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合集下载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辖区内的餐饮服务场所,包括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

第三条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分为前置许可和事后监督两个阶段。

前置许可是指餐饮服务许可的核发前准备工作,事后监督是指核发餐饮服务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和奖惩等工作。

第二章前置许可第四条建设餐饮服务场所应符合以下要求:(一)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城市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二)具备一定的餐饮服务场所面积和设施条件;(三)经过相关部门的验收合格,并领取相关证书。

第五条申请人应当通过线上平台或线下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包括以下内容:(一)申请表;(三)餐饮服务场所的租赁或购买合同;(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厨等相关人员的健康证明。

第六条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后,由食药监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核查,核查合格后可以发放餐饮服务许可证书。

第三章事后监督第七条餐饮服务许可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应当进行换证。

第八条餐饮服务许可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餐饮服务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和条件从事餐饮服务,不得变更或超范围经营。

第九条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应当配备健康证明的食品从业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餐饮服务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应当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食品安全,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销售等环节。

第十一条食药监部门对餐饮服务场所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健康状况等。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食药监部门应当及时进行核查,依法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第四章补充规定第十四条上海市各级食药监部门应当加强跨部门合作,共同推进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建立定期、不定期的联合检查机制。

第十五条上海市各级食药监部门应当加强对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
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餐饮服务许可行 政行为应当遵守《行政许可法》
许可——许可实践 许可管理——许可工作及其有关档案管理
关于餐饮服务许可相关文件
1. 2009年5月22日《关于做好〈餐饮服务许可证〉启用及发放工作的通知》 (国食药监许〔2009〕257号) 2.2010年6月17日《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 3. 2011年1月16日中央编办《关于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 关问题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1〕3号)(明确中央厨房和甜品站纳入餐饮 服务环节,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统一监管) 4. 2011年5月1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央厨房许可审查规范》(国食 药监食〔2011〕212号) 5. 2011年04月18日《关于加强餐饮服务单位附设甜品站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 知》(国食药监食〔2011〕179号) 6. 2010年05月06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文书规范》(国食药监食〔 2010〕187号)(1-14)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
申请一次性快餐盒饭经营的及餐饮业(酒吧、咖啡馆、 茶室、饮品店及无油烟污染的小吃店除外) ,国家或者 当地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明确要求的餐饮经营者,应提供 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或情况说明等符 合环境保护有关规定的材料。
生活饮用水安全检验报告
生活饮用水安全检验报告或使用城市管网水证明(水费 收据等);如使用城市管网用水,申请单位(包括工地 食堂)应提供用水来源说明性材料及水费收据,否则必 须提供生活饮用水安全检验报告。 二次供水的情况:须提供生活饮用水安全检验报告 自备水井供水情况:须提供生活饮用水安全检验报告 农村餐饮单位生活饮用水的情况:村委会证明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解读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于2010 年 2 月8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3 月 4 日卫生部70 号令发布,201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许可办法》共分8 章42 条.一、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和宗旨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的意义.本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促进我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 条规定,国家对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三、许可办法的适用范围(从事餐饮服务需领取《许可证》)(1)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性活动。

餐饮服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服务性,即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以及消费场所及设施;二是即时性,餐饮服务提供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

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活动,须遵守本办法。

(2)不包括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食品或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 条的规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理由是:《食品安全法》第29 条已明确规定,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属于食品生产和流通行为,在分段监管体制下,该行为不属于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范畴。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范围。

《许可办法》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范围.从严格意义上讲,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配送行为,不具有餐饮服务的基本特征, 不应纳入餐饮服务监管范畴.但集体用餐配送行为与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两段密切相联,故本办法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条款解读(下)

《上海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条款解读(下)

务 良好秩 序 得 到保 障 。
交环 评 证 明 ;( )根 据 调 研 座 谈 ,餐 5
参 照上 海市食 品药 品监督 管理 局发 布 的 上 海市 客 运船 舶 餐 饮服 务 许 可 审 核 要 求 ( 行 ) ,( 法》进一 步 完 善 试 》 《 办 和 规 范船 舶供 餐 的许 可 条件 。
【 读 】根 据 国家食 品 药 品 监 督 解 管 理 局 的 《 饮服 务 许 可 审 查规 餐 范》 ,结合 上 海 市 的 实 际情 况 ,适 当 调 整 了餐 饮 单位 分 类 ,并 制 订 了餐
这 样 的 乱 象 是 否 有相 应 的规 定 ? 立 丛 生 , 对 其 周 边 环 境 产 生 着 不 可 的 许 可 证 违 法 经 营 ,造 成 环 境 油 烟
污 染 , 民 向 发 证 机 关联 名 上 访 ,最 居
忽 视 的影 响 。 想 要 办 理 餐 饮 服 务 企 业 的 申请 人 应 该 具备 什 么条 件 ?
细化 现场核查标准规范 , 完善相关许可文 书
【 象 】 餐 饮单 位 种 类 众 多 , 现 现
场 核 查 标 准 是 否 能 够 适 应 所 有 的 餐
【 款 】 根 据 上 海 市 地 方 性 法规 条
《 海 市 住 宅 物业 管 理 规 定 》第 五 十 上 二 条 ,业 主 、 用 人 应 当按 照规 划 行 使 政 管 理 部 门批 准 或 房 地 产 权 证 书 载 明 的 用 途 使 用 物 业 , 不 得 擅 自改 变 物业使用性质。 《 法 》第十 一 条 第 一 款 第 ( ) 办 八 项 规 定 , 申请 人 申请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时应 提 交 餐 饮 服 务 经 营 场 所 属 于 非 居 住 性 用 房 的 房 屋 产 权 证 明 , 租 赁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旨在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

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餐饮服务许可的范围餐饮服务许可的范围包括餐饮服务场所的许可、餐饮服务食品的许可、餐饮服务人员的许可等。

其中餐饮服务场所的许可是最为重要的一个环节,在餐饮服务场所的审批过程中,要根据相关规定,对场所的面积、照明、通风等条件进行核实,确保餐饮服务场所的安全和卫生条件符合要求。

二、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核程序餐饮服务许可的审核程序主要包括受理申请、审核资料、现场审查等环节。

在受理申请的过程中,要对申请人的资质、场所的租用协议等进行核实,以确保申请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审核资料的过程中,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文件、场所的平面图等进行认真审核。

在现场审查的过程中,要重点关注场所的装修、设施、卫生等方面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作出整改要求。

三、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餐饮服务许可的有效期根据不同情况在1年或5年之间。

在许可期限内,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进行年审,并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卫生标准,保证餐饮服务场所的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质量。

四、餐饮服务许可监督管理为加强对餐饮服务业的监督管理,餐饮服务许可的实施细则还明确了监督管理的措施。

主要包括监督抽检、法律制裁、行政调解等方式。

对于餐饮服务场所存在的卫生问题、食品安全问题等,要依据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总体来说,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在规范餐饮服务行业管理和监管的过程中,不断提高行业的服务质量和安全水平,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同时,也为餐饮服务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利的环境。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是指国务院颁布的对从事餐饮服务业的企业和个人行为进行规范和监管的法规。

该办法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餐饮服务安全卫生,规范餐饮市场秩序,保障公众健康,提高餐饮服务质量。

一、许可管理范围餐饮服务许可管理范围包括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依据该办法的规定,履行许可审批、备案、检查、评估等相关手续,才能提供餐饮服务。

二、许可审批要求在进行餐饮服务许可审批前,审批机关必须对单位和个人的资质进行审查,包括以下要求:(一)餐饮服务单位必须经营有固定场所或工作台面。

(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和设备,保证餐饮服务质量的安全卫生。

(三)餐饮服务人员必须符合卫生要求及从业资格要求。

(四)餐饮服务必须依照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环保等法规和规章的要求,配备相应的设施和设备,并安装和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环保设施。

(五)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向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备案管理要求从事餐饮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小微餐饮服务单位的备案管理要求是: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应当于经营前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并根据换证、变更经营项目、停业、除名等情况及时更新备案信息。

备案内容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接待用餐人数、经济性质、经营范围等。

四、检查评估要求对餐饮服务单位应当定期进行食品安全、环保、卫生等方面的监督检查,评估餐饮服务水平,确保餐饮服务合法、规范、安全、卫生。

监管部门应要求餐饮服务经营者每天将店内环境进行干净、整洁、通风等消毒健康指标的记录,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并落实相关责任。

对于部分违法经营者,应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吊销经营许可证等惩罚措施。

五、监督管理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体系,完善作业程序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和管理流程,确保餐饮服务安全卫生,保护消费者的健康权益。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知识学习页PPT文档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知识学习页PPT文档
• (六)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 (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 者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 向申请人告知行政许可须知及其相关的 法律、法规、标准、行为规范和其应当 承担的法律责任
• 申请人应当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 出遵守法律、法规、规范的承诺,保证 其提供的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
• 1.选址
• 选择地势干燥、有给排水条件和电力供 应的地区,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 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 等污染源25m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 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 范围之外。***
• 2.场所设置、布局、分隔和面积

设置与食品供应方式和品种相适应的粗加工、
• 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 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人的机 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 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 人数50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 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
• 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 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 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 位,应当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 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兼职。
切配、烹饪、面点制作、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
加工操作场所,以及食品库房、更衣室、清洁工具
存放场所等。各场所均设在室内。***
• (一)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 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贮存 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 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 (二)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 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 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 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 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 施;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课件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课件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重要性
标准化
餐饮服务许可要求餐饮企业标准化管理,提高服务规范。
科学性
许可管理流程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学,标准化操作,确保制度严谨。
透明化
许可信息公示,企业经营合法化,提高消费者对餐饮企业的信任度。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许可前置条件
许可证种类 许可证有效期
餐饮企业需满足健康状况及厨房设施等基本要 求
分为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小餐饮服务许可证两种
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符合标准的店铺可以延 长至5年或无限期
餐饮服务许可的程序和要求
1
申请材料准备
资质准备、许可证类别、证件复印
2
现场审查
包括卫生、设施、设备、人员、食品流通追踪和管理等方面的检查
3
信息披露
审查合格后将许可证信息公开
许可证申请流程
准备材料
准备所需材料
现场审查
现场验收及审查你的餐厅是否 满足要求
领取证件
审核合格后,取得餐饮服务许 可证
常见问题和解答
餐饮服务许可证怎 么申请?
准备申请所需材料,完成现 场审查后领取证件。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 效期有多长?
有效期为3年,符合标准的店 铺可以延长至5年或无限期。
许可管理对企业有 何好处?
许可管理有利于提高餐饮企 业的食品安全水平,提高企 业的服务规范和透明度,提 高消费者对餐饮企业的信任 度。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课件
本课件介绍《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和程序要求,帮助您了解 许可管理的重要性。
法规背景和目的
1 法规背景
2 目的
2015年, 《食品安全法》修订,对食品安 全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餐饮行业开始加 强监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于2010 年 2 月8 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3 月 4 日卫生部70 号令发布,201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许可办法》共分8 章42 条。

一、制定本办法的依据和宗旨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工作,加强餐饮服务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餐饮服务秩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依据《食品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

制定本办法的意义。

本办法的颁布和实施有利于促进我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第29 条规定,国家对餐饮服务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工作。

三、许可办法的适用范围(从事餐饮服务需领取《许可证》)(1)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

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等,向消费者提供食品和消费场所及设施的服务性活动。

餐饮服务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服务性,即餐饮服务提供者向消费者提供食品以及消费场所及设施;二是即时性,餐饮服务提供即时制作加工、商业销售和服务性劳动。

餐馆、快餐店、小吃店、饮品店、食堂等向消费者提供餐饮服务活动,须遵守本办法。

(2)不包括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者提供食品或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按照《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 条的规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单位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

主要理由是:《食品安全法》第29 条已明确规定,食品摊贩的具体管理办法由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规定;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属于食品生产和流通行为,在分段监管体制下,该行为不属于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范畴。

(3)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范围。

《许可办法》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范围。

从严格意义上讲,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配送行为,不具有餐饮服务的基本特征,不应纳入餐饮服务监管范畴。

但集体用餐配送行为与生产加工、餐饮服务两段密切相联,故本办法将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纳入餐饮服务许可管理的范围。

四、餐饮服务许可应遵循基本原则餐饮服务许可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是依法许可原则。

《许可办法》第 5 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与程序。

二是分类许可原则。

《许可办法》第 4 条规定,餐饮服务许可按照餐饮服务提供者的业态和规模实施分类管理。

目前餐饮服务经营方式及规模分为:1、特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3000 ㎡以上(不含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1000 座以上(不含1000 座)。

2、大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500~3000 ㎡(不含500 ㎡,含30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250~1000 座(不含250 座,含10 00 座)。

3、中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500 ㎡(不含150 ㎡,含50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250 座,(不含75 座,250 座)含。

4、小型餐馆:经营场所使用面积在150 ㎡以下(含150 ㎡),或者就餐座位数在75 人以下(含75 座)。

快餐店:以集中加工配送、当场分餐食用并快速提供就餐服务为主要加工供应形式。

5、小吃店:以点心、小吃为主要经营项目。

6、饮品店:以供应酒类、咖啡、茶水或者饮料为主。

7、食堂:设于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工地等地点(场所),供内部职工、学生等就餐。

8、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根据集体服务对象订购要求,集中加工、分送食品但不提供就餐场所。

三是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

公开,要求将餐饮服务许可的机关、范围、条件、程序、时限等向社会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许可办法》第6 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公平,要求对同一类申请人给予均等的机会和平等的待遇;公正,要求许可过程与许可结果符合客观、正义的要求;便民,要求行政许可方式、程序等应当方便申请人申请。

五、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基本内容《许可办法》规定的餐饮服务许可制度主要包括:一是许可机关。

《餐饮服务许可证》受理和审批的许可机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二是许可条件。

《许可办法》第9 条规定了申请人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餐饮服务许可申请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这5 个基本条件也就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准予许可的基本条件。

三是许可资料。

《许可办法》第10 条规定了申请《餐饮服务许可证》应当提交的材料。

《许可办法》第11 条特别强调,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是许可程序。

具体包括申请人申请、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受理、审核申请资料、进行现场核查、做出准予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是许可效力。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此外,《许可办法》第4 章还对《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变更、延续、补发和注销等做出了具体规定。

六、《许可办法》对餐饮服务许可时限的规定按照提高效率、便民服务的基本要求,《许可办法》第15 条和16 条对餐饮服务许可时限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 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做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自做出决定之日起10 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餐饮服务许可证》。

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餐饮服务许可的期限自申请之日起为30 天。

特殊情况下为40 天,此时许可监管须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七、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是餐饮服务提供者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依据。

国家对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的具体要求:一是载明事项。

《餐饮服务许可证》载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业主)、类别、备注、许可证号、发证机关(加盖公章)、发证日期、有效期限等内容。

二是有效期限。

《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为3 年,临时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 6 个月。

三是分别许可。

同一餐饮服务提供者在不同地点或者场所从事餐饮服务活动的,应当分别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四是悬挂摆放。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消费者明显可见处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餐饮服务经营地点或者场所改变的,应当重新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是违禁行为。

餐饮服务提供者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不得转让、涂改、出借、倒卖、出租。

八、《许可办法》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高度重视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障,除要求许可机关依照法定条件、程序和时限等进行许可外,还规定了以下内容,强化对申请人合法权益的保障:一是申请人知情权的保障。

《许可办法》第5 条、第6 条规定,餐饮服务许可遵循公开原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建立餐饮服务许可信息和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公告取得或者注销餐饮服务许可的餐饮服务提供者名录。

第14 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时,应当告知书面说明理由。

第15 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许可期限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 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二是违法行为举报权的保障。

《许可办法》第8 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餐饮服务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三是不予许可救济权利的保障。

《许可办法》第14 条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在做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的同时,应当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四是监督权的保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餐饮服务许可职责,应当自觉接受餐饮服务提供者以及社会的监督。

九、申请人的义务与责任(1)提出申请(2)提交有关资料(3)保证对其申请资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许可办法》第11 条规定,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为严肃查处申请人骗取许可证的行为,《许可办法》第36 条规定,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后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许可,并给予警告;该申请人在 1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撤销;该申请人在3 年内不得再次申请餐饮服务许可。

《许可办法》第37 条规定,申请人被吊销许可证的,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 年内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 餐饮服务提供者违反《食品安全法》规定,聘用不得从事餐饮服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从事管理工作的,吊销许可证。

十、违法要追究相应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餐饮服务许可实施过程中的违法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已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符合餐饮经营要求的,应当责令立即纠正,并依法予以处理;不再符合餐饮服务许可条件的,应当依法撤销《餐饮服务许可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实施餐饮服务许可的,由上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有关工作人员追究行政责任,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或者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

十一、食品药监部门的义务与责任:(1)(2)信息公开。

包括许可程序与许可流程。

对公示内容进行的咨询和疑问,均应给予答复、说明、解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3)(4)有条件的应在网站公示许可信息,并提供格式文本的下载。

对申请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注意保密。

十二、食品许可的六个意识:责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时效意识自律意识服务意识十三、餐饮服务许可审查包括对申请材料的书面审查和对经营现场核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 年 6 月21 日发布并实施《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按照推进分类管理、强化风险控制的原则对餐饮服务申请进行审查。

(1)资格审查申请人必须是有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行政责任的公民或法人。

如未满十八岁或患有精神疾病等。

(2)资料审查(3)餐饮服务许可现场核查项目按其对食品安全的影响程度,分为关键项、重点项、和一般项。

现场核查结果实行综合判定。

餐饮服务许可审查按五大类别进行第一类: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供餐人数300 人以上的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供餐人数500 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二类;中型餐馆,快餐店,供餐人数300 人以下的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500 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三类:小型餐馆,小吃店,饮品店,供餐人数50 人以下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第四类:建筑工地食堂;第五类: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