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基础课民法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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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案例分析题)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案例分析题第60小题,15分。

请将答案写在答题纸指定位置上。

某市赵某驾驶一辆大卡车在经过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夏利牌出租汽车相撞,刘某驾驶的汽车被撞翻到路边,正巧高某路过,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下,结果高某的右臂被压断。

经交通局认定,此次交通事故的原因如下:赵某、刘某都违反了交通规则,车速超过了正常标准,高某行走在人行道内,并无违章现象。

高某经住院治疗,共花去医药费等计2万元,而且右臂残废已不可避免,将对以后自己和家人的生活造成重大困难。

为此,高某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赵某、刘某赔偿损失并支付全部医疗费以及今后的生活补助费。

问:1.如何认定赵某和刘某行为的性质?为什么?正确答案:赵某、刘某的行为属于无意思联络的数入侵权行为。

赵某和刘某互不相识,没有意思联络,两个人的行为各自独立。

但赵某、刘某分别实施的侵权行为造成了高某的同一损害,且赵某、刘某的各自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同一损害的发生,因而构成无意思联络的数入侵权。

2.本案应如何处理?正确答案:赵某、刘某应当对高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为刘某、赵某的行为造成高某的人身伤害具有同一的不可分割性,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足以造成高某的伤害,因而应当承担连带侵权责任。

3.2000年4月8日,甲受乙的威胁将一块价值5000元的古怀表以1000元的价格卖给乙,乙当日付给甲1000元,并约定甲于同年10月1日将古怀表交付给乙,2000年8月1日,乙下落不明,10月1日甲将古怀表提请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后该怀表在公证机关保管期间遭遇雷击引发的大火而灭失。

2000年12月1日,乙向公证机关提请领取提存物,甲同时向法院提起撤销买卖怀表之诉。

法院判决撤销买卖合同,甲请求乙赔偿怀表价金,乙以自己对怀表灭失无过错为由给予拒绝。

问:本案中,甲、乙之间的法律关系如何处理?为什么?正确答案:本案提存标的物因不可抗力而灭失的风险由乙承担,买卖合同被撤销后,乙负有按照怀表的价值赔偿甲的义务。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占有债权概述合同(三)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占有债权概述合同(三)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占有、债权概述、合同(三)(总分100,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在以招投标方式订立合同时,下列行为属于承诺的是______。

SSS_SINGLE_SELA 投标B 定标C 开标D 招标分值: 2.5答案:B[解析] 招标投标一般包括以下阶段:招标阶段、投标阶段、开标或定标阶段。

通过招标投标方式订立合同的,招标公告和招标属于要约邀请,投标为要约,定标或确定中标人为承诺。

故选B项。

2.甲与乙订立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0月10日交货,乙在收货后10天内付款。

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金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对此,甲可依法行使______。

SSS_SINGLE_SELA 先履行抗辩权B 同时履行抗辩权C 先诉抗辩权D 不安抗辩权分值: 2.5答案:D[解析] 《合同法》第68条规定了不安抗辩权: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第2项规定,选D项。

有权行使先履行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是双务合同中的后履行方,而有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是双务合同中的先履行方。

本题中,甲是先履行方,不能行使先履行抗辩权。

故不选A项。

在双务合同中,如果履行顺序没有先后之分,双方当事人才能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可是本题表述的情形是有先后履行顺序的。

故不选B 项。

先诉抗辩权是保证合同的一般保证人享有的权利,甲不是保证人,不能行使先诉抗辩权。

故不选C项。

3.下列行为中,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的是______。

SSS_SINGLE_SELA 甲(8周岁)接受远房亲戚馈赠的现金1万元B 乙(14周岁)用压岁钱购买价值2800元的金项链C 丙从某公司购买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D 丁因受对方欺诈买回一部不能使用的手机分值: 2.5答案:D[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54条的规定,可撤销合同包括:(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合同;(3)乘人之危订立的合同;(4)欺诈方以欺诈的手段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5)胁迫方以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他人利益的合同。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2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2(总分:58.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3,分数:26.00)1.下列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不应该适用我国民法调整的是( )。

A.公海上航行的中国籍货轮B.飞往伦敦的中国籍客机C.中国驻日本的大使馆D.中国开往鹿特丹的国际列车√本题考查我国民法空间上的适用范围。

一般而言,民法适用于我国的领土、领空、领海,包括驻外使馆以及我国领域外航行的我国船舶、航空器。

但是法律规定只适用于局部地区的地方性法律除外。

列车不存在国籍问题,其适用所在地法律。

2.在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一种什么权利( )。

A.支配权B.请求权C.形成权D.抗辩权√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他人权利主张的权利,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对抗请求权的就是抗辩权。

3.甲、乙、丙合伙经营汽车运输业务。

因生意好,甲想让其弟丁参加合伙,乙同意,但丙反对。

甲以多数人同意为由安排丁参与经营。

后合伙经营的汽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5万元损失。

四人为该5万元损失分担问题诉至法院。

本案应如何处理( )。

A.由甲、乙、丁分担5万元B.由甲、乙、丙、丁分担5万元C.由甲、乙、丙分担5万元√D.由甲、乙、丙承担大部分,丁承担小部分《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应具备的条件之一是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本题中丙反对,故丁不是合伙人,不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

4.在委托与代理的关系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有委托必有代理B.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C.超越代理意味着修改委托合同D.代理是委托的外部表现形式本题考查委托和代理。

委托是产生授权的一个基本关系,是双方法律行为,而授权是单方法律行为,是代理人取得代理权的必要条件,故委托是基础关系而代理是单方授权的结果。

5.甲购买手机一部,交给同事乙请其起代为上号。

乙将该手机赠予了其亲戚丙,丙受赠时并不知道手机不为乙所有,后小偷将此手机偷走了。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所有权)模拟试卷3(总分:54.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民法学(总题数:27,分数:54.00)1.单项选择题第31-50小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中,具有主导性的权利是( )。

A.管理权B.成员权C.共有权D.专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包括专有权(空间所有权、专有部分所有权)、共有权(共同部分所有权、共同管理权)和成员权,其中,专有权占据主导地位,没有专有权,共有权和成员权毫无意义。

可见,选D项。

3.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构成专有部分须具备的条件的是( )。

A.能够获取业主的资格√B.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C.能够在构造上明确区分D.能够在功能上明确区分,具有排他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整栋建筑),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专有部分(即构成专有部分必须具备3个条件): (1)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物理上的独立性,即专有部分应当在建筑构造上能够与同一建筑物中的其他部分完全隔离),能够明确区分; (2)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即能够被单独地使用,具有独立的使用价值),可以排他使用; (3)能够登记成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

据此,B、C、D项表述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只有A项表述并非属于构成专有部分的条件,故选A项。

4.下列选项中,不属于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的是( )。

A.有利生产B.方面生活C.等价有偿√D.公平合理处理相邻关系的基本原则有二: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5.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与其他组织.doc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与其他组织.doc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法人与其他组织(总分:9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B}}单项选择题{{/B}}(总题数:9,分数:9.00)1.以下社会组织属于财团法人的是( )。

(分数:1.00)A.中国人民保险公司B.法律出版社C.中华医学会D.宋庆龄基金会2.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特点是( )。

(分数:1.00)A.各种类型的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和一致性B.法人自从事经营活动时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C.法人拥有自然人所拥有的一切民事权利能力D.法院无权限制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3.在我国,一般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采取( )。

(分数:1.00)A.准则主义B.特许主义C.自由主义D.行政许可主义4.法人对外债务的承担原则为( )。

(分数:1.00)A.有限责任B.无限责任C.连带责任D.补充责任5.我国对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社会团体法人的设立实行( )。

(分数:1.00)A.严格的准则主义B.特许主义C.强制设立主义D.行政许可主义6.国有公司对其财产享有( )。

(分数:1.00)A.所有权B.他物权C.法人财产权D.最终所有权7.在我国,采取强制设立主义的法人是( )。

(分数:1.00)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机关法人D.事业单位法人8.属于非法人组织的是( )。

(分数:1.00)A.消费者保护协会B.工商银行总行C.保险公司在各地的分支机构D.国有独资公司9.浙江大学、杭州大学等合并为浙江大学,这种合并称为( )。

(分数:1.00)A.吸收合并B.新设合并C.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D.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二、{{B}}多项选择题{{/B}}(总题数:14,分数:28.00)10.中国法学会属于( )。

(分数:2.00)A.社团法人B.财团法人C.公益法人D.社会团体法人11.在我国,采用行政许可主义设立的法人是( )。

(分数:2.00)A.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C.非公司企业法人D.机关法人12.在我国,采用行政许可主义设立的法人是( )。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专业基础课-民法学民事法律关系(总分68, 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1.引起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称为( )。

SSS_SINGLE_SELA 民事法律规范B 民事法律事件C 民事法律行为D 民事法律事实分值: 1答案:D[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正确答案为D。

2.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为行为的是( )。

SSS_SINGLE_SELA 不可抗力B 自然人的死亡C 除斥期间的经过D 订立遗嘱分值: 1答案:D3.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买卖合同,甲将5辆汽车卖给乙。

此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 )。

SSS_SINGLE_SELA 买卖合同B 5辆汽车C 甲将汽车所有权转让给乙的行为D 汽车所有权分值: 1答案:C[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即体现一定物质利益的行为,单纯的物或者单纯的行为都不能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因此,在本题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只能是“甲将汽车所有权转让给乙”这一体现物质利益的行为。

A、B、D是错误的,只有C是正确答案。

4.下列权利中不属于民事权利的是( )。

SSS_SINGLE_SELA 婚姻自由权B 亲属扶养权C 作品修改权D 仲裁请求权分值: 1答案:D[解析] 民事权利是法律赋予民事主体所享有的,为实现某种利益而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可能性,婚姻自由权、亲属扶养权、作品修改权均为民事权利,而仲裁请求权是当事人启动仲裁程序的权利,不属于民事权利的范畴。

因此,A、B、C都是错误的,只有D是正确答案。

5.下面各项关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SSS_SINGLE_SELA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B 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C 民事法律关系保障措施的主要特点是具有惩罚性D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分值: 1答案:C[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其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民事法律关系主要是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的保障措施最重要的特点是补偿性,而非惩罚性。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5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试卷135(总分:56.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2,分数:24.00)1.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折扇的合同,不料当年夏天连续降雨,天气一直异常凉爽,折扇销量严重下降,订购方甲向乙折扇制造厂要求解除合同,遭到拒绝,诉至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判令对合同解除。

法院的这一判决依据的是民法的哪一个选项基本原则( )。

A.私法自治原则B.公平原则√C.公序良俗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本题主要考查对于公平原则的理解。

在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为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理由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情事变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者动摇,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处于一个不对等的状态,这样再履行合同,明显会显失公平,因此可以依据公平原则予以解除或者变更。

2.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本题中,虽然乙因故辞职,但是因为乙长期在丙餐厅签约招待客户,使丙餐厅有理由相信乙是有代理权的,形成表见代理,所以甲公司应该付款。

3.下列属于法定动产物权的是( )。

A.别除权B.留置权√C.地役权D.国有土地使用权按物权的客体不同,可以将物权区分为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

本题中,C、D选项属于不动产物权。

A选项别除权是指在企业破产时,对部分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可以不经过破产程序而优先以担保物价值受偿的权利。

只有B选项为动产物权。

4.甲出资15万元,分别从乙、丙等处购买材料,并雇用丁建筑公司,盖成了一栋楼房,经登记取得房屋产权证。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多选题)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多选题)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民法学(多选题)模拟试卷3(题后含答案及解析)全部题型 2. 民法学民法学多项选择题第51-5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

1.根据《侵权责任法》的有关规定,对于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表述,正确的是( )。

A.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非法占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B.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C.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补充性责任D.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正确答案:A,D解析:根据《侵权责任法》第75条的规定,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他人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选A项,排除B、C 项。

《侵权责任法》第69条~第77条规定了高度危险责任。

对于高度危险责任,实行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但第74条有例外性规定)。

故D项表述正确。

2.甲死后留有房屋1套、存款3万元和古画1幅。

甲生前立有遗嘱。

将房屋分给儿子乙,存款分给女儿丙,古画赠给好友丁,并要求丁帮丙找份工作。

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的遗嘱部分有效B.如果丁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C.如果古画在交付给丁之前由乙代为保管,若保管期间意外灭失,丁无权要求乙赔偿D.如果丁在作出了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后死亡,则其接受遗赠的权利归于消灭正确答案:B,C解析:根据《继承法》第21条的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

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遗产的权利。

本题中,甲在遗嘱中的安排都合法有效,故A项表述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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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基础课民法学-3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9,分数:19.00)1.下列行为中,属于代理行为的是A.代人书写诉状B.代人办理企业登记√C.代人整理资料D.代人看管小孩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是一种至少有三方(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

代人书写诉状、代人整理资料、代人看管小孩都不是民法上讲的代理。

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2.甲欲按乙公司寄送的价目表上的报价购买某型号电脑一台。

某日,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

在民法上,丙是甲的A.代理人B.代表人C.传达人√D.居间人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本题中,甲委托朋友丙转告乙公司其购买意向,丙和甲并未构成代理关系。

丙只是帮甲传达购买意向,是传达人。

故本题选C。

3.甲欲出售一辆汽车,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汽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以否认。

甲遂将该车交给乙,乙将车开走后不知去向,甲向丙要求付款遭拒绝。

此案正确的处理方法是A.由甲自行承担损失B.由乙支付车款C.由丙支付车款√D.由乙、丙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无权代理是无效行为,“被代理人”对所谓的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

但如果“被代理人”对此行为予以追认,则会使无权代理成为有权代理,被代理人就应当对该代理行为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被代理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的,视为其同意他人代理。

在本题中,乙向甲声称受丙委托购买汽车,甲托人向丙核实,丙未予以否认,视为其同意乙的代理行为,即乙是丙的代理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故本题选C。

4.甲、乙双方同意协议离婚。

甲因出差,故委托丙去婚姻登记机关代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根据我国法律,丙A.不得代理√B.可以代理C.在取得甲书面授权后可以代理D.在取得乙同意后可以代理自然人、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

但是,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约定,应当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通过代理人进行。

这些行为包括:(1)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如立遗嘱、婚姻登记、收养子女等;(2)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应当由特定的人亲自为之的行为,如演出、讲课等。

本题中,丙不得代理离婚登记手续。

故本题选A。

5.甲接受乙的委托,在乙授权的范围内,以乙的名义,同丙订立合同。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甲是代理人B.乙是被代理人C.甲也是合同的当事人√D.丙是相对人代理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是一种至少有三方(被代理人、代理人、第三人)参加的民事法律关系。

本题中,甲接受乙的委托,在乙授权的范围内,以乙的名义,同丙订立合同。

甲是代理人,乙是被代理人,而丙是相对人。

基于这种代理关系的存在,甲代理乙与丙签订的合同本质上是乙和丙之间的合同,代理人甲不是所签订合同的当事人。

故本题选C。

6.根据代理权的来源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A.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B.本代理和再代理C.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D.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根据代理权的来源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根据代理人的选任和产生的不同可以将代理分为本代理和再代理。

根据代理人在进行代理活动时,是否明示被代理人的名义可以将代理分为显名代理和隐名代理。

根据是否有代理权可以将代理分为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

事实上,无权代理不是民法上的代理,本质上属于侵权行为(表见代理除外)。

故本题选A。

7.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此种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由A.代理人承担责任B.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C.被代理人自认倒霉D.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不得滥用代理权。

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属于滥用代理权的情形之一,此种行为属于无效的民事行为,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故本题选B。

8.下列情形构成无权代理的是A.甲冒用乙的姓名从某杂志社领取乙的论文稿酬据为己有B.某公司董事长超越权限以本公司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C.刘某受同学周某之托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D.关某代收某推销员谎称关某的邻居李某订购的保健品并代为付款√无代理权,其根本特征在于行为人以他人名义进行民事活动时没有代理权。

无权代理包括三种情形:(1)行为人根本没有代理权却从事代理活动。

(2)行为人享有代理权,但却超越代理权限从事了本不该由其进行的代理活动。

(3)行为人原本享有代理权,但其代理权已经终止,行为人仍以代理人的身份进行代理活动。

因此,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是无权代理行为,主要把握两点:(1)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须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2)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时候没有代理权。

A选项中甲为冒名行为。

B选项中董事长与公司之间属于代表关系,而非代理。

C选项中刘某冒充丁某参加求职面试,很显然刘某直接使用的是丁某的身份,而非使用自己的身份且以丁某的名义,很显然不是代理,而是冒名行为。

故本题选D。

9.2007年12月31日,甲被人打伤,但直至2008年4月30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

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

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A.2008年12月31日B.2009年4月30日C.2009年5月10日√D.2010年5月10日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且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2008年4月30日,甲才得知凶手是乙,此时诉讼时效开始起算。

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甲因所在地发生地震,无法与外界联系,符合诉讼时效的法定中止事由,且中止的事由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符合诉讼时效中止的全部构成要件。

因此,2008年12月5日至2008年12月14日,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自2008年12月14日后继续计算。

因此,甲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丧失胜诉权的最后日期是2009年5月10日。

故本题选C。

10.下列情形中,不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是A.权利人申请仲裁B.权利人主张权利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D.权利人因不可抗力不能起诉√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1)当事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后文简称《诉讼时效规定》)的有关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

因此,本题A、B、C选项均能引起诉讼时效中断。

故本题选D。

11.下列选项中,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A.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B.当事人提起诉讼C.权利人提出请求D.发生不可抗力√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

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暂停的那段时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中止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出现法定中止的事由,包括不可抗力和其他使当事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二是中止的事由存在于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

包括在6个月前发生的,但持续到6个月内的情况。

本题A、B、C选项均引起的是诉讼时效中断。

只有D是引起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

故本题选D。

1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止后,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A.届满B.不再计算C.重新计算D.继续计算√诉讼时效的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由于出现了法定事由而暂时中止诉讼时效进行的法律制度。

中止是暂时停止计算已经开始的诉讼时效,待阻止时效计算的事由消除,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暂停的那段时间不计入诉讼时效期间。

故本题选D。

13.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A.1年B.2年√C.3年D.4年普通诉讼时效也称一般诉讼时效,是指由民法典规定的统一时效期间的诉讼时效。

普通诉讼时效适用于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一切民事法律关系。

世界上各个国家对此规定差异很大。

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我国的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故本题选B。

14.我国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起算点是A.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B.权利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C.权利人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D.权利被侵害之日起√根据《民法通则》第137条的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20年即是最长时效期间,它也适用于一切民事法律关系,但它与普通诉讼时效的不同在于起算时间不同,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计算;而最长诉讼时效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的。

故本题选D。

15.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诉讼时效中断后,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A.届满B.不再计算C.重新计算√D.继续计算统归无效,从中断时起,其诉讼时效重新计算的制度。

故本题选C。

16.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的A.以休息日的前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B.以休息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C.以休息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D.以人民法院指定的某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法定休息日的,以休息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日的24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为截止时间。

故本题选B。

17.甲公司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借款期限自2010年3月25日起至2011年3月24日止。

乙银行未向甲公司主张过债权,直至2013年4月15日,乙银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丙公司并通知了甲公司。

2013年5月16日,丁公司通过公开竞拍购买并接管了甲公司。

下列选项正确的是A.因乙银行转让债权通知了甲公司,故甲公司不得对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B.甲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4月15日起中断C.丁公司债务的诉讼时效从2013年5月16日起中断D.丁公司有权向丙公司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本题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2年的诉讼时效。

因此,乙银行主张债权的诉讼时效2011年3月25日起算,截止至2013年3月24日。

诉讼时效经过后,甲公司有权主张诉讼时效的抗辩。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1)当事人提起诉讼;(2)权利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又根据《诉讼时效规定》第19条的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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