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期终复习资料(学生用)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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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保险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保险学期末考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1.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被称为()。

A. 保险金额B. 保险费C. 保险期限D. 保险价值答案:A2. 以下哪项不是保险合同的基本特征?()A. 射幸性B. 保障性C. 互助性D. 强制性答案:D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时效期限是()。

A. 1年B. 2年C. 3年D. 5年答案:B4. 以下哪项不是人寿保险的主要类型?()A. 定期寿险B. 终身寿险C. 意外伤害保险D. 健康保险5. 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的保险是()。

A. 责任保险B. 信用保险C. 财产保险D. 人身保险答案:C6.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赔偿或给付义务开始的时间被称为()。

A. 保险期限B. 保险责任开始时间C. 保险责任终止时间D. 保险费支付时间7. 以下哪项不是保险监管的目的?()A. 保护被保险人利益B. 维护保险市场秩序C. 促进保险公司盈利D. 防范和化解保险业风险答案:C8. 保险合同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的最高额度是()。

A. 保险金额B. 保险费C. 保险价值D. 赔偿限额答案:A9. 以下哪项不是再保险的主要类型?()A. 分保B. 转分保C. 共同保险D. 再保险答案:C10. 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人提出索赔的书面文件被称为()。

A. 保险单B. 索赔申请书C. 保险凭证D. 保险条款答案:B二、多项选择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保险费率的确定?()A. 保险金额B. 保险期限C. 保险标的的风险程度D. 保险人的管理费用答案:ABCD2. 保险合同解除后,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应当退还保险费?()A. 保险合同未生效B. 保险合同被撤销C. 保险合同被解除D. 保险合同期满答案:ABC3. 以下哪些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基本条款?()A. 保险责任条款B. 保险金额条款C. 保险期限条款D. 保险费条款答案:ABCD4. 以下哪些属于保险合同中的附加条款?()A. 免赔额条款B. 等待期条款C. 保险责任免除条款D. 保险金额条款答案:ABC5. 以下哪些属于保险监管的内容?()A. 市场准入监管B. 市场行为监管C. 偿付能力监管D. 保险资金运用监管答案:ABCD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即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互负义务。

保险学 期末复习资料

保险学 期末复习资料

一、单选题(1题1分,10分)二、多项选择题(1题2分,10分)三、判断题(1题1分,10分)四、名词解释(1题3分,15分)五、计算题(1题10分,10分)六、简答题(4题,25分)七、案例分析题(20分)人身、财产绪论保险学的创立与发展保险实践:海上保险→火灾保险→人寿保险14世纪意大利17世纪18世纪保险理论:保险法学→保险精算学→综合保险学→微观保险学→总体保险学16世纪初17世纪19世纪20世纪初20世纪70年代第一章风险与保险§1风险及其特征一、风险的概念(Risk)(一)风险的含义风险是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二)风险的度量1、损失频率-用于度量事件是否经常发生2、损失程度-用于度量每一事故造成的损害二、风险的特征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三、风险的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一) 风险因素定义:风险因素又称为风险条件,是指导致风险事故发生或使损失加剧的条件。

种类: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二) 损失定义: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损失的两种形态直接损失(有形损失)和间接损失(无形损失)§2风险的分类一、按风险的环境分类静态风险:是指自然的不规则变动、人们行为的错误或失当所引起,与社会的经济、政治变动无关,如各种自然灾害。

动态风险:是指社会经济、政治变动所导致的风险。

二、按风险的性质分类纯粹风险(公司所保的)和投机风险三、按风险的对象分类财产风险:导致财产毁损、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依法对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应负法律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无法履行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因生、老、病、死、残而导致的风险。

四、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自然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经济风险(保险公司不保)§3风险管理风险管理的目标:成本最小,安全保障最大风险管理工具概要及其合适的用途损失频率低高低失程度高§4可保风险一、可保风险的概念保险公司并非无险不保可保风险:是指可以被保险公司所接收承保的风险。

保险学复习资料(大学版)

保险学复习资料(大学版)

保险学期末考试复习提纲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和判断题的知识点:1、保险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的定义。

答:1)从经济的角度说,保险主要是对灾害事故的损失进行分摊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和手段2)从法律上讲,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2、保险合同的含义、特性及形式。

答:1)含义:指当事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2)特性:1,是射幸合同.2,是最大诚信合同.3,诺成性合同.4,双务合同.5,符合合同.3)形式:1,投保单. 2,保险单. 3,暂保单. 4,保险凭证. 5,批改单.3、代位追偿原则的适用险种。

答:除人身保险主要是财险,寿险是不适用的。

4、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

答:1)文义解释2)图意解释3)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4)明示条件优于默示条件的解释5)合同变更优于合同正文的解释5、影响死亡率的要素?答:性别,年龄,职业,6、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不同要求。

答:财产保险需要在出险时存在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投保时必须要有保险利益,但索赔时不要求必须有。

如妻子给丈夫投保时有保险利益,离婚后没有保险利益,但仍可以受益人身份索赔。

个别财产保险如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在投保时可以没有保险,但索赔时必须要有。

买东西时货物还没到手,没有保险利益,但未来归自己所有,索赔时物权已发生转移。

有保险利益。

7、在财产保险中,各险种在投保时和索赔时对保险利益原则的不同要求。

答:运输险,只需在出险时拥有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明同上8、保险合同的主体、客体及内容。

答:主体,当事人,投保人和保险人客体,保险标的和保险利益内容,1)基本条款2)附加条款3)保证条款9、人身保险合同与财产保险合同的区别。

答:保险责任、保险标的、保险期限,责任免除及理赔查勘方式均有所不同,根本在于财产保险大部分保的是可估价值的有价物,而人身保险是针对人身价值不可确实计量的风险保障。

人身保险合同不适用补偿原则,因为生命是无价的,没有确切的价值。

也不存在重复保险、分摊、代位求偿等问题;人身保险可以重复购买,重复获赔,像意外险。

2011保险学重点-深旅

2011保险学重点-深旅

保险学复习题型:名词解释、判断、单选、填空、计算、简答、案例分析1.风险及其特征? (2)2.风险管理(防范风险)及其种类? (2)3.近因及其运用? (2)4.弃权与禁止反言及其主要作用? (3)5.最大诚信原则及其主要内容?主要针对对象? (3)6.明示保证与默示保证? (4)7.现构成可保风险的基本条件及其规定意义 (4)8.重复保险和复合保险的区别? (4)9.代位求偿制的适用范围? (5)10.共同海损的构成条件? (5)11.宽限期条款及其作用? (5)12.保险合同的基本结构? (5)13.保险利益及其构成条件?规定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6)14.保险纠纷的解决办法? (6)15.衡量一国保险发展水平的指标? (6)16.保险合同的内容变更? (6)17.代位的类型?及其构成条件?适用范围? (6)18.委付以及成立条件? (7)19.定值保险及其运用? (7)20.人身保险及其主要种类? (7)21.保险合同成立的条件? (8)22.投保人的权利与义务? (8)23.责任保险及其特点? (8)24.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行为及其后果? (8)25.保险合同的解释原则有哪些? (9)26.为什么要规定除外责任?除外责任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9)27.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超额保险及其赔偿? (10)28.重复保险的分摊方法? (10)29.绝对免赔和相对免赔的计算? (11)30.除外责任规定的意义和主要内容 (11)31.以他人为投保对象时,对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各国法律是如何规定 (12)32.保险合同的特点? (12)33.保险人赔偿方式的选择权和赔偿的限制是什么? (13)34.受益人的指定与变更?受益人的资格?受益权的相关问题? (13)35.保险合同中止与恢复? (13)36.实际全损与推定全损的比较? (14)37.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的比较? (14)38.我国家庭财产保险的主要内容? (14)39.人身保险合同和财产保险合同的转让? (14)40.暂保单的特点? (15)1.风险及其特征?风险:引致损失发生的一种可能性和不确定性,是一种客观存在。

保险学期末复习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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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风险:从事某种活动和决策,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正面效应是收益;负面效应就是损失2,危险:纯粹风险,即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3,保险:以经常交纳一定费用(保险)为代价来换取遭受损失时获得补偿。

保险定义的核心1)经济保障是保险的本质核心2)经济保障的基础是数理预测和合同关系3)经济保障的费用来源于由投保人所交纳的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础4)经济保障的结果是风险的转移和损失的共同分担5)保险由经济保障的作用衍生出金融中介的功能4,保障:作为社会成员之间的某种意义上的交互动态的有限支撑和支持。

5,道德危险:人们在最大化自身效用的同时,恶意或故意作出不利于他人的事情或行为而存在的危险。

6,心理危险:由于人的不注意、不关心、侥幸或存在依赖保险的心理,以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幅度而存在的危险。

7,财产危险:个人或者企业所有、使用或者保管的财产发生损害、灭失、贬值的危险。

8,人身危险:与人的存在与否和身体健康程度有关的危险。

包括:生命危险(人的死亡是必然的,死亡的时间不确定);健康危险(伤残、疾病等发生的不确定性)。

9,责任危险:由于人们的过失或侵权行为导致他人的财产毁损和人身伤亡,在合同。

道义、法律上负有经济赔偿责任的危险。

10,信用危险:人们在经济交往过程中,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由于一方违约或犯罪而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危险。

11,基本危险:如失业、战争、通货膨胀、洪水等社会个体不能控制或预防的危险。

12,特定危险:如火灾、盗窃等特定的社会个体有因果关系的危险13,静态危险:在社会经济正常的情形下,由于自然力的不规则运动和人们的过失行为所造成的危险。

14,动态危险:社会经济政治的变动为直接原因的危险。

如文化大革命等。

15,可保危险:可保风险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一)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二)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三)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四)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五)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16,收益风险:只会产生收益而不会导致损失的可能性,具体的收益规模无法确定。

保险学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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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期末复习资料第一章危险管理与保险1.危险:损失发生及其程度的不确定性。

危险的特性如下: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普遍性、社会性、可测性和可变性。

【注】危险的客观性决定了进行危险管理、采取诸如保险之类的化解危险的措施对任何团体与个人都具有必要性。

该特性强调危险是客观存在的,用客观尺度来测量。

【注】损失是危险的必然结果,客观存在的损失的不确定性,是危险固有的内在本质。

【注】可测性是利用概率论和数理统计的知识来计算危险损失发生的概率、大小和损失的波动性。

可变性是指危险的性质是可以变化的,危险的种类会发生变化的,危险发生的大小也是可变的。

★2.危险的处理常见的方法包括危险回避、损失控制、危险转移和危险自留。

其应用的法则如下:★★3.简述什么是可保危险及其特点:可保危险是指符合承保人承保条件的特定风险。

其特点如下:A危险损失可以用货币来计量;B危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C危险的出现必须是意外的;D危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E危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

第二章保险概述★4.保险的定义A保险:集合同类危险聚资建立基金,对特定危险的后果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危险的财务转移机制。

B商业保险: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C社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的再分配,它通过形成专门的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因为年老、疾病、生育、工伤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中止劳动,本人和家庭失去来源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生活和物质帮助,它同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等共同构成了社会保障制度,并与商业保险、政策保险等共同构成一个全方位的危险保障网络。

★5.保险与赌博(题型预测:单项选择)相同点:两者都具有射幸(侥幸)因素。

保险学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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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资料1.风险的基本要素探讨和分析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这三个与风险密切相关的概念,可以加深对风险的定义及其本质的认识。

(⼀)风险因素风险因素,也称风险条件,是指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因此,风险因素是就产⽣或增加损失频率与损失程度的情况来说的。

(⼆)风险事故风险事故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也即指风险由可能变为现实,以致引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因素是损失的间接原因,因为风险因素要通过风险事故的发⽣才能导致损失。

风险事故是损失的媒介物。

(三)损失损失作为风险管理和保险经营的⼀个重要概念,是指⾮故意的、⾮计划的和⾮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以上三者之间的关系,即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2.保险的定义(《保险法》)《中华⼈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第2条明确了保险的定义:“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付保险费,保险⼈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的事故因其发⽣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责任,或者当被保险⼈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为。

”根据以上定义可知,⾸先商业保险⾏为是⼀种以保险合同为形式、以经济补偿为内容的民事法律⾏为,不同于以国家⽴法为基础的社会保险;其次投保⼈必须根据合同约定,履⾏交费义务,才可享有保险事故发⽣时的索赔权和经济补偿,不同于以单⽅给予为基础的社会救济;第三,保险⼈的赔偿给付义务的履⾏(⼈寿保险除外)是不确定的,有赖于合同约定的事故(⼈⾝保险也称事件)的发⽣与否,不同于以确定的受益权为基础的储蓄制度。

3.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保险合同的主体。

保险合同的主体⼀般包括保险合同的当事⼈和保险合同的关系⼈。

保险合同的当事⼈通常是投保⼈和保险⼈,保险合同的关系⼈主要是被保险⼈和受益⼈。

(⼆)保险合同的客体。

保险合同的客体不是保险标的本⾝,⽽是投保⼈或被保险⼈对保险标的的可保利益。

保险学期终复习资料(学生用)2011

保险学期终复习资料(学生用)2011

保险学期终复习资料保险领域的风险含义保险领域的风险却具有特定的含义。

它是指一种无法预料的、其实际后果可能不同于预测后果的倾向,是就特定对象在特定情况下,对于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包括损失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以及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保险领域的风险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风险是一种可能性的损失(2)风险是一种具有不确定性的损失风险损失必须是偶然的和意外的。

(3)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状态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这三者共同构成的,这三者构成了风险存在与否的基本条件。

风险因素通常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三种。

道德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不正当社会行为相联系的一种无形的风险因素。

常常表现为由于人们的恶意行为,或者不良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或者损失扩大。

在已经投保的场合,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投保人利用保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心理风险因素与道德风险因索不同,心理风险因素不是人的故意行为,它是由于人的主观上的疏忽或者过失,导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机会,或者扩大损失的程度。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关系风险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共同作用的结果。

简单地说: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是构成风险的三大要素,它们之间的关系是:1、风险因素的客观存在,决定了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不确定性。

风险因素的综合作用,决定了风险事故的发生频率及其损失程度。

2、风险由风险因素来决定,并通过风险事故表现出来。

风险的危害程度通过损失予以度量。

3、风险因素的多样性及其作用的时间、方向、强度、顺序等等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

三、风险的特征(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二) 风险存在的普遍性(三)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四)风险发生的可测性(五)风险的可变性保险学上的保险定义保险是多数单位或者个人,基于特定风险事故或者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的补偿需要,以一定的组合并利用货币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损失补偿的平均分摊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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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期终复习资料保险领域的风险含义保险领域的风险却具有特定的含义。

它是指一种无法预料的、其实际后果可能不同于预测后果的倾向,是就特定对象在特定情况下,对于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

风险是指损失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包括损失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以及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保险领域的风险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风险是一种可能性的损失(2)风险是一种具有不确定性的损失风险损失必须是偶然的和意外的。

(3)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状态风险的组成要素风险是由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这三者共同构成的,这三者构成了风险存在与否的基本条件。

风险因素通常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心理风险因素三种。

道德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不正当社会行为相联系的一种无形的风险因素。

常常表现为由于人们的恶意行为,或者不良企图,故意促使风险事故发生或者损失扩大。

在已经投保的场合,道德风险主要表现为投保人利用保险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心理风险因素与道德风险因索不同,心理风险因素不是人的故意行为,它是由于人的主观上的疏忽或者过失,导致增加风险事故发生机会,或者扩大损失的程度。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的关系风险是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共同作用的结果。

简单地说: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导致损失。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是构成风险的三大要素,它们之间的关系是:1、风险因素的客观存在,决定了风险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不确定性。

风险因素的综合作用,决定了风险事故的发生频率及其损失程度。

2、风险由风险因素来决定,并通过风险事故表现出来。

风险的危害程度通过损失予以度量。

3、风险因素的多样性及其作用的时间、方向、强度、顺序等等的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事故发生的不确定性和损失的不确定性。

三、风险的特征(一)风险存在的客观性(二) 风险存在的普遍性(三)风险发生的偶然性(四)风险发生的可测性(五)风险的可变性保险学上的保险定义保险是多数单位或者个人,基于特定风险事故或者事件、所致的经济损失的补偿需要,以一定的组合并利用货币形式,实现对少数成员损失补偿的平均分摊行为。

二、保险的特征1.保险的经济性2.保险的商品性3.保险具有互助合作性4.保险具有契约性5.保险的科学性保险的互助合作性保险的互助合作性体现了“一人为众,众为一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于面,用之于点”、“取之于平时,用之于急需”、“取之于长远,用之于一时”的互助合作思想。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区别在于:(1)实施的方式不同商业保险一般采取自愿原则。

投保人是否投保、投保什么险种、投保多少等,由投保人自行决定。

社会保险采取强制的方式实施。

凡是属于社会保险范围内的保险对象,无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并缴纳保费,当被保险人在遇到生育、年老、疾病、伤残、失业等情况而没有收入时,政府必须按照法定的标准给付保障金。

(2)保险关系建立的依据不同商业保险中的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关系,以保险合同为依据,通过保险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社会保险中的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保险关系,主要以有关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险政策为依据,双方当事人不能另有约定。

(3)经办的主体及经营目的不同商业保险一般由依法设立的保险公司经办,保险公司作为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以营利为目的。

社会保险作为政府的一项社会救助政策,一般由政府部门,或者其设立的社会保险机构经办,其基本目的在于,使劳动者的生活获得基本生活保障。

这就决定了它不以营利为目的。

(4)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商业保险的权利义务建立在合同关系上,保险公司与投保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对等关系,表现为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建立在劳动关系的基础之上,社会保险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并不对等,各人缴纳保费的多少,并不取决于将来给付的多少,或者危险程度的高低,而是决定于投保人投保时的工资水平。

(5)资金的来源不同商业保险的资金只能来源于投保人所缴保险费,虽然保险公司通过对保险资金的运用,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但是管理费用却需要保险客户来承担。

社会保险的资金来源,有政府的财政拨款、企业缴纳的保险费、劳动者个人缴纳的保险费三个渠道,是集国家、企业、个人等社会各方面力量,来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求。

(6)给付标准的依据和保障的水平不同商业保险的给付标准,与投保人所缴纳保费的多少之间,有密切联系,奉行多投多保、少投少保的原则。

保险水平高低悬殊,明显有利于高收入阶层,巩固自己的生活保障。

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只能满足基本生活需要,其保障水平一般在贫困线以上、一般生活水平以下。

保障水平统一,有利于低收入阶层、不幸者及退休者。

(7)参保的对象不同商业保险的参保对象灵活,不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都可由个人根据需要来投保,但事实上,劳动者尤其是低收入的劳动者,往往无力参加。

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是国家社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有的国家扩展到全体公民,覆盖面广,社会化程度高。

救济是是单方面的他助行为,求助方无偿地受领他人的扶助。

保险是一种社会互助行为,许多面临类似风险的人,共同分担其中少数成员,遭受灾害事故的损失。

从合同关系的角度来看,救济是单务合同,而保险则是双务合同。

救济是一种基于人道主义的单方面的施舍行为,救济方没有义务,一定要对被救济者实施救济。

接受救济者也无须向救济方,给予任何回报和谢恩。

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保险是一种互助共济制度,投保人支付保险费,如果未发生风险事故,保费不返还;如果发生风险事故,被保险人将获得远远高于保险费的赔偿。

保险是众多人参与的行为,是属于互助合作性质的补偿方式。

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风险与补偿损失是保险的两个基本职能。

(1)分散风险职能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风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者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者人身事件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通过收取保险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投保人,这就是保险的分散风险职能。

(2)补偿损失职能保险通过将参加保险的全体成员,所缴纳的保费建立起来的保险基金,用于对少数成员,因遭遇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所受到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从而有助于人们抵抗灾害、保障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以及帮助人们在受难时获取经济援助。

保险损失补偿功能是保险最本质的功能,也是保险的最终目的。

按照保险标的分类,保险可以分为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身体或者生命,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根据保障范围的不同,人身保险又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三种。

按照保险业务承保方式的不同,保险可以划分为原保险、再保险、转再保险、共同保险和重复保险。

原保险原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直接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保险关系的一种保险。

在原保险关系中,保险需求者将其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当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保险公司直接对被保险人,负担损失赔偿责任。

再保险再保险又称作分保,是指保险公司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的方式,将其所承担的保险责任,向其他保险公司进行保险的行为。

再保险是保险的一种派生形式,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和前提,没有保险,也就没有再保险;再保险是保险的后盾和支柱,没有再保险,保险的发展就会受到限制。

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发展。

共同保险是一个投保人,就同一保险利益,对同一风险,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保险公司只签订一个保险合同,即采用“共保体”模式。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以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风险事故,分别向数个保险公司订立多份保险合同。

重复保险与共同保险的区别在于:共同保险的保险金额的最高限额只能等于保险标的的价值,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的总和,超过保险标的的价值。

不足额保险不足额保险,也称部分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小于保险标的价值的一种保险。

一切险是指保险公司除了对保险合同中,列举出来的不承保风险外,对被保险人面临的其他一切风险,都负有经济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的定义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对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以换取保险公司在保险标的遭遇约定的事故时,对被保险人受到的损失给予补偿,或者在约定的期限到达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协议。

有效保险合同必须具有四个要件:要约和承诺、约因、缔约行为能力和合法目的。

什么是约因?保险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彼此给予对方的约因是什么?合同各方依照合同,相互给予的利益就是约因。

它是一方给予另一方的,可以是有形物,比如货币;也可以是同意做某事,或者同意不做某事的允诺。

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公司所给予的约因,是有条件地补偿被保险人损失的允诺。

只有在合同约定的风险事件发生的条件下,才实现这一允诺。

如果未发生这类风险事件,保险公司无须赔偿。

作为对保险公司允诺赔偿损失的回报,被保险人所给予的约因,就是缴纳保险费。

定值保险合同又称“定价保险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事先确定保险标的价值,并且载明于保单中的一种保险合同。

采用定值保险合同的保险业务,叫做定值保险。

它主要有三类:①海洋货物运输保险和船舶保险合同,②人身保险合同,③一些特约财产的保险,给付性保险合同是保险金额由保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约定的事件出现时,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的标准金额给付,不得增减,也不用再计算的保险合同。

一般适用于人身保险业务中。

原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是被保险人,再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是保险公司,转再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是再保险公司。

转再保险合同是指再保险公司与转再保险公司(转分保接受人)之间签订的,再次转嫁风险的保险业务合同,其保障的对象是再保险公司。

保险合同也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保险合同的主体——当事人与关系人1.保险人,2.投保人保险合同的关系人1.被保险人,2.受益人、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即有权依照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取得赔款,或者在保险期满时,领取保险金的自然人或者法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通常受益人是在被保险人死亡过后,才有权领取保险金。

保险合同的辅助人保险市场上辅助人一般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

保险代理人根据保险公司授予的权限,代表保险公司的利益,开展保险业务的人。

保险经纪人是指代表被保险人的利益,与保险公司接洽,商谈保险条件,订立保险合同的人。

保险公估人是以第三者的立场,凭借专业知识和技术,以及客观公证的态度,向保险公司或者被保险人收取费用,而为其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及赔款理算、洽商等给予证明的人。

一般包括调查人、鉴定人、估价人及理算人员等。

保险标的保险标的又称保险对象,是保险双方当事人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目标或者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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