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方案
河道整治清理实施方案

河道整治清理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河道面临着日益严重的污染和淤积问题。
为了改善河道环境,保护水资源,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制定并实施河道整治清理方案势在必行。
二、整治清理目标。
1. 清理河道淤泥和垃圾,恢复河道原有的水流通畅;2. 净化河道水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3. 提升河道周边景观,打造宜居宜游的城市水系环境。
三、整治清理措施。
1. 河道清淤清污。
(1)采用机械设备清理河道淤泥和垃圾,确保河道畅通;(2)加强河道监测,及时发现并清理河道中的各类污染物。
2. 河道绿化美化。
(1)在河道两岸种植适宜的绿化植物,提升河道生态环境;(2)修剪河道植被,保持河道景观整洁美观。
3. 河道环境治理。
(1)加强对河道周边污染源的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2)加强对河道水质的监测和管理,保障河道水质达标。
四、实施方案。
1. 制定整治清理计划。
根据河道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整治清理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
2. 落实责任单位。
明确整治清理工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3.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栏、媒体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宣传河道整治清理的意义和重要性,引导公众积极参与。
4. 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财政投入,增加整治清理的资金支持,保障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工作保障。
1.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河道整治清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项工作,确保整治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2. 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整治清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强化安全保障。
加强对整治清理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工程设施的完好。
六、总结。
河道整治清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需要各方共同努力,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成效。
我们将严格按照上述实施方案,全力以赴,确保河道整治清理工作取得圆满成功,为城市生态环境的改善和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细则

河道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细则一、项目背景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我国许多河道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和水土流失问题。
为了改善河道环境,保护水资源,提高水域生态质量,实施河道治理工程已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拟就河道治理工程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阐述,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项目目标1. 改善河道水质,使之达到国家设定的水质标准;2. 减少河道污染物排放,降低水环境污染风险;3. 建设生态景观带,提高河道治理工程效果;4. 提高河道防洪能力,减少水患次数。
三、项目范围本次河道治理工程范围为XX市内的XX河道,总长度约XX公里。
主要工程包括河道清淤、河床分级整治、河道围护工程建设、生态景观绿化等。
四、实施方案1. 河道清淤对于已淤积的河道,需要进行彻底的清淤工作。
清淤工作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确保清淤后的河床水质清澈,流速畅通。
2. 河床分级整治河道分级整治是为了确保河床坡度适宜,避免出现局部淤积或冲刷。
整治过程中,需要根据河床地质情况进行不同级别的加固和整理,确保每一处都能满足设计要求。
3. 河道围护工程建设河道围护工程是为了保护河道的稳定和安全。
在实施围护工程前需要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并根据勘察结果选择合适的围护材料和方案,确保河道围护工程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4. 生态景观建设为了提高河道的环境质量和生态价值,可以在治理工程中加入生态景观建设。
在适宜的地段设置湿地生态区、绿化带、步道和观景台等,增强河道的观赏性和生态功能。
5. 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河道治理工程需要一定程度的增加河道的防洪能力。
可以采取加高堤坝、加深河槽、设置泄洪闸等措施,确保在暴雨等极端天气条件下,河道能够有效排洪和防御洪水灾害。
六、实施进度安排1. 前期准备:地质调查勘察、方案设计等,预计耗时1个月;2. 清淤工程:清淤作业、运输、处理等,预计耗时3个月;3. 河床整治:分级加固、整理、固结等,预计耗时4个月;4. 围护工程:围护材料准备、施工、检测等,预计耗时3个月;5. 生态景观建设:绿化带、湿地生态区、步道、观景台等,预计耗时2个月;6. 附属设施完善:泄洪闸、堤坝加固、警示标识等,预计耗时1个月。
河道治理方案(4篇)

河道治理方案黑臭河道的治理措施治理方法:城市河流作为城市的命脉,不仅有水体循环、水土保持、贮水调洪、水质涵养等功能,而且还能调节温湿度、改善城市小气候,健康的城市水体环境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城市“因水而生、因水而兴”,然而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快,我国许多城市河流水质污染和生态退化问题十分突出,甚至出现了季节性和常年性水体黑臭现象。
因此,解决城市河流的污染、恢复河流的生态和社会功能问题仍然是许多城市可持续发展过程中亟待解决的关键任务之一。
以下为黑臭水体治理方法:1.物理方法:①引水换水用“以清释污”方法对污染水体进行稀释,可以使水体黑臭关键性水质指标总磷和有机物污染指标、高锰酸盐指数浓度等有所下降。
但对于蓄水量较大的水域,补水量太小起不到净化效果,而提高补水量又造成水资源的大量浪费,费用高昂。
所以“引水释污”只是起到一个“治标不治本”暂缓效果,对于富营养化严重的湖泊,采用“引水释污”不是一个长久之计。
②底泥疏浚“清淤挖泥”可减少积存湖内的大量有机碳、氮、磷等营养物质,增大湖的蓄水量,是减少内源性污染、减轻水体黑臭的有效途径和措施。
但是大规模清淤,可能会破坏湖泊原有的生物种群结构和生境,削弱其自净功能,对生态修复带来负面影响。
2.曝气复氧法:曝气复氧对消除水体黑臭的良好效果已被国内一些实验室试验及河流曝气中试所证实。
其原理是进入水体的溶解氧与黑臭物质(h2s,fes等还原物质)之间发生了氧化还原反应。
对于长期处于缺氧状态的黑臭河流,要使水生态系统恢复到正常状态一般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水体曝气复氧有助于加快这一过程。
由于河道曝气复氧具有效果好、投资与运行费用相对较低的特点,已成为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德国、法国及中等发达国家与地区如____、____等在中小型污染河流污染治理经常采用的方法。
对于污染情况严重,污染长期排入的水体需配合生物方法及生态措施,因此,可做为辅助生物—生态修复的方法之一。
河道综合整治方案范文

河道综合整治方案范文为进一步落实城市河道环境综合整治的属地管理责任,需要制定好关于河道的综合整治方案。
下面是关于河道的综合整治方案,欢迎阅读。
河道综合整治方案篇1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河道管理秩序,合理有序开采砂石资源,维护河势稳定,保持河流生态平衡,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河道综合整治工作,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现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20XX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市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市“三城联创”活动,重点针对河道内存在的无证开采、乱采乱挖、越界开采、超期开采、乱搭乱建、乱排乱倒、超载运砂及存在安全隐患等违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综合整治,坚决取缔无证非法采砂,促进全市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化、法制化。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凡在我市区域内的河道、界河、河滩地、河堤管理保护范围及库区,都属于此次整治的范围。
重点整治渭河、藉河、牛头河、葫芦河沿线河道及县、区城区河道,天平铁路、天定高速公路、庄天二级公路等重点建设项目所在河段以及采砂危及防洪安全比较突出、采砂量较大、群众和媒体关注的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的河段。
渭河沿岸的麦积、武山、甘谷三县区所辖的河段是这次综合整治的重中之重。
三、整治内容(一)依法取缔无证非法采砂场。
针对河道内存在的非法采砂行为,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采取强有力措施,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对不符合采砂规划的、无许可证的、手续不全等非法采砂户坚决予以取缔关闭,限期拆除撤离河道。
对非法采砂工具依法查扣、拆解。
对毁坏防洪工程设施和交通工程设施、对抗和威胁执法人员、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采砂行为依法严处。
(二)进一步规范有证采砂行为。
对已取得采砂权的采砂业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针对砂场存在的超深、超界、超时限开采、近堤凹岸开采、废渣乱堆乱放等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继续从事违规采挖的,坚决吊销采砂许可证,对已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文5篇

河道治理实施方案范文5篇你还在烦恼河道治理方案怎么写吗?下面有一些范文,希望能帮你度过难关哦河道治理实施方案1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林墩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水法》、《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决定开展林墩工业区河道一期综合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整治目标根据林墩河道现状,今年要基本完成严重侵占河道建设的清理任务,规划防洪岸线,强化石材废弃物管理监督,并基本解决河道两侧脏乱差现象,使行洪能力得到提升,岸线资源可持续利用,水环境明显改善。
整治任务(一)石材业污染治理。
一要加强石材废弃物管理。
强化石材企业污水治理设施建设,严格按标准配备循环沉淀池,做到污水内循环重复使用,实现零排放。
严格落实废石渣“三定”(定人清运、定车运输、定点堆放)制度,狠抓大型废石渣堆放场的监管。
对溪口至美宫、林墩至江都等河段严重堆弃堆建的废石料,要在今年5月底前完成清理,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要突出抓好染板生产项目的整治,严禁新上染板项目,取缔关闭违规新建的染板企业。
二要严管重罚违规污染行为。
要制定环境治污的有关规定,规范值班巡查制度,统一违规处罚标准,罚封并用,从严从重处理。
(二)农村资源污染治理。
一是规范养殖场管理。
禁止在沿岸线500米范围内新建生猪养殖场,对已建在溪两岸100米范围内的养殖场,限期治理,治理无望的坚决予以搬迁关闭。
对新建、改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的,必须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
二是推广“一池三改”设施。
鼓励农户特别是养殖户新建沼气池,并在资金上给予一定补助;引导群众开展改圈、改厕、改厨活动,改畜禽放养为圈养,改开放式粪池为水冲密闭式厕所,改柴火式厨间为电气化厨房,改变农村卫生面貌,改善生态环境。
三是合理处理生活垃圾。
严禁在河道两岸和河道内堆放、倾倒各种垃圾,4月底要全面完成河道内各种生活垃圾的清理保洁;要新建一处大型垃圾堆放场,并于5月底投入使用,全区实现垃圾定点堆放。
河道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通用3篇)

河道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通用3篇)【篇一】河道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中小河道堤防管理,切实提高我县河道行洪、渡汛能力,使水利工程最大限度地发挥作用,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二、总体目标通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彻底清查、制止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存在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违法违规现象,并形成中小河道管护的长效机制,达到堤防完好、河道畅通的目标,确保中小河道行洪安全。
三、清理整治的范围及内容(一)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共同负责清查、制止我县南小陵河、西马莲河、东马莲河、利民河、李家河、蚂螂河、公河、八家子河以及其它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垦、乱种、乱栽、乱挖等一切违法违规现象。
(二)清理、解除涉及上述河道的各类违法违规合同。
县级中小河道的所有权归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所有;各乡镇(开发区)及其所属单位和他人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凡涉及河道行洪区的合同,均未经县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和许可,全部为违法违规合同。
四、方法步骤此次集中清理整治行动自20*年3月10日开始至12月31日结束,共分四个阶段。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10日至3月20日)。
各乡镇(开发区)、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安排专人就中小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垦、乱种、乱栽的作物面积、作物种类、涉及农户、承包合同等相关情况以及乱挖、乱采等破坏河道等违法违规现象进行详细调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分类归档,做好记录,做到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二)宣传教育阶段(3月21日至3月31日)。
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中国水周”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加强河道管理的重要意义。
各乡镇(开发区)和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专门印制清理整治行动的宣传单,印发到各管辖区,深入开展宣传活动,使群众详细了解此次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重点、步骤等,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到位。
河道治理策划书范文3篇

河道治理策划书范文3篇篇一河道治理策划书一、项目背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的增长,河道治理成为了城市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河道不仅是城市排水的重要通道,也是城市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
然而,由于长期的污染和淤积,许多河道已经失去了其原有的功能,给城市带来了诸多问题。
因此,河道治理迫在眉睫。
二、项目目标本次河道治理的目标是恢复河道的自然生态功能,提高河道的水质,改善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同时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
三、项目内容1. 河道清淤对河道进行全面清淤,清除河道内的淤泥、垃圾和杂草等,提高河道的过水能力。
2. 生态护坡在河道两岸种植护坡植物,如柳树、杨树等,防止水土流失,同时增加河道的生态景观。
3. 水质净化在河道内设置水质净化设施,如曝气设备、水生植物等,提高河道的水质。
4. 河道景观建设在河道两岸建设景观带,如公园、休闲广场等,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
四、项目实施计划1. 项目前期准备(1)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2)开展河道现状调查,了解河道的水质、淤积情况等。
(3)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明确项目的目标、内容、实施计划和预算等。
2. 项目实施阶段(1)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河道清淤、生态护坡、水质净化和河道景观建设等工程。
(2)加强项目质量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定期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及时调整项目实施计划。
3. 项目验收阶段(1)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
(2)将项目移交给相关部门进行管理和维护。
五、项目预算本项目的预算总投资为[X]元,具体如下:1. 河道清淤费用:[X]元2. 生态护坡费用:[X]元3. 水质净化费用:[X]元4. 河道景观建设费用:[X]元5. 项目管理和监督费用:[X]元六、项目效益评估1. 生态效益通过河道治理,恢复河道的自然生态功能,增加河道两岸的植被覆盖率,改善河道周边的生态环境。
2. 社会效益通过河道治理,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的场所,提升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增强市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河道治理工程方案(精选8篇)

河道治理工程方案(精选8篇)河道治理工程方案第1篇一、施工准备1、施工测量准备:银浩河道清理公司在开工前进行固定线路,包括导线、中线的复测,水准点的复测与增设,横断面的测量与绘制。
并进行记录与整理,送交银浩公司监理工程师核查。
2、施工调查及试验:施工前对施工范围内的地质、水文、障碍物、文物古迹及现有管线情况进行详细调查。
3、场地清理:在施工现场工作界限内,保护所有规定保留的植物及结构。
对施工范围内的建筑废弃物、腐植土进行清除运弃。
场地清理完成后,全面进行填前碾压,使密实度达到规定要求,重新测定地面标高,并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核,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进行下一工序施工。
二、河道围堰遵照河道管理的有关规定,河滩地上不得取土围堰。
围堰施工前与河道管理部门协调,核对围堰时的河水断面流量、流速,以防河流断面被压缩后,水流对堰身的冲击,保证围堰的稳定。
围堰土比现况水深高1~1.5m。
迎水面坡度为1:0.75,背水面为1:0.5,土坝外测采用钢筋笼,钢筋笼采用Φ5光圆钢筋焊接而成,尺寸为80×60×40,内装石块。
钢筋笼交错压茬码放。
土坝内侧采用编织袋装土,土坝水下部分土袋为2×4交错压茬土袋封口方式,叠至水面以上时,改为2×3交错压茬土袋方式。
当围堰完成后,要详细检查围堰的填筑质量,确认围堰体的稳定后,安装泥浆泵,抽出围堰内存水。
三、河底处理本项工程主要包括路基清表、挖运弃土方、拆除旧有的构造物、挖除树根等。
首先抽水、清淤泥。
抽水的潜水泵型号和数量可根据围堰内的水量的多少来决定。
在施工准备期间要充分的准备所需的水泵及相关的设备等。
淤泥全部清除至原状土,挖泥采取斗容量1.2m3挖土机将淤泥集中,采用装载机配合运土车将淤泥全部外运,挖泥深度根据现场实际确定,但必须保证将淤泥清走,露出原状土层,并在清淤泥后,池底面进行平整,以利于分层回填处理。
四、河底砂砾垫层对于浆砌底插石灌浆河底要进行换填天然砂砾30cm.,填土分层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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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道治理方案河道治理方案河道治理方案(一):县河道整治方案为整顿全县河道管理秩序,规范采砂经营活动,确保我县境内河道采砂秩序正常和河道环境优美,按照县委、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制定本方案:一、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绵阳市河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实施,整改完善,严格监管,持续稳定”的基本原则,加强河道管理,抓好河道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提高我县河道安全行洪、安全渡汛的潜力,确保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体目标透过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使河道砂石开采规范有序,无偷采、乱采行为。
三、整治范围整治的范围是:县境内涪江干流。
第一期为古城境内。
四、整治资料(一)河道内采砂:砂石开采许可状况、采挖是否贴合设计规范要求、是否有浑水入江、是否有偷洗沙金现象等。
(二)河道内乱堆乱放,对河道防洪安全以及堤防、桥梁、管线造成隐患的。
五、具体办法此次河道环境整治采取部门治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集中整治与分别对待相结合的原则。
透过宣传政策、巡查、检查、处罚等办法,部门与乡镇通力合作。
六、组织领导(一)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成立由政协副主席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水务局委派同志参加。
工作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负责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河道环境整治活动。
(二)明确整治工作职责。
所涉及的水务、国土、环保、安监、交通、林业、公安等部门及所属乡镇要通力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职能职责认真履职,逐点切实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制度并全力抓好落实。
(三)建立河道环境整治长效机制。
县政府抽调公安、水务、国土等部门人员专门成立河道整治工作组,建立日常巡查制度,乡镇要结合整治活动,迅速建立乡镇、村、社三级联管的河道环境整治新机制,建立河道管理分级负责的职责体系,签定监管职责书,全面完善河道环境整治管理机制。
七、时光安排2月20日起,用15天时光对古城境内河道进行全面宣传、巡查、整治。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采取多种方式,如电视、宣传车、宣传单及组织村社干部或群众会议,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联合执法,强行整治阶段对不按通知要求自行整改的违法采砂业主,由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联合执法队伍集中取缔和整改。
(三)巩固提高阶段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职责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同时加强对河道的巡查、检查,持续河道正常的采砂环境。
(四)检查验收阶段由县河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本次河道整治的目标任务要求,对整治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河道治理方案(二):**市人民政府令《**市河道管理办法》第23号《**市河道管理办法》已于**年6月12日经市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讨论透过,现予发布,自**年9月1日起施行。
市长陈树隆****年八月九日**市河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道堤防管理,保障防洪安全,发挥江河湖泊堤防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沟渠、撇洪沟、塘坝等)。
第三条我市对河道的管理按水系实行分级管理与统一管理相结合的制度。
市区建成区内的河道仍按现有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第四条本市堤防中的涵闸、通道闸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使用者或受益者负责闸门和启闭机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包括汛前封闭、汛中看护、汛后开启等),河道管理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技术指导。
第五条开发利用河道水、土资源和整治河道、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综合利用、讲求效益,服从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的总体安排。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河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处理防汛和河道管理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七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河道主管机关,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的河道主管机关。
第八条市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一)根据上级河道主管机关的规定确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防洪标准;(二)审查和转报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并监督实施;(三)编制、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堤防的岁修计划;(四)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洪调度方案;(五)拟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清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六)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综合开发利用、防治水害规划;(七)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八)负责处理一、二级堤防和跨县(区)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县(区)河道主管机关管理河道的主要职责:(一)审查转报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范围内所建工程的规划设计;(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执行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的综合开发利用规划、防治水害规划、防洪调度方案和清障计划;(三)管理、维修本行政区域内的河道,持续工程安全完整;(四)筹集并统筹安排河道工程维护、除险加固、更新改造和管理运用等专项经费;(五)建立本行政区域内河道水政监察巡查制度;(六)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河道管理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十条市、县(区)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同级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具体实施管辖区域内的河道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繁昌县、三山区设立的长江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长江河道的管理工作,业务上理解市河道管理机构的指导。
各县设立的内河河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内河河道的管理工作。
五万亩以上圩口按管辖区域设立的河道管理机构,行使县河道主管机关授予的职权,负责管辖区域内河道的管理工作。
第三章河道整治与建设第十二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河道整治、修建工程,建设单位和个人在按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审批手续前,务必按下列程序将工程建设方案报河道主管机关审查:(一)在市长江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经同级河道主管机关初审,逐级上报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二)在城南、城北防洪圈堤管理范围内整治河道、修建工程的,由工程所在地河道管理机构提出意见,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三)在其他河道管理范围内兴建工程,由工程所在地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跨县(区)的河道报市河道主管机关审查。
涉及岸线的,应依法取得岸线使用许可;涉及航道的,应事先征求交通、海事、港航部门的意见。
第十三条经批准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工程的建设单位或个人,务必按审查意见和审查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施工中应当理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竣工后应有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参加验收,确认贴合防洪安全标准的,方可启用。
第十四条河道的设计洪水位,务必以河道主管机关确定的数据为准。
跨越河道的桥梁和栈桥等建筑物,其梁底务必高于设计洪水位,并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跨越河道的管道、线路的净空高度务必贴合防洪和航运的要求。
在河道两岸及滩地修建码头、泵房、船台、道路等建筑物及设施,一般不得伸出岸滩或超出滩地的高程。
确需伸出岸滩或高出滩地的,应尽可能减少阻水面积,并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第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的工程所涉及堤段的维修、管理和防汛任务,在建设期间由建设单位负责,工程交付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河道主管机关及河道管理机构应当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十六条确需利用堤防或护堤地兼做公路的,务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并按规定要求施工。
未铺路面的堤防,在泥泞期间,除防汛抢险车辆外,其他车辆不得通行;已铺路面的堤防,除防汛抢险车辆外,河道管理机构应根据路面铺设标准对其他车辆限制通行。
第十七条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
沿河城镇在编制和审查规划时,应当事先征求河道主管机关的意见。
第四章河道保护第十八条有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两岸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其管理范围为历史最高洪水位或者设计洪水位以内的区域;长江干堤及其成圈堤防的以山代堤段,其管理范围不小于相邻堤防的管理范围。
第十九条堤防两侧务必有护堤地,凡已预留、征用、划拨、历史构成或公认的护堤地,包括堆土区、加固堤防填塘区、外滩地、压渗平台、防渗铺盖和减压井等,属于国家所有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由市、县(区)人民政府登记造册,确权发证,埋设界桩,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管理使用;属于群众所有的,其使用理解河道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新建堤防或尚无护堤地的堤段,由市、县(区)人民政府按批准的堤防设计标准划定护堤地:(一)长江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5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30米;(二)市区的钢筋砼防洪墙,临水侧所有的坡地、滩地,背水侧从原土堤脚起不得少于10米,从防洪墙起不得少于15米;土堤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三)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临水侧不得少于30米,背水侧不得少于20米;(四)其他河道的堤防,临水侧和背水侧均不得少于10米。
第二十条堤防两侧营造防护林、条,务必贴合防洪安全要求。
河道堤防的防护林、条,由河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营造和管理,间伐、更新务必经县以上河道主管机关批准;进行抚育、更新性采伐和用于防汛抢险的采伐,按国家规定免交育林基金。
第二十一条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在河道内修建围墙、围滩、房屋等阻水、挑流工程,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煤灰、泥土、垃圾、沉船、排筏;(二)擅自在堤防、护堤地范围内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立窑、埋葬、挖塘、取土、采砂石、爆破、开展集市贸易;(三)在堤防安全保护区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池塘、采石、取土等危及堤防安全活动;(四)在堤身铲草皮,挖堤筑路,傍堤蓄水;(五)在堤身防渗铺盖、压渗平台上植树;(六)在堤身、岸坡及临河十米宽的滩地上耕种;(七)在河道防护林以外的河滩地、行洪通道内栽植高杆作物;(八)在水闸管理范围的水域内捕鱼、停船(闸管单位因工作需要除外)。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城市防洪墙顶平台及通道行驶各类车辆,损坏防洪墙设施、翻越栏杆、穿越和跨越防洪墙进行黄砂运输等活动。
第二十三条进行下列活动,务必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石、取土、淘金等;(二)在河滩地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和修建工程设施;(三)填高河滩地面、向河道内抛石、沉梢以及进行其他影响河道泄洪和堤防安全的活动;在内河河道内采砂,务必领取河道主管机关颁发的批准证书,方可开采;在长江河道内采砂依据国务院《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长江堤防、城市圈堤、5万亩以上圩口堤防等重要堤防应当划定安全保护区(一般堤段管理范围外100米内,砂基堤段管理范围外200米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