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共15页
能量溢释理论

人身風險管理 Chapter 6 人身風險控制
6-17
骨牌理論的應用 1/2
表 6.1 骨牌理論在工業安全上的應用
人身風險管理 Chapter 6 人身風險控制
6-18
骨牌理論的應用 2/2
表 6.2 骨牌理論在醫療責任上的應用
人身風險管理 Chapter 6 人身風險控制
6-5
二、損失控制措施
損失控制措施係控制損失的發生,以及萬一損失 發生時或發生後,控制損失的金額,因此,損失 控制措施,可以劃分為: 損失預防措施
損失減輕措施
人身風險管理 Chapter 6 人身風險控制
6-6
三、非保險性轉移措施
非保險性轉移措施,係指藉由契約方式,將己身 ( 轉移人 transferor) 的風險轉移由他方 ( 被轉移人 transferee)來負責,其所轉移他方的風險包括了經 濟的損失,以及法律上的責任等。
人身風險管理 Chapter 6 人身風險控制
6-19
能量溢釋理論的應用 1/3
圖 6.3 火源發生的三要素
人身風險管理 Chapter 6 人身風險控制
6-20
能量溢釋理論的應用 2/3
依能量溢釋理論,火災損失防阻的策略可為:
避免及減低火源的形成 實施已形成的溢釋
隔絕結構物與已溢釋火源的接觸
若火源溢釋已波及結構,設法以各種策略加以 預防,並減低損失程度 若火源溢釋已損及結構物,則採行各項策略, 以對抗損失
人身風險管理 Chapter 6 人身風險控制 6-21
能量溢釋理論的應用 3/3
水災意外事故的損失防阻中,我們可應用能量溢 釋理論,釐訂下列的五大策略: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事故发生有其自身的规律和特点,了解事故的发生、发展和形成过程对于辨识、评价和控制危险源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才能保证生产系统处于安全状态,事故致因理论是帮助人们认识事故整个过程的重要理论依据。
事故致因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1961年吉布森(Gibson)提出,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能量载体(能量达及人体的媒介)来预防伤害事故。
在吉布森的研究基础上,1966年美国运输部安全局局长哈登(Haddon)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超过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于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
能量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人类利用能量作功以实现生产目的。
人类为了利用能量作功,必须控制能量。
在正常生产过程中,能量受到种种约束和限制,按照人们的意志流动、转换和作功。
如果由于某种原因,能量失去了控制,超越了人们设置的约束或限制而意外地逸出或释放,必然造成事故。
如果失去控制的、意外释放的能量达及人体,并且能量的作用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人体必将受到伤害。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伤害事故原因是:①接触了超过机体组织(或结构)抵抗力的某种形式的过量的能量。
②有机体与周围环境的正常能量交换受到了干扰(如窒息、淹溺等)。
因而,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同时,也常常通过控制能源,或控制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机械能(动能和势能统称为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电离及非电离辐射、声能和生物能等形式的能量,都可能导致人员伤害,其中前四种形式的能量引起的伤害最为常见。
意外释放的机械能是造成工业伤害事故的主要能量形式。
处于高处的人员或物体具有较高的势能,当人员具有的势能意外释放时,发生坠落或跌落事故;当物体具有的势能意外释放时,将发生物体打击等事故。
道路运输企业危险源与隐患排查治理

九、危险源和不安全因素的管理
2.不安全因素治理
在道路运输企业中,由于行业特点的原因,有一少部分的危险因素来自于根源危险源,绝大部分来自于状态危险源,也可以 说是安全隐患,这里我们称为不安全因素。
1)治理要求 (1)道路运输企业应重视运输经营活动的现场排查,在运输经营现场更能贴近生产经营实际,有利于在运输经营过 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进行纠正和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实现安全管理与运输经营的紧密结合。道路运输经营 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应遵守三项基本原则:一是重大事故隐患未彻底整改,不应该重新从事运输经营活动;二是运输经 营过程中出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暂停运输经营,进行事故隐患整改;三是交班时,必须将事故隐患向下班交待清楚。
第七页,共32页。
五、道路运输企业危险源
这里危险源是指 在道路运输企业 中存在的根源危 险源。如右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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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评价指标第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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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全隐患定义
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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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危险源分类
根源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防范事故的重点是控制状态危险源。两类危险源的关系如下图
根源危险源
内因
前提 必要条件
状态危险源
外因
共同作用
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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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源与事故发生的关联性
事故的发生是两类危险源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源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前 提,没有根源危险源就谈不上能量或危险物质的意外释放,也就无所谓事故;另 一方面,如果没有状态危险源破坏对根源危险源的控制,也不会发生能量或危险 物质的意外释放。状态危险源的出现是根源危险源导致事故的必要条件。
2022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真题附答案解析

2022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真题附答案解析一、单选题(共70题,每题1分。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部分】1、某企业制氯车间生产能力为100Nm²/h,在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出现许多事故隐患,根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下列隐患中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是()。
A.制氯车间视频监控摄像头损坏B.电气控制室内配置的灭火器超期未检验C.氯气管道穿墙处静电接地线松动D.制氯车间内使用非防爆型通风机【参考答案】D【参考解析】《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2、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载重20吨的甲醇罐车经常高速穿越山区道路,罐车装设的紧急切断阀有失灵现象,偶尔导静电橡胶拖地带悬空,驾驶员偶尔存在长时间疲劳驾驶情况。
根据危险源的分类,下列危险源中属于第一类危险源的是()。
A.装有甲醇的罐车B.失灵的罐车积极切断阀C.疲劳驾驶的驾驶员D.悬空的导静电橡胶拖地带【参考答案】A【参考解析】第一类危险源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的能量,包括生产过程中各种能量源、能量载体或危险物质。
第一类危险源决定了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它具有的能量越多,发生事故的后果越严重。
例如,炸药、旋转的飞轮等,本题的装有甲醇的罐车存在静电爆炸的可能,属于第一类危险源。
3、某矿业公司码头采用卸船机作业,卸船机抓斗从船舱抓取铁矿石,通过皮带转运至厂内堆取料仓,公司事故统计发现,卸船机抓斗从船舱抓取铁矿石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较多,事故主要原因是个别作业人员在卸船作业的同时违章进入船舱清理船底矿石。
为防范事故发生,该公司集中采取了“反违章”专项措施,打断事故链,该措施符合的事故致因理论是()。
A.事故频发倾向理论B.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C.瑞士奶酪模型理论D.轨迹交叉理论【参考答案】B【参考解析】题干中采取了“反违章”专项措施,打断事故链,针对的是人的不安全行为,符合海因里希事故因果连锁理论。
能量意外转移理论2

能量意外转移理论2•相关推荐能量意外转移理论2能量意外转移理论1961年,吉布森提出了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作为能量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1966年,在吉布森的研究基础上,哈登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提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并提出www.了能量逆流于人体造成伤害的分类方法,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见表1-2);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指中毒窒息和冻伤(见表1-3)。
哈登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伤害取决于能量大小、接触能量时间长短和频率以及力的集中程度。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表1-2 第一类伤害表1-3 第二类伤害5、轨迹交叉论轨迹交叉论的基本思想是:伤害事故是许多相互联系的事件顺序发展的结果。
这些事件概括起来不外乎人和物(包括环境)两大发展系列。
当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各自发展过程中(轨迹),在一定时间、空间发生了接触(交叉),能量转移于人体时,伤害事故就会发生。
而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之所以产生和发展,又是受多种因素作用的结果。
轨迹交叉理论的示意图见图1-3。
图中,起因物与致害物可能是不同的物体,也可能是同一个物体;同样,肇事者和受害者可能是不同的人,也可能是同一个人。
图1—3 轨迹交叉事故模型轨迹交叉理论反映了绝大多数事故的情况。
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只有少量的事故仅仅由人的不安全行为或物的不安全状态引起,绝大多数的事故是与二者同时相关的。
例如:日本劳动省通过对50万起工伤事故调查发现,只有约4%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无关,而只有约9%的事故与物的不安全状态无关。
在人和物两大系列的运动中,二者往往是相互关联,互为因果,相互转化的。
事故事故预防原理与风险控制图文

(3)由于不安全行为而受到了伤害的人,几乎重复了300次以上没有造成伤害的同样事故。即人在受到伤害之前,已经经历了数百次来自物方面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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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工业事故中,人员受到伤害的严重程度具有随机性。大多数情况下,人员在事故发生时可以免遭伤害。(5)人员产生不安全行为主要有以下原因: ①不正确的态度。 ②缺乏知识或操作不熟练。 ③身体状况不佳。 ④物的不安全状态或不良的环境。 这些原因是采取措施预防不安全行为的依据。
人物合一归因理论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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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归因理论概述
20世纪50年代以后,科学技术进步的一个显著特征是设备、工艺和产品越来越复杂。战略武器的研制、宇宙开发和核电站建设等使得作为现代先进科学技术标志的复杂巨系统相继问世。这些复杂巨系统往往由数以万计的元件、部件组成,元件、部件之间以非常复杂的关系相连接;人们在开发研制、使用和维护这些复杂巨系统的过程中,逐渐萌发了系统安全的基本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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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因里希事故连锁理论1936年由美国人海因里希(W.H.Heinrich)提出了事故因果连锁理论。海因里希认为,伤害事故的发生是一连串的事件,按一定因果关系依次发生的结果。他用五块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说明这种因果关系,即第一块倒下后,会引起后面的牌连锁反应而倒下,最后一块即为伤害事故。因此,该理论称为“多米诺骨牌”理论。多米诺骨牌理论建立了事故致因的事件链这一重要概念,并为后来者研究事故机理提供了一种有价值的方法。
(1)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致因理论的概念:它是研究事故为什么会发生,事故是怎样发生的,以及如何防止事故发生的理论。它是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产物,随着生产形式的变化,新的事故致因理论不断出现。是人们对事故机理所做的逻辑抽象和数学抽象,是描述事故成因、经过和后果的理论,是研究人、物、环境、管理及事故处理这些基本因素如何作用而形成事故、造成损失的理论。
事故的致因理论(事故频发倾向论、事故因果连锁论、能量意外释放论)

事故的致因理论事故致因理论是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产物。
在生产力发展的不同阶段,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不同,特别是随着生产形式的变化,人在工业生产过程中所处地位的变化,引起人们安全观念的变化,促使新的事故致因理论相继出现。
概括地讲,事故致因理论的发展经历了3个阶段,即以事故频发倾向论和海因里希因果连续论为代表的早期事故致因理论,以能量意外释放论为主要代表的二次世界大战后的事故致因理论,现代的系统安全理论。
(一)事故频发倾向论1.事故频发倾向事故频发倾向(Accident Proneness)是指个别人容易发生事故的、稳定的、个人的内在倾向。
1919年英国的格林伍德(M.Greenwood)和伍兹(H.H.Woods)对许多工厂里事故发生次数资料按如下3种统计分布进行了统计检验:泊松分布(Poisson Distribution)、偏倚分布(Biased Distribution)和非均等分布(Disuibution of Unequal Liabiliy)。
通过统计分析,结果发现,工厂中存在着事故频发倾向者。
1939年,法默(Farmer)和查姆勃(Chamber)明确提出了事故频发倾向的概念,认为事故频发倾向者的存在是工业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2.事故遭遇倾向事故遭遇倾向(Accident Liability)是指某些人员在某些生产作业条件下容易发生事故的倾向。
许多研究结果表明,事故的发生不仅与个人因素有关,而且与生产条件,工人的年龄、工作经验、熟练程度有关。
明兹(A.Mintz)和布卢姆(M.L.B)建议用事故遭遇倾向取代事故频发倾向的概念。
3.关于事故频发倾向理论自格林伍德的研究起,迄今有无数的研究者对事故频发倾向理论的科学性问题进行了专门的研究探讨,关于事故频发倾向者存在与否的问题一直有争议。
实际上,事故遭遇倾向就是事故频发倾向理论的修正。
近年来许多研究结果认为,“事故频发倾向者”并不存在。
能量意外释放理论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点: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揭示了事故发生的物理本质,为人们设计及采取安全技术措施提供了理论依据。
1.能量意外释放理论概述(1)能量意外释放理论的提出1961年吉布森提出了事故是一种不正常的或不希望的能量释放,意外释放的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因此,应该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作为能量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1966年美国运输交通部安全局局长哈登完善了能量意外释放理论,认为“人受伤害的原因只能是某种能量的转移”。
将伤害分为两类:第一类伤害是由于施加了局部或者全身性损伤阈值的能量引起的;第二类伤害是由影响了局部或者全身性能量交换引起的,主要是指中毒窒息和冻伤。
哈登认为,在一定条件下某种形式的能量能否产生伤害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取决于能量大小、接触能量时间长短和频率以及力的集中程度。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可以利用各种屏蔽来防止意外的能量转移,从而防止事故的发生。
(2)事故致因和表现1)事故致因能量在生产过程中是不可缺少的,人类利用能量做功以实现生产目的。
如果失去控制的、意外释放的能量达及人体,并且能量的作用超过了人们的承受能力,人体必将受到伤害。
根据能量意外释放理论,伤害事故原因是:①接触了超过机体组织(或结构)抵抗力的某种形式的过量的能量。
②有机体与周围环境的正常能量交换受到了干扰(如窒息、淹溺等)。
因而,各种形式的能量是构成伤害的直接原因。
同时,也常常通过控制能量,或控制达及人体媒介的能量载体来预防伤害事故。
2)能量转移造成事故的表现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电离能及非电离辐射、声能和生物能等形式的能量,都可导致人员伤害。
其中前四种形式的能量引起的伤害最为常见。
意外释放的机械能是造成工业伤害事故的主要能量形式。
现代化工业生产中广泛利用电能,当人们意外地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时,可能发生触电事故而受到伤害。
工业生产中广泛利用热能,生产中利用的电能、机械能或化学能可以转变为热能,可燃烧物燃烧时释放出大量的热能,人体在热能的作用下,可能遭受到烧灼或发生烫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