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妇幼保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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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工作计划

公共卫生妇幼保健工作计划一、工作目标妇幼保健工作是公共卫生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目标是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

本工作计划旨在提高妇幼保健服务的质量和覆盖率,促进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和发展。

二、工作内容1.加强孕产妇保健服务,提供全程指导和支持,确保孕期健康,安全分娩。

2.加强新生儿保健服务,及时进行新生儿疾病筛查、护理和监测。

3.加强儿童健康管理服务,提供全面的生长发育评估、预防接种和健康教育。

4.开展妇幼保健知识宣传和培训活动,提高妇幼保健意识和能力。

5.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档案管理系统,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

6.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提高服务的覆盖范围和质量。

7.开展妇幼保健科研工作,推进妇幼保健领域的技术创新。

8.加强妇幼保健管理,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率。

三、工作措施1.制定妇幼保健服务方案和操作指南,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流程。

2.加强妇幼保健队伍建设,组织专业培训和技能提升。

3.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设施建设,提高服务的便捷性和覆盖范围。

4.加强监测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

5.开展各种形式的妇幼保健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对妇幼保健的关注度。

6.加强与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和协作,形成合力推进工作。

7.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的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8.加强妇幼保健项目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计划,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四、工作效果评估1.根据工作目标,开展定期的评估和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2.通过统计和分析数据,评估工作的覆盖率和质量,总结工作经验和教训。

3.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工作方向和措施,提高工作的效果和成效。

四、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2.加强专业技术支持,提高服务质量。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效果。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参与度。

5.加强科研创新,促进工作发展。

六、总结妇幼保健工作是公共卫生事业的基础工作,关系到国家的健康和发展。

我们要加强妇幼保健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覆盖率,保障孕产妇和儿童的健康和福祉。

妇幼基本公卫内容

妇幼基本公卫内容

妇幼基本公卫内容妇幼基本公卫是一项旨在保障妇女和儿童在生育、孕期、分娩以及儿童成长过程中的健康和权益的公共卫生服务。

它涵盖了许多领域,包括孕产保健、儿童营养、儿童疫苗接种、妇女健康等。

在许多发展中国家,妇幼基本公卫的发展是一项重要的任务,因为这些国家面临着较高的妇幼死亡率和疾病负担。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妇幼基本公卫的内容,深入了解它对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实施中遇到的挑战。

一、孕产保健孕产保健是妇幼基本公卫的核心内容之一。

它涉及到孕妇的健康监护、孕期并发症的防治、产前检查、分娩方式选择等方面。

通过提供全面的孕产保健服务,可以降低孕妇和新生儿的死亡率,改善孕妇的健康状况,促进儿童的健康发展。

二、儿童营养良好的营养对儿童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妇幼基本公卫关注儿童的早期营养状况,包括母乳喂养、婴儿辅食的选择与搭配等。

通过宣传母乳喂养的重要性、提供儿童饮食营养指导等方式,可以提高儿童的免疫力,降低疾病风险,促进身心健康的发展。

三、儿童疫苗接种疫苗接种是预防儿童传染病的重要方式之一。

妇幼基本公卫在推动儿童疫苗接种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加强疫苗宣传、提供免费疫苗接种服务等措施,可以提高儿童的免疫力,有效控制疾病的传播,减少儿童的发病率和死亡率。

四、妇女健康妇女健康是妇幼基本公卫的重要内容之一。

它包括女性生殖健康、乳腺健康、妇科疾病的防治等方面。

通过提供规范的妇女健康服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可以改善妇女的健康状况,降低妇科疾病的发病率,保障妇女的生殖权益。

妇幼基本公卫涵盖了孕产保健、儿童营养、儿童疫苗接种和妇女健康等多个方面。

它在保障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和权益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要实现妇幼基本公卫的目标,仍然面临一些挑战,如财政投入不足、政策推广不力、卫生服务不平等等。

我们需要加强政府的领导和投资,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质量和可及性,推动妇幼基本公卫的全面发展。

作为文章写手,对于妇幼基本公卫我有如下观点和理解:妇幼基本公卫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规范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规范

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定义
由政府根据特定时期危害国家和公民的主要 健康问题的优先次序以及当时国家可供给能力 (筹资和服务能力)综合选择确定,并组织提供 的非营利的卫生服务项目。
4、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主要任务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 孕产妇保健管理服务规范
0-6岁儿童健康管理规范
二、服务内容
(五)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 肥胖等情况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 的建议。对口腔发育异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 、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应及时转诊。 • 重点为可疑疾病的转诊
三、服务流程
四、服务要求
1.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当具备所需的基 本设备和条件。
四、服务要求
4.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 的儿童家长愿意接受服务。
四、服务要求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 合。鼓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 种时,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 服务。
6.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四、服务要求
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眠、大小便、 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和 发育评估。
二、服务内容
(三)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偏远 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3、6、8、12、18、 24、30、36月龄时,共8次。有条件的地区,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 增加随访次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设计中,还充分考虑了流动人口 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要求为辖区内所有符合条 件的服务对象提供同等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暂住人口。 使人人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设想得以落到实处。

妇幼公共卫生服务ppt课件

妇幼公共卫生服务ppt课件
ppt课件.
社区妇幼公共卫生服务
1
ppt课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主要内容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2
ppt课件.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建立居民健康档案 2、健康教育 3、预防接种 4、0-6岁儿童健康管理 5、孕产妇健康管理 6、老年人健康管理 7、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 8、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9、重性精神疾病管理 10、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及处理 11、卫生监督协管服务
其他异常: 产后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 不佳、产后抑郁等心理问题 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
产褥期保健指导和相关问题的处理 填写产后访视记录表
转至分娩医院或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产妇出院后7 天内
新生儿 观察 询问 体检
发育正常
早产儿及一般异常如鹅口疮、红 臀、生理性黄疸、有喂养问题和 脐部问题者
其他异常: 听力、视力筛查有问题等
1688孕产妇管理对象及内容孕产妇管理对象及内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对象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不分户籍与非户籍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不分户籍与非户籍孕早期健康管理孕早期健康管理产后42天检查孕孕1212周前建册健康状况评估保周前建册健康状况评估保健指导填写第一次服务记录健指导填写第一次服务记录孕中期健康管理健康状况评估卫生保健指导健康状况评估卫生保健指导产前诊断宣教异常孕妇转诊产前诊断宣教异常孕妇转诊等等孕晚期健康管理孕晚期健康管理督促随访指导孕妇自我监护督促随访指导孕妇自我监护促进自然分娩及母乳喂养等促进自然分娩及母乳喂养等了解产妇和新生儿情况产褥了解产妇和新生儿情况产褥期保健及异常情况转诊等期保健及异常情况转诊等健康检查产妇恢复情况评估健康检查产妇恢复情况评估对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等指导对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等指导产后访视产后访视89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儿童优先母亲安全全世界维护人类健康和发展的新准则全世界维护人类健康和发展的新准则91新生儿

妇幼保健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

妇幼保健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一、背景1.妇幼保健院作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载体,承担着妇幼保健和妇幼健康教育等重要职责,对促进妇幼健康、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2.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人口政策调整和医疗卫生制度改革等因素的影响,妇幼保健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

二、任务1.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2.加强孕产妇保健工作,降低孕产妇逝去率。

3.加强儿童保健工作,降低儿童逝去率和残疾率。

4.加强妇幼健康教育,提升妇幼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

5.加强妇幼保健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率和便捷性。

三、保障1.政府层面要加大对妇幼保健院的资金支持,确保其良好运转。

2.妇幼保健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

3.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升诊疗水平。

4.加大对医护人员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支持,提高专业素质和服务态度。

四、措施1.建立健全妇幼保健服务体系,完善服务网络和机制。

2.加强医学科研和技术创新,提供更有效的医疗服务。

3.加强对特殊人裙的关爱和照护,减少妇幼健康差距。

4.加强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合作,形成合力。

五、评估1.设立妇幼保健服务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进行服务质量评估。

2.通过用户满意度调查和专业评估,找出问题并及时改进。

六、总结通过以上的努力和措施,妇幼保健院将能够更好地履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责,为妇幼健康、全民健康作出更大的贡献。

同时也需要各方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在上述提到的妇幼保健院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计划的基础上,为了更好地推进妇幼保健事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妇幼健康水平,我们提出了以下扩展内容和新的具体措施。

一、继续深化健康教育健康教育是提高妇幼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

我们将加大对孕产妇和儿童家庭的健康宣传和教育力度,向广大孕产妇和家长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孕期保健常识、母乳喂养等健康知识,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保健行为习惯。

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

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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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目标

各省(区、市)以2009年住院分娩率为基础,逐年增长, 应达到以下目标: (一)住院分娩率<80%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年 增长5%-10%。


(二)住院分娩率为80%-90%的省(区、市),在原基 础上年增长4%以上。
(三)住院分娩率为90%-95%的省(区、市),在原基 础上年增长2%以上。 (四)已达到95%以上的省(区、市),在原基础上稳 步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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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对象及目标

项目对象:准备怀孕的农村户籍妇女。


目的:预防胎儿神经管缺陷。
项目目标: 待孕农村妇女增补叶酸知识知晓率达95%, 叶酸服用率达90%,叶酸服用依从率70%。

项目内容: 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免费增补叶酸,在 孕前3个月至孕早期3个月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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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用方法:
服用剂量:(每人每天服用1片 0.4mg); 高危待孕妇女(既往生育过神经管 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每天 服用4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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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 播

2011年2月12号,卫生部办公 厅印发《预防艾滋病、梅毒和 乙肝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整合预防艾滋病、梅毒 和乙肝母婴传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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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省卫生厅印发《山 东省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 母婴传播工作实施方案》,要 求各地市认真贯彻落实项目工 作。 并且选定了6个项目县,实施 规范管理。

我县城乡适龄妇女‚两癌‛筛查 于2014年9月1号正式启动,截止目 前,共查体31554人,完成年度筛查 任务的98.61%。截止11月底的数据 统计:乳腺疾病检出6273人,患病 率25.7%,妇科疾病检出6754人,患 病率27.86%。目前已确诊宫颈癌2例, 乳腺癌6例。其他筛查结果异常的患 者,正在进一步接受检查确诊中。

基本公共卫生妇幼相关制度

基本公共卫生妇幼相关制度

母子保健手册运转管理制度一、儿童保健手册的运转管理制度1、对辖区儿童进行摸底登记,并为7岁以下儿童进行免费建卡管理;2、首诊医院建卡后,对保健手册后面的服务券进行编号;进行首次随访后将服务内容延虚线剪下后存档,年内进行经费核销;3、儿童保健手册作为儿童体检的依据,同时可作为入托入学的依据,人手一份,家长应妥善保管;家长可持儿童保健手册带儿童到任何一家医疗保健机构进行体检;4、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四、二、一”体检方案进行体检,不得擅自增加体检次数;5、医务人员在对儿童进行体检时,应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儿童保健手册上,并预约下次检查时间;6、如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应将情况填写在儿童保健手册上,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提供指导或转诊的建议;7、儿童年满7岁以后,不再作为保健的范畴,应将儿童保健手册收回,分析总结社区儿童的营状况;提出干预措施;一、孕产妇保健手册的运转管理制度1、对辖区孕产妇进行摸底登记,并为其进行免费建卡管理;2、首诊医院建卡后,对保健手册后面的服务券进行编号;进行首次随访后将服务券内容延虚线剪下后存档,年内进行经费核销;3、孕产妇保健手册作为孕产妇随访的依据,整个孕期可享受5次免费产检孕早期一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2次及所有新增项目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定血型、阴道分泌物、艾、梅、乙、中晚期各一次血常规的检查,孕产妇还可持孕产妇保健手册到任何一家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免费检查;4、各医疗保健机构必须按照保健时段为孕产妇提供检查,不得擅自增加检查次数;高危产妇可增加检查次数;5、医务人员在对孕产妇进行体检时,应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上,并预约下次检查时间;6、如有特殊情况,医务人员应将填写在孕产妇保健保健手册上,并及时告知孕产妇,同时提供指导或转诊的建议;7、孕产妇在入院后,将孕产妇保健手册交分娩医院,分娩医院填写产时情况,将手册交加产妇带回家中,再交给产后访视工作人员,访视结束后将孕产妇保健手册交区保健院,区保健院再分别返回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数据分析,分析孕产妇流行病学情况,并提出干预措施,为孕产妇的管理提供决策依据;早孕建卡工作制度1、早孕建卡也就是在孕90天之内到医院或妇幼保健院进行初次建卡检查,接诊医生需对怀孕妇女做到:“三早”:早发现、早检查、早确诊;2、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进行早孕检查:包括测量血压,化验血常规、肝肾功能、血型、尿、阴道分泌物及艾梅乙咨询检测及全面体格检查等;3、发放孕产妇保健手册,交代孕妇定期进行产前检查,并宣传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次产前检查免费,孕早期1次、孕中期2次、孕晚期2次,首次建卡血常规及新增项目检查、中晚期血常规各一次;4、指导孕妇在孕早期避免病毒感染和接触各种致畸物质;5、有异常症状或发现高危因素及时进行诊查、指导和治疗;孕期检查制度搞好产前检查,是有效降低难产、出生缺陷的发生、孕产妇死亡和围产儿死亡的主要途径;同时也是妇幼卫生均等化服务的主要内容;为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为了更好地规范产前检查工作的开展,特建立如下制度:1、对停经后前来单位进行检查的患者,确诊怀孕后,对其实行免费建卡,进行孕早期第一次随访,并对其免费进行血常规、尿常规、定血型、肝功能、肾功能、阴道分泌物的检查等;2、对每位前来检查的孕妇预约下次检查时间,整个孕期可享受免费检查5次;每次的检查情况必须如实记录,交待注意事项,有特殊情况必须告诉孕妇;3、每位建卡的孕妇前来进行检查时,必须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医护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孕妇目前的情况,同时画妊娠图,以了解胎儿在宫内的发育情况;4、医护人员在对孕妇进行产检的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5、对需作胎儿性别鉴定的孕妇,产前门诊需经讨论,报经院长批示后方能进行;6、对前来进行产检的孕妇必须进行孕期营养指导、母乳喂养知识的宣传及母乳喂养指导;7、对前来进行产检的孕妇必须进行孕期卫生宣教指导;8、及时上报各种数据资料;产后家庭访视及母乳喂养指导制度一、产后访视制度1、根据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及2011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开展产后访视工作;2、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医德规范全心全意为母婴服务;3、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严格执行操作常规;4、讲究文明礼貌,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 尊重、关心、体贴受访人员和家属;5、廉洁奉公,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乘工作之便, 收受访人员礼物,或擅自向受访人员宣传和兜售奶粉和药品;6、对工作认真负责,遵守访视时间,保证访视次数,完成访视内容,及时收集、填写、上报医疗保健有关资料;7、努力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服务水平;二、访视内容及母乳喂养指导1、定期对新生儿进行健康检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指导家长做好新生儿喂养、护理和疾病预防,并早期发现异常和疾病及时处理和转诊;降低新生儿患病率和死亡率,促进新生儿健康成长1访视时间及次数,正常足月新生儿访视次数不少于1次;首次访视:在出院后7日之内进行,如发现问题应酌情增加访视次数,必要时转诊;满月访视:在出生后28~30日进行;新生儿满28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2高危新生儿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增加访视次数,首次访视应在得到高危新生儿出院或家庭分娩报告后3日内进行;2、产后访视要求:服装要求干净整齐,仪表大方;行为举止要求:文明礼貌,端庄大方,动作轻巧准确,工作态度严谨、认真;3、访视内容:1问诊孕期及出生情况:母亲妊娠期患病及药物使用情况,孕周、分娩方式,是否双多胎,有无窒息、产伤和畸形,出生体重、身长,是否已做新生儿听力筛查和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等;2一般情况:睡眠、有无呕吐、惊厥,大小便次数、性状及预防接种情况;3指导喂养:喂养方式、吃奶次数、奶量及其它存在问题;4测量体重、体温,进行全面体格检查;产后访视制度1、根据均等化服务要求,定期到产妇家中免费进行产后访视;2、镇乡卫生院的医生或村卫生人员接到产妇出院信息于后于产后3—7天访视一次;3、产后42天的健康检查,回分娩单位或当地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解产后恢复情况;3、访视内容:产妇:观察体温、脉搏、呼吸、血压、乳腺、子宫复旧、会阴、恶露、大小便等情况是否正常,指导产妇母乳喂养及产褥期卫生等;婴儿:观察体温、体重、喂养、吃奶、口腔、皮肤、脐部、大小便等有无异常变化;4、医务人员应认真负责,仔细观察产妇及婴儿围产期内的变化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必要时嘱其到医院检查治疗;5、注意消毒隔离,防止交叉感染,检查所用的医疗器械和物品,要定期进行严格的消毒处理;6、认真填写产妇及婴儿访视记录,按时上报各种报表;产后42天健康检查制度1、了解妊娠期情况、分娩期及产褥期情况;测量血压、脉搏、体温是否正常;复查妊娠期或分娩期的合并症或合并症是否治愈;2、了解喂养状况,检查乳房;3、做相应的实验室检查,如血常规,尿常规检查;4、指导计划生育,采取适宜的避孕方法;产褥期内禁止性交,产后42天可恢复性生活,但应避孕;哺乳者以工具避孕为宜;不哺乳者可用口服避孕药;对高危产妇已不宜再妊娠者,应做好避孕,必要时可行绝育术;剖宫产者如果再次妊娠,至少在严格避孕2年后再妊娠;高危妊娠管理制度及转诊转院制度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近年来,对孕产死亡进行评审的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孕产妇死亡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高危因素,因此,加强对高危孕产妇的管理,可有效降低高危孕产妇的死亡率;为此,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1、按照高危因素平分表,对每位孕产妇,进行高危评分,筛查高危孕产妇;2、对筛查出高危因素的孕产妇进行专案管理;3、对高危孕妇增加检查次数;4、对高危孕产妇实行矫治,如实记录矫治情况;5、对病情危重,继续妊娠有危及生命者,高危门诊要进行讨论,并报院领导批准,确定是否继续妊娠;如果本级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建议到上级医院进行处理,以免延误病情;6、院内成立急救领导小组,对高危产妇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对本院抢救存在困难的,要及时请求上级专家参与抢救,并时适转到上级医院;7、对高危孕产妇进行产后情况追综,了解产后转归状况;8、如实告知其以后的注意事项;9、大力宣传孕产期保健知识及避孕节育知识;10、定期上报各种数据资料;二、转院、转诊制度1、本院因技术条件及设备有限,不能诊治的病员,由经治医师提出,经院长或科主任同意,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请转入医院做好接诊准备;2、病员转院,如估计途中可能加重病情或死亡者,应留院处置,待病情稳定或危险过后;再行转院,病员转院时,应将病员病历摘要随病员转去,病员转走后,管床医师应将病历整理小结后交科主任或护士长;3、病员转院时,当班医师应护送转院;4、如病员自动要求转院者,应向管床医师说明并签字后方能转院;孕产妇死亡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第一条为保障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监测评估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和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主要目标落实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区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医疗保健机构和医疗保健人员必须执行本制度;第三条区卫生局负责本制度的监督管理,区妇幼保健院在区卫生局领导下,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第四条区行政区域内发生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及时向区妇幼保健院报告;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医疗保健人员包括村级妇幼保健人员为孕产妇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法定报告机构和法定报告人; 第五条医疗保健机构发生孕产妇死亡的,由住院医生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附医疗机构孕产妇死亡调查附卷、病历复印件等材料于24小时内向区妇幼保健院报告;区妇幼保健院在接到报告7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并填写医疗机构孕产妇死亡调查附卷未完成部分;医疗保健机构发生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由住院医生分别填写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于每月25日前统一向区妇幼保健院报告;第六条村级医疗保健人员对其辖区内发生的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的包括流动口,要分别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孕产妇死亡于24小时内报告乡级医疗机构,5岁以下儿童死亡要于每月20日前报告乡级医疗机构;乡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人员要及时进行实地调查核实,对未填写报告卡或填写不完全的,须及时填写完善;乡级医疗机构在接到村级报告3个工作日内实地调查、核实情况、收集资料向区妇幼保健院报告,区妇幼保健院在接到报告7日内组织专家进行实地调查,完善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并填写孕产妇死亡调查报告附卷,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乡级医疗机构于每月25日前报区妇幼保健院;第七条区妇幼保健院要对上报的各类报告卡进行质量控制,使用网络直报管理软件逐个输入计算机,并进行统计汇总;同时,使用统一的妇幼卫生年报软件制作妇幼卫生统计报表;并于每月2日前以纸质版报市妇幼保健院;第八条区妇幼保健院要定期将本地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和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及分析报告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每季度组织一次孕产妇死亡评审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干预措施;第九条区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级妇幼保健人员要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妇幼保健管理登记册〉县、乡、村级,准确掌握辖区内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和妇幼保健工作情况,建立并完善孕产妇保健管理、儿童保健管理和死亡登记制度;第十条各级助产技术服务机构必须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助产技术服务单位分娩登记本,对产妇分娩情况进行登记;分娩登记本要填写规范、字迹清楚、内容完整,长期保存;第十一条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各种报告卡和妇幼卫生报表的质量控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补漏调查,保证数据真实可靠;第十二条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妇幼卫生统计数据的分析、利用和反馈;区妇幼保健院要将本地孕产妇死亡报告卡、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卡原始资料存档,长期保存;第十三条法定报告人不履行报告义务的,由区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省实施〈母婴保健法>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予以处罚;第十四条本制度所称孕产妇死亡是指从妊娠开始至产后42天内死亡者,其中包括妊娠各期和不同部位,与妊娠有关或因妊娠加重或治疗上的原因造成的死亡,不包括意外事件致死者;孕产妇死亡报告及评审制度一、发生在家中途中的孕产妇死亡,乡、村两级医务人员要在24小时内向毕节市妇幼保健院及毕节市卫食药局上报;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于接到报告一周内组织人员到死亡孕产妇家中进行回顾性调查,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孕产妇家中、途中死亡调查表;二、各医院院内发生孕产妇死亡后,科室要认真组织孕产妇死亡病历讨论和评审,确定死亡诊断和评审结论,认真填写孕产妇死亡报告卡、孕产妇院内死亡调查表,写出病历摘要,院内评审后一周上报毕节市妇幼保健院;三、孕产妇死亡后需进行市级评审;1 市级评审由毕节市妇幼保健院组织,每半年一次,邀请毕节市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专家组对死亡原因、死亡诊断、抢救过程以及孕期保健等内容进行讨论,核定评审结果;2经市级讨论评审后,进一步完善相关资料并备案,于上半年结束的下一个月的15前上报地区妇幼保健院;四、评审标准严格按照“降消项目”孕产妇死亡评审规范的十二分表格评审标准和程序进行,做出明确死因诊断及评审分类;1、可避免死亡:根据本地区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以及个人身心状况,应能得到妥善处理,但其中某一环节处理不当或失误造成的死亡;2、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限于本地区医疗保健设施、技术水平以或个人家庭缺乏卫生知识,拒绝卫生指导或其他社会因素造成的死亡,如改善上述条件可避免死亡;3、不可避免死亡:限于本地区保健技术水平,当前无法避免的死亡;五、评审方法提前一周将有病历资料分发给专家组成员,专家组成员进行预评审,然后将评审材料拿到评审大会上进行宣读,再由各位专家组根据病历、调查表,结合死亡孕产妇的妊娠经过、发病原因、治疗经过、转院经过等进行点评,举手表决形成一致意见,明确死亡原因、总结医疗保健中的经验教训,对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围产儿死亡及围产期保健质量评审工作制度一、围产儿死亡定义:指妊娠满28周以上或生体重≥1000g以上至产后7天内死亡的胎儿及新生儿,不包括计划生育要求引产的死胎、死产;二、围产儿死亡报告时间和部门1、围产儿死亡同时合并孕产妇死亡的上报时间,责任单位应随孕产妇一同上报;2、单发生围产儿死亡的,责任单位应及时录入妇幼信息系统上传;三、报告内容围产儿:母亲姓名及年龄、出生天数、户籍、首诊地点、分娩地点及时间、死亡地点及时间、死亡初步诊断等;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工作制度一、组织架构实行区、医院二级评审制度;各产科医院应成立院内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专家组,区级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小组成员由同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评审小组在同级妇幼保健机构下设办公室;区级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由区妇幼保健机构牵头组织实施;二、工作职责一专家职责1、评审专家组负责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病例的结论性评审或学术性评审;2、研究发生孕产妇、围产儿死亡工作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3、研究发生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的主要死因,向政府部门提供决策依据; 二办公室职责1、负责孕产妇死亡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审查,登记和评审前准备工作;2、对基层上报的疑难或特殊病例进行现场调查;3、完成评审报告,汇总评审结果,上报同级卫生行政三、评审原则一差额原则: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视评审案例情况选定每次参评专家,参评专家应为单数;二保密原则: 参评人员不得将评审结论对外公布;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评审结论以参评人员意见多数为准;四、评审要求一责任单位:在孕产妇死亡一周内完成院内评审,围产儿死亡一月内完成院内评审;二区妇幼保健院:负责辖区孕产妇、围产儿死亡个案的资料收集、病历审阅和个案调查,组织区评审专家组对辖区每一例孕产妇、足月非畸形围产儿死亡病例进行评审,每季度1次,分析死亡原因和主要影响因素,按要求整理好资料上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五、评审方法一根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十二表格法进行评审;二根据ICD-10做出孕产妇死亡诊断和分类;三根据死亡个案情况,评审时应就“三个延误”,即:就诊延误、交通延误、医疗部门延误进行评审;六、评审结论对死亡病例进行评审明确死因,对不能确定死因的病历,应做出死因推断,得出可以避免死亡、不可避免死亡的结论;七、干预措施一提出指导意见:针对病例死亡的主要影响因素,查找出问题的关键环节,提出具体干预措施;二反馈评审结果:根据评审结果和意见,书面反馈相关单位,同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儿童保健管理制度1.对辖区内出生的新生儿,在接到出院信息后,于产后3-7天、28天分别进行产后访视和满月管理,2.对0—3岁的婴幼儿,3个月开始首次建卡,分别于3、6、8、12、18、24、30、36个月分别进行常规体检一次,6—8个月、18个月、30个月分别查血常规一次,6个月、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行1次听力筛查;从12个月开始,每年进行一次口腔保健;体弱儿增加检查次数—6岁的儿童每年进行健康体检一次,血常规检查一次,口腔保健一次;4.开展0—6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及营养评价,适时掌握儿童的发育情况,做好营养指导;5.认真做好体弱儿的筛查与管理;6.做好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7.指导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督促检查落实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管理条例;8.普及开展儿童保健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儿童营养、心理、母乳喂养和防病知识的宣传,普及科学育儿知识;9.掌握儿童健康状况的科学资料和数据,应有基本情况、系统管理情况、儿童生长发育水平、体弱儿的患病情况及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等资料,及时、准确地统计分析;10.开展儿童先天性遗传性疾病、常见病、多发病、儿童营养、心理、体格锻炼、早期教育等方面的调查和研究工作;11、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到市保健院;体弱儿管理工作制度1.体弱儿管理范围:包括小儿营养性缺铁性贫血,维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营养不良,反复呼吸道、消化道感染,先天性心脏病,癫痫病,神经精神发育迟缓,常见畸形、肥胖等;2.建立体弱儿管理卡片,每月或每季度健康检查一次,平时加强全日观察,发现问题,及时防治;3.建立体弱儿登记制度,对患中度及中度以上贫血、活动期佝偻病、一年4次以上反复感染、中重度以上营养不良、肥胖症儿童均应进行专案管理;3.对体弱儿在吃、玩、睡生活等方面给予特别照顾和护理,并逐步加强户外活动和体格锻炼;4.注意患病儿童的心理疏导,指导班家长做好对患病儿童的悉心护理;5.体弱儿治愈后应结案转入健康儿童常规管理;。

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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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哪些为保护妇幼安全,促进产后恢复和胎儿健康生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孕妇提供卫生管理服务。

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有哪些服务项目吧!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项目内容儿童保健专家,孕产妇保健专家,妇女健康专家[1]。

医院儿童保健科是儿童智力残疾康复的定点机构,是白河自治区儿童早期发展的典范基础,提供成长发展门诊,儿童心理门诊,儿童听力筛查,儿童康复科,儿童眼鼻喉科,配备婴儿精密体检仪器,综合儿童质量检测仪器和多功能弱视治疗仪器等设备。

设立健康教育班,针对不同年龄儿童各自成长和发展的特点,合理安排班级和滚动班,每天开课。

提供有关儿童身体,心理和社会能力的知识,帮助家长正确认识育儿方式,掌握育儿技巧,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一)妇幼保健公共卫生服务扩展资料妇女保健部是妇女保健中心,是审查相关婚姻和军事婚姻的唯一设定点,也是市政幼儿园教师健康检查的唯一设定点。

宫颈疾病门诊,青春期保健门诊,妇女心理健康咨询等门诊均在我市妇女保健管理,监督和培训下进行,负责妇女保健业务。

我市妇女体检,产后42天体检,以及对“二癌”筛查等几个妇女保健公共卫生项目的监督和管理。

医院妇幼保健科包括1,2个产科,妇幼保健管理中心,产前诊断中心,产后康复盆底中心等部门,产科是我院重点学科之一妇幼保健院;进行气球仿生助产,凡乐生镇痛分娩技术,腰椎无痛分娩,自由体位分娩,无创无保护分娩,“一对一”全长伴随产妇,足浴促进产后康复和其他特殊医疗护理,练习门诊,病房“一长”服务,并在母婴联合室实行高质量的医疗服务,团队技术实力丰富,为胎龄妇女提供从怀孕到产时和产后的全面医疗服务,保障妇幼安全。

二、妇幼保健纳入公共卫生范畴是什么时期国务院关于发布药品和卫生体制改革近期关键实施计划(2009-2011)(国发[2009] 12 号)的通知将妇幼保健局定位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妇幼保健局的基本使命是围绕影响妇女和儿童健康的主要问题制定预防性保健计划,以提供公共卫生服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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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卫:媒体的朋友们,大家早上好。

非常高兴能参加这次的新闻发布会。

下面我向大家通报一下妇幼领域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进展情况。

为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工作任务,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妇女儿童健康的突出问题,国家加大改革和投入力度,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等4个项目列入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重大公共卫生专项。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要求,卫生部对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通过制定项目管理和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培训,加强督导检查等措施,有力地推进了项目的实施。

一是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

妇女儿童健康指标不仅是国际上公认最基础的健康指标,更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和人类发展的重要综合性指标。

在2000年9月召开的联合国千年首脑会议上,我国政府对会议提出的千年发展目标作出郑重承诺,其中包括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项指标。

实行住院分娩是保障母婴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针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不高的现状, 在2009年启动医改后,将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范围从原来的中西部地区扩大到全国农村孕产妇,各级财政按照人均500
元的标准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进行补助,其中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人均补助400元、中部地区人均补助300元,东部地区按照不同比例予以补助,其余部分由地方财政予以补助。

2009-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79亿元用于该项目。

截至2011年7月底,共补助农村孕产妇2262.4万人。

二是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我国是出生缺陷高发国家。

据专家估计,每年约有20-30万肉眼可见先天畸形儿出生,加上出生后数月和数年才显现出来
的缺陷,我国先天残疾儿童总数高达80-120万,约占每年出生人口总数的4-6%,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出生缺陷已成为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

其中神经管缺陷作为严重致死致残的重大出生缺陷,通过增补叶酸进行早期干预,措施简单,效果明显。

2009年起,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被列入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该项目为全国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在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免费增补叶酸,同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农村生育妇女出生缺陷防治的意识和能力,降低神经管缺陷发生率。

2009-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2亿元用于该项目,地方按不同比例予以配套。

截至2011年7月底,共补助1889.5万农村生育妇女服用叶酸。

三是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

宫颈癌和乳腺癌是妇女常见的恶性肿瘤,发病率呈上升趋势。

世界范围内每年宫颈癌新发病例约46.6万例,据估计我国每年新发病例为13.2万,约有3万妇女死于宫颈癌;有关数据表明,全球每年乳腺癌新发病例约115万例,我国每年新发病例约为12.6万例,我国每年约3.7万妇女死于乳腺癌。

为促进妇女"两癌"的早防早治,降低死亡率,提高广大妇女健康水平,2009年卫生部和全国妇联共同开展了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计划2009-2011年为全国221个县的100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检查,为200个县的120万名妇女免费进行乳腺癌检查。

2009-2011年中央财政共投入3.5亿元用于该项目,地方按不同比例予以配套。

截至2011年7月底,已累计完成1058万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检查和118万农村妇女乳腺癌检查。

四是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

目前我国的艾滋病疫情仍呈上升趋势,每年报告的女性感染者和病人数占当年全国报告总数的比例有所增加,通过母婴传播途径感染儿童的危险不断增加。

近年来,先天梅毒的报告发病率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妊娠梅毒导致的流产、死产或先天梅毒等不良结局,严重影响了妇女和儿童健康。

为加大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力度,2003年起卫生部在5个省的8个县(市)
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试点工作,2009年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纳入医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财政投入8266万元,通过为孕产妇免费提供艾滋病筛查、咨询指导和相应的干预服务,降低艾滋病母婴传播率,减少儿童的艾滋病新发感染。

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增加到8.39亿元;项目内容扩大到预防艾滋病、先天梅毒和乙肝等母婴传播性疾病的综合防治;项目覆盖面从2009年的453个县扩展到31个省(区、市)1156个县,项目惠及的孕产妇达到640万人,占全国孕产妇总数的44%。

自2003年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以来,截至2011年6月底,累计检测孕产妇约1741万人,检出HIV阳性孕产妇17202人。

从2009年至今,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促进了妇女儿童主要健康指标持续改善。

2010年,全国孕产妇死亡率为30.0/10万,婴儿死亡率为13.1‰,实现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目标要求,其中婴儿死亡率已提前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

同时,主要健康指标在城乡、地区间差异进一步缩小。

2009-2010年,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下降幅度显示农村大于城市,西部大于中部和东部。

2008年农村孕产妇死亡率是城市的1.24倍,至2010年为1.01倍,已基本接近。

农村住院分娩率从2008年的92.3%上升到2010年的96.7%。

二是出生缺陷干预初见成效。

2009-2010年,全国神经管缺陷发生率下降幅度达11.4%,明显高于2005- 2009年的年平均下降幅度;农村地区下降幅度达12.8%,明显高于城市下降幅度。

神经管缺陷发生率在全国主要出生缺陷发生的顺位已从2001年的第3位下降到2010年第5位。

三是妇女“两癌”检查和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取得预期效果。

通过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2009 -2010年共检出宫颈浸润癌及癌前病变8682例,其中宫颈癌前病变7732例,宫颈癌950例,早诊率达92.3%;同期共确诊乳腺癌415
例,同时检查出良性肿瘤6344例,通过“两癌”检查,促进了妇女“两癌”的早诊早治。

在开展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项目地区,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从干预前的33%下降到7.9%,有效地降低了儿童的艾滋病感染率。

四是探索建立了有效的工作机制。

通过项目的实施,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强化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策略。

通过部门协作,工作协同,提高“两癌”患者的救治保障水平,使农村妇女“两癌”检查中的阳性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中,及时将妇女“两癌”纳入重大疾病救治病种范围;全国妇联设立了“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基金”对患病贫困农村妇女进行救治。

同时,通过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探索了适合基层和群体的服务模式和适宜技术,加强了妇幼保健专业队伍建设,也促进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的提高,通过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广大妇女的自我保健意识和防病知识也有了明显的增强。

卫生部正在积极组织研究在今后的医改工作中逐步扩大项目覆盖面,进一步提高妇幼卫生人员服务水平和质量,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工作机制和服务模式,使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惠及更多的妇女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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