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残疾人加计扣除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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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日期】2007.06.15•【文号】财税[2007]92号•【施行日期】2007.07.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正文*注:本篇法规中的第三条第(二)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94)财税字第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已被《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若干废止和失效的增值税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9年2月26日实施日期:2009年2月26日)宣布失效或废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7]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了更好地发挥税收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的切身利益,经国务院批准并商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同意,决定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现将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

(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

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

关于征收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关于征收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

关于征收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沪财社〔2017〕69号)、《关于实施<上海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沪财社〔2018〕34号)的规定,本市辖区范围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以下简称单位)均须按在职职工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对未达比例的单位征收2017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具体通知如下:一、申报资料:1、《单位残疾职工名册》;2、新增残疾职工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3、如安置法定就业年龄内,毕业未满5年的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残疾人毕业生,还需要提供:(1)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2)《学历证明》(普通中专、职业高中)原件、复印件或《学历鉴定证书》(大专及以上学历)原件、复印件。

4、对于符合不缴条件的福利企业,应按规定每年提出不缴申请,除了提供申报资料1-3,还须提供:(1)市民政部门颁布的福利企业有效证明;(2)《单位不缴残保金审批表》。

5、对于符合免征条件即2015年1月1日(含)后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且“在职职工年平均人数”30人以下(含3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应按规定每年提出免征申请,并提供:(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小型微型企业免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请表》。

(注:上述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二、申报时间: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逾期未办理申报手续的单位,将依法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申报地点:单位参保所在地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具体地址详见背面)。

四、征收时间安排:2018年9月,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单位,将寄发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通知书,并在9月按照单位约定的缴费方式征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残疾人)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残疾人)财税[2017]18号 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18号财政部关于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政策出台背景——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2017年3月5日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涉及税收政策方面的内容:增值税税率简并为三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至7 5%、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提高至50万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水利部、税务总局、中国残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取消、调整部分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取消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以前年度欠缴或预缴的上述政府性基金,相关执收单位应当足额征收或及时清算,并按照财政部门规定的渠道全额上缴国库或多退少补。

二、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一)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

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设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标准上限。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十三五”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关公共事业和设施保障状况、社会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决定免征、停征或减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应当将本地区出台的减免政策报财政部备案。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做好经费保障工作,妥善安排相关部门和单位预算,保障其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支持相关事业发展。

2017年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2017年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

2017年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2017年对于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是什么?2017年残疾朋友有哪些可以享受的补贴优惠政策?店铺整理了残疾人残疾人优惠补贴的相关资料分享给大家,欢迎参考阅读。

2017年残疾人优惠补贴政策据了解,截至目前,已有20个省份建立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20个省份建立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其中13个省份同时建立了两项补贴制度,27个省份建立了一项或两项补贴制度,但存在形式不一、标准差别较大、覆盖范围较窄的情况。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表示,两项补贴制度将成为首个全国性残疾人专项福利补贴制度。

据介绍,对于补贴对象,意见做出了清晰界定,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列为生活补贴对象,将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列为护理补贴对象。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扩大补贴范围。

残疾人生活护理补贴政策调整预计惠及千万残疾人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注意:是减征不是免征,要申请当地地方税务局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

(财税[2007]92号)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财税[2007]92号)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三十六条)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

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

(《残疾人就业条例》第十九条)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23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一、政策概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二、主要政策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3号 )。

三、条件或资格企业享受安置残疾职工工资100%加计扣除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一)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二)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三)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四)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

四、享受优惠方式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

同时,按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

五、享受优惠时间汇缴享受六、留存备查资料。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

一、何谓“残疾人员工资加计扣除”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100元,正常情况下企业税前可以列支100元的工资费用。

但如果满足一定“条件”并完成相关备案,就可以税前列支200元的工资费用。

何乐而不为呢!二、满足“条件”1.残疾人员的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残疾人员的范围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实践中,企业安置的残疾人员应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就是满足条件的关键之一。

2.企业与残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限制财税[2009]70号(注1)明确条件之一,企业应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目前,税务机关未强制要求企业备案时提供与安置的残疾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但您一定不能忽视了这个条件,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企业需要为残疾人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和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财税[2009]70号还明确指出,企业需要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企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

还需要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实际支付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实践中,税务机关会要求企业提供为残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和支付工资的证明材料哟。

4.企业需要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税务机关有可能向企业索取残疾人员岗位安排资料,并现场查看企业是否具备安置残疾人员的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核查残疾人员是否实际在岗工作。

建议企业还是要予以关注。

满足上述“条件”还不够,每年还需要根据要求,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相关备案等确定企业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支付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例题

支付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例题

支付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例题随着社会的发展,残疾人在就业方面也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支持。

为了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其中之一就是对雇佣残疾人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

这种税收优惠的核心就是加计扣除,即企业在计算所得税时可以将雇佣残疾人的工资加上一定比例后再计算所得税,从而减少企业的税负。

那么,如何正确计算加计扣除呢?下面我们来看一个例题。

某企业雇佣了一名残疾人,该残疾人的身体残疾等级为6级,工资为5000元/月。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该企业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请问该企业享受的加计扣除金额是多少?首先,我们需要知道残疾人加计扣除的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企业雇佣残疾人的,其工资、薪金所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加以扣除:残疾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按照其工资、薪金所得的200%计算;残疾等级为五级至六级的,按照其工资、薪金所得的150%计算。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计算出该企业享受的加计扣除金额如下:该残疾人的身体残疾等级为6级,按照其工资的150%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即5000*150%=7500元。

因此,该企业享受的加计扣除金额为7500元。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前提是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规定,也就是必须是雇佣残疾人,并且该残疾人的身体残疾等级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

此外,企业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税款,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加计扣除是国家为鼓励企业雇佣残疾人而出台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对于企业来说,正确计算加计扣除金额不仅可以减轻税负,还可以为企业在人才引进和社会责任方面增加一些加分项。

因此,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税收优惠的同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为残疾人提供更好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7年最新残疾人优惠政策补贴标准

2017年最新残疾人优惠政策补贴标准

2017年最新残疾⼈优惠政策补贴标准 对于残疾⼈的优惠政策,国家也有了最新的规定,对残疾⼈的⽣活进⾏了补贴。

以下是店铺为⼤家整理的2017残疾⼈新政策,给⼤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年残疾⼈优惠政策 ⼀、税收优惠 (1)残疾⼈员个⼈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残疾⼈员的所得,由纳税⼈提出申请,报市地⽅税务局审核批准,暂免征收个⼈所得税。

(3)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和街道办的⾮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产单位,凡安置“四残”⼈员占⽣产⼈员总数35%(含35%)以上,暂免征收所得税。

凡安置“四残”⼈员占⽣产⼈员总数的⽐例超过10%未达到35%的,减半征收所得税。

(4)对民政部门举办的福利⼯⼚⽤地,凡安置残疾⼈员占⽣产⼈员总数35%(含35%)以上的,暂免征收⼟地使⽤税。

⼆、减免规费 (1)凡残疾⼈本⼈从事⼿⼯业、商业、服务业、修理业等,规模较⼩的,登记费、个协会费、管理费减半收取。

规模较⼤(雇⽤帮⼿)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90%收取,个协会费适当收取。

(2)经核实,确属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从事经营活动的,各所报请局⾥同意后,可免收登记费、会费和管理费。

(3)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中的残疾⼈就业⼈员达30%以上的,按福利企业对待,管理费按核定标准的70%收取。

(4)残疾⼈领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登记费减半收取。

(5)凡残疾⼈本⼈从事图书、电⼦游戏、歌舞厅(卡拉ok)、台球、录相、影碟出租等经营,规模较⼩的,管理费免收。

规模较⼤(雇⽤帮⼿)的,残疾就业⼈员达30%以上(含30%)的,管理费按核定标准50%收取。

三、残疾⼈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残疾⼈遇到侵害或民事纠纷,需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确要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申请法律援助,也可向指定的残疾⼈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或法律帮助,还可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

申请具体流程如上图所⽰。

如果当事⼈对法院⼀审判决不服,需要提起上诉还可以向⼆审法院同级的法律援助机构、残疾⼈法律维权机构申请援助帮助,具体程序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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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残疾人员工资发放明细表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273.04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400.00
15.63 15.63 15.63 15.63 17.07 17.07 17.07 17.07 17.07 17.07 17.07 17.07 17.07 17.07 17.07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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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1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02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03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04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05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06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08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09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10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11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12 007138 李红亮 办公室 6217858600000370969 201701 007642 马希忠 201702 007642 马希忠 201703 007642 马希忠 201704 007642 马希忠 201705 007642 马希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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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 13.00 13.0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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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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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0
628.00
5,444.00 1,816.00 2,066.00 2,066.00 2,066.00 2,066.00 2,066.00 2,066.00 2,066.00 2,066.00
矿山分厂-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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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00
80.00
2,644.13 2,644.13
554.07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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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病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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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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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180.00 205.00 205.00 205.00 205.00 205.00 205.00 205.00 205.0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7.84 67.84 67.84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62.50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18.50 13.00 13.00 13.00 13.00 13.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250.00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15.63
201709 007750 高珍丽 201710 007750 高珍丽 201711 007750 高珍丽 201712 007750 高珍丽
长病工伤
1.
1,796.00
270.00
205.00 205.00 205.00 205.00 341.00 341.00 341.00 341.00 341.00 341.00 341.00 341.00 341.00 341.00 341.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500.00
-
-
-
-
-
-
-
-
长病工伤
1.
1,386.00
430.00
-
-
-
-
-
-
-
-
长病工伤
1.
1,796.00
270.00
7.50 7.50 7.50 7.50 7.50 7.50
18.50 13.0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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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病工伤
1.
1,796.00
270.00
-
-
-
-
-
-
-
-
长病工伤
1.
1,796.00
270.00
公积金
养老金
失业金
医疗金
大额医疗
扣款
扣 发 费
抚 养 费
党费
房 租 费
物 业 费
年 奖 税 金
应 交 税 金 1
实发合计1
收入
1,300.37 1,300.37 1,300.37 1,300.37 1,300.37 1,300.37 1,289.37 1,294.87 1,294.87 1,289.53 1,917.53 1,289.53 1,525.37 1,525.37 1,525.37 1,525.37 1,525.37 1,525.37 1,514.37 1,519.87
-
-
-
23.90
-
-
1.
1.00
8.00
8.00
பைடு நூலகம்1,339.00
2,631.75
740.00
24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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