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防火措施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防火措施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防火措施安全技术措施首先,井下防火工作的前提是要制定完善的防火规章制度,包括火灾预防、防火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理等方面。
员工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防火知识和操作技能,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火灾防范意识。
其次,井下的电气设备是火灾的主要隐患之一,因此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防范火灾。
首先,所有电气设备必须经过专业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可靠性。
其次,要对电气设备进行绝缘测试,防止短路和漏电情况发生。
另外,要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防尘清洁,防止灰尘积累导致设备过热引发火灾。
再次,井下通风系统是防火的重要手段之一、通风系统能够及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降低井下工作环境的温度和湿度,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因此,在井下必须安装完善的通风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
同时,在施工过程中要合理使用防火门、防火盖板等防护设施,减少火灾传播速度,保护人员的生命安全。
此外,在井下还应配置适当的灭火设备,以便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进行灭火。
常用的灭火设备包括灭火器、灭火器箱和灭火系统等。
在选择和配置灭火设备时要根据井下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合理搭配,确保能够有效地进行灭火和控制火势蔓延。
最后,井下的人员必须建立起正确的逃生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在发生火灾时,及时采取逃生措施是保证人员生命安全的关键。
因此,要定期进行火灾应急演练,提高人员的逃生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同时,要建立健全的应急通信系统,保证人员能够及时报警和求救。
总之,井下防火措施的安全技术措施涵盖了预防、检修、维护、通风、灭火和逃生等方面。
只有全面采取有效的措施,才能最大程度地防范井下火灾的发生,确保井下工作人员的安全。
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井下动火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前言井下动火作业是在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井下采矿生产中常见的作业之一。
该作业中需要制造火焰或者高温环境,由于煤mine、金属非金属矿山都是封闭的空间,其独特的地理环境和物质条件加大了动火作业安全隐患的风险。
因此,我们需要合理采取一系列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可能的安全事故的发生,以保障井下的工人的人身安全及生产安全。
本文将会介绍一些井下动火作业的最佳安全技术措施。
安全技术措施1. 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在进行井下动火作业的前,首先必须进行安全检查,该检查要最大限度的检测所选择的动火设备的安全性,环境的适宜性以及所需动火区域是否满足要求。
为此,必须经过以下的检查:1.检查所选的设备是否符合热工学标准,是否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2.检查井下动火作业区域,确保安全条件符合要求,没有危险物质的存在3.确认有完整的通风系统,并且通风系统状态良好,确保通风系统没有污染物和空气中的微生物4.检查所需动火口的周围区域,必须清除在动火前难以燃烧的物质2. 动火器具的选择和使用1.防爆电器插头和插座应符合安全要求,要检查其绝缘性是否良好2.使用消防设备的安全性必须得到充分保障3.所使用的动火设备必须符合要求,应该是由保护器保护的设备3. 严格防火、防爆管理在进行井下动火作业的时候,必须进行严格的防火、防爆管理,为了保证作业的安全性:1.井下可以使用瓶装氧气,但是必须按照规定存放;2.禁止使用易燃、易爆性材料;3.当动火作业进入关键环节时,需检查火源,保证动火的有效控制。
4. 安全操作策略1.动火前要有专人观察,确认动火时刻,记录当时的环境信息及操作人员等情况;2.超过三人以上同地方动火的需由相关人员安排;3.动火现场需设置明显警示标志,进入动火现场需佩戴防火服。
在动火的长期过程中更应保持注意力,避免手残,避免损坏安全。
结语井下动火作业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等井下采矿生产中必要的作业,合理的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可以大大地降低动火作业的风险,防止人身伤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1、任何人不得擅自带火种入井,严禁在井下翻开矿灯。
2、井下严格杜绝产生火源,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井下进展电、气焊时,必需制定特地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3、加强放炮治理,使用三级煤矿安全炸药,严禁用明火、矿灯或其它动力电放炮。
4、加强电气设备治理,设备性能完好,严禁超负荷运转,杜绝失爆。
5、设置井下消防供水管路,风巷每隔100m,其它巷道每隔50m,设一个三通闸阀。
6、任何人发觉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状况,马上实行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掌握火势,并快速报告矿调度室。
矿调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灾报告后,应马上按灾难预防和处理规划通知有关人员组织抢救灾区人员和实施灭火工作。
7、矿值班调度和在现场的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灾难预防和处理规划的规定,将全部可能受火灾威逼地区中的人员撤离,并组织人员灭火。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展灭火。
8、对于自燃发火按自燃发火措施执行。
七、通风瓦斯综合防尘安全措施1、巷道开工前,由通风区依据通风系统给出局扇合理位置,安装2台同等力量的局扇通风机,一台运转一台备用,实现双风机双电源,能自动切换,安装好后并有专人负责治理,保证正常使用。
2、安装和使用局部通风机和风筒应遵守以下规定:(一)局部通风机必需由施工单位指定人员负责治理,保证正常运转。
(二)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需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掘进巷道回风口不得小于10m;全风压供应该处的风量必需大于局部通风机的吸入风量,局部通风机安装地点到回风口间的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必需符合:煤巷、半煤岩巷掘进最低风速0.25m/s,岩巷最低风速0.15m/s。
(三)必需采纳抗静电、阻燃风筒。
风筒口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岩巷不大于8m,煤、半煤岩巷不大于5m。
风筒应吊挂整齐,逢环必挂,不漏风,不落地。
(四)低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可采纳装有选择性漏电爱护装置的供电线路供电,或与采煤工作面分开供电。
矿井防灭火措施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 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零。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 50m。 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6、防尘水管每50m 要设一个三通闸阀,迎头30m 内设防尘喷头。 7、必须定期冲刷巷帮顶部及风筒上积尘,严禁煤尘堆积。
8、作业人员配戴防尘口罩,加强个体防护。 9、综掘机开启时风,净化风流,防止煤岩尘飞扬。 11 、巷道内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设置隔爆水棚。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3、一旦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 灭火,控制火势,并及时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人员撤至 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 生异常应立即汇报处理。
煤矿井下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

煤矿井下动火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正式版一、确定动火作业的必要性动火作业是指对于需要使用明火进行作业的情况下,进行必要的防火措施并获取操作审批的过程。
首先在进行动火作业之前,应当进行评估和确定是否有替代方案可以不使用明火进行作业,以及明火作业是否会对矿井的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二、矿井动火作业管理人员的职责1.建立动火作业管理制度,明确动火作业的程序和规范。
2.完成动火作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火源选择、作业区域的安全检查和设备的准备。
3.组织动火作业前的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确保作业人员具备足够的作业知识和技能。
4.负责动火作业的现场监督、检查和指导,严格按照作业规范和安全要求进行作业。
5.及时处理作业中遇到的问题和难题,并及时上报上级领导。
6.安排作业人员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培训,提高整体安全意识。
三、办公区域和井下车间火源的选择和管理1.办公区域和井下车间内不得使用明火作为常规作业工具,应当使用充电电池或防爆电器作为照明的主要方式。
2.道路、巷道、出口等场所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确保通道流畅,可随时疏散。
3.办公区域和井下车间内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符合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准,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并定期进行电气安全检测。
四、动火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和准备1.动火作业前必须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动火区域是否存在明火以外的可燃物,必要时进行清理和喷洒阻燃剂。
2.确保动火区域的通风良好,防止积聚可燃气体。
3.动火作业前必须准备好相应的灭火器具、泡沫灭火器和水源设备,并保持灭火器的完好有效。
五、动火作业时的防护措施1.必须确保动火现场周围没有易燃易爆物品。
2.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面罩和防火服,并配备矿用安全帽、安全鞋等防护装备。
3.严禁在作业区域内吸烟和使用明火作为工具,使用防爆电工工具进行作业。
4.提供及时有效的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防止积聚可燃气体。
六、动火作业后的清理和检查1.动火作业结束后,必须进行现场清理,将作业区域内的杂物和残留物清除,防止引发二次火灾。
怎样预防井下火灾

怎样预防井下火灾
首先,加强安全教育。
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培训,使他们了解井下作业的危险性和应对突发情况的方法。
要加强火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井下作业人员的火灾防范意识和自救能力。
其次,保障设备的安全。
对井下作业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和安全可靠。
特别是对于易燃易爆的设备,要加强保养和检查,以防止其发生火灾。
另外,加强通风管理。
井下通风是预防火灾的重要环节,保证通风系统的正常运转,及时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减少火灾发生的可能性。
对于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还需要采取增加通风设备和安装排放管道等措施,以确保通风系统的有效性。
再者,加强气体检测监控。
定期对井下的气体进行检测监控,发现问题立即处理,防止有害气体的聚集和燃爆。
此外,加强消防设施设备。
在井下设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消防通道等,以便在发生火灾时可以迅速扑灭火情或疏散人员。
同时,要定期对这些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能够正常使用。
最后,加强领导管理。
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井下作业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他们严格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同时要加强对井下作业环境的监控,确保井下环境的安全性。
综上所述,预防井下火灾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通过教育培训、设备维护、通风管理、气体监测、消防设施和领导管理等多方面的工作,才能有效地降低井下火灾发生的可能性,确保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工作环境的安全稳定。
希望有关单位和人员能够充分重视井下火灾预防工作,为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提供可靠保障。
防止烟火入井安全技术措施

**煤业有限公司进风井防火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煤矿井口发生火灾不仅影响地面工业广场的安全,其产生的有毒有害烟气有可能在矿井负压的作用下随新鲜风流入井,极大的威胁井下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五十条“进风井口应当装设防火铁门,防火铁门必须严密并易于关闭,打开时不妨碍提升' 运输和人员通行,并定期维修;如果不设防火铁门,必须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的要求,为防止有毒有害烟气经进风井入井,特制定本措施:一、安全管理措施1、明确井口防火管理职责,各进风井口实行责任区管理,副平爾井口由安监部管理,主斜井井口由运转队管理,管道井和旧副斜井由通风队管理。
安监部对各井口防火负有安全监督检查的管理职责。
各管理单位负责责任区内消防器材的检查' 更换,要求其职工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并熟悉本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及时排查火灾安全隐患,查处并制止“三违”现象。
2、加强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进风井口及主通风机房20米范围内的人员一律不得抽烟,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禁止用火炉、炉取暖,禁止燃烧垃圾' 废料等明火存在。
消其中3、 加强入井人员管理,严禁入井人员携带烟草、打火机、火柴等火种入井,确因烧焊需要携带火种的,履行烧焊审批手续后明确专人携带火种;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
4、 在井口房附近悬挂醒目的“严禁烟火”警示牌。
5、 各管理单位不定期进行巡回检查,重点对井口消防器材' 供 水管路等防灭火设施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 违规行为。
6、木料场、歼石山等堆放场距离进风井口不得小于80m 。
木料 场距离歼石山不得小于50m 。
不得将歼石山设在进风井的主导风向上风侧、表土 10m 以浅有煤 层的地面上和有漏风的采空区上方的塌陷范围内。
二、安全技术措施K 进风井口必须设置一组消防设施,具体包括消防沙箱、铁楸、数量不得少于4个,消防沙不得少于0. 5m 3o2、进风井口放置的消防设施,数量必须充足,并由责任队组定期进行检查,过期' 损坏的及时进行更换,不得挪作他用。
2024年矿井火灾的综合防治(3篇)

2024年矿井火灾的综合防治一、矿井火灾的现状与影响矿井火灾是矿下遇火事故的重要形式,严重威胁矿工的安全和国家的资源安全,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矿井火灾的发生往往由于矿井中的可燃气体、可燃物质和矿井火灾源之间的相互作用所引起,火灾一旦发生,矿井中的不透气区域、高温、高湿度和有毒气体的迅速扩散使得火灾难以控制。
因此,矿井火灾的综合防治尤为重要。
二、综合防治的主要措施1. 加强矿山安全管理加强矿井安全管理是预防矿井火灾的首要任务。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矿井整体的排查和调查工作,发现火灾隐患及早进行整改。
同时,加强对矿工的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完善火灾监测系统采用先进的火灾监测设备,如红外线烟雾探测器、温度传感器等,对矿井内的可燃气体和温度进行实时监测。
同时,建立起火灾报警系统和迅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现火灾隐患,即刻报警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 提高矿井通风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矿井通风是矿井火灾防治的关键环节,通风系统的稳定运行直接影响矿工的生命安全。
因此,应加强通风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保持通风系统的良好运行状态。
4. 提高矿井的防火性能对于易燃的矿井材料,应采取火灾防治措施,如涂装防火涂料、安装防火隔离器等,提高矿井的防火能力。
同时,加强矿井的灭火设施建设,如增加灭火器、建立灭火水源等,以便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进行灭火。
5. 采取安全措施减少矿井可燃气体的产生和积聚采取先进的矿井瓦斯抽放技术,将矿井中产生的可燃气体及时排出,减少可燃气体在矿井中的积聚。
同时,加强矿井内的危险品管理,严禁在矿井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的发生。
6. 强化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建立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处置的责任和措施,提高矿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定期组织演练,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
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配合,提高事故应急响应的效率与准确性。
7. 加强矿井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分析及时组织专家对矿井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找出事故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制定更加完善的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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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防火措施安全技术
措施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攀煤(集团)公司大宝顶煤矿2016年度井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单位:
编制人:
通防部长: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日编
XX公司XX煤矿
2016年度井下防火安全技术措施
一、概述
根据四川省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煤层自燃倾向性等级鉴定结果,我矿开采的煤层属Ⅲ级不易自燃煤层,故我矿井下防火措施主要是外因火灾防治。
二、矿井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一)井口防火
1、井口房内必须长期备有至少两个灭火器,由运输队负责管理。
2、地面设消防水池,其存水量不得少于200m3,由综合管理科负责,保证存水量在200m3以上,否则必须停止生活用水。
3、井口房和主要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4、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工作,如确需使用时应由施工单位技术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总工程师批准。
5、井口房附近设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库应有轨道直达井口。
(二)井下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火措施
1)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选择防爆型电气设备,且必须是煤矿
专用设备,要有煤安安全标志,三证齐全者,方可入井,否则禁止使用。
2)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严禁采用铝包电缆,必须选用经检验合格的,并取得煤矿专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
3)所有机电设备必须根据其功率选择电缆截面,严禁小断面电缆向大功率设备供电,以防电缆爆炸或燃烧,引发火灾。
4)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
5)不得在井下从事电焊、气焊工作。
6)电工必须随时检查井下电气的失爆情况,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7)电缆的连接均用矿用防爆接线盒,接线不得失爆。
8)井下通信、信号电缆必须采用煤矿专用通信电缆。
9)井下检修设备后,必须及时清除残余物及油脂,严禁摆放于井下。
10)风井及专用回风巷不得悬挂非本质安全型电缆。
11)井下所有机电硐室及电气设备地点,配备不少于0.2m3消防沙、2个8Kg的灭火器、2把消防锨、2个消防桶、10个消防沙袋,并挂牌管理。
12)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存放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必须存放在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送出地面处。
13)井下掘进用电必须执行“三专两闭锁”(专用电缆、专用开关和专用变压器)。
2、消防管路设置要求
防尘、消防共用一趟管路,规格相同。
1)矿井一翼及主消防管路直径不小于100mm。
2)采区上、下山消防管路直径不小于75mm。
3)采掘工作面长度超过600m,管路直径不小于75mm,长度在600m以内的管路直径不小于50mm。
4)消防水管三通阀门,在皮带巷每隔50m安装一个,在轨道巷和其他巷道每隔100m安装一个。
5)矿井静压水池容量应符合《规程》要求,并要有充足的水源,永久性消防水池容量不得200m3,且贮水量不得小于井下连续2小时的用水量,并设有备用水池,其贮水量不得小于永久性消防水池的一半。
消防管路应敷设到所有可能产生粉尘和沉积粉尘的地点,管道的规格应保证各用水点的水压能满足降尘需要。
7)井下所有的巷道必须做到“有巷有管,有管有水”,长度不足100m的通风巷道和联络巷,如端口有三通阀门接软管可以覆盖的,可不敷设消防管路。
3、爆破作业防火措施
1)采掘工作面都必须使用取得产品许可证的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煤矿许用乳化炸药和煤矿许用毫秒延期电雷管。
2)炮泥封泥应用水炮泥,水炮泥外剩余的炮眼部分,应用粘土炮泥封实。
禁止使用浮煤充填和放空炮。
3)放炮时,禁止反向起爆。
4)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制度。
5)放炮母线、连接线和电雷管脚线必须相互扭接并悬挂,不得同轨道、金属管、钢丝绳、刮板输送机等导电体相接触,以防瓦斯、粉尘爆炸事故引发火灾事故。
6)同一采掘工作面严禁使用2台(包含两台)以上放炮器同时起爆。
7)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放炮员操作规程》和我矿制定的《井下放炮安全技术措施》。
4、井下炸药库发放点至少配备两套消防器材,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工具的配备数量以满足一个点失火使用为准,打密闭工具的配备数量以满足一个回采工作面工作面失火时,同时封闭上、下顺槽两个作用点使用为准,并适当留有备用。
通风区定期检查和更换;
材料、工具不得挪作他用。
5、井下消防材料库总长度不少于20m,消防材料配备数量按消防材料清单配备。
6、井口检身员必须严格执行检身制度,严禁带烟火下井和穿化纤衣服入井。
7、通防队每周要对密闭墙的完好情况进行检查。
三、发现矿井火灾的行动原则
1、任何人发现火灾时,应根据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避免火灾蔓延,如果不能直接灭火,应迅速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受威胁区域人员撤离。
2、在现场的队长、班长、瓦安员和安全员等人接到调度通知后,必须依照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规定,将所有可能受火灾威胁地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3、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用不导电的沙子或灭火器进行灭火。
4、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关闭局扇通风机,防止因瓦斯聚积而导致爆炸事故。
5、在抢救人员和灭火过程中,必须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一氧化碳、煤尘、其它有害气体和风向、风量变化。
6、用水灭火应注意的问题
1)水是导电物质,不能用来扑灭带电的电气设备的火灾。
2)水比油重,不能用来扑灭油类火灾。
3)要有足够的水量,若水量不足,在高温下可分解成氢气和氧气,有混合气体爆炸的危险。
4)用水灭火时,人要站据上风头工作。
射流由火源的边缘逐渐喷向中心,以免产生过量的水蒸气伤人。
7、在主运输巷道内,开关集中摆放地点,必须储备一定数量的沙子。
8、电工必须跟班作业,经常巡回检查各处电气设备、电缆的完
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自救和互救措施
井下工作人员自救和互救一般原则:井下发生瓦斯、煤尘或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要佩戴自救器,按井下避灾线路迎着新鲜风流撤退,班长应清点人数,如有伤者,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把受伤者运至新鲜风流中进行抢救。
附件:
井下消防材料库储备材料、工具、设备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