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科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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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

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

科技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和原则(一)工作目标通过在科技工作中全面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强化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导向,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政策体系,全面提升科技管理人员与科技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水平,大幅提高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技术权利支撑。

(二)工作原则在科技工作中落实知识产权战略,要坚持以下原则:1.科技管理与知识产权管理相结合。

在科技管理中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的激励和保障作用,把知识产权战略落实到科技管理的各个方面,将知识产权管理纳入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

2.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创造相结合。

科技创新要以掌握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为目标,在充分了解产业知识产权状况的基础上确定创新领域和方向,将研发成果及时申请知识产权,利用知识产权提高创新层次、保护创新成果。

3.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相结合。

在积极保护科技创新成果、实现科技成果知识产权化的同时,大力推动知识产权转移与应用,加快知识产权商业化和产业化。

4.政策引导与公共服务相结合。

建立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引导创新主体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

加强服务于创新的知识产权中介服务体系、人才队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科技创新提供服务和支撑。

二、重点任务与分工(一)制定和完善科技创新知识产权政策1.制定发布在科技创新中进一步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的意见,对科技管理部门和科技创新主体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的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和措施等进行全面部署。

2.完善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办法。

根据《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要求,研究完善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的有关规定。

3. 推动各重大专项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本专项特点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细则。

4.关注国际上科技新发展带来的知识产权新问题,研究我国自主创新面临的新挑战,及时提出应对策略和政策。

(二)加强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落实《关于加强国家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规定》(国科发政字[2003]94号)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国科发专[2010]264号)等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国家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全面落实知识产权管理措施,把知识产权管理纳入国家科技计划管理的全过程。

科技部2023年改革内容

科技部2023年改革内容

科技部2023年改革内容2023年,科技部将进行一系列改革,旨在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产业发展,提升国家科技实力和竞争力。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科技部2023年的改革内容。

一、加强科研机构管理为了提高科研机构的绩效和效率,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项目的管理和评估。

将建立科研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科研项目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科研机构将建立绩效考核制度,通过绩效考核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

二、优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人才是科技创新的核心力量,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

将建立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以激励优秀科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同时,科技部将加强与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同培养科技人才,提升科技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三、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是科技创新的重要环节,科技部将加强对科技成果的评价和转化。

将建立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和商业化。

同时,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与科研机构合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四、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为了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环境,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园区的支持力度。

将建立科技创新基地评价指标体系,推动科技创新基地的建设和发展。

同时,科技部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升科技创新的法律保障。

五、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是相互促进的关系,科技部将加强科技与产业的深度融合。

将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科技企业和传统产业的合作,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

六、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技部将加强与国际科技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与合作。

将加强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推动科技成果在国际上的交流与推广。

同时,科技部将加大对科技人员的国际交流和培训力度,提升科技人员的国际竞争力。

总结起来,科技部2023年的改革内容包括加强科研机构管理、优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推动科技与产业深度融合以及加强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政策问答-国家科技部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政策问答-国家科技部
(四)组织项目(课题)参与人员参加知识产权培训,保证 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和运用相关的知识产权知识;
(五)履行本规定提出的各项知识产权管理义务, 履行信息 登记和报告义务,积极推进知识产权的运用。
5.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责任人有哪些? 答:各项目(课题)知识产权工作实行项目(课题)责任单 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课题)组长负责制;因未履行本规定提出 的义务,造成知识产权流失或其他损失的, 由重大专项领导小组、 牵头组织单位根据本规定追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 (课题) 组长的 相应责任。 参与项目 (课题) 实施的研究和管理人员应当提高知识产权 意识,遵守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协助做好相关知识产权工作;因 违反相关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6. 项目(课题) 申报单位在申请项目时需要提交哪些知识产 权资料? 答: 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提交申请材料时,应提交本领域 核心技术知识产权状况分析, 内容包括分析的目标、 检索方式和 路径、知识产权现状和主要权利人分布、 本单位相关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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状况、项目(课题)的主要知识产权目标和风险应对策略及其对 产业的影响等。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相关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 有效运用专
3业Βιβλιοθήκη 才和信息资源优势, 加强对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的业务指 导和服务。
3. 牵头组织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职责有哪些? 答: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在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 全面负 责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工作。主要管理职责有: (一)制定符合本重大专项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特点的知识产 权战略; 在编制五年实施计划时, 应当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战略研 究,对本重大专项重点领域的国内外知识产权状况进行分析, 分 析结果作为制定五年实施计划、年度计划、项目(课题)申报指 南等的重要参考; (二)制定和落实本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措施; (三)建立知识产权工作体系,落实有关保障条件; (四)对重大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管理和运用等进行指导 和监督; (五)建立重大专项知识产权专题数据库, 推动知识产权信 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重大专项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六)推动和组织实施标准战略, 研究提出相关标准中的知 识产权政策。 (七)牵头组织单位发现本重大专项所涉及的领域发生重大 知识产权事件, 对重大专项实施带来重大风险的, 应当及时进行 分析评估,制定对策,调整布局,并按规定报批。 (八)牵头组织单位应定期对本重大专项申请和获取的知识 产权总体情况进行评估分析, 跟踪比较国内外发展态势, 研究提 出下一阶段知识产权策略。 4.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有哪些知识产权管理义务? 答: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针对项目(课题)任务应履行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08.12.31•【字号】浙科发成[2008]345号•【施行日期】2008.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浙科发成〔2008〕345号)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中介机构: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成果登记和管理的若干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科技成果登记和成果的规范管理,促进成果的转移转化,加快构建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和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深化科技成果鉴定管理改革,促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逐步走向市场化、社会化。

各级科技行政部门原则上不再组织科技成果鉴定,科技成果鉴定改由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

科技成果鉴定不再与政府科技管理工作挂钩,鉴定结论不作为科技立项、科技评奖依据。

二、行业组织或社会中介机构从事科技成果鉴定或评价工作应严格自律,注重信誉,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原则。

鉴定、评价结论实行专家和组织、主持单位负责制。

三、积极推行科技成果分类评价。

纯基础理论研究的成果主要以权威专业杂志上发表的论文及同行引用或认可的方式进行评价;具有实用价值的应用技术成果、特别是新产品类成果主要以市场绩效进行评价,并附之以必要的检测报告、自主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对可能存在争议的技术创新成果,可以委托大学、科研院所、社会中介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价。

四、大力推进科技成果登记制度。

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及解决

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及解决

论产学研合作中的知识产权纠纷及解决程亮【摘要】Intellectual property disputes Industry - university - institute generally occur in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of higher learning and scientific research institutions, although our country already has relevant legislation , but there are still many problems difficult to solve, waiting for us to improve and perfect.%产学研知识产权的纠纷一般发生在企业和高校及科研机构之间,虽然我国已有相关立法对其加以调整,但仍由许多难以解决的问题,等待我们去完善和健全.【期刊名称】《科技管理研究》【年(卷),期】2012(032)006【总页数】4页(P164-166,205)【关键词】产学研;知识产权【作者】程亮【作者单位】河北工程大学,河北邯郸056038【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306产学研是一个衍生知识产权,促进科技进步的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存在的产学研知识产权纠纷也是我们无法回避的问题。

解决好这一纠纷,才能使产学研的合作更好地开展。

我国历来重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改革开放以来,针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出台了诸多的法律规范。

1984年,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此后经过了几次修改,调整产学研中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已经基本建立起来,专利法也是产学研中知识产权最主要依靠的法律。

科技部在2000年出台了《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在该意见中,主要指出了产学研的健康发展,需要技术合同对其中的知识产权做出合理的约定,避免无约定而引起纠纷。

科技部部门职责范本

科技部部门职责范本

科技部部门职责范本科技部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政府机构,负责规划和管理科技发展,促进科技创新与应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以下是一个____字的科技部部门职责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或地区的发展战略和科技发展需求,科技部负责制定和实施科技政策,组织和推动科技创新与应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进。

第二条科技部是国家或地区科技管理和服务的中心,承担国家或地区科技工作统筹、指导、组织、协调和监督的职责。

第三条科技部依法履行职责,遵守科学原则,推动科技活动的规范和公正。

第四条科技部办公地点设在国家或地区的行政中心,设有办公室和相关机构。

第五条科技部维护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安全和科技利益,保护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

第二章科技政策制定与实施第六条科技部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发展战略和政策,提出科技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科技部研究和提出科技政策关键问题的解决方案,促进科技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推进。

第八条科技部组织开展科技政策的评估和调研,提出政策调整和完善意见,确保科技政策的科学性和适应性。

第九条科技部推动科技政策的宣传和普及,加强政策的落实和执行,解决政策落地难的问题。

第十条科技部支持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推动创新型国家或地区的建设。

第三章科技项目管理与资助第十一条科技部负责国家或地区的科技项目的管理和资助,推动科技项目的科学管理和有效实施。

第十二条科技部制定科技项目管理的规则和流程,确保科技项目的目标明确、责任明确、进度明确。

第十三条科技部组织科技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评审,确保科技经费的合理配置和有效使用。

第十四条科技部制定科技项目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方法,对科技项目进行结果评估和效益评估。

第十五条科技部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加强科技项目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推广。

第四章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第十六条科技部推动科技创新与创业,组织和支持科技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供创新创业环境和平台。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

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一、背景介绍科研创新是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而科技部在科研创新中扮演着重要的引领和推动角色。

为了更好地加强科研创新,促进科学技术进步,科技部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

二、创新机制的构建与完善1. 创新激励机制科技部将建立完善创新激励机制,提高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和热情。

具体措施包括设立创新奖励,加大项目资助力度等。

2. 创新人才培养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人员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建立健全科研人员评价机制,提供更多创新人才的成长平台。

三、科研项目管理与支持1. 项目立项与评审科技部将优化科研项目的立项与评审流程,强化审核审批环节,确保科研项目的质量和效益。

2. 提供资金支持科技部将加大对科研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提供更多的研究经费和项目扶持,为科研人员提供更好的研究环境与条件。

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1.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科技部将加强对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科研人员将创新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2. 加强产学研合作科技部将积极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科研成果与产业需求的对接,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与商业化。

五、国际合作与交流科技部将加强国际间的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科研人员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在国际科技领域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六、创新文化建设科技部将倡导创新文化,营造良好的创新氛围,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敢于探索与创新,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科研人才。

七、总结与展望科技部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是为了进一步推动科研创新的发展,提高我国科技实力和竞争优势。

科技部将继续加大对科研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完善科研创新机制,为科研人员的创新工作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我们坚信,在科技部的引领下,我国的科研创新能力将不断提升,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大贡献。

以上是科技部关于加强科研创新的指导意见的内容概述。

科技部将根据这一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科研创新工作,为我国科技事业的腾飞做出新的贡献。

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01.12.25•【文号】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施行日期】2001.12.25•【效力等级】军事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科学技术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6年7月31日实施日期:2006年7月31日)废止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1]63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根据《“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制定的《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在863计划的组织实施中遵照执行。

科技部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财政部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根据《“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纲要实施意见》、《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是由中央财政拨款支持为主的具有明确国家目标的科技计划。

计划的主要任务是:解决事关国家长远发展和国家安全的战略性、前沿性和前瞻性高技术问题,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技术,培育高技术产业生长点,力争实现跨越式发展,为实现国家第三步战略目标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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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发布《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强技术创新活动中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近日,科学技
术部发布了《关于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知识产权是促进技术创新,加速高科技成果产业化,提高经济竞争力的一项重要法律
制度。

随着当代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科技经济一体化趋势日渐加快,知识产权制
度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中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增强,成为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分。

《意见》指出,通过十多年的努力,我国初步形成了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
环境,对推动我国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起到了积极作用。

但是在某些方面尤其是与科技有
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方面还存在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有相当一部分科研机构和高
新技术企业对知识产权缺乏足够的重视;科技计划、成果开发和管理等科技管理工作还缺
少知识产权内涵;一些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等等。

在当前我国加
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和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下,加强与科技有关的知
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已经成为发展高科技,增强国家综合国力的战略选择,有着十分重要
的现实意义。

《意见》认为,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政策是调整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中活动各方
当事人技术、经济利益关系的重要杠杆。

今后要采取有利措施,逐步调整科技成果的知识
产权归属政策,除以保证重大国家利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外,执行国家科
技计划项目所形成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可以由承担单位享有。

《意见》要求,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不断强化与科技有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
工作,引导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管理水平和保护能力。

要通
过制定正确的知识产权政策,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原创性的自主
知识产权群,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竞争的控制能力。

要根据科技计划项目的具体情况,单列
资金用于补助承担单位取得相关知识产权的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

《意见》强调,科研机构和高新技术企业应当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自觉性、主
动性和紧迫性,把知识产权的形成、使用和管理纳入本单位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等各项工
作之中。

科研机构要进一步完善科研管理制度,改变由课题组和项目完成人提出知识产权
申请并承担相关费用的简单做法,主动对其内部科研组织提出知识产权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并承担相关申请和维持费用。

《意见》还对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的保护、鼓励知识和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分
配以及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和行业联盟的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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