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保险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

《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第一讲《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
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
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头打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
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最新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

最新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
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具体的缴纳比例和标准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并且雇主必须按时足额缴纳,否则将会面临处罚。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雇主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社会保险的缴纳方式和标准,以保证员工的权益受到保护。
同时,员工也有权要求雇主提供相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尊重。
另外,根据最新的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或者少缴员工的社会保险,否则将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
员工在发现雇主有上述行为时,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劳动合同法对于社会保险的缴纳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员工的权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应有的社会保障。
雇主和员工都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和谐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

劳动合同法关于社保甲方(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为乙方(员工)参加以下社会保险:- 养老保险- 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2. 甲方应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得拖欠或挪用。
3. 乙方有权查询自己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和缴费记录,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二、社会保险费的缴纳1. 社会保险费由甲方和乙方共同承担,具体比例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2. 甲方应从乙方的工资中代扣代缴乙方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部分,并与甲方应缴纳部分一并按时足额缴纳给社会保险机构。
3. 如遇社会保险政策调整,甲方应及时调整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比例和金额,并通知乙方。
三、社会保险待遇的享受1. 乙方在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情况下,有权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2. 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的申请和领取手续。
3. 乙方在离职、退休等情况下,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或终止手续。
四、违反社会保险规定的责任1. 如甲方未按规定为乙方参加社会保险或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甲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乙方因个人原因拒绝参加社会保险或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1. 本合同关于社会保险的条款与国家和地方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相冲突的,以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为准。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条款应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全文公布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官方版)(带附加条款)

全文公布2024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官方版)目录一、前言二、合同主体三、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十、违约责任十一、争议解决十二、附则正文一、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劳动,甲方为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二、合同主体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三、合同期限1. 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试用期为____个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1.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的工作需要,担任____岗位(工种)工作。
2. 甲方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责,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3. 乙方的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1. 乙方实行标准工时制,每周工作时间为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8:00,周末双休。
2. 甲方应保证乙方的法定节假日休息和带薪年休假。
六、劳动报酬1. 乙方的月工资为人民币____元,甲方按月支付给乙方。
2. 甲方根据乙方的表现和公司经营状况,给予乙方一定的绩效奖金。
七、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1. 甲方按照国家规定为乙方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2. 甲方为乙方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如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1. 甲方应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设施和劳动条件。
2. 甲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职业危害,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

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劳动合同法社保缴纳规定甲方(雇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雇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并履行:一、社会保险的缴纳1. 甲方与乙方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以及生育保险等。
2. 社会保险的缴纳均应按照国家规定的缴费基数和费率进行,甲方应按时足额做好缴费记录,并及时向乙方说明缴费种类及金额。
3.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做好相关备案手续。
二、劳动权利和义务1. 乙方是甲方的员工,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并对乙方安全、健康和合法权益负有保障和保障责任。
2. 乙方应以诚信、勤奋、守法等方式履行劳动义务。
三、期限和解除1. 本协议的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自动终止。
2. 在期限履行期间,如有需求变更或者变故情况的出现,双方应协商一致解决。
3.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出现工作合规不符合相关规定的,甲方有权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双方应依法解约。
四、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1. 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照协议内容履行义务,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本协议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其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劳动合同法工伤条款最新

劳动合同法工伤条款最新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在医疗期间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因工伤或者工伤引起的疾病,经鉴定符合工伤、职业病认定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期工资以及医疗期终止后直至劳动者康复的工伤护理期工资。
劳动者符合法定的工伤认定条件,但用人单位未为其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用、工伤医疗期工资以及医疗期终止后直至劳动者康复的工伤护理期工资。
若劳动者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患病,由于用人单位未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或者违反国家规定,致使劳动者受到伤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未经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医疗费用和停工留薪期工资,同时为劳动者提供帮助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动者进行隐瞒或者欺骗,不得妨碍劳动者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工伤保险基金应当根据工伤认定的结果,根据不同情况向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金。
对于涉嫌欺骗工伤保险金的行为,工伤保险机构有权进行调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工伤条款的内容和细则受到国家法律法规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都有权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法工伤条款所规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36条

劳动合同法36条
劳动合同法是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法规。
其中,第36
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这一条款的出台,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首先,劳动合同法3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
这意味
着用人单位需要为劳动者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这些社会保险的购买不仅能够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也能够在劳动者遇到意外或者疾病时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
其次,劳动合同法36条的出台也有利于营造和谐的劳动关系。
通过用人单位
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可以增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信任感,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
而且,这也能够提高用人单位的社会责任感和企业形象,有利于吸引和留住优秀的员工,促进企业的稳定发展。
最后,劳动合同法36条的出台也有助于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通过要求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可以促进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提高社会保障水平,让更多的劳动者受益于社会保障制度,实现全面的社会保障。
总之,劳动合同法36条的出台,为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有利于维护和谐的劳动关系,也有助于推动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
我们期待这一条款的贯彻执行,让更多的劳动者受益于这一项法律的保护。
劳动法保险规定是怎样的

一、劳动法保险规定是怎样的劳动法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员工入职三十天内购买社会保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二、劳动法关于职工工伤的规定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三、劳动法关于工龄的规定《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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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保险篇一: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篇一:社会保险和劳动合同法在我国现行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再加上住房公积金,合并称为“五险一金”.五险中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企业承担。
个人不需要缴纳保费。
由于社会保险属于强制性与政策性保险,五险是依据法律定的,至于“一金”则不是法定的。
有关保费分担说明如下:1、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承担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0%,个人2%+2;重庆:单位承担9%,个人2%+2)2、失业保险:各地不同(例如北京:单位承担1.5%,个人0.5%;重庆:单位承担2%,个人1%)3、4、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比例分0.5%、1%、2%三个档次,根据企业经营范围和行业性质确定。
服务业0.5%,制造业1%;采掘冶炼2%。
5、生育保险:由单位承担,(北京比例0.8%;重庆比例为0.7%)以北京22岁的张小姐为例,她每月收入4000元,社保缴费基数也为4000元,从22岁开始缴,预期到60岁退休。
试算如下:个人缴纳部分:1、养老保险金:4,000x8%=320元2、医疗保险金:4,000x2%+2=82元3、失业保险金:4,000x0.5%=20元4、住房公积金:4,000x12%=480元个人缴纳部分每月共计:902元。
企业交纳部分:1、养老保险金:4,000x20%=800元2、医疗保险金:4,000x10%=400元3、失业保险金:4,000x1.5%=60元4、住房公积金:4,000x12%=480元5、工伤保险金:4,000x0.5%=20元6、生育保险金:4000x0.8%=32元企业缴纳部分每月共计:1,792元。
可享有之养老保障:1、养老保险金:按月领取按规定计发的基本养老金,直至死亡。
基本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如下:基本养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8%(每个交费年限发1%)+个人账户本息和÷139。
假设不考虑工资调整,到张小姐60岁退休时,个人帐户大约有119,040元,假设社会平均工资仍然为4,000元,则张小姐每月可领取养老金=4,000x38%+119,040/139=2,376元。
2、医疗保险金:1)、门、急诊医疗费用。
在职职工年度内(1月1日-12月31日)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在一个年度内累计门、急诊报销最高数额为2万元。
2)、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支付30%。
但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在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为10万元。
3、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各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发放: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的,领取3个月;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按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4、工伤保险金: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
1)被保险人因工负伤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则享有以下保障:按月发给伤残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本人工资的90%至75%。
其中:一级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18至24个月工资。
其中:一级24个月,二级22个月,三级20个月,四级18个月;2)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的,享有以下保障:标准相当于伤残职工本人6至16个月工资。
其按伤残等级分别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中:五级16个月,六级14个月,七级12个月,八级10个月,九级8个月,十级6个月;被保险人工伤评残后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需要护理的,应当按月发给护理费。
护理费依照全部护理依赖、大部分护理依赖和部分护理依赖三个等级,分别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发给。
因工死亡待遇:按月发给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按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按50%发给,直至失去供养条件为止;抚恤金总额不得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发给其供养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的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按照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丧葬补助金。
5、生育保险金:1)、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产假期间每个月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资每月4000元。
2)、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检查费最多1400元,难产2100元,顺产1900元,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个人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XX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一节集体合同第二节劳务派遣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第六章监督检查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篇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_2325《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重点讲解刘子玉第一讲《劳动合同法》一、劳动合同法适用的范围1、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
所有的用人单位,它包含经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也包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包含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
2、劳动合同法适用的劳动者。
我市的在编人员和近几年为乡镇招录的本科毕业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除此之外,所有在劳动合同法适用的用人单位中工作的劳动者。
3、保姆、家庭钟点工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因为他所服务的是家庭,而不是劳动合同法调整的用人单位。
4、为个体包工头打工的人员适用劳动合同法。
个体包工头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虽然没有工商执照,但他是应该起执照而没有起执照,属非法用工,也按有工商执照对待。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是必须的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必须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前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在建立劳动关系后订立劳动合同,但最晚不得超过一个月。
2、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一个月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将从用工第二个月的第一天开始为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共支付11个月。
1如果用工一个年还没有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法律上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如果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4、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用人单位一份,必须给劳动者一份。
三、劳动合同的种类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也就是只要劳动者没有过错、用人单位能够正常开展工作,劳动者就可以工作到退休。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但如果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或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只要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条款(一)法律要求必须具备的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2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合同期限;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劳动报酬;7、社会保险;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双方可以协商的条款: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1、如果约定试用期的要遵循以下4条。
(1)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之内。
(2)试用期的时间。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下不许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至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3)试用期的次数。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试用期的待遇。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不得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现在是每月900元。
即两个80%,一个最低。
2、如果约定培训的要遵循以下4条。
(1)培训项目。
必须是专业技术培训。
上岗前的教育、军训等培训不算。
3(2)用人单位支付的培训费用。
包括用于培训该劳动者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共3项。
(3)可以约定服务期。
服务期的时间双方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