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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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及处理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及处理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报告及处理工作制度为防止预防接种事故发生,妥善处置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确保预防接种工作安全有序地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与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1、成立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置小组:组长:姜文杰副组长:常保国成员:江洪波、王小容、韩毅方、韩明敏、赵贵红、刘洋2、职责:依照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控制措施,及时组织和妥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配合有关部门对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二、常见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原则:1、晕厥:1.1保持安静、空气新鲜、平卧、松开衣扣、注意保暖。

1.2轻者给予热开水或糖水、针刺人中、合谷等穴位。

1.3观察生命体征:神志、血压、呼吸、心率、脉搏等。

1.4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

1.5以上处置后未见好转,立即送往就近的医院。

2、过敏性休克:2.1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放松衣扣、保持安静注意保暖。

2.2立即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观察生命体征,必要时重复注射1:10 00肾上腺素、地塞米松、呼吸兴奋剂等。

2.3速请医院急诊科会诊或立即送往医院急诊科救治。

3、群发性癔症:3.1做好预防接种前宣传教育工作。

3.2及时疏散病人,进行隔离治疗;正确疏导,消除恐慌心理,暗示治疗为主,对症治疗为辅。

3.3做好思想教育与沟通工作,防止少数人利用不明真相的群众聚众闹事。

三、预防接种事故的处置原则:预防接种事故一般是由于疫苗的质量原因,或由于接种时的差错,或由于污染造成严重的个体或群体反应的事件。

接种事故的处置重在预防:加强接种人员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责任心,加强接种门诊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安全接种制度,按照说明书和规程进行接种,正确掌握各种疫苗接种的禁忌症。

接种事故一旦发生,首先应积极诊治病人,如实地向中心领导与有关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保留与该事故中使用的有关物品、原始记录等证据,接受和配合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接受处理。

综合.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2009

综合.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2009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24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在2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以电话等最快方式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

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09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为了有效防止疫苗接种过程中出现异常反应和事故,保障接种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立健全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十分重要。

本文将从预防措施、异常反应的分类和处理、事故处理流程等方面介绍相关制度。

一、预防措施1.接种前评估:在接种前,应对接种者进行详细的健康评估,包括过敏史、疾病史、接种史等。

对于有过敏史或慢性疾病的接种者,应谨慎选择适宜的疫苗,并根据需要做好预防措施。

2.接种操作规范:接种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按照规范操作程序进行接种,包括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范、正确选用适宜的注射器和针头、选择适合的注射部位等。

3.接种后观察:接种完疫苗后,应让接种者在接种机构留院观察一定时间,对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做好及时处理准备。

4.接种后随访:对于接种后出现异常反应的接种者,应及时进行随访跟踪,了解病情发展情况,提供必要的治疗和支持。

二、异常反应的分类和处理根据异常反应的严重程度和表现,可将其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三个分类。

1.轻度异常反应:通常表现为注射部位出现红肿、疼痛、发热等症状。

处理方法包括局部冰敷、口服退烧药等,一般能够自愈。

2.中度异常反应:表现为全身性过敏反应或神经系统症状。

应立即停止接种,同时给予抗过敏治疗,如抗组胺药物、皮质激素等。

3.重度异常反应:包括严重过敏反应(如过敏性休克)、神经系统重症反应等。

应立即停止接种,紧急处理,及时转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三、事故处理流程当接种发生事故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处理:1.紧急处理:立即停止接种操作,保障接种者的生命安全。

在现场配备急救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如心肺复苏、止血等。

2.报告记录:将事故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疾控中心通报,做好详细记录,包括接种者的基本情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

3.调查分析:对事故的原因进行详细的调查与分析,找出问题所在,提出改进措施。

4.救治和赔偿:对受伤接种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救治,同时进行赔偿处理,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处理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处理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处理大家知道,预防接种用的疫苗同所有药物一样,对人体来说都是一种异物,接种人体后在刺激机体产生相应免疫力的同时,也会出现某些不良反应,但只有极少数发生,绝大多数健康人接种后不会发生不良反应。

随着国家扩大免疫规划项目的实施,疫苗种类不断增加,接种人次数增多,相应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人数也会增多。

因此,全社会对此予以高度关注,特别是近年来对出现的一些预防接种反应的片面传播,引起民众的误解,使部分家长无所适从。

一、有哪些原因可以导致预防接种不良反应的发生?疫苗作为预防接种的〃防弹武器〃,疫苗中含有的主要成分就是相应抗原物质;其次,用于培养繁殖疫苗的多为动物细胞,如乙脑减毒活疫苗是用地鼠肾细胞培养,麻疹、腮腺炎减毒疫苗和流感疫苗是用鸡蛋培养等,纯化后仍残留少量动物细胞成分;另外,为避免疫苗污染或变质,疫苗中常要加入少量抗生素、防腐剂或吸附剂,如常见的加入新霉素、氢氧化铝等。

这些微生物或其产物还是动物细胞、抗生素、吸附剂等等对人体都是异体物质,接种到人体后,不同受种者就会出现不同的接种反应。

另外,减毒疫苗是相应微生物经多代培养后无致病性的活的病毒或细菌,接种人体后如同自然感染一样也会在人体内繁殖,极少数受众者因机体免疫系统的差异性也会发生相应的临床症状体征,严重的异常反应如接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后出现的疫苗相关病例,会导致发生者终生残疾甚至死亡。

因此,接种疫苗是预防针对传染病的有效措施,但是任何一种疫苗对不同受众者都不是绝对安全的。

特别是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在预防接种工作中是客观存在的,且为不能避免的事件。

二、预防接种反应分哪几类目前分为7类。

分别为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不明原因的反应。

一般反应:是在预防接种后发生的,由疫苗本身所固有的特性引起的,对机体只会造成一过性生理功能障碍的反应,主要有发热、局部红肿、硬结,同时可能伴有全身不适、倦怠、食欲不振、乏力等综合症状。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预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前评估:在进行接种前,医务人员应对患者的过敏史、疫苗接种史、接种方案等进行评估,从而避免可能的副作用和事故。

2. 接种前告知:提前告知接种者或其监护人接种的可能风险和不良反应,让其做好心理准备,同时要求接种方提供相关知情同意书,并确保他们理解和签署。

3. 接种现场准备:确保接种现场设备齐全,并保持清洁和卫生,确保疫苗符合规定的保存条件,避免因疫苗质量问题引发的不良反应。

4. 接种后观察:在接种后,要求接种者在医务人员的观察下待在接种现场,以便及时监测任何可能的不良反应。

同时,提供紧急设备和药物,如肾上腺素和抗过敏药物,以处理可能的过敏反应。

5. 紧急处置:如果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如呼吸困难、过敏性休克),应立即实施适当的急救措施并紧急转诊到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处理。

6. 记录和报告:及时记录接种过程中的任何异常情况、副作用或事故,并按规定报告给相关部门,以便进行进一步的调查和处理。

为确保接种过程的安全和稳定,应当根据临床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评估和安排,并根据预防接种的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实施。

此外,医务人员应定期接受相关疫苗接种技术培训和应急处置的培训,以提高自身的能力和应对能力。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预案一、目的为更好的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减少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造成的影响,维护接种对象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民的身体健康。

二、定义预防接种反应定义是指合格的疫苗在实施规范接种过程中或者实施规范接种后造成受体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相关各方面无过错的药品不良反应。

预防接种反应事故定义指由于疫苗质量不合格,或者由于在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违反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免疫程序、疫苗使用指导原则、接种方案等造成受种者机体组织器官、功能损害。

其发生的原因包括疫苗质量不合格和预防接种实施差错2个方面,既可能直接造成受种者的健康损害,又可能增加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和异常反应的危险性。

三、发生的原因1. 疫苗自身因素(疫苗的毒株、疫苗的纯度与均匀度、疫苗的生产工艺、疫苗中的附加物、疫苗污染外源性因子、疫苗制造中的差错)2. 疫苗使用方面的因素(接种对象不当、禁忌证掌握不严、接种部位、途径不正确、接种剂量和接种次数过多、误用与剂型不符的疫苗或稀释液、疫苗运输或储存不当,使用时未检查或使用中未摇匀、不安全注射)3. 个体方面的因素(健康状况、过敏性体质、免疫功能不全、精神因素)4. 其他因素(接种时间、药物影响、其他,如预防接种后进行剧烈运动和重度体力劳动会加重反应等)四、处理1. 局部化脓:分有菌性化脓感染与无菌性脓肿,前者在疫苗分装时胺致病菌污染,或因注射器、接种局部消毒不严所致,后者多因接种含有吸附剂疫苗,或注射部位选择不正确,注射过浅,剂量过大等。

处理方法:早期均可用热敷,每日3~5次,每次20分钟。

化脓性脓肿可用抗生素治疗。

无菌性脓肿切忌切开排脓,可用注射器抽脓。

2. 晕厥(晕针):接种者由于精神过度紧张和恐惧心理而造成暂时性脑贫血,引起短时间失去知觉和行动能力的现象。

在空腹、过度疲劳、接种场所空气污浊等情况下易发生,多数在接种时或接种后数分钟发生,轻者有心慌、恶心、手足发冷、发麻等,经短时间即可恢复正常。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

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一、引言预防接种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卫生措施,可以有效地预防多种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

然而,接种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良反应或意外事故。

为了保障接种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目的该预案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预防接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确保接种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的救治和支持。

三、预防接种反应的分类和处理措施1. 轻度反应轻度反应包括注射部位疼痛、红肿、轻度发热等症状。

处理措施如下:- 观察接种者的症状,提供舒适的环境和心理支持。

- 可适量应用非处方药物缓解症状,如退烧药、消炎药等。

- 建议接种者多休息、多饮水,避免剧烈运动和过度劳累。

2. 中度反应中度反应包括过敏反应、呼吸困难、皮肤瘙痒等症状。

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 观察接种者的症状变化,如症状加重或出现严重过敏反应,应立即呼叫急救车辆。

- 若接种者有过敏史,应立即使用急救药物,如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同时呼叫医护人员进行进一步处理。

3. 严重反应严重反应包括昏迷、抽搐、呼吸停止等症状。

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 立即呼叫急救车辆,同时进行心肺复苏等紧急救治措施。

- 在等待急救车辆到达的过程中,可尝试使用自动体外除颤器进行除颤。

四、预防接种事故的分类和处理措施1. 注射器针头折断若在接种过程中发现注射器针头折断,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 使用无菌工具将折断的针头取出,避免针头残留在体内。

- 观察接种者的症状,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就医。

2. 注射器未灭菌或灭菌不彻底若发现注射器未灭菌或灭菌不彻底,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 使用无菌工具清洗接种部位,避免感染。

- 观察接种者的症状,如有发热或其他感染症状,及时就医。

3. 接种器具污染若发现接种器具污染,处理措施如下:- 立即停止接种过程,确保接种者的安全。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守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守则

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守则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和处理制度一、预防接种实施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下列情况,应作为AEFI(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1、24小时内发生的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皮疹(荨麻疹、大疱性多形红斑)、晕厥、癔症。

2、5天内发生的发热(腋温≥38.6℃)、血管性水肿、全身化脓性感染(毒血症、败血症、脓毒血症),接种部位发生的红肿(直径>2.5cm)、硬结、化脓性感染(局部脓肿、淋巴管炎和淋巴结炎、蜂窝织炎)。

3、15天内发生的过敏性皮疹(麻疹、猩红热样皮疹)、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局部过敏反应(Arthus反应),热性惊厥、痫、多发性神经炎、脑病、脑炎和脑膜炎,接种部位发生的无菌性脓肿。

4、3个月内发生的臂丛神经炎、疫苗相关麻型脊髓灰质炎。

5、卡介苗接种后1一12个月发生的淋巴结炎或冰巴管、骨髓炎、全身播散性卡介苗感染。

6、任何时间发生和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或组织器宫损伤、群体性反应、公众高度关注事件。

二、建立异常反应登记本,并设专人负责。

三、AEFI报告的范围为预防接种过程中或接种后发生的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一般反应、异常反应、疫苗质量事故、实施差错事故、偶合症、心因性反应和不明原因反应等。

四、发生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五、AEFI报告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监护人、现住址、接种疫苗名称、接种日期、接种剂次、反应发生日期和人数、主要临床症状及经过、就诊日期、就诊单位、初步临床诊断、诊断单位、报告单位、报告日期、报告人等。

六、AEFI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

发现AEFI后应在24小时内向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AEFI应在2小时内逐级向县、市、省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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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一、为及时快速抢救个别严重过敏反应病例,预防接种门诊应摆设应急治疗床和应急处理药品橱柜,备有接种反应的相应药品,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备置氧气瓶(袋)和吸氧设备。

二、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在接种时务必注意态度和蔼、动作轻柔,避免发生接种对象的心因性反应。

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病例时,应主动配合临床医生争分夺秒快速救治。

三、建立预防接种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工作人员要详细登记接种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在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后24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严重残疾、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时,在2小时内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个案报告卡或群体性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登记表,以电话等最快方式向受种者所在地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经调查认为属于接种范畴的,提请县级预防接种反应诊断小组鉴定。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

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登记体检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

每天下班前须用消毒液对接种台面消毒清洁,接种室和候诊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新装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90UW/cm2,使用中的紫外线灯管照射强度应≥70UW/cm2,<70UW/cm2的灯管应及时更换),紫外线灯按每M3空间≥1.5瓦安装,紫外线灯管表面应保持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

三、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更换2次,盛装的容器每周消毒2次。

接种部位要避开疤痕、炎症、硬结和皮肤病变处,皮肤消毒时可用无菌棉签浸润2.0%碘酊,涂擦注射部位1遍,作用1分钟,再用75%酒精擦拭2遍,擦净余碘干燥后方可注射;使用0.5%碘伏则直接涂擦皮肤2遍干燥后即可注射。

消毒操作以注射部位为中心,由内向外缓慢旋转、逐步涂擦,消毒面积不小于5cm×5cm。

局部消毒后注意不得触碰污染。

接种活疫苗时不能用碘酊消毒,局部用75%乙醇消毒时,待干后再接种。

四、严格执行无菌操作规程,疫苗接种务必一人一针一管。

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必须就地消毒(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或2.0%过氧乙酸消毒剂浸泡60分钟)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严禁出售或随意丢弃。

因无回收指定单位无法集中处理的,应及时焚烧处理。

一次性注射器使用后用毁型机毁型或将针管、针头分开放入有消毒液的防刺破安全盒或回收桶。

五、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每个工作日前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剂擦拭消毒。

六、地面采取湿式清扫,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湿拖地面。

疫苗和冷链管理制度一、健全疫苗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领发台帐,疫苗的出入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疫苗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失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及疫苗的损耗系数等制订疫苗计划,每年三月前将下一年度的计划免疫用苗数量报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三、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

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盒)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

分发使用疫苗按照“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

四、健全冷链设备管理制度,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五、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建立维修、温度记录。

冷链设备要有专人保养,经常擦拭保洁,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保冷背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六、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七、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预防接种体检与登记制度一、核对受种者免疫卡证、姓名、出生年月日,以及既往接种记录,确认是否为本次某种疫苗的接种对象。

若发现预约接种的日期有误,应及时更改,并做好解释工作。

二、询问受种者近期健康状况,以及既往疾病史、过敏反应史、接种反应史等。

经询问健康无疾患,再检查体温和其他有关体征,确定可否接种。

凡患有接种禁忌症的不得注射或暂缓注射相应疫苗,并在卡证上做好记录。

三、执行“接种告知与家长签字”制度,务必告知家长接种何种疫苗,预防何种疾病,接种后的正常反应,可能出现的异常反应和必要的注意事项等。

体检与告知后,医生与儿童家长均需签字负责。

四、用钢笔做好免疫卡证接种日期等项目的工整书写登记,接种证上还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批号、接种者的签名。

疫苗使用登记簿上应记录所使用疫苗的生产厂家、批号和有效期等。

五、接种后受种者应留在现场观察30分钟,便于一旦出现速发型过敏反应时能即时处理。

离开接种门诊前应预约好下次接种疫苗日期。

新生儿和流动儿童报告登记制度一、专人负责。

由专人负责新生儿报告、登记工作。

每月定期到门诊辖区的各个负责接生单位收集“新生儿首针乙肝疫苗和卡介苗接种登记表”。

二、及时查访。

发现户籍在其他接种门诊辖区内的,应及时注明户口所在地地址,及时退卡给有辖权的接种门诊。

并反馈,做好登记注明,以备核查。

三、登记入册。

属于本接种门诊地段辖区的新生儿,工作人员应及时登记,建卡立册。

并按照计划免疫的程序,及时发放有关疫苗接种的通知书给家长,督促家长按时间带小孩;来门诊接种有关疫苗。

四、资料保存。

新生儿入册后妥善保存报告卡,以备核查。

做好“五变动”登记工作,并每月上报儿童变动报表。

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五、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每月定期收集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非本地儿童资料。

门诊须每季度组织专人到流动人口聚集地、出租屋、市场、工地开展流动儿童调查摸底工作和预防接种工作。

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六、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入园、入学查验接种证制度。

每年9月门诊工作人员到门诊辖区内的托儿所、幼儿园、小学核查7岁以下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无接种证的,须补发接种证,并按免疫程序补种疫苗。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周一至周五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广东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册、证。

预防接种册由接种单位保管,预防接种证必须由儿童家长或监护人保管,入托、入园儿童可由托幼机构暂时代管。

儿童居住地变动时要及时办理入册或注消手续。

儿童入托、入园、入学实行查验接种证制度,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接种的儿童必须到所属接种门诊补种后方可入学。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

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

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预约下次接种时间。

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

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

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统计应种对象、发接种通知,准备疫苗、注射器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免疫卡册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

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

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册。

实行计算管理的接种门诊,应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预防接种门诊每月统计上报“常规免疫接种情况统计汇总表”,协助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家长须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

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的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

1.自觉遵守接种场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先后顺序安排。

2.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

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

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

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神经系统疾病患儿等情况。

凡接种有价疫苗的,需按自愿的原则,签名接种。

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

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外来儿童同样享受政府免费提供计划免疫内疫苗的权利。

7.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30分钟。

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资料归档管理制度流动人口计划免疫管理制度一、在本地居住3个月以上的7岁以下儿童均须按《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和《关于印发广东省预防接种相关免疫程序的通知》要求实施预防接种。

二、须对流动儿童建立预防接种专册,无接种证的应补发接种证,并按规定程序进行相关疫苗补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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