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巡游出租车共5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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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2十堰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2016年10月14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58号)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令2016年第6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十堰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十堰市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传统巡游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数量由市场调节。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驾驶员应当依法经营、公平竞争、诚信文明、优质服务。

第四条城市人民政府是网约车管理的责任主体。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网约车管理;市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网约车管理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实施相关监督管理。

第二章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我市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其经营管理相适应的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服务机构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二)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其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三)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江苏网约车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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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网约车新规江苏网约车新规如下网约车合法化新规◆发生事故怎么办?网约车平台要先行赔付网约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对于服务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等,应承担先行赔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乘客及驾驶员转移运输服务风险。

江苏省交通厅解释,为进一步厘清运输服务过程中各方权责,江苏做此细化,一旦发生事故时有明确的责任主体,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等各方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

◆出租车司机改行要考试吗?开网约车不用“加试”通知明确,“持有《巡游出租车驾驶员证》的巡游出租车驾驶员可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活动。

”交通部日前出台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其中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考试范围基本覆盖了网约车驾驶员的考试范围,所以巡游车驾驶员可以开网约车,这样也可以促进新老业态的融合发展。

◆网约车价如何定?实行市场调节“对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实行政府指导价。

”省交通厅解释,明确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价,是国家对网约车监管上的创新。

由于乘客坐网约车是可以提前预知价格的,对服务和价格可相对自主选择,所以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

但考虑到各地情况差异较大,给予地方充分的自主权,地方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也可以实行政府指导价。

◆车站如何带客?不能在机场车站排队区揽客网约预约出租汽车不得巡游揽客,不得在机场、火车站等设立统一巡游车调度服务站或实行排队候客的场所揽客。

“网约车要去机场、火车站等地接客人,不得在出租车排队候客区揽客,可在社会停车场接人。

”交通部门表示,网约预约出租汽车车辆档次应高于当地主流巡游出租汽车。

网约车纳入监管网约车新政管理办法随着网约车新政实施进入一个月倒计时,相关配套细则将密集落地。

9月28日,《经济参考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例行发布会上了解到,继7月底出租车深化改革以及网约车暂行管理办法发布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营服务规范》等一系列配套细则也已研究制定完成,拟于近期发布。

同时,按照一城一策原则,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也在研究相关落实方案和细则。

苏州网约车新规

苏州网约车新规

苏州网约车新规20XX苏州网约车新规如下10日下午,业界及公众关注许久的专车管理办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由交通部出台。

其中规定“禁止私家车当专车,不得以私人小客车合乘或拼车、顺风车等名义提供运营服务”。

《办法》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开征求意见,至于定稿如何,我们暂时不得而知。

但可以肯定的是,接下来专车的门槛会提高,网络约车会进入监管范畴。

如此举措,是让专车离我们更近了还是更远了呢?故事1近在咫尺的专车司机陈磊是一名普通的企业职员。

除了正常的上下班,他也偶尔从事“网络约车”(即专车)的服务。

6月底至今,他已接了上百单服务,每个月大约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

为什么会选择开专车?陈磊的回答很接地气:赚点零花钱。

因为上夜班的缘故,他会选择在工作日的中午或晚上接几单生意,到了周末索性从早到晚开一天,一周下来入账在800~1500元之间,再扣除油钱,可以赚个几百块。

而对于开专车存在的风险,他心知肚明,“毕竟苏州依然把专车认定是黑车。

”陈磊说,自己有个微信群,里面全部是专车司机,大家互不认识,但在群上却能够相互提供帮助,群内暂时没有人被“逮”到过。

“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人是兼职做做,只有极少数为全职专车司机。

”他告诉记者,“全职的司机除了跑全天外,一般会有2个以上的平台客户端,哪个先接到生意就做哪个,不像我仅下载安装了一个。

”聊起开专车的经历,陈磊苦笑起来:“蛮辛苦的,不是大家想得那么容易,开了专车我才体会到,当一名出租车司机不容易。

”首先,专车的订单并不好接,往往一单结束后,要等上半个多小时才会出现第二单。

倘若还一直在路上跑,那空跑的油费都回不了本,亏大了,所以陈磊的做法是停在几个固定地点守株待兔。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因是车多人少,毕竟大部分人出门还是会选择打车,坐专车的是小众群体。

其次,受到路况的限制,许多在地图上几步路就能接到的乘客,说不定要绕一个大圈子。

“有次我刚进入独墅湖隧道,系统便接到一个单子,显示地点在我身后,和乘客联系后对方表示愿意等,我只能出隧道后掉头再去接,白跑了近10公里,才做成了这笔生意。

网络约车与出租车的相同及差异

网络约车与出租车的相同及差异

网约车的缺点与优点并存:
• 网约车多半为私家车,以滴滴、优步、易到为代表的C2C模式,车辆基本上都来自 私家车加盟,舒适感比出租车更好。价格相比出租车也更便宜。
• 客户可以通过手机APP平台预约叫车以及车费打折、在线支付等,方便又便宜。
• 乘客落下东西在车上,大部分出租车公司的司机都会打电话联系你,叫你到指定地 点去取或者亲自送到你手上。而网约车的话,基本上这种事只能去交警部门或者出 租车公司取,走程序,耗时间,耗精力。
出租车客运的现状:
• 出租车服务主要包括巡游、网络预约两种方式,而巡游车就是传统出租车,网约车 只能采取网络预约方式接单,而巡游车则可以采用巡游、网约、电召等方式接单, 网约车的业务核心在于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巡游车的业务核心是在大 街上巡游载客,同时也可以采用电召和网约的方式接单载客。网约车和巡游车有各 自特点:网约车司机在家坐等网约,巡游车在大街上巡游。网约车体现了叫车的方 便,巡游车则因为有出租车公司管理而更为规范。
网络约车与
出租车之争
王欣
传统出租与网络约车优缺点对比
• 现在出租车非常方便人们的出行,并且现在已经有了网上约车,那么传统出租与网 络约车的优缺点对比情况是什么样的呢?
• 随着我县城市化进程加速,经济发展水平日益提高,导致交通需求不断增大,人们 出行乘车,不仅需要城市公共汽车和长途班线客运等大众化的运输形式,也要求有 方便、快捷、安全、舒适的高层次客运方式来适应快节奏的现代生活需求。出租车 客运以它长短皆益、机动灵活的经营特点,可适应群众不同层次、不同距离的城市 客运服务需求。
传统出租车转型的自身优势
• 传统出租车进军网约车市场,是在面临专车严峻挑战下的有益也是必要的尝试。传 统出租车行业有它的传统优势,诸如其管理优势、专车队伍的优势以及专车运营的 成功经验等。 • 随着移动出行的发展,用户对管理、服务和专业司机资源越来越重视,这些方面是 新兴互联网约车平台的短板,却是出租车企业的长项。网约车平台也会给一些不合 法的快车司机派单,导致手续不齐全的车辆和司机充斥的出行市场,导致社会矛盾 激增,乘客出行得不到保障。传统的出租车公司可以借此强化自己在这方面的优势 和竞争力。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最新)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运营安全和乘客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多样化出行需求,促进示范区出租汽车行业和互联网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X办发〔X〕5X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令〔X〕第6X号)、《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X〕第6X号)等有关法规,结合示范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区区域内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和管理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本办法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络服务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服务的企业法人。

第三条网约车是出租汽车的组成部分,应当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原则,按照高品质服务、差异化经营的要求,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必要时实行政府指导价。

示范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价部门有权对网约车运价实施临时行政管制,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第四条网约车管理遵循统一管理的原则,实行部门联动,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示范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示范区管委会领导下,负责网约车管理。

示范区交通运输局授权X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X区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具体实施网约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X区人民政府、示范区公安局、发改局、经贸和安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税务局、质监局、工商局、网信办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网约车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示范区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交通出行需求和网约车发展定位,综合考虑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因素,制定网约车运力规模动态调整方案,报管委会批准后实施。

网约车实施细则

网约车实施细则

网约车实施细则网约车新政11月1日起实施,各地网约车细则将陆续发布进入调整期。

那么关于网约车的实施细则有哪些呢?网约车新政实施需要注意什么?一起来了解一下。

网约车新政实施11月1日,由交通运输部、工信部等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而这也是我国首部施行的网约车管理办法。

《暂行办法》将网约车这种具有创新意义的事物纳入出租汽车管理范围,从国家法规层面首次明确了网约车的合法地位。

根据网约车新政规定,私家车转为网约车需要满足以下基本条件: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

同时,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规定对网约车驾驶员也明确如下要求: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无暴力犯罪记录;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网约车新政实施细则滴滴易到需获得多地区主管部门经营许可根据《暂行管理办法》,网约车平台想要合法经营首先需要向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递交《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资人等相关信息。

同时,还需要提交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具体包括: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材料;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需要具备上述线上服务能力材料,还需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出具认定结果。

网约车区域科目题库

网约车区域科目题库

网约车区域科目题库网约车区域科目题库第一部分法规条例(150题)一、判断题(70题)1、网约车平台公司不是运输服务的提供者,不承担承运人责任和相应的社会责任。

(×)2、网约车配置及车辆性能指标应明显高于当地巡游出租车,为需要的乘客提供手机充电,纸巾等个性化服务。

(√)3、网约车需要实行动态加价时,可随意加价,无须向市价格部门备案,不向社会公告。

(×)4、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5、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在征得乘客同意的情况下,可在车内吸烟。

(×)6、任何企业和个人均可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提供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

(×)7、对网约车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网约车平台公司应将对应车辆、驾驶员信息清除,并报请市相关管理部门,依法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8、网约车平台公司对乘客的投诉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调查处理完毕;(×)9、网约车经营服务,是指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

(×)10、申请网约车经营许可,申请人应当向区行政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区行政审批部门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完成审查。

(×)11、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可以通过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网络服务平台提供运营服务。

(×)13、派单是指网络服务平台接到订单后,根据车辆条件、用车时间和位置等,指派相应驾驶员和车辆提供网约车服务的行为。

(×)14、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应保证网络服务平台的运行可靠性,提供24小时不间断运营服务。

(√)15、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没有必要实行指导价。

(×)16、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自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车辆之日起5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区行政审批部门依据许可决定向申请人颁发网约车运输证。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酒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3.04•【字号】酒政发〔2021〕15号•【施行日期】2021.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酒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酒泉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酒泉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已经四届市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酒泉市人民政府2021年3月4日酒泉市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乘客和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出租汽车,是指依法取得经营资质,为乘客提供客运服务,按照行驶里程和行驶时间计费的七座及以下乘用车。

出租汽车分为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

第四条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市场需求发展出租汽车,运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出租汽车管理服务水平。

出租汽车发展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

第五条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六条市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工作。

县(市、区)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公安、财政、税务、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网信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七条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出租汽车管理的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出租汽车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负责贯彻执行;(三)负责出租汽车经营资质审查,核发相关营运证件;(四)对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及其从业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五)按照国土空间规划,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设定出租汽车运营场站;(六)设置、管理出租汽车车辆专用设施和专用标志;(七)组织开展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评定考核等级;(八)对出租汽车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行业培训;(九)受理投诉及依法查处违法运营行为,维护乘客合法权益及出租汽车正常运营秩序;(十)按照应急预案对公共突发事件、自然灾害以及其他特殊情况进行处置;(十一)对在出租汽车管理和服务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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