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复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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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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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重点复习整理一、保险学的基本概念1. 保险的起源和发展保险的起源可以追溯到古代中国和古希腊时期。

在古代中国,人们用船舶互助来分摊船只被海难摧毁的风险;而古希腊则有风险平均法,通过汇集资源来帮助那些受到损失的人。

保险业的现代形式起源于17世纪的伦敦,当时商人们在咖啡厅订立契约来分散来自海上贸易的风险。

保险业在19世纪迅速发展,成为了重要的金融服务行业。

2. 保险的定义和特点保险是指一种通过互助方式,将多数人的保险金建立在种种风险上,对个人及财产的财务损失进行补偿的商业行为。

保险的特点包括共同风险、互助互保、合同约束和商业行为。

保险是建立在共同风险的基础上,通过互助互保的方式来分散风险。

保险合同是双方共同约束的法律文件,而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追求经济效益。

3. 保险的功能和作用保险的主要功能包括风险分担、保障和储蓄。

风险分担是指保险公司通过收取保费来承担被保险人的风险,从而将个人风险转移到集体风险上。

保障则是指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事件发生时给予被保险人经济补偿。

储蓄是指保险公司接受被保险人的储蓄,并通过投资运作实现财务增值。

保险的作用主要包括风险保障、社会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承担风险、提供保障和储蓄等功能,保险对个人、社会和经济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二、保险学的发展与分类1. 保险学的发展历程保险学作为一门学科,经历了多个阶段的发展。

最早的阶段是经验阶段,人们通过实践总结出一些经验。

随后进入理论阶段,保险学开始形成一些理论体系和模型。

今天的保险学已经进入应用阶段,通过数学、统计等方法来研究保险问题。

2. 保险学的分类保险学根据研究内容可以分为风险理论、保险市场、保险法律等不同领域。

根据应用对象可以分为人身保险学和财产保险学。

根据保险行为可以分为保险经济学和保险管理学。

三、保险合同和保险条款1. 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是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之间订立的法律文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的目的、内容、条件、义务和权利等。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

《保险学》期末复习要点梳理《保险学》研究的对象——保险商品关系(经济关系&法律关系)一、风险与保险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

特性: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2.风险因素、风险事故与损失的关系:风险因素−增加或产生→风险事故−引起→损失的可能(即风险)3.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管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避免: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自留:对风险进行自我承担预防:在风险损失发生前.采取措施减少引发因素抑制:在风险损失发生时.或之后..采取措施缩小损失程度转嫁: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他人承担转嫁方式:保险转嫁(只有静态风险才可向保险公司转嫁)&非保险转嫁↘与社会的政治、经济变动无关的风险4.可保风险:可保危险,即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纯粹风险)☆构成条件:①风险不是投机的→仅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风险。

②风险必须是偶然的→同时具有发生的可能性...和不确定性....(e.g.身患绝症则不可投保)。

③风险必须时意外的→不是故意行为&不可预知(e.g.不适航的海轮在海上出险属于预知的)。

④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某一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受损失的可能性。

⑤风险应有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5.风险转移的方式:公司组织、合同安排、委托保管、担保合同、购买保险(详见补充资料)二、保险的性质与功能1.保险的本质: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

※注意:保险公司并不是风险的实际承担者,而是组织分散风险、分摊损失。

一般而言,风险的承担者为未发生风险的投保人.........。

2.保险的职能:(1)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散危险功能&补偿损失功能(2)保险的派生职能:储蓄基金功能&监督危险功能3.商业保险及其构成要素:商业保险:保险双方当事人(投保人和保险人)自愿订立的保险合同,由投保人交纳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发生合同约定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事件时,保险人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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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重点⼀、保险学导论(⼀)保险的起源1.思想起源:古代巴⽐伦2.海上保险:最早的商业保险3.中国保险历史---------第⼀家保险机构:“谏当保安⾏”第⼀家华商保险公司: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中国⼈民保险公司:1949.10(⼆)保险的概念1.保险的定义①经济⾓度:对灾害事故的损失进⾏分摊的⼀种经济保障制度和⼿段。

②法律⾓度:合同⾏为2.保险的构成要素①特定风险(对象)②互助共济(基础)③对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进⾏补偿(⽬的)④合理的保险分担⾦。

3.保险与储蓄相同点:⼆者都是⽤现在的资⾦节余作将来的准备,⽽且都属于社会后备基⾦的组成部分。

区别:①从全部被保险⼈总体的⾓度,保险可以看成是储蓄。

从个体的⾓度,保户所交的保费与其所获得的赔款或给付并不对等储蓄⽆论是从总体还是个体的⾓度看,提款⾦额总是等于本⾦加利息②保户获得赔款或给付以保险事故的发⽣为前提储蓄提款不以灾害事故的发⽣为前提;③保险是⼀种互助⾏为储蓄是⼀种⾃助⾏为④保险分摊⾦的计算有特殊的数理依据储蓄⽆须特殊的数理计算⑤保险资⾦的运⽤被保险⼈⼀般⽆权⼲涉储蓄者可以⾃由⽀配储蓄的提取和使⽤4.保险的职能①分摊损失和经济补偿职能②防灾防损职能③融资职能5.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①保障社会再⽣产的正常进⾏②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③有助于推动科技发展④有利于对外经济贸易发展⑤保障社会稳定(三)风险:⼈们在从事某种活动或决策的过程中,预期未来结果的随机不确定性。

1.风险因素:风险条件(⾃然、道德和⼼理、社会)2.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3.损失:⾮故意、⾮计划和⾮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四)可保风险及其要件1.可保风险: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

⼀定要是纯粹风险。

2.可保风险的要件:①⼤量同质的风险存在(满⾜⼤数法则)②风险具有意外性与偶然性,⽽且不是投机性的。

③损失可以测定,⽤货币测量的。

④风险具有发⽣的可能性。

保险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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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重点1.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2.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3.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4.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5.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6.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

7.产品责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有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两者关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产品责任以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

8.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9.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0.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11.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12.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13.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14.保险经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保险经营成本,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保险保障服务,取得最大的有效成果。

15.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16.保险市场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17.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年度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

《保险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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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指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的特征:客观性、损害性、不确定性、可测定性、发展性。

◆风险的三要素: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风险管理: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并选择适当的风险处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和妥善处理风险所引起的损失,期望达到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的管理活动。

◆风险管理基本程序: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选择风险处理技术、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处理方式:避免:①含义: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或中途放弃某些风险活动,是处理风险的消极技术;②适用条件:双高风险,风险处理成本高于收益时;③局限性:有些风险无法避免,避免了某一风险有可能产生新的风险。

预防:①含义:在损失发生前,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风险因素而采取的措施,以达到降低损失频率的目的;②适用条件:损失频率高而损失幅度低的风险。

③损失预防措施:工程物理法如防盗系统,人类行为法如安全教育。

抑制:①含义:在损失发生当时或之后为减少损失程度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②适用条件:损失程度高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时。

自留:①含义:风险的自我承担,经济单位将风险损失的后果依靠自身财务能力进行承担的风险处理技术;②形式:主动自留和被动自留;③适用条件:双低风险、损失短期内可预测及最大损失不影响经济单位财务稳定;④财务处理方式:由当前现金流量提供损失补偿:建立意外损失准备金;安排应急贷款。

转嫁:①含义:经济单位有意识地将可能发生的损失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风险处理方式;②形式:保险转嫁、出让转嫁、合同转嫁;③适用条件:频率高、损失额大,频率不高、损失额巨大。

◆保险与风险管理的关系:①从对象上看,风险既是保险研究的对象,也是风险管理研究的对象;②从方法论上看,保险与风险管理都以概率论和大数法则为基础;③保险是风险管理过程中处理风险的手段之一;④风险管理的技术制约保险经营效益。

◆可保风险要件:风险非投机的,是偶然的,意外的,大量标的均有受损可能性,有发生重大损失可能。

保险学复习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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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复习提纲第一章风险与保险一、掌握风险的观点、特色和性质1.风险的观点:风险的真实含义是引导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2.风险的特色和性质:(1)客观性:风险是一种客观存在。

固然能够部分地遇到有效控制,可是,从整体上说,风险是不行能完好清除的。

(2)伤害性:凡是风险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伤害。

(3)不确定性:空间、时间和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

(4)可展望性:就风险整体而言,对一准期间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次和损失率,是能够依照概率统计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化不确定为确定。

(5)发展性:人类创建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建和发展了风险。

3.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微风险损失( 1)风险因素观点:也称风险条件,是引导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以致损失增添的条件。

分类:①本质风险因素(与人没关)②道德风险因素(重视人的歹意行为)③心理风险因素(重视人的大意行为)本质风险因素与人没关,也称为物质风险因素;后二者归并称为人为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观点:也称风险事件,是指损失的直接原由或外在原由,也即指风险有可能变成现实、以致惹起损失的结果。

(风险事故微风险因素的区分有时其实不停对。

判断的标准就是看能否直接惹起损失)( 3)损失观点:损失是指非成心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分类:①直接损失:风险事故直接造成的有形损失,即本质损失;②间接损失:直接损失进一步引起或带来的无形损失,包含额外花费损失、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

二、理解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的意义1.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①静态风险②动向风险静态③风险与动向风险的差异: a 损失与否不一样; b 影响范围不一样; c 发生特色不一样;d性质含量不一样。

(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①纯粹风险②谋利风险③其差异在于: a 有无规律性; b 损失影响范围不一样; c 损失以致结果不一样(3)按风险的对象分类:①财富风险②责任风险③信誉风险④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由分类:①自然风险②社会风险③政治风险④经济风险2.意义:人类社会所面对的风险是多种多样的,不一样的风险有着不一样的性质和特色,它们发生的条件、形成的过程和对人类造成的伤害是大不同样的。

保险学考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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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选题1.( )是风险管理过程中最关键的一个环节。

A、风险识别B、风险衡量C、风险管理技术选择D、风险管理效果评价答案: C2.某律师担心由于其工作或过失给第三者造成损失依法应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他可以投保()A、意外伤害保险B、职业责任保险C、公众责任保险D、雇主责任保险答案: B3.汽车刹车系统失灵属于()A、道德风险因素B、逆选择风险因素C、物质风险因素D、心理风险因素答案: C4.保险合同特有的原则是( )A、最大诚信原则B、保险利益原则C、公平互利原则D、守法原则答案: B5.被保险人的代表是( )。

A、投保人B、保险代理人C、保险人D、保险经纪人答案: D6.股市的波动属于( )性质的风险。

A、自然风险B、投机风险C、社会风险D、纯粹风险答案: B二、 多选题7.生、老、病、死、残属于( )。

A 、人身风险B 、疾病风险C 、社会风险D 、意外风险答案: A8.某人向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重复投保,保险金额分别为10万元、8万元和7万元。

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事故损失9万元,由于保险合同约定采用保额比例责任制分摊,所以甲、乙、丙三家保险公司应分别赔付( )A 、3.2万、2.56万 、 2.24万B 、3.6万 、2.88 万、 2.52万C 、3万、3万、3万D 、6万、2万、1万答案: B1.下列有关保险的陈述的正确的是( )。

A 、保险是风险处理的传统有效的措施B 、保险是分摊意外事故损失的一种财务安排C 、保险体现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D 、保险不具有商品属性E 、保险的基本职能包括分摊损失与防灾防损答案: A B C2.下列属于采用风险避免的方法是( )。

A 、怕坠落不坐飞机B 、买保险C 、小心翼翼的从事活动D 、避免爆炸不从事危险品生产答案: A D3.受益人遇有下列情形,失去受益权( )。

A 、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B 、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来遂的C 、受益人放弃受益权D 、受益人被指定变更的E 、被保险人先于受益人死亡答案: A B C D4.保险合同的争议处理主要有以下方式( )。

保险学复习整理cony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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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风险与保险◆风险的概念: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损失性;3、不确定性;4、可测性。

◆风险的分类:按风险损害的对象:1、财产风险;2、责任风险;3、人身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

按损失的原因:1、自然风险;2、社会风险;3、经济风险。

按风险的影响程度:1、基本风险;2、特定风险。

◆风险处理:是指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结果,对风险管理技术和措施进行选择及实施的过程。

◆风险处理主要方法:(重点)●避免风险:是指考虑到风险的存在或可能发生,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或活动。

●预防风险:是指通过对风险的预测,实现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技术或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的机会。

●抑制风险:是指在灾害事故发生时或发生后,为防止灾害的过大或蔓延、减少损失而采取的技术或措施。

●自留风险:是指个人或企业自己承担风险。

●转移风险:是指将风险转移给别人处理,主要是保险。

保险是风险处理的最重要、最有效的一种方法。

◆风险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3、保险是风险处理的重要有效方法;4、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第二章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保险的概念: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性质:1、经济性;2、互助性;3、适法性;4、科学性。

◆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摊风险的职能:是将个别投保单位和个人的损失风险,分摊给所有的投保单位和个人。

●经济补偿(赔付)的职能:保险人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害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赔付,就是用所有投保人的钱来弥补一部分被保险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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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风险与保险◆风险的概念:是指在特定的客观情况下、在特定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风险的特征:1、客观性;2、损失性;3、不确定性;4、可测性。

◆风险的分类:按风险损害的对象:1、财产风险;2、责任风险;3、人身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1、纯粹风险;2、投机风险。

按损失的原因:1、自然风险;2、社会风险;3、经济风险。

按风险的影响程度:1、基本风险;2、特定风险。

◆风险处理:是指根据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结果,对风险管理技术和措施进行选择及实施的过程。

◆风险处理主要方法:(重点)●避免风险:是指考虑到风险的存在或可能发生,主动放弃或拒绝实施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或活动。

●预防风险:是指通过对风险的预测,实现有针对性地采取各种技术或措施,以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减少损失的机会。

●抑制风险:是指在灾害事故发生时或发生后,为防止灾害的过大或蔓延、减少损失而采取的技术或措施。

●自留风险:是指个人或企业自己承担风险。

●转移风险:是指将风险转移给别人处理,主要是保险。

保险是风险处理的最重要、最有效的一种方法。

◆风险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产生和存在的前提;2、风险的发展是保险发展的客观依据;3、保险是风险处理的重要有效方法;4、保险经营效益受风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第二章保险的职能和作用◆保险的概念: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保险的性质:1、经济性;2、互助性;3、适法性;4、科学性。

◆保险的基本职能:●分摊风险的职能:是将个别投保单位和个人的损失风险,分摊给所有的投保单位和个人。

●经济补偿(赔付)的职能:保险人通过向投保人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当被保险人遭受损害时,用保险基金进行赔付,就是用所有投保人的钱来弥补一部分被保险人的损失。

◆保险的基本职能:1、保险对风险的分摊是建立在灾害事故的偶然性和必然性这一矛盾对立统一基础上的。

对个别投保单位和个人来说,灾害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和不确定性,但对所有投保单位和个人来说,却是必然的和确定的;2、保险的实质就是将个别被保险人面临的风险损失分摊给所有的投保人;3、这种风险的分摊是通过保险人的中介活动来完成的。

◆保险的作用:●社会稳定器的作用:1、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保障社会再生产的顺利进行。

2、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经济助动器的作用:1、有利于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2、增加外汇收入,促进对外经济的发展;3、为社会提供长期的建设资金来源。

◆保险的分类:按实施形式:法定保险、自愿保险;按保障的主体:企业保险和个人保险、团体保险和个人保险;按经营目的: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按保险标的: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人身保险;按风险转嫁方式:原保险与再保险、复合保险与重复保险、共同保险;按保险金额确定方式:●定值保险:指在投保时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并以此确定保险金额的保险;一般适用于不易确定价值的财产为标的的保险。

发生保险事故时,不论财产的实际价值如何,保险人均按约定的保险金额来计算赔款(部分损失按损失程度计算赔款)。

●不定值保险:是按照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

因此会出现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不一致的情况,不定值保险有三种情况:1、足额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与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等额,即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

赔偿原则: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2、不足额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比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低,即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

赔偿原则:按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

导致不足额保险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投保人仅以保险价值的一部分进行投保。

原因或者是为了少缴保费,或者是认为发生全损的可能性较小。

第二,投保人投保时低估了保险标的的价值。

第三,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市场价格的上涨。

3、超额保险:指保险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高于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实际价值,即保险金额大于保险价值。

导致超额保险的原因主要有三个:第一,投保人投保时过高估计了保险标的的价值。

第二,投保人希望在保险事故发生后获得多于实际损失的赔偿,或利用超额保险合同进行欺诈,谋取不正当的利益。

第三,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标的市场价格下跌。

赔偿原则: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第三章保险合同的要素◆保险合同成立的基本要件:1、要约通常是指投保人向保险人提出订立保险合同建议的行为。

2、承诺通常是指保险人接到投保单后,经过审核接受要约,就构成了承诺,保险合同即成立。

3、要求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4、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处于平等的地位、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特征: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保险合同的保障性表现在:双方当事人一经达成协议,从约定之日起到终止时的整个期间,保险标的的风险损失受到保险人的保障。

2、保险合同是附合性合同:保险合同的条款和费率通常是由保险人事先单独拟定好的,投保人如同意投保就必须接受这些条款,一般没有修改条款的权力。

3、保险合同是非等价交换合同:从单个保险合同来看,投保人交纳的保费是保险金额的一小部分,保险事故发生后,拿到的保险赔款是保费的几百倍,甚至是几千倍等。

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赔款是收入保费的几百或几千倍等。

4、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合同对诚信的要求比一般合同的要求更严格。

这是由保险信息的严重不对称以及合同的射幸性决定的。

◆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主体是指与保险合同发生直接、间接关系的人,包括当事人和关系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直接参与建立保险法律关系、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人。

投保人和保险人。

1、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合同一方当事人。

2、保险人: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是经营保险业务,根据合同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或约定保险期限届满时,负责履行赔付保险金义务的人。

●保险合同的关系人:是指与保险合同有经济利益关系的人。

包括被保险人、受益人和保单所有人。

1、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2、受益人:是指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的,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及受益权的特点:第一,受益人没有资格限定,自然人、法人、无行为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受益人。

第二,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通常以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必须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第三,受益人对保险标的没有保险利益的要求。

第四,受益人的受益权由受益人独享,具有排他性,其他人无权剥夺或分享。

第五,受益人的受益权不能继承,受益人可以放弃,但没有出售、转让等处分的权利。

第六,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或受益人被指定变更或受益人放弃受益权或丧失受益权的,由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领取保险金,并作遗产处理。

3、保单所有人:是指拥有保单各项权利的人。

主要使用与人寿保险。

保单所有人的权利包括:变更受益人、领取退保金、领取保单红利、以保单作为抵押进行借款、指定新的所有人等。

◆保险合同的形式: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规定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所采用的表现形式。

有口头和书面保险合同两种形式,但以书面保险合同的形式为主。

1、投保单:又称要保书,是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和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

当保险人接受投保后,成为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2、临时保险合同:又称暂保单,是保险单未出立之前发出的临时单证。

3、保险单:是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的正式书面凭证。

4、保险凭证:是一种简化的保险单,和保险单具有同等的作用和效力。

5、其他书面形式:批单、保险协议书。

第四章保险合同的履行、变更和终止◆投保方义务:1、缴纳保险费的义务:缴纳保险费是投保人最重要的义务。

投保人必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缴纳保险费。

2、通知义务:一、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指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未曾估计到的危险程度的增加。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在知道危险增加后,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在接到危险增加的通知后,通常采取提高保险费或解除保险合同两种做法。

在提高保险费的场合,投保人如不同意,保险合同即终止。

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保险标的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由于危险增加而导致的损害,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

二、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保险合同生效后,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通知的期限,按合同的约定。

如未履行通知义务,可能产生两种结果: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需承担由于延误导致的各项费用。

三、避免损失扩大的义务: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方不仅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还应该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进行积极的施救,以避免损失的扩大,因此而导致的损失和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四、提供单证的义务: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方在行使索赔权时,负有提供必要单证的义务。

◆保险人的义务:●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范围1、按合同约定承担的赔付金额:在财产保险中,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但以保险金额为限;在人身保险中,以约定的保险金额为限。

2、施救费用:指在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抢救以及保护、整理保险标的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注:施救费用是和保险金额分开计算的,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3、检验费用:为确定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所支付的受损标的的检验、估价等的合理费用。

4、争议处理费用二、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义务的时限1、保险人在收到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的索赔申请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达成赔付协议后10天内,履行赔付保险金的义务。

2、保险人对其赔付金额不能确定的,保险人自收到索赔的请求和有关证明、资料的60天内,确定最低额先予支付;待赔付金额最终确定后,支付相应差额。

●保密义务:保险人或者再保险人在办理保险业务或再保险业务中,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者再保险分出人的业务和财产情况及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

◆保险合同的变更: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依法对合同内容所作的修改或补充。

包括:●保险合同主体的变更:保险人的变更;投保人的变更;被保险人的变更;受益人的变更;●保险合同客体的变更:保险合同客体变更的原因是保险标的价值增减变化,从而引起保险利益发生变化。

通常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出变更申请,经保险人同意,变更才有效。

保险人可根据变更后的情况调整保险费。

●保险合同内容的变更:可分为两种情况:1、投保人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的变更;2、投保人必须进行的变更;内容的变更,必须经保险人同意。

●保险合同变更的形式:1、保险人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上批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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