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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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中国古代五刑制度的演变

试论中国古代五刑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五刑制度是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演变历程漫长而复杂。

以下是对中国古代五刑制度演变的简要论述:一、奴隶制五刑在夏、商两代,奴隶制五刑是主要的刑罚方式。

这五刑包括墨、劓、剕、宫、大辟,即肉刑。

墨刑是在犯人面部或身体其他部位刺字并涂墨,劓刑是割去犯人鼻子,剕刑是砍去犯人脚趾,宫刑是破坏犯人生殖器官,大辟则是死刑。

这些肉刑具有残忍和羞辱性质,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野蛮和落后。

二、封建制五刑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和发展,奴隶制五刑逐渐被封建制五刑所取代。

从汉文帝开始,肉刑逐渐被废除,代之以笞、杖、徒、流、死这五种新的体系。

其中,笞刑是鞭打犯人,杖刑是杖责犯人,徒刑是限制犯人自由并强制劳动,流刑是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死罪则是死刑。

这些刑罚方式体现了封建社会的进步和人道主义精神。

三、隋唐以来的刑罚制度隋唐时期是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重要转折点。

在这一时期,刑罚制度逐渐完善和规范化。

死刑以斩、绞为正刑,斩者身首异处,绞者留口气不绝。

流刑被废除,代之以徒刑和流放。

同时,出现了赎刑和加役流等新的刑罚方式。

赎刑允许犯人以财物或劳役抵罪,加役流则是将犯人流放到边远地区并强制劳动。

这些刑罚方式体现了隋唐时期刑罚制度的宽仁和人道主义精神。

四、明清时期的刑罚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最后阶段。

在这一时期,刑罚制度逐渐走向衰落和灭亡。

死刑的执行方式更加残酷和残忍,如凌迟等酷刑的使用。

同时,监候制度也逐渐废除,犯人被判处死刑后往往立即执行。

这些变化反映了明清时期社会动荡和政治腐败的现实。

总之,中国古代五刑制度的演变经历了漫长的历史过程。

从奴隶制五刑到封建制五刑再到隋唐以来的刑罚制度,这一演变过程反映了社会制度的进步和人道主义精神的发展。

然而,在明清时期,随着社会动荡和政治腐败的加剧,刑罚制度逐渐走向衰落和灭亡。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是一个历史悠久且复杂的过程。

从古代至今,中国的刑罚制度经历了许多变革和演变,反映了中国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

在中国古代,刑罚制度主要分为私刑和官刑两种形式。

私刑是指个人或家族对犯罪者进行的刑罚,而官刑则是由政府机构执行的刑罚。

在战国时期,私刑占主导地位。

个人或家族可根据犯罪的严重程度决定刑罚,例如杀人者会被家族放逐或处以死刑。

然而,随着中央政府的建立和统一,中国的刑罚制度经历了重大变革。

在秦朝时期(公元前221-206年),实施了一系列严酷的法律制度。

秦始皇统一的刑罚制度称为“五刑”,包括:宫刑、腰斩、车裂、烹煮和流放。

这些刑罚的残酷性引起了广泛的抵制和反对声音,被认为是非人道和过度的。

汉朝时期(公元前202年-公元220年),刑法逐渐从秦朝模式中演变出来。

汉朝通过《《硃球仪刑书》》等法律文书,确立了一系列刑法规定。

汉朝的刑罚更加注重公平和正义,开始有了审判程序和证据的要求。

在汉朝,重刑的执行需要经过朝廷的批准,这种控制力度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随着时间的推移,中国的刑罚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隋唐时期(公元581-907年),刑罚制度经历了一系列变革,律令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成为当时的重要成果。

《隋律》和《唐律》,这两部法典赋予了官府更大的权力,加强了刑罚的执行和惩治力度。

此外,刑法规定逐渐细化,区分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并制定了对应的刑罚。

宋代以后,官署设立和审判程序的完善成为了刑罚制度的重要改革方向。

通过建立审判机构和设立司法机关,加强了法律的制定和执行。

明清时期(公元1368-1912年)的中国刑罚制度进一步发展,采用了更加细化的刑法规定和审判程序。

刑罚制度有了更加系统和明确的规定,包括刑种的区分、犯罪行为的认定和刑罚的量刑等方面。

然而,尽管刑罚制度在中国古代经历了多次变革和发展,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刑罚的过度和滥用、监狱制度的不健全等问题一直存在,并成为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突出问题。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源远流长,经历了漫长的历史发展,并在不同的朝代和社会阶层中展现出不同的特点和形态。

本文将依次介绍古代刑罚制度的由来与发展、主要刑罚种类以及对社会的影响。

一、刑罚制度的由来与发展古代中国的刑罚制度起源于原始社会,原始社会中的刑罚主要以私刑为主,人们主要依靠血缘关系来解决纠纷和制裁罪犯。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统治者的出现,刑罚逐渐从私刑转向公刑,也就是由个人行使刑罚的方式转变为由国家来行使刑罚的方式。

由于中国古代历史悠久,刑罚制度发展经历了多个朝代的更迭和不同统治者的修订。

最早的刑罚制度可以追溯到商代和西周,主要以责罚和致罚为主。

随着中国进入封建社会,刑罚制度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成文法律,如《唐律疏议》、《宋律》等,其中包括了详细的刑罚种类和执行方法。

二、主要刑罚种类古代中国的刑罚种类众多,可以大致分为四大类:钳刑、笞刑、剐刑和死刑。

钳刑是古代常见的一种刑罚,主要包括以钳夹手指、拧胳膊等方式来惩罚犯人,旨在让犯人感受到剧痛。

笞刑则是利用鞭子或者棍棒等工具打击犯人的身体,目的是造成疼痛和伤害。

剐刑是指将犯人的脸皮剥下或者将犯人活生生剖开来示众,以震慑其他人。

而死刑则是最严厉的刑罚,包括斩首、绞刑、火刑等方式,旨在对重罪犯予以极刑以示威慑。

此外,中国古代还有一些特殊刑罚,如流放、杖刑、剐鼻、剁手等,这些刑罚通常用于特定的犯罪行为或特定的社会群体。

三、刑罚制度对社会的影响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存在对社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刑罚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社会的秩序和稳定,通过对罪犯的惩罚,确保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平性。

这种因果关系的建立使得人们更加尊重法律,遵守社会纪律,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公正。

其次,刑罚制度作为一种公共政策,也有助于对罪犯进行警示和教育。

通过对罪犯的惩罚,向整个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即犯罪行为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

这种固定的刑罚制度可以起到预防犯罪的效果,减少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五刑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五刑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五刑制度的演变与发展
五刑制度是古代中国的刑律制度,包括笞、杖、徒、罚、死五种刑罚。

其演变与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 早期的五刑制度基本形成:早期的五刑制度,最早见于西周的《周礼》和春秋时期的《左传》。

当时的五刑制度还不够完备,只有笞、杖、徒和死刑。

2. 秦汉时期的五刑制度统一:秦始皇实现天下统一后,对法律制度进行了大量的改革和统一。

对于五刑制度,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像罪恶较轻的罪犯还可免于一部分的刑罚,六七岁以下的儿童则不受惩罚。

3. 隋唐时期的五刑制度进一步丰富:隋唐时期,五刑制度更为丰富,加强了刑罚的针对性和惩罚力度。

同时,律令制度也有了长足的进步,在审判、裁判程序和证据认定等方面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

4. 宋元明清时期的五刑制度法律文件大量涌现:宋、元、明、清时期,五刑制度影响更广泛,法律文件也越来越多,对五刑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如增加了新刑、罚款等,同时在法律程序、有关制度等方面也有了长足的进步。

总的来说,五刑制度的演变与发展,是与社会制度、政治形势、文化思潮等多方面因素密不可分。

近代以来,随着文化博大精深的传统文化得到重视,五刑制度也在逐渐回归到人本主义、法治主义的基础上,更趋人性化、公平化。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3000多年前的商代,经历了大约3000年的演变和发展,至清朝结束时逐渐走向现代刑罚制度。

在这漫长的历史过程中,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经历了从私刑、酷刑、宫刑到法律司法等多个阶段的演变。

在中国古代的早期,刑罚主要是私刑,而刑罚的具体执行者则由治理者或村民等普通人行使。

早期的刑罚主要以伤害行为作为依据,如以伤害者的严重程度作为判决的标准。

这种刑罚制度不公平,容易导致私刑和激烈的复仇行为。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实行法律统一,创立了法家思想,建立了中国古代第一个统一的刑罚制度,并且提出了“以法治国”的原则。

秦朝的刑罚制度以酷刑为主,以严刑峻法来维护统治。

刑罚的种类非常多样,有宫刑、凌遲、车裂、宫刑等等。

尤其在酷刑方面,最为出名的是“五刑”,即剐、灌铅、抵挡、镬煮、伐,这些刑罚残酷,令人发指。

汉代由于继承了秦朝的体制,所以刑罚制度并没有太大的改变。

直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佛教传入中国,刑罚制度才逐渐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

佛教强调了人性的本善和宽恕精神,提出了“因果报应”,渗透到刑罚制度中,对于原先的酷刑采取了一定的限制作用。

随着唐朝的兴起,刑罚制度开始重视人权,强调法律的严谨性和公正性。

唐代的刑罚制度逐渐规范化,确立了刑法的基本原则。

唐代的刑罚主要包括徒刑、赎刑、流刑、杖刑、充军等,其中较轻的刑罚是精神和身体的痛苦,而较重的刑罚则是剥夺自由。

宋代以后,刑罚制度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在宋朝以后,刑罚获得了法理上的合法地位。

宋代制定了《刑统》,确立了审判制度,规定了各种犯罪的量刑标准。

刑罚的种类也更为多样化,包括缴罪、审曹刑、鞭子等。

同时,宋代刑罚开始注意到减轻人身伤害和尊重人权的重要性,逐渐放弃了酷刑。

元代以后,刑罚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明朝时期,颁行了《大明律》,确立了折磨和酷刑的废止,强调审判过程的法律程序。

清朝时期,继承了明朝的刑法,加强了刑法的体系化和科学性,进一步提升了刑罚制度的公正性。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中国古代刑罚制度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罪犯的惩罚,维护社会秩序和安定。

本文将以不同角度探讨中国古代刑罚制度。

一、古代刑罚种类中国古代刑罚制度虽然多种多样,但也可以分为几大类:鞭刑、笞责、磔刑、剪耳、杖刑、斩首、流放、监禁和赐死等。

其中鞭刑是最严厉的惩罚,多用于轻罪和执行死刑前的酷刑。

另外,笞责和磔刑等也是常见的惩罚方式。

剪耳和杖刑属于轻微刑罚,而斩首和赐死则是最终的极刑。

二、古代刑罚制度实施规则古代刑罚制度实施规则因时因地而异,但大多数的惩罚都是公开的,以警示他人。

在古代,官员有权利在一定范围内处决犯人,但必须事先经过审查和汇报。

罪犯通常被带到特定的场所进行判决和处罚。

一些惩罚是由一群人执行的,例如鞭打、斩首等,往往会是极其残忍和令人震惊的。

三、古代刑罚制度演变古代刑罚制度是随着中国历史的演变而逐渐形成的。

在战国期间,惩罚的方式趋于严厉,人们因为担心罪犯再次犯案而对他们进行残忍的处罚。

秦朝时期,实行严控制度,将刑罚进一步的规范化,确立了奖罚分明的制度。

汉朝时期大力推行法制化,逐渐规范刑罚执行过程,开展司法制度改革。

这些努力逐渐改善了古代中国的刑罚制度。

四、刑罚与社会观念中国古代的刑罚制度不仅体现了它的社会观念,也反映了国家文化。

中国社会一直注重“以儒治国”的思想,认为通过道德和礼节的规范可以使人们行为端正。

因此,在古代中国,很少有以私人为目的的惩罚,而是通过刑罚来惩治违法犯罪行为,以维护社会稳定。

此外,古代人们还遵循着“痛罚必见之而弗犯”的观念,认为刑罚的使用可以起到警示作用并防止罪犯再犯罪。

五、刑罚现状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的刑罚制度逐渐改变。

如今,国家已经将鞭打、杖责、绞刑和磔刑等极其残忍的刑罚禁止,并逐步推进司法制度和法律普及教育。

现代刑罚不但注重惩罚犯罪行为,也重视其改造和教育功能,尽可能地减少被判刑的人的惩罚和伤害。

六、对中国古代刑罚的思考中国古代刑罚制度是中国历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呈现出了它的社会文化观念。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刑罚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刑罚

中国古代的法律与刑罚一、简介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和刑罚制度是中华文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漫长的历史中,中国古代法律几经变迁,形成了独特而复杂的法律体系。

法律与刑罚的实施直接影响着社会秩序和人民生活,值得我们深入了解和思考。

二、法律体系的建立与演变1. 夏商周时期的法律体系夏商周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三个重要朝代,同时也是中国法律体系的起源时期。

在夏时代,夏王朝建立了最早的"九族惩罚"的刑罚制度,对于违反法律的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

商代的法律体系相对较为完善,成文法的制定也逐渐成为司法实践的基础。

2. 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春秋战国时期,法家思想逐渐兴起,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法家学派,提出了"法治"的思想,强调通过制度和法律来维持社会秩序。

3. 秦汉时期的法律统一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变革,统一了中国古代的法律制度。

主要法律体系由秦律、汉律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刑律组成,这一法律体系的特点是刑责重、恩赦少、罪责严重。

4. 唐宋明清时期的法律体系唐代的《唐律疏议》对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宋代时期,刑罚制度逐渐缓和,出现了一系列刑法改革。

明代传统的刑律体系基本沿袭唐代,但也进行了一些调整和完善。

清代康熙、雍正时期则在维持传统法律体系的基础上进行了一系列刑法改革。

三、刑罚制度的特点与演变1. 重视刑讯逼供的时期在中国古代,特别是秦汉时期,刑罚制度非常严酷,刑讯逼供是常见手段。

以酷刑长流为例,对于重大罪行,采用剥皮、打斩、车裂等残忍的方式进行刑罚,目的是达到示众威慑的效果。

2. 重视仁政思想的时期随着儒家思想的流行,中国古代刑罚制度逐渐趋向温和。

仁政理念提出了审慎处理刑事案件的原则,追求刑罚的威慑和教化效果的平衡。

这一时期刑罚的特点是灵活多样,符合儒家的仁道理念。

3. 重视人权与人道主义的时期近代以来,西方法律制度对中国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国古代刑法制度发展的历程

中国古代刑法制度发展的历程

中国古代刑法制度发展的历程中国历史上,刑法制度的发展可以追溯到古代的商代和西周时期。

在这个时期,刑法制度主要以秦制为基础,而这个时期的刑法主流还是基于迷信和神秘主义的思想。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变革,刑法制度也得到了不断的改良和完善。

封建时期,刑法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

在魏晋南北朝时期,隋唐时期,以及宋元明清时期,刑法制度都有了巨大的发展。

随着封建主义的发展,中国的刑法制度变得越来越严格,而刑罚的执行也变得更加严厉。

在朝代交替的时期,不少朝代使用的刑律,也都是继承了前朝的基础上进行的修改和改进。

在汉代时期,中国的刑法制度最初出现了初级的分类,此时的刑法制度仍然非常原始和简单。

到了唐代,刑法制度中开始出现了重点惩罚贪污、强盗和谋杀等恶行的条款。

到了明清时期,刑罚执行过程中也开始运用更加科学、规范的程序。

同时,中国的刑法制度还首次对于保护人民权益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此时的刑法制度已经基本成熟了。

从现代角度来看,亦即 20世纪初期,中国的刑法制度还是十
分落后的。

因为在清朝末年和中华民国建立初期,由于国家的社
会政治制度尚未得到完全稳定,刑法制度方面并没有得到有效完善。

直到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的刑法制度才得到全面的
改革和完善。

从此以后,中国刑法制度得到了全面的改革和促进,不论是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刑法制度都得
到了充分发展,同时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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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演变及原因
作者:张景峰
来源:《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2015年第06期
摘要:刑罚制度作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华法系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本文通过阐述中国古代刑法制度的演变过程,浅析其演变的原因,以其对中国古代法治文明的研究提供一定的价值。

关键词:刑罚;演变过程;演变原因
一、中国古代刑罚的雏形
关于中国古代刑罚阶段的划分,学界有多种观点,究其原因其起源阶段的确定具有重要作用。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许慎?《说文解字》)据此可知,古代的法即是刑。

通说认为,夏朝的建立是中国国家和法形成的标志。

据此,夏朝建立之前的原始社会时期,是中国古代法的雏形阶段,也是中国古代刑罚的雏形阶段。

据记载,此时期主要是以肉刑为主的惩戒手段,是夏商周奴隶制五刑形成的起源。

《尚书?吕刑》说:“苗民弗用灵,制以刑。

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

”《尚书?舜典》载:“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做官刑,扑作教刑……”
二、中国古代刑罚的演变过程
1.中国古代刑罚的早期发展阶段
夏商周时期是以奴隶制五刑为中心的刑法体系形成和发展时期,各朝又各有其特点,尤其以周朝的刑罚制度对后世产生较大影响。

夏朝刑罚的最大特点是沿袭原始社会后期的刑罚雏形成,《左传》记载,“昏、墨、贼、杀,皋陶之刑也。

”商朝制定众多刑罚,而且刑罚严酷,出现诸如炮烙、醢、脯等酷刑。

周朝形成以墨、劓、宫、髌、大辟加上赎、鞭、扑、流等九刑的奴隶刑罚体系,对后世影响深远。

2.中国古代刑罚的进一步发展阶段
秦朝刑罚繁多而残酷。

据出土的云梦秦简记载,秦朝法律包括《秦律十八种》等近30种之多。

其刑罚非常严酷,死刑执行残酷随意,有车裂、枭首、弃市、腰斩、族刑等十几种之多。

汉朝受秦亡和德主思想的影响,刑罚较为轻缓。

汉文帝因缇萦上书而为之所动,下令废除肉刑。

但由于“外有轻刑之名,内实杀之。

”(班固?《汉书刑法志》)汉景帝时,颁布《箠令》以改文帝时期肉刑改革的弊端。

汉文景帝时期的刑罚改革为后世五刑的确立奠定了基础。

魏晋南北朝时期,封建制五刑初步形成,罪名、刑名诸方面有新的发展,其刑罚制度逐渐文明规范。

《曹魏律》恢复五刑之名。

《晋律》以死、徒、笞、罚金、赎刑作五刑。

《北魏律》始定制死、流、徒、鞭、杖五刑,初步形成以劳役刑为中心的五刑体系。

北周时沿袭北魏的五刑体系,但由轻至重,并按道里远近划流刑为五等制。

3.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稳定巩固阶段
宋朝时期基本沿用前代封建制五刑,同时出现新的刑种。

宋初受慎刑思想的影响,宽宥死刑,设刺配刑,改刑罚严苛弊端,设折杖法。

但北宋出现古代最为残酷的死刑行刑方式之一—凌迟。

元明清时期基本沿袭唐宋的五刑制度。

但元朝受蒙古人治国影响,其刑罚带有明显的蒙古民族旧俗。

而明朝时期刑罚日益严酷,死刑适用范围有所扩大,出现枭首等刑种。

清朝是封建末代王朝,其刑罚制度已达到相当完备的程度,但死刑制度有残酷化的趋势,其死刑分为斩立决和监侯两类,同时出现枭首、戮尸等酷刑,适用范围较明朝有所发展。

1911年,清政府颁布《大清新刑律》,标志着以封建制五刑为中心的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的终结。

《大清新刑律》将死刑、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留、罚金规定为法定刑。

至此,封建刑罚体系走向消亡。

三、中国古代刑罚演变的原因
1.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是古代刑罚制度演变的根本原因
经济基础决定作为上层建筑一分部分的刑罚制度的演变,但其变化有时会滞后于生产关系的发展,各个时期各有其特点。

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出现私有制和社会阶层,生产关系开始向奴隶制生产关系过渡,但作为上层建筑的国家、政权没有形成,其刑罚方式多为原始社会的习惯风俗和习惯法,没有形成完整的系统,其是刑罚制度的雏形时期。

夏商周时期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奴隶制生产关系逐步形成,作为上层建筑的以奴隶制五刑为中心的刑罚制度得以确立,尤其是周朝奴隶制社会经济繁荣,奴隶制刑罚制度成熟完善。

战国、秦汉时期是奴隶生产关系到封建生产关系初步形成时期,以徒流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带有明显的奴隶制色彩。

为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需要,西汉文景帝时,改革刑罚,废除肉
刑,自此新的刑罚体系开始酝酿。

魏晋南北朝时期,战争不断,人口锐减,对社会生产力造成严重破坏,统治者为维护统治,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进一步废除宫刑,改革死刑,调整刑罚种类和等级,初步形成新的五刑体系。

隋唐时期经济繁荣,达到封建社会的鼎盛时期,适应社会生产发展的以封建制五刑为中心的刑罚制度最终确立起来。

随后的宋明清一直沿袭。

直到晚清,封建的小农经济被内外的资本主义经济破坏,加之清政府内忧外患,封建刑罚制度已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和维护统治的需要,清政府才不得于1911年废除封建刑罚体系。

2.古代思想文化的发展是古代刑罚制度演变的重要原因
法律思想作为古代思想文化的一部分是立法的基础和前提,对古代刑罚制度体系的变化具有重要作用。

虽然个别的刑罚与当朝思想文化不大相符,但并不妨碍思想文化对各朝代刑罚制度确立的重要性。

夏商刑罚制度残酷,带有明显的原始社会神权思想和野蛮文化形态。

周朝受“明德慎罚”思想和“礼与刑”关系的影响,刑罚残酷程度有所减轻,但依旧有野蛮文化的烙印。

秦朝采用“严刑峻法”思想,刑罚繁多残酷。

自汉朝起,统治者采用儒家“君权神授”和“以仁治国”的思想文化,延续到清末,这与其思想文化适应统治者的需要分不开。

自此刑罚制度也一改秦朝前的残酷繁多为轻缓精简,汉文帝废除肉刑,魏晋时期改死刑为绞斩两种等都是其表现。

四、结语
总体来说,中国古代刑罚制度经过几千年的演变,从单一无章的惩戒手段到有章可循的刑罚规律,最终形成适用范围广泛、功能完善、科学严谨的刑罚体系,是一个从野蛮向文明,由不完备向完备成熟的发展历程。

虽然在发展的过程中,个别朝代的个别刑罚有倒退的现象,如元朝出现的刺字、劓刑,但对古代科学发达的中华法系的影响并不显著。

而且像周朝的“三赦”之法,唐朝的“诸犯罪未发而自首者,原其罪。

”等刑罚制度对于现代刑罚制度仍具有重要意义。

参考文献:
[1]张雪君.《中国古代刑罚制度》.[J].华人时刊(中旬刊),2012
[2]章超一.《论中国古代刑罚的演变》.[J].黑龙江史志,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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