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他人名义买房的利弊
借名买房最新案例

借名买房最新案例在当今社会,房地产市场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话题。
而在购房过程中,有一种现象备受争议,那就是借名买房。
借名买房是指以他人名义购买房产,但实际上是由购房人全权控制和支配。
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法律风险,因此值得我们深入了解和思考。
下面,我们将通过最新案例来探讨借名买房的相关问题。
最近,某地法院审理了一起借名买房的案件。
案件中,甲、乙两人因为购房产生了矛盾。
甲称自己是购房款的出资人,乙则认为自己是房屋的实际使用人。
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最终决定将房产过户到甲的名下,并由甲全权支配和使用。
这个案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借名买房的思考和讨论。
借名买房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
首先,对于购房人来说,借名买房可能会面临财产安全的风险。
因为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购房人无法直接享有房产权益,一旦发生纠纷,可能会导致财产受损。
其次,对于实际使用人来说,借名买房可能会面临权益保障的问题。
因为房产所有权并非实际使用人名下,一旦发生纠纷,可能无法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然而,借名买房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有些购房人出于种种原因,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只能通过借名购房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购房需求。
在这种情况下,借名买房可以被视为一种合法合理的手段。
同时,对于房产实际使用人来说,借名买房也可以是一种权宜之计,可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
综上所述,借名买房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进行探讨和思考。
在购房过程中,我们应当理性对待借名买房这一现象,充分了解其中的法律风险和问题,做到明智购房,避免因为借名买房而导致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同时,也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借名买房的监管和规范,保障购房人和实际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在面对借名买房这一问题时,我们应当客观理性地看待,既要保护个人的合法权益,也要维护整个社会的利益。
只有在法律的框架下,我们才能更好地实现购房人和实际使用人的双赢,推动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
借名买房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人会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
这种现象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购房者的实际问题,但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后果。
本文将就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进行分析。
一、借名买房的定义及原因借名买房,是指购房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而借用他人的名义进行购房的行为。
借名买房的原因主要包括:1. 购房人无购房资质:如无购房资格、无法提供首付款等。
2. 购房人为了规避政策限制:如限购、限贷等。
3. 购房人为了保护隐私:不愿公开自己的购房行为。
4. 购房人为了规避债务:将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以避免被追偿。
二、借名买房的法律风险1. 房产登记风险借名买房过程中,房产登记在他人名下,存在以下风险:(1)房产所有人可能擅自处置房产:如出售、抵押等。
(2)房产所有人可能将房产赠与他人:可能导致借名人权益受损。
(3)房产所有人可能将房产用于非法目的:如洗钱等。
2. 产权纠纷风险借名买房后,可能会出现以下产权纠纷:(1)借名人要求房产所有人将房产过户至自己名下:房产所有人可能拒绝。
(2)房产所有人去世,借名人要求继承房产:房产所有人可能提出异议。
(3)房产所有人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执行:借名人可能失去房产。
3. 法律责任风险借名买房过程中,借名人和出名人可能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借名人可能因房产所有人擅自处置房产而承担法律责任。
(2)借名人可能因房产所有人将房产用于非法目的而承担法律责任。
(3)借名人可能因房产所有人去世而无法继承房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借名买房的法律后果1. 房产所有权争议借名买房后,房产所有权争议可能成为双方矛盾的焦点。
如果借名人无法证明自己的出资,可能会失去房产所有权。
2. 房产处置纠纷借名买房过程中,房产所有人可能擅自处置房产,导致借名人权益受损。
此时,借名人可以依法要求房产所有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债务追偿风险借名买房后,如果房产所有人因债务纠纷被法院判决执行,借名人可能成为被执行人,承担相应的债务。
借名购房法律效力(2篇)

第1篇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购房需求日益增长,但房价的持续上涨使得很多人望而却步。
在这种背景下,借名购房作为一种变通方式应运而生。
借名购房,即他人以其名义购买房屋,而实际购房人享受房屋权益的行为。
然而,借名购房在法律效力上存在诸多争议。
本文将从借名购房的定义、法律效力、风险防范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借名购房的定义借名购房是指实际购房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购房,而通过他人名义购买房屋,实际购房人享受房屋权益的一种购房方式。
借名购房通常涉及以下主体:1. 借名人:实际购房人,但以他人名义购房;2. 出名人:名义购房人,即以自己名义购房的人;3. 房屋:借名人实际购房的房屋。
二、借名购房的法律效力1. 物权效力物权是民事主体对特定物的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
在借名购房中,借名人是否享有物权,取决于以下因素:(1)借名人是否实际支付了购房款项:如果借名人实际支付了购房款项,则借名人享有物权。
(2)借名人是否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如果借名人办理了房屋登记手续,则借名人享有物权。
(3)借名人是否实际占有房屋:如果借名人实际占有房屋,则借名人享有物权。
2. 债权效力债权是指债权人基于特定的合同关系,对债务人享有请求特定给付的权利。
在借名购房中,借名人是否享有债权,取决于以下因素:(1)借名人是否与出名人签订了借名购房协议:如果借名人未与出名人签订借名购房协议,则借名人不享有债权。
(2)借名购房协议的内容:如果借名购房协议明确了借名人的债权,则借名人享有债权。
3. 继承效力在借名购房中,借名人是否享有继承权,取决于以下因素:(1)借名人是否是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如果借名人不是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则借名人不享有继承权。
(2)借名人是否与出名人有亲属关系:如果借名人与出名人有亲属关系,则借名人可能享有继承权。
三、借名购房的风险防范1. 签订借名购房协议借名人应与出名人签订借名购房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购房款项、房屋权属、违约责任等。
用别人名字买房靠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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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城市都出台了“限购令”,有些⼈的买房资格已经饱和了,但看到房地产市场发展这么好,⼿⾥⼜有⾜够的钱想要多买⼀套,于是就想要借⽤亲戚或朋友的名字来买房,那么⽤别⼈名字买房靠谱吗?店铺⼩编带你了解这⼀知识。
⽤别⼈名字买房靠谱吗
不靠谱。
限购令下,1个家庭最多2套房,假设情况1、你朋友⽤你名义全款购房,如果限购令不取消,你家庭⽆法再购第2套住房;假设情况2、你朋友⽤你名义贷款购房,如果贷款他断供,你必须为余贷还款,如果不及时还贷,还会影响你的银⾏信⽤;假设情况3、如果开征房产税,你有可能为此⽀付房产税。
建议,最好不要,如果⼀定要,咨询律师签好协议,防⽌未来可能发⽣的纠纷,俗话说的好,不怕⼀万,只怕万⼀。
只要房产证上写着别⼈的名字,就⽆法避免可能存在的风险。
在出资⽅不知情的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所有者很可能私下将房⼦进⾏买卖、出租或者被继承。
因此,⽤别⼈名字买房不靠谱,风险⼤。
限购令下买房包括很多内容,买房出现问题的时候最好请个专业律师来打点,店铺有许多律师可以给你提供帮助。
借名买房最新案例

借名买房最新案例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上,借名买房的现象一直存在,尤其是在一些限购政策较为严格的城市。
借名买房是指购房者以他人名义购房,实际上是为了规避政策限制或者获得更多购房资格。
最近,一些借名买房的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这些案例涉及到了各种各样的情况,引发了人们对于购房政策的思考和讨论。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典型的借名买房案例。
小明是一名年轻的购房者,他在某一限购城市购房的名额已经用完,但是他仍然想要在这个城市购买一套房产。
于是,他找到了一个愿意帮助他的朋友,让朋友以自己的名义购买房产,然后再以其他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小明。
这样,小明就成功规避了限购政策,实现了自己的购房愿望。
类似的案例在一些限购城市屡见不鲜,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
其次,借名买房的案例也存在一些风险和问题。
一方面,以他人名义购房可能会导致法律风险,因为这种行为可能触犯相关的法律法规。
另一方面,借名买房也存在一定的道德风险,因为这种行为可能会损害其他购房者的利益,扰乱正常的购房秩序。
因此,借名买房的案例不仅需要引起政府部门的重视,也需要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和警惕。
最后,针对借名买房的案例,相关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严格执行购房政策,杜绝借名买房的行为。
同时,也需要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于借名买房行为的处罚力度,让违规者付出应有的代价。
此外,也需要提高购房者的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引导购房者依法依规购房,共同维护良好的购房秩序。
综上所述,借名买房的案例在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上并不罕见,但是这种行为带来的风险和问题也不容忽视。
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需要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宣传教育,规范购房行为,维护良好的购房秩序,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借名买房

“借名买房”靠谱吗?★【概念】“借名买房”房屋的实际出资人借用他人名义购房,并以他人名义登记房屋所有权的行为。
房屋的实际出资人为事实购房人或者真正购房人、借名人,被借名之人为名义购房人或出名人。
★【原因】规避法律政策,贪图便宜方便。
如:为规避国家房贷、税收、登记等相关法规政策;借用他人资格享受某种购房优惠;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风险】虽然借名买房一般都发生在熟人甚至亲人之间,但现实生活中还是存在诸多风险,对于实际购房人来说:1、名义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房之事,要求实际购房人腾房;2、房屋被名义购房人擅自处分,实际购房人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3、因名义购房人对外债务,房屋被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名义购房人意外死亡,房屋因为继承关系被其他人继承;5、将来办理转移登记时需要承担过户税费。
另外,对名义购房人来讲也同样需要承担一定风险,以自己名义购房或者按揭贷款,留下相关的购房记录和贷款记录。
势必影响到将来自己买房能否享受到的一些优惠政策,若出资人按揭还款不及时,损害诚信度,可能导致今后贷款受阻。
★★【小贴士】鉴于借名买房的诸多风险,消费者应尽量通过正规方式购房,若不得已需要借名买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力求将风险降至最低:1、借名买房之前,首先弄清楚欲购房屋的性质,房屋能否上市交易,借名购买是否违反国家政策性规定,防止将来无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2、签订书面协议。
为与借款合同相区分,书面协议中应明确双方的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可以请第三方见证合同。
3、注意保留双方洽谈、签订借名买房协议时的证据,如邀请朋友作见证、进行录音录像等。
4、注意保存购房手续,付款证明(银行转账记录、收据收条、还贷记录等),购房发票,房产证书等书面证据材料。
论借名买房的效力

论借名买房的效力借名买房是指个人或企业以其他人的名义购买房产,用来规避金融政策、房地产调控政策、税务政策和个人信用等方面的限制。
近年来,借名买房现象在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中逐渐盛行起来,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对借名买房的效力进行论述。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借名买房在法律上是存在风险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购房必须提供真实的购房人信息,违反规定可能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借名买房可能面临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的风险,一旦发生法律纠纷,购房人可能会受到处罚。
借名买房也存在一定的经济风险。
购房是一项重大的投资决策,涉及到较大的金额。
借名买房一方面可能会导致购房人个人信用受损,影响到其日后的信贷记录和金融活动;如果借名者在购房后发生变卖或倒闭等情况,购房人可能面临财产安全和房产所有权的风险。
借名买房还可能会给购房人带来不便和风险。
由于房产登记上的法律责任仍然由借名者承担,购房人在房产权益上可能面临不稳定因素。
在借名者有意识地违背约定按时将房产过户给购房人时,购房人可能需要通过法律手段争取自己的权益,这将耗费时间、金钱和精力。
借名买房对于购房市场的健康发展也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借名买房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导致房价过高、投机炒房等问题普遍存在。
这种行为严重阻碍了房地产市场的正常发展,使得住房成为了金融资本的工具,不利于人民群众的居住需求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借名买房可能会存在法律、经济、个人以及市场影响等多方面的风险和负面效应。
为了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借名买房行为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加强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完善,同时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引导市场秩序的正常运行。
借名购房可能产生哪些风险

借名购房可能产生哪些风险借名购房可能产生的风险1、没有书面协议,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2、因规避政策,该协议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可能,借名买房人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
3、购买房屋后,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
受购房政策的限制,很多人在自身不具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选择借用他人的名义来购买房屋。
但此时房屋毕竟是登记在他人名下的,而实际的房款又是自己给的,因此就有可能产生不利的风险。
那到底借名购房可能产生哪些风险呢?小编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借名购房可能产生哪些风险1、没有书面协议,一方否认曾约定借名买房。
借名买房的双方多为亲属、朋友关系,基于感情信任,多为口头约定,较少签订书面协议,登记人可能因房屋价格上涨等因素否认借名买房。
2、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即使签订了书面协议,但因规避政策,该协议存在被法院认定无效的可能,借名买房人无法实现获得房屋产权的目的。
3、在房屋满足过户条件时,是否协助办理房屋过户的主动权掌握在登记人手中,借名人面临遭到拒绝的风险。
4、购买房屋后,借名人往往实际居住在房屋内,但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而我国对不动产物权采取登记原则,借名人面临被起诉腾退房屋的风险。
5、即便登记人认可自己的“背房”身份,但如果其陷入诉讼,借名人很可能跟着吃挂落儿。
因为借名买房是借名人和登记人之间的约定,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房屋所有权证载明登记人为所有权人,一旦登记人涉诉,该房屋作为其财产面临被查封或处分的危险。
比如登记人离婚,其配偶就可以主张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分割;或者登记人背上外债,债权人申请保全,就会使房屋被查封。
6、如果登记人将房屋转让给第三人,借名人的房子很可能打了水漂,再也要不回来。
由于房屋登记在他人名下,第三人有理由相信登记人就是房屋所有权人。
如果第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从登记人手中买了房子,借名人就会面临丧失房屋的可能,最终的结果只能依不当得利向登记人主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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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人名义买房利弊
记者采访了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的李栋梁律师。
李律师表示,在房子没有办理房产证之前或不能办理房产证的情况下,法律上该房子产权以合同上的登记名为准,‘业主与出资方则是“借款关系”‘。
鉴于该房子不能办理房产证,王女士就处于更为被动的境地,登记业主必须出示一个“无偿提供她使用的承诺书”。
王女士借用他人名义购房违反了购房条件,故也“不能做公证”。
如果登记名的业主不能出示无偿提供给王女士使用的承诺书,王女士则无法取得该房子的产权。
律师观点
陕西英博律师事务所建筑房地产法律部范玉华律师认为:以他人名义买房存在法律风险。
我国目前实行购房实名制,即签订买卖合同的买受人与房产管理部门最终登记的所有权人保持一致;而在确立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时,我国采用不动产登记主义,即根据房产证和房屋管理部门登记的所有权主体确立房产的归属。
以本案为例,根据购房实名制,虽然双方明确约定是张某夫妇以李某的名义买房,而且由张某夫妇实际履行了向开发商支付房款的义务,但是从法律意义上讲,李某才是该房产的实际买受人,房产管理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无疑将该房产登记在李某的名下。
结合我国的不动产登记主义,李某取得房产证以后依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
因此本案焦点问题是:张某夫妇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
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张某夫妇能否要求李某履行办理过户手续。
本案中,张某夫妇与李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从实质上讲,应属于我们通常所讲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即李某从开发商处取得房产后销售给张某夫妇。
特
殊之处即在于双方签订该合同时,李某对该房并不具有所有权,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属于无权处分。
对于无权处分人签订的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无权处分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本案中,双方产生争议时,李某已经取得房产的所有权,那么是否可以依据《合同法》的上述规定认定双方所签合同有效呢。
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37条第6款明确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产“不得转让”,根据《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从法律渊源上讲,《合同法》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均属于法律,但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的适用原则,处理本案时,应根据特别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即应认定李某在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时与张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因此张某夫妇要求李某履行过户手续没有依据。
自此,张某夫妇如何救济自己的权利,律师认为该夫妇可以要求李某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赔偿损失。
同时须注意的是,本案中双方均知签订买卖合同时李某不具有房屋所有权,可判断为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责任,因此应共同承担张某夫妇的损失。
最后,范律师提醒读者,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打算以他人名义买房者应综合考虑利益与风险,权衡得失。
尤其是“限购令”出台以后,有人因不符合购房资格而以亲戚朋友的名义购买房产,还有人以公司的名义购买房产,实际都存在与本案相同的风险。
I不能对抗第三人小贴士
如确实需要以他人名义购房,一定要要选择自己百分百信任的人员(最好是直系亲属),以避免信用风险。
在以他人名义购房前,应当签署书面协议,明确以下几点:
1.以他人名义买房的事实,房产的权属归实际购房人所有,房款由实际购房人支付;
2.名义购房人不配合办理交付或日后的过户手续,或将房子权属占为己有、将房子擅自处分、因个人债务等原因导致房产被查封或处置的,实际购买人有权根据情况要求对方返还房款并赔偿损失,损失以违约金的形式预先固定下来,比如人民币多少万元整;
3.要让名义购房人的配偶知晓并确认以对方名义购房的事实,避免对方配偶到时候主张所购的住宅为夫妻共同财产;
4.可在协议中事先约定好,名义购房的做法是否是有偿。
在名义购房人帮助签署购房合同、办理交房等事宜,或因政策等因素影响名义购房人自身权益的情况下,实际购房人自愿向其支付一定金额的报酬,具体金额依照双方商榷结果而定。
如名义购房人违约,则无权索要报酬。
此外,还应当注意保存好购房合同、房款支付凭具等资料,以便主张自己的权利。
这个问题我现在搞清楚了,我跟朋友做了一份书面协议,写清出资人是我,房产的买卖权归我,然后将房屋办了个抵押给我。
谢谢大家。
你这种情况法律是不会保护你的。
赶快过户到你的名下吧。
一、是协商好,正常到房屋管理部门去办变更;
二、通过诉讼,取得判决书。
判决房产证。
这样比较复杂,并且需要提供当时购房时,你是实际买房人的确凿证据相关。
三、如果这个“他人”和你没有异心的话不过户也行。
补充回答:
协议在合法的情况下才能生效和,这包括主体合法和过程合法两大主要部分。
如果你为了避税而不过户,这就是违法在先了。
这样椐我了解公证处是不会给做公证的。
我的建议是:先到当地房产交易部门咨询清楚你的这套房子如果过户的话一共需要多少钱(含所有的税、费);再根据这个价自己衡量一样该怎么做。
应当签订借名购房协议。
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起草,以免留下隐患。
如果只是口头协议,建议先收集和保全证据,在做打算。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如果登记名的业主不能出示无偿提供给王女士使用的承诺书,王女士则无法取得该房子的产权。
过户的话,要还清银行贷款,把做到银行名下的他项权证拿回来,注销审批单,还款清单。
就可以过户了。
赠与还不如过户,以后赠与的房子要卖的话税费很高的。
如果只是口头协议,建议先收集和保全证据,在做打算。
到法院起诉,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
以他人名义买房
文章来源:中顾网作者:佚名点击数:4540评论:0条更新时间:2009-4-11 8:14:22
近日看到有朋友咨询其以他人名义买房,后来他人向其主张房产所有权,要实际出款人腾房或者向房产证上登记的人交付购房金的纠纷问题。
此问题对实际出资购房的人是非常不利的,有3点:
1、当初买房登记在别人名下,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实际出资的购买人是没有所有权的。
尽管其实际出钱购买,此后一直居住,水电物业费都由其缴纳,但是其仍然得不到所有权。
2、当初购房时之所以将房屋登记到别人名下,大多是因为房子是某个单位的福利房,房价便宜,但是只卖给本单位职工,而且单位职工只享有房子所有权,只能办理房产证,不能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通俗说法叫小产权房。
购房人为了降低购房成本,便冒着很大风险将房子登记在他人名下。
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纠纷,除非建房的单位同意,实际出资的购买人是得不到房产所有权的,即便是与登记人达成协议,在单位不同意的情况下是无法变更登记将房子登记到实际购买人名下的。
3、即便按照现在的法律政策或者经单位同意能够将此房产登记到实际购买人名下,如果实际购房人按照其与登记人先前签订的协议(假定有这样的协议)要求法院判决将房屋过户到实际购买人名下,此时如果房屋的登记簿上登记的房子所有人还是原先的登记人则此种方法尚有可行性,但是如果登记人已经将房屋
卖与另外的人,则实际购房人维权更加困难了。
这种情况又可以分两种具体情况:(1)如果登记人只是将房子以形式上的买卖、实质上的赠与或者与第三人串通的手段将房屋过户到第三人名下,则实际购房人是可以主张该过户或交易是无效
的;(2)如果以市场价卖给不知此房产所有权存在纠纷的第三人,则第三人按照现行物权法善意取得制度可以取得此房所有权。
如属第(2)种情况,则从法律上讲实际购房人除了支付价款购买此房,其已经没有其他途径获得该房产所有权了!
分析了以上种种不利,那是否说实际购房人没有救济的途径了呢?非也!尽管实际购买人可能无法获得房子所有权,但是其与实际登记人在购房之初就房产所有权及使用就有约定,可以按照具体约定内容向法院主张其权利;即便法院认定其约定违反或者规避法律属于无效约定不受法律保护的情况下,实际购房人还是可以按照民法的不当得利原理,请求法院判决将实际登记人得到的不当利益归于实际出资购房人。
既然是门面,那就不能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这些。
买方:
1、契税:成交价格的3%~5%
2、印花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
卖方:
1、营业税:成交价格的5%
2、城建税:营业税的7%(或者5%、1%,根据具体地点来定)
3、教育费附加:营业税的3%
4、个人所得税:扣除合理费用后剩下部分的20%
5、印花税:成交价格的万分之五
6、其他地方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