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批发公司GSP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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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

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

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概述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是指对于药品配送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货物追溯、库房管理以及人员培训等工作的一套管理机制和文件。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药品在整个配送过程中的安全有效性、规范性和合法性,以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内容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质量管理在药品配送过程中,质量管理是最为关键的一环。

医药公司应当建立严格的质量管理机制,通过ISO9001认证等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和安全管理制度等文件,以确保药品配送过程中的质量。

2. 货物追溯药品的追溯是保证药品安全的重要环节,医药公司应当建立清晰的货物追溯机制。

具体规定物资的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证货物来源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3. 库房管理药品库房是药品配送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良好的库房管理可以保证药品质量和库存的数量。

医药公司应当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规定如何管理库存、库房温度和湿度等环境因素以及如何分类存储药品等。

4. 人员培训药品配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专业人员配合完成。

医药公司应当为从事药品配送的工作人员提供培训,使他们具有相关的专业技能和知识,能够按照药品配送的流程和规范进行配送工作。

5. 监督检查医药公司应当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配送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以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药品配送过程的质量和合法性。

作用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的作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以最终受益者患者为中心,建立药品配送过程中的质量要求、信息管理等相关文件,从源头上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2. 促进规范配送GSP管理文件可以控制医药公司、经销商的操作,规范药品配送活动,保障药品质量和安全。

3. 提高客户满意度秉持“客户第一”的经营理念,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突出了服务环节的重要性,提高了客户满意度。

总结医药公司GSP管理文件是药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和药品质量的重要保障。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
2、全员:企业负责人到仓库保养员。 3、全方位:上层质量决策、组织协调和控制;中层具体实
施质量决策,进行具体的业务管理;基层职工按规范、按规 章制度进行工作或操作。
4、全动态: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并且要重在保持。 5、全循环:“闭路循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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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GSP的监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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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对企业的认证及对企业通过认证 企业的跟踪检查制度。
4、依法强制执行阶段。(200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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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G S P的概念
l、GSP的英文解释:
Good Supply Practice
好的 供应
规范
它的中文解释: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 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及售后 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标准和过程, 以有效防止质量事故发生,保证药品经营质 量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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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 应增加的体检项目 视力 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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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档案》内容(一)
企业档案 一、每年体检的工作安排 二、每年体检的总人员名单 三、体检汇总表
体检时间、机构、体检项目、人员比率、结果 四、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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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检查档案》内容(二)
2000年11月20日发文 范围:药品经营企业工作,具备一定条件 目的:推动药品分类管理、GSP认证、换发许可
证、零售连锁化、弥补执业药师不足 有效期:2001年7月1日—2004年6月30日 审批部门:省级药品监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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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人员
(1401、1402、*1403)
具有药师以上技术职称 或具有中专以上药学(相关专业)学历 专业培训 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 取得岗位合格证书 在职在岗,不得为兼职人员

医药批发公司新版GSP管理制度

医药批发公司新版GSP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公司质量控制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5个附录。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需参加质量体系内审的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

四、责任1、公司应建立质量体系内审小组,并提供条件保证内审工作正常进行。

2、质量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对在内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进行仲裁。

3、内审组长指定内审人员,并负责内审工作的组织、沟通和协调。

4、内审人员负责内审活动,编制“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记录现场审核情况,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报告”,并对审核结果做客观公正评价,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5、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准备内审文件,收集“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保存内审相关记录和资料。

6、接受内审的部门负责做好内审的配合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制定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内容5.1审核计划5.1.1公司质量管理部根据拟审核活动和部门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制定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

内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审核组成员、审核日期、接受审核的部门及时间安排等,并经质量副总经理审批;5.1.2计划要保证涉及到质量体系所覆盖的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5.1.3每年至少要审核一次(两次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5.1.4审核可以采取分环节、分部门分别滚动内审的方式,也可以集中审核的方式;5.1.5当质量体系以下关键要素发生重大改变时,或公司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顾客投诉时,应组织开展专项内审。

5.1.5.1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发生变更;5.1.5.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副总经理、质量机构负责人变更;5.1.5.3经营场所变更;5.1.5.4仓库新建、改(扩)建、地址变更;5.1.5.5温湿度调控系统、计算机系统变更;5.1.5.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重大修订。

医药连锁企业(公司)总部部门管理GSP质量管理体系管理门店管理制度【顶级完整版】

医药连锁企业(公司)总部部门管理GSP质量管理体系管理门店管理制度【顶级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一、公司管理大纲二、员工守则第二章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责一、行政人事部(一)、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二)、行政助理岗位职责二、采购部(一)、采购部经理岗位职责(二)、采购员岗位职责(三)、统计员岗位职责三、销售业务部(一)、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二)、开票员岗位职责四、质量管理部(一)、质管部经理岗位职责(二)、质管员岗位职责(三)、验收员岗位职责(四)、养护员岗位职责五、财务部(一)、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二)、会计岗位职责(三)、出纳岗位职责(四)、现金收银员岗位职责六、仓储部(一)、仓储部主任岗位职责(二)、发货员岗位职责(三)、复核员岗位职责第三章公司管理制度一、劳动纪律管理规定二、人事管理制度三、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四、员工奖惩管理制度五、办公用品领用管理制度六、印章使用管理制度七、证照使用管理制度八、档案管理制度九、保密制度十、借款和报销的管理制度H"一、会议管理制度第四章公司运营质量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管理制度二、药品采购、验收管理制度三、药品陈列管理制度四、药品销售管理制度五、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六、药品拆零管理制度七、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质量管理制度八、记录和凭证管理制度九、质量信息管理制度十、药品质量事故报告管理制度十一、药品质量投诉管理制度十二、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管理制度十三、药品有效期管理制度十四、不合格药品、药品销毁管理制度十五、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十六、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十七、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十八、人员培训及考核管理制度十九、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规定管理制度二十、计算机系统管理制度二十一、执行药品电子监管规定管理制度二十二、各岗位职责1、企业负责人岗位职责2、质量管理人员岗位职责3、药品验收人员岗位职责4、营业员岗位职责5、处方审核、调配人员岗位职责二十三、操作程序1、质量体系文件管理程序2、药品验收操作规程3、药品销售操作规程4、处方审核、调配、审核操作规程5、中药饮片处方审核、调配、核对操作规程6、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销售操作规程7、营业场所药品陈列及检查操作规程8、营业场所冷藏药品存放操作规程9、计算机系统操作和管理操作规程10、不合格药品处理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1、本制度是公司全体员工在实施公司经营目标过程中的指导规范和行为准则。

新版gsp质量管理制度

新版gsp质量管理制度

新版gsp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医药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保障药品品质和安全使用,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GSP认证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药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确定质量管理人员,加强对药品的质量管控,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第四条质量管理应当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合理性的原则,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五条医药经营企业应当加强对药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的监督管理,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

第六条质量管理工作应当与企业实际情况相结合,根据企业规模、业务范围等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七条本制度由医药经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实施,定期检查和评估质量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八条医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药品质量管理档案,对进货、销售、库存等环节进行记录,保留相关资料和样品。

第九条药品的进货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采购,严格把关货物质量,并对进货的药品进行检验。

第十条药品的销售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一条药品的储存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药品的运输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操作,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三条医药经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药品质量追溯制度,对进货、销售的药品进行追溯,确保药品流通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医药经营企业应当严格按照药品生产、经营企业GSP认证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药品的合格性。

第十五条医药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药品质量管理培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药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格的药品进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医药经营企业应当全面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八条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医药经营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对合格的企业予以认定,对不合格的企业进行整改或取消资质。

GSP医药批发质量风险管理的操作规程

GSP医药批发质量风险管理的操作规程

一、目的:建立有效的质量风险管理程序,及时解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药品质量风险、经营质量风险事件,减少质量风险带来的损失,确保公司各项业务经营的持续、稳定、安全运行,特制定本规程。

二、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经营各环节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回顾的管理。

四、职责:1、质量风险管理小组:负责药品经营质量风险的专门管理,负责公司所经营品种的质量风险、经营各环节质量风险的识别、评估、控制、沟通、回顾管理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风险控制措施。

办事机构设在质量管理部。

2、总经理: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经营管理、药品质量及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是质量风险管理的决策者,负责指导、协调、审核、处理重大质量风险,提供必要的资源确保实施风险管理。

3、质量管理部3.1负责本程序的起草、修订、培训、实施和监督;3.2是质量风险管理小组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公司所经营品种质量风险、经营各环节质量风险的评估、控制、沟通、回顾管理等相关事宜,并根据质量风险管理小组的评估结果,督促各责任部门落实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3.3负责对公司在质量风险突发事件产生时,执行风险控制措施及应急预案。

4、其他部门的员工:按要求参与风险识别、风险评估。

五、内容:1、质量风险管理小组的设立:质量风险管理小组由总经理、质量副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为总经理;2、质量风险管理的基本过程风险管理是一个标准的系统化管理流程,用以协调、改善与风险相关的科学决策,分为: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沟通、风险回顾,持续地贯穿于药品经营质量的所有方面,包括药品的采购、收货、验收、入库、储存、销售、出库、配送及售后等各个环节,同时风险沟通也贯穿于风险管理的全过程。

3、质量风险管理流程3.1风险识别:风险管理的第一个环节,是对已知的风险与潜在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的过程,有助于公司及时发现风险因素、风险来源,减少事故的发生。

GSP对医药批发企业库房的要求

GSP对医药批发企业库房的要求

新版GSP对医药批发企业库房的要求据国家规定的相应储存条件,将库房设置为特定温湿条件的恒温库,相对划分为:冷库(2-10℃)、阴凉库(≤20℃)、常温库(0-30℃),各类型仓库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中药材、中药饮片应按性质要求分别设置相应的阴凉库、常温库。

(4)按特殊管理药品的库房应划分为麻醉药品库、精神药品库、毒性药品库、放射性药品库等。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可同库分区存放。

(5)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企业,还应该建立符合规定的中药标本室或中药标本柜。

8、设施设备配置为保证企业药品经营质量,有效实施质量过程控制,GSP要求企业的库房及验收养护室应配备以下设施设备:(1)有保持药品与地面间距离在10cm以上的底垫及货架。

底垫及货架的材质应选用金属、木质或复合型材料等,具备相应的结构强度,不得对药品质量产生直接或潜在的影响;(2)存储整包装药品的库房,应采取避免日光直射的措施,储存条件规定为密闭、遮光的拆零药品储存区,应采取有效的避自然光线措施;(3)仓库应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窗户应有防护窗纱,排风扇应配置防护百叶;(4)应有检测温湿度的设备,每个仓间至少配备一台温湿度检测义仪,悬挂位置选择应以检测记录人员平视为宜;(5)应配置能有效调节控制库房温湿度条件的设备;(6)应有防尘、防潮、防霉、防污染及防虫、防鸟、防鼠等设备。

可采用电猫、档板、粘鼠板、鼠一夹等防鼠工具及纱窗、门帘、来蝇灯、吸尘器、吸湿机等措施;(7)应有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电线应有套管并不得裸露,照明灯具应配置灯罩,储存危险药品的库房应安装防爆灯;(8)配备符合规定要求的消防、安全设施;(9)特殊管理药品的专用仓库应具相应的安全保卫措施,采用砖混或钢混的无窗建筑,基本设施牢固,具有抗击打能力,安装钢制防盗门及防火、报警装置,双人双锁,报警装置应与110联网;(10)验收养护室应配有千分之一天平、澄明度检测仪、标准比色液等;经营中药材、中药饮片的还应配置水分测定仪、紫外荧光灯,解剖镜或微镜;(11)验收养护室、中药标本室应有必要的防潮、防尘设备,应配有空调;(12)企业不公应配备以上设施和设备,而且对所用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管理档案。

医药批发公司新版GSP管理办法

医药批发公司新版GSP管理办法

医药批发公司新版GSP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药批发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药品的采购、储存、销售、运输、售后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办法,确保药品质量,提高服务水平。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GSP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采购的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可靠。

第五条采购药品时,应索取并查验以下资料:1. 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2. 药品批准证明文件;3. 药品质量合格证明;4. 药品生产企业或供货商的销售证明;5.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供应商资质及药品质量。

第三章储存管理第七条储存部门应按照药品的属性和储存要求,合理设置库房,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符合规定。

第八条药品入库前,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九条库房内药品应实行分类、分区、分层存放,标识清晰,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条储存部门应定期对库房内药品进行检查,防止药品过期、变质。

第四章销售管理第十一条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档案,对客户进行资质审核,确保销售渠道合法。

第十二条销售药品时,应严格执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确保药品安全、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销售部门应按照GSP要求,对出库药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药品质量。

第十四条销售部门应做好销售记录,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企业、购货单位等信息。

第五章运输管理第十五条运输部门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防止药品损坏、变质。

第十六条运输药品时,应采取适当的保温、防晒、防潮等措施,确保药品安全。

第十七条运输部门应建立运输记录,详细记录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有效期、收货单位等信息。

第六章售后服务管理第十八条售后服务部门应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客户投诉,确保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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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批发公司G S P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一、目的通过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状况进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不断提高公司质量控制水平,确保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

二、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5个附录。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需参加质量体系内审的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

四、责任1、公司应建立质量体系内审小组,并提供条件保证内审工作正常进行。

2、质量副总经理负责审批“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对在内审过程中出现的争议进行仲裁。

3、内审组长指定内审人员,并负责内审工作的组织、沟通和协调。

4、内审人员负责内审活动,编制“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记录现场审核情况,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报告”,并对审核结果做客观公正评价,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5、质量管理部负责编制“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和“质量体系内审报告”,准备内审文件,收集“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保存内审相关记录和资料。

6、接受内审的部门负责做好内审的配合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资料和文件,制定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并组织实施。

五、内容5.1审核计划5.1.1公司质量管理部根据拟审核活动和部门的状况和重要程度,制定年度质量体系内审计划。

内审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的目的、范围、依据;审核组成员、审核日期、接受审核的部门及时间安排等,并经质量副总经理审批;5.1.2计划要保证涉及到质量体系所覆盖的所有部门、人员及环节;5.1.3每年至少要审核一次(两次间隔时间不超过十二个月);5.1.4审核可以采取分环节、分部门分别滚动内审的方式,也可以集中审核的方式;5.1.5当质量体系以下关键要素发生重大改变时,或公司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重大顾客投诉时,应组织开展专项内审。

5.1.5.1经营方式、经营范围发生变更;5.1.5.2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副总经理、质量机构负责人变更;5.1.5.3经营场所变更;5.1.5.4仓库新建、改(扩)建、地址变更;5.1.5.5温湿度调控系统、计算机系统变更;5.1.5.6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重大修订。

5.2审核准备5.2.1公司总经理任命质量体系内审组长;5.2.2内审组长选择审核组成员,并根据计划进行合理分工。

内审人员不得审核自己所在的部门;5.2.3质量体系内审计划应提前七个工作日发到各相关部门;5.2.4受审核部门收到内审计划后,若对审核日期和审核人员有异议,可在两个工作日内通知内审小组,经协商后再做安排,同时受审核部门应做好准备工作;5.2.5内审组长组织内审人员按分工编制内审检查记录表,内容包括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组织机构及质量管理职责、人员与培训、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设施与设备、校准与验证、计算机系统、采购、收货与验收、储存与养护、销售、出库、运输与配送、售后管理,以及质量策划、质量控制、质量保证、质量改进、质量风险管理等活动。

5.3审核实施5.3.1首次会议5.3.1.1所有接受审核部门的负责人、内审人员应参加首次会议;5.3.1.2质量体系内审组长主持会议,介绍审核目的、范围、依据、时间安排及审核方法和程序。

5.3.2现场审核5.3.2.1内审人员按质量体系内审检查记录表的内容,采用询问、观察、调查、检查文件执行情况等方法进行现场审核,并做好现场审核记录;5.3.2.2内审人员现场发现问题时,应当让该项工作负责人、责任者确认;5.3.2.3内审组长召开审核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审核结果,依据相应要求,填写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报告。

5.3.3末次会议5.3.3.1参加人员与首次会议相同;5.3.3.2内审组长主持会议,内审人员报告其观察结果,内审组长对公司质量体系符合标准程度做出综合评价;5.4落实整改措施5.4.1审核组下发质量体系内审不合格项报告至各责任部门;5.4.2被审核部门要根据审核组提出的不符合项,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限期整改;5.4.3内审人员对需整改部门实施整改措施及有效性进行跟踪和验证,并作好验证记录。

5.5审核报告5.5.1内部审核完成后,应由质量管理部编写质量体系内审报告,经质量副总经理审批后,发至被审核的部门;5.5.2内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审核目的、范围、依据;内审小组成员、内审日期和受审部门,综合评价;5.5.3对质量体系内审结果及落实纠正措施情况应做出明确的结论。

5.6公司质量管理部按规定保存质量体系内审相关记录和资料,包括:质量审核计划、现场审核记录资料、内审会议记录、内审不合格项报告、部门整改措施方面文件、跟踪检查记录资料等。

一、定义:质量否决权指本公司质量负责人及质管人员在药品质量管理流程各环节对药品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及其包装质量等问题,根据发现问题的不同项目和程度,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具有确认与处理的决定权,对药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方面具有相应否决权。

二、目的:为了体现质量管理制度的严格性和“质量第一”的质量方针,确保药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三、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5个附录。

四、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的药品质量和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

五、责任:质量管理部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

六、内容:1、本公司人员必须认真执行GSP及其实施细则和公司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坚持质量第一的宗旨,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国家药政法规的关系,在经营全过程中切实保证药品质量。

2、质量否决内容:2.1 对购进药品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否决:2.1.1未办理首营企业质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2.1.2未办理首营品种质量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2.1.3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批准文号或通知封存回收的;2.1.4超出本公司经营范围或者供货单位生产(经营)范围的;2.1.5进货质量评审决定停销的;2.1.6进货质量评审决定取消其供货资格的;2.1.7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证照”的。

2.2对验收入库药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否决:2.2.1未经质量验收或者质量验收不合格的药品;2.2.2存在质量疑问或者质量争议,未确认药品质量状况的;2.2.3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批准文号或通知封存回收的;2.2.4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3对销售药品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否决:2.3.1经质量管理部确认为不合格的;2.3.2国家有关部门通知封存和回收的;2.3.3存在质量疑问或质量争议,未确认药品质量状况的;2.3.4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的。

2.4对购货单位资质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予以否决:2.4.1未认定该单位合法资格的;2.4.2所销售药品超出该单位经营范围的;2.4.3被国家有关部门吊销“证照”的;2.4.4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药品法律法规的。

2.5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出库复核、检查检验、监督查询等过程中发现的药品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包装质量问题的;2.6违反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的。

3、质量否决方式:根据不同性质,可采取以下否决方式:3.1发出整改通知书;3.2对有质量疑问的药品有权封存;3.3终止有质量问题的药品经营活动;3.4按公司奖惩制度提出处罚意见。

4、质量否决的执行:4.1公司总经理支持质量管理部行使质量否决权;4.2质量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并提出处罚意见,各部门结合奖惩细则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财务部,对情节严重同时给予其他处罚;4.3凡属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的质量纠纷,由质量管理部提出仲裁意见,报公司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质量管理部行使否决权;4.4质量管理部与业务部门在处理质量问题发生意见分歧时,业务部门应服从质量管理部意见;4.5如有质量否决行使不当,或有关部门和个人拒不执行,可向上级领导汇报,使质量否决权的行使得到保障。

一、定义: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经营质量的书面标准和实施过程中记录的,贯穿药品质量管理全过程的连贯有序的文件。

二、目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是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依据,可以起到沟通意图,统一行动的目的。

三、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第90号)及5个附录。

四、适用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类质量相关文件的管理。

五、责任:公司所有部门。

六、内容:1、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质量管理制度、部门及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档案、报告、记录和凭证等。

2、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分发、保管,以及修改、撤销、替换、销毁等按此制度进行,并保存相关记录。

2.1起草:质量管理部提出编制计划,列出应有文件项目,确定格式要求,填写“文件修订申请表”,依据药品法规、GSP的要求起草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各部门负责人依据起草的管理制度,制定本部门岗位职责及操作规程、记录和凭证初稿。

需多个部门共同合作完成的由办公室协调共同完成;2.2修订:质量管理部负责汇总修订各部门起草的文件,出现较大分歧,由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共同修订;2.3审核:修订完成后的样稿提交质量副总经理进行审核:2.4批准:审核完毕的质量管理制度由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发布和实施,其他质量管理文件由质量副总经理批准发布和实施。

办公室填写“文件编码登记表”。

2.5分发:批准后的文件加盖“受控”标识,由办公室负责装订、分发工作,在发放时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2.6保管:各部门领用文件后分类存放,便于查阅。

办公室留存各级人员签名的原始文件,需借阅原始文件时填写“文件借阅记录表”。

2.7修改:在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后、组织机构职能变动时、使用或内审中发现问题时需要对文件进行修改,修改时按照新文件的起草、修订、审核、批准程序执行;2.8撤销:新文件分发时,同时回收、撤销不再执行的文件;2.9替换:各岗位获得与其工作内容相对应的现行有效的文件,已废止或者失效的文件不得在工作现场出现;2.10销毁:办公室将撤销的文件除留存一份备查外,全部执行销毁并填写“文件销毁审批记录表”。

3、文件编码要求:各类文件统一编码,做到格式规范,类别清晰,一文一号。

3.1编号结构文件编号由4个英文字母的企业代码、2个英文字母的文件类别代码、3位阿拉伯数字的序号加4位阿拉伯数字的年号编码组合而成,详见如下:□□□□□□□□□□□□□-□□公司代码文件类别代码文件序号年号——修订号*企业代码如“医药物资”代码为“YYWZ”;*文件类别代码:质量管理制度的文件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QM”表示。

部门及岗位职责的文件类别代码,用英文字母“QD”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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