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作业管理规定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5篇)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一、施工前准备使用单位或维修单位应对下列事项确实检查后,才能准予以施工。
(一)消防措施:施工场地应准备适当的灭火器和水,并使作业人员了解消防器材的位置及使用方法。
(二)安全措施:防护面具、手套。
高处工作应戴安全帽,系安全腰带。
(三)场地安全措施:使用的机械是否已停止,管路或贮槽的压力、液体是否已全部排除,钢瓶压力阀、管线接头是否漏电漏气等。
二、施工中注意事项电焊、气焊作业至少有一位维修单位人员在场监工并注意下列事项:(一)厂区内或易燃易爆地点附近工作时,应严禁烟火。
(二)严禁电焊、气焊棒尚为火红状态下放置。
(三)应防止电焊、气焊所产生的火花四处飞溅。
(四)钢瓶是否安置稳当、压力阀是否正常。
(五)应移开可燃性和可爆性物品,钢瓶出口阀不得沾有油物。
(六)作业现场应将粉尘清除。
(七)使用机械应予以确认停止。
(八)不得擅自接用电源,应由监工向电机组申请配接。
(九)电器设备的使用、修理等工作应有电工在场监视。
三、施工后应做好下列各点方可离去:(一)清理现场残留物、火星、铁及焊棒等。
(二)使用的工具及器材应搬离现场。
(三)焊接及地割现场,其上下地板应留人员看守,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去。
电焊、气焊作业管理制度(2)一、总则电焊、气焊是一种常见的金属焊接工艺,广泛应用于建筑、船舶、汽车制造、机械加工等领域。
为保证焊接作业的质量和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作业资质1. 所有从事电焊、气焊作业的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焊接作业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内。
2. 未取得焊接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三、设备管理1. 所有电焊、气焊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2. 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了解设备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和故障处理方法。
3. 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擅自使用电焊、气焊设备。
4. 使用完毕的设备必须及时清理,保持设备的整洁。
四、作业环境管理1. 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通风良好,并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公司、工厂、建筑工地、维修厂等。
第三条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和培训证书,并依法参加职业健康体检。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本规定,违反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五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六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当为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职业培训和安全教育,确保他们具备相应的安全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
第七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焊接作业人员应当严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采取安全措施,确保自己的安全。
第九条焊接作业人员应当及时向上级报告并妥善处理发现的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
第三章安全措施第十条焊接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工作环境符合安全要求,并清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在焊接作业现场,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设立安全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靠近。
第十二条在进行有害气体焊接作业时,必须配备有效的通风设备,确保室内空气质量合格。
第十三条在进行高温焊接作业时,必须采取防火防爆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十四条在进行电弧焊接作业时,必须确保焊接设备的接地连接良好,防止电击和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焊接作业现场应当清洁整齐,杂物必须及时清除,避免引发安全事故。
第四章事故应急处理第十六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设置专人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并定期组织相关演练。
第十七条焊接作业发生事故时,必须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故发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八条受伤人员应当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救治,同时尽快组织调查事故原因,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与明火点保持____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包括公司员工、临时工、合同工以及外包单位的人员。
三、管理职责1. 公司领导班子负责全面贯彻和执行本管理制度。
2. 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督促检查等工作。
3. 各部门负责落实本管理制度,加强对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
4. 焊接作业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四、安全教育培训1. 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和培训机构开展焊接作业的安全教育培训,确保焊接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新入职的焊接作业人员应接受足够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电焊工安全管理制度11、气焊工须持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证过期未年审的不准施焊作业。
施焊作业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2、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并在施焊部位配备灭器材。
3、每台电焊机应有专用电源控制开关。
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1.5倍,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完工后,切断电源。
4、须在易爆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气瓶须装减压阀和防回装置,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5m,严禁平放、曝晒、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
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气瓶的购运,储存和领用须严格执行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
经常检查氧气瓶与磅表头处的螺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气,焊枪嘴和枪身有无阻塞现象。
7、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须先切断电源。
8、作业结束,应将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作业地点,确认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交底2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1、电工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
2、在安装、架设电气设备、线路时,应自觉遵守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程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的要求进行作业。
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V/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须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3)采用二漏电保护系统。
4、安装、巡检、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须由电工完成,并应有专人监护。
电工等级应同工程的难易程度和技术复杂性相适应。
5.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且严禁断线。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电气焊从业人员未经学习和考核,无操作证的,不得进行焊接和焊割作业。
2盛装过易燃液体或气体的设备与器具,未经彻底清洗和分析,不得动焊。
3负有压力的管道、气瓶(罐、槽)不得进行焊接作业。
4对靠近木板墙、天棚、木地板以及通过板条抹灰墙的管道及其他金属构件,在没有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得进行焊接或焊割作业。
5进行电气焊作业前,现场周围的可燃物以及高空作业时地面上的可燃物必须清理干净,或者施行防火保护措施。
6需要焊接输送油料等易燃液体管道时,通常必须拆卸下来,经过清洗处理干净后方可动焊,没有绝对安全措施不得带液体焊接。
7在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从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且应有专人监护,并配备一定数量的应急灭火器材。
8焊接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确认没有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电气焊作业的人员,以及对电气焊作业管理负有责任的单位。
第三条电气焊作业是指利用电流产生高温将金属材料熔化并连接起来的工艺。
第四条电气焊作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电气焊作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确保作业的安全性。
第五条电气焊作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保证在作业过程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电气焊作业管理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组织、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电气焊作业管理部门应制定电气焊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八条电气焊作业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作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制度,确保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九条电气焊作业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作业场所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作业条件的安全和稳定。
第十条电气焊作业管理部门应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人和应急措施,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2024年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焊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一切焊接作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焊接作业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四条焊接作业单位应设立专门的焊接作业管理机构,负责焊接作业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第五条焊接作业管理机构应配备具有相关焊接作业安全管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其技术水平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制定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焊接作业的组织、责任和流程。
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焊接作业单位应严格审核焊接作业人员的资质和培训情况,确保其具备从事相应焊接作业的技能和知识。
第八条焊接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焊接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掌握最新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操作技术。
第九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佩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如焊接面罩、防护服等,并正确使用。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条焊接作业单位应确保焊接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第十一条焊接设备的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二条焊接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擅自改动设备设置和参数。
第五章安全防护第十三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对焊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防护栏杆、警示标识等。
第十四条焊接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装备,如防护眼镜、手套等,并正确使用。
第十五条焊接作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避免气体积聚引发安全事故。
第六章应急救援第十六条焊接作业单位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焊接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八条焊接作业人员应定期参加急救培训,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相关部门应定期对焊接作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焊接和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四篇)

焊接和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焊接和打磨作业是一种高危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以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一些针对焊接和打磨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1. 确保操作人员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焊接面罩、防护眼镜、焊接手套、防护鞋等,以避免受伤。
2. 在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使用合适的焊接设备,并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安全,以避免火灾和爆炸等事故。
3. 在进行打磨作业时,必须配备合适的磨具和防护设备,并使用正确的打磨技术,以避免切割伤和眼部受伤。
4. 在工作区域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5. 作业前必须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检查,清理杂物,确保周围环境整洁,并保证通风良好。
6. 在进行焊接和打磨作业时,必须严禁饮酒和吸烟等不良习惯,以免引发意外事故。
7. 作业结束后,必须彻底清理作业区域,确保没有残留物和火源。
8. 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和培训,了解安全操作规定和紧急处理措施。
9. 针对特定的焊接和打磨作业,必须编制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并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管理。
以上是一些针对焊接和打磨作业的安全管理规定,根据具体作业情况和法规要求,还需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和补充。
焊接和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二)1.总则1.1建立本程序目的是为了加强焊接操作和打磨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保护公众和从事该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
1.2本程序适用于施工现场、预制厂的承包商的焊接操作和打磨作业管理。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管理规定2.1从事现场切割、焊接作业的焊工应取得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焊工资格证,焊工焊接时只能从事相应资格范围内的焊接作业。
打磨作业人员也应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2.2从事焊接及打磨作业的人员开始工作前应经过安全教育与培训。
2.3焊接及打磨作业人员应穿戴合格的工作服、绝缘鞋、护目镜、口罩、安全帽等劳保用品。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5篇)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一、电焊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二、电焊使用的工具必须安全绝缘,焊机的外壳和工作台,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三、焊接现场,禁止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作业时应备有消防器材,应保证足够的照明和良好的通风。
四、在易燃易爆工作区域内作业,需到工程室办理动火证方可进行作业。
五、在工作前必须穿戴齐全个人防护用品。
焊接人员在观察电弧时,应使用带有滤光镜的头罩或手持面罩、护目镜。
六、在焊接、切割密闭空心工件时,必须留有气孔。
在容器内工作,必须设人监护,并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照明电压采用12V安全电压。
禁止在有油漆或喷涂过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七、对受压容器,密闭容器,各种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气体和液体的工作进行操作前,必须先进行检查,经过冲洗,除掉有毒、易燃、易爆物质后,解除容器及管道压力,消除容器密闭状态(如敞开口、打开盖)方可进行作业。
八、高处作业应系安全带,采取防护措施,不准将工作回线缠在身上,不得站在不稳固的物品上进行,地面应有人监护。
九、不宜在雨、雪及大风天气进行露天作业,如特殊需要时,应采取遮蔽、防触电和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
十、在狭小或潮湿地点焊接时,应垫以木板或采取其它防止触电的措施,并设监护人。
十一、焊接设备及相关设备应放置稳妥,使之不会对附近或过往人员构成妨碍。
十二、焊接人员在作业结束或临时中断后,应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作业场所周围及防护措施,确认无任何危险后方可离开。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以下简称“规定”)是为了保障焊接人员的安全,预防焊接作业中的事故和灾害,规范焊接作业行为而制定的。
一、焊接人员的资质要求1. 必须经过相关培训,掌握基本的焊接知识和技能;2. 持有焊接相关证书,具备相应的资质;3. 定期参加技术培训和考核,保持技能的更新和提升。
二、焊接设备的安全要求1. 焊接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2. 设备必须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其正常工作;3. 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和安全规程进行操作;4. 焊接设备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装置,防止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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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作业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1.1为保证焊接质量及作业人员安全,防止焊接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焊接质量缺陷、人员烧伤及火灾,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独山子区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焊接作业的安全管理。
2.职责
3.1 施工单位
3.1.1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执行焊接作业管理规定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作业前填报《焊接作业票》。
3.1.2项目专职安全员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作业前督促技术负责人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并督促班组长在作业前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告知作业面所存在的危险和应防范的措施等。
3.1.3施工单位工程现场进行焊接作业必须指派专人进行监护。
监护人员对作业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纠正和排除。
3.2监理单位
3.2.1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有监理责任。
对施工单位焊接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理,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要求施工企业进行纠正或停工整改。
3.2.2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拟进行的特种作业现场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核实,并在作业票上签署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3.2.2现场监理员应对施工单位作业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理。
对现场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上报工程监理部下发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确有难度的可将情况上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3.3建设单位负责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管理,并对支付的保证安全生产的措施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督促其专款专用。
3.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建筑企业落实国家、行业规范、标准等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定的行为进行制止,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责令限期不整改,对存在严重隐患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罚。
3.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监督检查管理的职责,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管理内容和要求
3.1焊接前准备工作
3.1.1焊工必须掌握焊接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并取得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焊工操作证书。
3.1.2焊工除具备必须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外,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能切实遵守各项制度的规定,并认真进行焊接质量自检。
3.1.3在焊工上岗作业前,分包商应对其进行培训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做2块氩弧焊、电弧焊试样进行评定,合格后按电弧焊点焊、电弧焊连续焊、氩弧焊连续焊、氩弧焊及电弧焊连续焊规定四类焊接作业许可范围,严禁越类施焊。
3.1.4分包商应做好上述焊工培训和考核记录,并报总包商审批。
3.1.5检查材料的表面质量,如保护膜或镀层是否无划伤、碰伤,外表面是否无锈蚀、
色泽是否正常等,不合格的料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检查记录。
3.1.6检查料件外形及尺寸是否符合要求,如平整度、长度及对角线尺寸、断面尺寸、变形等,不合格的料件严禁进入下道工序,并做好检查记录。
3.1.7焊接前对所需焊接部位进行细致统筹,认真辨认,开好坡口,清理焊接区域,预先需要矫正的材料应处理得当,保证矫正时不破坏材料。
3.1.8槽体焊接坡口要求:为保证槽体焊缝质量,槽体对接焊缝采用两面焊接,外面采用钨极氩弧焊,内面采用手工电弧焊,故要求开X型坡口,采用手执砂轮机磨制坡口。
3.1.9仔细检查调试焊机,工装夹具,做好焊接防护措施,保证焊接安全及材料外形、表面质量在焊接时不被损坏。
3.1.10在安装现场的焊接作业属特种作业管理的范畴,必须提前在总包商项目部办理动火作业审批手续;若是高处焊接作业,则还应遵守登高作业的相关规定。
3.2焊接
焊接前应再次对构件进行校正。
焊条及焊丝的选用必须与母材相适应,对碳钢应符合GB5117-1995的规定,对不锈钢应
下料拼板时应设计好焊缝,避免产生十字焊缝。
合理选择焊接顺序,避免焊接时产生空间冲突,一般焊接先下后上,先中部后两边,先大构件后小构件,先大焊缝后小焊缝,由内而外进行施焊,必要时考虑使用合适的夹具以减少焊接变形。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焊渣飞溅损坏材料表面,如不锈钢槽板板面采取手工电弧焊时,应先在焊缝两侧刷一层石灰水(宽200),待石灰水干后再施焊;间断焊和点焊时应用薄板做成挡具,防止污染不锈钢表面和飞溅。
对一般碳钢构件(如平台、骨架、水槽)可采用手工电弧焊。
对外观要求高的薄板件,如室体壁板等宜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焊。
对于小于0.8mm的板件宜用气焊,禁用电焊。
对不锈钢槽体外表面,薄壁不锈钢管道及不锈钢与碳钢之间的焊接应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焊,以保证焊缝的美观;厚壁不锈钢管道可采用惰性气体保护焊打底,电弧焊盖面联合焊。
焊接后应进行表面的酸洗或用不锈钢焊缝除锈膏清理表面痕迹和焊缝。
所有不锈钢焊缝严禁打磨。
焊缝尺寸应符合GB985-88的规定。
当板厚大于8mm的对接焊缝要求开坡口。
对接焊缝和允许偏差为1.5±1.0mm,焊缝凹面允许偏差0--0.5mm。
焊缝错边不得大于壁厚的1/10。
角焊缝的高度为构件厚度过3/4,在板厚不等的条件下,角焊缝的高度为薄者构件的厚度。
角焊缝的焊高≤6mm,允许偏差为+1.5,>6mm,允许偏差为+3。
钢管对焊缝咬边深度不超过0.5mm,每道焊缝咬边长度不超过焊缝全长的10%。
不锈钢壁板与骨架焊接时可采用塞焊,厚度为1~3mm的板,孔径Ф4~Ф6,孔距100~200mm。
严禁在工件和结构件上试电流和引弧,应备专用引弧板打火引弧和试电流,施焊前调试好电流。
施焊时应注意防止产生缺陷,起弧、接头、收弧处应平整、饱满。
隐蔽焊缝应先经检验合格后方可被覆盖。
3.3焊接构件的验收
焊接后构件的焊渣必须全部清除,包括管道内的焊渣。
焊缝的宽度应基本一致,要求平直,无明显毛刺,相对误差不大于2mm。
焊缝金属表面焊波应均匀,不得有裂纹、烧穿、弧坑、夹渣等缺陷,焊接区不得有飞溅物。
每道焊缝咬边深度小于0.5mm,咬边长度不超过焊缝全长的10%。
对于需要做玻璃钢衬里的槽体,其内部焊缝要进行打磨光滑,无毛刺和明显的不平。
对于碳钢焊缝,焊后应清除飞溅,使焊缝平整光滑;不锈钢焊缝若无特殊要求不允许打磨,可刷酸洗膏清理后用清水冲洗净。
对于各水槽,管道在清理焊缝后,进行试漏;在条件允许时也可作x光探伤。
对于磷化槽及其他不锈钢耐酸槽体,必须在清理焊缝后,用磷酸或硝酸对焊缝进行腐蚀后,再进行试漏并做好试漏记录。
4.焊接作业票管理规定
4.1焊接工作施工前应办理《焊接作业施工安全作业票证》。
4.2进行焊接作业必须提前24小时申办《焊接作业施工安全作业票》。
作业票已到期限,作业尚未完成,必须从新申办续票手续。
4.3焊接作业施工安全作业票证由施工单位现场负责焊接作业的管理人员填写,后报该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批,并通知监理人员。
4.4作业现场监护人必须随身携带作业许可证,同时必须将许可证复印件张贴在作业场所明显处。
4.5脚手架工程施工安全作业票证一式四份,现场作业管理人员一份,施工单位留存一份,监理留存一份,建设单位留存一份。
焊接作业票
附:焊接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