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常见国际贸易欺诈类型,你知道吗
常见贸易诈骗14招数

常见贸易诈骗14招数招数一:合同诈骗这是犯罪分子常用的诈骗手段之一。
在通常情况下他们一般先成立一个皮包公司(甚至虚构一个公司),这些公司往往从外表上能起到掩人耳目的目的),然后他们便与你签订购销合同,向你购货,货到后按月结款。
先前的几次小数额交易,他们都会及时付款。
别急,这只不过是骗你信任的手段而已,他们一般都会在最后一次要上一大批货后便人间蒸发,或是付少量订金拿走大批货物后消失在茫茫的中华大地上。
招数二:空头支票诈骗疑犯在其作案初期,不会马上使用空头支票,而是先用现金进行小数额交易,以赢取你的信任,等你对他完全信任之时,他便会表示,想做大点,多拿点货,带现金不方便,希望能以支票交易,最后拿到一大批货物后,在支票到期前人去楼空,从而诈骗多家当事人。
现有空头支票诈骗在顺德容桂地区的经济案件中占有较大的比重。
可千万要留神哟!招数三:金蝉脱壳通常疑犯会先租用一个商铺或是出租屋、甚至是空地,然后要求你送货到其租用的地方,并佯称卸完货后再带你去收取货款,可在途中,他们往往会想尽办法借故离开,等你发现不妥返回卸货地点时,货物早已被人全部运走。
从2002年1月至今,顺德容桂地区已发生19起以此手段诈骗的案件,被骗货物包括电器、钢材、轴承、药材等。
招数四:以传真电汇单骗钱疑犯向你购货,并把电汇单传真给你,待款到后发货。
前几次交易都正常进行,等得到你的信任后,他们便急着要货,要求你收到传真后先发货,待货发出后,他们便马上到银行终止这笔汇款,利用传真电汇单与实际到账时间的时间差实施诈骗。
招数五:运输诈骗顺德区容桂货运专业一条街对广大企业的货物流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个别货物运输企业在管理上的不完善,却被不法分子所利用。
骗子的手段一般是:先由一人在外地租房安装电话、专门负责接听电话,再伪造一假证件及假车牌,然后将假车牌装在货运车上,并在停车场等候,当你租用其汽车时,他们就以虚假的身份与货运部签订“运输协议”,帮你运货,从而将货运部的货物骗走。
国际贸易中的跟单信用证及其常见欺诈手法

国际贸易中的跟单信用证及其常见欺诈手法国际贸易是指不同国家之间依据市场规则、士约管理和资金清算等方式进行的货物和服务交易的活动。
在国际贸易中,跟单信用证被广泛应用于通过银行作为中介来实现商业信用风险的转移。
跟单信用证是指买方委托银行发出信用证,银行根据信用证开立赊销单据后,从出口商处获得货物单据,并向进口商支付货款。
在跟单信用证的交易中,常常出现欺诈行为,其中最常见的欺诈手法有以下几种:一、无法追溯来源的信用证这种欺诈手法通常是由出口商和银行勾结起来,他们在跟单信用证上使用的是伪造的银行标志、银行名字、银行地址、银行执照等信息,以掩盖他们的违法行为。
这种欺诈行为的受害者可能是进口商和其他国际交易参与者,因为他们无法确定银行是否存在或达成的信用证是否有效。
二、以虚构交易进行的信用证这种欺诈手法通常是由出口商和进口商勾结起来,他们将虚构的商品和服务装在文件中,然后模仿真正的跟单信用证交易流程来骗取银行的款项。
这种欺诈的最明显迹象是交易单据中出现频繁的重叠和错位项或与实体店铺不相符的信息。
三、利用高价让银行误判单据的信用证这种欺诈手法是指利用虚高的价格来误导银行判断跟单信用证是否真实有效。
出口商和进口商在签订协议后,出口商会按照虚假价格收集假的货物文件。
接着,出口商会把这些文件提交给银行,银行会按照价格相信文件的真实性。
一旦银行支付了高价,欺诈者将轻易地获得资金,而追究责任将显得困难。
四、设计复杂的跟单信用证这种欺诈手法通常是针对那些缺乏经验的进口商和银行。
欺诈者会设计各种复杂的跟单信用证来干扰银行工作和进口商执行,例外许可、行业管制,技术规范,汽车配件的规格和配置等。
这种欺诈手法要求进口商进行详细的审核,以确保交货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问题。
总之,国际贸易中的跟单信用证是国际交易的重要环节。
由于涉及到金钱和商品,欺诈现象时有发生。
在以后的国际贸易活动中,我们必须加强对跟单信用证的审核,加强风险防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及其防范措施在国际贸易中,合同的签订对于双方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存在着一些欺诈行为,使得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遭受损失。
因此,了解和预防国际贸易合同欺诈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从合同欺诈的类型以及防范措施两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类型1. 假冒产品或服务假冒产品或服务是一种常见的欺诈手段。
在国际贸易中,卖方可能会故意提供次品或虚假产品,以获得更高的利润。
另外,卖方也可能虚构产品的性能或服务的质量,给买方造成误导。
2. 虚假交付日期卖方在合同中虚假地陈述交付日期,以达到延迟交货的目的。
这种行为会给买方造成贸易中断、资金浪费和时间损耗。
3. 价格欺诈价格欺诈是指卖方在合同中故意隐瞒或虚构价格信息,以达到获得不公平利益的目的。
例如,卖方可能在合同中隐瞒了某些费用或税收,使得买方最终需要支付更高的价格。
4. 资金欺诈在国际贸易中,资金欺诈也是一种常见的手段。
例如,买方可能通过欺诈手段向卖方逃避或拖延支付货款。
另外,卖方也可能利用虚假的资金证明或银行保函来迫使买方提供预付款。
二、防范国际贸易合同欺诈的措施1. 加强尽职调查在签订合同之前,双方都应该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买方需要了解卖方的信誉和业务记录,以及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性能。
而卖方也应该对买方的信誉和资金状况进行调查,确保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明确合同条款为了避免合同欺诈,合同的条款应该明确详细。
双方应该对产品价格、交付日期、质量标准、支付方式等重要条款进行具体约定,并确保合同中不存在模糊、含糊不清的内容。
3. 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在国际贸易中,市场动态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合同的履行。
因此,双方应该时刻关注市场的变化,对可能对合同履行产生影响的因素进行及时调整和协商。
4. 合理分配风险合同中风险的合理分配是预防欺诈的重要手段之一。
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在发生争议时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国际贸易中的常见骗局

有关尼日利亚的骗局为保护您的利益,您在遇到来自尼日利亚等西非国家的邮件时,注意是否有以下几种情况:1)邮件的中心内容与从尼日利亚或其他非洲国家设法转出的一笔巨款有关。
由于当地政府对这笔巨额财产要征收高额税,他需要转入您名下的国外账户来逃税。
为了感谢您的帮忙,事成之后,他愿意付您可观的酬劳。
除此之外,信上还会附上这笔钱目前所在尼日利亚银行的账户号码,鼓励你去核实。
如您表现出对此事的兴趣,他会接着问您索要手续费等。
这类邮件是典型的尼日利亚骗局,它是一种起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的、十分典型的网络骗子的行骗手法,因缘于尼日利亚而得名。
设局者利用网民在网络营销中急欲成交的心理和金融知识匮乏的情况来设局骗财,所以请大家务必小心,不要上当。
2)利用我国一些公司对国外招标程序不太熟悉的弱点行骗。
在电子邮件中以西非国家共同体、其他地区经济组织和政府采购的名义进行国际招标,以优惠条件吸引中国公司投标。
随后便要求投标公司先期支付一笔这样或那样的费用。
有的则以官方机构名义,邀请国外公司来商洽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高价求购货物,骗取一些公司的信任。
诈骗分子随即要求他们提前支付手续费。
当大量手续费诈骗到手后,就没了下文。
3)初次接触,在收到出口方首轮报价之后,国外客户对价格及产品规格指标没有提出任何异议,即允诺大定单,要求出口方提供形式发票。
接着,以办理政府批文,或在卫生部注册为由,要求出口方先期支付这笔费用。
在出口方支付之后,客户即石沉大海,杳无音信。
4)客户以支票或远期汇票形式支付定金,然后要求出口方立即出运,由于票据需要托收,银行在托收不成功或发现票据系伪造的,往往已经迟了。
5)初次接触之后,即要求出口方提供来华的邀请函,目的是利用国内企业发邀请函,其实并无采购或拜访企业的真实意图。
我们建议对不熟悉的客户不要发邀请函,以免他们在华有违法行径时影响到企业的声誉。
虽然有这样那样的骗局和欺诈行为存在,但客观地说,尼日利亚仍是个大市场,关键是我们在和尼日利亚人做生意时要根据尼日利亚的特点,严格遵守游戏规则,采用对自己有利的贸易方式,那么产品销到尼日利亚市场的前景仍旧是十分广阔的。
虚假贸易分类

虚假贸易分类
虚假贸易通常指的是以欺骗、虚构或非法手段进行的国际贸易活动。
虚假贸易分类可以根据欺诈手段和欺骗对象的不同进行划分。
以下是一些虚假贸易的常见分类:
1. 假冒品牌和商品:这种欺诈行为涉及制造或销售伪造的品牌和商品。
这包括制造假冒名牌服装、鞋子、手袋等,或销售伪造的电子产品、药品、食品等。
这类欺诈行为损害了真正品牌的声誉,并给消费者带来了安全隐患。
2. 冒充身份或企业欺诈:这种欺诈行为通常涉及冒充他人身份或企业进行贸易活动。
例如,冒充某个公司销售其产品,或使用他人的银行账户进行交易。
这类欺诈行为可能导致经济损失、信用危机和法律纠纷。
3. 走私和偷窃:这种欺诈行为包括非法贸易和窃取他人财产进行贸易。
走私通常指通过非法途径运输和贸易禁止进口或出口的商品,如毒品、武器和珍稀动植物制品。
偷窃则指窃取他人财产进行贸易,如盗窃艺术品、珠宝和贵金属。
4. 非法金融交易:这种欺诈行为涉及非法转移资金、逃避税收或洗钱。
这包括使用虚假文件欺骗金融机构、将资金转移到非法账户、虚构交易来逃避税收等行为。
5. 虚假广告和销售:这种欺诈行为涉及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或销售伪劣产品。
这包括使用虚假广告宣传产品的功效、虚构用户评价来推销产品,或销售劣质、过期或不合格的商品。
以上仅是虚假贸易分类的一些常见示例,实际上虚假贸易的形式和手段非常多样。
虚假贸易对经济、消费者和正常贸易秩序都带来了严重的影响,需要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努力来打击和预防。
跨境电商的网络欺诈风险如何防范

跨境电商的网络欺诈风险如何防范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速,跨境电商已成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与此同时,网络欺诈风险也如影随形,给跨境电商的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障跨境电商的健康发展,防范网络欺诈风险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任务。
一、跨境电商网络欺诈的常见类型1、虚假交易欺诈这是最常见的一种欺诈类型。
欺诈者会创建虚假的网店或商品页面,以低价、热门商品为诱饵,吸引消费者下单付款,但实际上并不会发货,从而骗取消费者的钱财。
2、支付欺诈在支付环节,欺诈者可能会通过窃取消费者的支付账号和密码,或者利用恶意软件篡改支付信息,将资金转移到自己的账户。
3、身份欺诈欺诈者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注册账号,进行非法交易,或者利用虚假身份获取优惠、贷款等。
4、物流欺诈在物流环节,欺诈者可能会提供虚假的物流信息,或者与不良物流商勾结,故意延误、丢失货物,以骗取消费者的赔偿。
5、数据窃取欺诈通过网络攻击、钓鱼邮件等手段窃取跨境电商企业的用户数据、交易数据等敏感信息,然后进行非法利用或出售。
二、跨境电商网络欺诈的危害1、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消费者在遭遇网络欺诈后,可能会损失购物资金,甚至还可能面临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后续风险,如信用卡被盗刷等。
2、损害跨境电商企业的声誉一旦消费者在某个跨境电商平台上遭遇欺诈,很可能会对该平台失去信任,不再进行购物,从而影响企业的业务发展。
3、影响行业的健康发展大量的网络欺诈行为会破坏跨境电商行业的生态环境,导致市场秩序混乱,阻碍行业的正常发展。
三、跨境电商网络欺诈的成因1、技术漏洞跨境电商平台和支付系统在技术上可能存在一些漏洞,被欺诈者利用。
2、信息不对称消费者在跨境购物时,对商品和商家的了解有限,容易被欺诈者的虚假宣传所迷惑。
3、监管难度大跨境电商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监管政策,协调和监管难度较大。
4、消费者安全意识薄弱部分消费者在进行跨境购物时,缺乏安全意识,不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容易成为欺诈的目标。
国际结算中的欺诈及其防范

国际结算中的欺诈及其防范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环境中,国际贸易和金融交易日益频繁,国际结算作为其中的关键环节,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伴随着国际结算业务的发展,欺诈行为也时有发生,给企业和金融机构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因此,了解国际结算中的欺诈手段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显得尤为重要。
一、国际结算中常见的欺诈类型1、信用证欺诈信用证是国际结算中常用的支付方式之一,但也是欺诈行为的高发领域。
常见的信用证欺诈手段包括伪造信用证、软条款信用证、信用证欺诈性单据等。
例如,欺诈者可能伪造一家知名银行的信用证,骗取卖方发货;或者在信用证中设置一些隐蔽的软条款,使得卖方难以满足要求,从而达到拒付货款的目的。
2、托收欺诈托收是指卖方委托银行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
在托收过程中,欺诈者可能会伪造托收单据,或者与买方勾结,在未付款的情况下取得货物。
3、汇款欺诈汇款是最简单的国际结算方式之一,但也存在风险。
欺诈者可能会提供虚假的汇款信息,误导卖方发货,或者在汇款后通过各种手段撤销汇款。
4、票据欺诈票据作为国际结算中的重要支付工具,也容易成为欺诈的目标。
常见的票据欺诈包括伪造票据、变造票据、空头支票等。
二、国际结算欺诈的成因1、信息不对称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往往位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难以全面了解对方的信用状况和经营情况,这就为欺诈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2、法律法规不完善不同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对于国际结算欺诈的认定和处罚标准也不尽相同,这使得欺诈者有机可乘,并且增加了打击欺诈行为的难度。
3、银行审核不严银行在国际结算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有时由于业务繁忙、人员素质不高等原因,银行可能对单据和交易的审核不够严格,从而让欺诈行为得以得逞。
4、企业风险意识淡薄一些企业在进行国际结算时,缺乏风险意识,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和评估,也没有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容易成为欺诈的受害者。
三、国际结算欺诈的危害1、经济损失欺诈行为直接导致企业或金融机构遭受货款损失、货物损失以及相关的费用损失,严重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防控

国际贸易合同欺诈防控随着全球化的推进,国际贸易合同成为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然而,正因为其跨越国界的特点,合同欺诈问题也相应得到了加剧。
欺诈行为不仅会导致经济损失,还会对国际贸易体系的稳定性产生严重影响。
因此,必须采取措施来防范和控制国际贸易合同欺诈。
一、了解欺诈手段作为国际贸易合同当事人,了解欺诈手段是防控欺诈的首要步骤。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合同欺诈手段:1. 信息伪造:合同当事人可能通过伪造文件、虚构事实或者隐瞒重要信息来欺瞒对方。
例如,在合同中夸大产品质量或者规模,以获取更有利的交易条件。
2. 假冒身份:有些欺诈者会利用他人的身份,或者通过虚假注册企业的方式进行欺诈。
他们可能伪造身份证件或公司文件,以获取他人信任和合作机会。
3. 虚假交易:在一些虚假交易中,合同当事人可能以低于市场价格出售产品,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以各种理由拒绝交货,并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对方的预付款。
二、加强尽职调查为了减少欺诈风险,合同当事人在进行合作前应加强尽职调查。
以下是一些建议:1. 核实身份:在与对方进行任何商务往来之前,应核实对方的身份信息。
可以查阅相关国家的商务数据库,或者通过专业的第三方公司进行调查。
2. 了解信用记录:了解对方的商务信用记录是非常重要的。
可以通过信用评级机构或者贸易保险公司获取对方的信用报告,以此评估其合作风险。
3. 实地考察: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进行实地考察。
通过亲自参观厂房、产品展示等,可以更直观地了解对方的实力和经营状况。
三、合同条款的重要性合同条款是双方权益的保障,也是防控欺诈的重要手段。
以下是一些建议:1. 清晰明确:合同中的条款应尽可能清晰明确,以避免模糊和歧义。
条款应包括产品质量、价格、交付期限、交付方式等关键内容。
同时,应设定明确的违约责任和补偿机制。
2. 风险分担:在合同中,可以约定风险的分担方式。
例如,在国际贸易中,货物的运输和保险责任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防止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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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理解,毕竟有时候一个订单就有可能把一个小公司搞垮。
随着国际贸易的迅猛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中国企业国际贸易经验少,信息渠道贫乏等特别,利用各种手段进行诈骗,并且不时的成功,给我们的企业带来了巨大的危害和损失。
我找了几个常见国际贸易欺诈类型,希望大家擦亮眼睛,识破骗局,避免损失。
骗局一:放长线钓大鱼这种骗术一般采取的策略是先以几笔小单赢得出口商的信任,一旦取得信任便立即提出签订大额合同,之后便狠咬一口致人半死,随后开始人间蒸发、渺无音信。
有些大骗局甚至能够潜伏1~2年,忍让数十笔小额生意,等到出口商已经完全没有了警惕心理,便实施大额的诈骗计划,这种欺诈的隐蔽性很强、识破骗局的难度比较大,因而危害性也很大。
浙江一生产水平尺的厂商在展会上结识了一个非洲的采购商后,感觉不错。
该非洲客户开始下了几笔小单,付款也相当及时,之后定期稳定地加大了订单,付款依然及时。
期间双方多次在展会上相见,浙江厂商去过对方公司,也在自己工厂接待过这一外商。
浙江的出口企业也逐渐信任这个客户。
不久非洲客户突然下了一笔大单,同时以资金周转困难、交货期紧为由,要求货到付款。
由于货物数量很大,浙江厂商又联合多家同行一起供货,但不幸的是,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就杳无音信了。
因为损失巨大,几家工厂联合出资聘请了国际律师去当地寻访,结果发现货已经如数卖给了当地的一家大公司,此前一直与浙江厂商联系的非洲公司已经注销,早就人去楼空了。
骗局二:内外勾结暗藏杀机在进出口贸易中,大多数外商的资信都很好,但也存在一些不法分子从一开始就居心不良,图谋不轨。
他们利用中国中小企业缺少国外销售渠道和信息的劣势,以投资或融资救世主的身份亮相,博得暂时信任便立即引诱企业上钩,速战速决,企业入套便立即收网提款脱身,随即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广东省一进出口公司由于存在着出口创汇指标和利润指标,庞大的出口任务压得公司上下为难。
面对这样的困难,公司上下四处寻觅渠道,八面寻找商机。
正在焦虑之际,一位好心的“朋友”突然出现了。
他得此信息后主动登门拜访,告知他了解的某某工厂有固定的出口渠道,就是因为与原有的外贸公司闹翻了,至今仍关系紧张,很想断绝这一供货关系,另换一家外贸公司做出口代理。
进出口公司的人了解到,该厂的确是一个常年出口玉器的老厂,具有相当的出口玉器经验,但效益不好,工人的工资较难发出,下岗者较多。
据该玉器厂介绍,有一外商询价大件玉器雕刻品,双方价格已经谈好,但厂家要求公司不做代理出口,而做自营出口。
进出口公司考虑到该厂是一家常年出口老厂,有丰富的出口经验并熟悉国际规则,商品质量一般均有保障,包装也无需出口公司过分操心,同时自营出口盈利高于代理,又可完成出口创汇指标和利润指标,于是欣然接受并同工厂签订了收购合同。
由于公司对出口大件玉器雕刻品的生产、质量和该项商品国际市场的作法和包装均一窍不通,加之对这一传统出口老厂的肃然起敬和莫名其妙的信任,也就欣然接受了他们的外商,一段时间后便很快与外商也签订了出口合同。
时间不长,外商非常积极快速地开来信用证,一切进展顺利。
该合同项下的出口玉器共计19件,总额2100万元人民币,进出口公司预付货款30%,贷款630万元交给了工厂,玉雕经过一月有余便按期交货。
但非常奇怪的是,外商在信用证上额外强调:“大件玉雕要运至卖方港口复验,买方代表必须在卖方港口参与复验”。
也就是说货物运往出口装运港后,必须再进行第二次商检才能装船。
按其要求,玉雕运至了上海码头,买卖双方在上海港口碰面共同面对第二次商检。
开箱后,发现玉雕破损,外商当场表态拒收和拒付。
经调查,这是一起厂家和外商蓄谋已久编制的骗局,是二者蓄意勾结和串通一气上演“转嫁危机”的一个圈套。
原因可能有两种,一是工厂有意把外商订做后不要的东西抛给一个公司接纳,用“假出口设套”摆脱双方的经济损失,保住自己的长期渠道,二是可能该库存玉器滞销原本就与该外商无关,但外商愿意以一份假出口合同“空手套白狼”,不用任何本钱,不费任何力气就可与厂家白手分利。
厂商与“境外骗子”串通的手法一般是,结合本厂产品的自身特点,瞄准非专业企业对该产品专业知识的缺乏下手,内外勾结的同时再与律师联合作套,一般中标率较高。
骗局三:双重合同自吞苦果所谓“双重合同”,是指中方一些企业出于获取违规利益的目的,与外方签订两套合同,即一套是正常加工费的合同,一套是向海关办理通关手续时压低、虚报加工费的虚假合同。
对于申报合同涉及的加工费外方正常付汇,对不足部分外方则通过地下钱庄或携带现金出境、借用雇用社会闲杂人员的名义或以公司职员个人名义,在个人用汇限度内电汇等非正常方式补齐。
一旦资金紧张就拒付或拖欠上述的不足部分,此时中方由于涉嫌协助虚假报关,往往对此类欠款无法正常追索。
本来中方企业是想借此获得利益,但往往被一些不法外商利用,进行欺诈,这些企业不但没有获利,反而陷入外商的圈套,只能自吞苦果。
此外,外方一般利用中国企业相互间竞争激烈的特点,要求先交加工货物、后付加工费,一步步地拖欠货款,逐渐套牢中方,或突然给一个大订单,中方发货后外方就杳无音信。
此外,个别中小企业与某些外国公司不签合同,一旦出现问题,中方往往提不出未正常付汇的证据,同时涉嫌协同逃漏关税,加大了追讨货款的难度。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进口方为了达到减少关税的目的,要求签定两份合同,一份合同的交易金额低于实际交易金额,用来报关,另外一份合同显示的是真正交易的金额。
大多数情况下,出口商都是抱着与人方便的想法,同意签定双重合同,但这样做却包含着很多的风险,万一在贸易中进口商的情况发生了变化,恶意拖欠或拒绝付款,出口商所签定的实际交易金额的合同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出口商这时往往很被动,甚至只能承担损失,自吞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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