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考核工作方案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
是指针对干部和职工的工作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的一项制度。
它的目的是为了促进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质量和效率。
该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1. 考核指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涵盖了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应具备的各项能力和素质。
2. 考核方法:采取多种方式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包括定期个人面谈、工作成果评估、360度评价等。
3. 考核周期:设定一定的考核周期,例如每年、每半年或每月进行一次考核,确保考核的及时性和连续性。
4. 考核结果与奖惩措施:根据考核结果,及时给予干部职工相应的奖励或处罚,用以激励干部职工积极工作和改进不足之处。
5. 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职工的晋升、薪资调整、培训机会等挂钩,使考核结果具有实际的影响力。
干部职工履职能力考核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水平和绩效,促进组织的发展和进步。
同时,也能够发现并解决干部职工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其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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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人大常委会机关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为了规范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发挥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机关建设,推动各项工作优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择优表彰”的原则,以量化评价常委会机关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重点,切实激励各工作机构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抓好工作落实,促进人大工作。
二、组织领导常委会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在主任会议的领导下,由机关党组具体负责,并组织成立考核工作组,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全面工作。
考核工作组组长由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厅主任担任,各工作机构有关负责人为考核工作组成员。
三、考核流程(一)制定年度考核指标年初,各工作机构对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列出本机构年度工作任务,由办公厅统一汇总,形成机关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
(二)加强日常考核建立完善以工作任务为核心、工作职责为基础、工作实绩为标准的日常考核机制。
通过随机抽查、半年集中督查、重点任务专项检查等方式,对各工作机构履行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督促各工作机构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三)听取工作汇报召开常委会机关考核会议,各工作机构负责人汇报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四)查阅相关资料查阅相关的文件、报告和记录等资料,印证各工作机构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五)择优进行表彰根据听取汇报和检查情况,形成机关目标责任考核结果,经考核工作组审查后,由机关党组研究并提请主任办公会议审定。
作为年终表彰的重要依据,由主任办公会议决定给予表彰。
四、考核指标目标责任考核实行量化考核评分,由共性工作指标得分、年度工作目标、日常工作指标得分三部分组成。
(一)共性工作指标(40分)1、理论学习。
抓好本机构的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按时参加常委会及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专题讲座等学习活动。
因私请假不能参加,每人每次扣减所在工作机构0.2分;无故不参加,每人每次扣减所在工作机构0.5分。
2、日常管理。
抓好本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确保工作人员按时上下班,遵守机关工作秩序,严格落实请销假程序。
履职评议调查工作方案

履职评议调查工作方案一、研究目的和意义履职评议调查是一种对领导干部进行工作评估和群众满意度调查的方式,旨在了解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发现问题,改进工作,提高群众对干部的评价和满意度。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感和工作效果,为干部履职提供科学指导。
二、调查内容和方法1. 调查内容(1)干部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方式;(2)干部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能力;(3)干部的服务意识和应对问题的能力;(4)干部的廉政状况和作风形象。
2. 调查方法(1)问卷调查:设计一份评价干部履职的调查问卷,包括多个方面的问题,如工作方法、工作效果、群众满意度等。
通过对抽样对象进行问卷调查,收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面谈调查:选取一部分重要对象进行面谈调查,了解干部的工作情况、问题和意见建议。
面谈调查时可以采用半结构化的方式,根据调查对象的情况进行灵活的提问和深入的探讨。
(3)档案资料调查:对干部的档案资料进行审查,了解干部的履职历程、工作报告、奖惩记录等情况,以便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评价。
(4)专业评估:邀请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对干部进行评估,提供专业、客观和科学的评价。
三、调查计划和实施步骤1. 调查计划(1)确定调查目标和调查对象,明确调查内容。
(2)编制调查问卷,制定面谈调查和档案资料调查的指导方针。
(3)制定调查时间表和调查计划,确保调查工作的有序进行。
2. 实施步骤(1)组织人员:成立调查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和分工,确保调查工作有序进行。
(2)发放调查问卷:将调查问卷发放给样本对象,提供详细的填写说明,确保样本对象对调查内容有充分理解。
(3)面谈调查:按照调查计划进行面谈调查,充分了解干部的实际工作情况和问题。
(4)收集并整理数据:对问卷调查和面谈调查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提供问题和建议。
(5)专业评估:邀请专业评估机构或专家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提供专业、客观和科学的评价。
四、调查结果和应用1. 调查结果分析(1)对干部的工作态度、工作方式、工作效率等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和改进空间。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4篇)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第一节:履职人员1. 领导履职人员:包括领导、经理、主管等高级管理职位的员工,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以及管理整个团队的工作。
2. 执行履职人员:包括员工、助理、技术人员等,在领导层的指导下,负责执行具体的工作任务。
第二节:工作考核细则1. 目标设定:每年初,领导履职人员与下属执行履职人员共同制定年度工作目标,确保目标明确、具体、可衡量,并与公司整体目标相一致。
2. 工作计划:每季度,领导履职人员与下属执行履职人员一起制定季度工作计划,明确每个季度的具体工作安排和时间节点。
3. 工作执行:执行履职人员按照工作计划,认真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确保任务的质量和进度达到预期要求。
4. 协作与沟通:所有履职人员都要注重团队合作和有效沟通,积极协调各项工作,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
5. 自我学习和提升:每个履职人员都应不断学习和提升自我,持续更新专业知识和技能,以适应市场和公司发展的需求。
6. 资源利用:所有履职人员都应合理利用公司资源,包括时间、财务、设备等,确保资源的最佳利用效果。
7. 绩效评估:每季度末,领导履职人员对下属执行履职人员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工作计划执行情况、个人能力提升情况等。
8. 奖惩机制:按照绩效评估结果,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和提高工作质量。
9. 反馈与改进:公司鼓励履职人员提供意见和建议,以改进工作流程和提高工作效率。
以上是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2)履职人员是指各个部门中的工作人员,他们需要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完成自己所负责的工作任务。
工作考核细则是对履职人员工作表现的评价标准和考核方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履职人员以及工作考核细则的例子:1. 销售人员- 完成销售目标和销售额- 客户满意度评分- 销售技巧和沟通能力的改进- 与团队的协作和合作能力2. 生产人员- 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生产效率和质量的提升- 工作场所安全和卫生的维护- 对设备和工具的维护和保养3. 人力资源部门- 招聘效果评估,包括候选人质量和招聘时间- 员工培训和发展的规划和实施- 绩效评估和薪资调整- 公司文化建设和员工满意度4. 财务部门- 按时完成财务报表和预算报告- 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资金管理和成本控制- 合规和审计合作以上只是一些常见的履职人员和工作考核细则的例子,具体的履职人员和工作考核细则还需要根据具体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业务需求来确定。
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

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评议实施方案咱们得明确评议的目的,这可是评议工作的“灵魂”。
评议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更加透明、高效、民主,让人民群众看到我们实实在在的成果。
我们得梳理一下评议的内容。
一、评议对象评议对象主要包括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工作,包括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
具体来说,就是那些和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和决策。
二、评议标准1.政策法规的制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工作效率是否达到预期目标;3.决策是否充分听取人民群众意见;4.工作成果是否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
三、评议程序评议程序要公平、公正、公开,不能让人有猫腻的感觉。
1.成立评议小组,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担任成员;2.制定评议方案,明确评议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3.收集资料,包括政策法规、工作报告、人民群众意见等;4.开展评议,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考察、问卷调查等方式;5.形成评议报告,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评议结果运用评议结果不能白评,得有实际效果。
1.对评议结果进行通报,让人民群众了解评议情况;2.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限时整改;3.对评议结果优秀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4.将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五、时间安排评议工作从2024年1月开始,3月底前完成。
具体安排如下:1.1月,成立评议小组,制定评议方案;2.2月,收集资料,准备评议;3.3月,开展评议,形成评议报告;4.4月,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六、组织实施评议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实施,确保评议工作顺利进行。
同时,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评议工作的实效性。
写到这儿,我端起咖啡,深吸一口气,看着窗外的风景,仿佛已经看到了评议工作的成果。
这份方案,既要让人民群众满意,也要让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更加规范、高效。
嗯,这可是个技术活儿,不过我相信,有了十年的经验,我一定能把这个方案写得漂漂亮亮的。
履职评议实施方案

履职评议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履职评议是对公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的绩效进行评价的一种方式,旨在对公职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激励和规范。
为了确保履职评议的公正、透明和有效性,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可操作的实施方案至关重要。
二、评议对象确定评议对象应包括各级公职人员,无论职务层级和从事工作类别,均应纳入评议的范围。
三、评议标准制定1. 工作绩效:根据不同职能部门的工作要求和目标设定,制定详细的评估标准,评估公职人员的工作成果、执行力和创新能力等。
2. 行为规范:评估公职人员是否具备廉洁奉公、公正廉明、服务意识和职业操守等基本素质,以及是否遵守党纪国法和组织规定。
4. 客观评估方式采取多种评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个人自评、同事评价、上级评议、对外评议等方式。
5. 评议过程评议过程中要确保程序公正、透明,避免人情主义和个人偏见影响评议结果。
设立合适的评议小组或委员会,由专业人员组成,对评议对象进行全面的评估。
6. 风险防控在评议过程中,应设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评议结果的真实准确性。
对可能的行为不端和舞弊行为进行严格监督和检查。
7. 结果反馈和激励措施评议结果应及时反馈给评议对象,根据评议结果给予奖励和惩罚措施,以激励优秀公职人员,激发工作积极性,同时对不合格的公职人员进行必要的纠正和整改。
8. 评议结果公示评议结果要及时公示,增加透明度和公信力。
公示结果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确保公正性。
9. 监督与改进评议过程和结果应接受社会各界和监督部门的监督,并根据反馈意见不断完善和改进评估方案。
四、实施计划1. 制定履职评议的时间表和里程碑,包括评议开始时间、评议周期和评议结束时间等。
2. 召开会议,成立评议小组或委员会,并明确各个评议环节和责任人。
3. 制定评议指南和评估表格,明确评议标准和评估流程。
4. 在评议过程中,及时收集和整理评议结果,确保不同意见充分表达和权衡。
5. 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评议对象。
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计划选文

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计划选文一、计划概述人大代表述职评议工作是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提升人大代表履职能力的重要环节。
本次工作计划旨在通过规范述职评议流程,明确评议内容与标准,确保评议结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通过本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提升人大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水平,促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发挥。
二、评议内容与标准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人大代表在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包括参加会议、提出议案和建议、联系群众、调研视察、执行职务等方面。
评议标准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操作的评议指标。
三、评议方法与流程评议方法采取自我评价、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确保评议结果的全面性和客观性。
评议流程包括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
准备阶段主要进行工作计划的制定、评议标准的确定和评议对象的梳理;实施阶段包括代表自我述职、群众评议、组织评议等环节;总结阶段则是对评议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评议报告,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时间安排与分工本次述职评议工作计划自启动之日起,预计历时三个月。
具体时间安排包括准备阶段一个月,实施阶段一个半月,总结阶段半个月。
分工方面,由人大常委会负责总体协调,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五、保障措施与支持为确保本次述职评议工作的顺利进行,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的评议工作领导小组;二是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与评议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四是强化培训指导,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和评议工作的专业水平。
六、监督与评估本次述职评议工作将接受人大常委会、群众以及媒体等多方面的监督。
人大常委会将定期对评议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按计划推进。
同时,通过群众评议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评议结果进行评估,确保评议工作的公正性和有效性。
委员履职管理制度

委员履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委员履职行为,维护国家机构正常运转,加强委员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及其派出的各类专门委员会,对人大代表履职行为进行管理。
第三条委员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及党的有关纪律和规定,忠实履行代表职责,维护国家、民族和人民根本利益。
第四条委员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应当秉持国家利益至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第五条委员应当保守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滥用相关信息。
第六条委员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应当遵守有关机构的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第七条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依法管理委员履职行为,加强对委员的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委员,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第二章委员履职管理第九条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委员履职管理制度,明确委员职责和权利。
第十条委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参加人大活动,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维护人民利益。
第十一条委员在开会时,应当遵守议事规则,不得擅自插话、无礼行为,应当尊重其他委员发言权。
第十二条委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如实报告个人财产状况和其他有关情况。
第十三条委员应当积极参加人大提案、议案等活动,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四条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应当定期对委员履职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委员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委员,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可以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违法行为的委员,各级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工作委员会可以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章委员权利保障第十七条委员有言论自由、批评监督的权利,不受影响、干扰。
第十八条委员在履行代表职责时应当享有合法权益,如受到不正当打压、冷遇,有权向有关机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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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考核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务委员会)自身建设,促使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府谷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履职考核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常委会组成人员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模范地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县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要密切联系群众,关注民生,致力于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自觉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锐意进取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更好地完成本届人大工作任务,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包括全体会议、小组会)情况;
(二)常委会会议期间对重要议题的审议发言情况;
(三)参加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督查及提出意见、建议的情况;
(四)参加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等有关情况。
三、实施办法
编印《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登记表》,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手一份,由本人填写登记本年度履职情况,年底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委会会议情况由办公室负责提供;常委会会议期间的审议发言情况由办负责提供;县人大
常委会组织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督查等活动,由负责组织实施的委室提供;原选举单位组织的代表视察、代表小组活动,由组织实施的单位提供。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要明确专人负责登记,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参加会议、活动等方面的履职情况一般应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送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根据相关委室以及本人提供的情况,经核准后输入电脑,形成电子档案。
四、具体要求
第一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使职权,认真贯彻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第二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工作单位及职务如果有变动,本人应及时向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报告。
第三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妥善安排自己担负的工作和参与其他的社会活动时应当首先服从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安排。
第四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按时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应当在会议举行前向常务委员会主任或者主持会议的副主任请假。
在常务委员会会议期间,不能出席全体会议、联组会议的,应当向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请假;不能出席分组会议的,应当向小组召集人请假。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因病或者外出工作、学习等不能履行职责,超过三个月的,应当书面向主任或者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主任请假。
第五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一年内三次不参加常务委员会会议和年内三次不参加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等活动的,要劝其辞去委员职务。
第六条每次会议的出、缺席情况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向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通告,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每年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情况,于次年召开的第一次常务委员会会议上进行书面通报。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会议举行前,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围绕会议有关议题,做好审议准备。
第八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出席常务委员会的各种会议,应当遵守《府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按时出席常务委员会各种会议,并围绕议题认真做好发言准备,积极发言。
第九条出席常务委员会会议的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参加对议案的表决,并服从依法表决的结果。
会议主持人宣布议案交付表决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不得再对该议案发表意见,但与表决有关的程序问题,不在此限。
第十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依照规定参加常务委员会组织的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等活动。
在视察和检查中,可以向被视察、检查的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调查要实事求是,评价要客观公正,执法
检查要认真负责。
对需要监督处理的问题,交由常务委员会督促办理。
第十一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必须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参加所在代表小组的活动,按照自己的选举单位,加强与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广泛联系代表和人民群众,经常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常务委员会反映情况。
第十二条建立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履职档案,将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参加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提出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审议发言等方面的情况记入组成人员履职档案,作为组成人员履职情况考核的依据。
第十三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要严守国家机密,凡属规定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不得以任何方式传播。
第十四条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在外事活动中,应当模范遵守外事纪律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
第十五条本方案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附:府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登记表
府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履职情况登记表
(年度)
姓名:
职务:
履职情况统计表
说明:1、请常委会组成人员据实填写,内容尽可能详实(可另附纸);
2、要求字迹工整,便于审核和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