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研究: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防备金融风险保护金融安全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部是地域安全的重要构成部分。
最近几年来,南京地域金融组织系统逐渐健全,金融市场规模迅速提高,金融集聚效应显然增强,金融家产地位基本确定,全市金融业运转总体安稳,风险整体可控。
但经验提示我们,对金融风险峻时辰保持高度警惕。
一、目前金融风险的现状1、传统金融机构风险。
一方面,公司的流动性不足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的不良贷款风险。
另一方面,证券业金融机构债券违约呈加快上涨趋向,给证券业金融机构带来必定的风险。
2、新式金融机构风险。
目前,我市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借公司、典当行等新金融机构看管已经较为成熟,看管主体已经明确,看管文件已经出台,看管系统逐渐形成,而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是新金融机构风险主体,“卷款跑路” 现象时有发生。
3、非法金融机构风险。
主要表现为不具备牌照的、违纪建立的线下财产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所带来的兑付、非法经营风险。
依据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调研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线下财产管理公司数目已经达到 200 万家左右,守旧预计其待收余额超出 10 万亿,这样大的数目规模和资本规模将是金融风险不停上涨的重要要素。
二、金融风险防备方面存在的不足一是金融看管履职缺少法律依照。
第一,地方金融看管还没有系统的法律、制度可循。
在防备金融风险实质工作中,由于缺失上位法,地方金融看管工作推动困难。
其次,现有的法律法例没有明确给予区级政府看管职权。
比如,建邺区政府固然有保护南京河西 CBD金融安全稳固的职责,但现阶段法律法例并无明确给予区政府相应权利,这就致使区政府在处理南京河西 CBD金融风险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处分举措,存在执法依照上的空白。
二是金融风险防控系统与体制有待完美。
金融风险防控与完美的看管系统与体制亲密有关。
跟着金融机构由分业经营向综合化、混业经营转变,跨境、跨业、跨市场的金融活动日趋屡次,新的风险要素、新的风险种类也接二连三,现行的分业看管系统与体制愈来愈没法知足防备金融风险的看管要求,这就需要综合看管模式的系统与体制改革。
现代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研究

现代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措施研究随着现代商业银行业务的日益复杂化,金融风险也愈发难以避免。
因此,商业银行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来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确保自身的安全运作。
本文将探讨现代商业银行金融风险防范措施。
一、风险分类首先,我们必须了解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
商业银行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可大致分为以下五类:1.信用风险:这是商业银行最常见的风险之一。
由于贷款等原因,银行可能会在借贷过程中承担未来的信用违约风险。
2.流动性风险:这是商业银行面临的另一大风险。
银行可能因为资产负债失衡或外界市场变化等原因无法及时履行自己的承诺,从而面临流动性危机。
3.市场风险:这是商业银行面临的另一大风险。
由于外界市场变化的影响,银行可能会遭受担保资产贬值等风险。
4.操作风险:这种风险可能发生在各种业务中。
商业银行可能会由于过错或操作失误而遭受损失。
银行员工可能因某种原因产生差错,例如意外泄露客户机密信息或误操作财务数据。
5.利率风险:如利率变化可能对计算的项目造成负面影响,也会影响负债的非结算金额。
二、风险防范措施商业银行为了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可采取如下有效措施:1.贷款审核:商业银行在贷款审核时应对申请人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审核,并审慎评估其财务状况和信用记录,以及还款意愿和能力。
同时,商业银行应在贷款过程中,对申请人提供的财务信息进行实时监管和跟踪查询,以防止信用风险发生。
2.流动性管理: 银行需要严格监测和管理负债和资产的流动性,通过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ALM)和流动性管理(LCR),确保银行拥有足够的流动性储备以抵御短期流动性风险。
3.监测和管理市场风险:商业银行应设定严格的市场风险管理政策,并制定细致的风险控制措施,使银行在面临市场风险的时候得以迅速反应,降低损失。
4.员工培训:金融服务行业员工是银行的核心人力资源,在银行金融风险防范中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银行应给予员工全面培训,帮助其理解银行的各项业务和管理政策,从而提高其风险意识和控制能力。
十四五规划时期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1232021年15期 (5月下旬)金融天地摘要:金融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我国在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然而进入十四五规划时期,面对新局势新挑战,我们仍需以习近平金融安全和金融治理思想为指导原则,切实维护金融安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完善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保驾护航。
关键词:十四五规划;金融风险;金融安全一、引言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作为一项长期且艰巨的任务,其复杂且重要性不言而喻。
同样作为金融工作的根本性任务,中国银保监会在2021年工作会议中强调,在对待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国家金融安全方面的工作,要时刻保持关注,认真对待,丝毫不能松懈,要为推动形成“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金融支撑。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经济发展背后蕴藏着机遇、风险与挑战,维护金融安全依旧是金融工作的重中之重。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党的十九大以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个重要方面,国家和金融行业始终身体力行,致力于将我国金融风险维持在可控范围内,坚决抵制系统性风险发生的可能。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2017—2020年累计处置不良贷款8.8万亿元,中国整治影子银行等金融乱象成绩极为显著,规模较历史峰值减少约20万亿元。
总的来说,有效控制住了我国系统性金融风险上升的趋势,金融风险总体而言明显呈现收敛态势,金融风险处置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1]。
防风险是金融业的永恒主题,进入十四五规划时期,面对新局势新挑战,我们仍需“刮骨疗毒、精准拆弹”,牢固树立金融安全意识,严守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二、十四五规划时期所面临的金融风险及其诱因当前我们在金融风险化解和防范方面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如今我国所面临的国内国际环境深刻且复杂,发展局势多变且不定,为此我国依旧面临着诸多的金融风险和不确定性挑战。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及防范研究

我国房地产金融风险及防范研究近年来,我国房地产行业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行业之一,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房地产市场也在逐渐升温。
随之而来的是房地产金融风险的增加,这给我国经济稳定和金融安全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研究房地产金融风险及其防范对于维护我国金融安全和经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房地产金融风险的表现和原因房地产金融风险主要表现为信贷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
信贷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向房地产项目提供贷款时,由于项目方信用等问题导致贷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金融机构由于房地产市场发生变化而导致资金流动性不足,无法按时偿还债务的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对金融机构资产负债的影响,可能导致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失衡的风险。
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主要原因包括:一是宏观经济因素。
我国经济增速放缓、通货膨胀加剧等宏观经济因素会影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关系,进而影响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产生。
二是政策因素。
我国实行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房地产政策对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产生了重要影响,政策调整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会加大房地产金融风险。
三是市场因素。
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价格变动等因素也会影响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产生。
二、房地产金融风险的防范措施为了有效防范和化解房地产金融风险,需要进行综合施策,包括宏观政策、微观监管和市场自律三个层面的措施。
宏观政策方面,需要加强宏观调控,通过调整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手段,稳定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的供需关系,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产生。
要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房地产金融风险防范的制度体系。
在微观监管方面,需要加强金融监管,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加强对房地产金融业务的监管力度。
要求金融机构在开展房地产金融业务时,加强风险管理,严格审查贷款项目,控制信贷风险,确保流动性充裕。
在市场自律方面,要鼓励金融机构自律,推动金融机构加强自身风险管理和内控制度建设。
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减少市场波动对金融机构的影响。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5篇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5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金融机构和监管部门的重要任务之一。
为了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安全,需要不断加强风险监控、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下面是五篇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的范例:文章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通过本次会议的召开,我们全面了解了当前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并就如何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工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讨论。
我们一致认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是我行的重要任务,要加强风险监控和风险管理,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金融机构的安全。
文章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加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工作。
我们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加强了风险监控和风险评估,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并定期进行风险管理的评估和改进。
这些工作为我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不同类型的金融风险,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文章三: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近年来,我们紧密关注和跟踪了金融市场的动向和风险情况,加强了对风险实时监控的能力,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应对不同类型的风险。
同时,我们加强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培训,提高了员工对风险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这些工作的成效是显著的,我们成功地防范和化解了多起金融风险事件,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文章四: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通过对金融市场的风险情况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我们发现了一些潜在的风险点,并及时采取了相应的措施来加以化解。
我们加强了与监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及时向他们报告风险情况,并接受他们提出的风险管理要求。
我们还建立了风险预警机制,做好了风险预防和处置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保护了金融机构的安全和金融市场的稳定。
文章五: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总结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加强了风险监控和风险管理的工作,建立了风险管理体系,制定了相应的风险管理规定和措施。
公司“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

公司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工作方案一、背景与意义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风险防控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风险和挑战。
为了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我们必须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攻坚战。
二、目标与任务1.确保金融市场稳定。
通过加强监管、完善制度、强化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金融市场运行平稳。
2.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
3.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加强风险监测预警,防范金融市场交叉感染,防止金融风险传导至其他领域。
三、工作措施1.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构建与我国金融业发展相适应的监管框架,提高监管效能,确保金融监管不留死角。
2.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加强金融风险教育,提高金融机构和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形成全员参与的风险防控格局。
3.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安全性和效率,为金融风险防控提供有力支撑。
4.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实体经济,特别是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5.加强风险监测预警。
建立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隐患,防止风险扩大。
6.落实风险防控责任。
明确金融机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的风险防控责任,形成合力,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四、具体实施步骤1.第一阶段: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1-3个月)开展金融风险防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对金融风险的认识。
同时,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第二阶段:风险排查与防范(4-6个月)对金融市场进行风险排查,及时发现潜在风险,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同时,加强风险监测预警,确保风险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3.第三阶段:整改与提升(7-9个月)对排查出的风险进行整改,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同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维护金融安全工作措施

维护金融安全工作措施维护金融安全是国家的重要任务,也是金融机构及各方面参与者应承担的责任。
金融安全的维护涉及到多个方面,包括监管机构的监督,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以及参与者的自我约束等。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展开,详细介绍维护金融安全的工作措施。
一、监管机构的监督1.加强金融监管的法律法规建设。
监管机构应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2.强化监管机构的监督能力。
监管机构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和解决金融风险。
3.加强金融数据的监测和分析。
监管机构应依托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完善的数据监测和分析机制,及时预警和应对金融风险。
4.加强跨机构,跨境合作。
监管机构应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监管机构共同监管跨境金融业务,防范跨境金融风险。
二、金融机构的内部管理1.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金融机构应根据其业务特点和规模,建立符合自身实际情况的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报告等。
2.加强组织人员建设。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风险管理水平。
3.强化内部控制。
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内部审计、内部报告制度等,确保内部运营的安全和规范。
4.健全信息安全管理。
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关键信息系统的安全管理,包括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防范信息泄露和黑客攻击。
三、参与者的自我约束1.加强自律管理。
金融从业者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自律规范,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
2.提高风险意识。
金融从业者应加强风险意识,及时发现和报告风险,不得为个人或机构谋取私利而掩盖风险。
3.加强信息披露。
金融机构及从业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公开并披露与投资者利益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的真实和完整。
4.合法合规经营。
金融机构及从业者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非法经营。
四、加强金融知识普及1.加强金融知识教育。
监管机构、金融机构以及相关群体应加强对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的认知水平。
防范金融风险个人工作总结

一、前言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的日益繁荣,金融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自身和客户的财产安全,我在工作中始终保持高度警惕,认真履行职责,现将个人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总结如下:一、提高自身金融素养1. 学习金融知识:我积极参加各类金融知识培训,深入学习金融法律法规、金融市场运行规律、金融产品特点等,提高自身金融素养。
2. 关注金融动态:我关注国内外金融新闻,了解金融市场的最新动态,及时掌握金融风险信息。
二、加强风险识别与防范1. 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在工作中,我严格按照金融风险管理制度执行,对客户身份、资金来源、交易背景等进行严格审查,确保交易合规。
2. 警惕异常交易:我密切关注客户交易行为,对异常交易及时进行调查,防止洗钱、欺诈等违法行为。
3. 加强风险评估:我对客户进行风险评估,根据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降低金融风险。
三、加强与客户的沟通与合作1. 客户教育:我积极向客户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引导客户理性投资。
2. 主动沟通:我主动与客户沟通,了解客户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3. 建立信任关系:我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共同防范金融风险。
四、强化内部管理1. 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我参与制定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确保风险防范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强员工培训:我组织员工参加风险防范培训,提高员工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强化监督检查:我定期对各部门、各岗位的风险防范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风险防范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五、总结通过以上工作,我在防范金融风险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然而,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任重道远,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自身能力,为维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客户的财产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以下是我在防范金融风险工作中的一些体会:1. 金融风险防范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作,需要不断学习和总结。
2. 防范金融风险需要各部门、各岗位的紧密合作,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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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安全是地区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近年来,南京地区金融组织体系逐步健全,金融市场规模快速提升,金融集聚效应明显增强,金融产业地位基本确立,全市金融业运行总体平稳,风险总体可控。
但经验提醒我们,对金融风险要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一、当前金融风险的现状
1、传统金融机构风险。
一方面,企业的流动性不足给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来的不良贷款风险。
另一方面,证券业金融机构债券违约呈加速上升趋势,给证券业金融机构带来一定的风险。
2、新型金融机构风险。
目前,我市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典当行等新金融机构监管已经较为成熟,监管主体已经明确,监管文件已经出台,监管系统逐步形成,而发展迅猛的互联网金融业态是新金融机构风险主体,“卷款跑路”现象时有发生。
3、非法金融机构风险。
主要表现为不具备牌照的、违法设立的线下财富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所带来的兑付、非法经营风险。
根据江苏省互联网金融协会调研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线下财富管理公司数量已经达到200万家左右,保
守估计其待收余额超过10万亿,如此大的数量规模和资金规模将是金融风险不断上升的重要因素。
二、金融风险防范方面存在的不足
一是金融监管履职缺乏法律依据。
首先,地方金融监管还没有系统的法律、制度可循。
在防范金融风险实际工作中,因为缺失上位法,地方金融监管工作推进困难。
其次,现有的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赋予区级政府监管职权。
例如,建邺区政府虽然有维护南京河西CBD金融安全稳定的职责,但现阶段法律法规并没有明确赋予区政府相应权力,这就导致区政府在处置南京河西CBD金融风险过程中缺乏有效的处罚措施,存在执法依据上的空白。
二是金融风险防控体制与机制有待完善。
金融风险防控与完善的监管体制与机制密切相关。
随着金融机构由分业经营向综合化、混业经营转变,跨境、跨业、跨市场的金融活动日益频繁,新的风险因素、新的风险种类也接踵而至,现行的分业监管体制与机制越来越无法满足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要求,这就需要综合监管模式的体制与机制改革。
三是金融监管缺乏全覆盖功能。
区级政府对金融风险防控主要以“机构”或“组织”类型为标准,而非以“业务”或“功能”为尺度进行分类监管,容易导致监管重叠和监管空白的问题。
现行的区政府金融监管条例规定,网络借贷平台
主要由辖内区金融办监管,然而涉及到商业保理业务性质并不在其监管职责范围内,造成“监管重叠”或“监管空白”的两难局面,导致金融风险防控低效。
三、促进金融稳定发展的建议
一是出台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2013年12月,山东省率先出台《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规范了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和人员配置,规定了地方金融监管对象,相对明确了地方政府的金融监管职责、方式和组织实施。
2016年3月3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山东省地方金融条例》,是全国首部金融监管地方性法规。
因此,建议适时出台《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管条例》。
具体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第一,出台针对各类地方金融机构监管条例。
以行政法规形式明确金融监管规则,并建立公安、工商、金融等多部门间的联动执法、监管协作和信息共享机制,打击地方金融违法案件。
第二,明确划分监管“一行三局”监管之外的地方金融组织。
具体分摊防范地方金融风险实际工作的主体责任,避免监管缺位、监管重复。
第三,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地方金融监管职责。
缓解地方金融监管权责不对称问题,提升地方金融监管力量与监管效率。
二是建立新金融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第一,积极引用大数据、信息化、专业化的监管手段。
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构建新金融综合监管信息平台,
系统对接工商、公安、法院等部门信息平台,接入银行资金存管数据,运用科学信息监管手段适当替代行政手段,将行政手段与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和网络技术手段结合起来,实现事前风险防范,有效控制风险事件爆发。
第二,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体系。
结合各新金融公司自身的信息披露和数据上报,建立新金融业态风险评估模型和指标体系,实现信息采集、量化评估、风险预警的一体化处理,提高监管的灵敏度和准确度。
三是强化“金融+技术”类金融监管人才的配置。
金融科技在给金融机构带来效率提升、成本降低的同时,其带来的技术风险、非法经营风险也提高了金融监管难度。
因此,要加强金融人才的配置,造就一批自己的金融人才队伍:第一,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要积极利用省内优质教育资源,同省内高校展开深度合作,鼓励高校或研究所采取跨机构、跨院系联合培养方式,大力培养具有经济管理、金融保险、精算统计、通信工程复合能力的金融监管人才。
第二,加强人才引进工作。
从大型互联网金融公司引进一批既精通金融、又擅长技术,并热衷于为金融监管事业做出贡献的专业化人才,同时将复合型监管人才列于政府金融重点人才智库,加大继续教育和持续培养力度,完善和巩固监管人才的培养及职业发展规划。
四是强化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备案管理。
建议金融管理部门通过强化备案管理的方式将非法经营、违规经营和不具备持续经营条件的网络借贷信息平台排除在市场之外。
第一,依据银监会、工信部和工商总局联合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为工作原则,开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备案。
第二,加快建立数字化的备案系统,通过线上提交材料的方式完成备案申请,金融部门在系统后台完成备案资料审核。
通过标准化的程序设计,一旦备案申请机构备案材料缺失或者相应指标未达到监管部门要求的标准,系统自动对后台审核员发出不予备案通过的预警信号,确保备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合法性,确保备案流程的顺利完成。
五是严厉打击线下财富管理公司非法经营。
线下财富管理公司大部分不具备金融牌照,其涉足的金融业务潜藏着较大的非法经营风险。
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着先吸收投资人资金再放贷模式,这种本末倒置的模式极易形成资金池,涉嫌“非法集资”犯罪。
另一方面,线下财富管理公司已经发展到必须以高压态势控制其野蛮成长的阶段,无论是从机构数量来看,还是从资金规模来说,或是出于投资人总量考虑,一旦出现大规模的流动性不足,投资人挤兑带来的金融风险将会冲击社会稳定。
同时,线下财富公司存在区域性分布特征,地域性挤兑风险更高,一旦发生问题更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