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号《营改增解读》
会计干货之营改增新政财税[2016]36号乱弹之(八)营改增特定项目增值税“预缴后抵减”的那点儿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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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ps】本文由梁志飞老师精心编辑整理,学知识,要抓紧!会计实务-营改增新政财税[2016]36号乱弹之(八)--营改增特定项目增值税“预缴后抵减”的那点儿事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16、17、18号公告,是营改增新政财税【2016】36号的配套政策。
在这三个公告中分别规定了增值税的预缴税款政策。
对于此类预缴税款的申报,16、17号公告的规定是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18号公告的规定是抵减已预缴税款后,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表述略有不同,但意思毫无二致。
对于增值税预缴环节政策的理解,实务中已经基本达成共识。
但对于此部分预缴增值税在申报时如何抵减,却有不同认识。
一种观点是应该定向抵减。
即预缴税款必须要等到其所对应的项目发生应纳增值税额后,才能抵减必须进行项目对应。
理由是当期预缴税款若可用其他项目当期的税款抵减,在当期应纳增值税总额大于或等于预缴税额的情况下,刚预缴即抵减掉,预缴或不预缴,不影响纳税人当期缴纳的增值税总额,预缴也就失去了意义。
此种观点,官方口径的代表见诸于陕西省国家税务局。
持此种观点的人,还有一个依据,就是《全面推开营改增业务操作指引》(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开营改增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编)一书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的增值税政策的解读: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待纳税义务发生时,再计算应纳税款,并可扣除已预缴的增值税税。
2016年“营改增”全面分析及其解读

个人。
单位: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 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 承租人、承包人、挂靠人。 向境内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服务的 境外 单位人和个人。
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境内代理人 境内接受方
14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1)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增值税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小于50万 小于80万 小于500万 无法准确核算
公司业务示例
购办公用具、网络 备品备件、宣传物 料、水电费支出等
加工劳务
修理修配劳务
网络设备/办公设 备修理、车辆维修 货物/设备运送
交通运输业
邮政业
办公快件寄送、集 团客户礼品/刊物 寄送、促销活动礼 品寄送
9
税目注释
项目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解释说明
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 务。 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 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 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 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 程管理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 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 经营性租赁。 务 鉴证咨询服务,包括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和咨询服
★交通运输业 ★现代服务业: 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从 地 区 上 看
2012年1月: 上海
2012年9月: 上海、北京、 江苏、安徽、 福建、广东、 天津、浙江、湖北
总局公告2016年第14、15、16、17、18号文件解读

总局公告2016年第14、15、16、17、18号文件1、问: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按5%征收率计税, 何为老项目?选了以后多长时间可以改动?答: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一经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为一般计税方法计税。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依据:总局公告2016年第18号第八条]2、问: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固定资产不动产如何抵扣?答: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纳税人按照本办法规定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应取得2016年5月1日后开具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上述进项税额中,60%的部分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期从销项税额中抵扣;40%的部分为待抵扣进项税额,于取得扣税凭证的当月起第13个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依据:36号文《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四条]3、问:一般纳税人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出租如何按5%计税?答: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不动产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
2016全面营改增解析讲解

问:营改增减税,为什么税率都提高了?因 为计税原理不同!
5月1日营改增:建筑业3%转换为11%,房地产业5%转
换为11%,金融业、服务业5%转换为6%。 两种税率含义不同,不可比: 营业税税率=税额/销售额全额;
增值税税率=税额/(销售额全额-购进金额)
还有,税率和征收率不可比
销售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36)涉及家庭财产分割的个人无偿转让不动产、土地使用 权。 (37)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 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 (3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让、
营改增图解--我国流转税模式(布局): 增、消、资、营“四税并存、交叉征收”的 “交叉”模式(1994年税改形成)
增值税 增值税
石油等七类 资源产品又征 资源税 烟酒等十多种 消费品又征 消费税
工业 商业 服务业
营业税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税 目 一、烟 二、酒及酒精 税率
三.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汽油、柴油等)
销售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者使用
权的业务活动。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 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 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是指转让不动产所有权的业务活动。 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移动后会引起性质、形 状改变的财产,包括建筑物、构筑物等。
(1)销项税额=销售额(不含税)×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
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
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全面营改增政策解读(2016.5)74PPT课件

范围
税率
发(视理布 包 、 等广括宽)告市带销,容、售按市水货照政、经管电物、 有形动产、包括自来水、电、气。
13%、17%
营值理养燃者②融租 税 、 老 气 向 经 代赁。家、、用纪理服政殡暖户代、提务、葬气收理知供缴婚、等取服识劳纳庆照经的务产增、料营安权(务代金 有形动产加工、修理修配
17%
车和装理辆 护 费 、停理、货放、初物服救装运务助费输、救代道济开理、 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不 路美户代通 容 费 理行美、报服发扩关务、容(按费法包摩以律括、及代理、含租赁)、生活服务。
11% 11%
特各供许 种 公权占共、用就配、业额拆、、借劳经资务金派取有得的形收动入产,租包赁括(金包融括商品经持营有性期和间融(资含性到)期)利息(1保7%本收益、报
营营其销酬融得②遣劳业④权 权 他 权 、 资 的 直 动 务 安(、经、资融利接人力活全包转连营分金券息收才外动保括让锁权销占收及费委包护)特无经权用取利金托等服)许、形营、费的息融招服务经经权代、利性服聘务(资、补息质务、的包产偿收的:包然益金入收包等,入括括资性)以,提转源无收及按供让使形入融照货技 用 资、资贷币权 产术信性款兑( 。、用售服换商除卡后务、标土透回缴账支租纳户地、利、增管著使息押值理作用收汇税、权权入、。电)、、罚子商和买息银誉其入、行、他返 票、自权售据信金贴用融现卡商、、6品转信%利贷用息等证收业、入务财、取务
2020/3/23
10
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是指: 1.服务(租赁不动产除外)或者无形资产(自然资 源使用权除外)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2.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3.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6年会计继续教育《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试题及参考答案

营改增政策解读和应对策略第1部分判断题1.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对)2. 增值税就增值部分交税,故称为增值税。
(对)3.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注:是指其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一般纳税人纳税。
(错)4.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营业税。
(错)解析: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5. 纳税人应当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增值税会计核算。
(对)6. 2016年5月1日后,营业税在我国退出历史舞台。
(对)7. 进项税额是企业代垫资金,一定要加快货物的销售,才能把代垫资金收回来;收回了代垫资金,才能降低经营风险。
(对)8. 营改增后,从增值税的价外税改为营业税的价内税。
(错)解析:营改增后,从营业税的价内税改为增值税的价外税9. 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对) 10. 甲餐馆为一般纳税人,收取餐费106元(含税),则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6/(1+税率6%)=100(元)。
(对)11.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11%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错)解析: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16年4月30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12.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放弃免税、减税后,12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错)A、对B、错解析: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13. 凡是涉及应税行为的均为纳税人。
政策解读最新营改增重要文件!财税【2016】140号

之处是将原主语的“金融企业”具体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本条现在的样
子。) 四、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 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注:不错 不错~就是相当于“代扣代缴”了~既避免了税款流 失,有免除了投资人原本可能比较复杂的增值税缴纳 过程。
因为资管人的收益来源于手续费或叫管理费,应 该只对这部分缴税。而资管产品相关收益属于投资 人,那么本条要求资管人对运营过程中的应税行为缴
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
外),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 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 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 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 用真实性的材料。(注:协议、收据一定要留好~)
财税【2016】140 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 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 局: 现将营改增试点期间有关金融、房地产开发、教 育辅助服务等政策补充通知如下: 一、《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财税〔2016〕36 号)第一条第(五)项第 1 点所称
一旦出险,那么应确认的赔偿是不是应该抛除掉这所
谓的“本金”后从损失中扣掉呢?只是我认为,呵 呵) 二、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 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 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 号)第一条第 (五)项第 4 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注:到期赎
回,相当于自己的资金从一个账户转移到另一个账 户,并未交易。持有期间的交易行为、获利行为等产 生的应税行为已由资管方缴纳,见第四条。不得不说
干货速看全面营改增政策解读(20165)74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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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点实施前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 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 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 人资格登记。
(四)试点实施后,符合条件的试点纳税人应当按 照相关规定,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取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13% 17% 13%
等车②③装装①部方他不 辆 教 旅 服 饰 企 管 式 人动等育游务服业理将使产有医娱、务管、土用或形疗乐修和理投地,者动服服缮其资出按飞产务务服他与租照四机的务建资给不(、、产总适用税率和征收率
广单④⑤筑固管业动缴告 位 餐 居 服 定 理 管 产 纳位或饮民务电、理经增出者住日。话市、营值应租个宿常、场日税税给人服服有管常赁。行其用务务线理综服他于电、合务为物管
2020/6/17
17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后购置的固定 资产,按以下方法计征增值税:
销项税额=转让收入(含税)/(1+17%)×17 %,准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0/6/17
18
五、兼营和混合销售 (一)兼营 试点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 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 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 算销售额的,按照以下方法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
注年使+明 4用 3月%转的权3)让开的0×日工原土3前日价%地的期后使建在的用权 转让试点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5%
2的筑余照一路0建 工 额 5级 、1%6筑程为公桥年的工项销路、4征程目售、闸月收项。额二通3率0目,级行日计。按公费前
出租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
5%
3许算可一一点.《可 缴 抵 级 般 前建证纳扣公开筑不》增进路税工工值项、人的未动程税税二收一注产施。额级取级明租工=公试公合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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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主要内容一、企业纳税基础二、增值税相关知识三、“营改增”的主要背景四、“营改增”:结构性减负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六、“营改增”后对相关行业的影响七、“营改增”中的纳税筹划–关税(央)一、企业纳税基础当前税情:税类结构(2010)流转税:61.8%企业所得税21.1%个人所得税6.4%其它10.7%二、增值税相关知识要素增值税纳税主体从事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产品的单位和个人。
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工业和商业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标准分别为50万元和80万元“营改增”之前的征税对象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进口货物“营改增”之前的税率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低税率13%、零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计算方法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购进扣税法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税率-购进项目金额×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法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3%)二、增值税相关知识–基本联次:发票联(购买方核算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购买方报送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专用发票开具范围: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向购买方(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不得开具专用发票的三种情形: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消费者个人以及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免税(2)普通发票:按行业设计–销售方: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不符合专用发票开具条件的,开具普通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一般开具普通发票,作为增值税应纳税额核算的会计凭证三、“营改增”的主要背景• 1. 从税制完善角度看,目前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同等条件下营业税所承担的税负大于增值税,而且还破坏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
–一般纳税人只能抵扣外购材料、货物所支付的增值税,外购生产性服务所含的增值税不能抵扣,导致企业优先从内部获取服务,而非外购服务,不利于制造业与服务业的专业化分工,减少服务业的市场份额,影响服务业的全面发展–增值税的税基应当尽可能地宽广,最好包含所有的商品和服务• 2. 从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角度看,将大部分第三产业排除在增值税范围之外,不利于服务业的发展和专业化分工。
–商品和服务捆绑销售,很难划分销售商品和服务三、“营改增”的主要背景–某些传统商品已经服务化,很难区分商品和服务• 4. 从纳税成本角度看,“营改增”消除了重复征税,可以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在提供服务时必须采购的机器设备等支出负担的增值税不能在下一环节抵扣,由此负担的成本转化为下一环节定价时的营业额,又导致相应的营业税的增加–服务行业分工越细致,交易环节越多,重复征税越严重。
由此造成征收营业税得行业与征收增值税的行业税负不平等,削弱服务业的发展–在生产和流通环节消除重复征税因素,可以使商品和劳务所负担的税额减少,可以相应增加生产者和消费者的剩余,有利于扩大供给和消费需求–交通运输与生产流通联系紧密,属生产性服务业四、“营改增”:结构性减负–运输费用属于现行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范围,运输发票已经纳入增值税管理体系•选择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向制造业、文化产业、现代物流产业提供技术性、知识性服务的各项业务活动。
包括研发和技术咨询和转让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第二阶段增值税扩围试点地区:2012年8月1日–北京、天津、广东、江苏、浙江、福建等10个省市•第三阶段增值税扩围试点地区:2013年8月1日–全国范围•第二批试点行业:2014年1月1日–铁路运输、邮电通讯:11%•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积极性大幅提升。
四、“营改增”:结构性减负–试点纳税人购进的原材料、固定资产等项目均能抵扣进项税额,降低了采购成本,大大提高了企业更新设备和扩大投资的积极性–天津市2013年三季度营改增试点企业月均新增固定资产投资21.2亿元,比上半年月均投资增长22.54% •促进制造业企业转型升级,推动服务外包和主辅分离。
营改增打通了二三产业增值税抵扣链条,促使一些企业将研发、设计等服务环节从主业剥离出来,促进分工的专业化,有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013年广东全省已有34.75%的纳税人考虑或正在实施主辅分离,26.94%的纳税人将部分业务外包给其他公司;8月以来山东省潍坊市试点行业共剥离出新企业2000户,比前6年的总分离户数还多11%税率,部分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
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 2.计税方式。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以及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行为,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
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
• 3.计税依据。
纳税人计税依据原则上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全部收入。
• 4.服务贸易进出口。
服务贸易进口在国内环节征收增值税,出口实行零税率或免税制度。
(三)改革试点期间过渡性政策安排• 1.税收收入归属。
增值税中央和地方按75:25分享,营业税除少数行业集中缴纳的税收归中央外,其余归地方。
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营改增”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地方财政,税款分别入库。
• 2.增值税抵扣政策衔接。
现有增值税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规模纳税人的简易计税法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海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5号)–从2012年1月1日起,除本已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兼有应税服务的试点纳税人和经年审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外,试点地区的其他纳税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也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但新开业的试点纳税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2)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3)能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财政部、国税总局《关于在北京等8省市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2〕71号)– 1.试点地区包括11个省市:北京市、天津市、江苏省、安徽省、浙江省(含宁波市)、福建省(含厦门市)、湖北省、广东省(含深圳市)– 2.试点日期:自2012年8月1日开始组织实施试点工作,开展试点纳税人认定、培训和征管设备和系统调试、发票税控系统发行和安装以及发票发售等准备工作,确保试点工作,按期实现新旧税制转换– 3.新旧税制转换时间:北京市于2012年9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江苏、安徽于10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福建、广东于11月1日完成税制转换,天津市、浙江、湖北于12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五、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相关规定•取消了部分差额征税的过渡性规定。
同一行业纳税人之间业务分包重复征税问题的差额征税规定已由增值税抵扣机制替代。
–财税[2013]37号文明确,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和第(十八)项,自2013年8月1日起废止–从2013年8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发生的交通运输、仓储、广告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其销售额中不得再扣除支付给同行业纳税人的金额,即使这部分纳税人截至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仍有尚未扣除的部分,也不得在计算试点纳税人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后的销售额时予以抵减,但可以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请退还营业税–取消了财税〔2011〕111号文件规定的2项运输费用进项税的抵扣政策六、“营改增”后对相关行业的影响•“营改增”不仅会影响纳税人的税负水平和财务指标,还会对纳税人业务发展运营模式,上下游产业链,关联方交易,组织架构等诸多方面带来影响。
•观点:如果纳税人某时期存在大量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成本支出,或者虽取得抵扣凭证,但是不属于可抵扣范围,或者对方由于是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能无法抵扣进项税,从而增加增值税税负。
•讨论:“营改增”后,试点纳税人的税负是增加了还是减少了?•关键看纳税人可抵扣成本占收入的比例!六、“营改增”后对相关行业的影响•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下降支持了小微企业的发展-0.09%试点前后税率变化 2.91%试点后含税销售额实际税率3%试点后税率3%试点前税率交通运输业项目6.91%试点前后税率变化9.91%试点后含税销售额实际税率11%试点后税率试点前税率交通运输业项目•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后税负上升试点后含税销售额实际税率=1÷(1+3%)×3%=2.91%试点后含税销售额实际税率(1+11%)×11%=9.91%六、“营改增”后对相关行业的影响•案例1:某运输企业为一般纳税人,营业收入5000万元,购入应税劳务30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比较抵扣与未抵扣经济利益差异–销项税额=5000×11%=550(万元)–进项税额=3000×17%=510(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550-510=40(万元)382.51117.51500税后利润127.5372.5500所得税(25%)1)-2)-14902000利润3)5100增值税金进成本2)30003000销售成本1)50005000销售收入差异1-未抵扣方案2抵扣方案1事项租赁服务均应按简易计税法征税,不得作部分选择六、“营改增”后对相关行业的影响– 2. 采用简易计税法是否可以开具专用发票?税法并无限制性规定。
目前防伪税控系统不支持开具3%的发票– 3. 营改增后,出租方分期收取的租金中相当于本金的部分只开具收据,不得开具专用发票,超出本金的部分开具专用发票并实行差额征税,而承租方支付的租金也只就超过本金的部分获得进项税额抵扣– 4. 财税〔2011〕111号规定,经央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案例2:某融资租赁公司按照承租人的要求从非试点地区购入一台设备,不含税金额300万元,进项税51万元,其他费用23.4万元,租赁期34个月,含税租赁价397.8万元,每月收取11.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