收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现决定不予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
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对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或者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五年后发现的案件作出决定时使用。
3.“经我局(所)”:横线处填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对你单位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4.“上述行为违反规定”横线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正文直接填写相关法律规定条款。
5.“鉴于上述税收违法行为”:横线处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显著轻微,且能主动改正;或者属于超过五年被发现的违法行为。
6.“向”横线处填写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文书字轨设为“不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不罚”。
9.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三份,一份送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一份送征收管理单位,一份装入卷宗。
CF010
税务局(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简易)
税简罚〔〕号
使用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设置。
2.适用范围:在对公民处以50元(含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含1000元)以下罚款,当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被处罚人名称:单位被处罚的,填写单位全称;个人被处罚的,填写个人姓名。
(2)被处罚人证件名称:单位被处罚的,填写税务登记证件,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个人被处罚的,填写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名称。
(3)证件号码:单位填写税务登记证件号码,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人填写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
(4)缴纳方式:如果是当场缴纳,在“□1”内打“√”,如是指定缴纳在“□2”处打“√”,在“”填写缴纳地点;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三份,当事人一份,作出处罚决定的部门一份,征收部门一份。
CF011 税务局(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税罚〔〕号
:
经我局(所)
,你单位存在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
一、违法事实
(一)
1.
2.
(二)
……
二、处罚决定
(一)
1.
2.
(二)
……
以上应缴款项共计元。
限你(单位)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日内到缴纳入库(帐号:)。
到期不缴纳罚款,我局(所)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如对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我局(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务机关(签章)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时使用。
3.“经我局(所)”:横线处填写“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你(单位)年月日至年月日情况进行检查”,或者“对你单位情况进行检查核实”。
4.本决定书的主体部分,必须抓住税收违法的主要违法事实,简明扼要地加以陈述,然后列举处罚的法律依据,写明处罚结论。
若违法事实复杂,应给予分类分项陈述。
5.本决定书所援引的处罚依据,必须是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或者规章,并应当注明文件名称、文号和有关条款。
6.“向”横线处填写有权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上级税务机关的具体名称。
7.本决定书与《税务文书送达回证》一并使用。
8.文书字轨设为“罚”,稽查局使用设为“稽罚”。
9.本决定书为A4竖式,一式三份,一份送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或者其他当事人,一份送征管部门,一份装入卷宗。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