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4、9章通行能力、非机动车
2019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doc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在道路设计中应综合考虑道路的建设投资、运输效益与养护费用等关系,正确运用技术标准,不宜单纯为节约建设投资而不适当地采用技术指标中的低限值。
道路设计应根据交通工程要求,处理好人、车、路、环境之间的关系。
道路的平面、纵断面、横断面应相互协调。
道路标高应与地面排水、地下管线、两侧建筑物等配合。
城市道路设计

《城市道路设计》知识汇编说明:标“◆”为名词解释。
第一章绪论1.道路工程划分的三大类型:公路、城市道路、特殊道路【含:矿道路、林业道路、机场道路、港口道路】。
2.城市道路组成:车行道、路侧带、分隔带、交叉口和交通广场、停车场和公交停靠站台、道路雨水排水系统、其它设施【安全护栏、照明设备、交通标志等】。
3.城市道路的功能体现在以下方面:交通设施功能、公共空间功能、防灾救灾功能、形成城市平面结构功能。
4.城市道路特点:1)功能多样,组成复杂;2)行人、非机动车交通量大;3)道路交叉口多;4)沿线两侧建筑物密集;5)景观艺术要求高;6)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影响因素多;7)政策性强。
5.在道路规划设计中,常考虑的问题:城市发展规模、技术设计标准、房屋拆迁、土地征用、工程造价、近期与远期、需要与可能、局部与整体等问题。
6.城市道路划分的四种类型: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
7.根据道路所处的城市地理环境划分为:中心、工业、仓库、文教、生活、游览区道路。
8.◆城市主干路:以交通功能为主的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的干线道路。
9.城市道路快速路完全是为机动车辆交通服务的,快速路应设置中央分隔带,在与高速公路、快速路和主干路相交时,必须采用立体交叉形式;与次干道相交时,暂时采用平面交叉形式,但应保留建立立体交叉的用地条件。
进出口采用全部控制或部分控制。
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出入口。
如需设置,应设置辅助道路。
9.主干路上平面交叉口间距以800——1200m为宜。
10.城市次干路的作用:它是城市内区域性的交通干道,为区域交通集散服务,兼有服务功能,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络,起到广泛连接城市各部分及集散交通的作用。
11.城市支路既是城市交通的起点,也是交通的终端。
12.我国各城市所处的地理位置不同,城市道路设计需经过城市总体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13.◆道路设计车速(计算行车速度):道路几何设计所依据的车速,即:在道路各项设计特征、气候条件、交通条件均良好的情况下,一般驾驶员能安全、舒适行驶的最大行车速度。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1.1 道路⼏何设计《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0.3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的使⽤要求。
2.1.2除快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城市的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
⼤城市应采⽤各类道路中的I级标准;中等城市应采⽤II级标准;⼩城市应采⽤III级标准。
有特殊情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车速度的规定见表2.2.1。
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化街等。
经技术经济⽐较认为合理时,可适当降低计算⾏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车安全。
2.4.1城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
顶⾓抹⾓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致。
最⼩净⾼见表2.4.1。
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快速路、主⼲路为20a,次⼲路为15a;⽀路为10~15a。
(代表年)2.5.2路⾯结构达到临界状态的设计年限规定如下:⼆、沥青混凝⼟路⾯,沥青碎⽯路⾯与沥青贯⼊式碎(砾)⽯路⾯为15a。
⽀路修筑沥青混凝⼟等⾼级路⾯时,可采⽤10a。
三、沥青表⾯处治路⾯为8a。
四、粒料路⾯为5a。
2.8.1地震区的道路⼯程及重要的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程所在地区的设防烈度,进⾏抗震设防。
4.3.2快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组成部分的宽度确定如下:⼀、⼈⾏道宽度必须满⾜⾏⼈通⾏的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的圆曲线半径应采⽤⼤于或等于表5.1.3规定的不设超⾼最⼩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于表5.1.3中不设超⾼最⼩半径时,在圆曲线范围内应设超⾼。
5.1.9圆曲线半径⼩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的规定加宽。
5.1.11视距的规定如下:⼀、道路平⾯、纵断⾯上的停车视距应⼤于或等于表5.1.11-1规定值。
寒冷积雪地区应另⾏计算。
⼆、车⾏道上对向⾏驶的车辆有会车可能时,应采⽤会车视距。
通行能力计算

路段通行能力计算方法城市道路路段通行能力可根据一个车道的理论通行能力进行修正而得。
对理论通行能力的修正应包括车道数、车道宽度、自行车影响以及交叉口影响四个方面。
即43210r r r r C C ⋅⋅⋅⋅=(式1)式中:0C ——路段设计通行能力(pcu/h );1r ——自行车影响修正系数; 2r ——车道宽度影响修正系数;3r ——车道数影响修正系数;4r ——交叉口影响修正系数。
1.路段设计通行能力0C 的确定根据《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一条车道的可能通行能力如下:附表1一条车道的可能通行能力(V ≤60km/h )2.自行车影响修正系数1r 的确定自行车对机动车道机动车的影响,应视有无分隔带(墩)及自行车道交通负荷的大小分三种情况考虑。
1)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有分隔带(墩)。
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设有分隔带时,路段上的自行车对机动车影响较小,可不考虑折减。
2)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无分隔带(墩),但自行车道负荷不饱和。
当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之间没有设置分隔带时,自行车对机动车有影响,但如果自行车道上的自行车交通量小于自行车道通行能力,此时,自行车基本上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对机动车的影响不大。
3)机动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无分隔带(墩),且自行车道超饱和负荷。
当自行车交通量超过自行车道的通行能力时,自行车将侵占机动车道而影响机动车的正常运行,使机动车的车速、通行能力大大降低,其影响系数可根据自行车侵占的机动车道宽度与机动车道单向总宽之比确定,其影响系数为:121/)5.0]/[(8.0W W Q Q r bic bic -+-= (式2)式中:bicQ ——自行车交通量(辆/小时);][bic Q ——每m 宽自行车道的实用通行能力(辆/小时);2W ——单向非机动车道宽度(m ); 1W ——单向机动车道宽度(m )。
3.车道宽度影响修正系数2r 的确定车道宽度对行车速度有很大的影响,在城市道路设计中,取标准车道宽度为3.5m ,当车道宽度大于该值时,有利于车辆行驶,车速略有提高;当车道宽度小于该值时,车辆行驶的自由度受到影响,车速降低。
城市道路规划设计规范

道路排水与照明规划设计
道路排水设计
排水设施:设置雨水口、检 查井等排水设施
雨水排放方式:采用明沟、 暗沟或管道等方式排放雨水
排水流向:确定排水流向, 避免积水
防洪排涝:考虑城市防洪排 涝要求,确保道路排水系统
与城市排水系统有效衔接
量而定。
设计要点:支 路设计应注重 提高道路通行 能力和安全性, 合理设置交叉 口和交通设施, 满足居民出行
需求。
特殊道路
高速公路:全封闭、多车道、控制出入,设计时速高 快速路:仅次于高速公路,交通流量大,设计时速较高 主干路:连接城市主要功能区,设计时速较高,交通量大 次干路:辅助主干路,设计时速较低,交通量较小
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应注重提高城市交通效率,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 题。
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应注重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减少对城市环境的负面 影响。
城市道路规划设计应注重提升城市形象,打造具有特色的城市道路 景观。
保护环境
城市道路规划设 计应优先考虑环 境保护,确保生 态平衡和可持续 发展。
在规划过程中, 应充分考虑地形、 地貌和自然环境, 避免大规模破坏 和改造。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设计
交通信号灯
定义:交通信 号灯是用于指 挥交通的红绿
灯
功能:控制车 辆和行人的通 行,保障交通
安全和秩序
种类:分为红、 绿、黄三种颜 色,每种颜色 代表不同的交
通指令
设置:通常设 置在交叉路口 或重要路段, 以方便交通管
理
交通监控系统
交通监控系统的功能:实时监测道路交通 状况,控制交通信号灯,收集交通违法信 息等。
道路照明设计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第二节城市道路横断面规划设计

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城市道路交通工程-城市道路规划设计-第二节城市道路横断面规划设计[单选题]1.下列对机动车道通行能力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2018年真题] (江南博哥)A.靠近道路中线的车道最小,最右侧的车道最大B.靠近道路中线的车道最小,最右侧的车道次之,二者中间的车道最大C.靠近道路中线的车道最大,最右侧的车道最小D.靠近道路中线的车道最大,最右侧的车道次之,二者中间的车道最小正确答案:C参考解析:城市道路一条车道的小汽车理论通行能力为每车道1800辆/h。
多条机动车道上的车辆从一个车道转入另一个车道(超车、转弯、绕越、停车等)时,会影响另一车道的通行能力。
因此,靠近中线的车道通行能力最大,右侧同向车道通行能力将依次有所折减,最右侧车道的通行能力最小。
假定最靠中线的一条车道为1,则同侧右方向第二条车道通行能力的折减系数为0.80~0.89,第三条车道的折减系数为0.65~0.78,第四条为0.50~0.65。
[单选题]2.城市道路中,一条公交专用车道的平均最大通行能力为()车辆/小时。
[2013年真题]A.200~250B.150~200C.100~150D.50~100正确答案:D参考解析:城市道路中,一条车道的小汽车理论通行能力为每车道1800辆/h。
靠近中线的车道,通行能力最大,右侧同向车道通行能力将依次有所折减,最右侧车道的通行能力最小。
假定最靠中线的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为1,则同侧右方向第二条车道通行能力的折减系数约为0.80~0.89,第三条车道的折减系数约为0.65~0.78,第四条车道的折减系数约为0.50~0.65。
因此一条车道的平均最大通行能力如表2-1-2-1所示。
表2-1-2-1一条车道的平均最大通行能力[单选题]3.下列有关城市机动车车行道宽度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2013年真题]A.大型车车道或混合行驶车道的宽度一般选用3.5米B.两块板道路的单向机动车车道数不得少于2条C.四块板道路的单向机动车车道数至少为3条D.行驶公共交通车辆的次干路必须是两块板以上的道路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机动车道的宽度取决于通行车辆的车身宽度和车辆行驶过程中横向的必要安全距离。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1.1 道路几何设计《都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1.0.3 在道路设计中应考虑残疾人旳使用规定。
2.1.2除迅速路外,每类道路按照所在都市旳规模、设计交通量、地形等分为I、II、III。
大都市应采用各类道路中旳I级原则;中档都市应采用II级原则;小都市应采用III级原则。
有特殊状况需变更级别时,应做技术经济论证,报规划审批部门批准。
2.2.1计算行车速度旳规定见表2.2.1。
当旧路改建有特殊困难,如商业街、文化街等。
经技术经济比较觉得合理时,可合适减少计算行车速度,但应考虑夜间行车安全。
2.4.1都市道路建筑限界见图2.4.1。
顶角抹角宽度应与机动车道侧向净宽一致。
最小净高见表2.4.1。
建筑限界内不得有任何物体侵入。
2.5.1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旳设计年限规定如下:迅速路、主干路为20a,次干路为15a;支路为10~15a。
(代表年)2.5.2路面构造达到临界状态旳设计年限规定如下:二、沥青混凝土路面,沥青碎石路面与沥青贯入式碎(砾)石路面为15a。
支路修筑沥青混凝土等高档路面时,可采用10a。
三、沥青表面处治路面为8a。
四、粒料路面为5a。
2.8.1地震区旳道路工程及重要旳附属构筑物应按国家规定工程所在地区旳设防烈度,进行抗震设防。
4.3.2迅速路应设中间分车带,不得采用双黄线。
4.5.2路侧带各构成部分旳宽度拟定如下:一、人行道宽度必须满足行人通行旳安全和顺畅。
5.1.3道路旳圆曲线半径应采用不小于或等于表5.1.3规定旳不设超高最小半径值。
5.1.6圆曲线半径不不小于表5.1.3中不设超高最小半径时,在圆曲线范畴内应设超高。
5.1.9圆曲线半径不不小于或等于250m时,应在圆曲线内侧按表5.1.9旳规定加宽。
5.1.11视距旳规定如下:一、道路平面、纵断面上旳停车视距应不小于或等于表5.1.11-1规定值。
寒冷积雪地区应另行计算。
二、车行道上对向行驶旳车辆有会车也许时,应采用会车视距。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作者:北京市市… 文章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点击数:1319 更新时间:2006-6-2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 37—90主编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1年8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城市道路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1] 1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原国家城建总局(80)城发科字第207号文的要求,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主编的《城市道路设计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CJJ 37—90,自一九九一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991年3月4日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城市道路设计达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保证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大、中、小城市以及大城市的卫星城等规划区内的道路、广场、停车场设计。
街坊内部道路与县镇道路不属本规范范围。
新建道路必须按照本规范进行设计。
在旧城市道路改建设计中,个别指标受特殊条件限制,达不到本规范规定标准时,经过技术经济比较,近期工程可做合理变动,待逐步改造后达到规范要求。
城市道路与公路以城市规划区的边线分界。
城市与卫星城等规划区以外的进出口道路可参照本规范与公路等有关规范选用适当标准进行设计。
进出口道路以外部分应按公路等有关规范执行。
第1.0.3条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道路类别、级别、红线宽度、横断面类型、地面控制标高、地下杆线与地下管线布置等进行道路设计。
应按交通量大小、交通特性、主要构筑物的技术要求进行道路设计,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在道路设计中应处理好近期与远期、新建与改建、局部与整体的关系,重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
在道路设计中应妥善处理地下管线与地上设施的矛盾,贯彻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避免造成反复开挖修复的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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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负荷系数 排队长度(m)
信号交叉口服务水平
一级
<30 <0.6 <30
二级
30-50 0.6-0.8 30-80
三级
50-60 0.8-0.9 80-100
四级
>60 >0.9 >100
1.3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无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n 无信号交叉口包括次要道路停车让行、全向道路停车让行和环形交叉口三种
运行为畅行状态 Ø 驾驶员能根据自己的驾驶特性和
车辆条件、道路条件及环境条件 进行驾驶,基本上不受或少受道 路上的其他车辆的影响,通常可 以保持较高的车速
Ø 该状态下车辆的行驶速度可以称 为自由流速度
一级服务水平
1.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
n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
q 本规程将服务水平分为四级: Ø 一级服务水平交通处于自由流状态 Ø 二级服务水平交通处于稳定流中间范围 Ø 三级服务水平,交通流处于稳定流下限 Ø 四级服务水平时交通运行处于不稳定状态
1.3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 n 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受到道路几何条件、交通条件和信号控制、自行车和行
人交通的影响 n 一般计算公式:
1.3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信号交叉口服务水平
n 信号交叉口服务水平分级应符合下表规定内容,新建信号交叉口应按三级服 务水平设计
服务水平 指标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
n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
q 四级服务水平上半段 Ø 交通流量可以达到通行能力时的
流量值 Ø 在最大流量范围,交通流处于稳
定的极限,出现小的干扰就会使 车流产生大的波动,车流抗干扰 能力明显下降 Ø 饱和流
四级服务水平上半段
1.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基本路段适应交通量
n 基本路段适应交通量
n 基本路段通行能力
q 指在一定的时段,基本的道路、交通、控制和环境条件下,道 路的一条车道或一均匀段,期望能通过车辆的合理的最大小时 流率
q 快速路基本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可应 采用下表数值
快速路基本路段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
设计速度(km/h) 基本通行能力(pcu/h) 设计通行能力(pcu/h)
1.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快速路系统通行能力
n 协调基本路段、分/合流区、交织区通行能力 n 以密度评价基本路段、分/合流区、交织区的服务水平 n 分别计算各路段的运行时间 n 计算整个系统的行程速度 n 评价系统的运行状况
1.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交织区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与交织区构型、交织流量比、交织区长度、车道数有关
880 1520 2000 2200
720 1280 1750 2100
590 990 1400
四级(强制 (饱和流)
≤ 57
≥ 30
接近 1.00
1800
流)
(强制流)
> 57
< 30
不稳定状态
-
1.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
n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
q 一级服务水平 Ø 车辆较少、车流密度较小,车辆
方便等指标来衡量
1.1 一般规定
基本定义
n 最大服务交通量:
Ø 指在通常的道路条件、交通条件和交通管制条件下,并保持特定的 服务水平时,道路的某一断面或均匀路段在单位时间内所能通过的 最大小时交通量。
Ø 反映的是在某一特定服务水平下道路所能提供的疏导交通的最大能 力
Ø 对应设计服务水平的最大服务交通量,就是设计通行能力
设计速度 (km/h)
基本通行能力 (pcu/h/车道) 设计通行能力 (pcu/h/车道)
60 1800 1400
50 1700 1350
40 1650 1300
30 1600 1300
20 1400 1100
1.3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路段服务水平
n 道路路段服务水平一般按车辆行驶速度分为五个等级: Ø 一级服务水平——畅行车流,基本上无延误或有少量延误; Ø 二级服务水平——稳定车流,有一定的延误,但驾驶员可以接受; Ø 三级服务水平——接近不稳定车流,有较大延误,但驾驶员还能忍受; Ø 四级服务水平——不稳定车流,交通拥挤,延误很大,驾驶员无法忍受; Ø 五级服务水平——强制车流,交通严重阻塞,车辆时停时开。
改善措施
1.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设施简介
n 快速路
n 在城市内修建的,中央分隔、全部 控制出入、控制出入口间距及型 式,具有单向双车道或以上的多车 道,并设有配套的交通安全与管理 设施的城市道路
n 根据交通流行驶特征可分为基本路 段、分合流区和交织区,应分别采 用相应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1.1 一般规定
Ø 交通量换算应采用小型车为标准车型,各种车辆的换算系数应符合
下表
车辆换算系数
车辆类型 小型车
中型车 大型客车 大型货车 铰接车
换算系数
1.0
1.5
2.0
2.5
3.0
1.1 一般规定
分析目的
规划阶段 优化路网结构
可行性研究阶段 确定道路建设规模
设计阶段 确定道路几何参数
通行能力/服 务水平分析
管理阶段 评价服务质量,制定
100000pcu~170000pcu。
1.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分合流区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核查V12、VR、VF 、 VFO V12< 3900 辆小客车/h VF 、 VFO < 单车道通行能力 VR与匝道宽度、曲线半径和坡度有关
核查V12、VR、 VFO V12< 4100 辆小客车/h VFO < 单车道通行能力
一级(自由流)
二级(稳定流上段)
三级(稳定流)
四级
(饱和流) (强制流)
一级(自由流)
二级(稳定流上段)
三级(稳定流)
密度 (pcu /km.ln) ≤ 10
≤ 20 ≤ 32 ≤ 42 > 42 ≤ 10 ≤ 20 ≤ 32 ≥ 50 < 50 ≤ 10 ≤ 20 ≤ 32
平均速度 (km/ h)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
荣建 北京工业大学
汇报内容
n 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n 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
一、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n 一般规定 n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n 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n 自行车道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n 人行设施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1.1 一般规定
基本定义
n 道路通行能力:
Ø 设计通行能力
Ø 在设计条件下,设计服务水平等级所对应的最大服务交通量,或 对理想通行能力乘以设计服务水平对应的V/C以及相应的修正系数 后得到的通行能力
理想 条件
设计 条件
1.1 一般规定
基本定义
n 服务水平:
Ø 是衡量交通流运行条件以及驾驶员和乘客所感受的服务质量的一项 指标
Ø 反映道路在某种交通条件下所提供运行服务的质量水平 Ø 通常以交通量、速度、行驶时间、驾驶自由度、交通间断、舒适和1.2 快速路通行 Nhomakorabea力及服务水平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
n 基本路段服务水平
q 二级服务水平 Ø 随着交通量增加,车辆行驶速度
逐渐减小,驾驶员行驶自由程度 受到一定的限制,交通流状态处 于稳定状态
Ø 二级服务水平下限时,车辆间相 互影响较大,为驾驶者提供的舒 适便利程度下降
二级服务水平
1.2 快速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1.3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设施简介 n 其它等级道路根据交通流特性和交通管理方式不同,可分为路段、信号交叉
口、无信号交叉口等,应分别采用相应的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
1.3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路段通行能力 n 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基本通行能力和设计通行能力应符合下表所规定内容
其它等级道路路段一条车道的通行能力
1.1 一般规定
基本定义
n 通行能力与服务水平关系:
Ø 都反映道路提供的服务 Ø 通行能力是疏导交通能力的极
限值 Ø 服务水平是在满足特性交通运
行状态条件下的极限值,是对 交通运行质量更为细致的分析
通行 能力
服务 水平
同一事物的两个方面
1.1 一般规定
基本定义
n 车辆换算系数:
Ø 通行能力计算过程中,某类车辆的一辆车等于标准车辆的车辆数
q 道路条件: Ø 双向四车道快速路 Ø 计算行车速度为100km/h Ø 车道宽度为3.75m,硬路肩宽度为2.5m,左侧路缘带宽度为
0.50m,侧向净空1.0 m,中央分隔带宽度为2.0m Ø 纵坡为0 Ø 具有良好的线形 q 交通条件: Ø 交通组成是100%的小客车 Ø 司机都是职业驾驶员,熟悉道路情况
形式 n 次要道路停车让行交叉口通行能力分析应检核次要道路上车辆可利用的穿越
空档能否满足次要道路上交通需求
1.3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无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 n 全向道路停车让行交叉口通行能力
q 两相交道路具有相同或基本相同的交通量 状况,各入口交通流进入交叉口时均需停 车等待寻找对方车流的间隙通过
q 全向道路停车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应该为两 个方向上的车流通过量之和
全向停车让行交叉口
1.3其他等级道路通行能力及服务水平
无信号交叉口通行能力
n 次要道路停车让行交叉口通行能力 q 主路车流穿过交叉口时不需要停车而可以 直接通过,其通行能力通常按路段计算 q 次路车流穿过交叉口时需要穿插主路上的 车流空档,其通行能力的大小受到主路车 流间隙分布和间隙大小、次路车辆穿越主 路车流间隙所需时间、次路车流的车头时 距等因素的制约 q 主路优先交叉口的通行能力应该为主路上 的车流通过量加上次路上车流能穿越交叉 口的通过量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