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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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边坡工程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1条:边坡工程施工前,必须具备经批准的边坡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第2条:采场的到界边坡施工前,应进行补充勘探,查明边坡的地质构造,弱层的分布规律,地下水的赋存状态以及岩层的渗透系数。补充勘探的钻孔深度,应超过开采煤层底板以下30cm,或预计最深滑动层面以下30cm。

第3条:边坡工程施工前,应建立边坡工程技术监测网。

第二节边坡工程的施工

第1条:露天煤矿施工中,应及时进行与边坡工程有关的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调查,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查明边坡岩层的岩石名称,颜色,矿物组成,结构特征,岩层的产状,含水状态,软弱层面的赋存状态,分布规律,接触关系及接触面的特征。

二、查明与边坡稳定性有关的地质构造:

1、断层的性质、产状、破碎带宽度及破碎程度、断层面的特征、充填物,断层与地下水的关系;

2、裂隙的性质、产状、发育程度,裂隙带的宽度及充填物;

3、褶曲的形态类型产状特征;

三、查明松散及风化岩石的岩性,风化程度及其与坚硬岩石的接触关系、接触面的特征;

四、查明出水点的位置、流量变化、水质、水源及补给途径;

五、查明含水层的岩性、厚度,裂隙或岩溶发育状态及特征;

六、评价地下水对边坡稳定的影响程度;

七、查明冻土层的性质,厚度及分布规律;

第2条:边坡施工中,应按现行国家标准进行岩石物理力学补充试验,确定与边坡工程有关的岩石物理力学指标。

第3条:边坡稳定性应根据施工期间获得的工程地质资料水文地质资料及岩石物理力学指标等进行校核,当未能达到设计确定的边坡稳定要求时,应修改设计。

第4条:当露天煤矿工程临近最终境界时,需要爆破的台阶,必须采用控制爆破技术;其爆破方法、参数和一次起爆的炸药量,应经试验后确定。爆破时,应进行爆破震动效应的测试。

第5条:由松软岩土组成的到界边坡,应根据边坡的稳定状况,采取有效的边坡稳定措施。

第6条:含有裸露煤体的到界边坡,应采取防止裸露煤体风化、自燃或滑动的措施。

第7条:当建设山坡排土场时,对不稳定基底的表层应采取防滑措施。第8条:边坡的防排水工程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非工作帮平台的水沟经过弱层(面)露头时必须采取防渗措施

二、在已经出现滑坡或变形的不稳定区段,必须及时在其周围建立防排水系统;

三、对地表水渗入后可能形成滑坡的弱层(面)露头必须采取防渗措

施;

四、当地下水可能成为滑坡的主要因素时,必须对该边坡进行疏干;第9条:每次滑坡应建立技术档案,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滑坡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落差及滑落量;

二、滑坡区的工程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条件;

三、滑坡原因分析;

四、滑坡对生产造成的影响;

五、滑坡区的治理措施及其效果评价;

六、滑坡区的平面图剖面图及其它图件。

第三节边坡的监测

第1条:在露天煤矿最终境界线以外200m的范围以内,应建立地表位移和地下位移的永久观测线。其数量应根据露天煤矿的走向长度来确定,但不应少于3条。每条观测线上不应少于3个观测点。观测周期应根据地表位移和地下位移的情况确定,但每年观测不得少于4次,每年应提交监测分析报告。

第2条:在到界边坡上,应建立永久观测线。其间距一般应为200m-400m;观测线上的观测点间距应为30m-50m。观测周期应根据地表位移和地下位移的情况确定。在降雨期间或当位移速度加快时,应增加观测次数,并及时提交监测报告。

第3条:对出现地表和地下位移或地质构造复杂,稳定性较差的重要边坡,应建立地表和地下位移的监测系统。地表和地下观测线的数量,应根据地表和地下位移区的走向长度确定。但不应少于2条,每条线

上不应少,3个观测点。

地下位移监测的深度,应在预计滑动层(面)以下10m-20m。观测周期可根据位移速度和季节变化确定。对观测数据及岩体稳定状况,应及时进行整理和分析。

第4条:在地下水对边坡稳定性影响较大的地段或进行疏干排水的边坡地段,应设置地下水位水压观测孔。

第四节边坡工程的验收

第1条:边坡工程竣工后,应按设计进行验收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2条:边坡工程验收时,宜具备下列文件和资料:

一、边坡工程的设计图和文件

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的报告:

1、现场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测绘原始记录及总结;

2、工程地质,水文地质补充勘探原始记录及报告;

3、岩石物理力学试验的原始记录及试验报告;

三、开工、竣工报告和事故记录;

四、工程验收报告及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五、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修改记录;

六、水文气象记录;

七、历次滑坡的技术档案;

八、边坡监测系统的原始资料,观测记录及观测分析报告;

九、边坡工程综合分析报告;

十、工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十一、1:100或1:200的工程地质钻孔柱状图;

十二、1:1000或1:5000的工程地质平面图及工程地质剖面图;

十三、1:1000或1:2000的水文地质平面图及水文地质剖面图;

十四、1:1000或1:5000的防排水疏干工程平面布置图、外排土场工程地质平面图和剖面图及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布置图。

第二章爆破工程的验收

第1条:正常采剥工作面的爆破工程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爆堆规格、矿岩块度符合后续生产环节的要求;

二、无硬帮、根底。

第2条:到界边坡爆破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硬以上岩石的残留半孔率在50%以上,软岩的残留半孔率在40%以上;

二、炮孔装药部位超界破碎带的宽度小于1.5m;

三、台阶底盘无超爆。

第3条:爆破工程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不同岩石的单位炸药消耗量;

二、开拓沟道和重要建(构)筑物及到界边坡等重要部位的

爆破设计及施工记录;

三、爆破方法试验研究技术报告及成果鉴定书;

四、到界边坡控制爆破效果的检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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